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一浮之書劄(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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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甚難,但弟實不欲作再三之渎。
此三點者,兄若以己意告之,似未為不可。
以百闵與兄較熟,且看其意如何,再作區處。
弟在勢不能委之而去,隻能敬以俟之。
然年内僅隻一個月,為時甚促,實不容再懸矣。
書至此,已覺言語太繁,不欲更渎,且置是事。
所願聞者,兄來年之計已有端倪否?弟深愧不能為兄謀。
然其自為謀,則尤拙,直無可言。
歸思雖切,乃一步不能行,雖欲無悶,不可得也。
方倫老長公子乃已過六十,承相念甚厚,暇時為道意。
肅頌潭安,不具。
弟浮頓首。
無量重陽日來書雲即日返成都,下月或可來嘉。
然無後信。
有信仍寄蓉信箱八十号。
九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 敬仲尊兄左右: 前月廿三日寄渝一書,計已達。
兄到渝後所寄三書,廿三、廿五、廿七。
次弟均至。
承見示與屈、陳、劉諸公晤談曲折甚詳,諸公用意雖勤,終似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書劄往複,動辄兼旬,來書多經八九日始到,前次董會養電亦逾七日。
故弟意無論結束或繼續,總須董會推一人,不惜專為此事來嘉一行,始可解決。
文老既有來意,何以又中止?弟江、魚兩電至後,未知如何?若仍未能命駕,則諸事皆成停閣,末由措手。
弟空留何益邪?所示端緒頗多,未能一一申答。
惟諸公所議刻書辦法,如交商務承印及文化社分任裝訂、印刷兩項,事實上恐窒礙難行。
為弟加修及指定刻書費專刻拙著,尤非弟意。
此則弟可簡單表示者也。
将刻書費劃分,事屬可行。
唯書院除刻書外,其餘各項開支,照目前狀況,不加薪、不增學生津貼,已超過七千元。
若以舊額為限,實在辦不了。
弟非買菜求益,但稱家有無,亦須令函蓋相合,不緻事事捉襟見肘,方為制事之道,否則不如其已也。
凡此俱非面究莫悉。
來書欲令列一必不可少之預算。
此本可不待算而知,且弟前已聲明,不更向董會提預算草案,今仍不改此意。
蓋董會自動增加,是出于董會之熱誠,若由書院要求,則是董會之苦事,此義甚明也。
書院所以要刻書,為欲保留先儒精神;所以要講學,為欲持續聖賢血脈。
二者皆不可能,則為無意義。
徒向政府求乞,以維持少數人之食,此弟所決不能安者。
故謂董會若無辦法,不如幹脆停罷之為愈也。
餘事不暇覼縷,兄能偕文老同來,至所忻望。
無量尚未告行期,若不取道自流井,過蓉時望文老能邀之同來,尤佳。
順頌旅祉,仍盼繼示,不悉。
弟浮頓首。
一〇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兩旬中凡四得書,三日、四日、十日、十四日。
承與董會諸公談論甚詳。
文六複魚電一書亦至,唯董會聯名信直至昨日始到,重慶十八日發。
真是空洞無物。
弟近來卧病旬餘,今雖能起,猶覺精神短少。
料此時兄已早還江津,體中宜健勝如昔。
此次董會所能做到者,隻是請加經費三成,其餘累兄空勞唇舌,賠錢費力不少,深覺不安。
旅渝費用,書院曾先彙三百元,後得來示再補奉二百元,均交中國銀行迳彙江津,想可次弟收到。
弟目前亦祇能暫時打消辭意,然時勢如此,書院局面實難撐持。
弟有四句偈雲:“一事不能舉,一步不可行,一人不能得,一物不能成。
”此乃書院實錄。
固由弟德薄不為物之所附,亦是緣境太劣,時命使然,未可如何。
董會信已親自作複,看來文老亦不能來山。
明年若經費不緻中斷,即已萬幸。
所言基金利息及省款補助,不但懸而無泊,即使靠得住,亦時間距離尚遠。
昨與星賢、允明諸友統計,目前薪水一文不加,學生僅留五人,将來拟招寫、刻工五人,一寫工、四刻工。
每月僅刻兩萬字,已須超出八千。
若物價再貴,則艱困益甚。
故刻書費事實上自不容劃分,文老提議為弟加修,不特非弟之意,亦乃無款可支也。
今年年底結算院款,僅存二千餘圓。
若一月份經費遲來,已不免有在陳之虞。
似此狀況,時局若再生變化,真是不堪設想。
弟所深為抱歉者,即不能再屈兄以任何名義。
兄雖為書院計甚力,書院實不能于兄有所補也。
将來如有須與董會接洽之處,勞兄就近商搉,自當酌奉夫馬,但不能再緻月修,此層乞兄深諒。
向來固已言之,今重申歉意,并謝兄于院事關注之切,亦是應有之義也。
無量有書至,雲于一月來山,尚無确期。
太平洋戰争局勢險惡,且戰以後内地益阻絕不通。
淺見者每謂此後或容易收拾,實恐未然。
将來物力益竭,何以為繼?所憂方大,吾輩亦何暇更為身謀哉。
胸中悶損,辄乃信筆及此。
暇時幸時枉音教,以慰岑寂。
順頌潭安,并祝年厘,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一 一九四二年三月十四日 去臘得書,經月未答。
比日春和,惟動定勝常為慰。
承囑洪、趙兩君索書之件,今日始了得,附去,祈分别轉交。
《泾舟老人年譜》,無取更跋,且在今日亦難于下筆,故奉一詩完卷,并非草草塞責,想思伯先生當能諒之。
唯宿諾經年,頗以為歉。
便中亦希代緻區區,并詢《晦木齋叢書》闆片是否保全?琴西先生晚年所刻《開元禮》,弟欲求一部,未知今日尚可得否?此亦姑妄言之耳。
近來每以應酬筆墨為苦。
後山詩雲:“晚知書畫真有益,但苦歲月來無多。
”今覺其言彌複有味。
後此如有索文字、索書者,并望兄婉詞謝之。
恃相知深,故及此,想勿怪也。
見與星賢書有東歸之意,恐道路尚不可行。
世變難料,行止皆非,盡人皆有同感,直是無可如何,祇有随遇而安,不失其所守而已。
書院事無可言,亦不足言。
古德雲:“大家相聚吃根齑。
”如今看來,一根齑亦難消,真恨無個休糧方耳。
無量去臘來,匆匆住數日便去。
病卻漸差,渠頗能不為境界所礙也。
刻工仍欲招古氏父子來,供其膳食,月刻萬餘字,聊以解嘲。
然其來尚無确期,且謂寫工缺人。
時局如此,書院命運随時可以中斷,任何事皆談不到,亦姑聽之。
内院呂君意甚好,他日如有奉托之處,再行函商。
老草,順頌潭安,不一一。
一二 一九四二年四月三日 敬仲尊兄左右: 三月十四、五曾寄一書,記不真,約不出此數日。
并附洪、趙兩君題件,未知達否?昨奉三月廿三日來教,知新移居,似此書尚未到也。
比日喧和,想體中益勝。
賤降乃勞齒及,益增其愧。
平生言語無益于人,何堪流布?來教乃以壽世為言,此真火後一莖毛,安足壽乎?暫猶羁泊,百不自聊,稍稍刻先儒書,以減其譴責,不欲更以拙著災梨棗也。
率爾奉答,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二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八日 敬仲尊兄左右: 向來教謂腹疾時作,諒不為患,以開函見書法甚娴,知精神甚适也。
道者春秋不涉,随俗謂之年,電光石火,未足為喻。
老而衰亦理之常,何勞朋友乃以為壽?且以此相累,尤不可。
星賢見告兄所緻饋,已囑迳以寄還,幸諒之也。
洪君書辭甚修饬,泾舟兒孫尚有餘風。
見報知仲甫物故江津,鄧氏資其葬,蜀士有此亦難得。
回憶三十年前仲甫在杭時同遊,甚恬淡,其後遂隔闊不相聞。
今恩怨俱盡,當悔生前多此一番運動。
世人稱譏不一,似與此君無關。
因有慨故及之,不足為外人道也。
啬庵亦月餘不通信,似出遊未果。
有訊可寄成都提督中街十一号持正法律事務所轉交。
百闵竟未至,聞在桂林患盲腸炎,已愈矣。
浙境全陷,贛路已落虜手,此後歸計益難,令人悒悒。
羁旅之感何限,然除安于義命,無他道也。
山中寂寥益甚,有暇時枉書為望。
近暑,諸唯珍衛。
老草,不宣。
弟浮頓首。
一四 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星賢持示手書,遠辱慰問,良感。
茂桢不幸隕命,夫複何言。
所難堪者,母老婦少,有子而不肖,雖畢業軍校,習氣甚深。
不知艱難,不識道理。
諸女幼弱,将來不知何以為生耳。
弟母族僅此一人,患難中被業風所吹來此。
本欲其稍慰羁旅之苦,今乃若此,弟亦不能為彼依怙。
吾力有一毫能及者,皆竭盡而為之,其不濟,乃天也。
承欲為言于書院董會諸公,量予撫恤,揆之事勢,恐難為力。
以書院目前粥飯與剞劂之計尚不得要領,況此意外事邪?前此書院同人亦有電往,未得報。
弟六月緻董會書,十六日寄出。
聞兄已屬星賢抄閱,迄今兩月有半,董會無一字見複,其無辦法可知。
書院畢竟隻有停罷一途,弟唯恨其不早,董會蓋無足深責,唯既有今日,何必當初?創議人鮮克有終,世情翻覆,由來如此。
弟自眼瞎,争怪得人?今日唯當檢責自己,多此一來,隻為婆心太切,以至如此。
衆生障重,難與為緣,今乃益信其不謬耳。
兄欲到重慶更與董會諸公周旋,弟愚,實不敢勞兄徒費唇舌。
諸公見弟書已是苦事,更與強聒,彼益視為畏途,或将避而不面。
兄為己事赴渝則可,若将以為書院,誠不如其已也。
兄今日身居局外,雖于書院關切甚深,純以友朋諷谕之意出之,縱有嘉谟嘉猷,無如若輩之辦不到何。
文六、藹士元是好人,隻是魄力不彀,束手無策。
以弟之愚料之,似非兄言所能推動也。
弟于友朋間向來推心置腹,言無所隐,何況于兄?故罄盡所懷而言之,不自知其不情,兄必能察之也。
來書并謂欲來山中相視,以慰茕獨,此固非特弟一人所願,諸友皆同之。
但長途跋涉,亦殊非易。
力不能為兄具舟車,又不可以是累兄,故饑渴雖殷而苦縮地無術。
良晤之期,徒萦夢寐。
去年文六曾與兄約而不能踐,益恨世途多蹇,雖言面之緣,猶歎其難具也。
啬庵前月自江油來書雲,不久當還成都,亦迄無續訊,知念,及之。
入秋猶熱,唯善自珍衛,頻枉音教。
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五 一九四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十五日書,知已返江津。
道路勞頓,體中小不适,比想已安矣。
見示董會談話,固早知其無結果。
要米貼辦法,與兄來時所說迥異。
書院章程可改,意義不可改。
若如此,則賓禮之義何存?若此可遷就,更說甚義理?諸公不但看文字不仔細,似于事理亦太疏,祇知狃于習慣,不知更有義理。
浮誠不足道,但不可因為同人要米貼故,遂将書院根本意義取消。
諸公若尚欲為儒者留一線地步,甯可廢止書院,不可使書院變為隸屬性質,仰面求政府與下吏同等看待。
餓死事小,非特弟不可因此廢義,亦不願同人受此嗟來之食。
若如兄來時所言,由董會緻函教部,說明書院本為例外,應由糧食部按月饋米若幹,折價交董會轉彙書院,事尚可行。
今仍要用書院名義請求,不過由董會代辦請求文件,事實上無異書院已自居于隸屬地位。
如此,必待浮去而後可也。
至百闵之言尤為支離,既雲“最好不與政府言經費”,即是不要向董會說經費,更好書院停辦,更好無錢便可不刻書。
即是無錢,更辦甚書院?老實關門大吉,言外之旨甚明。
但百闵身為書院董事,又為最初慫恿弟來川之一人,其言如此,頗覺可異耳。
自任募款刻書,隻要将目錄開去便了。
如此更不用書院刻書,王雲五、劉百闵為甚不可刻書,而必須書院為之邪? 弟不通世故而頗解人言。
諸公态度如此,絲毫不足怪,弟自不合受賺而來耳。
文六既行,毅成亦未必遂返,其餘董事向不過問,而屈、陳、劉亦從來不與餘人說之,餘人亦不及知。
大概世間事多如此,弟何苦要人為難?今再待半月,若董會仍無正式答複,決計堅請廢止。
但書院不能不由董事會接收,恐董會所舉接收人,或為百闵耳。
餘事不足多陳,兄亦不必再與若輩饒舌,此弟誠谛之言,決非有激而發也。
漸寒,唯加意葆攝,不宣。
弟浮頓首。
此信勿示人。
一六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來教欲弟更緻書藹老,今以附奉。
似可因往見時,并前所緻文六書面交之。
凡前書所已言者,不煩贅述。
然弟之能言者僅此,兄之遇不遇當付諸緣,非一書所能為輕重也。
敬生昨來書,謂藹老方患黃瘅病,未知是否托辭。
書院迄今未得董會正式見答一字,但蔣捐刻書款至。
百闵有一電來,聞星賢已奉告,不更及。
弟日來亦患寒洩,卧數日。
老年脾病,真累人也。
率頌潭祉,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七 一九四三年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來示,曾晤太丘,态度尚殷勤,未知近來尊事有無眉目?見示欲弟與書緻謝意,似乎太早。
且去年累書,彼皆無一字之答,弟亦不便再行強聒。
頗疑若輩厚貌深情,未必可恃。
以言世故,似尚非若輩所知也。
頃見報,知靈均已返渝,其人似較太丘稍悫。
一生長太湖邊,一近天台,山川之氣不同,未知稍能為力否。
然弟亦未便再以為言,若兄到渝,自可往面,無須弟喋喋也。
近見與星賢一片,知時患洩瀉。
此疾似由來已久,人之病此,多因體弱。
兄之病此,或因舊患便閉,時服下藥,疑其病在大腸。
所識當不乏知醫之人,似宜量進藥物,不可置之。
弟亦脾胃有病,隻能少食,稍多則瀉。
此乃老年恒态,不足深憂。
但聖人慎疾,亦不廢藥,病止藥除,亦是常理耳。
歐陽居士遷化,弟因生平未嘗識面,虛詞哀挽,于禮無之,故未徇俗緻唁。
猶憶去年秋間得見《孔學》一書,是兄所遺,此書即留之,不複奉還矣。
呂秋逸繼席,聞仍以刻經為事,未知近來彼處刻工尚有幾人?工價加之若何程度?又寫工價格如何?便中若晤秋逸,望一為詢之,具以見示。
書院刻工今年已加至每萬字七百元,尚未餍其望。
囑招足六人,現在僅有三人,寫工則至今未得。
弟為此事,甚形焦慮,以刻書既不能行,則書院更無複存在之意義也。
鬻字亦是逼上粱山,徒自貶損,于事無濟,仍儳焉不可終日,祇好聽之。
董會諸公辦到蔣公特捐及經費加三成,新近始有米貼六個月,已是勞苦功高,仁至義盡,安可再存奢望?縱無一字之複,蓋亦人情之常,以後弟亦聽其自然,不更作書取人憎厭。
然四月份經費未到,五月則借屋已滿四年,不能不預與寺僧商訂換約,繼續延期。
凡此董會皆相忘于江湖,又不得不破例一度緻書靈均。
好在寺僧現已就範,一時可無問題。
知兄關念,故略及之,餘事不足言。
涼燠不時,唯千萬慎衛,不悉。
弟浮頓首。
一八 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得十七日手教,承托呂君代招寫、刻工,甚善。
此間現隻有刻工三人,半年一書未刻成。
弟為此事甚焦急,隻要有人技術勉強過得去,斷無不用之理。
古道萬今春要求每萬字八百元,經與改訂新約,已增至七百元。
今物價又遞增,再加一二百元亦不為過,但技術太劣則不值耳。
寫工價似太貴,姑俟呂君招來時,似須先看其寫字程度,再與說定。
目前需要刻工尤急于寫工也。
立民現已寫得,但無暇多寫。
《盱壇直诠&bull序》及《鬻字啟》即立民所寫,現方寫《爾雅台答問續編》。
若刻書能繼續,寫工至少須用一人,專司其事。
書院凡事蹭蹬,諸緣不具,真無可如何也。
屈有信來,大談其佛法,而于書院事則仍是敷衍套話,于弟則責其不當發牢騷,真是雅量過人。
弟今日而不發牢騷,則非人情,亦非物理。
乃知時賢固别有勝人處,則凡事安于麻木不仁,以不了了之,是其專門絕學也。
屈較陳稍勝一籌,以猶有郭孝先為代筆。
陳則程度更高,如達磨不立文字矣。
劉亦如聾若啞,此殆今日作官衣缽。
弟于諸公,實不欲再行饒舌。
兄事屈既有報書,亦隻得碰運氣,真是無言可論,無理可申也。
書院同人米貼,乃是董事會自動向教育部所要。
截至今,僅補發去年六個月。
詢其本年是否續發,是半年一發或是按月給予,劉置不答,屈答乃雲當是按月,但須各地米價調查報告收齊之後始辦。
