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以文為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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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他的定格裡上有漢樂府,下有唐詩,其實也已經不純是抒情的傳統,與那兩句古話不盡合了。

    到了清代中晚期,提倡所謂宋詩,那新傳統複活了而且變本加厲,以金石考訂入詩;《清詩彙》自序且诩為“詩道之尊”。

    章炳麟《辨詩》以為這種考訂金石之作“比于馬醫歌括”,胡适之在《什麼是文學》中也以為這種詩不是詩。

    他們都是或多或少皈依那抒情的傳統的。

     但是詩文的界劃,宋以前既不分明,宋以來理論上雖然分明,事實上也不全然分明,堅持到底,怕也難成定論。

    所以韓愈“以文為詩”似乎并不礙其為詩。

    南宋陳善《扪虱新話》雲:“韓以文為詩,杜以詩為文,世傳以為戲;然文中要自有詩,詩中要自有文,亦相生法也。

    ”這是極明通的議論。

    可是“以文為詩”在我們的詩文評裡成了一個熱鬧的問題,“以詩為文”卻似乎不大成問題的樣子,這是什麼緣故呢?大概宋以前“詩”一直包在“文”裡,宋人在理論上将詩文分開了,事實上卻分不開,無論對于古人的作品或當時人的作品都如此。

    這種理論和事實的不一緻,便引起許多熱烈的讨論。

    至于文,自來兼有叙事、議論、描寫、抒情等作用,本無确定的界限,不管在理論上和事實上。

    宋人還将辭賦放在文裡,可見他們是不以文的抒情的作用為嫌的。

     《扪虱新話》引的“杜以詩為文”的話,是僅有的例外。

    那隻是說杜甫作文,用字造句往往像作詩一般,所以顯得别别扭扭的。

    “韓以文為詩”是成功了,“杜以詩為文”卻失敗了。

    杜的文沒有人愛學,也很少人愛讀。

    這也是“以詩為文”引不起熱鬧的讨論的一個原因。

    但類似的讨論卻不是沒有,唐劉知幾《史通·叙事》論“近古”史書,詞多繁複,事喜藻飾。

    那些時候作史多用骈體,骈體含着很多抒情的成分,繁複和藻飾,正是抒情的主要手法,用來叙事,卻是不相宜的。

    這繁複與藻飾,按宋人的标準說,也正是詩的精彩。

    劉知幾時代,詩文還未分家,更無所謂骈散之辨,但他所指出的問題,若用宋人的術語,卻正是“以詩為文”那句話。

     到了清代,骈散的争辯熱鬧起來了,古文家論骈體的短處,也從這裡着眼。

    如曾國潘的話: 自東漢至隋,文人秀士,大抵義不孤行,辭多俪語;即議大政,考大禮,亦每綴以排比之句,間以婀娜之聲。

    曆唐代而不改;雖韓、李銳志複古,而不能革舉世骈體之風。

    此皆習于情韻者類也。

    (《湖南文征序》) “習于情韻”就是“抒情”,和那“排比之句”,“婀娜之聲”,都是。

    這裡所讨論的,其實也還是“以詩為文”那句話。

    不過這種讨論,我們的詩文評都放在“骈散”一目下,不從詩文分界的立場看。

    “以詩為文”的問題,宋人既未全貌的提出,可以作為這個問題的正面的“骈散”的讨論,又不挂在它的賬上,所以就似乎不大成問題的樣子了。

     新文學運動以來,我們輸入了西洋的種種詩文觀念。

    宋人的詩文分界說,特别是詩的觀念,即使不和輸入的詩文觀念相合,也是相近的。

    單就詩說,初期的自由詩有人譏為分行的散文,還帶着宋以來詩的傳統的影響。

    第一個提倡新詩的胡适之還提倡以詩說理呢。

    但是後來的格律詩和象征詩便走上新的純粹抒情的路。

    這該是宋人理想的實現。

     可是詩的路卻似乎越走越窄,作者和讀者也似乎越來越少。

    這裡也許用得着J.M.Murry《風格問題》一書中的看法。

    他說,“在某種文化的水準上,加上種種經濟的社會的情形(這些值得詳加研究),某種藝術的或文學的體式是會逼着人接受的。

    ”(四八面)宋以來怕可以說是我們的散文時代,散文的體式逼着一般作家接受;詩不得不散文化,散文化的詩才有愛學愛讀的人。

    現代詩走回詩的“正”路,但是理睬的人便少了。

    隻看現代散文(包括小說)的發展是如何壓倒了詩的發展,就知此中消息。

    詩暫時怕隻是少數人的愛好(這些人自然也是不可少的),它的繁榮怕要在另一個時代。

    Murry還說:“批評隻消研讨基本的成分,比較着看;它所着眼的是創造想象,除非要研讨文字的細節,是不必顧到詩文的分别的。

    ”(五二、五三面)照這個看法,“以文為詩”也該是不成問題的。

     (《學文周刊》,濟南《大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