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一浮之書劄(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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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甚難,但弟實不欲作再三之渎。

     此三點者,兄若以己意告之,似未為不可。

    以百闵與兄較熟,且看其意如何,再作區處。

    弟在勢不能委之而去,隻能敬以俟之。

    然年内僅隻一個月,為時甚促,實不容再懸矣。

    書至此,已覺言語太繁,不欲更渎,且置是事。

    所願聞者,兄來年之計已有端倪否?弟深愧不能為兄謀。

    然其自為謀,則尤拙,直無可言。

    歸思雖切,乃一步不能行,雖欲無悶,不可得也。

    方倫老長公子乃已過六十,承相念甚厚,暇時為道意。

    肅頌潭安,不具。

    弟浮頓首。

     無量重陽日來書雲即日返成都,下月或可來嘉。

    然無後信。

    有信仍寄蓉信箱八十号。

     九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 敬仲尊兄左右: 前月廿三日寄渝一書,計已達。

    兄到渝後所寄三書,廿三、廿五、廿七。

    次弟均至。

    承見示與屈、陳、劉諸公晤談曲折甚詳,諸公用意雖勤,終似不免有隔靴搔癢之感。

    書劄往複,動辄兼旬,來書多經八九日始到,前次董會養電亦逾七日。

    故弟意無論結束或繼續,總須董會推一人,不惜專為此事來嘉一行,始可解決。

    文老既有來意,何以又中止?弟江、魚兩電至後,未知如何?若仍未能命駕,則諸事皆成停閣,末由措手。

    弟空留何益邪?所示端緒頗多,未能一一申答。

    惟諸公所議刻書辦法,如交商務承印及文化社分任裝訂、印刷兩項,事實上恐窒礙難行。

    為弟加修及指定刻書費專刻拙著,尤非弟意。

    此則弟可簡單表示者也。

    将刻書費劃分,事屬可行。

    唯書院除刻書外,其餘各項開支,照目前狀況,不加薪、不增學生津貼,已超過七千元。

    若以舊額為限,實在辦不了。

    弟非買菜求益,但稱家有無,亦須令函蓋相合,不緻事事捉襟見肘,方為制事之道,否則不如其已也。

    凡此俱非面究莫悉。

     來書欲令列一必不可少之預算。

    此本可不待算而知,且弟前已聲明,不更向董會提預算草案,今仍不改此意。

    蓋董會自動增加,是出于董會之熱誠,若由書院要求,則是董會之苦事,此義甚明也。

    書院所以要刻書,為欲保留先儒精神;所以要講學,為欲持續聖賢血脈。

    二者皆不可能,則為無意義。

    徒向政府求乞,以維持少數人之食,此弟所決不能安者。

    故謂董會若無辦法,不如幹脆停罷之為愈也。

    餘事不暇覼縷,兄能偕文老同來,至所忻望。

    無量尚未告行期,若不取道自流井,過蓉時望文老能邀之同來,尤佳。

    順頌旅祉,仍盼繼示,不悉。

    弟浮頓首。

     一〇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兩旬中凡四得書,三日、四日、十日、十四日。

    承與董會諸公談論甚詳。

    文六複魚電一書亦至,唯董會聯名信直至昨日始到,重慶十八日發。

    真是空洞無物。

    弟近來卧病旬餘,今雖能起,猶覺精神短少。

    料此時兄已早還江津,體中宜健勝如昔。

    此次董會所能做到者,隻是請加經費三成,其餘累兄空勞唇舌,賠錢費力不少,深覺不安。

    旅渝費用,書院曾先彙三百元,後得來示再補奉二百元,均交中國銀行迳彙江津,想可次弟收到。

    弟目前亦祇能暫時打消辭意,然時勢如此,書院局面實難撐持。

    弟有四句偈雲:“一事不能舉,一步不可行,一人不能得,一物不能成。

    ”此乃書院實錄。

    固由弟德薄不為物之所附,亦是緣境太劣,時命使然,未可如何。

     董會信已親自作複,看來文老亦不能來山。

    明年若經費不緻中斷,即已萬幸。

    所言基金利息及省款補助,不但懸而無泊,即使靠得住,亦時間距離尚遠。

    昨與星賢、允明諸友統計,目前薪水一文不加,學生僅留五人,将來拟招寫、刻工五人,一寫工、四刻工。

    每月僅刻兩萬字,已須超出八千。

    若物價再貴,則艱困益甚。

    故刻書費事實上自不容劃分,文老提議為弟加修,不特非弟之意,亦乃無款可支也。

    今年年底結算院款,僅存二千餘圓。

    若一月份經費遲來,已不免有在陳之虞。

    似此狀況,時局若再生變化,真是不堪設想。

    弟所深為抱歉者,即不能再屈兄以任何名義。

    兄雖為書院計甚力,書院實不能于兄有所補也。

    将來如有須與董會接洽之處,勞兄就近商搉,自當酌奉夫馬,但不能再緻月修,此層乞兄深諒。

    向來固已言之,今重申歉意,并謝兄于院事關注之切,亦是應有之義也。

     無量有書至,雲于一月來山,尚無确期。

    太平洋戰争局勢險惡,且戰以後内地益阻絕不通。

    淺見者每謂此後或容易收拾,實恐未然。

    将來物力益竭,何以為繼?所憂方大,吾輩亦何暇更為身謀哉。

    胸中悶損,辄乃信筆及此。

    暇時幸時枉音教,以慰岑寂。

    順頌潭安,并祝年厘,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一 一九四二年三月十四日 去臘得書,經月未答。

    比日春和,惟動定勝常為慰。

    承囑洪、趙兩君索書之件,今日始了得,附去,祈分别轉交。

    《泾舟老人年譜》,無取更跋,且在今日亦難于下筆,故奉一詩完卷,并非草草塞責,想思伯先生當能諒之。

    唯宿諾經年,頗以為歉。

    便中亦希代緻區區,并詢《晦木齋叢書》闆片是否保全?琴西先生晚年所刻《開元禮》,弟欲求一部,未知今日尚可得否?此亦姑妄言之耳。

     近來每以應酬筆墨為苦。

    後山詩雲:“晚知書畫真有益,但苦歲月來無多。

    ”今覺其言彌複有味。

    後此如有索文字、索書者,并望兄婉詞謝之。

    恃相知深,故及此,想勿怪也。

    見與星賢書有東歸之意,恐道路尚不可行。

    世變難料,行止皆非,盡人皆有同感,直是無可如何,祇有随遇而安,不失其所守而已。

    書院事無可言,亦不足言。

    古德雲:“大家相聚吃根齑。

    ”如今看來,一根齑亦難消,真恨無個休糧方耳。

    無量去臘來,匆匆住數日便去。

    病卻漸差,渠頗能不為境界所礙也。

    刻工仍欲招古氏父子來,供其膳食,月刻萬餘字,聊以解嘲。

    然其來尚無确期,且謂寫工缺人。

    時局如此,書院命運随時可以中斷,任何事皆談不到,亦姑聽之。

    内院呂君意甚好,他日如有奉托之處,再行函商。

    老草,順頌潭安,不一一。

     一二 一九四二年四月三日 敬仲尊兄左右: 三月十四、五曾寄一書,記不真,約不出此數日。

    并附洪、趙兩君題件,未知達否?昨奉三月廿三日來教,知新移居,似此書尚未到也。

    比日喧和,想體中益勝。

    賤降乃勞齒及,益增其愧。

    平生言語無益于人,何堪流布?來教乃以壽世為言,此真火後一莖毛,安足壽乎?暫猶羁泊,百不自聊,稍稍刻先儒書,以減其譴責,不欲更以拙著災梨棗也。

    率爾奉答,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二 一九四二年六月十八日 敬仲尊兄左右: 向來教謂腹疾時作,諒不為患,以開函見書法甚娴,知精神甚适也。