今已五月底矣,弟書謂照此辦法,人情斷不能長餓五、六月後,然後始舉一炊,飽吃一頓。
若輩蓋視此辦法為當然之則,而詫弟言為牢騷,豈不可異?實則書院同人若待此米貼以續食,則槁餓已久矣。
舉此告兄,聊發一笑。
世事益不可問,目前亢旱無雨,若再鬧饑荒,不知當軸如何維持。
個人饑餓事小,全民饑餓事大,真不了也。
承告瀉疾時發,又嫂夫人亦有時小不适。
老年總宜善自寬曠,即是最上調攝。
兄學道有素,必能不改其樂也。
順頌俪安,不具。
一九 一九四三年七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奉六月廿三日來教,适方卧病,未能即答為歉。
見示百闵欲以設計委員相屈,兄答以可盡力調協,不居主持,其詞甚妥,彼當無異議。
藉此薄遊,亦稍遣羁懷,宜允其請。
凡今之人,其規模意思隻能如此,似無足深問。
若必斟酌盡當,翔而後集,恐園鑿方枘,難期有合。
況無擇之中猶有擇焉,斯亦可矣。
愧未能為兄謀,遠承咨诹,不容不答,此乃誠言。
至若羁旅之計,恒虞不足,克實言之,蓋盡人無有足時。
必待其可給而後就,既事之所難期,似亦非計之善者也。
迂疏之見,知其無當,不敢有隐于老兄耳。
書院今年決難為繼,弟除求去外,不願更有一言。
鬻字亦無人過問,雖欲自貶,猶不得比于江湖。
窮厄在道而不在身,一身何足恤乎!何日如渝,仍希頻枉音教,不具。
弟浮頓首。
七月四日晨,病初起。
二〇 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前月廿四日書,并見寫示星賢計畫五條,昨已由星賢奉複。
知渝遊尚有需象,此亦隻好任運。
與人交,始知佛說堪忍義,精切有用也。
書院不可終日,董會諸公猶以不痛不癢之言敷衍了事。
弟學佛不到家,實不能再事堪忍。
前電決絕,隻俟報告冊到後,看諸公再如何作答。
逆料仍不出敷衍态度,最後隻好作硬語,不論誰何,隻要董會派人來接收,便可關門大吉。
請退還基金,停止補助,書院除闆片、書籍、器用外,其準備刻書之捐款,苟尚有一文餘剩,俱交與董事會,聽其處理。
但董會自定章程,本自承負經濟責任。
此亦等于空文,無足深論。
目前書院需要董事會者,但有關門一事,此外别無所望。
因自己不能關門,要關門必須借重董事會也。
若董事會不肯關門,弟亦不能硬作主張,阻遏人之善意,但當聽弟自由引去,不可硬留。
向來董會誤解,隻是人法不分,一若書院乃為我設,維持書院,即是維持我一人。
此實大謬不然。
諸公若以弘道護法為己任,則書院本其分内之事,非因弟而始發心,故弟可去而書院不必因弟去而消滅。
若别有善道,或轉因弟去而書院得存。
以弟實智盡能索,不能于人有饒益。
嚴格說來,弟即不肯去,諸公為書院計,亦當去之,以弟去而書院之障礙或可減輕也。
隸屬教育部亦可,改發實米亦不成問題,刻書亦可停,學生亦可招,豈不活動之至邪!兄詢到渝後是否有言語須勞兄轉告董會,今董會之意尚不可知,弟意則如上言,亦已明白簡要,願兄更不可别提何等計畫。
隻要促成董會派人來接收一事,真是感荷不淺。
至星賢、允明、立民諸友,弟實盼其能維持則維持,不能維持則奉身而退。
在理上似亦綽綽乎有餘裕,至事實上或有困難,董會若近人情,亦當顧念及之。
此則兄亦可從旁贊一詞,但亦時然後言,否則袖如充耳,不唯無益,亦不值也。
伏中溽暑,興居加意慎衛。
信筆相告,言語亦頗痛快,似可比一陣大雨。
然乎,否乎?放筆一笑。
弟浮頓首。
舊曆七月一日。
二一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日 自兄到渝後,疊奉三書,藉知董會消息,甚荷,甚荷。
社事想必甚忙,老兄應物,圓融無礙,自是遊刃有餘。
比日秋涼,益想興居多适。
弟久未作答,良由意興索然,無可告語。
董會申支代電,雖已慘淡經營,仍屬空頭支票。
一日不兌現,則書院困難一日不能解決,諸友亦唯有俟河之清而已。
弟于董會,現在實無可置詞,唯仍保留辭意,靜候諸公嘉谟嘉猷一一實現後,再作區處。
此時若開口,便不免讨人厭,不如其已。
平生遇人,一味坦直,不肯徇人以為悅,以此嘗屢憎于人。
今老矣,亦思稍學世故,少造口業,不欲更多言也。
書院已成半隸屬機關,學既無可講,書又不能刻,要弟何用?此後書院,隻要董會肯盡力維持,盡可存在,若弟則實在無能為役。
“困以寡怨,巽以行權”,今日始知不易到也。
敬生想不時晤面,因憶去年此月,兄與敬生俱集濠上,尚有談笑之樂。
今年景物益見凋敝,心情亦愈感寂寥,真欲寄迹另一世界矣。
潦草書此,不盡欲言。
順頌旅祉。
因暇仍盼惠教。
二二 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見答短書,知社中事忙,亦未再渎。
關于書院諸端,已由星賢詳陳,弟于此時,本無所容喙,祇能保持沉默。
及見郭孝先與星賢書,附來董會前向教部請發實米所列員工人數表底稿,居然将弟名列入,深為詫異。
去年兄來嘉見告,董會初有為書院同人請米貼之議,此自是董會好意,為書院諸友生活太苦,思有以稍安之,弟何能加以梗沮?但在托兄所交董會之手寫備忘錄中,鄭重聲明,将弟除外。
猶冀董會為書院稍稍保留賓禮之遺意,庶使教部不純粹以隸屬機關見待也。
當時董會諸公對此雖未置答,似尚默認。
及今年發生請發實米問題,亦是事勢所趨,不能不爾。
若董會猶以弟前言為念,自不合将弟名列入,今若是,是非見留,乃見逐也。
初猶未欲遽言,引起諸公之不快。
昨見教部來文,責令核實造表,并申明公糧不能移用之法令,雖是普通印刷公文,實已将書院視同隸屬機關。
舊例,書院對于此種公文,一概置之不理,其應轉送董會者,即寄董會,聽其應付。
唯此次正值董會為書院請發實米數量未定以前,不能不加以注意。
除由星賢緻書左右,因郭孝先已行,隻能寄兄代轉。
将教部來文附入,請轉董會外,弟特另函告兄,稍述鄙見。
本拟俟董會所定計畫一一實現以後再說,今不妨先為兄言之。
兄于書院緣起知之甚詳。
從前以始終用賓禮見待為約者,非是個人自高身分,乃是欲為先儒保留此一線立場。
在位諸賢若猶知尊師重道,弟雖不足言,創議諸公對書院不當失信,而以隸屬機關待之。
董會諸公當為書院保此立場,亦須避免使書院以隸屬機關自待,如此方可繼續。
今董會似已萬分盡力,而教部方傲然不顧。
書院不堪受此嗟來之食,以自喪其立場。
董會所以多報人數,本為權宜之計,欲使書院經濟稍纾,刻書可望進展,此意何能不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但書院系講義理之地,雖曰行權,當不悖于經。
此于辭受之間,已當斟酌;況法令所關,公糧不得移用。
書院雖不願自處于隸屬,亦不宜冒然行此與法令相抵觸之事。
如此,則雖有實米,亦無可受之道也。
政府若知重儒,不忘賓禮之意,不論多少,隻改發給為饋送,而不責以造報種種表冊之手續。
董會若向政府有所申請,必将此點先行說明,如此于義方合。
今此意似無人能解,此事亦不複可行,書院立場完全推翻,弟豈有留理!唯有請董會廢除主講,或另聘高賢,或迳由董會派員辦理,書院盡可存在,而弟則在所必去也。
此意今先告兄,稍待再正式寫信與董會。
弟絕無怪董會之意,隻自咎其薄德,言語不惟不能益人,亦不能喻人,故緻董會諸公至今尚未了解。
鄙意除一身引退外,别無他道。
至最近教部文件,董會似可暫置不複。
前請實米人數表已是一誤,更不可再誤。
然此語弟不能向董會提出,兄于書院性質比諸公明了,似不妨看機會與文老一談。
弟明知此種論調與俗情大相鑿枘,不為時世所容,然有話無處說,姑為兄一言之。
諸公亦不耐聽覽,無暇看長篇累牍之文字,想兄尚不緻讨厭耳。
言已太冗,遂止于此。
仍希抽暇示答為幸。
秋涼,珍重,不悉。
弟浮頓首。
二三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信甫發出,而十三日來教适至。
承囑作書與馬叔平,弟與叔平從前并未相識,及二十八年到嘉定,始在武大教授吳子馨其昌處一面,似尚未便與之通書。
故宮博物館所有古物,聞皆分藏各地,是否可任人展覽,亦屬疑問。
兄若欲與之相識,想就近熟人與彼相習者必不乏,似不須由弟作書為介。
故未依教奉行,幸恕之。
至昨書所言書院諸端,其詞自知過于徑直。
弟素性不耐看官樣文字,尤惡人擺官架,動辄以吏法相繩。
此實今人所诋之儒家傳統習慣,故如鲠在喉,吐之始快。
明知此言若使董會聞之,必以為出力不讨好,以弟為乖僻。
然欲保留此一點遺風,并非與人争閑氣。
若使董會諸公了解此意,教部以後不用此種方式相陵,弟亦不緻斷斷不休。
但作一退院僧,權時借住,未為不可,院事當悉聽董會主張。
随分刻書,盡人所能為,亦盡人所當為,固無須弟橫為之梗也。
董會來函雲,基金已于前月廿九日彙出,然至今未到,隻能俟其到後,仍立即彙交保管委員會處理,星賢前已去函聲明。
當時提出,即由保管委員會直接用任何方法處理,豈不省易?如此彙來彙去,轉多周折,真是值不得也。
蔣款已來,據董會來函雲,系陳布雷轉,亦隻好由書院用短簡托陳布雷代謝了事。
部院尊嚴已不可當,何況九五?彙單上寫明“特給”字樣,真是燕許大手筆。
高文典冊,非草野所敢當。
故弟從來隻請董會收場,不欲輕有所幹。
如此猶不知避言避色,真前後如出兩人。
人可前恭而後倨,我不可前倨而後恭也。
雖欲默然,又不覺忍俊不禁。
然隻向兄一吐,不可使外人得聞。
又有一事欲兄向董會陳明者,若書院尚容存在,年内已轉眼向盡,關于來年預算如何編定,須照董會定章,迳由董會支配,前已由星賢函陳。
交與書院奉行,書院不再拟草案。
因見兄與星賢書中,亦曾提及“諸友薪水太薄,當由馬先生量與增加”之語。
不知弟方求脫,安能複預斯事?故董會制定明年預算,除弟已請辭,無須列入外,其餘諸友薪水、津貼,一律請求董會酌定。
其或人手不彀,應行增加,亦請董會主持。
此層實不容不先請董會留意。
語冗恐厭,姑止于此。
弟浮頓首。
二四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最近連寄兩書,其言頗似過激。
弟素性坦直,兄所深知。
董會從前高拱無為,此次雖是努力,未免有欠斟酌之處。
實米至今尚是懸案,觀郭孝先寄來報部人名表,非特不合将弟名列入,即欲增加少數虛額以為将來伸縮之地,亦須與實際不甚相遠。
今随意造出張三、李四一大篇,皆是無是公、烏有先生,乃與軍官吃曠額報告兵士名冊相似,書院安得有此?無論教部、糧部要索種種表冊,手續麻煩,書院不能以隸屬機關自居,奉令唯謹。
就令糧部允照撥,教部亦不深問,他人亦豈得不加以诽議?書院乃講義理之地,不可有一事近于欺罔,落人褒貶。
若謂此系一時權宜,似當先向教部聲明,隻報人數,不造名冊。
人數即或稍有出入,乃是預為随時增加之地,請部中須待以例外,不能責令更造種種表冊,如此方立于無過之地。
若部中不肯通融,不如作罷,另籌别法,方是正當。
籌不出别法,老實關門,絕無妨礙。
變書院為隸屬固屬不可,使書院為欺罔尤不可之甚。
此弟之所以不能不堅辭也。
今此都是廢話,且俟部定數量确定以後,弟必親筆緻書董會,請将弟名削除,将來正式緻書時,措詞亦不緻得罪諸公。
所發實米,亦請減去,其餘聽董會主張。
将來如何辦理,諸友一秉董會之意行之,弟不複過問。
現在院中諸友對此頗覺為難,然事勢所趨,不得不爾。
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無适無莫,義之與比,固是先聖之訓也。
昨日得兄十八日來教,替書院打算,用心甚厚。
又前見與星賢書,似乎在社中不甚當意,有将别就之說。
今思得一法,于書院有益,但使于兄無損,似尚可行,姑先與兄商之。
其事為何?則請兄來院仍任監院是也。
蓋弟既在所必辭,董會必滋不悅,院中諸友即使遙秉董會之意,一事往複,動經一月,礙難實多,且董會亦不勝其煩。
院中必有一對董會負責之人,為董會所信任而對于院務又熟悉者,諸事方可就理,不緻與董會發生障礙。
此為事擇人,實以老兄為最宜。
但從前監院由主講聘任,今則須由董會聘任。
書院組織有當随宜興革者,依董會定章,固可得而決定之,非一成而不可變也。
今學生星散,本無所用主講,故當廢除,而書院精神命脈猶寄于刻書。
董會既主維持,為欲統攝諸事以利進行,有設置監院之必要,庶不緻散漫叢脞,負責無人。
近兩年來,刻書将成空言,固由物價影響,工價随之累進,雖屢次增價,而刻工仍觀望不來,坐待再漲,故緻如此。
弟對此事深為疚心,辦理不善,固當由弟負責,所以不能不求去,此為主因。
而董會步調之難合,猶其次也。
兄誠愛書院,又素荷相知,今日欲打破此僵局,似當不吝此一屈。
所慮者,向來書院薪修太觳,漸至無款可支,故令諸友皆不免颦蹙。
今基金既已提出,又有刻書捐款,雖為數不多,固如來書所雲,傥使運用得法,每月可增數千。
若使實米可以合法接受,或不緻再有捉襟見肘之寒态。
況預算決請由董會編定,交與書院奉行,所有薪修數目,一依董會裁酌,其事較前順而易。
從前書院拟定草案,隻是一味求減損,實屬非宜也。
弟非為自圖卸責而以難題贻之于兄,今日事勢,似非此不可。
一則可使董會轉圓,二則為弟與董會緩沖,三則使弟可略事休息,四則可望院務有進,是一舉而得四益。
又有當附帶聲明者,弟自七月起已不受修。
所愧者,尚不能不受書院所饋油米。
拟自明年起,傥尚有氣力賣字,将并油米不受。
即或保留此空名,既不問事,亦無可受之道也。
向因無款可支,故不能不先從自己減損起。
所以賣字,本為刻書,今董會已有相當刻赀可集,或無須弟再捐。
苟可藉此自食其力,至少可使書院減一筆支出。
若自捐而又取之,斷無此理。
以向來書院日常費用不彀,皆在刻書項下移用。
固有别人捐款,弟卻不願将刻書費移作自用也。
以後情勢不同,而弟之宗旨則一。
此固不求人知,但不妨為兄道之。
此乃各求其心之所安,不妨各行其志。
兄與院中諸友,不必引以為嫌也。
兄謂弟言有當否?傥不咎其冒昧,立望賜複,弟即電董會提出,料無見駁之理。
但必先得兄同意,乃可行耳。
萬一董會不允廢除主講,定要保留此空名義,亦必設置監院始可。
年内為日無幾,此事必須速決,否則董會白白努力一番,書院之擱淺如故。
此是要緊關頭,弟不能更保持沉默也。
至弟前兩書之言,有可直告董會者,即弟決請廢主講,但容暫時借住,不再問事。
又報告冊不合将弟名列入諸端。
有未可以直告者,如實米改“發”為“饋”等,董會所絕對辦不到者。
兄自有斟酌。
所謂保留賓禮一層,今人似不曾夢見有此事。
弟意終當使董會稍稍了解,此亦是不肯薄待人之心。
總之,弟無論在書院或不在書院,自認當對于先儒負有責任,對于後世亦負有責任。
但目前對于創議人、對于董事會,對于院中同事、學生,其所負之責任,實未可與前兩重責任同日而語。
故前二不得放棄,乃與書院無幹。
後一可以解免,亦與書院無損。
但董會對于書院應負一種責任,卻亦不可放過。
此意恐今人亦難喻。
兄試一思,鄙言是否由衷,是否合理,必能辨之也。
餘事星賢自有書奉白。
弟言語實自嫌太冗,然不得不如此,亦無可如何也。
仍候早複,不盡。
弟浮頓首。
二五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初五日書至,怃然者久之。
弟為書院計、為董會計,欲使現在局面得一協調穩定之途徑,舍兄屈就監院,别無他道。
置私人交情不論,但論兄向來對于書院之熱忱,似無見卻之理。
故不及待兄之複,已親筆緻書董會,提出此議。
此書亦即在初五日發出,度到時諸公必請兄商洽,然後見複。
昨得文老初五日來書,亦系同日所發,因複再以手書單緻文老,申言書院若欲持續,有改定規制之必要。
主講毫無疑義在所當廢,最好由董會推舉文老自領院長,而以兄任監院,宜優其待遇,使可專意所事。
其餘諸友,亦宜增加薪津。
仍以注重刻書,不失書院之意義。
凡弟所認為當言及其所能言者,俱已罄盡言之。
文老得此書,料必以示兄。
弟不是為自己脫身計而必欲拉兄下海,實見得今日書院事勢,非如此不行。
此着若更辦不到,隻有請董會下決心準備關門。
恐非董會所願,亦非兄之所樂也。
今按來教,并非不肯任監院,但隻能駐渝,不能來院,其故有三。
