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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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服裝材料和其他生活事物
人人都穿衣吃飯,關于古代這方面問題,我們知識卻不大具體。
盡管在奴隸社會階段,統治階級的剝削基礎,就和糧食、布帛聚斂分不開,先秦文獻中還留下許多記載。
不過孤立從文獻求索,總不大好辦,特别是關于發明與發現多不足信。
文獻不足征處,更不免茫然。
因此曆來專家學者,不外用兩種态度對待: 一是“信古”,肯定舊傳說,增飾新附會,把一切發明與發現都歸功于個人,《古今注》《路史》《事物紀原》等因之産生。
二是“疑古”,覺得古代事難言,不加過問。
影響到後來,于是人多樂意務虛,抽象談社會結構。
至于從務實出發,作探讨工作的便較少。
經過近年考古工作者共同的努力,古代人從新石器時代或更早一些開始,如何使用木、石、骨、角工具,慢慢學會種植莊稼,馴養六畜,改善定居生活條件;同時又适應這個新的需要,發明陶器,來處理谷物成為熟食。
谷物類生産品種是些什麼,也有了比較明确知識。
而陶器則由烹煮食物進而為熔金铄石,冶煉出金、銅、鉛、銀、鐵,生産工具因之又如何逐漸演進。
有關吃的問題,凡事從實際出發,慢慢地便理出點頭緒來了。
至于穿衣打扮事情,還是不大搞得清楚。
現在想就出土文物,初步試來作些常識性綜合分析。
至于進一步深入探索,抛磚引玉,實有待海内專家學者共同努力! 史傳稱伯餘作衣,又說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
至于養蠶,則推為黃帝妃子嫘祖所發明。
這種種和其他一切發明,極少有人否認過。
事實上它和别的生産發明相差不多,全是由于古代人民共同需要,和自然長期鬥争,勞動經驗逐漸積累得來,絕不是某一人能憑空發明的!但是衣的定型制作出一定式樣,在原始社會組織取得一定進展後,随同形成一種習慣,卻是有可能的。
根據四川資陽人遺物中一根細長完整的骨針,我們可推想當時人就為了禦寒和生産上的便利,已有了穿衣服的要求。
因為針的發明是滿足這種要求而出現的。
如果這支骨針和其他遺物确在同一地層,那已經是過若幹萬年的事情了。
當時穿的是獸皮還是植物纖維的布匹?我們還少知識。
但是針孔相當細,絕不會是皮革割成的小條子能通過的,因此撚取細纖維作線的技術,也必在有孔紡輪出現以前,即已掌握。
而布的起源,實從編織漁網得到進展,編網知識又系從蜘蛛結網得到啟示,《淮南子》所說,倒還有點道理!早期的織機可能是“地機”,原物雖未發現,近年雲南石砦山出土銅器上,卻還留下些兩千年前的式樣,現代我國比較偏僻的生産落後區域,也還留下些活的标本,一般還是坐在地下織的。
綜、筘、梭子發明以前,提線必用手,壓線則借重骨或石工具,編織較窄的腰帶,牛肋骨已極得用。
若織面闊及尺的布,即嫌壓線不緊實。
因此地下發現較長大薄刃石刀具,古代除了使用它來鞣治皮革,可能也和織機壓線發生聯系。
後來由石到玉,進而成璋或某一式圭,則已在實用外兼有象征性。
但是海南島一類地區,卻在十八世紀,還用作織布工具!琮的應用出現較晚,一般大型青雲琮,多長約八寸,外方内圓,分段刻劃紋道。
照史志所說,為婦女所主,為祭中溜之神物。
如聯系紡織周代以來即稱為“婦功”,而琮的應用,近人以為和織機或有一定關系,推測或許還近理。