    道者春秋不涉,随俗謂之年,電光石火,未足為喻。

    老而衰亦理之常,何勞朋友乃以為壽?且以此相累,尤不可。

    星賢見告兄所緻饋,已囑迳以寄還,幸諒之也。

    洪君書辭甚修饬,泾舟兒孫尚有餘風。

    見報知仲甫物故江津,鄧氏資其葬,蜀士有此亦難得。

    回憶三十年前仲甫在杭時同遊,甚恬淡,其後遂隔闊不相聞。

    今恩怨俱盡,當悔生前多此一番運動。

    世人稱譏不一,似與此君無關。

    因有慨故及之,不足為外人道也。

    啬庵亦月餘不通信,似出遊未果。

    有訊可寄成都提督中街十一号持正法律事務所轉交。

    百闵竟未至,聞在桂林患盲腸炎,已愈矣。

    浙境全陷,贛路已落虜手,此後歸計益難,令人悒悒。

    羁旅之感何限,然除安于義命,無他道也。

    山中寂寥益甚,有暇時枉書為望。

    近暑,諸唯珍衛。

    老草,不宣。

    弟浮頓首。

     一四 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星賢持示手書,遠辱慰問,良感。

    茂桢不幸隕命,夫複何言。

    所難堪者,母老婦少,有子而不肖,雖畢業軍校,習氣甚深。

    不知艱難,不識道理。

    諸女幼弱,将來不知何以為生耳。

    弟母族僅此一人,患難中被業風所吹來此。

    本欲其稍慰羁旅之苦,今乃若此,弟亦不能為彼依怙。

    吾力有一毫能及者,皆竭盡而為之,其不濟,乃天也。

     承欲為言于書院董會諸公,量予撫恤,揆之事勢,恐難為力。

    以書院目前粥飯與剞劂之計尚不得要領,況此意外事邪?前此書院同人亦有電往,未得報。

    弟六月緻董會書,十六日寄出。

    聞兄已屬星賢抄閱,迄今兩月有半,董會無一字見複,其無辦法可知。

    書院畢竟隻有停罷一途,弟唯恨其不早,董會蓋無足深責,唯既有今日,何必當初?創議人鮮克有終,世情翻覆,由來如此。

    弟自眼瞎,争怪得人?今日唯當檢責自己,多此一來,隻為婆心太切,以至如此。

    衆生障重,難與為緣,今乃益信其不謬耳。

    兄欲到重慶更與董會諸公周旋,弟愚,實不敢勞兄徒費唇舌。

    諸公見弟書已是苦事,更與強聒,彼益視為畏途,或将避而不面。

    兄為己事赴渝則可,若将以為書院,誠不如其已也。

    兄今日身居局外,雖于書院關切甚深,純以友朋諷谕之意出之,縱有嘉谟嘉猷,無如若輩之辦不到何。

    文六、藹士元是好人,隻是魄力不彀,束手無策。

    以弟之愚料之,似非兄言所能推動也。

    弟于友朋間向來推心置腹,言無所隐,何況于兄?故罄盡所懷而言之,不自知其不情,兄必能察之也。

     來書并謂欲來山中相視,以慰茕獨,此固非特弟一人所願,諸友皆同之。

    但長途跋涉,亦殊非易。

    力不能為兄具舟車,又不可以是累兄,故饑渴雖殷而苦縮地無術。

    良晤之期,徒萦夢寐。

    去年文六曾與兄約而不能踐,益恨世途多蹇,雖言面之緣,猶歎其難具也。

    啬庵前月自江油來書雲,不久當還成都,亦迄無續訊,知念,及之。

    入秋猶熱,唯善自珍衛,頻枉音教。

    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一五 一九四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十五日書,知已返江津。

    道路勞頓,體中小不适,比想已安矣。

    見示董會談話,固早知其無結果。

    要米貼辦法,與兄來時所說迥異。

    書院章程可改,意義不可改。

    若如此,則賓禮之義何存?若此可遷就,更說甚義理?諸公不但看文字不仔細,似于事理亦太疏,祇知狃于習慣,不知更有義理。

     浮誠不足道,但不可因為同人要米貼故,遂将書院根本意義取消。

    諸公若尚欲為儒者留一線地步,甯可廢止書院,不可使書院變為隸屬性質,仰面求政府與下吏同等看待。

    餓死事小,非特弟不可因此廢義,亦不願同人受此嗟來之食。

    若如兄來時所言,由董會緻函教部,說明書院本為例外,應由糧食部按月饋米若幹,折價交董會轉彙書院,事尚可行。

    今仍要用書院名義請求,不過由董會代辦請求文件,事實上無異書院已自居于隸屬地位。

    如此,必待浮去而後可也。

     至百闵之言尤為支離,既雲“最好不與政府言經費”,即是不要向董會說經費,更好書院停辦,更好無錢便可不刻書。

    即是無錢,更辦甚書院?老實關門大吉,言外之旨甚明。

    但百闵身為書院董事,又為最初慫恿弟來川之一人,其言如此,頗覺可異耳。

    自任募款刻書,隻要将目錄開去便了。

    如此更不用書院刻書,王雲五、劉百闵為甚不可刻書,而必須書院為之邪? 弟不通世故而頗解人言。

    諸公态度如此,絲毫不足怪,弟自不合受賺而來耳。

    文六既行,毅成亦未必遂返,其餘董事向不過問,而屈、陳、劉亦從來不與餘人說之,餘人亦不及知。

    大概世間事多如此,弟何苦要人為難?今再待半月,若董會仍無正式答複,決計堅請廢止。

    但書院不能不由董事會接收,恐董會所舉接收人,或為百闵耳。

    餘事不足多陳,兄亦不必再與若輩饒舌,此弟誠谛之言,決非有激而發也。

    漸寒,唯加意葆攝,不宣。

    弟浮頓首。

    此信勿示人。

     一六 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敬仲尊兄左右: 來教欲弟更緻書藹老,今以附奉。

    似可因往見時,并前所緻文六書面交之。

    凡前書所已言者,不煩贅述。

    然弟之能言者僅此,兄之遇不遇當付諸緣,非一書所能為輕重也。

    敬生昨來書,謂藹老方患黃瘅病,未知是否托辭。

    書院迄今未得董會正式見答一字,但蔣捐刻書款至。

    百闵有一電來,聞星賢已奉告,不更及。

    弟日來亦患寒洩,卧數日。

    老年脾病,真累人也。

    率頌潭祉,不盡。

    弟浮頓首。

     一七 一九四三年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來示,曾晤太丘,态度尚殷勤,未知近來尊事有無眉目?見示欲弟與書緻謝意,似乎太早。

    且去年累書,彼皆無一字之答,弟亦不便再行強聒。

    頗疑若輩厚貌深情,未必可恃。

    以言世故,似尚非若輩所知也。

     頃見報,知靈均已返渝,其人似較太丘稍悫。

    一生長太湖邊,一近天台,山川之氣不同,未知稍能為力否。

    然弟亦未便再以為言,若兄到渝,自可往面,無須弟喋喋也。

    近見與星賢一片,知時患洩瀉。

    此疾似由來已久,人之病此,多因體弱。

    兄之病此,或因舊患便閉,時服下藥,疑其病在大腸。

    所識當不乏知醫之人,似宜量進藥物,不可置之。

    弟亦脾胃有病,隻能少食,稍多則瀉。

    此乃老年恒态,不足深憂。

    但聖人慎疾,亦不廢藥,病止藥除,亦是常理耳。

     歐陽居士遷化,弟因生平未嘗識面,虛詞哀挽,于禮無之,故未徇俗緻唁。

    猶憶去年秋間得見《孔學》一書,是兄所遺,此書即留之,不複奉還矣。

    呂秋逸繼席,聞仍以刻經為事,未知近來彼處刻工尚有幾人?工價加之若何程度?又寫工價格如何?便中若晤秋逸,望一為詢之,具以見示。

    書院刻工今年已加至每萬字七百元,尚未餍其望。

    囑招足六人,現在僅有三人,寫工則至今未得。

    弟為此事,甚形焦慮,以刻書既不能行,則書院更無複存在之意義也。

    鬻字亦是逼上粱山,徒自貶損,于事無濟,仍儳焉不可終日,祇好聽之。

    董會諸公辦到蔣公特捐及經費加三成,新近始有米貼六個月,已是勞苦功高,仁至義盡,安可再存奢望?縱無一字之複,蓋亦人情之常,以後弟亦聽其自然,不更作書取人憎厭。

    然四月份經費未到,五月則借屋已滿四年,不能不預與寺僧商訂換約,繼續延期。

    凡此董會皆相忘于江湖,又不得不破例一度緻書靈均。

    好在寺僧現已就範,一時可無問題。

    知兄關念,故略及之,餘事不足言。

    涼燠不時,唯千萬慎衛,不悉。

    弟浮頓首。

     一八 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得十七日手教,承托呂君代招寫、刻工,甚善。

    此間現隻有刻工三人,半年一書未刻成。

    弟為此事甚焦急,隻要有人技術勉強過得去,斷無不用之理。

    古道萬今春要求每萬字八百元,經與改訂新約,已增至七百元。

    今物價又遞增,再加一二百元亦不為過,但技術太劣則不值耳。

    寫工價似太貴,姑俟呂君招來時,似須先看其寫字程度,再與說定。

    目前需要刻工尤急于寫工也。

    立民現已寫得,但無暇多寫。

    《盱壇直诠&bull序》及《鬻字啟》即立民所寫,現方寫《爾雅台答問續編》。

    若刻書能繼續,寫工至少須用一人,專司其事。

    書院凡事蹭蹬,諸緣不具,真無可如何也。

    屈有信來,大談其佛法,而于書院事則仍是敷衍套話,于弟則責其不當發牢騷,真是雅量過人。

    弟今日而不發牢騷,則非人情,亦非物理。

    乃知時賢固别有勝人處,則凡事安于麻木不仁,以不了了之,是其專門絕學也。

    屈較陳稍勝一籌,以猶有郭孝先為代筆。

    陳則程度更高,如達磨不立文字矣。

    劉亦如聾若啞,此殆今日作官衣缽。

    弟于諸公,實不欲再行饒舌。

     兄事屈既有報書,亦隻得碰運氣,真是無言可論,無理可申也。

    書院同人米貼,乃是董事會自動向教育部所要。

    截至今,僅補發去年六個月。

    詢其本年是否續發,是半年一發或是按月給予,劉置不答,屈答乃雲當是按月,但須各地米價調查報告收齊之後始辦。

    今已五月底矣,弟書謂照此辦法,人情斷不能長餓五、六月後,然後始舉一炊,飽吃一頓。

    若輩蓋視此辦法為當然之則,而詫弟言為牢騷,豈不可異?實則書院同人若待此米貼以續食,則槁餓已久矣。

    舉此告兄,聊發一笑。

    世事益不可問,目前亢旱無雨,若再鬧饑荒,不知當軸如何維持。

    個人饑餓事小,全民饑餓事大,真不了也。

    承告瀉疾時發,又嫂夫人亦有時小不适。

    老年總宜善自寬曠,即是最上調攝。

    兄學道有素,必能不改其樂也。

    順頌俪安,不具。

     一九 一九四三年七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奉六月廿三日來教,适方卧病,未能即答為歉。

