第三章:美的創造與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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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潛 凡是藝術家都須有一半是詩人,一半是匠人。

     他要有詩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 隻有匠人的手腕而沒有詩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創作; 隻有詩人的妙悟而沒有匠人的手腕,即創作亦難盡善盡美。

     妙悟來自性靈,手腕則可得于模仿。

     藝術與遊戲 欣賞之中都寓有創造,創造之中也都寓有欣賞。

    創造和欣賞都是要見出一種意境,造出一種形象,都要根據想象與情感。

    比如說姜白石的“數峰清苦,商略黃昏雨”,一句詞含有一個受情感飽和的意境。

    姜白石在做這句詞時,先須從自然中見出這種意境,然後拿這九個字把它翻譯出來。

    在見到意境的一刹那中,他是在創造也是在欣賞。

    我在讀這句詞時,這九個字對于我隻是一種符号,我要能認識這種符号,要憑想象與情感從這種符号中領略出姜白石原來所見到的意境,須把他的譯文翻回到原文。

    我在見到他的意境一刹那中,我是在欣賞也是在創造,倘若我絲毫無所創造,他所用的九個字對于我就漫無意義了。

    一首詩作成之後,不是就變成個個讀者的産業,使他可以坐享其成。

    它也好比一片自然風景,觀賞者要拿自己的想象和情趣來交接它,才能有所得。

    他所得的深淺和他自己的想象與情趣成比例。

    讀詩就是再作詩,一首詩的生命不是作者一個人所能維持住,也要讀者幫忙才行。

    讀者的想象和情感是生生不息的,一首詩的生命也就是生生不息的,它并非是一成不變的。

    一切藝術作品都是如此,沒有創造就不能有欣賞。

     創造之中都寓有欣賞,但是創造卻不全是欣賞。

    欣賞隻要能見出一種意境,而創造卻須再進一步,把這種意境外射出來,成為具體的作品。

    這種外射也不是易事,它要有相當的天才和人力,我們到以後還要詳論它,現在隻就藝術的雛形來研究欣賞和創造的關系。

     藝術的雛形就是遊戲。

    遊戲之中就含有創造和欣賞的心理活動。

    人們不都是藝術家,但每一個人都做過兒童,對于遊戲都有幾分經驗。

    所以要了解藝術的創造和欣賞,最好是先研究遊戲。

     騎馬的遊戲是很普遍的,我們就把它做例來說。

    兒童在玩騎馬的把戲時,他的心理活動可以用這麼一段話說出來:“父親天天騎馬在街上走,看他是多麼好玩!多麼有趣!我們也騎來試試看。

    他的那匹大馬自然不讓我們騎。

    小弟弟,你彎下腰來,讓我騎!特!特!走快些!你沒有氣力了嗎?我去換一匹馬罷。

    ”于是廚房裡的竹帚夾在胯下又變成一匹馬了。

     從這個普遍的遊戲中間,我們可以看出幾個遊戲和藝術的類似點。

     一、像藝術一樣,遊戲把所欣賞的意象加以客觀化,使它成為一個具體的情境。

    小孩子心裡先印上一個騎馬的意象,這個意象變成他的情趣的集中點(這就是欣賞)。

    情趣集中時意象大半孤立,所以本着單獨觀念實現于運動的普遍傾向,從心裡外射出來,變成一個具體的情境(這就是創造),于是有騎馬的遊戲。

    騎馬的意象原來是心境從外物界所攝來的影子。

    在騎馬時兒童仍然把這個影子交還給外物界。

    不過這個影子在攝來時已順着情感的需要而有所選擇去取,在腦裡打一個翻轉之後,又經過一番意匠經營,所以不複是生糙的自然。

    一個人可以當馬騎,一個竹帚也可以當馬騎。

    換句話說,兒童的遊戲不完全是模仿自然,它也帶着幾分創造性。

    他不僅作騎馬的遊戲,有時還揀一支粉筆或土塊在地上畫一個騎馬的人。

    他在一個圓圈裡畫兩點一直一橫就成了一個面孔,在下面再安上兩條線就成了兩隻腿。

    他原來看人物時隻注意到這些最刺眼的運動的部分,他是一個印象派的作者。

     二、像藝術一樣,遊戲是一種“想當然耳”的勾當。

    兒童在拿竹帚當馬騎時,心裡完全為騎馬這個有趣的意象占住,絲毫不注意到他所騎的是竹帚而不是馬。

    他聚精會神到極點,雖是在遊戲而卻不自覺是在遊戲。

    本來是幻想的世界,卻被他看成實在的世界了。

    他在幻想世界中仍然持着鄭重其事的态度。

    全局盡管荒唐,而各部分卻仍須合理。

    有兩位小姊妹正在玩做買賣的把戲,她們的母親從外面走進來向扮店主的姐姐親了個嘴,扮顧客的妹妹便抗議說:“媽媽,你為什麼同開店的人親嘴?”從這個實例看,我們可以知道兒戲很類似寫劇本或是寫小說,在不近情理之中仍須不背乎情理,要有批評家所說的“詩的事實”。

