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顧颉剛論古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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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這話裡有許多設定,但不這樣則既不能解孔子緣何得大名之謎,又不能把一切最早較有道理的孔子傳說聯合貫串起來。

    假如這個思想不全錯,則《春秋》一部書不容一筆抹殺,而《春秋》與孔子的各類關系不能一言斷其為無。

    現在我們對于《春秋》這部書,第一要問它是魯史否?這事很好決定,把書上日食核對一番,便可馬上斷定它是不是當時的記載。

    便可去問,是不是孔子所筆削。

    現在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确據去肯定或否定,現在存留的材料實在是太少了。

    然把孔子“論其世”一下,連串其《論語》等等來,我們可以說孔子訂《春秋》,不見得不是一個自然的事實。

    即令《春秋》不經孔子手定,恐怕也是一部孔子後不久而出的著作,這著作固名為《春秋》或即是現在所存的“斷爛朝報”。

    即不然,在道理上當與現在的“斷爛朝報”同類。

    所以才有孟子的話。

    這書的思想之源泉,總是在孔子的。

    既認定綱領,則如有人說“孔子作《春秋》”,或者說“孔子後學以孔子之旨作《春秋》”,是沒有原理上的分别。

    公羊家言亦是屢變。

    《傳》、《繁露》,何氏,各不同。

    今去公羊家之迂論與“泰甚”,去枝去葉,參着《論語》,旁邊不忘孟子的話,我們不免覺得,這公羊學的宗旨是一個封建制度正名的,确尚有春秋末的背景,确不類戰國中的背景,尤其不類漢。

    三世三統皆後說,與公羊本義無涉。

    大凡一種系統的僞造,必須與造者廣義的自身合拍,如古文之與新朝政治是也。

    公羊家言自然許多是漢朝物事,然它不泰不甚的物事實不與漢朝相幹。

     大凡大家看不起《春秋》的原因,都是後人以曆史待它的原故,于是乎有“斷爛朝報”之說。

    這話非常的妙。

    但知《春秋》不是以記事為本分,則它之為斷爛朝報不是它的緻命傷。

    這句絕妙好詞,被梁任公改為“流水賬簿”,便極其俗氣而又錯了。

    一、《春秋》像朝報而不像賬簿;二、流水賬簿隻是未加整理之賬,并非斷爛之賬。

    斷爛之賬簿乃是上海新聞大家張東荪先生所辦《時事新報》的時評,或有或無,全憑高興,沒有人敢以這樣的方法寫流水賬的。

    “史”之成一觀念,是很後來的。

    章實齋說六經皆史,實在是把後來的名詞,後來的觀念,加到古人的物事上而齊之,等于說“六經皆理學”一樣的不通。

    且中國人于史的觀念從來未十分客觀過。

    司馬氏、班氏都是自比于孔子而作經。

    即司馬君實也是重在“資治”上。

    鄭夾漈也是要去貫天人的。

    嚴格說來,恐怕客觀的曆史家要從顧颉剛算起罷。

    其所以有魯之記載,容或用為當時貴族社會中一種倫理的設用,本來已有點筆削,而孔子或孔子後世借原文自寄其筆削褒貶,也是自然。

    我們終不能說《春秋》是絕對客觀。

    或者因為當時書寫的材料尚很缺乏,或者因為忌諱,所以成了春秋這麼一種怪文體,而不得不成一目錄,但提醒其下之微言大義而已。

    這類事正很近人情。

    魯史紀年必不始于隐公,亦必不終于哀公,而《春秋》卻始于東遷的平王,被弑的隐公,終于獲麟或孔丘卒,其式自成一個終始。

    故如以朝報言,則誠哉其斷爛了,如以一個倫理原則之施作言,乃有頭有尾的。

     孟子的叙《詩》和《春秋》雖然是“不科學的”,但這話雖錯而甚有注意的價值。

    從來有許多錯話是值得注意的。

    把詩和倫理混為一談,孔子時已成習慣了。

    孔子到孟子百多年,照這方面“進化”,不免到了“《詩》亡《春秋》作”之說。

    孟子說“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頭一句頗可注意。

    以狹義論,《春秋》中齊桓、晉文事甚少。

    以廣義論,齊桓、晉文之事為霸者之征伐會盟,未嘗不可說《春秋》之“事則齊桓晉文”。

    孔子或孔子後人做了一部書,以齊桓、晉文之事為題目,其道理可想。

    又“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矣”,翻作現在的話,就是說,雖然以曆史為材料,而我用來但為倫理法則之施用場。