這類大型玉琮多傳為周代禮器,如和織機關系密切,則顯然這是一種西周以來出現的坐式豎機了。
因為地機卷軸是用不上的。
從琮的出現,我們還可看出人類最早的垂腿而坐,和生産勞動關系十分密切。
織布以外車磨銅器,雕琢玉器,為操作便利,大都有近似織機需要,即共同促進了古人生活習慣的改變,實和生産需要有一定關系。
這自然隻是一種推想,因為唯一證據,隻有漢石刻幾個機織形象,包括了曾母投梭、孟母教子和天孫織錦一些故事傳說的圖像在内。
至于第二階段坐具的進一步改變,和婦女專用鼓式墩子的産生,則顯然是由戰國熏香籠篝、漢代熏籠演進而來,而社會上得到認可成為一般起居習慣,已是唐、宋時事了。
籠篝多編竹而成,或有兩式,應用雖始于戰國,盛行于漢晉之際,留下較早的形象,卻隻有在北朝石刻上可發現,做成腰鼓式。
唐代有個三彩女俑,坐的還是相同樣子。
到宋代則一般作墩子式了。
直到明代,不問法花瓷或處州青瓷,或描金雕漆,墩子依舊必下部镂空,上面繪飾成一塊繡帕四角下垂樣子,還是照熏籠做成。
《爾雅》是中國兩千三四百年前一部古文字學專書,内中有許多記載都十分重要。
關于古代養蠶業的進展,也有較新較現實提法。
稱蠶有蕭、艾、柞、桑等等不同品種,即反映一種社會發展的真實,說明養蠶知識的獲得,是經過許多人用各種草木葉子在長期試驗下,才明白山蠶宜在柞樹上放養,家蠶必飼桑葉才會有較好收成的。
從這一認識前提出發,結合文獻,我們說穿衣當成一種社會制度,養蠶當成一種社會生産,大約是在由分散的部族社會到那個部落聯盟的原始社會成熟期的黃帝時代才逐漸形成,同樣的話卻有了較深刻意義!至于當時人究竟如何穿衣,文獻叙述多出于周代史官,必須把保留在較前或較後各種形象材料加以印證,才可望得到些比較近真落實的印象。
史稱三皇五帝,曆世綿邈,有關形象知識,目前我們隻能從一千八百多年前一些漢代石刻得到點滴。
結繩記事、燧人取火的情形,雖近于漢人想象,武氏石刻把五帝卻畫得相當古樸,即同樣出于想象,究竟比單純文獻有意思得多。
因為那幾個人的衣服式樣,和近年出土三千年前殷商時代的還有個共通點,一般特征為齊膝長短,穿褲子(若照某些傳記述說,則漢代人才穿褲子),為便于行動和勞作,說這種衣裝和原始社會生活要求相适合,大緻不會太錯的。
商代還有如下一些材料可以比證參考: 第一是兩個雕玉人頭像,重要在他們的頭上裝飾。
男子戴平頂帽子,初看似乎有些令人相信不過,其實形象并不孤立存在,同時或稍後,這種帽子都有發現。
女的重要是她的發式,借此明白頭上骨或玉笄的應用,商代至少已有二鳳相對豎插,和一支橫撇兩式。
雙笄對插比較講究。
曹植詩“頭上金雀钗”反映到《女史箴圖》中的情形,還是商代用笄制度的沿襲。
下垂虿尾卷發,直到戰國還有地方婦女習用。
隻可惜背後不知如何處理。
這些精美雕玉正産生于曆史上的纣王、妲己時代。
至于纣王形象,目前還隻有日本學者過去在朝鮮發掘的漢墓裡一個彩繪漆筐邊沿上發現那一位。
他正坐在一個有屏風的矮榻上,像旁還明署“纣王”二字,兩手作推拒狀,做成《史記》所稱“智足以拒谏,辯足以飾非”的神氣。
神氣雖還活潑,可是個标準漢代貴族樣子。
至于妲己的裝束如需要複原,從那個雕玉女人頭像,卻可得到較多啟發! 第二是這個白石雕刻的人形,頭戴錦帽,身穿錦衣,是有點醉意朦胧樣子。
如不是個最高奴隸主,也應是個貴族。
但亦可能隻是随身奴仆,因為用珠玉飾狗、馬,在商代墓葬中即已發現,一個奴隸弄臣穿得花花綠綠,是不足為奇的。
衣服肯定原仿錦繡而作,從聯系和發展得知道。
