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感性自身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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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感性的特性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的“先驗邏輯”部分的開頭,對感性和知性在認識上的不同作用,相互對照地作了扼要規定:
我們的知識來自意識的兩個基本源泉:第一是接受表象(對印象的接受力),第二是利用這些表象認識一個對象的能力(概念的主動性)。
由于前者,一個對象被給予我們,由于後者,就可以聯系着那表象(隻是意識的規定)思想對象。
因此直觀和概念構成我們一切知識的要素,從而不拘是單單的概念,不具有與其在一定方式上相應的直觀,還是單單的直觀,不具有概念,都不會産生出知識。
……如果我們要把我們的意識在某種方式之下被刺激從而獲得表象的接受能力,稱為感性,那麼,由其自身提供表象的能力,也就是認識的主動作用,就要稱為知性。
我們的本性自來是:直觀隻能是感性的,這就是說,直觀隻包含着我們是怎樣為對象所刺激的方式;而知性則是思想感性直觀的對象的能力。
這兩種能力并無高下之分。
如沒有感性,就不會有對象給予我們,而如沒有知性,那就不能思想任何對象。
思想無内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
因此,既要使我們的概念成為感性的(這就是在直觀方面為概念提供對象),又要使我們的直觀本身成為可以理解的(這就是把直觀置于概念之下)。
還有,這兩種能力或秉賦,它們的功能不可以互相替換。
知性不能直觀,感官不能思想。
它們隻有結合起來,才能有知識。
但正因如此,才不應把雙方各自的功能混淆起來,倒有重大理由把二者仔細地區别開來(A50—1=B74—5,RS94—5)(1)。
感性具有以下特性: (1)感性是接受表象的能力; (2)感性必須為對象刺激才能得到表象; (3)感性自身具有一定的方式,也就是它自身具有(不管由于什麼原因具有)這樣的本性,亦即一種固定的内在規定性,内在的條件,隻有在這種方式規定性或條件之下才能為對象所刺激,才能接受對象的影響。
從表面看,以上三點并不包含什麼新的想法,都是前人這樣或那樣講過的,雖然第三點更有特點,應該說主要包含着新的想法,但似乎也不好說前人完全沒有一般地涉及。
可是,進一步仔細考察,與前人的觀點就有很大區别。
特别是由于第三點所包含的新的内容,也使得前兩點具有與前人講法不同的新的意義。
底下先重點地回顧一下曆史。
§2 亞裡斯多德論感性的被動性與感性自身具有的特定條件 感覺的産生以外物在一定情況下刺激感官為前提,這個真理很早就為人所知。
赫拉克裡特認為一切感覺起于一種變化。
相似的對于相似的不會産生影響。
隻有具互相對立的性質的東西才能互相影響。
例如觸覺,與我們身體的冷熱程度相同的東西不會引起感覺(2)。
原子論者認為一切感覺都是接觸。
例如,從可見的對象飛出來的“影像”(保存着原來對象的形式),刺激眼睛,就看到那個東西(3)。
亞裡斯多德的觀點比較細緻,比較深入和有系統(這裡不打算全面地談他的感覺理論,隻是就着與本書内容有直接關系的幾個問題加以提示。
亞氏感覺理論中的種種矛盾和困難也不預備涉及)。
“一個人的感覺不是依靠着他自己,必須有感覺對象”(4)。
感覺對象是外面的個體的東西(不是“一般”)(5)。
觸覺是感覺的基本形式(6)。
亞裡斯多德是把“刺激”這樣一種特定活動的概念引入認識論并把“刺激”和感覺聯系起來的第一個人。
在《論靈魂》第二篇第五章開頭(416b33—35)他說,一般地說,感覺之發生是由于“被激動和被刺激,因為人們認為感覺是狀況的某種變化”(7)。
這裡“刺激”的希臘文原字是動詞paskhō,這個字指一般的接受一種力量的影響,所以雖然形式上是動詞的主動,意義卻是接受運動,指的恰恰是主動的對立面:被動。