     《春秋》大不類孟子的工具。

    如孟子那些“于傳有之”的秘書,湯之囿,文王之囿,舜之老弟,禹之小兒,都随時為他使喚。

    隻有這《春秋》,大有些不得不談,談卻于他無益的樣子。

    如謂《春秋》絕殺君,孟子卻油油然發他那“誅一夫”,“如寇仇”,“則易位”的議論。

    如謂“春秋道名分”,則孟子日日談王齊。

    春秋之事則齊桓晉文,而孟子則謂“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

    這些不合拍都顯出這些話裡自己的作用甚少,所以更有資助參考的價值。

     當年少數人的貴族社會,自然有他們的标準和輿論,大約這就是史記事又筆削的所由起。

    史決不會起于客觀的紀載事迹;可以由宗教的意思,後來變成倫理道德的意思起,可以由文學的意思起。

    《國語》自然屬下一類,但《春秋》顯然不是這局面,孔子和儒宗顯然不是戲劇家。

     總括以上的涉想,我覺得《春秋》之是否孔子所寫是小題,《春秋》傳說的思想是否為孔子的思想是大題。

    由前一題,無可取證。

    由後一題,大近情理。

    我覺得孔子以抓到當年時代的總題目而成列國的聲名,并不是靠什麼六藝。

     孔子、六藝、儒家三者的關系,我覺得是由地理造成的。

    鄒魯在東周是文化最深密的地方。

    六藝本是當地的風化。

    所以孔子與墨子同誦《詩》、《書》,同觀列國《春秋》。

    與其謂孔子定六藝,毋甯謂六藝定孔子。

    所以六藝實在是魯學。

    或者當時孔子有個國際間的大名,又有好多門徒,魯國的中産上流階級每牽引孔子以為榮,于是各門各藝都“自孔氏”。

    孔子一生未曾提過《易》,而商瞿未一見于《論語》,也成了孔門弟子了。

    孔門《弟子列傳》一篇,其中真有無量不可能的事。

    大約是司馬子長跑到魯國的時候,把一群虛榮心造成的各“書香人家”的假家譜抄來,成一篇《孔子弟子列傳》。

    我的意思可以最單簡如此說:六藝是魯國的風氣,儒家是魯國的人們;孔子所以與六藝儒家生關系,因為孔子是魯人。

    與其謂六藝是儒家,是孔學,毋甯謂六藝是魯學。

     世上每每有些名實不符的事。

    例如後來所謂漢學,實在是王伯厚,晁公武之宋學;後來所謂宋學,實在是明朝官學。

    我想去搜材料,證明儒是魯學,經是漢定(今文亦然)。

    康有為但見新學有僞經,不見漢學有僞經。

    即子家亦是漢朝給它一個定訂。

    大約現行子書,都是劉向一班人為它定了次叙的。

    墨子一部書的次叙,竟然是一個儒家而頗蕪雜的人定的,故最不是墨子的居最先。

    前七篇皆儒家言,或是有道家言與墨絕端相反者(如太盛難寄),知大半子書是漢朝官訂本(此意多年前告适之先生,他未注意),則知想把古書古史整理,非清理漢朝幾百年一筆大賬在先不可也。