一、新就水力公司文書之事,待遇尚優,且系藹老所介,不便舍彼就此,故隻能兼領而不能來。
二、在渝與董會遇事便于接洽,如經濟問題等。
來書所謂院外事由兄任之,院内事由星賢等任之。
院内事大約指刻書而言。
三、監院駐渝,隻須辦公費及車費,其薪水實物可一概不要。
此系為書院打算,省一筆開支。
末後總括一句:“無絲毫為自己打算,隻求如何于書院有益,即如何行之。
” 弟意依兄辦法,固亦是于書院有益,但總不如來院專任,所益之大。
兄雖隻替書院打算,不替自己打算;弟之愚意,則不獨為書院打算,亦要替兄打算。
此亦可分兩層言之。
(一)為書院打算。
監院綜理一切院務,不獨專管對外,或隻限于經濟問題。
即經濟問題,亦似不止一端,如何策其來源,如何量宜分配,董會隻能持其大綱,至其節目,全在監院之措置得當。
舉例如董會制定預算,實際上收支總難适合,其中斟酌損益,則在監院。
一言經濟,自不能分内外。
至内部之事,莫要于刻書,刻書亦是經濟問題之一。
在書院今日立場上,且可說為全部經濟皆為刻書而設。
若言對外,不獨在渝。
對董會且不能說為外,唯對部可說為外。
如實米确定,則此間糧部所設之儲運局岷江辦事處為發米機關,每月須有交涉。
譬如往來用公函,亦須由監院簽名方為正式。
由是言之,監院不住院,事實上實有窒礙難行之處。
此願兄之留意者一也。
刻書向來為兄所最關心之事,近年工價累加無已,現已達到每萬字二千元,夥食在外。
而刻工總難招緻。
現唐子由等六人亦尚答應來而未至。
星賢等辦事非不努力,而窮于應付,時虞竭蹶,咨嗟颦蹙,勞而少功。
長此下去,恐其難益甚。
若得兄來,因應得宜,則刻書事業可望有進,而星賢等之苦,亦可稍纾。
此願兄之留意者二也。
其餘且置無論。
(二)為兄打算。
斷不能強兄舍多而就少,雖現在社會上生活狀态,任何人皆感不足。
老實說,此事永遠無有足時。
但照水力公司之例,并不為優。
董會若持大體,為兄定薪水自不能比此為少。
弟與屈函,隻能請從優,不能直說數目,此亦言之分際。
所難者,礙于藹老之情面,然使藹老果誠心愛護書院,在理或當勸兄舍彼而就此。
以名義言之,公司文書不如書院監院之尊;以職務言之,公司文書亦不如書院監院之重,且其勞或過于監院。
以朋友關系言之,藹老在水力公司為常務董事,在書院則為副董事長,事同一例,似不當有畸輕畸重之嫌。
又公司文書不患無人,不必定借重兄,而書院監院,舍兄實難其選。
仔細推求,在弟愚見,總以兄俯就書院監院之理由為多。
今兄之意在兼,弟卻以為兼之為益固不如專,在書院固爾,在兄亦然。
但重慶距江津近,諸郎尚在就學,勢不便移家,歲時還家省視,自是重慶較便。
又書院畢竟是枯淡之業,水力公司屬工商業,為生利機關,可望發展,而書院則無之,且日在艱困之中。
如此兩相比較,書院自在當棄之列。
然弟之所望于兄者,乃在來書所謂“隻求如何有益于書院,即如何行之”。
兄果能實踐斯言,則必有所擇于是矣。
若文老、藹老詢及弟此書,不妨出以示之,但恐其言煩冗,諸公或不耐看耳。
至弟請廢主講,乃是義理之當然,絲毫與董會無意見,且完全出于自己意思,并非由人廢之,何為不可?請實米誤将弟名列入一層,弟亦深能諒解,但請廢除、撤換。
立言不得不如此,亦望董會諸公予以諒解,更勿強留之。
生平不解孰為世故,與人交總是推心置腹,唯恐不盡其誠,其言容或過當,然不失為忠信。
兄與董會諸公若能耐心細看,必無見怪之意也。
此書到後仍望提早賜複,一面仍候董會答書。
最後之言,乞兄勿厭其渎。
臨書不勝翹跂之至。
弟浮頓首。
越隽石已至,近來目力腕力俱不濟,一時刻不成。
容稍緩興到時為之。
又及。
二六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廿四、廿八二書先後至。
弟于廿九日再緻董會一書,初二日複發一電,計此時亦已到達。
文、藹諸公與兄若能深察弟意,則于弟言當蒙采納。
覽兄來書,仍無來意,但允兼任,殊非所望于老友。
弟既改廢除為休假,若董會猶不見許,亦非人情。
所以辭修辭饋者,不唯行其心之所安,亦使董會編制預算易于着手。
諸公欲弟仍屍其名,弟既已徇之,若再責之以事,實非弟所能及。
目前書院之進行與停頓,不系于主講之廢與不廢,而系于監院之來與不來。
若但留主講之虛名,而監院亦隻遙領不能到院,則二者皆同于虛設,實際上與關門無異。
是豈兄與董會諸公所願出哉。
兄與諸公既以書院為重,亦以弟言為重,則請兄住院乃屬毫無疑義之事。
所礙者,兄欲就近照料家事,樂山不如重慶之便。
又書院寒薄,監院地位雖重要,其供給或不如水力公司之豐。
故使兄不能不躊躇耳。
舍此二端,别無他礙。
前一,弟為兄設想,移家雖一時難辦,往返猶屬易行。
遠近勞費是一,遠固稍多,近亦不免。
後者則系于董會之制定預算。
文、藹諸老決不能因書院相借重,而反使兄有内顧之憂。
是二者俱可釋然,無所用其徘徊審顧也。
若兄必持兼任之說,以為可以兩全,弟實未敢贊同。
凡事必有體,書院雖微,亦自有其超然之意義。
兄既任監院而兼他事,則似有亵尊嚴。
若以公司任務為主,而監院隻屬兼帶,亦非書院體制所宜有。
弟凡事皆直心直言,于兄尤不敢隐,願兄察之,勿以為忤也。
至前此書院艱困,實屬無款可支,故不能不事事減損。
今賴董會諸公慘澹經營,既有實米與基金月息兩項,來年經濟狀況當可較前稍纾。
唯刻書或僅能保持不停頓,難望有進,亦必俟兄來徐圖改善。
但使刻工就範,每月所刻字數不緻過少,每年可多刻數種,即不算空過。
其實餘事亦甚清簡,山中雖陋,較之重慶環境,似可少卻許多勞攘也。
弟對于刻書事,有可盡其微末者,無有不盡,并不以休假而異。
但關于其他措置,實不能再問,須得兄來方有統攝。
不獨不問經濟而已,來年自己所需油米等項,已自設法,不欲安坐受供養。
此乃各行其志,不欲求知于路人,亦不敢自匿于朋友。
董會諸公或未了解,若以俗情概我,乃弟之所不欲聞,此亦要兄委悉。
諸公或能察弟之用心,決不當以弟言為戲也。
預算案亦望兄參酌速定,不可再緩。
書到立盼賜複。
臨穎神馳,不盡。
弟浮頓首。
二七 一九四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陽曆新年二日來教,謂不久當還江津,後此未奉續示。
頃已舊曆年底,台從當已早還。
想嫂夫人定已康勝,潭府諸事集幅為頌。
弟從陽曆一月起,不問院事,已疊次向董會聲明,并有亥世代電,料兄已洽。
山中諸友望兄來甚殷,而董會諸公至今未有确示,預算案亦迄未寄來。
弟雖不當再問,為書院前途設想,為院中諸友躊蹰,殊覺有進退維谷之勢。
然弟所當言、所能言者,既已罄盡無餘,不特對董會無話可說,即今作書與兄,亦覺無從着筆,唯有靜俟來教。
舊曆新年轉眼即過,兄之行計,已否定期?恐非觌面,無從令諸事就理也。
如有所教,請迳與星賢函洽。
專肅,敬頌春祺,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舊曆除夕,舍甥婦輩俱附叩阖第年禧。
二八 一九四四年六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到渝後惠書,至今未複,非懶也。
董會諸公與兄所謀者,在今日皆非弟所能容喙。
一月以來,獲見疊次與星賢諸書,知兄勞苦極矣。
籌集刻書基金一事,皆賴兄一人奔走,然為之于此時,其事恐不易集。
附來尹默所撰通啟,鄙意于其辭義亦有未安。
其事既不容已,則此文尤亟待印發。
再三思之,隻得不避嫌怨,傷鋒犯手,辄為代拟一通。
如此在董會立言頗為得體,而亦前後照顧事實,免有為弟捧場之嫌。
但輕改尹默之文,在弟實為不遜。
既無法躲避,隻有自承其過咎。
今别作一書謝尹默,即将别拟稿附入,請兄先覽,如無十分不妥當之處,即勞兄當面将此書交尹默,并為深緻不安。
至其後所附事例是否适用,望兄與尹默諸公再加審定,然後付印。
此文本非弟所當代拟,其中辦法,亦非弟之思慮所能億中,但為兄等稍省筆劄之勞,或亦有可恕之道耳。
付印時,并望詳校,其款式務令大方,紙質不可過劣。
鄙意董會辦此事,在在需費,近月所有前撥政府基金利息,便可酌留,免得彙來彙去,多費周折,然此亦非弟之所當言也。
一切有兄與諸公平章,必無滲漏。
前示星賢,謂董會方拟緻書與弟。
已屬星賢奉告,暫時勿勞弄此虛文,且省弟作答,且俟基金确有眉目後再說。
主講名義,久所當廢,必不可複。
如刻書尚可實現,萬一諸公必不肯見遺,弟亦隻可備咨詢之末,決不敢再承領導名目也。
但望兄必須做到專任監院,然後一切事方可着手整理。
此事恐尚需時,然須依此進行,方能有濟。
此弟向來主張,望兄勿忘。
又改變食米方式一事,今寇患甚急,恐無從說起。
弟有一意見,今亦不妨姑妄言之。
如欲改變,切忌再用請求方式,如用簽呈等。
隻可當面說妥,由當軸自動簡單下一條子,但雲:“複性書院食米,以後照額改為按月緻送,免其冊報,以示優禮之意。
”如此便足。
此乃政府體面之事,惜乎無人見到,無人敢說。
若不如此,不如永遠低首下心,自居隸屬。
傥用文字請求,即令見允,亦早已不合于義,因政府所以處書院,書院所以自處,皆兩失之也。
此意兄當能了解,傥不遇解人,亦不必與說。
寇已在門,所憂方大,此事隻好閣置不談耳。
張簡齋藥方平妥,時醫之良者,古學則未之敢許。
又承為托鄭君批八字,此君于子平甚熟,然看弟造則恐誤,以過去經驗知之。
弟前行戌運,為丙火入墓,故陷流離;今行己運,今年太歲甲木克己土,申金又沖破長生,或者為歸真之年,大是幸事。
鄭君乃言其佳,恐是世情語耳。
批慰長謂其将來擇業當在金融,此子頗好金石,若取金作用,乃是金石,而非金融。
亦漫及之,藉博一笑。
涼燠不時,諸唯珍衛。
弟浮頓首。
二九 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一日作短劄,寄還張簡齋藥方。
以兄将以廿六七到市區,遂迳寄正記商号,不知到否?頃星賢見示董會十六日來書,雲将饋弟以節禮油一缸、币四萬元。
油則弟知院中已購,币則未知所從出。
弟素性直截,适無力買油,受此足彀半年之需,在書院分我一镫,亦不為過。
故迳受之。
若币則不唯不敢受,亦不當受,且書院經濟,目前方拮據,恐星賢諸友亦不知所措。
除已手書迳謝董會外,同時告兄知之。
别附一小詩,聊以為笑,因其可示者而示之,勿盡人與言也。
手此,順頌節祜,不悉。
弟浮頓首。
三〇 一九四四年七月十九日敬仲老兄左右: 得九日教,并附啬庵四箋,具悉。
兄為基金事,不特獨任其勞,且因此招怨、被竊,兄處之夷然,極可佩。
總幹事不事事,兄為董會幫忙,宜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人情大都如此。
然兄可置不辨,董事長不可默不一言,至少亦須解釋,不令再生枝節,方是道理。
至被竊事,董會賠償亦是空言,弟今以鬻字所得,電彙吳敬生處轉奉壹萬元,敬生信同時寄出。
暫為兄作稍置零物之助。
區區者雖無益于事,請兄勿外,此與書院無關也。
啬庵書附還,其論事極有見地。
基金不專以刻書為事,尤得要領,惜今已不及改。
其實書院除刻書外,亦無一事可措手也。
基金若稍有眉目,兄能來山面論最善,所宜研讨者,端緒頗多,亦非面論莫悉。
弟雖不當問,若蒙見咨,亦當以朋友之義,貢其尺寸之見,不敢有隐耳。
方暑珍衛,不盡。
弟浮頓首。
尋常郵局快信挂号反慢,故今隻付平快,欲其稍早到耳,因通常平快每較快信為速。
三一 一九四四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頃得七月廿五日教,卻還薄饋。
兄既執之甚堅,弟亦不複再渎。
然客中被竊,實受累不小,豈能略不關懷?兄既不欲受貧交之贈,其在書院分内所當受者,更不必再捐助矣。
此乃朋友之私所可得而言者,願兄勿以弟言為出位也。
如弟從前鬻字本為刻書,初無自為之意,其後事勢使弟不能再仰食于書院,且區區者亦無濟于事,遂徑以此易饘粥,蓋亦不容不自為謀。
今諸公議集基金,所謂日月既出而爝火不息,其于照也不亦勞乎?故今年改訂潤例,已将刻書字削去。
此弟以己情揆之,故勸兄如是。
唯是基金計畫動議在五月,至今捐啟尚未印出,時局變幻不可知,無乃嫌其過緩?弟是性躁漢,見人作事迂滞,意便不悅。
亦知凡事必經許多曲折,然後可成,不由人期必。
然需者事之賊,不為則已,為則非敏不能有功。
此事本非弟今日所當言,然因愛朋友之一念不能泯滅,代為董會諸公着想、為兄着想,亦不容竟默。
此乃忠信之道,或非今日人情所宜。
兄當能諒之,不必求盡人而喻也。
總幹事意見不洽,欲使化除,免生阻礙,此關鍵唯在董事長、副董事長。
果能負責,果能推誠相喻,自可迎刃而解。
兄乃代勞,并非侵權,遇事仍以坦然處之,勿留勿校,斯亦可矣。
因來書見問何以處之,故亦據理而談,不敢有隐。
尚有鄙懷所欲略陳者,董會不可一寒至此,從前基金月息,似盡可截留一部份,将來基金如有着落,必須斟酌每月提取利息若幹,作為董會正當用度開銷,不可令遇事局促,或至賠貼夫馬。
此着甚關緊要,望兄留意及之。
至鉛印設廠,見與星賢信中所言。
在今日情勢之下,是否能舉,大是問題。
刻書如何進行,所當讨論者頭緒頗多,不如現在之單簡,尤以得人為最難,且俟相當機會再說。
弟既聲明不問事,亦不能多饒舌,然而已嫌其絮聒矣。
不唯将來事或當增繁,即以目前簡單辦法,兄固先其所急,不暇兼顧,然院中久無總攝,諸事不免散漫。
諸友雖各努力,如操舟中流,無人把舵,如之何其可?此弟所以終望兄不忘專任之義也。
暑夜作此,不覺冗長至是,聊當晤言,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卅三年八月一日夜。
三二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敬仲老友左右: 本月九日手緻董會一函,想已荷鑒及。
旋得六日手示,并讀與星賢書,知甚勞苦,又知已還歌樂山,須陽曆開年始能到渝。
一切待決諸事,想已有成竹在胸,不難迎刃而解。
但陰曆年底已迫,時局又甚動蕩,未能穩定。
院中諸友遇事難以措手,弟亦不能妄作主張,故星賢輩盼教甚切。
至弟之所以自處,九日緻董會函中言之已詳。
日前董會來一代電,電末但署一“戌”字,有月無日,亦不知何時所發。
中言已托兄代緻祝敬,弟亦不解所謂。
以意揣度,殆如兄前與星賢書所示,意指囑饋弟代粟而言,非特弟不欲受,書院亦無法辦此。
九日函中已預先聲明,故此電遂不具複。
傥諸公詢及,請兄代達謝意,恕不另答,以省此無謂之往複,非疏慢也。
此事可置,但書院來年如何作計,兄與董會諸公不可不早決定,庶免院中諸友無所适從。
又有一事須向兄聲明者,書院在樂山所有收付款項,與銀行往來,須用印鑒為憑者,向來系用弟之私章,自去冬弟既聲明休假不問事,一切由監院負責,此項憑證早須改用兄之印鑒。
因春間兄莅樂時,尚未接董事會聘書,故此事遂遷延未改,因仍至今。
玆屆年底,不可再仍舊轍,好在兄本有印鑒留院,弟已向院中諸友說明,并函緻此間中央、農民兩行,從三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此類憑證一律改用兄之印鑒,并黏附式樣,交兩行存照。
此乃事理之當然,不可不告兄知之。
至來示所雲,遇必要時有清水溪一路可作準備之計,亦須待兄熟慮而行。
目前幸而局勢稍緩,然居安思危,固宜為預防之地。
萬一倉卒不虞,非特諸友無所措手,弟亦無智計可施也。
但願滇、黔無事,川中或尚可苟安,然危機随時而在,所憂者不在個人,此亦望兄與董會諸公計慮及之。
此書到後,計得兄答書時,已屆舊曆年底,兄當還江津度歲,甚願開春得安然相見。
率爾,不一一,順頌新曆年祺。
弟浮頓首。
三三 一九四五年一月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聞近感寒疾,已還江津,想攝衛唯宜,定易康複。
舊曆年近,料在江津度歲。
又聞世兄有從軍之志,此亦青年愛國心之表現,國人方歡忻鼓舞。
且世兄習醫,當為醫官,更屬安全。
星賢言,吾兄頗為此事憂懸,鄙意乃為兄助喜,不足慮也。