商代的銅簋、白陶壺,和較後一時的銅車軸頭、鏡背、空心磚邊沿,都有相同裝飾紋樣出現。
一個長沙出土的戰國彩俑,衣邊上且分明畫上這種花紋,恰和文獻中“錦為沿”相符。
(真正的錦緞隻早到唐、宋,名字或應當叫矩紋錦。
它的織法實源遠流長。
至于為什麼較早的錦是這種連續矩紋,我們說,大緻和編織竹簟有關,和宋代青綠簟紋錦同源異流。
竹簟用連續矩紋或方勝格子,技術操作比較容易。
)商代已能織出極薄的綢子,也能織出有花紋的錦緞,但較多人的身上,大緻還是穿本色麻葛或粗毛布衣服。
一般奴隸或俘虜身份的人,如像第三個手負桎梏的一位,穿的自然是件粗布衣。
兩者身份地位盡管不同,衣服長短過膝,倒像是共通趨勢。
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承認衣才齊膝或過膝原是一種傳統制度,我們才不至于把春秋戰國時出現的這種衣服,不求甚解一例歸入“胡服”。
第四、五都是雕玉,出土情形不太明确。
給我們啟發是他們頭上巾子和西南苗、彜族裝束那麼巧合。
其實若從圖案花紋去探索,用商代規矩圖案和近代苗、彜編織物圖物比較,相同處我們發現将更多!這不足為奇,生産條件和工具決定了生産式樣,也有時形成了美的意識,這是過去我們較少注意到,目前卻明白了的。
西周是個講究制度排場的時代,史稱“周公制禮作樂”,不會完全是空談。
一面是宗法社會的建立,确定等級制度排場有其必要性。
另一面由于生産發展,絲、布、銅、漆日益加多集中到王室貴族中,有了個物質基礎。
因此周公盡管提倡節儉,要貴族子弟明白稼穑之艱難,可是打發諸侯封君就國,還是除沿例領取大片封地、占有大量農奴外,并且還可得到一些手工業奴隸,又可得到特賜一份華美衣服,車馬旗幟,宗廟祀事禮樂銅器,以及作為壓迫工具和象征權威的青銅兵器圭、璋、璜、璧諸玉物。
統治者日益脫離生産勞動,成為“治人”的身份,衣服放大加長用壯觀瞻,必然是在這個曆史階段中出現。
相傳虞書帝王冕服十二章的繡繪文飾,也應當成熟于此時。
但是三千年來做皇帝的總還喜歡遵照古制打扮,直到袁世凱還要人做下一份衣樣子,準備登基!事實上冕服最早的式樣,目前為止,還隻有從唐代列帝圖和敦煌畫留下那些形象,比較近古,宋人《三禮圖》、明人《三才圖會》即已多附會,去古日遠,清代更難言了。
但是從習慣說,戲衣上的龍袍,還應當說是一脈相承。
真正的複原,幾種新的戰國人物形象,和西漢壁畫,東漢石刻,以及周初銅、玉、漆、絲紋樣,已為我們準備了些有利條件。
經過一些探索比證,大緻還是可望部分恢複本來的。
衣服等級的區别,一面可看出西周社會的拘闆定型,另一面也必然影響到社會生産的停滞。
破壞它得到新的進展,是春秋戰國,随同土地所有制變化,與生産發展、商品大量交流而形成。
同樣是在不斷發展變化中,也看需要而有所不同,譬如作戰穿的衣甲,到春秋時雖發展了犀甲、合甲、組甲許多不同材料不同制作,長短大緻還是以能适應當時戰争活動為主,不會太變。
例如保護頭顱的銅盔,商代的就和春秋戰國時差不太多。
但是兵器中的戈的形制和應用,卻已有了較大變化。
商代一般戰士,戈大緻有兩式,長柄的單獨使用,短柄的則一手執戈、一手執方盾,是通常格式。
春秋以來則劍、盾為一份,戈柄已和矛柄部分同長,有的或加個矛頭成為專用勾、啄、刺三或兩用兵器了。
到戰國時,好些戈、戟并且已逐漸脫離實用價值,隻從藝術出發來考慮它的造型美了。
到漢代于是又一變來個返璞歸真,一例簡化成為一個“蔔”字式。