     三 在周漢方術家的世界中幾個趨向 我不贊成适之先生把記載老子、孔子、墨子等等之書呼作哲學史。

    中國本沒有所謂哲學。

    多謝上帝,給我們民族這麼一個健康的習慣。

    我們中國所有的哲學,盡多到蘇格拉底那樣子而止,就是柏拉圖的也尚不全有,更不必論到近代學院中的專技哲學,自貸嘉、來蔔尼茲以來的。

    我們若呼子家為哲學家,大有誤會之可能。

    大凡用新名詞稱舊物事,物質的東西是可以的,因為相同;人文上的物事是每每不可以的,因為多是似同而異。

    現在我們姑稱這些人們(子家)為方術家。

    思想一個名詞也以少用為是。

    蓋漢朝人的東西多半可說思想了,而晚周的東西總應該說是方術。

     禹、舜、堯、伏羲、黃帝等等名詞的真正來源,我想還是出于民間。

    除黃帝是秦俗之神外,如堯,我拟是唐國(晉)民間的一個傳說。

    舜,我拟是中國之虞或陳或荊蠻之吳民間的一個傳說。

    堯、舜或即此等地方之君(在一時)。

    颛顼為秦之傳說,喾為楚之傳說,或即其圖騰。

    帝是仿例以加之詞(始隻有上帝但言帝),堯、舜都是綽号。

    其始以民族不同方域隔膜而各稱其神與傳說;其後以互相流通而傳說出于本境,遷土則變,變則各種之裝飾出焉。

    各類變更所由之目的各不同,今姑想起下列幾件: (一)理智化——一神秘之神成一道德之王。

     (二)人間化——一抽象之德成一有生有死之傳。

     又有下列一種趨勢可尋: 滿意于周之文化尤其是魯所代表者(孔子)。

     不滿意于周之文化而謂孔子損益三代者。

     舉三代盡不措意,薄征誅而想禅讓,遂有堯舜的化身。

     此說又激成三派: (1)并堯、舜亦覺得太有人間煙火氣,于是有許由、務光。

    與這極端反背的便是“誅華士”,《戰國策》上請誅於陵仲子之論。

     (2)寬容一下,并堯、舜、湯、武為一系的明王。

    (《孟子》) (3)爽性在堯、舜前再安上一個大帽子,于是有神農、黃帝、伏羲等等。

     這種和他種趨勢不是以無目的而為的。

     上條中看出一個古道宗思想與古儒宗思想的相互影響,相互為因果。

    自然儒宗、道宗這名詞不能安在孔子時代或更前,因為儒家一名不過是魯國的名詞,而道家一名必然更後,總是漢朝的名詞,或更在漢名詞“黃老”以後。

    《史記》雖有申不害學“黃老刑名以幹昭侯”的話,但漢初所謂黃老實即刑名之廣義,申不害學刑名而漢人以當時名詞名之,遂學了黃老刑名。

    然而我們總可為這兩個詞造個新界說,但為這一段的應用。

    我們第一要設定的,是孔子時代已經有一種有遺訓的而又甚細密的文化,對這文化的處置可以千殊萬别,然而大體上或者可分為兩項: 一、根本是承受這遺傳文化的,但願多多少少損益于其中。

    我們姑名此為古儒宗的趨勢。

     二、根本上不大承認,革命于其外。

    我們姑名此為古道宗的趨勢。

     名詞不過界說的縮短,切勿執名詞而看此節。

    我們自不妨虛位的定這二事為AB,但這種代數法,使人不快耳。

    造這些名詞如堯、舜、許由、務光、黃(這字先帶如許後來道士氣)帝、華士、神農,和《莊子》書中的這氏那氏,想多是出于古道宗,因為這些人物最初都含些道宗的意味。

    《論語》上的舜,南面無為。

    許行的神農,是并耕而食。

    這說自然流行也很有力,儒宗不得不取适應之法。

    除為少數不很要緊者造個謠言,說“這正是我們的祖師所誅”(如周公誅華士)外。

    大多數已于民間有勢力者是非引進不可了。

    便把這名詞引進,加上些儒家的意味。

    于是乎絕世的許由成了士師的臯陶(這兩種人也有共同,即是俱為忍人);南面無為的舜,以大功二十而為天子,并耕的神農本不多事,又不做買賣,而《易·系》的神農“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加上做買賣,雖許子亦應覺其何以不憚煩也。

    照儒宗的人生觀,文獻征者征之,本用不着造這些名詞以自苦:無如這些名詞先已在民間成了有勢力的傳說,後又在道宗手中成了寄理想的人物,故非取來改用不可。

    若道宗則非先造這些非曆史的人物不能資号召。

    既造,或既取用,則儒宗先生也沒有别法對付,隻有翻着面過來說,“你所謂者正是我們的‘于傳有之’,不過我們的真傳所載與你這邪說所稱名一而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