兄既離渝,董會自不免停頓,好在時局可望漸趨穩定。
舊曆新年易過,書院一切待兄平章,諸事自可就緒,必不令星賢諸友懸望過久耳。
手此敬問痊安,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舊曆十二月一日。
三四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五月六日江津來書,良慰。
兼旬未答,一以兄到渝尚有待;一則以暄涼不調,弟又小病數日。
今計兄已到歌樂山,下月初旬到渝,或以中旬開董事會。
回憶嘉城相送之日,恰已匝月。
當時晤對所言,多散而無統,今日寫出數條附呈,亦即概括前所已言而未盡者,請兄審度,是否可向董會提出讨論。
弟意兄在書院名義,須使統攝函蓋,僅改一字,便較明了,或屬可行。
至聘協纂一層,目前雖無人肯就,弟不能不先行聲明,因編纂書目,須經商量參訂,自審精力有限,決非一人所能包辦。
而目前基金所集無多,董會似尚未遑考慮及此,在弟則不可置而不言。
明知為時尚早,亦須使諸公知有此義,初不敢必其能行也。
政府補助,在今日權宜接受,已患添出枝節,将來總須做到經濟自給方可。
此兄所深解,弟亦不便形之于言,似須相機徐使諸公明了此意。
其餘兄所心營目注者,皆無待于弟言。
唯弟感覺時間一往而不可複,今年轉瞬已屆半年,拟之而後言則有之,議之而後動則尚少。
即如安谷抄書、增加刻工二事,兄行後已一月,尚未能着手。
無論催捐款、謀鑄字諸事,蓋緣生之法,必有待于人,不能由己意安排,亦非可坐而緻也。
覓屋遷移更談不到,祇能希望戰事速定,然亦未必即有辦法。
弟除自願草第一步選刻書目之外,一事不能為。
故能使書院存在,凡百可就條理者,厥唯兄與董會諸公及在院諸友之共同努力而已。
此非故為謙讓诿卸之言,事實如此。
所陳鄙見,亦是疏節闊目,未必可行。
一切仍候兄與董會諸公決之。
鐘山頃已到,拟留之小住數日,徐詢其意趣。
但經昨日一小時之晤談,所已知者,渠于學校教授殊已厭倦。
其諸子生事粗能自謀。
過此将一遊峨眉,轉由泸州赴昆明視其舊友王君,王屢促其行,在此亦無多耽擱也。
渠薦一學生湖北人,現在南開中學任教。
吳姓者,謂其人頗笃實,有意自備資斧來就學。
弟告以書院已不容學人,渠若能寫小楷,可延之抄書,亦未知能果來否。
叔平不巧,恰值出遊,近或可返。
葛君能相屈否?諸望示及。
凡星賢、立民所已白者,今不具。
率頌道履,仍希來教。
弟浮頓首。
三五 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重慶,都郵街介福号轉沈敬仲先生: 鐘山滇行可緩,拟留之。
請告董會早決,盡速電聘。
浮。
迥。
三六 一九四五年八月七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二十日得八日歌樂山來書,勞苦可念。
所喜兄新加董事,關于此後規畫進行諸務,當視前益敏活易施,此書院所深賴也。
别見與星賢書,囑以鐘山聘書方式見詢。
此當由兩董事長署名,代表董會全體。
修金數目,亦當由董會決定,通知書院辦事處照送。
此毫無疑義,乃事理之當然。
弟隻能薦賢,不能代表董會主張。
所可得而言者,禮數不宜過疏,修額不宜太觳耳。
展轉往複,徒費時日,猶恐諸公遲疑謙退,故于廿一日即發一電告兄,乃昨日星賢見示卅一日來書,猶以為詢,似個電竟逾旬未到,自是電局遲誤,前月董會寒電與兄答弟皓電,同于廿三日接到,此之淹久又過之。
或書發而電繼至。
日内當有複示在途,所盼于本月十五日以前能接到來示,庶使星賢輩有所遵循,否則對于鐘山實不能無歉然耳。
鐘山此來,于弟裨益不少,關于編目之事,已數度商略,将來裒輯諸書,鐘山亦可出其所藏,借作底本,使弟可免專锢疏漏之失。
無論傳刻是否能廣,此時第一步須準備底本,求其充實。
縱使經濟力不能配合,此事亦不容已。
安谷抄書,當盡可能欲其多而且速。
但目前尚不容有多人,且彼處膳宿亦尚費周折。
若欲自行租屋,或又須安頓家眷,乃屬極端困難不可能之事。
如明、葛二君,恐不能耐此枯淡,或非所以待之。
上月遣立民、士青試寫,成績尚不壞。
鐘山所介吳林伯已來,拟俟張知白到後,知白約本月中旬可至。
續遣兩人往寫。
已與鐘山商定,林伯、知白待遇,暫照士青例,想兄當以為然。
本月十五日發薪津,除知白未到,當俟其到後再說,林伯應予薪金及米,即關照星賢、允明照給,不及俟來示迳行,此亦當預為聲明者也。
又昨見虞逸夫與星賢書,謂有王羽翔、屠公弼二人者,可任抄書之事,未知其楷法如何,并是否能安淡泊?欲請兄就近告逸夫,先索其字迹閱看,兄閱後或見寄一閱。
若楷法尚可用,似可告逸夫,俟兄到渝時約與一面,二人中或可擇一人延之。
臆料或王羽翔稍宜,此亦據逸夫信中言推測。
若其人尚相宜,書院經濟尚許可,安谷抄書能增一人固佳,即院中目前自立民、士青往安谷後,有時亦須有抄件,實嫌人手缺乏。
星賢事太忙,不可更竭其勞,似亦有添人之必要也。
仲明既不來,見兄與星賢書,拟約南屏。
在兄固熟慮而後出,然弟恐南屏亦未必能諧。
一則彼黨籍關系太深;二則彼向在軍人社會中,兩種習慣皆不易脫落;三則彼家累亦重,未必能與彼所需要者相适合也。
此乃弟推測之詞,不可為典要,以于兄素無所隐,故坦率言之,非于南屏個人有所不滿,想兄必能察此。
勿以鄙言礙事,弟實無所容心也。
公司屋圮,弟五世兄又撄小疾,聞之為兄增愁。
然兄固能不為境縛者,想易安帖。
公純之子竟被壓,可念!豈将出折臂三公邪?見時可以此慰之。
敬生擔任基金保管會總幹事,甚善。
但彼近來亦多病,近想已差邪?基金目前僅有此數,恐即有增益,亦不多。
唐人詩雲:“縱教然諾暫相許,終是悠悠行路心。
”人情自來如此,本無足異。
刻書之業,亦隻好随分出之,稱家豐啬,不可專仰檀施,尤不可專賴政府。
此意兄固深知之,不待弟之贅言也。
至弟前告董會,請以弟本年全修捐入刻書基金,此言必當實踐。
比聞黃金期貨可以兌現,兄四月間為弟所購區區,俟六個月期滿,請即兌取現貨出售與人。
照官價折合,除例扣百分四十之捐外,悉數捐入刻書基金。
雖涓壤無補,亦是各盡一分之力,但保管會亦須照一般捐款例,予以收條,方為合理。
此亦不容不告者,不能默而置之也。
拉雜奉複,不盡覼縷。
新涼,千萬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三七 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今月一日,因避水移住爾雅台,五日寄快信奉告,想已達覽。
前月廿九日惠書,直至昨日十五日始到。
董會開會紀錄及屈、陳二公函,亦同時得見。
東遷計畫已荷讨論,惜申東電因電杆為大水所壞,電局不收,此間電局直至十一日始收電。
竟未得發出,曾屬星賢錄寄逸夫轉陳,已成後時矣。
王君羽翔能來,甚善。
唯辟書應用何種名義,應由兄指定交逸夫或星賢辦好,在渠行前或到山時與之均可。
目前事務需人較繕寫尤亟,兄意在試之以事,即當由兄署名指派,并一面告知星賢,通力合作為宜。
至安期,弟欲招之來川者,本純為私計,渠來信謂在稅局已五年,已決計請假,現正趕覓替人。
然料理經手未完事件,尚需稍待時日。
弟意不欲安插之于書院,使人诽議,前書已聲明。
但準備遷移,實嫌人手太乏,公私皆然,故前有予以臨時名義之請。
兄來示将來由董會任彼為幹事,甚妥。
渠若能來為兄稍效奔走,或不緻全無用處。
唯弟現住爾雅台,有同巢栖,渠來時欲使在荔枝樓占一榻,膳食即在弟處,不由書院供給,并入客膳計算,由弟聽還。
此亦須先聲明。
有事令其奔走渝嘉間,面承指誨。
弟意渠或能不憚道路之勞也。
請撥院舍及免費運輸兩層,最關緊要。
弟意總以董會直接請于創議人蔣公,方有力量。
觀董會議錄,知四行借款已成,此于基金甚有裨益,唯未及虞款,恐少希望。
兄與董會諸公慘淡經營,功已不小。
用衆人之财為衆人刻書,祇要用之得當,亦是善權方便之道。
但欲書院同人深體此義,不糜不濫,方不虛負檀施耳。
兄來山之期能否提早?弟與鐘山并深懸伫,不特院中應行準備諸事,須待兄指揮安排,方有眉目;關于未來商決之事,亦複多端,非面論不悉也。
别紙開示星賢增加津貼數目,亦已見之,若輩自當遵行。
至林伯、知白當與羽翔同例,弟亦已商之鐘山,俟羽翔到後,即一律支給。
過去兩月八、九兩月。
似可無須追加,想兄當以為然。
刻工良莠不齊,星賢難于管理,看來《論語纂疏》若能勉強刻成,已屬望外,《孟子纂疏》似無法再刻,此事亦當俟兄來決定之。
濠上屋已交寺僧管理。
實已不成屋,彼要用亦須自己修理。
日來秋熱,爾雅台至下午即難耐,台柱已稍傾斜,牆壁裂縫兩寸餘,此屋真是危樓,亦不可久矣。
明年決不能在山過夏也。
棻之今夏卧病兩月餘,及避水上山而田嫂複病,醫藥困難,弟頗以為苦。
三災之後,繼以疾厄,濁世真不可居。
潦草奉答,不盡覼縷,順頌秋祺,仍盼繼示。
弟浮頓首。
三八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三、廿四連寄兩書,想已達覽。
累書所言東遷計畫,先決問題在董會直接陳請于蔣公,庶撥給齋舍及免費運輸兩大端方有着落。
若不得蔣一言,終恐勞而少功。
此着董會萬不可放過。
未知諸公已否進言,若慮冒渎,尚存觀望,将緻遙遙無期。
弟再三考慮,隻得不避率越之嫌,今草緻蔣公一函,并将稿本錄副寄上,請兄與文、藹、惺、默諸公一閱,惺老或尚在昆明,尹默可與同閱。
送與布雷,托其乘蔣賓暇之時代呈。
函中措詞頗有斟酌,冀或可動聽,在彼惠而不費,何樂不為?得彼一言,諸公可省力不少。
弟不辭為諸公前驅,若其言不當,甘受斥責。
蔣公本為創議人,在義無膜視之理。
如此巽言,決不緻批逆鱗,但董會諸公必力為後盾,勇于自任,方克有濟。
弟書隻能概括言之,至具體辦法,當由董會諸公提請。
如諸公已先言之,與弟此書亦可并行不悖,諒無所妨。
但必力囑布雷得間便呈,不可壅于上聞也。
去年為食米請免冊報一函,諸公遲疑,久而後發,及至發出,立即允行,并無留礙。
鑒于往事,亦何憚而不言邪?董會緻黃季寬電,若已發出,再得蔣一言,更為有力。
然後推舉鐘山前往,事必易諧。
此着萬不可少。
至第二免費運輸一層,弟猶有補充意見,今并為兄詳晰言之。
前書謂須包括由樂至渝、由渝至滬、由滬至杭三段。
樂渝以取川東公路汽車為便;渝滬輪船;滬杭火車。
後兩段無有疑義,所言樂渝須取汽車者,一以樂山水位,必至陰曆五月,輪船始可到埠。
至叙府又不免換船,時間既嫌太遲,又多一番起卸。
若雇木船迳至重慶,無論載重之船,險灘可慮,沿途亦多不靖。
比較以車路為安全,隻内江一宿,次日便可到渝。
車上重載不必卸下,其便一也。
先将指定輪船艙位留好及裝載重量容積空間劃定,克期由車運到渝,使相銜接,隻須先數日即可,不須在渝久候,其便二也。
書籍、闆片、行李,合計重量不過十六噸,卡車普通可載三噸半,甯可輕載,得五輛已彀用,加大客車一輛須有篷子及坐位。
載人,統計不過六輛,一次即完,輕而易舉,其便三也。
聞美國供給新車一萬七千輛,已在印度,不久可陸續開到昆明。
雖分配用途甚多,到明春時請撥六輛,其數實至些微。
如故宮博物院請撥至二百輛,雖或不能全與,亦必不緻落空。
書院區區請撥六輛,且僅由樂至渝一段,公路甚短,何為靳而不與?但必須蔣有手令與該管機關,算定時間,早有準備,方可。
所有書籍、闆片、行李噸數,及在樂諸人家屬人口,前已由星賢開列寄奉。
來示謂當由董會彙同在渝人員彙報,未知系呈報何種機關?若如議事錄中由董會請教育部設法,聽教部分配,自必學校在所先,而書院可置諸最後。
故謂非直接請于蔣不可,蔣即饬下教部辦理,董會據此向教部交涉,請其提早方可生效。
故弟謂時間須由董會自行決定提出,請彼推情允許,猶恐不免等候。
若一聽彼之分配,操之自彼,無論何種機關,必以延宕推托為事,則勢必久久不能成行,受累不淺矣。
明知此事不能打如意算盤,所關各方面情形複雜,難以自主。
歸重在董會不惜一言,力請于蔣,蔣既饬下所司,所司自不敢怠慢也。
鐘山在杭與省府接洽擇地一層,但願收複後不至十分紊亂,總以年内早往為宜。
一俟擇地已有眉目,即電川中,方可克期準備行事。
事之次弟合當如此,最好兄能早來,共相商定。
鐘山或可與兄同行至渝,再與文、藹諸公熟商,即由渝赴杭。
此皆弟一面之想,兄必不倦于聽聞也。
又前書據書院目前經濟狀況,慮年内已不彀開支,至于臨時支出,更無所從來,頗為兄興仰屋之歎。
昨得國庫通知,自八月起至年底,生活補助費加成總數有二百餘萬,如此則不特目前之困可纡,制箱之費亦可賴此挹注。
雖政府膏澤之意本以為人,書院諸友能耐清苦,不計其私,體念書院艱困,權将此費移作公用,實屬美德,當待兄來措置。
以弟愚測,來年東歸計畫,即令悉随所期,而幾度起卸稽留,費用已不可訾算。
此費恐猶待張羅。
兄來書謂書院處境之難尤倍往日,信屬誠言。
所願諸友不為身謀,共喻此意耳。
王羽翔、屠公弼二君昨日新到,星賢已有書奉告,茲不多及。
深夜書此,燈昏目眵,兄知其不容已之情也。
遲答不具。
弟浮頓首。
蔣函必喻布雷于雙十節前代呈,希望能早發浙電,年内庶可往接洽。
行期決指定春間,必得蔣下一手令,始有把握。
前見報載,虞洽卿之子獻黃金千兩,即系托藹老代呈。
藹老身在國府,必有從容造見之時。
董事本創議人聘任,蔣公與藹老舊誼非同泛泛,不可以天澤之分,置而不言。
蔣公豁達大度,必不緻不允所請也。
書訖再白。
三九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寄一快函,今日同時得廿四、廿六兩教,知十九日函已達。
然弟尚有廿三、廿四、廿七三書,并昨日十月一日。
所寄為四,想均次弟達覽。
關于董會招安期來川一事,廿四日書中已詳。
同日并函告安期,諄囑俟尊書到日,立即作答,萬不可辭。
今日複将此次手書命慰長摘要抄錄寄去,促其早決行期。
唯來教所示,待遇與逸夫相同,似屬過優。
拟請将津貼減去一萬,照逸夫初到會時舊例已足。
聘書本當由董會寄出,旅費由院撥彙固無不可,今既并聘書交院代寄,當囑星賢附書照寄,以免往返周折,徒費時日,但聞政府新令各機關公務人員,不得請假離職,此法若是厲行,未免有礙。
彼之主管長官,黔、桂、湘區直接稅局局長未知系屬何人?兄于财部有熟人,如洪思伯之流,可否因便詢其局長為誰氏。
萬一彼不聽其去職,似須煩部中與該局局長相熟者,為之一言,俾易脫身。
此亦弟之過慮,兄俟得彼覆後,相機辦理可也。
川資實報實銷,固是董會體恤之意,其實弟亦有微款寄伊,果能成行,不虞不足也。
赴杭與省府接洽撥屋事,先決問題在得蔣先生電令。
弟恐董會遲回未決,故不避傷鋒犯手,于廿七日書中附與蔣一書,為董會先驅。
至于具體辦法,須俟董會陳請。
此間人口及噸數表,星賢已經寄奉,應由董會将在渝人員加入彙報。
所估噸數似乎太約,不妨稍寬。
人口表中,兄全眷加入外,羽翔、公弼俱應補入,如敬生、逸夫,亦當預為之地。
敬生來書,謂欲向總行請予以杭行副經理,尚未成事實。
其意亦欲附書院同行,且謂行李頗多。
似可以基金保管委員會總幹事名義,将其列入。
鐘山家眷在溆浦,據謂不須開列。
但董會陳請檔,至今尚未辦出,辦出之後,又須候複,最快已在一月以後。
再由董會電浙省府,推舉鐘山前往,恐十一月尚來不及,大約總須與兄同時赴渝。
至安期,則弟頗望其早來樂山候命也。
鐘山今日往安谷檢視所抄底本,有須從全書抽出但抄一部分者,非自往閱定不可,恐有數日勾留。
叔平表示可在渝續抄之說,事實未必可行,姑俟彼有遷移确期再看。
羽翔、公弼到後,辦事頗勤。
弟既在山過冬,同人可朝夕相見,遇事可無所不言,向來隔閡空氣似可稍改。
來示謂十一月來山,當更有調整,固所深望。
鐘山在此除商定編目外,于接引後學亦肯盡言,且其氣象較弟為易親近,此可告慰。
田嫂及棻之均漸次向愈,承問良荷。
率爾奉答,餘俟星賢詳之。
聞頗少眠為苦,幸加意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四〇 一九四六年一月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元日去電次日複寄一書,諒達。