(至于我們從戲文中所常見的方天畫戟,卻是開始于唐代宗教畫天王所使用的!)衣的形式改變,主要還是在某些上層人物。
根據目前材料分析,我們知道儒家的寬衣博帶好尚,本為好古法先王主張而來,同時人常多當成一種拘迂行為看待的。
因此估計一般上中層分子,平時衣服必然還不至于過分拖拖沓沓。
但部分坐朝論道不事生産的人物,即不完全同意儒家迂腐主張,還是不免已經有些拖拖沓沓。
這從近年發現的材料,多了些證明。
至于從事各種生産勞動的平民便裝,一般還是長可齊膝為通例,從統治者看來,則為野人之服,輿台之服,區别日益明顯。
至于那些無事可做或一事不作的貴族,在一身裝扮上格外用心,如何穿珠佩玉,文獻記載雖多,形象反映給我們的知識還是不夠落實。
例如說,儒家“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和“玉有七德”的說法,到戰國時已相當成熟,上下一時把玉的抽象價值和人格品德結合起來,也因之把玉的具體價值提得高高的,影響刺激到當時雕玉工藝的高度進展。
三門峽虢墓得到幾份成組列的佩玉,雖已知道它們在人身上的大略位置,洛陽金村韓墓,還發現過一份用金絲紐繩貫串的成組精美佩玉,輝縣和其他發掘,也得到好些當時小件成系佩玉,傳世還有千百件戰國玉龍佩和其他雕玉可供參考,郭寶鈞先生即根據出土情形作了些複原圖。
但是希望更具體些明白它們如何和那些加工特别精美、鍍金嵌珠的帶鈎,講究無比的玉具劍,共同加在以五色斑斓華美耀目的文繡袍服上,結合一起形成一種驚人炫目的藝術效果,如《說苑》所叙襄成君給人的印象,我們還是不易想象的!知識不足處,實有待進一步發現,才能綜合更多方向文物,一一加以複原。
即此也可以肯定,過去幾千年來學者感到束手的事情,到我們這個新的時代,由于條件不同,有必要時,終究還是可以從客觀存在認識出發,一一把它弄個清楚明白! 和周初衣服制度有密切關系的曆史人物,是封于山東魯國的周公。
周公的形象雖無當時遺物可證,但是漢代在儒學興盛提倡厚葬的制度下,山東地方的石刻
盡管在奴隸社會階段,統治階級的剝削基礎,就和糧食、布帛聚斂分不開,先秦文獻中還留下許多記載。
不過孤立從文獻求索,總不大好辦,特别是關于發明與發現多不足信。
文獻不足征處,更不免茫然。
因此曆來專家學者,不外用兩種态度對待: 一是“信古”,肯定舊傳說,增飾新附會,把一切發明與發現都歸功于個人,《古今注》《路史》《事物紀原》等因之産生。
二是“疑古”,覺得古代事難言,不加過問。
影響到後來,于是人多樂意務虛,抽象談社會結構。
至于從務實出發,作探讨工作的便較少。
經過近年考古工作者共同的努力,古代人從新石器時代或更早一些開始,如何使用木、石、骨、角工具,慢慢學會種植莊稼,馴養六畜,改善定居生活條件;同時又适應這個新的需要,發明陶器,來處理谷物成為熟食。
谷物類生産品種是些什麼,也有了比較明确知識。
而陶器則由烹煮食物進而為熔金铄石,冶煉出金、銅、鉛、銀、鐵,生産工具因之又如何逐漸演進。
有關吃的問題,凡事從實際出發,慢慢地便理出點頭緒來了。
至于穿衣打扮事情,還是不大搞得清楚。
現在想就出土文物,初步試來作些常識性綜合分析。
至于進一步深入探索,抛磚引玉,實有待海内專家學者共同努力! 史傳稱伯餘作衣,又說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
至于養蠶,則推為黃帝妃子嫘祖所發明。
這種種和其他一切發明,極少有人否認過。