亞裡斯多德用paskhō說明感覺,應是為了表示感覺的一個根本性質:被動性。
感覺是接受對象的刺激、影響,所以必須有感覺對象。
另一方面,感覺是動物的一切接受能力。
感覺究竟離不開感覺者,它是感覺者自身接受對象刺激從而使它的存在出現了某種變化。
人(和一切動物)具有感官。
“感官是指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把物的可感形式接受過來而不帶着質料”(8)。
譬如把一方戒指印章印到一塊蠟上面,這塊蠟上面就出現了印章的圖像,至于印章是金的還是銅的,都不會印到蠟上面,同樣,感官受不同質料構成的東西的刺激,可是它所接受的是關于顔色、滋味、聲音等不同性質的印象,它并不涉及那些對象究竟是什麼質料(9)。
感官是感覺的能力,為什麼還需要外面的刺激? 原來,感覺能力有潛在和現實的不同狀态之分。
單從具有一定的能力看,是潛在的,等到表現出一定的作用,這就是現實的。
例如可以燃燒的東西,它從不自燃,需要有點燃力的東西才能使它燃燒起來。
感官與刺激它的東西未接觸時,二者沒有關系,并不相似,在接觸過程中,也還不能說相似,隻有在接觸以後,感官接受了對象的印象,二者才相似,這時,感覺能力就是現實的,其結果就是感覺(10)。
所以,感覺能力由于外物的刺激,有一個從潛在到現實的過程。
但是,顯然這并不會改變感覺能力的根本的被動性質,感性從其本性說,是被動的。
既然是被動的接受能力,那麼,它是不是自身原來毫無所有,随便什麼對它都可以施加影響(這樣,它還是不是一個存在物,被稱為感性?),還是它自身具有特定的本性和特定的結構? 亞裡斯多德總結早期希臘哲學思想時,在感覺理論方面喜歡把前人的思想歸結為以下兩種互相對立的觀點:一種是相似的認識相似的,另一種是相似的不會影響相似,因而相似的不會為相似所認識(11)。
恩培多克勒和原子論者是前者的重要代表,阿拿克薩戈拉可能是後者的代表(12)。
這裡可以看出古人已經注意到:感性在接受對象影響時,它本身必是處在一定的狀态,這一定的狀态是它接受對象影響的必要條件。
感覺主體與對象必須相似(譬如由相同的元素構成),或者不相似(暖才知道冷,苦才知道甜)。
恩培多克勒還主張,對象必是與感官的孔道合适才能觸及身體引起感覺。
這種感官不能感覺到那種感官的對象,因為孔道不同。
孔道大了,對象不能觸及孔道,孔道小了,對象進不去,都不可能出現感覺(13)。
亞氏對這個問題似乎有更深刻的想法,雖然我們還不能把他的想法說得很清楚。
一定要有一種能力,才可以有感覺。
什麼是能力?感性和感覺器官事實上是一回事,但是又不是一回事,因為二者的本質不同。
沒有感覺器官,不會有感覺,感覺器官是進行感受的具體物,它占空間,具有量。
可是,感覺這樣的事實能不能僅僅說是一種量呢?不能。
所謂的感覺能力,所謂的感性,就不是量。
不是量是什麼,是具有量的感覺器官的logos(“邏各斯”)或能力(14)。
這裡的希臘文字logos,英文中有人(J.A.Smith)譯成ratio(“比例”),有人(R.D.Hicks)譯成acertaincharacter(15)(“某樣特性”),有人(W.S.Hett)譯成form(16)(“形式”),有人(D.M.Hamlyn)譯成certainprinciple(17)(“某種根源”),德文中有人(W.Theiler)譯成FormundKraft(18)(“形式和能力”)。
總之可以說是指本質方面一種特定的結構。
亞氏認為,例如關于聽覺,具有聽覺的人當他正在聽到一個聲響,而一個可以發聲的東西正在發出聲響,這時兩者就合而為一,發聲的東西的現實作用在聽到聲音的人方面得到實現(19)。
聲音具有一定的和諧,如果和諧是一種比例(logos),那麼,聽覺就和被聽到的聲音一樣,也是一定的比例(logos)。
過高過低的聲音都會損傷聽覺(别種感官也與此相同,由于感官對象的某樣性質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受到損傷)。
所以,亞氏認為感性(現實的感覺能力)是一種比例(20)。
可見,亞裡斯多德已經考慮到感性在一定條件之下才現實地起作用的問題。