    見示百闵欲以設計委員相屈,兄答以可盡力調協,不居主持,其詞甚妥,彼當無異議。

    藉此薄遊,亦稍遣羁懷,宜允其請。

    凡今之人,其規模意思隻能如此,似無足深問。

    若必斟酌盡當,翔而後集,恐園鑿方枘,難期有合。

    況無擇之中猶有擇焉,斯亦可矣。

    愧未能為兄謀,遠承咨诹,不容不答,此乃誠言。

    至若羁旅之計,恒虞不足,克實言之,蓋盡人無有足時。

    必待其可給而後就,既事之所難期,似亦非計之善者也。

    迂疏之見,知其無當,不敢有隐于老兄耳。

    書院今年決難為繼,弟除求去外,不願更有一言。

    鬻字亦無人過問,雖欲自貶,猶不得比于江湖。

    窮厄在道而不在身,一身何足恤乎!何日如渝,仍希頻枉音教,不具。

    弟浮頓首。

    七月四日晨,病初起。

     二〇 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得前月廿四日書,并見寫示星賢計畫五條,昨已由星賢奉複。

    知渝遊尚有需象,此亦隻好任運。

    與人交,始知佛說堪忍義,精切有用也。

    書院不可終日,董會諸公猶以不痛不癢之言敷衍了事。

    弟學佛不到家,實不能再事堪忍。

    前電決絕,隻俟報告冊到後,看諸公再如何作答。

    逆料仍不出敷衍态度,最後隻好作硬語,不論誰何,隻要董會派人來接收,便可關門大吉。

    請退還基金,停止補助,書院除闆片、書籍、器用外,其準備刻書之捐款,苟尚有一文餘剩,俱交與董事會,聽其處理。

    但董會自定章程,本自承負經濟責任。

    此亦等于空文,無足深論。

     目前書院需要董事會者,但有關門一事,此外别無所望。

    因自己不能關門,要關門必須借重董事會也。

    若董事會不肯關門,弟亦不能硬作主張,阻遏人之善意,但當聽弟自由引去,不可硬留。

    向來董會誤解,隻是人法不分,一若書院乃為我設,維持書院,即是維持我一人。

    此實大謬不然。

    諸公若以弘道護法為己任,則書院本其分内之事,非因弟而始發心,故弟可去而書院不必因弟去而消滅。

    若别有善道,或轉因弟去而書院得存。

    以弟實智盡能索,不能于人有饒益。

    嚴格說來,弟即不肯去,諸公為書院計,亦當去之,以弟去而書院之障礙或可減輕也。

    隸屬教育部亦可,改發實米亦不成問題,刻書亦可停,學生亦可招,豈不活動之至邪!兄詢到渝後是否有言語須勞兄轉告董會,今董會之意尚不可知,弟意則如上言,亦已明白簡要,願兄更不可别提何等計畫。

    隻要促成董會派人來接收一事,真是感荷不淺。

     至星賢、允明、立民諸友,弟實盼其能維持則維持,不能維持則奉身而退。

    在理上似亦綽綽乎有餘裕,至事實上或有困難,董會若近人情,亦當顧念及之。

    此則兄亦可從旁贊一詞,但亦時然後言,否則袖如充耳,不唯無益,亦不值也。

    伏中溽暑,興居加意慎衛。

    信筆相告,言語亦頗痛快,似可比一陣大雨。

    然乎,否乎?放筆一笑。

    弟浮頓首。

    舊曆七月一日。

     二一 一九四三年九月二十日 自兄到渝後,疊奉三書,藉知董會消息,甚荷,甚荷。

    社事想必甚忙,老兄應物,圓融無礙,自是遊刃有餘。

    比日秋涼,益想興居多适。

    弟久未作答,良由意興索然,無可告語。

    董會申支代電,雖已慘淡經營,仍屬空頭支票。

    一日不兌現,則書院困難一日不能解決,諸友亦唯有俟河之清而已。

    弟于董會,現在實無可置詞,唯仍保留辭意,靜候諸公嘉谟嘉猷一一實現後,再作區處。

    此時若開口,便不免讨人厭,不如其已。

    平生遇人,一味坦直,不肯徇人以為悅,以此嘗屢憎于人。

    今老矣,亦思稍學世故,少造口業,不欲更多言也。

    書院已成半隸屬機關,學既無可講,書又不能刻,要弟何用?此後書院,隻要董會肯盡力維持,盡可存在,若弟則實在無能為役。

    “困以寡怨,巽以行權”,今日始知不易到也。

    敬生想不時晤面,因憶去年此月,兄與敬生俱集濠上,尚有談笑之樂。

    今年景物益見凋敝,心情亦愈感寂寥,真欲寄迹另一世界矣。

    潦草書此,不盡欲言。

    順頌旅祉。

    因暇仍盼惠教。

     二二 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荷見答短書,知社中事忙,亦未再渎。

    關于書院諸端,已由星賢詳陳,弟于此時,本無所容喙,祇能保持沉默。

    及見郭孝先與星賢書,附來董會前向教部請發實米所列員工人數表底稿,居然将弟名列入,深為詫異。

    去年兄來嘉見告,董會初有為書院同人請米貼之議,此自是董會好意,為書院諸友生活太苦,思有以稍安之,弟何能加以梗沮?但在托兄所交董會之手寫備忘錄中,鄭重聲明,将弟除外。

    猶冀董會為書院稍稍保留賓禮之遺意,庶使教部不純粹以隸屬機關見待也。

    當時董會諸公對此雖未置答,似尚默認。

    及今年發生請發實米問題,亦是事勢所趨,不能不爾。

    若董會猶以弟前言為念,自不合将弟名列入,今若是,是非見留,乃見逐也。

     初猶未欲遽言,引起諸公之不快。

    昨見教部來文,責令核實造表,并申明公糧不能移用之法令,雖是普通印刷公文,實已将書院視同隸屬機關。

    舊例,書院對于此種公文,一概置之不理,其應轉送董會者,即寄董會,聽其應付。

    唯此次正值董會為書院請發實米數量未定以前,不能不加以注意。

    除由星賢緻書左右,因郭孝先已行,隻能寄兄代轉。

    将教部來文附入,請轉董會外,弟特另函告兄,稍述鄙見。

    本拟俟董會所定計畫一一實現以後再說,今不妨先為兄言之。

     兄于書院緣起知之甚詳。

    從前以始終用賓禮見待為約者,非是個人自高身分,乃是欲為先儒保留此一線立場。

    在位諸賢若猶知尊師重道,弟雖不足言,創議諸公對書院不當失信,而以隸屬機關待之。

    董會諸公當為書院保此立場,亦須避免使書院以隸屬機關自待,如此方可繼續。

    今董會似已萬分盡力,而教部方傲然不顧。

    書院不堪受此嗟來之食,以自喪其立場。

    董會所以多報人數,本為權宜之計,欲使書院經濟稍纾,刻書可望進展,此意何能不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但書院系講義理之地,雖曰行權,當不悖于經。