    成人們往往嗤不鄭重的事為兒戲,其實成人自己很少像兒童在遊戲時那麼鄭重,那麼專心,那麼認真。

     三、像藝術一樣,遊戲帶有移情作用,把死闆的宇宙看成活躍的生靈。

    我們成人把人和物的界線分得很清楚,把想象的和實在的分得很清楚。

    在兒童心中這種分别是很模糊的。

    他把物視同自己一樣,以為它們也有生命,也能痛能癢。

    他拿竹帚當馬騎時,你如果在竹帚上扯去一條竹枝,那就是在他的馬身上扯去一根毛,在罵你一場之後,他還要向竹帚說幾句溫言好語。

    他看見星說是天眼,看見露說是花垂淚。

    這就是我們在前面說過的“宇宙的人情化”。

    人情化可以說是兒童所特有的體物的方法。

    人越老就越不能起移情作用,我和物的距離就日見其大,實在的和想象的隔閡就日見其深,于是這個世界也就越沒有趣味了。

     四、像藝術一樣,遊戲是在現實世界之外另造一個理想世界來安慰情感。

    騎竹馬的小孩子一方面覺得騎馬的有趣,一方面又苦于騎馬的不可能,騎馬的遊戲是他彌補現實缺陷的一種方法。

    近代有許多學者說遊戲起于精力的過剩,有力沒處用,才去玩把戲。

    這話雖然未可盡信,卻含有若幹真理。

    人生來就好動,生而不能動,便是苦惱。

    疾病、老朽、幽囚都是人所最厭惡的,就是它們奪去動的可能。

    動愈自由即愈使人快意,所以人常厭惡有限而追求無限。

    現實界是有限制的,不能容人盡量自由活動。

    人不安于此,于是有種種苦悶厭倦。

    要消遣這種苦悶厭倦,人于是自架空中樓閣。

    苦悶起于人生對于“有限”的不滿,幻想就是人生對于“無限”的尋求,遊戲和文藝就是幻想的結果。

    它們的功用都在幫助人擺脫實在的世界的缰鎖,跳出到可能的世界中去避風息涼。

    人愈到閑散時愈覺單調生活不可耐,愈想在呆闆平凡的世界中尋出一點出乎常規的、偶然的波浪,來排憂解悶。

    所以遊戲和藝術的需要在閑散時愈緊迫。

    就這個意義說,它們确實是一種“消遣”。

     兒童在遊戲時意造空中樓閣,大概都現出這幾個特點。

    他們的想象力還沒有受經驗和理智束縛死,還能去來無礙。

    隻要有一點實事實物觸動他們的思路,他們立刻就生出一種意境,在一彈指間就把這種意境渲染成五光十彩。

    念頭一動,随便什麼事物都變成他們的玩具,你給他們一個世界,他們立刻就可以造出許多變化離奇的世界來交還你。

    他們就是藝術家。

    一般藝術家都是所謂“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

     藝術家雖然“不失其赤子之心”,但是他究竟是“大人”,有赤子所沒有的老練和嚴肅。

    遊戲究竟隻是雛形的藝術而不就是藝術。

    它和藝術有三個重要的異點。

     一、藝術都帶有社會性,而遊戲卻不帶社會性。

    兒童在遊戲時隻圖自己高興,并沒有意思要拿遊戲來博得旁觀者的同情和贊賞。

    在表面看,這似乎是偏于唯我主義,但是這實在由于自我觀念不發達。

    他們根本就沒有把物和我分得很清楚,所以說不到求人同情于我的意思。

    藝術的創造則必有欣賞者。

    藝術家見到一種意境或是感到一種情趣,自得其樂還不甘心,他還要旁人也能見到這種意境,感到這種情趣。

    他固然不迎合社會心理去沽名釣譽,但是他是一個熱情者,總不免希望世有知音同情。

    因此藝術不像克羅齊派美學家所說的,隻達到“表現”就可以了事,它還要能“傳達”。

    在原始時期,藝術的作者就是全民衆,後來藝術家雖自成一階級,他們的作品仍然是全民衆的公有物。

    藝術好比一顆花,社會好比土壤,土壤比較肥沃,花也自然比較茂盛。

    藝術的風尚一半是作者造成的,一半也是社會造成的。

     二、遊戲沒有社會性,隻顧把所欣賞的意象“表現”出來;藝術有社會性,還要進一步把這種意象傳達于天下後世,所以遊戲不必有作品而藝術則必有作品。

    遊戲隻是逢場作戲,比如兒童堆砂為屋,還未堆成,即已推倒,既已盡興,便無留戀。