§3 霍布斯、洛克和萊布尼茨 霍布斯是近代第一個嚴整的唯物論體系的創建人。
他認為隻有物質及其運動才是世界的根本,才是一切現象的基礎。
認識從現象入手,通過現象達到本質。
認識現象隻能通過感覺。
而要對感覺本身進行了解,勢必也隻能以關于感覺的現象為根據(21)。
由于感官接觸到的對象不同,我們感覺到的觀念和影像就有變化,這種變化是感覺者方面的變化。
根據霍布斯的唯物論原則,一切變化都是發生變化的那個東西内部所包含的各部分的運動。
為了表明物體内部各部分的運動的特性,他還用了一個拉丁字:conatus,英文本譯成endeavour,中文可以譯作“動力”。
動力也是運動,指的是在最小單位的空間、時間中所出現的運動(22)。
這種刹那間的運動的速度就是動量。
一運動物體觸及另一物體,這另一物體的動力就對那一物體的動力發生對抗。
與此相聯系,經常出現以下情況:一物體受到另一物體的擠壓,等到另一物體移開,如果那物體整體并未移動,那物體被壓力所擠動的部分由于内部結構和内部力量就恢複到原來的位置(23)。
霍布斯關于物體運動的根本原則是一切運動的發生都是由于外力,靜者恒靜,動者恒動,沒有外力不會改變這樣的機械學原則。
但是,從個别運動着的物體刹那間的運動看,他又傾向于把它看成是一種具有内在力量的能動的東西。
物體的反作用是一個動力與另一動力的對立(24)。
這種看法可能包含着這樣一個目的:以此建立他的感覺理論。
他認為人的感官具有其自身内在的自然運動,由于這種運動就出現對于來自對象的運動的反作用,觀念就是由于這種反作用産生出來的。
感覺的定義是:“感覺是一影像,由感覺器官向外的反作用及動力所産生,為繼續存在或多或少一段時間的對象的向内的動力所引起”(25)。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霍布斯站在機械唯物論立場,卻未妨礙他傾向于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說在相對的意義上肯定感覺之産生包含着某種主動作用。
洛克在觀念起源問題上作了細緻的反思,他系統地論證各樣觀念怎樣從感覺經驗中産生出來,第一次建立起大體上屬于機械唯物論的認識論體系。
從我們當前考慮問題的角度看,洛克的感覺論是另一種典型理論的代表:一切觀念根本上來自感覺,每一個人在最初的感覺産生以前意識中不存在任何觀念。
洛克以其在這個方面理論上的徹底性成為神學的天賦觀念論的直接對立面,在哲學史上占有突出地位,産生深刻影響。
他堅持感官的徹底的接受性。
“如果想知道一個人是什麼時候開始有了觀念的,我認為正确的回答就是:當他第一次有了不拘是什麼樣的感覺的時候。
因為當感官帶進來不拘什麼觀念之前,在意識裡看來是什麼觀念也沒有的,所以我認為知性中的觀念與感覺是同時的。
感覺是在身體的某一部分所造成的印象或運動,這樣就在知性方面産生出某樣知覺”(26)。
人的理智開宗明義第一步就是在對象刺激感官時接受印象,在這方面,知性純是被動的(27)。
他特别強調的是在沒有接受任何觀念之前,人的意識如同一張“白紙”、一隻“空箱子”、“完全閉光的箱子,隻有幾個小洞”,外部和内部感覺是“光線得以進入這間黑屋子的窗戶”(28)。
在洛克影響下,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的哲學家繼續在感覺論的道路上前進,目标是反對神學的天賦觀念論,反對巴克萊的主觀唯心論,反對笛卡爾派的二元論,反對萊布尼茨的單子論。
他們在認識方面關心的是論證感覺是感覺器官為外面對象所觸動或震動(29),一切觀念來自感覺。
孔狄亞克在感覺論的道路上走得更遠些,他認為人的心智的一切能力都是源于感覺(30)。
不過,他們并沒有對感性的作用或感覺作其他原則性的考慮(31)。
對康德哲學有深刻影響的萊布尼茨哲學體系很有特色,他自己明确講出來的原則相當簡略,似乎内容不多,因此不易了解其中包含着的一些不太一緻的基本思想究竟是怎樣互相結合的。
單子沒有窗戶,什麼東西也進不來。
單子有内在的活動能力,不受别的單子影響,與外面無涉。
人有天賦觀念。
說感覺對象在我們以外存在,并沒有什麼有力的論證。