    此于辭受之間,已當斟酌;況法令所關,公糧不得移用。

    書院雖不願自處于隸屬,亦不宜冒然行此與法令相抵觸之事。

    如此,則雖有實米,亦無可受之道也。

    政府若知重儒,不忘賓禮之意,不論多少,隻改發給為饋送,而不責以造報種種表冊之手續。

    董會若向政府有所申請,必将此點先行說明,如此于義方合。

    今此意似無人能解,此事亦不複可行,書院立場完全推翻,弟豈有留理!唯有請董會廢除主講,或另聘高賢,或迳由董會派員辦理,書院盡可存在,而弟則在所必去也。

     此意今先告兄,稍待再正式寫信與董會。

    弟絕無怪董會之意,隻自咎其薄德,言語不惟不能益人,亦不能喻人,故緻董會諸公至今尚未了解。

    鄙意除一身引退外,别無他道。

    至最近教部文件,董會似可暫置不複。

    前請實米人數表已是一誤,更不可再誤。

    然此語弟不能向董會提出,兄于書院性質比諸公明了,似不妨看機會與文老一談。

    弟明知此種論調與俗情大相鑿枘,不為時世所容,然有話無處說,姑為兄一言之。

    諸公亦不耐聽覽,無暇看長篇累牍之文字,想兄尚不緻讨厭耳。

    言已太冗,遂止于此。

    仍希抽暇示答為幸。

    秋涼,珍重,不悉。

    弟浮頓首。

     二三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信甫發出,而十三日來教适至。

    承囑作書與馬叔平,弟與叔平從前并未相識,及二十八年到嘉定,始在武大教授吳子馨其昌處一面,似尚未便與之通書。

    故宮博物館所有古物,聞皆分藏各地,是否可任人展覽,亦屬疑問。

    兄若欲與之相識,想就近熟人與彼相習者必不乏,似不須由弟作書為介。

    故未依教奉行,幸恕之。

     至昨書所言書院諸端,其詞自知過于徑直。

    弟素性不耐看官樣文字,尤惡人擺官架,動辄以吏法相繩。

    此實今人所诋之儒家傳統習慣,故如鲠在喉,吐之始快。

    明知此言若使董會聞之,必以為出力不讨好,以弟為乖僻。

    然欲保留此一點遺風,并非與人争閑氣。

    若使董會諸公了解此意,教部以後不用此種方式相陵,弟亦不緻斷斷不休。

    但作一退院僧,權時借住,未為不可,院事當悉聽董會主張。

    随分刻書,盡人所能為,亦盡人所當為,固無須弟橫為之梗也。

    董會來函雲,基金已于前月廿九日彙出,然至今未到,隻能俟其到後,仍立即彙交保管委員會處理,星賢前已去函聲明。

    當時提出,即由保管委員會直接用任何方法處理,豈不省易?如此彙來彙去,轉多周折,真是值不得也。

    蔣款已來,據董會來函雲,系陳布雷轉,亦隻好由書院用短簡托陳布雷代謝了事。

    部院尊嚴已不可當,何況九五?彙單上寫明“特給”字樣,真是燕許大手筆。

    高文典冊,非草野所敢當。

    故弟從來隻請董會收場,不欲輕有所幹。

    如此猶不知避言避色,真前後如出兩人。

    人可前恭而後倨,我不可前倨而後恭也。

    雖欲默然,又不覺忍俊不禁。

    然隻向兄一吐,不可使外人得聞。

     又有一事欲兄向董會陳明者,若書院尚容存在,年内已轉眼向盡,關于來年預算如何編定,須照董會定章,迳由董會支配,前已由星賢函陳。

    交與書院奉行,書院不再拟草案。

    因見兄與星賢書中,亦曾提及“諸友薪水太薄,當由馬先生量與增加”之語。

    不知弟方求脫,安能複預斯事?故董會制定明年預算,除弟已請辭,無須列入外,其餘諸友薪水、津貼,一律請求董會酌定。

    其或人手不彀,應行增加,亦請董會主持。

    此層實不容不先請董會留意。

    語冗恐厭,姑止于此。

    弟浮頓首。

     二四 一九四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最近連寄兩書,其言頗似過激。

    弟素性坦直,兄所深知。

    董會從前高拱無為,此次雖是努力,未免有欠斟酌之處。

    實米至今尚是懸案,觀郭孝先寄來報部人名表,非特不合将弟名列入,即欲增加少數虛額以為将來伸縮之地,亦須與實際不甚相遠。

    今随意造出張三、李四一大篇,皆是無是公、烏有先生,乃與軍官吃曠額報告兵士名冊相似,書院安得有此?無論教部、糧部要索種種表冊,手續麻煩,書院不能以隸屬機關自居,奉令唯謹。