    藝術家對于得意的作品常加意珍護,像慈母待嬰兒一般。

    音樂家貝多芬常言生存是一大痛苦,如果他不是心中有未盡之蘊要譜于樂曲,他久已自殺。

    司馬遷也是因為要做《史記》,所以隐忍受腐刑的羞辱。

    從這些實例看,可知藝術家對于藝術比一切都看重。

    他們自己知道珍貴美的形象,也希望旁人能同樣地珍貴它。

    他自己見到一種精靈,并且想使這種精靈在人間永存不朽。

     三、藝術家既然要借作品“傳達”他的情思給旁人,使旁人也能同賞共樂,便不能不研究“傳達”所必需的技巧。

    他第一要研究他所借以傳達的媒介,第二要研究應用這種媒介如何可以造成美形式出來。

    比如說作詩文,語言就是媒介。

    這種媒介要恰能傳出情思,不可任意亂用。

    相傳歐陽修《盡錦堂記》首兩句本是“仕宦至将相,富貴歸故鄉”,送稿的使者已走過幾百裡路了,他還要打發人騎快馬去添兩個“而”字。

    文人用字不苟且,通常如此。

    兒童在遊戲時對于所用的媒介絕不這樣謹慎選擇。

    他戲騎馬時遇着竹帚就用竹帚,遇着闆凳就用闆凳,反正這不過是一種代替意象的符号,隻要他自己以為那是馬就行了,至于旁人看見時是否也恰能想到馬的意象,他卻絲毫不介意。

    倘若畫家意在馬而畫一個竹帚出來,誰人能了解他的原意呢?藝術的内容和形式都要恰能融合一氣,這種融合就是美。

     總而言之,藝術雖伏根于遊戲本能,但是因為同時帶有社會性,須留有作品傳達情思于觀者,不能不顧到媒介的選擇和技巧的鍛煉。

    它逐漸發達到現在,已經在遊戲前面走得很遠,令遊戲望塵莫及了。

     節選自《談美》,開明書店1933年初版 原題為“‘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藝術與遊戲” 創造與模仿 技巧可以分為兩項說,一項是關于傳達的方法;一項是關于媒介的知識。

     先說傳達的方法。

    我們在上文見過,凡是創造之中都有欣賞,但是創造卻不僅是欣賞。

    創造和欣賞都要見到一種意境。

    欣賞見到意境就止步,創造卻要再進一步,把這種意境外射到具體的作品上去。

    見到一種意境是一件事,把這種意境傳達出來讓旁人領略又是一件事。

     比如我此刻想象到一個很美的夜景,其中園亭、花木、湖山、風月,件件都了然于心,可是我不能把它畫出來。

    我何以不能把它畫出來呢?因為我不能動手,不能像支配筋肉一樣任意活動。

    我如果勉強動手,我所畫出來的全不像我所想出來的,我本來要畫一條直線,畫出來的線卻是七彎八扭,我的手不能聽我的心指使。

    窮究到底,藝術的創造不過是手能從心,不過是能任所欣賞的意象支配筋肉的活動,使筋肉所變的動作恰能把意象畫在紙上或是刻在石上。

     這種筋肉活動不是天生自在的,它須費一番功夫才學得來。

    我想到一隻虎不能畫出一隻虎來,但是我想到“虎”字卻能信手寫一個“虎”字出來。

    我寫“虎”字毫不費事,但是不識字的農夫看我寫“虎”字,正猶如我看畫家畫虎一樣驚羨。

    一隻虎和一個“虎”字在心中時都不過是一種意象,何以“虎”字的意象能供我的手腕作寫“虎”字的活動,而虎的意象卻不能使我的手腕作畫虎的活動呢?這個分别全在有練習與沒有練習。

    我練習過寫字,卻沒有練習過作畫。

    我的手腕筋肉隻有寫“虎”字的習慣,沒有畫虎的習慣。

    筋肉活動成了習慣以後就非常純熟,可以從心所欲,意到筆随;但是在最初養成這種習慣時,好比小孩子學走路,大人初學遊水,都要跌幾跤或是喝幾次水,才可以學會。

     各種藝術都各有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

    例如,寫字、作畫、彈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唱歌、吹箫要有喉舌唇齒諸筋肉的技巧,跳舞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嚴格地說,各種藝術都要有全身筋肉的技巧)。