事實上它和别的生産發明相差不多,全是由于古代人民共同需要,和自然長期鬥争,勞動經驗逐漸積累得來,絕不是某一人能憑空發明的!但是衣的定型制作出一定式樣,在原始社會組織取得一定進展後,随同形成一種習慣,卻是有可能的。
根據四川資陽人遺物中一根細長完整的骨針,我們可推想當時人就為了禦寒和生産上的便利,已有了穿衣服的要求。
因為針的發明是滿足這種要求而出現的。
如果這支骨針和其他遺物确在同一地層,那已經是過若幹萬年的事情了。
當時穿的是獸皮還是植物纖維的布匹?我們還少知識。
但是針孔相當細,絕不會是皮革割成的小條子能通過的,因此撚取細纖維作線的技術,也必在有孔紡輪出現以前,即已掌握。
而布的起源,實從編織漁網得到進展,編網知識又系從蜘蛛結網得到啟示,《淮南子》所說,倒還有點道理!早期的織機可能是“地機”,原物雖未發現,近年雲南石砦山出土銅器上,卻還留下些兩千年前的式樣,現代我國比較偏僻的生産落後區域,也還留下些活的标本,一般還是坐在地下織的。
綜、筘、梭子發明以前,提線必用手,壓線則借重骨或石工具,編織較窄的腰帶,牛肋骨已極得用。
若織面闊及尺的布,即嫌壓線不緊實。
因此地下發現較長大薄刃石刀具,古代除了使用它來鞣治皮革,可能也和織機壓線發生聯系。
後來由石到玉,進而成璋或某一式圭,則已在實用外兼有象征性。
但是海南島一類地區,卻在十八世紀,還用作織布工具!琮的應用出現較晚,一般大型青雲琮,多長約八寸,外方内圓,分段刻劃紋道。
照史志所說,為婦女所主,為祭中溜之神物。
如聯系紡織周代以來即稱為“婦功”,而琮的應用,近人以為和織機或有一定關系,推測或許還近理。
這類大型玉琮多傳為周代禮器,如和織機關系密切,則顯然這是一種西周以來出現的坐式豎機了。
因為地機卷軸是用不上的。
從琮的出現,我們還可看出人類最早的垂腿而坐,和生産勞動關系十分密切。
織布以外車磨銅器,雕琢玉器,為操作便利,大都有近似織機需要,即共同促進了古人生活習慣的改變,實和生産需要有一定關系。
這自然隻是一種推想,因為唯一證據,隻有漢石刻幾個機織形象,包括了曾母投梭、孟母教子和天孫織錦一些故事傳說的圖像在内。
至于第二階段坐具的進一步改變,和婦女專用鼓式墩子的産生,則顯然是由戰國熏香籠篝、漢代熏籠演進而來,而社會上得到認可成為一般起居習慣,已是唐、宋時事了。
籠篝多編竹而成,或有兩式,應用雖始于戰國,盛行于漢晉之際,留下較早的形象,卻隻有在北朝石刻上可發現,做成腰鼓式。
唐代有個三彩女俑,坐的還是相同樣子。
到宋代則一般作墩子式了。
直到明代,不問法花瓷或處州青瓷,或描金雕漆,墩子依舊必下部镂空,上面繪飾成一塊繡帕四角下垂樣子,還是照熏籠做成。
《爾雅》是中國兩千三四百年前一部古文字學專書,内中有許多記載都十分重要。
關于古代養蠶業的進展,也有較新較現實提法。
稱蠶有蕭、艾、柞、桑等等不同品種,即反映一種社會發展的真實,說明養蠶知識的獲得,是經過許多人用各種草木葉子在長期試驗下,才明白山蠶宜在柞樹上放養,家蠶必飼桑葉才會有較好收成的。
從這一認識前提出發,結合文獻,我們說穿衣當成一種社會制度,養蠶當成一種社會生産,大約是在由分散的部族社會到那個部落聯盟的原始社會成熟期的黃帝時代才逐漸形成,同樣的話卻有了較深刻意義!至于當時人究竟如何穿衣,文獻叙述多出于周代史官,必須把保留在較前或較後各種形象材料加以印證,才可望得到些比較近真落實的印象。
史稱三皇五帝,曆世綿邈,有關形象知識,目前我們隻能從一千八百多年前一些漢代石刻得到點滴。
結繩記事、燧人取火的情形,雖近于漢人想象,武氏石刻把五帝卻畫得相當古樸,即同樣出于想象,究竟比單純文獻有意思得多。