昨得二日來教,詳哉其言之。
知前此十日之中,席不暇暖,為衆竭力,兼有儒墨精神,微兄孰能及此。
雖從緣之事
此三點者,兄若以己意告之,似未為不可。
以百闵與兄較熟,且看其意如何,再作區處。
弟在勢不能委之而去,隻能敬以俟之。
然年内僅隻一個月,為時甚促,實不容再懸矣。
書至此,已覺言語太繁,不欲更渎,且置是事。
所願聞者,兄來年之計已有端倪否?弟深愧不能為兄謀。
然其自為謀,則尤拙,直無可言。
歸思雖切,乃一步不能行,雖欲無悶,不可得也。
方倫老長公子乃已過六十,承相念甚厚,暇時為道意。
肅頌潭安,不具。
弟浮頓首。
無量重陽日來書雲即日返成都,下月或可來嘉。
然無後信。
有信仍寄蓉信箱八十号。
九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 敬仲尊兄左右: 前月廿三日寄渝一書,計已達。
兄到渝後所寄三書,廿三、廿五、廿七。
次弟均至。
承見示與屈、陳、劉諸公晤談曲折甚詳,諸公用意雖勤,終似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書劄往複,動辄兼旬,來書多經八九日始到,前次董會養電亦逾七日。
故弟意無論結束或繼續,總須董會推一人,不惜專為此事來嘉一行,始可解決。
文老既有來意,何以又中止?弟江、魚兩電至後,未知如何?若仍未能命駕,則諸事皆成停閣,末由措手。
弟空留何益邪?所示端緒頗多,未能一一申答。
惟諸公所議刻書辦法,如交商務承印及文化社分任裝訂、印刷兩項,事實上恐窒礙難行。
為弟加修及指定刻書費專刻拙著,尤非弟意。
此則弟可簡單表示者也。
将刻書費劃分,事屬可行。
唯書院除刻書外,其餘各項開支,照目前狀況,不加薪、不增學生津貼,已超過七千元。
若以舊額為限,實在辦不了。
弟非買菜求益,但稱家有無,亦須令函蓋相合,不緻事事捉襟見肘,方為制事之道,否則不如其已也。
凡此俱非面究莫悉。
來書欲令列一必不可少之預算。
此本可不待算而知,且弟前已聲明,不更向董會提預算草案,今仍不改此意。
蓋董會自動增加,是出于董會之熱誠,若由書院要求,則是董會之苦事,此義甚明也。
書院所以要刻書,為欲保留先儒精神;所以要講學,為欲持續聖賢血脈。
二者皆不可能,則為無意義。
徒向政府求乞,以維持少數人之食,此弟所決不能安者。
故謂董會若無辦法,不如幹脆停罷之為愈也。
餘事不暇覼縷,兄能偕文老同來,至所忻望。
無量尚未告行期,若不取道自流井,過蓉時望文老能邀之同來,尤佳。
順頌旅祉,仍盼繼示,不悉。
弟浮頓首。
一〇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兩旬中凡四得書,三日、四日、十日、十四日。
承與董會諸公談論甚詳。
文六複魚電一書亦至,唯董會聯名信直至昨日始到,重慶十八日發。
真是空洞無物。
弟近來卧病旬餘,今雖能起,猶覺精神短少。
料此時兄已早還江津,體中宜健勝如昔。
此次董會所能做到者,隻是請加經費三成,其餘累兄空勞唇舌,賠錢費力不少,深覺不安。
旅渝費用,書院曾先彙三百元,後得來示再補奉二百元,均交中國銀行迳彙江津,想可次弟收到。
弟目前亦祇能暫時打消辭意,然時勢如此,書院局面實難撐持。
弟有四句偈雲:“一事不能舉,一步不可行,一人不能得,一物不能成。
”此乃書院實錄。
固由弟德薄不為物之所附,亦是緣境太劣,時命使然,未可如何。
董會信已親自作複,看來文老亦不能來山。
明年若經費不緻中斷,即已萬幸。
所言基金利息及省款補助,不但懸而無泊,即使靠得住,亦時間距離尚遠。
昨與星賢、允明諸友統計,目前薪水一文不加,學生僅留五人,将來拟招寫、刻工五人,一寫工、四刻工。
每月僅刻兩萬字,已須超出八千。
若物價再貴,則艱困益甚。
故刻書費事實上自不容劃分,文老提議為弟加修,不特非弟之意,亦乃無款可支也。
今年年底結算院款,僅存二千餘圓。
若一月份經費遲來,已不免有在陳之虞。
似此狀況,時局若再生變化,真是不堪設想。
弟所深為抱歉者,即不能再屈兄以任何名義。
兄雖為書院計甚力,書院實不能于兄有所補也。
将來如有須與董會接洽之處,勞兄就近商搉,自當酌奉夫馬,但不能再緻月修,此層乞兄深諒。
向來固已言之,今重申歉意,并謝兄于院事關注之切,亦是應有之義也。
無量有書至,雲于一月來山,尚無确期。
太平洋戰争局勢險惡,且戰以後内地益阻絕不通。
淺見者每謂此後或容易收拾,實恐未然。
将來物力益竭,何以為繼?所憂方大,吾輩亦何暇更為身謀哉。
胸中悶損,辄乃信筆及此。
暇時幸時枉音教,以慰岑寂。
順頌潭安,并祝年厘,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一 一九四二年三月十四日 去臘得書,經月未答。
比日春和,惟動定勝常為慰。
承囑洪、趙兩君索書之件,今日始了得,附去,祈分别轉交。
《泾舟老人年譜》,無取更跋,且在今日亦難于下筆,故奉一詩完卷,并非草草塞責,想思伯先生當能諒之。
唯宿諾經年,頗以為歉。
便中亦希代緻區區,并詢《晦木齋叢書》闆片是否保全?琴西先生晚年所刻《開元禮》,弟欲求一部,未知今日尚可得否?此亦姑妄言之耳。
近來每以應酬筆墨為苦。
後山詩雲:“晚知書畫真有益,但苦歲月來無多。
”今覺其言彌複有味。
後此如有索文字、索書者,并望兄婉詞謝之。
恃相知深,故及此,想勿怪也。
見與星賢書有東歸之意,恐道路尚不可行。
世變難料,行止皆非,盡人皆有同感,直是無可如何,祇有随遇而安,不失其所守而已。
書院事無可言,亦不足言。
古德雲:“大家相聚吃根齑。
”如今看來,一根齑亦難消,真恨無個休糧方耳。
無量去臘來,匆匆住數日便去。
病卻漸差,渠頗能不為境界所礙也。
刻工仍欲招古氏父子來,供其膳食,月刻萬餘字,聊以解嘲。
然其來尚無确期,且謂寫工缺人。
時局如此,書院命運随時可以中斷,任何事皆談不到,亦姑聽之。
内院呂君意甚好,他日如有奉托之處,再行函商。
老草,順頌潭安,不一一。
一二 一九四二年四月三日 敬仲尊兄左右: 三月十四、五曾寄一書,記不真,約不出此數日。
并附洪、趙兩君題件,未知達否?昨奉三月廿三日來教,知新移居,似此書尚未到也。
比日喧和,想體中益勝。
賤降乃勞齒及,益增其愧。
平生言語無益于人,何堪流布?來教乃以壽世為言,此真火後一莖毛,安足壽乎?暫猶羁泊,百不自聊,稍稍刻先儒書,以減其譴責,不欲更以拙著災梨棗也。
率爾奉答,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二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八日 敬仲尊兄左右: 向來教謂腹疾時作,諒不為患,以開函見書法甚娴,知精神甚适也。
道者春秋不涉,随俗謂之年,電光石火,未足為喻。
老而衰亦理之常,何勞朋友乃以為壽?且以此相累,尤不可。
星賢見告兄所緻饋,已囑迳以寄還,幸諒之也。
洪君書辭甚修饬,泾舟兒孫尚有餘風。
見報知仲甫物故江津,鄧氏資其葬,蜀士有此亦難得。
回憶三十年前仲甫在杭時同遊,甚恬淡,其後遂隔闊不相聞。
今恩怨俱盡,當悔生前多此一番運動。
世人稱譏不一,似與此君無關。
因有慨故及之,不足為外人道也。
啬庵亦月餘不通信,似出遊未果。
有訊可寄成都提督中街十一号持正法律事務所轉交。
百闵竟未至,聞在桂林患盲腸炎,已愈矣。
浙境全陷,贛路已落虜手,此後歸計益難,令人悒悒。
羁旅之感何限,然除安于義命,無他道也。
山中寂寥益甚,有暇時枉書為望。
近暑,諸唯珍衛。
老草,不宣。
弟浮頓首。
一四 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星賢持示手書,遠辱慰問,良感。
茂桢不幸隕命,夫複何言。
所難堪者,母老婦少,有子而不肖,雖畢業軍校,習氣甚深。
不知艱難,不識道理。
諸女幼弱,将來不知何以為生耳。
弟母族僅此一人,患難中被業風所吹來此。
本欲其稍慰羁旅之苦,今乃若此,弟亦不能為彼依怙。
吾力有一毫能及者,皆竭盡而為之,其不濟,乃天也。
承欲為言于書院董會諸公,量予撫恤,揆之事勢,恐難為力。
以書院目前粥飯與剞劂之計尚不得要領,況此意外事邪?前此書院同人亦有電往,未得報。
弟六月緻董會書,十六日寄出。
聞兄已屬星賢抄閱,迄今兩月有半,董會無一字見複,其無辦法可知。
書院畢竟隻有停罷一途,弟唯恨其不早,董會蓋無足深責,唯既有今日,何必當初?創議人鮮克有終,世情翻覆,由來如此。
弟自眼瞎,争怪得人?今日唯當檢責自己,多此一來,隻為婆心太切,以至如此。
衆生障重,難與為緣,今乃益信其不謬耳。
兄欲到重慶更與董會諸公周旋,弟愚,實不敢勞兄徒費唇舌。
諸公見弟書已是苦事,更與強聒,彼益視為畏途,或将避而不面。
兄為己事赴渝則可,若将以為書院,誠不如其已也。
兄今日身居局外,雖于書院關切甚深,純以友朋諷谕之意出之,縱有嘉谟嘉猷,無如若輩之辦不到何。
文六、藹士元是好人,隻是魄力不彀,束手無策。
以弟之愚料之,似非兄言所能推動也。
弟于友朋間向來推心置腹,言無所隐,何況于兄?故罄盡所懷而言之,不自知其不情,兄必能察之也。
來書并謂欲來山中相視,以慰茕獨,此固非特弟一人所願,諸友皆同之。
但長途跋涉,亦殊非易。
力不能為兄具舟車,又不可以是累兄,故饑渴雖殷而苦縮地無術。
良晤之期,徒萦夢寐。
去年文六曾與兄約而不能踐,益恨世途多蹇,雖言面之緣,猶歎其難具也。
啬庵前月自江油來書雲,不久當還成都,亦迄無續訊,知念,及之。
入秋猶熱,唯善自珍衛,頻枉音教。
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五 一九四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十五日書,知已返江津。
道路勞頓,體中小不适,比想已安矣。
見示董會談話,固早知其無結果。
要米貼辦法,與兄來時所說迥異。
書院章程可改,意義不可改。
若如此,則賓禮之義何存?若此可遷就,更說甚義理?諸公不但看文字不仔細,似于事理亦太疏,祇知狃于習慣,不知更有義理。
浮誠不足道,但不可因為同人要米貼故,遂将書院根本意義取消。
諸公若尚欲為儒者留一線地步,甯可廢止書院,不可使書院變為隸屬性質,仰面求政府與下吏同等看待。
餓死事小,非特弟不可因此廢義,亦不願同人受此嗟來之食。
若如兄來時所言,由董會緻函教部,說明書院本為例外,應由糧食部按月饋米若幹,折價交董會轉彙書院,事尚可行。
今仍要用書院名義請求,不過由董會代辦請求文件,事實上無異書院已自居于隸屬地位。
如此,必待浮去而後可也。
至百闵之言尤為支離,既雲“最好不與政府言經費”,即是不要向董會說經費,更好書院停辦,更好無錢便可不刻書。
即是無錢,更辦甚書院?老實關門大吉,言外之旨甚明。
但百闵身為書院董事,又為最初慫恿弟來川之一人,其言如此,頗覺可異耳。
自任募款刻書,隻要将目錄開去便了。
如此更不用書院刻書,王雲五、劉百闵為甚不可刻書,而必須書院為之邪? 弟不通世故而頗解人言。
諸公态度如此,絲毫不足怪,弟自不合受賺而來耳。
文六既行,毅成亦未必遂返,其餘董事向不過問,而屈、陳、劉亦從來不與餘人說之,餘人亦不及知。
大概世間事多如此,弟何苦要人為難?今再待半月,若董會仍無正式答複,決計堅請廢止。
但書院不能不由董事會接收,恐董會所舉接收人,或為百闵耳。
餘事不足多陳,兄亦不必再與若輩饒舌,此弟誠谛之言,決非有激而發也。
漸寒,唯加意葆攝,不宣。
弟浮頓首。
此信勿示人。
一六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來教欲弟更緻書藹老,今以附奉。
似可因往見時,并前所緻文六書面交之。
凡前書所已言者,不煩贅述。
然弟之能言者僅此,兄之遇不遇當付諸緣,非一書所能為輕重也。
敬生昨來書,謂藹老方患黃瘅病,未知是否托辭。
書院迄今未得董會正式見答一字,但蔣捐刻書款至。
百闵有一電來,聞星賢已奉告,不更及。
弟日來亦患寒洩,卧數日。
老年脾病,真累人也。
率頌潭祉,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七 一九四三年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來示,曾晤太丘,态度尚殷勤,未知近來尊事有無眉目?見示欲弟與書緻謝意,似乎太早。
且去年累書,彼皆無一字之答,弟亦不便再行強聒。
頗疑若輩厚貌深情,未必可恃。
以言世故,似尚非若輩所知也。
頃見報,知靈均已返渝,其人似較太丘稍悫。
一生長太湖邊,一近天台,山川之氣不同,未知稍能為力否。
然弟亦未便再以為言,若兄到渝,自可往面,無須弟喋喋也。
近見與星賢一片,知時患洩瀉。
此疾似由來已久,人之病此,多因體弱。
兄之病此,或因舊患便閉,時服下藥,疑其病在大腸。
所識當不乏知醫之人,似宜量進藥物,不可置之。
弟亦脾胃有病,隻能少食,稍多則瀉。
此乃老年恒态,不足深憂。
但聖人慎疾,亦不廢藥,病止藥除,亦是常理耳。
歐陽居士遷化,弟因生平未嘗識面,虛詞哀挽,于禮無之,故未徇俗緻唁。
猶憶去年秋間得見《孔學》一書,是兄所遺,此書即留之,不複奉還矣。
呂秋逸繼席,聞仍以刻經為事,未知近來彼處刻工尚有幾人?工價加之若何程度?又寫工價格如何?便中若晤秋逸,望一為詢之,具以見示。
書院刻工今年已加至每萬字七百元,尚未餍其望。
囑招足六人,現在僅有三人,寫工則至今未得。
弟為此事,甚形焦慮,以刻書既不能行,則書院更無複存在之意義也。
鬻字亦是逼上粱山,徒自貶損,于事無濟,仍儳焉不可終日,祇好聽之。
董會諸公辦到蔣公特捐及經費加三成,新近始有米貼六個月,已是勞苦功高,仁至義盡,安可再存奢望?縱無一字之複,蓋亦人情之常,以後弟亦聽其自然,不更作書取人憎厭。
然四月份經費未到,五月則借屋已滿四年,不能不預與寺僧商訂換約,繼續延期。
凡此董會皆相忘于江湖,又不得不破例一度緻書靈均。
好在寺僧現已就範,一時可無問題。
知兄關念,故略及之,餘事不足言。
涼燠不時,唯千萬慎衛,不悉。
弟浮頓首。
一八 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得十七日手教,承托呂君代招寫、刻工,甚善。
此間現隻有刻工三人,半年一書未刻成。
弟為此事甚焦急,隻要有人技術勉強過得去,斷無不用之理。
古道萬今春要求每萬字八百元,經與改訂新約,已增至七百元。
今物價又遞增,再加一二百元亦不為過,但技術太劣則不值耳。
寫工價似太貴,姑俟呂君招來時,似須先看其寫字程度,再與說定。
目前需要刻工尤急于寫工也。
立民現已寫得,但無暇多寫。
《盱壇直诠&bull序》及《鬻字啟》即立民所寫,現方寫《爾雅台答問續編》。
若刻書能繼續,寫工至少須用一人,專司其事。
書院凡事蹭蹬,諸緣不具,真無可如何也。
屈有信來,大談其佛法,而于書院事則仍是敷衍套話,于弟則責其不當發牢騷,真是雅量過人。
弟今日而不發牢騷,則非人情,亦非物理。
乃知時賢固别有勝人處,則凡事安于麻木不仁,以不了了之,是其專門絕學也。
屈較陳稍勝一籌,以猶有郭孝先為代筆。
陳則程度更高,如達磨不立文字矣。
劉亦如聾若啞,此殆今日作官衣缽。
弟于諸公,實不欲再行饒舌。
兄事屈既有報書,亦隻得碰運氣,真是無言可論,無理可申也。
書院同人米貼,乃是董事會自動向教育部所要。
截至今,僅補發去年六個月。
詢其本年是否續發,是半年一發或是按月給予,劉置不答,屈答乃雲當是按月,但須各地米價調查報告收齊之後始辦。
今已五月底矣,弟書謂照此辦法,人情斷不能長餓五、六月後,然後始舉一炊,飽吃一頓。
若輩蓋視此辦法為當然之則,而詫弟言為牢騷,豈不可異?實則書院同人若待此米貼以續食,則槁餓已久矣。
舉此告兄,聊發一笑。
世事益不可問,目前亢旱無雨,若再鬧饑荒,不知當軸如何維持。
個人饑餓事小,全民饑餓事大,真不了也。