    就令糧部允照撥,教部亦不深問,他人亦豈得不加以诽議?書院乃講義理之地,不可有一事近于欺罔,落人褒貶。

    若謂此系一時權宜,似當先向教部聲明,隻報人數,不造名冊。

    人數即或稍有出入,乃是預為随時增加之地,請部中須待以例外,不能責令更造種種表冊,如此方立于無過之地。

    若部中不肯通融,不如作罷,另籌别法,方是正當。

    籌不出别法,老實關門,絕無妨礙。

    變書院為隸屬固屬不可,使書院為欺罔尤不可之甚。

    此弟之所以不能不堅辭也。

    今此都是廢話,且俟部定數量确定以後,弟必親筆緻書董會,請将弟名削除,将來正式緻書時,措詞亦不緻得罪諸公。

    所發實米,亦請減去,其餘聽董會主張。

    将來如何辦理,諸友一秉董會之意行之,弟不複過問。

    現在院中諸友對此頗覺為難,然事勢所趨,不得不爾。

    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無适無莫,義之與比,固是先聖之訓也。

     昨日得兄十八日來教,替書院打算,用心甚厚。

    又前見與星賢書,似乎在社中不甚當意,有将别就之說。

    今思得一法,于書院有益,但使于兄無損,似尚可行,姑先與兄商之。

    其事為何?則請兄來院仍任監院是也。

    蓋弟既在所必辭,董會必滋不悅,院中諸友即使遙秉董會之意,一事往複,動經一月,礙難實多,且董會亦不勝其煩。

    院中必有一對董會負責之人,為董會所信任而對于院務又熟悉者,諸事方可就理,不緻與董會發生障礙。

    此為事擇人,實以老兄為最宜。

    但從前監院由主講聘任,今則須由董會聘任。

    書院組織有當随宜興革者,依董會定章,固可得而決定之,非一成而不可變也。

     今學生星散,本無所用主講,故當廢除,而書院精神命脈猶寄于刻書。

    董會既主維持,為欲統攝諸事以利進行,有設置監院之必要,庶不緻散漫叢脞,負責無人。

    近兩年來,刻書将成空言,固由物價影響,工價随之累進,雖屢次增價,而刻工仍觀望不來,坐待再漲,故緻如此。

    弟對此事深為疚心,辦理不善,固當由弟負責,所以不能不求去,此為主因。

    而董會步調之難合,猶其次也。

     兄誠愛書院,又素荷相知,今日欲打破此僵局,似當不吝此一屈。

    所慮者,向來書院薪修太觳,漸至無款可支,故令諸友皆不免颦蹙。

    今基金既已提出,又有刻書捐款,雖為數不多,固如來書所雲,傥使運用得法,每月可增數千。

    若使實米可以合法接受,或不緻再有捉襟見肘之寒态。

    況預算決請由董會編定,交與書院奉行,所有薪修數目,一依董會裁酌,其事較前順而易。

    從前書院拟定草案,隻是一味求減損,實屬非宜也。

     弟非為自圖卸責而以難題贻之于兄,今日事勢,似非此不可。

    一則可使董會轉圓,二則為弟與董會緩沖,三則使弟可略事休息,四則可望院務有進,是一舉而得四益。

    又有當附帶聲明者,弟自七月起已不受修。

    所愧者,尚不能不受書院所饋油米。

    拟自明年起,傥尚有氣力賣字,将并油米不受。

    即或保留此空名,既不問事,亦無可受之道也。

    向因無款可支,故不能不先從自己減損起。

    所以賣字,本為刻書,今董會已有相當刻赀可集,或無須弟再捐。

    苟可藉此自食其力,至少可使書院減一筆支出。

    若自捐而又取之,斷無此理。

    以向來書院日常費用不彀,皆在刻書項下移用。

    固有别人捐款,弟卻不願将刻書費移作自用也。

    以後情勢不同,而弟之宗旨則一。

    此固不求人知,但不妨為兄道之。

    此乃各求其心之所安,不妨各行其志。

    兄與院中諸友,不必引以為嫌也。

    兄謂弟言有當否?傥不咎其冒昧,立望賜複,弟即電董會提出,料無見駁之理。

    但必先得兄同意,乃可行耳。

    萬一董會不允廢除主講,定要保留此空名義,亦必設置監院始可。

    年内為日無幾,此事必須速決,否則董會白白努力一番,書院之擱淺如故。

    此是要緊關頭,弟不能更保持沉默也。

     至弟前兩書之言,有可直告董會者,即弟決請廢主講,但容暫時借住,不再問事。

    又報告冊不合将弟名列入諸端。

    有未可以直告者,如實米改“發”為“饋”等,董會所絕對辦不到者。

    兄自有斟酌。

    所謂保留賓禮一層,今人似不曾夢見有此事。

    弟意終當使董會稍稍了解,此亦是不肯薄待人之心。

     總之,弟無論在書院或不在書院,自認當對于先儒負有責任,對于後世亦負有責任。

    但目前對于創議人、對于董事會,對于院中同事、學生,其所負之責任,實未可與前兩重責任同日而語。

    故前二不得放棄,乃與書院無幹。

    後一可以解免,亦與書院無損。

    但董會對于書院應負一種責任,卻亦不可放過。

    此意恐今人亦難喻。

    兄試一思,鄙言是否由衷,是否合理,必能辨之也。

    餘事星賢自有書奉白。

    弟言語實自嫌太冗,然不得不如此,亦無可如何也。

    仍候早複,不盡。

    弟浮頓首。

     二五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初五日書至,怃然者久之。

    弟為書院計、為董會計,欲使現在局面得一協調穩定之途徑,舍兄屈就監院,别無他道。

    置私人交情不論,但論兄向來對于書院之熱忱,似無見卻之理。

    故不及待兄之複,已親筆緻書董會,提出此議。

    此書亦即在初五日發出,度到時諸公必請兄商洽,然後見複。

    昨得文老初五日來書,亦系同日所發,因複再以手書單緻文老,申言書院若欲持續,有改定規制之必要。

    主講毫無疑義在所當廢,最好由董會推舉文老自領院長,而以兄任監院,宜優其待遇,使可專意所事。

    其餘諸友,亦宜增加薪津。

    仍以注重刻書,不失書院之意義。

    凡弟所認為當言及其所能言者,俱已罄盡言之。

    文老得此書,料必以示兄。

    弟不是為自己脫身計而必欲拉兄下海,實見得今日書院事勢,非如此不行。

    此着若更辦不到,隻有請董會下決心準備關門。

    恐非董會所願,亦非兄之所樂也。

     今按來教,并非不肯任監院,但隻能駐渝,不能來院,其故有三。

    一、新就水力公司文書之事,待遇尚優,且系藹老所介,不便舍彼就此,故隻能兼領而不能來。

    二、在渝與董會遇事便于接洽,如經濟問題等。

    來書所謂院外事由兄任之,院内事由星賢等任之。

    院内事大約指刻書而言。

    三、監院駐渝,隻須辦公費及車費,其薪水實物可一概不要。

    此系為書院打算,省一筆開支。

    末後總括一句:“無絲毫為自己打算,隻求如何于書院有益,即如何行之。

    ” 弟意依兄辦法,固亦是于書院有益,但總不如來院專任,所益之大。

    兄雖隻替書院打算,不替自己打算;弟之愚意,則不獨為書院打算,亦要替兄打算。

    此亦可分兩層言之。

     (一)為書院打算。

    監院綜理一切院務,不獨專管對外,或隻限于經濟問題。

    即經濟問題,亦似不止一端,如何策其來源,如何量宜分配,董會隻能持其大綱,至其節目,全在監院之措置得當。

    舉例如董會制定預算,實際上收支總難适合,其中斟酌損益,則在監院。

    一言經濟,自不能分内外。

    至内部之事,莫要于刻書,刻書亦是經濟問題之一。

    在書院今日立場上,且可說為全部經濟皆為刻書而設。

    若言對外,不獨在渝。

    對董會且不能說為外,唯對部可說為外。

    如實米确定,則此間糧部所設之儲運局岷江辦事處為發米機關,每月須有交涉。

    譬如往來用公函,亦須由監院簽名方為正式。

    由是言之,監院不住院,事實上實有窒礙難行之處。

    此願兄之留意者一也。

    刻書向來為兄所最關心之事,近年工價累加無已,現已達到每萬字二千元,夥食在外。

    而刻工總難招緻。

    現唐子由等六人亦尚答應來而未至。

    星賢等辦事非不努力,而窮于應付,時虞竭蹶,咨嗟颦蹙,勞而少功。

    長此下去,恐其難益甚。

    若得兄來,因應得宜,則刻書事業可望有進,而星賢等之苦,亦可稍纾。

    此願兄之留意者二也。

    其餘且置無論。

     (二)為兄打算。

    斷不能強兄舍多而就少,雖現在社會上生活狀态,任何人皆感不足。

    老實說,此事永遠無有足時。

    但照水力公司之例,并不為優。

    董會若持大體,為兄定薪水自不能比此為少。

    弟與屈函,隻能請從優,不能直說數目,此亦言之分際。

    所難者,礙于藹老之情面,然使藹老果誠心愛護書院,在理或當勸兄舍彼而就此。

    以名義言之,公司文書不如書院監院之尊;以職務言之,公司文書亦不如書院監院之重,且其勞或過于監院。

    以朋友關系言之,藹老在水力公司為常務董事,在書院則為副董事長,事同一例,似不當有畸輕畸重之嫌。

    又公司文書不患無人,不必定借重兄,而書院監院,舍兄實難其選。

    仔細推求,在弟愚見,總以兄俯就書院監院之理由為多。

     今兄之意在兼,弟卻以為兼之為益固不如專,在書院固爾,在兄亦然。

    但重慶距江津近,諸郎尚在就學,勢不便移家,歲時還家省視,自是重慶較便。

    又書院畢竟是枯淡之業,水力公司屬工商業,為生利機關,可望發展,而書院則無之,且日在艱困之中。

    如此兩相比較,書院自在當棄之列。

    然弟之所望于兄者,乃在來書所謂“隻求如何有益于書院,即如何行之”。

    兄果能實踐斯言,則必有所擇于是矣。

    若文老、藹老詢及弟此書,不妨出以示之,但恐其言煩冗,諸公或不耐看耳。

     至弟請廢主講,乃是義理之當然,絲毫與董會無意見,且完全出于自己意思,并非由人廢之,何為不可?請實米誤将弟名列入一層,弟亦深能諒解,但請廢除、撤換。

    立言不得不如此,亦望董會諸公予以諒解,更勿強留之。

    生平不解孰為世故,與人交總是推心置腹,唯恐不盡其誠,其言容或過當,然不失為忠信。

    兄與董會諸公若能耐心細看,必無見怪之意也。

     此書到後仍望提早賜複,一面仍候董會答書。

    最後之言,乞兄勿厭其渎。

    臨書不勝翹跂之至。

    弟浮頓首。

     越隽石已至,近來目力腕力俱不濟,一時刻不成。

    容稍緩興到時為之。

    又及。

     二六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廿四、廿八二書先後至。

    弟于廿九日再緻董會一書,初二日複發一電,計此時亦已到達。

    文、藹諸公與兄若能深察弟意,則于弟言當蒙采納。

    覽兄來書,仍無來意,但允兼任,殊非所望于老友。

    弟既改廢除為休假,若董會猶不見許,亦非人情。

    所以辭修辭饋者,不唯行其心之所安,亦使董會編制預算易于着手。

    諸公欲弟仍屍其名,弟既已徇之,若再責之以事,實非弟所能及。

     目前書院之進行與停頓,不系于主講之廢與不廢,而系于監院之來與不來。

    若但留主講之虛名,而監院亦隻遙領不能到院,則二者皆同于虛設,實際上與關門無異。

    是豈兄與董會諸公所願出哉。

    兄與諸公既以書院為重,亦以弟言為重,則請兄住院乃屬毫無疑義之事。

     所礙者,兄欲就近照料家事,樂山不如重慶之便。

    又書院寒薄,監院地位雖重要,其供給或不如水力公司之豐。

    故使兄不能不躊躇耳。

    舍此二端,别無他礙。

    前一,弟為兄設想,移家雖一時難辦,往返猶屬易行。

    遠近勞費是一,遠固稍多,近亦不免。

    後者則系于董會之制定預算。

    文、藹諸老決不能因書院相借重,而反使兄有内顧之憂。

    是二者俱可釋然,無所用其徘徊審顧也。

     若兄必持兼任之說,以為可以兩全,弟實未敢贊同。

    凡事必有體,書院雖微,亦自有其超然之意義。

    兄既任監院而兼他事,則似有亵尊嚴。

    若以公司任務為主,而監院隻屬兼帶,亦非書院體制所宜有。

    弟凡事皆直心直言,于兄尤不敢隐,願兄察之,勿以為忤也。

     至前此書院艱困,實屬無款可支,故不能不事事減損。

    今賴董會諸公慘澹經營,既有實米與基金月息兩項,來年經濟狀況當可較前稍纾。

    唯刻書或僅能保持不停頓,難望有進,亦必俟兄來徐圖改善。

    但使刻工就範,每月所刻字數不緻過少,每年可多刻數種,即不算空過。

    其實餘事亦甚清簡,山中雖陋,較之重慶環境,似可少卻許多勞攘也。

     弟對于刻書事,有可盡其微末者,無有不盡,并不以休假而異。

    但關于其他措置,實不能再問,須得兄來方有統攝。

    不獨不問經濟而已,來年自己所需油米等項,已自設法,不欲安坐受供養。

    此乃各行其志,不欲求知于路人,亦不敢自匿于朋友。

    董會諸公或未了解,若以俗情概我,乃弟之所不欲聞,此亦要兄委悉。

    諸公或能察弟之用心,決不當以弟言為戲也。

    預算案亦望兄參酌速定,不可再緩。

    書到立盼賜複。

    臨穎神馳,不盡。

    弟浮頓首。

     二七 一九四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陽曆新年二日來教,謂不久當還江津,後此未奉續示。