因為那幾個人的衣服式樣,和近年出土三千年前殷商時代的還有個共通點,一般特征為齊膝長短,穿褲子(若照某些傳記述說,則漢代人才穿褲子),為便于行動和勞作,說這種衣裝和原始社會生活要求相适合,大緻不會太錯的。
商代還有如下一些材料可以比證參考: 第一是兩個雕玉人頭像,重要在他們的頭上裝飾。
男子戴平頂帽子,初看似乎有些令人相信不過,其實形象并不孤立存在,同時或稍後,這種帽子都有發現。
女的重要是她的發式,借此明白頭上骨或玉笄的應用,商代至少已有二鳳相對豎插,和一支橫撇兩式。
雙笄對插比較講究。
曹植詩“頭上金雀钗”反映到《女史箴圖》中的情形,還是商代用笄制度的沿襲。
下垂虿尾卷發,直到戰國還有地方婦女習用。
隻可惜背後不知如何處理。
這些精美雕玉正産生于曆史上的纣王、妲己時代。
至于纣王形象,目前還隻有日本學者過去在朝鮮發掘的漢墓裡一個彩繪漆筐邊沿上發現那一位。
他正坐在一個有屏風的矮榻上,像旁還明署“纣王”二字,兩手作推拒狀,做成《史記》所稱“智足以拒谏,辯足以飾非”的神氣。
神氣雖還活潑,可是個标準漢代貴族樣子。
至于妲己的裝束如需要複原,從那個雕玉女人頭像,卻可得到較多啟發! 第二是這個白石雕刻的人形,頭戴錦帽,身穿錦衣,是有點醉意朦胧樣子。
如不是個最高奴隸主,也應是個貴族。
但亦可能隻是随身奴仆,因為用珠玉飾狗、馬,在商代墓葬中即已發現,一個奴隸弄臣穿得花花綠綠,是不足為奇的。
衣服肯定原仿錦繡而作,從聯系和發展得知道。
商代的銅簋、白陶壺,和較後一時的銅車軸頭、鏡背、空心磚邊沿,都有相同裝飾紋樣出現。
一個長沙出土的戰國彩俑,衣邊上且分明畫上這種花紋,恰和文獻中“錦為沿”相符。
(真正的錦緞隻早到唐、宋,名字或應當叫矩紋錦。
它的織法實源遠流長。
至于為什麼較早的錦是這種連續矩紋,我們說,大緻和編織竹簟有關,和宋代青綠簟紋錦同源異流。
竹簟用連續矩紋或方勝格子,技術操作比較容易。
)商代已能織出極薄的綢子,也能織出有花紋的錦緞,但較多人的身上,大緻還是穿本色麻葛或粗毛布衣服。
一般奴隸或俘虜身份的人,如像第三個手負桎梏的一位,穿的自然是件粗布衣。
兩者身份地位盡管不同,衣服長短過膝,倒像是共通趨勢。
這一點相當重要,因為承認衣才齊膝或過膝原是一種傳統制度,我們才不至于把春秋戰國時出現的這種衣服,不求甚解一例歸入“胡服”。
第四、五都是雕玉,出土情形不太明确。
給我們啟發是他們頭上巾子和西南苗、彜族裝束那麼巧合。
其實若從圖案花紋去探索,用商代規矩圖案和近代苗、彜編織物圖物比較,相同處我們發現将更多!這不足為奇,生産條件和工具決定了生産式樣,也有時形成了美的意識,這是過去我們較少注意到,目前卻明白了的。
西周是個講究制度排場的時代,史稱“周公制禮作樂”,不會完全是空談。
一面是宗法社會的建立,确定等級制度排場有其必要性。
另一面由于生産發展,絲、布、銅、漆日益加多集中到王室貴族中,有了個物質基礎。
因此周公盡管提倡節儉,要貴族子弟明白稼穑之艱難,可是打發諸侯封君就國,還是除沿例領取大片封地、占有大量農奴外,并且還可得到一些手工業奴隸,又可得到特賜一份華美衣服,車馬旗幟,宗廟祀事禮樂銅器,以及作為壓迫工具和象征權威的青銅兵器圭、璋、璜、璧諸玉物。
統治者日益脫離生産勞動,成為“治人”的身份,衣服放大加長用壯觀瞻,必然是在這個曆史階段中出現。
相傳虞書帝王冕服十二章的繡繪文飾,也應當成熟于此時。