承告瀉疾時發,又嫂夫人亦有時小不适。
老年總宜善自寬曠,即是最上調攝。
兄學道有素,必能不改其樂也。
順頌俪安,不具。
一九 一九四三年七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奉六月廿三日來教,适方卧病,未能即答為歉。
見示百闵欲以設計委員相屈,兄答以可盡力調協,不居主持,其詞甚妥,彼當無異議。
藉此薄遊,亦稍遣羁懷,宜允其請。
凡今之人,其規模意思隻能如此,似無足深問。
若必斟酌盡當,翔而後集,恐園鑿方枘,難期有合。
況無擇之中猶有擇焉,斯亦可矣。
愧未能為兄謀,遠承咨诹,不容不答,此乃誠言。
至若羁旅之計,恒虞不足,克實言之,蓋盡人無有足時。
必待其可給而後就,既事之所難期,似亦非計之善者也。
迂疏之見,知其無當,不敢有隐于老兄耳。
書院今年決難為繼,弟除求去外,不願更有一言。
鬻字亦無人過問,雖欲自貶,猶不得比于江湖。
窮厄在道而不在身,一身何足恤乎!何日如渝,仍希頻枉音教,不具。
弟浮頓首。
七月四日晨,病初起。
二〇 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前月廿四日書,并見寫示星賢計畫五條,昨已由星賢奉複。
知渝遊尚有需象,此亦隻好任運。
與人交,始知佛說堪忍義,精切有用也。
書院不可終日,董會諸公猶以不痛不癢之言敷衍了事。
弟學佛不到家,實不能再事堪忍。
前電決絕,隻俟報告冊到後,看諸公再如何作答。
逆料仍不出敷衍态度,最後隻好作硬語,不論誰何,隻要董會派人來接收,便可關門大吉。
請退還基金,停止補助,書院除闆片、書籍、器用外,其準備刻書之捐款,苟尚有一文餘剩,俱交與董事會,聽其處理。
但董會自定章程,本自承負經濟責任。
此亦等于空文,無足深論。
目前書院需要董事會者,但有關門一事,此外别無所望。
因自己不能關門,要關門必須借重董事會也。
若董事會不肯關門,弟亦不能硬作主張,阻遏人之善意,但當聽弟自由引去,不可硬留。
向來董會誤解,隻是人法不分,一若書院乃為我設,維持書院,即是維持我一人。
此實大謬不然。
諸公若以弘道護法為己任,則書院本其分内之事,非因弟而始發心,故弟可去而書院不必因弟去而消滅。
若别有善道,或轉因弟去而書院得存。
以弟實智盡能索,不能于人有饒益。
嚴格說來,弟即不肯去,諸公為書院計,亦當去之,以弟去而書院之障礙或可減輕也。
隸屬教育部亦可,改發實米亦不成問題,刻書亦可停,學生亦可招,豈不活動之至邪!兄詢到渝後是否有言語須勞兄轉告董會,今董會之意尚不可知,弟意則如上言,亦已明白簡要,願兄更不可别提何等計畫。
隻要促成董會派人來接收一事,真是感荷不淺。
至星賢、允明、立民諸友,弟實盼其能維持則維持,不能維持則奉身而退。
在理上似亦綽綽乎有餘裕,至事實上或有困難,董會若近人情,亦當顧念及之。
此則兄亦可從旁贊一詞,但亦時然後言,否則袖如充耳,不唯無益,亦不值也。
伏中溽暑,興居加意慎衛。
信筆相告,言語亦頗痛快,似可比一陣大雨。
然乎,否乎?放筆一笑。
弟浮頓首。
舊曆七月一日。
二一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日 自兄到渝後,疊奉三書,藉知董會消息,甚荷,甚荷。
社事想必甚忙,老兄應物,圓融無礙,自是遊刃有餘。
比日秋涼,益想興居多适。
弟久未作答,良由意興索然,無可告語。
董會申支代電,雖已慘淡經營,仍屬空頭支票。
一日不兌現,則書院困難一日不能解決,諸友亦唯有俟河之清而已。
弟于董會,現在實無可置詞,唯仍保留辭意,靜候諸公嘉谟嘉猷一一實現後,再作區處。
此時若開口,便不免讨人厭,不如其已。
平生遇人,一味坦直,不肯徇人以為悅,以此嘗屢憎于人。
今老矣,亦思稍學世故,少造口業,不欲更多言也。
書院已成半隸屬機關,學既無可講,書又不能刻,要弟何用?此後書院,隻要董會肯盡力維持,盡可存在,若弟則實在無能為役。
“困以寡怨,巽以行權”,今日始知不易到也。
敬生想不時晤面,因憶去年此月,兄與敬生俱集濠上,尚有談笑之樂。
今年景物益見凋敝,心情亦愈感寂寥,真欲寄迹另一世界矣。
潦草書此,不盡欲言。
順頌旅祉。
因暇仍盼惠教。
二二 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見答短書,知社中事忙,亦未再渎。
關于書院諸端,已由星賢詳陳,弟于此時,本無所容喙,祇能保持沉默。
及見郭孝先與星賢書,附來董會前向教部請發實米所列員工人數表底稿,居然将弟名列入,深為詫異。
去年兄來嘉見告,董會初有為書院同人請米貼之議,此自是董會好意,為書院諸友生活太苦,思有以稍安之,弟何能加以梗沮?但在托兄所交董會之手寫備忘錄中,鄭重聲明,将弟除外。
猶冀董會為書院稍稍保留賓禮之遺意,庶使教部不純粹以隸屬機關見待也。
當時董會諸公對此雖未置答,似尚默認。
及今年發生請發實米問題,亦是事勢所趨,不能不爾。
若董會猶以弟前言為念,自不合将弟名列入,今若是,是非見留,乃見逐也。
初猶未欲遽言,引起諸公之不快。
昨見教部來文,責令核實造表,并申明公糧不能移用之法令,雖是普通印刷公文,實已将書院視同隸屬機關。
舊例,書院對于此種公文,一概置之不理,其應轉送董會者,即寄董會,聽其應付。
唯此次正值董會為書院請發實米數量未定以前,不能不加以注意。
除由星賢緻書左右,因郭孝先已行,隻能寄兄代轉。
将教部來文附入,請轉董會外,弟特另函告兄,稍述鄙見。
本拟俟董會所定計畫一一實現以後再說,今不妨先為兄言之。
兄于書院緣起知之甚詳。
從前以始終用賓禮見待為約者,非是個人自高身分,乃是欲為先儒保留此一線立場。
在位諸賢若猶知尊師重道,弟雖不足言,創議諸公對書院不當失信,而以隸屬機關待之。
董會諸公當為書院保此立場,亦須避免使書院以隸屬機關自待,如此方可繼續。
今董會似已萬分盡力,而教部方傲然不顧。
書院不堪受此嗟來之食,以自喪其立場。
董會所以多報人數,本為權宜之計,欲使書院經濟稍纾,刻書可望進展,此意何能不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但書院系講義理之地,雖曰行權,當不悖于經。
此于辭受之間,已當斟酌;況法令所關,公糧不得移用。
書院雖不願自處于隸屬,亦不宜冒然行此與法令相抵觸之事。
如此,則雖有實米,亦無可受之道也。
政府若知重儒,不忘賓禮之意,不論多少,隻改發給為饋送,而不責以造報種種表冊之手續。
董會若向政府有所申請,必将此點先行說明,如此于義方合。
今此意似無人能解,此事亦不複可行,書院立場完全推翻,弟豈有留理!唯有請董會廢除主講,或另聘高賢,或迳由董會派員辦理,書院盡可存在,而弟則在所必去也。
此意今先告兄,稍待再正式寫信與董會。
弟絕無怪董會之意,隻自咎其薄德,言語不惟不能益人,亦不能喻人,故緻董會諸公至今尚未了解。
鄙意除一身引退外,别無他道。
至最近教部文件,董會似可暫置不複。
前請實米人數表已是一誤,更不可再誤。
然此語弟不能向董會提出,兄于書院性質比諸公明了,似不妨看機會與文老一談。
弟明知此種論調與俗情大相鑿枘,不為時世所容,然有話無處說,姑為兄一言之。
諸公亦不耐聽覽,無暇看長篇累牍之文字,想兄尚不緻讨厭耳。
言已太冗,遂止于此。
仍希抽暇示答為幸。
秋涼,珍重,不悉。
弟浮頓首。
二三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信甫發出,而十三日來教适至。
承囑作書與馬叔平,弟與叔平從前并未相識,及二十八年到嘉定,始在武大教授吳子馨其昌處一面,似尚未便與之通書。
故宮博物館所有古物,聞皆分藏各地,是否可任人展覽,亦屬疑問。
兄若欲與之相識,想就近熟人與彼相習者必不乏,似不須由弟作書為介。
故未依教奉行,幸恕之。
至昨書所言書院諸端,其詞自知過于徑直。
弟素性不耐看官樣文字,尤惡人擺官架,動辄以吏法相繩。
此實今人所诋之儒家傳統習慣,故如鲠在喉,吐之始快。
明知此言若使董會聞之,必以為出力不讨好,以弟為乖僻。
然欲保留此一點遺風,并非與人争閑氣。
若使董會諸公了解此意,教部以後不用此種方式相陵,弟亦不緻斷斷不休。
但作一退院僧,權時借住,未為不可,院事當悉聽董會主張。
随分刻書,盡人所能為,亦盡人所當為,固無須弟橫為之梗也。
董會來函雲,基金已于前月廿九日彙出,然至今未到,隻能俟其到後,仍立即彙交保管委員會處理,星賢前已去函聲明。
當時提出,即由保管委員會直接用任何方法處理,豈不省易?如此彙來彙去,轉多周折,真是值不得也。
蔣款已來,據董會來函雲,系陳布雷轉,亦隻好由書院用短簡托陳布雷代謝了事。
部院尊嚴已不可當,何況九五?彙單上寫明“特給”字樣,真是燕許大手筆。
高文典冊,非草野所敢當。
故弟從來隻請董會收場,不欲輕有所幹。
如此猶不知避言避色,真前後如出兩人。
人可前恭而後倨,我不可前倨而後恭也。
雖欲默然,又不覺忍俊不禁。
然隻向兄一吐,不可使外人得聞。
又有一事欲兄向董會陳明者,若書院尚容存在,年内已轉眼向盡,關于來年預算如何編定,須照董會定章,迳由董會支配,前已由星賢函陳。
交與書院奉行,書院不再拟草案。
因見兄與星賢書中,亦曾提及“諸友薪水太薄,當由馬先生量與增加”之語。
不知弟方求脫,安能複預斯事?故董會制定明年預算,除弟已請辭,無須列入外,其餘諸友薪水、津貼,一律請求董會酌定。
其或人手不彀,應行增加,亦請董會主持。
此層實不容不先請董會留意。
語冗恐厭,姑止于此。
弟浮頓首。
二四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最近連寄兩書,其言頗似過激。
弟素性坦直,兄所深知。
董會從前高拱無為,此次雖是努力,未免有欠斟酌之處。
實米至今尚是懸案,觀郭孝先寄來報部人名表,非特不合将弟名列入,即欲增加少數虛額以為将來伸縮之地,亦須與實際不甚相遠。
今随意造出張三、李四一大篇,皆是無是公、烏有先生,乃與軍官吃曠額報告兵士名冊相似,書院安得有此?無論教部、糧部要索種種表冊,手續麻煩,書院不能以隸屬機關自居,奉令唯謹。
就令糧部允照撥,教部亦不深問,他人亦豈得不加以诽議?書院乃講義理之地,不可有一事近于欺罔,落人褒貶。
若謂此系一時權宜,似當先向教部聲明,隻報人數,不造名冊。
人數即或稍有出入,乃是預為随時增加之地,請部中須待以例外,不能責令更造種種表冊,如此方立于無過之地。
若部中不肯通融,不如作罷,另籌别法,方是正當。
籌不出别法,老實關門,絕無妨礙。
變書院為隸屬固屬不可,使書院為欺罔尤不可之甚。
此弟之所以不能不堅辭也。
今此都是廢話,且俟部定數量确定以後,弟必親筆緻書董會,請将弟名削除,将來正式緻書時,措詞亦不緻得罪諸公。
所發實米,亦請減去,其餘聽董會主張。
将來如何辦理,諸友一秉董會之意行之,弟不複過問。
現在院中諸友對此頗覺為難,然事勢所趨,不得不爾。
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無适無莫,義之與比,固是先聖之訓也。
昨日得兄十八日來教,替書院打算,用心甚厚。
又前見與星賢書,似乎在社中不甚當意,有将别就之說。
今思得一法,于書院有益,但使于兄無損,似尚可行,姑先與兄商之。
其事為何?則請兄來院仍任監院是也。
蓋弟既在所必辭,董會必滋不悅,院中諸友即使遙秉董會之意,一事往複,動經一月,礙難實多,且董會亦不勝其煩。
院中必有一對董會負責之人,為董會所信任而對于院務又熟悉者,諸事方可就理,不緻與董會發生障礙。
此為事擇人,實以老兄為最宜。
但從前監院由主講聘任,今則須由董會聘任。
書院組織有當随宜興革者,依董會定章,固可得而決定之,非一成而不可變也。
今學生星散,本無所用主講,故當廢除,而書院精神命脈猶寄于刻書。
董會既主維持,為欲統攝諸事以利進行,有設置監院之必要,庶不緻散漫叢脞,負責無人。
近兩年來,刻書将成空言,固由物價影響,工價随之累進,雖屢次增價,而刻工仍觀望不來,坐待再漲,故緻如此。
弟對此事深為疚心,辦理不善,固當由弟負責,所以不能不求去,此為主因。
而董會步調之難合,猶其次也。
兄誠愛書院,又素荷相知,今日欲打破此僵局,似當不吝此一屈。
所慮者,向來書院薪修太觳,漸至無款可支,故令諸友皆不免颦蹙。
今基金既已提出,又有刻書捐款,雖為數不多,固如來書所雲,傥使運用得法,每月可增數千。
若使實米可以合法接受,或不緻再有捉襟見肘之寒态。
況預算決請由董會編定,交與書院奉行,所有薪修數目,一依董會裁酌,其事較前順而易。
從前書院拟定草案,隻是一味求減損,實屬非宜也。
弟非為自圖卸責而以難題贻之于兄,今日事勢,似非此不可。
一則可使董會轉圓,二則為弟與董會緩沖,三則使弟可略事休息,四則可望院務有進,是一舉而得四益。
又有當附帶聲明者,弟自七月起已不受修。
所愧者,尚不能不受書院所饋油米。
拟自明年起,傥尚有氣力賣字,将并油米不受。
即或保留此空名,既不問事,亦無可受之道也。
向因無款可支,故不能不先從自己減損起。
所以賣字,本為刻書,今董會已有相當刻赀可集,或無須弟再捐。
苟可藉此自食其力,至少可使書院減一筆支出。
若自捐而又取之,斷無此理。
以向來書院日常費用不彀,皆在刻書項下移用。
固有别人捐款,弟卻不願将刻書費移作自用也。
以後情勢不同,而弟之宗旨則一。
此固不求人知,但不妨為兄道之。
此乃各求其心之所安,不妨各行其志。
兄與院中諸友,不必引以為嫌也。
兄謂弟言有當否?傥不咎其冒昧,立望賜複,弟即電董會提出,料無見駁之理。
但必先得兄同意,乃可行耳。
萬一董會不允廢除主講,定要保留此空名義,亦必設置監院始可。
年内為日無幾,此事必須速決,否則董會白白努力一番,書院之擱淺如故。
此是要緊關頭,弟不能更保持沉默也。
至弟前兩書之言,有可直告董會者,即弟決請廢主講,但容暫時借住,不再問事。
又報告冊不合将弟名列入諸端。
有未可以直告者,如實米改“發”為“饋”等,董會所絕對辦不到者。
兄自有斟酌。
所謂保留賓禮一層,今人似不曾夢見有此事。
弟意終當使董會稍稍了解,此亦是不肯薄待人之心。
總之,弟無論在書院或不在書院,自認當對于先儒負有責任,對于後世亦負有責任。
但目前對于創議人、對于董事會,對于院中同事、學生,其所負之責任,實未可與前兩重責任同日而語。
故前二不得放棄,乃與書院無幹。
後一可以解免,亦與書院無損。
但董會對于書院應負一種責任,卻亦不可放過。
此意恐今人亦難喻。
兄試一思,鄙言是否由衷,是否合理,必能辨之也。
餘事星賢自有書奉白。
弟言語實自嫌太冗,然不得不如此,亦無可如何也。
仍候早複,不盡。
弟浮頓首。
二五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初五日書至,怃然者久之。
弟為書院計、為董會計,欲使現在局面得一協調穩定之途徑,舍兄屈就監院,别無他道。
置私人交情不論,但論兄向來對于書院之熱忱,似無見卻之理。
故不及待兄之複,已親筆緻書董會,提出此議。
此書亦即在初五日發出,度到時諸公必請兄商洽,然後見複。
昨得文老初五日來書,亦系同日所發,因複再以手書單緻文老,申言書院若欲持續,有改定規制之必要。
主講毫無疑義在所當廢,最好由董會推舉文老自領院長,而以兄任監院,宜優其待遇,使可專意所事。
其餘諸友,亦宜增加薪津。
仍以注重刻書,不失書院之意義。
凡弟所認為當言及其所能言者,俱已罄盡言之。
文老得此書,料必以示兄。
弟不是為自己脫身計而必欲拉兄下海,實見得今日書院事勢,非如此不行。
此着若更辦不到,隻有請董會下決心準備關門。
恐非董會所願,亦非兄之所樂也。
今按來教,并非不肯任監院,但隻能駐渝,不能來院,其故有三。
一、新就水力公司文書之事,待遇尚優,且系藹老所介,不便舍彼就此,故隻能兼領而不能來。
二、在渝與董會遇事便于接洽,如經濟問題等。
來書所謂院外事由兄任之,院内事由星賢等任之。
院内事大約指刻書而言。
三、監院駐渝,隻須辦公費及車費,其薪水實物可一概不要。