笛卡爾派人和洛克都主張對可感性質的簡單觀念與外面的對象并無相似之處,那麼這樣的觀念顯然不必有什麼實在的東西作為基礎(32)。
萊布尼茨當然不會否認感覺。
承認感覺,那麼感覺是怎麼得來的?動物有感覺器官。
感覺器官的用處是增強感覺的效果。
例如:光線作用于視覺,而感覺器官則把好多好多的光線聚攏起來,可以使光線起更大的作用,為視覺提供有利條件。
振蕩起伏的空氣作用于聽覺,而感覺器官則聚攏好多好多空氣起伏的波浪,使空氣産生更大的作用,為聽覺提供
由于前者,一個對象被給予我們,由于後者,就可以聯系着那表象(隻是意識的規定)思想對象。
因此直觀和概念構成我們一切知識的要素,從而不拘是單單的概念,不具有與其在一定方式上相應的直觀,還是單單的直觀,不具有概念,都不會産生出知識。
……如果我們要把我們的意識在某種方式之下被刺激從而獲得表象的接受能力,稱為感性,那麼,由其自身提供表象的能力,也就是認識的主動作用,就要稱為知性。
我們的本性自來是:直觀隻能是感性的,這就是說,直觀隻包含着我們是怎樣為對象所刺激的方式;而知性則是思想感性直觀的對象的能力。
這兩種能力并無高下之分。
如沒有感性,就不會有對象給予我們,而如沒有知性,那就不能思想任何對象。
思想無内容是空的,直觀無概念是盲的。
因此,既要使我們的概念成為感性的(這就是在直觀方面為概念提供對象),又要使我們的直觀本身成為可以理解的(這就是把直觀置于概念之下)。
還有,這兩種能力或秉賦,它們的功能不可以互相替換。
知性不能直觀,感官不能思想。
它們隻有結合起來,才能有知識。
但正因如此,才不應把雙方各自的功能混淆起來,倒有重大理由把二者仔細地區别開來(A50—1=B74—5,RS94—5)(1)。
感性具有以下特性: (1)感性是接受表象的能力; (2)感性必須為對象刺激才能得到表象; (3)感性自身具有一定的方式,也就是它自身具有(不管由于什麼原因具有)這樣的本性,亦即一種固定的内在規定性,内在的條件,隻有在這種方式規定性或條件之下才能為對象所刺激,才能接受對象的影響。
從表面看,以上三點并不包含什麼新的想法,都是前人這樣或那樣講過的,雖然第三點更有特點,應該說主要包含着新的想法,但似乎也不好說前人完全沒有一般地涉及。
可是,進一步仔細考察,與前人的觀點就有很大區别。
特别是由于第三點所包含的新的内容,也使得前兩點具有與前人講法不同的新的意義。
底下先重點地回顧一下曆史。
§2 亞裡斯多德論感性的被動性與感性自身具有的特定條件 感覺的産生以外物在一定情況下刺激感官為前提,這個真理很早就為人所知。
赫拉克裡特認為一切感覺起于一種變化。
相似的對于相似的不會産生影響。
隻有具互相對立的性質的東西才能互相影響。
例如觸覺,與我們身體的冷熱程度相同的東西不會引起感覺(2)。
原子論者認為一切感覺都是接觸。
例如,從可見的對象飛出來的“影像”(保存着原來對象的形式),刺激眼睛,就看到那個東西(3)。
亞裡斯多德的觀點比較細緻,比較深入和有系統(這裡不打算全面地談他的感覺理論,隻是就着與本書内容有直接關系的幾個問題加以提示。
亞氏感覺理論中的種種矛盾和困難也不預備涉及)。
“一個人的感覺不是依靠着他自己,必須有感覺對象”(4)。
感覺對象是外面的個體的東西(不是“一般”)(5)。
觸覺是感覺的基本形式(6)。
亞裡斯多德是把“刺激”這樣一種特定活動的概念引入認識論并把“刺激”和感覺聯系起來的第一個人。
在《論靈魂》第二篇第五章開頭(416b33—35)他說,一般地說,感覺之發生是由于“被激動和被刺激,因為人們認為感覺是狀況的某種變化”(7)。
這裡“刺激”的希臘文原字是動詞paskhō,這個字指一般的接受一種力量的影響,所以雖然形式上是動詞的主動,意義卻是接受運動,指的恰恰是主動的對立面:被動。
亞裡斯多德用paskhō說明感覺,應是為了表示感覺的一個根本性質:被動性。
感覺是接受對象的刺激、影響,所以必須有感覺對象。
另一方面,感覺是動物的一切接受能力。
感覺究竟離不開感覺者,它是感覺者自身接受對象刺激從而使它的存在出現了某種變化。
人(和一切動物)具有感官。
“感官是指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把物的可感形式接受過來而不帶着質料”(8)。