    頃已舊曆年底,台從當已早還。

    想嫂夫人定已康勝,潭府諸事集幅為頌。

    弟從陽曆一月起,不問院事,已疊次向董會聲明,并有亥世代電,料兄已洽。

    山中諸友望兄來甚殷,而董會諸公至今未有确示,預算案亦迄未寄來。

    弟雖不當再問,為書院前途設想,為院中諸友躊蹰,殊覺有進退維谷之勢。

    然弟所當言、所能言者,既已罄盡無餘,不特對董會無話可說,即今作書與兄,亦覺無從着筆,唯有靜俟來教。

    舊曆新年轉眼即過,兄之行計,已否定期?恐非觌面,無從令諸事就理也。

    如有所教,請迳與星賢函洽。

    專肅,敬頌春祺,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舊曆除夕,舍甥婦輩俱附叩阖第年禧。

     二八 一九四四年六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到渝後惠書,至今未複,非懶也。

    董會諸公與兄所謀者,在今日皆非弟所能容喙。

    一月以來,獲見疊次與星賢諸書,知兄勞苦極矣。

    籌集刻書基金一事,皆賴兄一人奔走,然為之于此時,其事恐不易集。

    附來尹默所撰通啟,鄙意于其辭義亦有未安。

    其事既不容已,則此文尤亟待印發。

    再三思之,隻得不避嫌怨,傷鋒犯手,辄為代拟一通。

    如此在董會立言頗為得體,而亦前後照顧事實,免有為弟捧場之嫌。

    但輕改尹默之文,在弟實為不遜。

    既無法躲避,隻有自承其過咎。

    今别作一書謝尹默,即将别拟稿附入,請兄先覽,如無十分不妥當之處,即勞兄當面将此書交尹默,并為深緻不安。

    至其後所附事例是否适用,望兄與尹默諸公再加審定,然後付印。

    此文本非弟所當代拟,其中辦法,亦非弟之思慮所能億中,但為兄等稍省筆劄之勞,或亦有可恕之道耳。

    付印時,并望詳校,其款式務令大方,紙質不可過劣。

    鄙意董會辦此事,在在需費,近月所有前撥政府基金利息,便可酌留,免得彙來彙去,多費周折,然此亦非弟之所當言也。

    一切有兄與諸公平章,必無滲漏。

     前示星賢,謂董會方拟緻書與弟。

    已屬星賢奉告,暫時勿勞弄此虛文,且省弟作答,且俟基金确有眉目後再說。

    主講名義,久所當廢,必不可複。

    如刻書尚可實現,萬一諸公必不肯見遺,弟亦隻可備咨詢之末,決不敢再承領導名目也。

    但望兄必須做到專任監院,然後一切事方可着手整理。

    此事恐尚需時,然須依此進行,方能有濟。

    此弟向來主張,望兄勿忘。

    又改變食米方式一事,今寇患甚急,恐無從說起。

     弟有一意見,今亦不妨姑妄言之。

    如欲改變,切忌再用請求方式,如用簽呈等。

    隻可當面說妥,由當軸自動簡單下一條子,但雲:“複性書院食米,以後照額改為按月緻送,免其冊報,以示優禮之意。

    ”如此便足。

    此乃政府體面之事,惜乎無人見到,無人敢說。

    若不如此,不如永遠低首下心,自居隸屬。

    傥用文字請求,即令見允,亦早已不合于義,因政府所以處書院,書院所以自處,皆兩失之也。

    此意兄當能了解,傥不遇解人,亦不必與說。

    寇已在門,所憂方大,此事隻好閣置不談耳。

    張簡齋藥方平妥,時醫之良者,古學則未之敢許。

    又承為托鄭君批八字,此君于子平甚熟,然看弟造則恐誤,以過去經驗知之。

    弟前行戌運,為丙火入墓,故陷流離;今行己運,今年太歲甲木克己土,申金又沖破長生,或者為歸真之年,大是幸事。

    鄭君乃言其佳,恐是世情語耳。

    批慰長謂其将來擇業當在金融,此子頗好金石,若取金作用,乃是金石,而非金融。

    亦漫及之,藉博一笑。

    涼燠不時,諸唯珍衛。

    弟浮頓首。

     二九 一九四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一日作短劄,寄還張簡齋藥方。

    以兄将以廿六七到市區,遂迳寄正記商号,不知到否?頃星賢見示董會十六日來書,雲将饋弟以節禮油一缸、币四萬元。

    油則弟知院中已購,币則未知所從出。

    弟素性直截,适無力買油,受此足彀半年之需,在書院分我一镫,亦不為過。

    故迳受之。

    若币則不唯不敢受,亦不當受,且書院經濟,目前方拮據,恐星賢諸友亦不知所措。

    除已手書迳謝董會外,同時告兄知之。

    别附一小詩,聊以為笑,因其可示者而示之,勿盡人與言也。

    手此,順頌節祜,不悉。

    弟浮頓首。

     三〇 一九四四年七月十九日敬仲老兄左右: 得九日教,并附啬庵四箋,具悉。

    兄為基金事,不特獨任其勞,且因此招怨、被竊,兄處之夷然,極可佩。

    總幹事不事事,兄為董會幫忙,宜以為德,而反以為怨,人情大都如此。

    然兄可置不辨,董事長不可默不一言,至少亦須解釋,不令再生枝節,方是道理。

    至被竊事,董會賠償亦是空言,弟今以鬻字所得,電彙吳敬生處轉奉壹萬元,敬生信同時寄出。

    暫為兄作稍置零物之助。

    區區者雖無益于事,請兄勿外,此與書院無關也。

    啬庵書附還,其論事極有見地。

    基金不專以刻書為事,尤得要領,惜今已不及改。

    其實書院除刻書外,亦無一事可措手也。

    基金若稍有眉目,兄能來山面論最善,所宜研讨者,端緒頗多,亦非面論莫悉。

    弟雖不當問,若蒙見咨,亦當以朋友之義,貢其尺寸之見,不敢有隐耳。

    方暑珍衛,不盡。

    弟浮頓首。

    尋常郵局快信挂号反慢,故今隻付平快,欲其稍早到耳,因通常平快每較快信為速。

     三一 一九四四年八月一日 敬仲老兄左右: 頃得七月廿五日教,卻還薄饋。

    兄既執之甚堅,弟亦不複再渎。

    然客中被竊,實受累不小,豈能略不關懷?兄既不欲受貧交之贈,其在書院分内所當受者,更不必再捐助矣。

    此乃朋友之私所可得而言者,願兄勿以弟言為出位也。

    如弟從前鬻字本為刻書,初無自為之意,其後事勢使弟不能再仰食于書院,且區區者亦無濟于事,遂徑以此易饘粥,蓋亦不容不自為謀。

    今諸公議集基金,所謂日月既出而爝火不息,其于照也不亦勞乎?故今年改訂潤例,已将刻書字削去。

    此弟以己情揆之,故勸兄如是。

     唯是基金計畫動議在五月,至今捐啟尚未印出,時局變幻不可知,無乃嫌其過緩?弟是性躁漢,見人作事迂滞,意便不悅。

    亦知凡事必經許多曲折,然後可成,不由人期必。

    然需者事之賊,不為則已,為則非敏不能有功。

    此事本非弟今日所當言,然因愛朋友之一念不能泯滅,代為董會諸公着想、為兄着想,亦不容竟默。

    此乃忠信之道,或非今日人情所宜。

    兄當能諒之,不必求盡人而喻也。

     總幹事意見不洽,欲使化除,免生阻礙,此關鍵唯在董事長、副董事長。

    果能負責,果能推誠相喻,自可迎刃而解。

    兄乃代勞,并非侵權,遇事仍以坦然處之,勿留勿校,斯亦可矣。

    因來書見問何以處之,故亦據理而談,不敢有隐。

     尚有鄙懷所欲略陳者,董會不可一寒至此,從前基金月息,似盡可截留一部份,将來基金如有着落,必須斟酌每月提取利息若幹,作為董會正當用度開銷,不可令遇事局促,或至賠貼夫馬。

    此着甚關緊要,望兄留意及之。

    至鉛印設廠,見與星賢信中所言。

    在今日情勢之下,是否能舉,大是問題。

    刻書如何進行,所當讨論者頭緒頗多,不如現在之單簡,尤以得人為最難,且俟相當機會再說。

    弟既聲明不問事,亦不能多饒舌,然而已嫌其絮聒矣。

    不唯将來事或當增繁,即以目前簡單辦法,兄固先其所急,不暇兼顧,然院中久無總攝,諸事不免散漫。

    諸友雖各努力,如操舟中流,無人把舵,如之何其可?此弟所以終望兄不忘專任之義也。

    暑夜作此,不覺冗長至是,聊當晤言,唯照不盡。

    弟浮頓首。

    卅三年八月一日夜。

     三二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敬仲老友左右: 本月九日手緻董會一函,想已荷鑒及。

    旋得六日手示,并讀與星賢書,知甚勞苦,又知已還歌樂山,須陽曆開年始能到渝。

    一切待決諸事,想已有成竹在胸,不難迎刃而解。

    但陰曆年底已迫,時局又甚動蕩,未能穩定。

    院中諸友遇事難以措手,弟亦不能妄作主張,故星賢輩盼教甚切。

     至弟之所以自處,九日緻董會函中言之已詳。

    日前董會來一代電,電末但署一“戌”字,有月無日,亦不知何時所發。

    中言已托兄代緻祝敬,弟亦不解所謂。

    以意揣度,殆如兄前與星賢書所示,意指囑饋弟代粟而言,非特弟不欲受,書院亦無法辦此。

    九日函中已預先聲明,故此電遂不具複。

    傥諸公詢及,請兄代達謝意,恕不另答,以省此無謂之往複,非疏慢也。

    此事可置,但書院來年如何作計,兄與董會諸公不可不早決定,庶免院中諸友無所适從。

     又有一事須向兄聲明者,書院在樂山所有收付款項,與銀行往來,須用印鑒為憑者,向來系用弟之私章,自去冬弟既聲明休假不問事,一切由監院負責,此項憑證早須改用兄之印鑒。

    因春間兄莅樂時,尚未接董事會聘書,故此事遂遷延未改,因仍至今。

    玆屆年底,不可再仍舊轍,好在兄本有印鑒留院,弟已向院中諸友說明,并函緻此間中央、農民兩行,從三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此類憑證一律改用兄之印鑒,并黏附式樣,交兩行存照。