此系為書院打算,省一筆開支。
末後總括一句:“無絲毫為自己打算,隻求如何于書院有益,即如何行之。
” 弟意依兄辦法,固亦是于書院有益,但總不如來院專任,所益之大。
兄雖隻替書院打算,不替自己打算;弟之愚意,則不獨為書院打算,亦要替兄打算。
此亦可分兩層言之。
(一)為書院打算。
監院綜理一切院務,不獨專管對外,或隻限于經濟問題。
即經濟問題,亦似不止一端,如何策其來源,如何量宜分配,董會隻能持其大綱,至其節目,全在監院之措置得當。
舉例如董會制定預算,實際上收支總難适合,其中斟酌損益,則在監院。
一言經濟,自不能分内外。
至内部之事,莫要于刻書,刻書亦是經濟問題之一。
在書院今日立場上,且可說為全部經濟皆為刻書而設。
若言對外,不獨在渝。
對董會且不能說為外,唯對部可說為外。
如實米确定,則此間糧部所設之儲運局岷江辦事處為發米機關,每月須有交涉。
譬如往來用公函,亦須由監院簽名方為正式。
由是言之,監院不住院,事實上實有窒礙難行之處。
此願兄之留意者一也。
刻書向來為兄所最關心之事,近年工價累加無已,現已達到每萬字二千元,夥食在外。
而刻工總難招緻。
現唐子由等六人亦尚答應來而未至。
星賢等辦事非不努力,而窮于應付,時虞竭蹶,咨嗟颦蹙,勞而少功。
長此下去,恐其難益甚。
若得兄來,因應得宜,則刻書事業可望有進,而星賢等之苦,亦可稍纾。
此願兄之留意者二也。
其餘且置無論。
(二)為兄打算。
斷不能強兄舍多而就少,雖現在社會上生活狀态,任何人皆感不足。
老實說,此事永遠無有足時。
但照水力公司之例,并不為優。
董會若持大體,為兄定薪水自不能比此為少。
弟與屈函,隻能請從優,不能直說數目,此亦言之分際。
所難者,礙于藹老之情面,然使藹老果誠心愛護書院,在理或當勸兄舍彼而就此。
以名義言之,公司文書不如書院監院之尊;以職務言之,公司文書亦不如書院監院之重,且其勞或過于監院。
以朋友關系言之,藹老在水力公司為常務董事,在書院則為副董事長,事同一例,似不當有畸輕畸重之嫌。
又公司文書不患無人,不必定借重兄,而書院監院,舍兄實難其選。
仔細推求,在弟愚見,總以兄俯就書院監院之理由為多。
今兄之意在兼,弟卻以為兼之為益固不如專,在書院固爾,在兄亦然。
但重慶距江津近,諸郎尚在就學,勢不便移家,歲時還家省視,自是重慶較便。
又書院畢竟是枯淡之業,水力公司屬工商業,為生利機關,可望發展,而書院則無之,且日在艱困之中。
如此兩相比較,書院自在當棄之列。
然弟之所望于兄者,乃在來書所謂“隻求如何有益于書院,即如何行之”。
兄果能實踐斯言,則必有所擇于是矣。
若文老、藹老詢及弟此書,不妨出以示之,但恐其言煩冗,諸公或不耐看耳。
至弟請廢主講,乃是義理之當然,絲毫與董會無意見,且完全出于自己意思,并非由人廢之,何為不可?請實米誤将弟名列入一層,弟亦深能諒解,但請廢除、撤換。
立言不得不如此,亦望董會諸公予以諒解,更勿強留之。
生平不解孰為世故,與人交總是推心置腹,唯恐不盡其誠,其言容或過當,然不失為忠信。
兄與董會諸公若能耐心細看,必無見怪之意也。
此書到後仍望提早賜複,一面仍候董會答書。
最後之言,乞兄勿厭其渎。
臨書不勝翹跂之至。
弟浮頓首。
越隽石已至,近來目力腕力俱不濟,一時刻不成。
容稍緩興到時為之。
又及。
二六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廿四、廿八二書先後至。
弟于廿九日再緻董會一書,初二日複發一電,計此時亦已到達。
文、藹諸公與兄若能深察弟意,則于弟言當蒙采納。
覽兄來書,仍無來意,但允兼任,殊非所望于老友。
弟既改廢除為休假,若董會猶不見許,亦非人情。
所以辭修辭饋者,不唯行其心之所安,亦使董會編制預算易于着手。
諸公欲弟仍屍其名,弟既已徇之,若再責之以事,實非弟所能及。
目前書院之進行與停頓,不系于主講之廢與不廢,而系于監院之來與不來。
若但留主講之虛名,而監院亦隻遙領不能到院,則二者皆同于虛設,實際上與關門無異。
是豈兄與董會諸公所願出哉。
兄與諸公既以書院為重,亦以弟言為重,則請兄住院乃屬毫無疑義之事。
所礙者,兄欲就近照料家事,樂山不如重慶之便。
又書院寒薄,監院地位雖重要,其供給或不如水力公司之豐。
故使兄不能不躊躇耳。
舍此二端,别無他礙。
前一,弟為兄設想,移家雖一時難辦,往返猶屬易行。
遠近勞費是一,遠固稍多,近亦不免。
後者則系于董會之制定預算。
文、藹諸老決不能因書院相借重,而反使兄有内顧之憂。
是二者俱可釋然,無所用其徘徊審顧也。
若兄必持兼任之說,以為可以兩全,弟實未敢贊同。
凡事必有體,書院雖微,亦自有其超然之意義。
兄既任監院而兼他事,則似有亵尊嚴。
若以公司任務為主,而監院隻屬兼帶,亦非書院體制所宜有。
弟凡事皆直心直言,于兄尤不敢隐,願兄察之,勿以為忤也。
至前此書院艱困,實屬無款可支,故不能不事事減損。
今賴董會諸公慘澹經營,既有實米與基金月息兩項,來年經濟狀況當可較前稍纾。
唯刻書或僅能保持不停頓,難望有進,亦必俟兄來徐圖改善。
但使刻工就範,每月所刻字數不緻過少,每年可多刻數種,即不算空過。
其實餘事亦甚清簡,山中雖陋,較之重慶環境,似可少卻許多勞攘也。
弟對于刻書事,有可盡其微末者,無有不盡,并不以休假而異。
但關于其他措置,實不能再問,須得兄來方有統攝。
不獨不問經濟而已,來年自己所需油米等項,已自設法,不欲安坐受供養。
此乃各行其志,不欲求知于路人,亦不敢自匿于朋友。
董會諸公或未了解,若以俗情概我,乃弟之所不欲聞,此亦要兄委悉。
諸公或能察弟之用心,決不當以弟言為戲也。
預算案亦望兄參酌速定,不可再緩。
書到立盼賜複。
臨穎神馳,不盡。
弟浮頓首。
二七 一九四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陽曆新年二日來教,謂不久當還江津,後此未奉續示。
頃已舊曆年底,台從當已早還。
想嫂夫人定已康勝,潭府諸事集幅為頌。
弟從陽曆一月起,不問院事,已疊次向董會聲明,并有亥世代電,料兄已洽。
山中諸友望兄來甚殷,而董會諸公至今未有确示,預算案亦迄未寄來。
弟雖不當再問,為書院前途設想,為院中諸友躊蹰,殊覺有進退維谷之勢。
然弟所當言、所能言者,既已罄盡無餘,不特對董會無話可說,即今作書與兄,亦覺無從着筆,唯有靜俟來教。
舊曆新年轉眼即過,兄之行計,已否定期?恐非觌面,無從令諸事就理也。
如有所教,請迳與星賢函洽。
專肅,敬頌春祺,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舊曆除夕,舍甥婦輩俱附叩阖第年禧。
二八 一九四四年六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到渝後惠書,至今未複,非懶也。
董會諸公與兄所謀者,在今日皆非弟所能容喙。
一月以來,獲見疊次與星賢諸書,知兄勞苦極矣。
籌集刻書基金一事,皆賴兄一人奔走,然為之于此時,其事恐不易集。
附來尹默所撰通啟,鄙意于其辭義亦有未安。
其事既不容已,則此文尤亟待印發。
再三思之,隻得不避嫌怨,傷鋒犯手,辄為代拟一通。
如此在董會立言頗為得體,而亦前後照顧事實,免有為弟捧場之嫌。
但輕改尹默之文,在弟實為不遜。
既無法躲避,隻有自承其過咎。
今别作一書謝尹默,即将别拟稿附入,請兄先覽,如無十分不妥當之處,即勞兄當面将此書交尹默,并為深緻不安。
至其後所附事例是否适用,望兄與尹默諸公再加審定,然後付印。
此文本非弟所當代拟,其中辦法,亦非弟之思慮所能億中,但為兄等稍省筆劄之勞,或亦有可恕之道耳。
付印時,并望詳校,其款式務令大方,紙質不可過劣。
鄙意董會辦此事,在在需費,近月所有前撥政府基金利息,便可酌留,免得彙來彙去,多費周折,然此亦非弟之所當言也。
一切有兄與諸公平章,必無滲漏。
前示星賢,謂董會方拟緻書與弟。
已屬星賢奉告,暫時勿勞弄此虛文,且省弟作答,且俟基金确有眉目後再說。
主講名義,久所當廢,必不可複。
如刻書尚可實現,萬一諸公必不肯見遺,弟亦隻可備咨詢之末,決不敢再承領導名目也。
但望兄必須做到專任監院,然後一切事方可着手整理。
此事恐尚需時,然須依此進行,方能有濟。
此弟向來主張,望兄勿忘。
又改變食米方式一事,今寇患甚急,恐無從說起。
弟有一意見,今亦不妨姑妄言之。
如欲改變,切忌再用請求方式,如用簽呈等。
隻可當面說妥,由當軸自動簡單下一條子,但雲:“複性書院食米,以後照額改為按月緻送,免其冊報,以示優禮之意。
”如此便足。
此乃政府體面之事,惜乎無人見到,無人敢說。
若不如此,不如永遠低首下心,自居隸屬。
傥用文字請求,即令見允,亦早已不合于義,因政府所以處書院,書院所以自處,皆兩失之也。
此意兄當能了解,傥不遇解人,亦不必與說。
寇已在門,所憂方大,此事隻好閣置不談耳。
張簡齋藥方平妥,時醫之良者,古學則未之敢許。
又承為托鄭君批八字,此君于子平甚熟,然看弟造則恐誤,以過去經驗知之。
弟前行戌運,為丙火入墓,故陷流離;今行己運,今年太歲甲木克己土,申金又沖破長生,或者為歸真之年,大是幸事。
鄭君乃言其佳,恐是世情語耳。
批慰長謂其将來擇業當在金融,此子頗好金石,若取金作用,乃是金石,而非金融。
亦漫及之,藉博一笑。
涼燠不時,諸唯珍衛。
弟浮頓首。
二九 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一日作短劄,寄還張簡齋藥方。
以兄将以廿六七到市區,遂迳寄正記商号,不知到否?頃星賢見示董會十六日來書,雲将饋弟以節禮油一缸、币四萬元。
油則弟知院中已購,币則未知所從出。
弟素性直截,适無力買油,受此足彀半年之需,在書院分我一镫,亦不為過。
故迳受之。
若币則不唯不敢受,亦不當受,且書院經濟,目前方拮據,恐星賢諸友亦不知所措。
除已手書迳謝董會外,同時告兄知之。
别附一小詩,聊以為笑,因其可示者而示之,勿盡人與言也。
手此,順頌節祜,不悉。
弟浮頓首。
三〇 一九四四年七月十九日敬仲老兄左右: 得九日教,并附啬庵四箋,具悉。
兄為基金事,不特獨任其勞,且因此招怨、被竊,兄處之夷然,極可佩。
總幹事不事事,兄為董會幫忙,宜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人情大都如此。
然兄可置不辨,董事長不可默不一言,至少亦須解釋,不令再生枝節,方是道理。
至被竊事,董會賠償亦是空言,弟今以鬻字所得,電彙吳敬生處轉奉壹萬元,敬生信同時寄出。
暫為兄作稍置零物之助。
區區者雖無益于事,請兄勿外,此與書院無關也。
啬庵書附還,其論事極有見地。
基金不專以刻書為事,尤得要領,惜今已不及改。
其實書院除刻書外,亦無一事可措手也。
基金若稍有眉目,兄能來山面論最善,所宜研讨者,端緒頗多,亦非面論莫悉。
弟雖不當問,若蒙見咨,亦當以朋友之義,貢其尺寸之見,不敢有隐耳。
方暑珍衛,不盡。
弟浮頓首。
尋常郵局快信挂号反慢,故今隻付平快,欲其稍早到耳,因通常平快每較快信為速。
三一 一九四四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頃得七月廿五日教,卻還薄饋。
兄既執之甚堅,弟亦不複再渎。
然客中被竊,實受累不小,豈能略不關懷?兄既不欲受貧交之贈,其在書院分内所當受者,更不必再捐助矣。
此乃朋友之私所可得而言者,願兄勿以弟言為出位也。
如弟從前鬻字本為刻書,初無自為之意,其後事勢使弟不能再仰食于書院,且區區者亦無濟于事,遂徑以此易饘粥,蓋亦不容不自為謀。
今諸公議集基金,所謂日月既出而爝火不息,其于照也不亦勞乎?故今年改訂潤例,已将刻書字削去。
此弟以己情揆之,故勸兄如是。
唯是基金計畫動議在五月,至今捐啟尚未印出,時局變幻不可知,無乃嫌其過緩?弟是性躁漢,見人作事迂滞,意便不悅。
亦知凡事必經許多曲折,然後可成,不由人期必。
然需者事之賊,不為則已,為則非敏不能有功。
此事本非弟今日所當言,然因愛朋友之一念不能泯滅,代為董會諸公着想、為兄着想,亦不容竟默。
此乃忠信之道,或非今日人情所宜。
兄當能諒之,不必求盡人而喻也。
總幹事意見不洽,欲使化除,免生阻礙,此關鍵唯在董事長、副董事長。
果能負責,果能推誠相喻,自可迎刃而解。
兄乃代勞,并非侵權,遇事仍以坦然處之,勿留勿校,斯亦可矣。
因來書見問何以處之,故亦據理而談,不敢有隐。
尚有鄙懷所欲略陳者,董會不可一寒至此,從前基金月息,似盡可截留一部份,将來基金如有着落,必須斟酌每月提取利息若幹,作為董會正當用度開銷,不可令遇事局促,或至賠貼夫馬。
此着甚關緊要,望兄留意及之。
至鉛印設廠,見與星賢信中所言。
在今日情勢之下,是否能舉,大是問題。
刻書如何進行,所當讨論者頭緒頗多,不如現在之單簡,尤以得人為最難,且俟相當機會再說。
弟既聲明不問事,亦不能多饒舌,然而已嫌其絮聒矣。
不唯将來事或當增繁,即以目前簡單辦法,兄固先其所急,不暇兼顧,然院中久無總攝,諸事不免散漫。
諸友雖各努力,如操舟中流,無人把舵,如之何其可?此弟所以終望兄不忘專任之義也。
暑夜作此,不覺冗長至是,聊當晤言,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卅三年八月一日夜。
三二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敬仲老友左右: 本月九日手緻董會一函,想已荷鑒及。
旋得六日手示,并讀與星賢書,知甚勞苦,又知已還歌樂山,須陽曆開年始能到渝。
一切待決諸事,想已有成竹在胸,不難迎刃而解。
但陰曆年底已迫,時局又甚動蕩,未能穩定。
院中諸友遇事難以措手,弟亦不能妄作主張,故星賢輩盼教甚切。
至弟之所以自處,九日緻董會函中言之已詳。
日前董會來一代電,電末但署一“戌”字,有月無日,亦不知何時所發。
中言已托兄代緻祝敬,弟亦不解所謂。
以意揣度,殆如兄前與星賢書所示,意指囑饋弟代粟而言,非特弟不欲受,書院亦無法辦此。
九日函中已預先聲明,故此電遂不具複。
傥諸公詢及,請兄代達謝意,恕不另答,以省此無謂之往複,非疏慢也。
此事可置,但書院來年如何作計,兄與董會諸公不可不早決定,庶免院中諸友無所适從。
又有一事須向兄聲明者,書院在樂山所有收付款項,與銀行往來,須用印鑒為憑者,向來系用弟之私章,自去冬弟既聲明休假不問事,一切由監院負責,此項憑證早須改用兄之印鑒。
因春間兄莅樂時,尚未接董事會聘書,故此事遂遷延未改,因仍至今。
玆屆年底,不可再仍舊轍,好在兄本有印鑒留院,弟已向院中諸友說明,并函緻此間中央、農民兩行,從三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此類憑證一律改用兄之印鑒,并黏附式樣,交兩行存照。
此乃事理之當然,不可不告兄知之。
至來示所雲,遇必要時有清水溪一路可作準備之計,亦須待兄熟慮而行。
目前幸而局勢稍緩,然居安思危,固宜為預防之地。
萬一倉卒不虞,非特諸友無所措手,弟亦無智計可施也。
但願滇、黔無事,川中或尚可苟安,然危機随時而在,所憂者不在個人,此亦望兄與董會諸公計慮及之。
此書到後,計得兄答書時,已屆舊曆年底,兄當還江津度歲,甚願開春得安然相見。
率爾,不一一,順頌新曆年祺。
弟浮頓首。
三三 一九四五年一月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聞近感寒疾,已還江津,想攝衛唯宜,定易康複。
舊曆年近,料在江津度歲。
又聞世兄有從軍之志,此亦青年愛國心之表現,國人方歡忻鼓舞。
且世兄習醫,當為醫官,更屬安全。
星賢言,吾兄頗為此事憂懸,鄙意乃為兄助喜,不足慮也。
兄既離渝,董會自不免停頓,好在時局可望漸趨穩定。
舊曆新年易過,書院一切待兄平章,諸事自可就緒,必不令星賢諸友懸望過久耳。
手此敬問痊安,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舊曆十二月一日。