譬如把一方戒指印章印到一塊蠟上面,這塊蠟上面就出現了印章的圖像,至于印章是金的還是銅的,都不會印到蠟上面,同樣,感官受不同質料構成的東西的刺激,可是它所接受的是關于顔色、滋味、聲音等不同性質的印象,它并不涉及那些對象究竟是什麼質料(9)。
感官是感覺的能力,為什麼還需要外面的刺激? 原來,感覺能力有潛在和現實的不同狀态之分。
單從具有一定的能力看,是潛在的,等到表現出一定的作用,這就是現實的。
例如可以燃燒的東西,它從不自燃,需要有點燃力的東西才能使它燃燒起來。
感官與刺激它的東西未接觸時,二者沒有關系,并不相似,在接觸過程中,也還不能說相似,隻有在接觸以後,感官接受了對象的印象,二者才相似,這時,感覺能力就是現實的,其結果就是感覺(10)。
所以,感覺能力由于外物的刺激,有一個從潛在到現實的過程。
但是,顯然這并不會改變感覺能力的根本的被動性質,感性從其本性說,是被動的。
既然是被動的接受能力,那麼,它是不是自身原來毫無所有,随便什麼對它都可以施加影響(這樣,它還是不是一個存在物,被稱為感性?),還是它自身具有特定的本性和特定的結構? 亞裡斯多德總結早期希臘哲學思想時,在感覺理論方面喜歡把前人的思想歸結為以下兩種互相對立的觀點:一種是相似的認識相似的,另一種是相似的不會影響相似,因而相似的不會為相似所認識(11)。
恩培多克勒和原子論者是前者的重要代表,阿拿克薩戈拉可能是後者的代表(12)。
這裡可以看出古人已經注意到:感性在接受對象影響時,它本身必是處在一定的狀态,這一定的狀态是它接受對象影響的必要條件。
感覺主體與對象必須相似(譬如由相同的元素構成),或者不相似(暖才知道冷,苦才知道甜)。
恩培多克勒還主張,對象必是與感官的孔道合适才能觸及身體引起感覺。
這種感官不能感覺到那種感官的對象,因為孔道不同。
孔道大了,對象不能觸及孔道,孔道小了,對象進不去,都不可能出現感覺(13)。
亞氏對這個問題似乎有更深刻的想法,雖然我們還不能把他的想法說得很清楚。
一定要有一種能力,才可以有感覺。
什麼是能力?感性和感覺器官事實上是一回事,但是又不是一回事,因為二者的本質不同。
沒有感覺器官,不會有感覺,感覺器官是進行感受的具體物,它占空間,具有量。
可是,感覺這樣的事實能不能僅僅說是一種量呢?不能。
所謂的感覺能力,所謂的感性,就不是量。
不是量是什麼,是具有量的感覺器官的logos(“邏各斯”)或能力(14)。
這裡的希臘文字logos,英文中有人(J.A.Smith)譯成ratio(“比例”),有人(R.D.Hicks)譯成acertaincharacter(15)(“某樣特性”),有人(W.S.Hett)譯成form(16)(“形式”),有人(D.M.Hamlyn)譯成certainprinciple(17)(“某種根源”),德文中有人(W.Theiler)譯成FormundKraft(18)(“形式和能力”)。
總之可以說是指本質方面一種特定的結構。
亞氏認為,例如關于聽覺,具有聽覺的人當他正在聽到一個聲響,而一個可以發聲的東西正在發出聲響,這時兩者就合而為一,發聲的東西的現實作用在聽到聲音的人方面得到實現(19)。
聲音具有一定的和諧,如果和諧是一種比例(logos),那麼,聽覺就和被聽到的聲音一樣,也是一定的比例(logos)。
過高過低的聲音都會損傷聽覺(别種感官也與此相同,由于感官對象的某樣性質超過一定的限度就會受到損傷)。
所以,亞氏認為感性(現實的感覺能力)是一種比例(20)。
可見,亞裡斯多德已經考慮到感性在一定條件之下才現實地起作用的問題。
§3 霍布斯、洛克和萊布尼茨 霍布斯是近代第一個嚴整的唯物論體系的創建人。
他認為隻有物質及其運動才是世界的根本,才是一切現象的基礎。
認識從現象入手,通過現象達到本質。
認識現象隻能通過感覺。
而要對感覺本身進行了解,勢必也隻能以關于感覺的現象為根據(21)。
由于感官接觸到的對象不同,我們感覺到的觀念和影像就有變化,這種變化是感覺者方面的變化。
根據霍布斯的唯物論原則,一切變化都是發生變化的那個東西内部所包含的各部分的運動。