    此乃事理之當然,不可不告兄知之。

     至來示所雲,遇必要時有清水溪一路可作準備之計,亦須待兄熟慮而行。

    目前幸而局勢稍緩,然居安思危,固宜為預防之地。

    萬一倉卒不虞,非特諸友無所措手,弟亦無智計可施也。

    但願滇、黔無事,川中或尚可苟安,然危機随時而在,所憂者不在個人,此亦望兄與董會諸公計慮及之。

    此書到後,計得兄答書時,已屆舊曆年底,兄當還江津度歲,甚願開春得安然相見。

    率爾,不一一,順頌新曆年祺。

    弟浮頓首。

     三三 一九四五年一月十四日 敬仲老兄左右: 聞近感寒疾,已還江津,想攝衛唯宜,定易康複。

    舊曆年近,料在江津度歲。

    又聞世兄有從軍之志,此亦青年愛國心之表現,國人方歡忻鼓舞。

    且世兄習醫,當為醫官,更屬安全。

    星賢言,吾兄頗為此事憂懸,鄙意乃為兄助喜,不足慮也。

    兄既離渝,董會自不免停頓,好在時局可望漸趨穩定。

    舊曆新年易過,書院一切待兄平章,諸事自可就緒,必不令星賢諸友懸望過久耳。

    手此敬問痊安,順頌潭祉,不具。

    弟浮頓首。

    舊曆十二月一日。

     三四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得五月六日江津來書,良慰。

    兼旬未答,一以兄到渝尚有待;一則以暄涼不調,弟又小病數日。

    今計兄已到歌樂山,下月初旬到渝,或以中旬開董事會。

    回憶嘉城相送之日,恰已匝月。

    當時晤對所言,多散而無統,今日寫出數條附呈,亦即概括前所已言而未盡者,請兄審度,是否可向董會提出讨論。

     弟意兄在書院名義,須使統攝函蓋,僅改一字,便較明了,或屬可行。

    至聘協纂一層,目前雖無人肯就,弟不能不先行聲明,因編纂書目,須經商量參訂,自審精力有限,決非一人所能包辦。

    而目前基金所集無多,董會似尚未遑考慮及此,在弟則不可置而不言。

    明知為時尚早,亦須使諸公知有此義,初不敢必其能行也。

    政府補助,在今日權宜接受,已患添出枝節,将來總須做到經濟自給方可。

    此兄所深解,弟亦不便形之于言,似須相機徐使諸公明了此意。

    其餘兄所心營目注者,皆無待于弟言。

    唯弟感覺時間一往而不可複,今年轉瞬已屆半年,拟之而後言則有之,議之而後動則尚少。

    即如安谷抄書、增加刻工二事,兄行後已一月,尚未能着手。

    無論催捐款、謀鑄字諸事,蓋緣生之法,必有待于人,不能由己意安排,亦非可坐而緻也。

    覓屋遷移更談不到,祇能希望戰事速定,然亦未必即有辦法。

    弟除自願草第一步選刻書目之外,一事不能為。

    故能使書院存在,凡百可就條理者,厥唯兄與董會諸公及在院諸友之共同努力而已。

    此非故為謙讓诿卸之言,事實如此。

    所陳鄙見,亦是疏節闊目,未必可行。

    一切仍候兄與董會諸公決之。

     鐘山頃已到,拟留之小住數日,徐詢其意趣。

    但經昨日一小時之晤談,所已知者,渠于學校教授殊已厭倦。

    其諸子生事粗能自謀。

    過此将一遊峨眉,轉由泸州赴昆明視其舊友王君,王屢促其行,在此亦無多耽擱也。

    渠薦一學生湖北人,現在南開中學任教。

    吳姓者,謂其人頗笃實,有意自備資斧來就學。

    弟告以書院已不容學人,渠若能寫小楷,可延之抄書,亦未知能果來否。

    叔平不巧,恰值出遊,近或可返。

    葛君能相屈否?諸望示及。

    凡星賢、立民所已白者,今不具。

    率頌道履,仍希來教。

    弟浮頓首。

     三五 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重慶,都郵街介福号轉沈敬仲先生: 鐘山滇行可緩,拟留之。

    請告董會早決,盡速電聘。

    浮。

    迥。

     三六 一九四五年八月七日 敬仲老兄左右: 前月二十日得八日歌樂山來書,勞苦可念。

    所喜兄新加董事,關于此後規畫進行諸務,當視前益敏活易施,此書院所深賴也。

    别見與星賢書,囑以鐘山聘書方式見詢。

    此當由兩董事長署名,代表董會全體。

    修金數目,亦當由董會決定,通知書院辦事處照送。

    此毫無疑義,乃事理之當然。

    弟隻能薦賢,不能代表董會主張。

    所可得而言者,禮數不宜過疏,修額不宜太觳耳。

    展轉往複,徒費時日,猶恐諸公遲疑謙退,故于廿一日即發一電告兄,乃昨日星賢見示卅一日來書,猶以為詢,似個電竟逾旬未到,自是電局遲誤,前月董會寒電與兄答弟皓電,同于廿三日接到,此之淹久又過之。

    或書發而電繼至。

    日内當有複示在途,所盼于本月十五日以前能接到來示,庶使星賢輩有所遵循,否則對于鐘山實不能無歉然耳。

     鐘山此來,于弟裨益不少,關于編目之事,已數度商略,将來裒輯諸書,鐘山亦可出其所藏,借作底本,使弟可免專锢疏漏之失。

    無論傳刻是否能廣,此時第一步須準備底本,求其充實。

    縱使經濟力不能配合,此事亦不容已。

    安谷抄書,當盡可能欲其多而且速。

    但目前尚不容有多人,且彼處膳宿亦尚費周折。

    若欲自行租屋,或又須安頓家眷,乃屬極端困難不可能之事。

    如明、葛二君,恐不能耐此枯淡,或非所以待之。

    上月遣立民、士青試寫,成績尚不壞。

    鐘山所介吳林伯已來,拟俟張知白到後,知白約本月中旬可至。

    續遣兩人往寫。

    已與鐘山商定,林伯、知白待遇,暫照士青例,想兄當以為然。

    本月十五日發薪津,除知白未到,當俟其到後再說,林伯應予薪金及米,即關照星賢、允明照給,不及俟來示迳行,此亦當預為聲明者也。

     又昨見虞逸夫與星賢書,謂有王羽翔、屠公弼二人者,可任抄書之事,未知其楷法如何,并是否能安淡泊?欲請兄就近告逸夫,先索其字迹閱看,兄閱後或見寄一閱。

    若楷法尚可用,似可告逸夫,俟兄到渝時約與一面,二人中或可擇一人延之。

    臆料或王羽翔稍宜,此亦據逸夫信中言推測。

    若其人尚相宜,書院經濟尚許可,安谷抄書能增一人固佳,即院中目前自立民、士青往安谷後,有時亦須有抄件,實嫌人手缺乏。

    星賢事太忙,不可更竭其勞,似亦有添人之必要也。

    仲明既不來,見兄與星賢書,拟約南屏。

    在兄固熟慮而後出,然弟恐南屏亦未必能諧。

    一則彼黨籍關系太深;二則彼向在軍人社會中,兩種習慣皆不易脫落;三則彼家累亦重,未必能與彼所需要者相适合也。

    此乃弟推測之詞,不可為典要,以于兄素無所隐,故坦率言之,非于南屏個人有所不滿,想兄必能察此。

    勿以鄙言礙事,弟實無所容心也。

     公司屋圮,弟五世兄又撄小疾,聞之為兄增愁。

    然兄固能不為境縛者,想易安帖。

    公純之子竟被壓,可念!豈将出折臂三公邪?見時可以此慰之。

    敬生擔任基金保管會總幹事,甚善。

    但彼近來亦多病,近想已差邪?基金目前僅有此數,恐即有增益,亦不多。

    唐人詩雲:“縱教然諾暫相許,終是悠悠行路心。

    ”人情自來如此,本無足異。

    刻書之業,亦隻好随分出之,稱家豐啬,不可專仰檀施,尤不可專賴政府。

    此意兄固深知之,不待弟之贅言也。

     至弟前告董會,請以弟本年全修捐入刻書基金,此言必當實踐。

    比聞黃金期貨可以兌現,兄四月間為弟所購區區,俟六個月期滿,請即兌取現貨出售與人。

    照官價折合,除例扣百分四十之捐外,悉數捐入刻書基金。

    雖涓壤無補,亦是各盡一分之力,但保管會亦須照一般捐款例,予以收條,方為合理。

    此亦不容不告者,不能默而置之也。

    拉雜奉複,不盡覼縷。

    新涼,千萬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三七 一九四五年九月十六日 敬仲老兄左右: 今月一日,因避水移住爾雅台,五日寄快信奉告,想已達覽。