三四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五月六日江津來書,良慰。
兼旬未答,一以兄到渝尚有待;一則以暄涼不調,弟又小病數日。
今計兄已到歌樂山,下月初旬到渝,或以中旬開董事會。
回憶嘉城相送之日,恰已匝月。
當時晤對所言,多散而無統,今日寫出數條附呈,亦即概括前所已言而未盡者,請兄審度,是否可向董會提出讨論。
弟意兄在書院名義,須使統攝函蓋,僅改一字,便較明了,或屬可行。
至聘協纂一層,目前雖無人肯就,弟不能不先行聲明,因編纂書目,須經商量參訂,自審精力有限,決非一人所能包辦。
而目前基金所集無多,董會似尚未遑考慮及此,在弟則不可置而不言。
明知為時尚早,亦須使諸公知有此義,初不敢必其能行也。
政府補助,在今日權宜接受,已患添出枝節,将來總須做到經濟自給方可。
此兄所深解,弟亦不便形之于言,似須相機徐使諸公明了此意。
其餘兄所心營目注者,皆無待于弟言。
唯弟感覺時間一往而不可複,今年轉瞬已屆半年,拟之而後言則有之,議之而後動則尚少。
即如安谷抄書、增加刻工二事,兄行後已一月,尚未能着手。
無論催捐款、謀鑄字諸事,蓋緣生之法,必有待于人,不能由己意安排,亦非可坐而緻也。
覓屋遷移更談不到,祇能希望戰事速定,然亦未必即有辦法。
弟除自願草第一步選刻書目之外,一事不能為。
故能使書院存在,凡百可就條理者,厥唯兄與董會諸公及在院諸友之共同努力而已。
此非故為謙讓诿卸之言,事實如此。
所陳鄙見,亦是疏節闊目,未必可行。
一切仍候兄與董會諸公決之。
鐘山頃已到,拟留之小住數日,徐詢其意趣。
但經昨日一小時之晤談,所已知者,渠于學校教授殊已厭倦。
其諸子生事粗能自謀。
過此将一遊峨眉,轉由泸州赴昆明視其舊友王君,王屢促其行,在此亦無多耽擱也。
渠薦一學生湖北人,現在南開中學任教。
吳姓者,謂其人頗笃實,有意自備資斧來就學。
弟告以書院已不容學人,渠若能寫小楷,可延之抄書,亦未知能果來否。
叔平不巧,恰值出遊,近或可返。
葛君能相屈否?諸望示及。
凡星賢、立民所已白者,今不具。
率頌道履,仍希來教。
弟浮頓首。
三五 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重慶,都郵街介福号轉沈敬仲先生: 鐘山滇行可緩,拟留之。
請告董會早決,盡速電聘。
浮。
迥。
三六 一九四五年八月七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二十日得八日歌樂山來書,勞苦可念。
所喜兄新加董事,關于此後規畫進行諸務,當視前益敏活易施,此書院所深賴也。
别見與星賢書,囑以鐘山聘書方式見詢。
此當由兩董事長署名,代表董會全體。
修金數目,亦當由董會決定,通知書院辦事處照送。
此毫無疑義,乃事理之當然。
弟隻能薦賢,不能代表董會主張。
所可得而言者,禮數不宜過疏,修額不宜太觳耳。
展轉往複,徒費時日,猶恐諸公遲疑謙退,故于廿一日即發一電告兄,乃昨日星賢見示卅一日來書,猶以為詢,似個電竟逾旬未到,自是電局遲誤,前月董會寒電與兄答弟皓電,同于廿三日接到,此之淹久又過之。
或書發而電繼至。
日内當有複示在途,所盼于本月十五日以前能接到來示,庶使星賢輩有所遵循,否則對于鐘山實不能無歉然耳。
鐘山此來,于弟裨益不少,關于編目之事,已數度商略,将來裒輯諸書,鐘山亦可出其所藏,借作底本,使弟可免專锢疏漏之失。
無論傳刻是否能廣,此時第一步須準備底本,求其充實。
縱使經濟力不能配合,此事亦不容已。
安谷抄書,當盡可能欲其多而且速。
但目前尚不容有多人,且彼處膳宿亦尚費周折。
若欲自行租屋,或又須安頓家眷,乃屬極端困難不可能之事。
如明、葛二君,恐不能耐此枯淡,或非所以待之。
上月遣立民、士青試寫,成績尚不壞。
鐘山所介吳林伯已來,拟俟張知白到後,知白約本月中旬可至。
續遣兩人往寫。
已與鐘山商定,林伯、知白待遇,暫照士青例,想兄當以為然。
本月十五日發薪津,除知白未到,當俟其到後再說,林伯應予薪金及米,即關照星賢、允明照給,不及俟來示迳行,此亦當預為聲明者也。
又昨見虞逸夫與星賢書,謂有王羽翔、屠公弼二人者,可任抄書之事,未知其楷法如何,并是否能安淡泊?欲請兄就近告逸夫,先索其字迹閱看,兄閱後或見寄一閱。
若楷法尚可用,似可告逸夫,俟兄到渝時約與一面,二人中或可擇一人延之。
臆料或王羽翔稍宜,此亦據逸夫信中言推測。
若其人尚相宜,書院經濟尚許可,安谷抄書能增一人固佳,即院中目前自立民、士青往安谷後,有時亦須有抄件,實嫌人手缺乏。
星賢事太忙,不可更竭其勞,似亦有添人之必要也。
仲明既不來,見兄與星賢書,拟約南屏。
在兄固熟慮而後出,然弟恐南屏亦未必能諧。
一則彼黨籍關系太深;二則彼向在軍人社會中,兩種習慣皆不易脫落;三則彼家累亦重,未必能與彼所需要者相适合也。
此乃弟推測之詞,不可為典要,以于兄素無所隐,故坦率言之,非于南屏個人有所不滿,想兄必能察此。
勿以鄙言礙事,弟實無所容心也。
公司屋圮,弟五世兄又撄小疾,聞之為兄增愁。
然兄固能不為境縛者,想易安帖。
公純之子竟被壓,可念!豈将出折臂三公邪?見時可以此慰之。
敬生擔任基金保管會總幹事,甚善。
但彼近來亦多病,近想已差邪?基金目前僅有此數,恐即有增益,亦不多。
唐人詩雲:“縱教然諾暫相許,終是悠悠行路心。
”人情自來如此,本無足異。
刻書之業,亦隻好随分出之,稱家豐啬,不可專仰檀施,尤不可專賴政府。
此意兄固深知之,不待弟之贅言也。
至弟前告董會,請以弟本年全修捐入刻書基金,此言必當實踐。
比聞黃金期貨可以兌現,兄四月間為弟所購區區,俟六個月期滿,請即兌取現貨出售與人。
照官價折合,除例扣百分四十之捐外,悉數捐入刻書基金。
雖涓壤無補,亦是各盡一分之力,但保管會亦須照一般捐款例,予以收條,方為合理。
此亦不容不告者,不能默而置之也。
拉雜奉複,不盡覼縷。
新涼,千萬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三七 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今月一日,因避水移住爾雅台,五日寄快信奉告,想已達覽。
前月廿九日惠書,直至昨日十五日始到。
董會開會紀錄及屈、陳二公函,亦同時得見。
東遷計畫已荷讨論,惜申東電因電杆為大水所壞,電局不收,此間電局直至十一日始收電。
竟未得發出,曾屬星賢錄寄逸夫轉陳,已成後時矣。
王君羽翔能來,甚善。
唯辟書應用何種名義,應由兄指定交逸夫或星賢辦好,在渠行前或到山時與之均可。
目前事務需人較繕寫尤亟,兄意在試之以事,即當由兄署名指派,并一面告知星賢,通力合作為宜。
至安期,弟欲招之來川者,本純為私計,渠來信謂在稅局已五年,已決計請假,現正趕覓替人。
然料理經手未完事件,尚需稍待時日。
弟意不欲安插之于書院,使人诽議,前書已聲明。
但準備遷移,實嫌人手太乏,公私皆然,故前有予以臨時名義之請。
兄來示将來由董會任彼為幹事,甚妥。
渠若能來為兄稍效奔走,或不緻全無用處。
唯弟現住爾雅台,有同巢栖,渠來時欲使在荔枝樓占一榻,膳食即在弟處,不由書院供給,并入客膳計算,由弟聽還。
此亦須先聲明。
有事令其奔走渝嘉間,面承指誨。
弟意渠或能不憚道路之勞也。
請撥院舍及免費運輸兩層,最關緊要。
弟意總以董會直接請于創議人蔣公,方有力量。
觀董會議錄,知四行借款已成,此于基金甚有裨益,唯未及虞款,恐少希望。
兄與董會諸公慘淡經營,功已不小。
用衆人之财為衆人刻書,祇要用之得當,亦是善權方便之道。
但欲書院同人深體此義,不糜不濫,方不虛負檀施耳。
兄來山之期能否提早?弟與鐘山并深懸伫,不特院中應行準備諸事,須待兄指揮安排,方有眉目;關于未來商決之事,亦複多端,非面論不悉也。
别紙開示星賢增加津貼數目,亦已見之,若輩自當遵行。
至林伯、知白當與羽翔同例,弟亦已商之鐘山,俟羽翔到後,即一律支給。
過去兩月八、九兩月。
似可無須追加,想兄當以為然。
刻工良莠不齊,星賢難于管理,看來《論語纂疏》若能勉強刻成,已屬望外,《孟子纂疏》似無法再刻,此事亦當俟兄來決定之。
濠上屋已交寺僧管理。
實已不成屋,彼要用亦須自己修理。
日來秋熱,爾雅台至下午即難耐,台柱已稍傾斜,牆壁裂縫兩寸餘,此屋真是危樓,亦不可久矣。
明年決不能在山過夏也。
棻之今夏卧病兩月餘,及避水上山而田嫂複病,醫藥困難,弟頗以為苦。
三災之後,繼以疾厄,濁世真不可居。
潦草奉答,不盡覼縷,順頌秋祺,仍盼繼示。
弟浮頓首。
三八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三、廿四連寄兩書,想已達覽。
累書所言東遷計畫,先決問題在董會直接陳請于蔣公,庶撥給齋舍及免費運輸兩大端方有着落。
若不得蔣一言,終恐勞而少功。
此着董會萬不可放過。
未知諸公已否進言,若慮冒渎,尚存觀望,将緻遙遙無期。
弟再三考慮,隻得不避率越之嫌,今草緻蔣公一函,并将稿本錄副寄上,請兄與文、藹、惺、默諸公一閱,惺老或尚在昆明,尹默可與同閱。
送與布雷,托其乘蔣賓暇之時代呈。
函中措詞頗有斟酌,冀或可動聽,在彼惠而不費,何樂不為?得彼一言,諸公可省力不少。
弟不辭為諸公前驅,若其言不當,甘受斥責。
蔣公本為創議人,在義無膜視之理。
如此巽言,決不緻批逆鱗,但董會諸公必力為後盾,勇于自任,方克有濟。
弟書隻能概括言之,至具體辦法,當由董會諸公提請。
如諸公已先言之,與弟此書亦可并行不悖,諒無所妨。
但必力囑布雷得間便呈,不可壅于上聞也。
去年為食米請免冊報一函,諸公遲疑,久而後發,及至發出,立即允行,并無留礙。
鑒于往事,亦何憚而不言邪?董會緻黃季寬電,若已發出,再得蔣一言,更為有力。
然後推舉鐘山前往,事必易諧。
此着萬不可少。
至第二免費運輸一層,弟猶有補充意見,今并為兄詳晰言之。
前書謂須包括由樂至渝、由渝至滬、由滬至杭三段。
樂渝以取川東公路汽車為便;渝滬輪船;滬杭火車。
後兩段無有疑義,所言樂渝須取汽車者,一以樂山水位,必至陰曆五月,輪船始可到埠。
至叙府又不免換船,時間既嫌太遲,又多一番起卸。
若雇木船迳至重慶,無論載重之船,險灘可慮,沿途亦多不靖。
比較以車路為安全,隻内江一宿,次日便可到渝。
車上重載不必卸下,其便一也。
先将指定輪船艙位留好及裝載重量容積空間劃定,克期由車運到渝,使相銜接,隻須先數日即可,不須在渝久候,其便二也。
書籍、闆片、行李,合計重量不過十六噸,卡車普通可載三噸半,甯可輕載,得五輛已彀用,加大客車一輛須有篷子及坐位。
載人,統計不過六輛,一次即完,輕而易舉,其便三也。
聞美國供給新車一萬七千輛,已在印度,不久可陸續開到昆明。
雖分配用途甚多,到明春時請撥六輛,其數實至些微。
如故宮博物院請撥至二百輛,雖或不能全與,亦必不緻落空。
書院區區請撥六輛,且僅由樂至渝一段,公路甚短,何為靳而不與?但必須蔣有手令與該管機關,算定時間,早有準備,方可。
所有書籍、闆片、行李噸數,及在樂諸人家屬人口,前已由星賢開列寄奉。
來示謂當由董會彙同在渝人員彙報,未知系呈報何種機關?若如議事錄中由董會請教育部設法,聽教部分配,自必學校在所先,而書院可置諸最後。
故謂非直接請于蔣不可,蔣即饬下教部辦理,董會據此向教部交涉,請其提早方可生效。
故弟謂時間須由董會自行決定提出,請彼推情允許,猶恐不免等候。
若一聽彼之分配,操之自彼,無論何種機關,必以延宕推托為事,則勢必久久不能成行,受累不淺矣。
明知此事不能打如意算盤,所關各方面情形複雜,難以自主。
歸重在董會不惜一言,力請于蔣,蔣既饬下所司,所司自不敢怠慢也。
鐘山在杭與省府接洽擇地一層,但願收複後不至十分紊亂,總以年内早往為宜。
一俟擇地已有眉目,即電川中,方可克期準備行事。
事之次弟合當如此,最好兄能早來,共相商定。
鐘山或可與兄同行至渝,再與文、藹諸公熟商,即由渝赴杭。
此皆弟一面之想,兄必不倦于聽聞也。
又前書據書院目前經濟狀況,慮年内已不彀開支,至于臨時支出,更無所從來,頗為兄興仰屋之歎。
昨得國庫通知,自八月起至年底,生活補助費加成總數有二百餘萬,如此則不特目前之困可纡,制箱之費亦可賴此挹注。
雖政府膏澤之意本以為人,書院諸友能耐清苦,不計其私,體念書院艱困,權将此費移作公用,實屬美德,當待兄來措置。
以弟愚測,來年東歸計畫,即令悉随所期,而幾度起卸稽留,費用已不可訾算。
此費恐猶待張羅。
兄來書謂書院處境之難尤倍往日,信屬誠言。
所願諸友不為身謀,共喻此意耳。
王羽翔、屠公弼二君昨日新到,星賢已有書奉告,茲不多及。
深夜書此,燈昏目眵,兄知其不容已之情也。
遲答不具。
弟浮頓首。
蔣函必喻布雷于雙十節前代呈,希望能早發浙電,年内庶可往接洽。
行期決指定春間,必得蔣下一手令,始有把握。
前見報載,虞洽卿之子獻黃金千兩,即系托藹老代呈。
藹老身在國府,必有從容造見之時。
董事本創議人聘任,蔣公與藹老舊誼非同泛泛,不可以天澤之分,置而不言。
蔣公豁達大度,必不緻不允所請也。
書訖再白。
三九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寄一快函,今日同時得廿四、廿六兩教,知十九日函已達。
然弟尚有廿三、廿四、廿七三書,并昨日十月一日。
所寄為四,想均次弟達覽。
關于董會招安期來川一事,廿四日書中已詳。
同日并函告安期,諄囑俟尊書到日,立即作答,萬不可辭。
今日複将此次手書命慰長摘要抄錄寄去,促其早決行期。
唯來教所示,待遇與逸夫相同,似屬過優。
拟請将津貼減去一萬,照逸夫初到會時舊例已足。
聘書本當由董會寄出,旅費由院撥彙固無不可,今既并聘書交院代寄,當囑星賢附書照寄,以免往返周折,徒費時日,但聞政府新令各機關公務人員,不得請假離職,此法若是厲行,未免有礙。
彼之主管長官,黔、桂、湘區直接稅局局長未知系屬何人?兄于财部有熟人,如洪思伯之流,可否因便詢其局長為誰氏。
萬一彼不聽其去職,似須煩部中與該局局長相熟者,為之一言,俾易脫身。
此亦弟之過慮,兄俟得彼覆後,相機辦理可也。
川資實報實銷,固是董會體恤之意,其實弟亦有微款寄伊,果能成行,不虞不足也。
赴杭與省府接洽撥屋事,先決問題在得蔣先生電令。
弟恐董會遲回未決,故不避傷鋒犯手,于廿七日書中附與蔣一書,為董會先驅。
至于具體辦法,須俟董會陳請。
此間人口及噸數表,星賢已經寄奉,應由董會将在渝人員加入彙報。
所估噸數似乎太約,不妨稍寬。
人口表中,兄全眷加入外,羽翔、公弼俱應補入,如敬生、逸夫,亦當預為之地。
敬生來書,謂欲向總行請予以杭行副經理,尚未成事實。
其意亦欲附書院同行,且謂行李頗多。
似可以基金保管委員會總幹事名義,将其列入。
鐘山家眷在溆浦,據謂不須開列。
但董會陳請檔,至今尚未辦出,辦出之後,又須候複,最快已在一月以後。
再由董會電浙省府,推舉鐘山前往,恐十一月尚來不及,大約總須與兄同時赴渝。
至安期,則弟頗望其早來樂山候命也。
鐘山今日往安谷檢視所抄底本,有須從全書抽出但抄一部分者,非自往閱定不可,恐有數日勾留。
叔平表示可在渝續抄之說,事實未必可行,姑俟彼有遷移确期再看。
羽翔、公弼到後,辦事頗勤。
弟既在山過冬,同人可朝夕相見,遇事可無所不言,向來隔閡空氣似可稍改。
來示謂十一月來山,當更有調整,固所深望。
鐘山在此除商定編目外,于接引後學亦肯盡言,且其氣象較弟為易親近,此可告慰。
田嫂及棻之均漸次向愈,承問良荷。
率爾奉答,餘俟星賢詳之。
聞頗少眠為苦,幸加意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四〇 一九四六年一月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元日去電次日複寄一書,諒達。
昨得二日來教,詳哉其言之。
知前此十日之中,席不暇暖,為衆竭力,兼有儒墨精神,微兄孰能及此。
雖從緣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