    要想學一門藝術,就要先學它的特殊的筋肉的技巧。

     學一門藝術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要用什麼方法呢?起初都要模仿。

    “模仿”和“學習”本來不是兩件事。

    姑且拿寫字做例來說。

    小兒學寫字,最初是描紅,其次是寫印本,再其次是臨帖。

    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寫的字做榜樣,逐漸養成手腕筋肉的習慣。

    但是就我自己的經驗來說,學寫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書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筆,如何運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貫注在手腕上。

    他的筋肉習慣已養成了,在實地觀察他的筋肉如何動作時,我可以讨一點訣竅來,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養成不良的筋肉習慣。

     推廣一點說,一切藝術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觀。

    比如說作詩作文,似乎沒有什麼筋肉的技巧,其實也是一理。

    詩文都要有情感和思想。

    情感都見于筋肉的活動,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

    思想離不開語言,語言離不開喉舌的動作。

    比如想到“虎”字時,喉舌間都不免起若幹說出“虎”字的筋肉動作。

    這是行為派心理學的創見,現在已逐漸為一般心理學家所公認。

    詩人和文人常歡喜說“思路”,所謂“思路”并無若何玄妙,也不過是筋肉活動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

     詩文上的筋肉活動是否可以模仿呢?它也并不是例外。

    中國詩人和文人向來着重“氣”字,我們現在來把這個“氣”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動的道理。

    曾國藩在《家訓》裡說過一段話,很可以值得我們注意: 凡作詩最宜講究聲調,須熟讀古人佳篇,先之以高聲朗誦,以昌其氣;繼之以密詠恬吟,以玩其味。

    二者并進,使古人之聲調拂拂然若與我喉舌相習,則下筆時必有句調奔赴腕下,詩成自讀之,亦自覺琅琅可誦,引出一種興會來。

     從這段話看,可知“氣”與聲調有關,而聲調又與喉舌運動有關。

    韓昌黎也說過:“氣盛則言之短長與聲之高下皆宜。

    ”聲本于氣,所以想得古人之氣,不得不求之于聲。

    求之于聲,即不能不朗誦。

    朱晦庵曾經說過:“韓昌黎、蘇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從古人聲響學。

    ”所以從前古文家教人作文最重朗誦。

     姚姬傳與陳碩士書說:“大抵學古文者,必須放聲疾讀,又緩讀,隻久之自悟。

    若但能默看,即終身作外行也。

    ”朗誦既久,則古人之聲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拂拂然若與我之喉舌相習”,到我自己下筆時,喉舌也自然順這個痕迹而活動,所謂“必有句調奔赴腕下”。

    要看自己的詩文的氣是否順暢,也要吟哦才行,因為吟哦時喉舌間所習得的習慣動作就可以再現出來。

    從此可知從前人所謂“氣”也就是一種筋肉技巧了。

     關于傳達的技巧大要如此,現在再講關于媒介的知識。

     什麼叫作“媒介”?它就是藝術傳達所用的工具。

    比如顔色、線形是圖畫的媒介,金石是雕刻的媒介,文字語言是文學的媒介。

    藝術家對于他所用的媒介也要有一番研究。

    比如達·芬奇的《最後的晚餐》是文藝複興時代最大的傑作。

    但是他的原迹是用一種不耐潮濕的油彩畫在一個易受潮濕的牆壁上,所以沒過多少時候就剝落消失去了。

    這就是對于媒介欠研究。

    再比如建築,它的媒介是泥石,它要把泥石砌成一個美的形象。

    建築家都要有幾何學和力學的知識,才能運用泥石;他還要明白他的媒介對于觀者所生的影響,才不至于亂用材料。

    希臘建築家往往把石柱的腰部雕得比上下都粗壯些,但是看起來它的粗細卻和上下一律,因為腰部是受壓時最易折斷的地方,容易引起它比上下較細弱的錯覺,把腰部雕粗些,才可以彌補這種錯覺。

     在各門藝術之中都有如此等類的關于媒介的專門知識,文學方面尤其顯著。

    詩文都以語言文字為媒介。

    作詩文的人一要懂得字義,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義對于讀者所生的影響。

    這四樣都是專門的學問。

    前人對于這些學問已逐漸蓄積起許多經驗和成績,而不是任何人隻手空拳、毫無憑借地在一生之内所可得到的。

    自己既不能件件去發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經驗和成績。

    文學家對于語言文字是如此,一切其他藝術家對于他的特殊的媒介也莫不然。

    各種藝術都同時是一種學問,都有無數年代所積成的技巧。

    學一門藝術,就要學該門藝術所特有的學問和技巧。

    這種學習就是利用過去經驗,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藝術家在少年時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

    米開朗琪羅費過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臘羅馬的雕刻,莎士比亞也費過半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