為了表明物體内部各部分的運動的特性,他還用了一個拉丁字:conatus,英文本譯成endeavour,中文可以譯作“動力”。
動力也是運動,指的是在最小單位的空間、時間中所出現的運動(22)。
這種刹那間的運動的速度就是動量。
一運動物體觸及另一物體,這另一物體的動力就對那一物體的動力發生對抗。
與此相聯系,經常出現以下情況:一物體受到另一物體的擠壓,等到另一物體移開,如果那物體整體并未移動,那物體被壓力所擠動的部分由于内部結構和内部力量就恢複到原來的位置(23)。
霍布斯關于物體運動的根本原則是一切運動的發生都是由于外力,靜者恒靜,動者恒動,沒有外力不會改變這樣的機械學原則。
但是,從個别運動着的物體刹那間的運動看,他又傾向于把它看成是一種具有内在力量的能動的東西。
物體的反作用是一個動力與另一動力的對立(24)。
這種看法可能包含着這樣一個目的:以此建立他的感覺理論。
他認為人的感官具有其自身内在的自然運動,由于這種運動就出現對于來自對象的運動的反作用,觀念就是由于這種反作用産生出來的。
感覺的定義是:“感覺是一影像,由感覺器官向外的反作用及動力所産生,為繼續存在或多或少一段時間的對象的向内的動力所引起”(25)。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霍布斯站在機械唯物論立場,卻未妨礙他傾向于在一定程度上或者說在相對的意義上肯定感覺之産生包含着某種主動作用。
洛克在觀念起源問題上作了細緻的反思,他系統地論證各樣觀念怎樣從感覺經驗中産生出來,第一次建立起大體上屬于機械唯物論的認識論體系。
從我們當前考慮問題的角度看,洛克的感覺論是另一種典型理論的代表:一切觀念根本上來自感覺,每一個人在最初的感覺産生以前意識中不存在任何觀念。
洛克以其在這個方面理論上的徹底性成為神學的天賦觀念論的直接對立面,在哲學史上占有突出地位,産生深刻影響。
他堅持感官的徹底的接受性。
“如果想知道一個人是什麼時候開始有了觀念的,我認為正确的回答就是:當他第一次有了不拘是什麼樣的感覺的時候。
因為當感官帶進來不拘什麼觀念之前,在意識裡看來是什麼觀念也沒有的,所以我認為知性中的觀念與感覺是同時的。
感覺是在身體的某一部分所造成的印象或運動,這樣就在知性方面産生出某樣知覺”(26)。
人的理智開宗明義第一步就是在對象刺激感官時接受印象,在這方面,知性純是被動的(27)。
他特别強調的是在沒有接受任何觀念之前,人的意識如同一張“白紙”、一隻“空箱子”、“完全閉光的箱子,隻有幾個小洞”,外部和内部感覺是“光線得以進入這間黑屋子的窗戶”(28)。
在洛克影響下,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的哲學家繼續在感覺論的道路上前進,目标是反對神學的天賦觀念論,反對巴克萊的主觀唯心論,反對笛卡爾派的二元論,反對萊布尼茨的單子論。
他們在認識方面關心的是論證感覺是感覺器官為外面對象所觸動或震動(29),一切觀念來自感覺。
孔狄亞克在感覺論的道路上走得更遠些,他認為人的心智的一切能力都是源于感覺(30)。
不過,他們并沒有對感性的作用或感覺作其他原則性的考慮(31)。
對康德哲學有深刻影響的萊布尼茨哲學體系很有特色,他自己明确講出來的原則相當簡略,似乎内容不多,因此不易了解其中包含着的一些不太一緻的基本思想究竟是怎樣互相結合的。
單子沒有窗戶,什麼東西也進不來。
單子有内在的活動能力,不受别的單子影響,與外面無涉。
人有天賦觀念。
說感覺對象在我們以外存在,并沒有什麼有力的論證。
笛卡爾派人和洛克都主張對可感性質的簡單觀念與外面的對象并無相似之處,那麼這樣的觀念顯然不必有什麼實在的東西作為基礎(32)。
萊布尼茨當然不會否認感覺。
承認感覺,那麼感覺是怎麼得來的?動物有感覺器官。
感覺器官的用處是增強感覺的效果。
例如:光線作用于視覺,而感覺器官則把好多好多的光線聚攏起來,可以使光線起更大的作用,為視覺提供有利條件。
振蕩起伏的空氣作用于聽覺,而感覺器官則聚攏好多好多空氣起伏的波浪,使空氣産生更大的作用,為聽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