    前月廿九日惠書,直至昨日十五日始到。

    董會開會紀錄及屈、陳二公函,亦同時得見。

    東遷計畫已荷讨論,惜申東電因電杆為大水所壞,電局不收,此間電局直至十一日始收電。

    竟未得發出,曾屬星賢錄寄逸夫轉陳,已成後時矣。

    王君羽翔能來,甚善。

    唯辟書應用何種名義,應由兄指定交逸夫或星賢辦好,在渠行前或到山時與之均可。

    目前事務需人較繕寫尤亟,兄意在試之以事,即當由兄署名指派,并一面告知星賢,通力合作為宜。

    至安期,弟欲招之來川者,本純為私計,渠來信謂在稅局已五年,已決計請假,現正趕覓替人。

    然料理經手未完事件,尚需稍待時日。

    弟意不欲安插之于書院,使人诽議,前書已聲明。

    但準備遷移,實嫌人手太乏,公私皆然,故前有予以臨時名義之請。

    兄來示将來由董會任彼為幹事,甚妥。

    渠若能來為兄稍效奔走,或不緻全無用處。

     唯弟現住爾雅台,有同巢栖,渠來時欲使在荔枝樓占一榻,膳食即在弟處,不由書院供給,并入客膳計算,由弟聽還。

    此亦須先聲明。

    有事令其奔走渝嘉間,面承指誨。

    弟意渠或能不憚道路之勞也。

    請撥院舍及免費運輸兩層,最關緊要。

    弟意總以董會直接請于創議人蔣公,方有力量。

    觀董會議錄,知四行借款已成,此于基金甚有裨益,唯未及虞款,恐少希望。

    兄與董會諸公慘淡經營,功已不小。

    用衆人之财為衆人刻書,祇要用之得當,亦是善權方便之道。

    但欲書院同人深體此義,不糜不濫,方不虛負檀施耳。

     兄來山之期能否提早?弟與鐘山并深懸伫,不特院中應行準備諸事,須待兄指揮安排,方有眉目;關于未來商決之事,亦複多端,非面論不悉也。

    别紙開示星賢增加津貼數目,亦已見之,若輩自當遵行。

    至林伯、知白當與羽翔同例,弟亦已商之鐘山,俟羽翔到後,即一律支給。

    過去兩月八、九兩月。

    似可無須追加,想兄當以為然。

    刻工良莠不齊,星賢難于管理,看來《論語纂疏》若能勉強刻成,已屬望外,《孟子纂疏》似無法再刻,此事亦當俟兄來決定之。

    濠上屋已交寺僧管理。

    實已不成屋,彼要用亦須自己修理。

    日來秋熱,爾雅台至下午即難耐,台柱已稍傾斜,牆壁裂縫兩寸餘,此屋真是危樓,亦不可久矣。

    明年決不能在山過夏也。

    棻之今夏卧病兩月餘,及避水上山而田嫂複病,醫藥困難,弟頗以為苦。

    三災之後,繼以疾厄,濁世真不可居。

    潦草奉答,不盡覼縷,順頌秋祺,仍盼繼示。

    弟浮頓首。

     三八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敬仲老兄左右: 廿三、廿四連寄兩書,想已達覽。

    累書所言東遷計畫,先決問題在董會直接陳請于蔣公,庶撥給齋舍及免費運輸兩大端方有着落。

    若不得蔣一言,終恐勞而少功。

    此着董會萬不可放過。

    未知諸公已否進言,若慮冒渎,尚存觀望,将緻遙遙無期。

    弟再三考慮,隻得不避率越之嫌,今草緻蔣公一函,并将稿本錄副寄上,請兄與文、藹、惺、默諸公一閱,惺老或尚在昆明,尹默可與同閱。

    送與布雷,托其乘蔣賓暇之時代呈。

    函中措詞頗有斟酌,冀或可動聽,在彼惠而不費,何樂不為?得彼一言,諸公可省力不少。

    弟不辭為諸公前驅,若其言不當,甘受斥責。

    蔣公本為創議人,在義無膜視之理。

    如此巽言,決不緻批逆鱗,但董會諸公必力為後盾,勇于自任,方克有濟。

    弟書隻能概括言之,至具體辦法,當由董會諸公提請。

    如諸公已先言之,與弟此書亦可并行不悖,諒無所妨。

    但必力囑布雷得間便呈,不可壅于上聞也。

     去年為食米請免冊報一函,諸公遲疑,久而後發,及至發出,立即允行,并無留礙。

    鑒于往事,亦何憚而不言邪?董會緻黃季寬電,若已發出,再得蔣一言,更為有力。

    然後推舉鐘山前往,事必易諧。

    此着萬不可少。

    至第二免費運輸一層,弟猶有補充意見,今并為兄詳晰言之。

    前書謂須包括由樂至渝、由渝至滬、由滬至杭三段。

    樂渝以取川東公路汽車為便;渝滬輪船;滬杭火車。

    後兩段無有疑義,所言樂渝須取汽車者,一以樂山水位,必至陰曆五月,輪船始可到埠。

    至叙府又不免換船,時間既嫌太遲,又多一番起卸。

    若雇木船迳至重慶,無論載重之船,險灘可慮,沿途亦多不靖。

    比較以車路為安全,隻内江一宿,次日便可到渝。

    車上重載不必卸下,其便一也。

    先将指定輪船艙位留好及裝載重量容積空間劃定,克期由車運到渝,使相銜接,隻須先數日即可,不須在渝久候,其便二也。

    書籍、闆片、行李,合計重量不過十六噸,卡車普通可載三噸半,甯可輕載,得五輛已彀用,加大客車一輛須有篷子及坐位。

    載人,統計不過六輛,一次即完,輕而易舉,其便三也。

    聞美國供給新車一萬七千輛,已在印度,不久可陸續開到昆明。

    雖分配用途甚多,到明春時請撥六輛,其數實至些微。

    如故宮博物院請撥至二百輛,雖或不能全與,亦必不緻落空。

    書院區區請撥六輛,且僅由樂至渝一段,公路甚短,何為靳而不與?但必須蔣有手令與該管機關,算定時間,早有準備,方可。

    所有書籍、闆片、行李噸數,及在樂諸人家屬人口,前已由星賢開列寄奉。

     來示謂當由董會彙同在渝人員彙報,未知系呈報何種機關?若如議事錄中由董會請教育部設法,聽教部分配,自必學校在所先,而書院可置諸最後。

    故謂非直接請于蔣不可,蔣即饬下教部辦理,董會據此向教部交涉,請其提早方可生效。

    故弟謂時間須由董會自行決定提出,請彼推情允許,猶恐不免等候。

    若一聽彼之分配,操之自彼,無論何種機關,必以延宕推托為事,則勢必久久不能成行,受累不淺矣。

    明知此事不能打如意算盤,所關各方面情形複雜,難以自主。

    歸重在董會不惜一言,力請于蔣,蔣既饬下所司,所司自不敢怠慢也。

     鐘山在杭與省府接洽擇地一層,但願收複後不至十分紊亂,總以年内早往為宜。

    一俟擇地已有眉目,即電川中,方可克期準備行事。

    事之次弟合當如此,最好兄能早來,共相商定。

    鐘山或可與兄同行至渝,再與文、藹諸公熟商,即由渝赴杭。

    此皆弟一面之想,兄必不倦于聽聞也。

    又前書據書院目前經濟狀況,慮年内已不彀開支,至于臨時支出,更無所從來,頗為兄興仰屋之歎。

    昨得國庫通知,自八月起至年底,生活補助費加成總數有二百餘萬,如此則不特目前之困可纡,制箱之費亦可賴此挹注。

    雖政府膏澤之意本以為人,書院諸友能耐清苦,不計其私,體念書院艱困,權将此費移作公用,實屬美德,當待兄來措置。

    以弟愚測,來年東歸計畫,即令悉随所期,而幾度起卸稽留,費用已不可訾算。

    此費恐猶待張羅。

     兄來書謂書院處境之難尤倍往日,信屬誠言。

    所願諸友不為身謀,共喻此意耳。

    王羽翔、屠公弼二君昨日新到,星賢已有書奉告,茲不多及。

    深夜書此,燈昏目眵,兄知其不容已之情也。

    遲答不具。

    弟浮頓首。

     蔣函必喻布雷于雙十節前代呈,希望能早發浙電,年内庶可往接洽。

    行期決指定春間,必得蔣下一手令,始有把握。

    前見報載,虞洽卿之子獻黃金千兩,即系托藹老代呈。

    藹老身在國府,必有從容造見之時。

    董事本創議人聘任,蔣公與藹老舊誼非同泛泛,不可以天澤之分,置而不言。

    蔣公豁達大度,必不緻不允所請也。

    書訖再白。

     三九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日 敬仲老兄左右: 昨日寄一快函,今日同時得廿四、廿六兩教,知十九日函已達。

    然弟尚有廿三、廿四、廿七三書,并昨日十月一日。

    所寄為四,想均次弟達覽。

     關于董會招安期來川一事,廿四日書中已詳。

    同日并函告安期,諄囑俟尊書到日,立即作答,萬不可辭。

    今日複将此次手書命慰長摘要抄錄寄去,促其早決行期。

    唯來教所示,待遇與逸夫相同,似屬過優。

    拟請将津貼減去一萬,照逸夫初到會時舊例已足。

    聘書本當由董會寄出,旅費由院撥彙固無不可,今既并聘書交院代寄,當囑星賢附書照寄,以免往返周折,徒費時日,但聞政府新令各機關公務人員,不得請假離職,此法若是厲行,未免有礙。

    彼之主管長官,黔、桂、湘區直接稅局局長未知系屬何人?兄于财部有熟人,如洪思伯之流,可否因便詢其局長為誰氏。

    萬一彼不聽其去職,似須煩部中與該局局長相熟者,為之一言,俾易脫身。

    此亦弟之過慮,兄俟得彼覆後,相機辦理可也。

    川資實報實銷,固是董會體恤之意,其實弟亦有微款寄伊,果能成行,不虞不足也。

     赴杭與省府接洽撥屋事,先決問題在得蔣先生電令。

    弟恐董會遲回未決,故不避傷鋒犯手,于廿七日書中附與蔣一書,為董會先驅。

    至于具體辦法,須俟董會陳請。

    此間人口及噸數表,星賢已經寄奉,應由董會将在渝人員加入彙報。

    所估噸數似乎太約,不妨稍寬。

    人口表中,兄全眷加入外,羽翔、公弼俱應補入,如敬生、逸夫,亦當預為之地。

    敬生來書,謂欲向總行請予以杭行副經理,尚未成事實。

    其意亦欲附書院同行,且謂行李頗多。

    似可以基金保管委員會總幹事名義,将其列入。

    鐘山家眷在溆浦,據謂不須開列。

    但董會陳請檔,至今尚未辦出,辦出之後,又須候複,最快已在一月以後。

    再由董會電浙省府,推舉鐘山前往,恐十一月尚來不及,大約總須與兄同時赴渝。

    至安期,則弟頗望其早來樂山候命也。

    鐘山今日往安谷檢視所抄底本,有須從全書抽出但抄一部分者,非自往閱定不可,恐有數日勾留。

    叔平表示可在渝續抄之說,事實未必可行,姑俟彼有遷移确期再看。

    羽翔、公弼到後,辦事頗勤。

    弟既在山過冬,同人可朝夕相見,遇事可無所不言,向來隔閡空氣似可稍改。

     來示謂十一月來山,當更有調整,固所深望。

    鐘山在此除商定編目外,于接引後學亦肯盡言,且其氣象較弟為易親近,此可告慰。

    田嫂及棻之均漸次向愈,承問良荷。

    率爾奉答,餘俟星賢詳之。

    聞頗少眠為苦,幸加意珍衛,不宣。

    弟浮頓首。

     四〇 一九四六年一月月八日 敬仲老兄左右: 元日去電次日複寄一書,諒達。

    昨得二日來教,詳哉其言之。

    知前此十日之中,席不暇暖,為衆竭力,兼有儒墨精神,微兄孰能及此。

    雖從緣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