但是三千年來做皇帝的總還喜歡遵照古制打扮,直到袁世凱還要人做下一份衣樣子,準備登基!事實上冕服最早的式樣,目前為止,還隻有從唐代列帝圖和敦煌畫留下那些形象,比較近古,宋人《三禮圖》、明人《三才圖會》即已多附會,去古日遠,清代更難言了。
但是從習慣說,戲衣上的龍袍,還應當說是一脈相承。
真正的複原,幾種新的戰國人物形象,和西漢壁畫,東漢石刻,以及周初銅、玉、漆、絲紋樣,已為我們準備了些有利條件。
經過一些探索比證,大緻還是可望部分恢複本來的。
衣服等級的區别,一面可看出西周社會的拘闆定型,另一面也必然影響到社會生産的停滞。
破壞它得到新的進展,是春秋戰國,随同土地所有制變化,與生産發展、商品大量交流而形成。
同樣是在不斷發展變化中,也看需要而有所不同,譬如作戰穿的衣甲,到春秋時雖發展了犀甲、合甲、組甲許多不同材料不同制作,長短大緻還是以能适應當時戰争活動為主,不會太變。
例如保護頭顱的銅盔,商代的就和春秋戰國時差不太多。
但是兵器中的戈的形制和應用,卻已有了較大變化。
商代一般戰士,戈大緻有兩式,長柄的單獨使用,短柄的則一手執戈、一手執方盾,是通常格式。
春秋以來則劍、盾為一份,戈柄已和矛柄部分同長,有的或加個矛頭成為專用勾、啄、刺三或兩用兵器了。
到戰國時,好些戈、戟并且已逐漸脫離實用價值,隻從藝術出發來考慮它的造型美了。
到漢代于是又一變來個返璞歸真,一例簡化成為一個“蔔”字式。
(至于我們從戲文中所常見的方天畫戟,卻是開始于唐代宗教畫天王所使用的!)衣的形式改變,主要還是在某些上層人物。
根據目前材料分析,我們知道儒家的寬衣博帶好尚,本為好古法先王主張而來,同時人常多當成一種拘迂行為看待的。
因此估計一般上中層分子,平時衣服必然還不至于過分拖拖沓沓。
但部分坐朝論道不事生産的人物,即不完全同意儒家迂腐主張,還是不免已經有些拖拖沓沓。
這從近年發現的材料,多了些證明。
至于從事各種生産勞動的平民便裝,一般還是長可齊膝為通例,從統治者看來,則為野人之服,輿台之服,區别日益明顯。
至于那些無事可做或一事不作的貴族,在一身裝扮上格外用心,如何穿珠佩玉,文獻記載雖多,形象反映給我們的知識還是不夠落實。
例如說,儒家“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和“玉有七德”的說法,到戰國時已相當成熟,上下一時把玉的抽象價值和人格品德結合起來,也因之把玉的具體價值提得高高的,影響刺激到當時雕玉工藝的高度進展。
三門峽虢墓得到幾份成組列的佩玉,雖已知道它們在人身上的大略位置,洛陽金村韓墓,還發現過一份用金絲紐繩貫串的成組精美佩玉,輝縣和其他發掘,也得到好些當時小件成系佩玉,傳世還有千百件戰國玉龍佩和其他雕玉可供參考,郭寶鈞先生即根據出土情形作了些複原圖。
但是希望更具體些明白它們如何和那些加工特别精美、鍍金嵌珠的帶鈎,講究無比的玉具劍,共同加在以五色斑斓華美耀目的文繡袍服上,結合一起形成一種驚人炫目的藝術效果,如《說苑》所叙襄成君給人的印象,我們還是不易想象的!知識不足處,實有待進一步發現,才能綜合更多方向文物,一一加以複原。
即此也可以肯定,過去幾千年來學者感到束手的事情,到我們這個新的時代,由于條件不同,有必要時,終究還是可以從客觀存在認識出發,一一把它弄個清楚明白! 和周初衣服制度有密切關系的曆史人物,是封于山東魯國的周公。
周公的形象雖無當時遺物可證,但是漢代在儒學興盛提倡厚葬的制度下,山東地方的石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