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教本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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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無需另立應用文的名目。
另立名目容易使學生誤會這些應用文之外,别的文都是不能應用的,因此不免忽略。
而他們對于這些應用文也未必有興趣,為的還用不着。
再說教本裡選一些這種應用文,隻是示範,真用的時候還得去查專書。
所以我覺得不如夥在别的教材一起,而使全部的文言教材主要的目的都為了應用—這裡所謂應用是廣義的。
課程标準裡所列舉的“總理傳記及遺著”……一部分也是所謂應用文,也可混合選入。
清末民初的文言跟這些,都該有一部分列在精讀教材裡,和古文占同等地位。
因為從訓練寫作一方面看,這兩種教材比古文還更切用些。
至于全部文言教材如何按照課程标準斟酌變通的去分配去安排,問題很多,本篇不能讨論。
白話文教材好像容易辦些。
古白話文不多,現代白話文曆史很短,選材的問題自然簡單些。
不過白話文的發展還偏在文學一面,應用的白話文進步得很緩。
記叙文(包括描寫文),抒情文,選起來還容易,說明文,議論文,就困難,經濟而條理密的少,内容也往往嫌廣嫌深,不适于中學生,現在教本裡所選的有許多隻是湊數。
就是記叙文,也因篇幅關系隻能選短些的,不無遷就的時候。
至于其他應用的白話文,如書信等等,似乎剛在發展,還沒有什麼表現,自然更難選錄。
因此白話文教材主要的隻是文學作品。
而現代文學還在開創時期,成名比較容易,青年人多半想嘗試一下。
于是乎一般中學生的寫作不約而同的走上創作的路。
他們所愛讀的也隻是文學教材,就是記叙文和抒情文。
但是二十多年來成功的固然有,失敗的卻是大多數。
其中寫不通白話文的姑不必論,有些寫通了的也不能分辨文章的體裁,到處濫用文學的調子。
葉先生文裡說他“曾經接到過幾個學生的白話信,景物的描寫與心情的抒寫全像小說,卻與寫信的目的全不相幹”。
這種信隻是些浮而不實的廢話,濫用文學的調子隻是廢話而已。
可是,如上文所說,這種情形不能全由學生負責,白話文的發展,所謂客觀條件,也有決定的力量。
欣賞文學的興趣和能力自然是該培養的。
但是到處濫用文學的調子并不能算欣賞文學。
這種興趣是不正确的。
這些學生既然不大能辨别文學和非文學的界限,他們的欣賞能力也就靠不住。
欣賞得從辨别入手,辨别詞義,句式,條理,體裁,都是基本。
囫囵吞棗的欣賞隻是胡塗的愛好,沒有什麼益處。
真能欣賞的人不一定要自己會創作;從現在分工的時代看,欣賞和創作盡不妨是兩回事兒。
施蟄存先生在《愛好文學》一文(二十八年注196五月十八日《中央日報》昆明版)裡說:“我們歡迎多數青年人愛好文學而不歡迎多數愛好文學的青年大家都動手寫作(即創作)。
愛好文學是表示他對于文學有感情,但要成為一個好的創作家,僅僅靠這一點點感情是不夠的。
”這是很确切的話。
不過欣賞文學的結果,自己的寫作受些影響,帶些文學的趣味,卻是不難的,也是很好的,雖然不是必要的。
我們可以引用梁啟超先生的話,說這是“筆鋒常帶情感”。
但是不帶或少帶情感的筆鋒隻要用得經濟,有條理,也可以完成寫作的大部分的使命。
不過有“創作”做目标,學生對于寫作的興趣好得多;他們覺得寫作是有所為的,不止是機械的練習。
固然,寫作是基本的訓練,是生活技術的訓練—說是做人的訓練也無不可。
可是隻這個廣泛的目标是不能引起學生注意的。
清末民初的家族裡注重子弟的寫作,還是科舉的影響。
父兄希望子弟能文,可以作官。
子弟或者不贊成作官這目标,或者胡裡胡塗,莫名其妙。
但在父兄的嚴切的督促之下,都隻跟着走。
這時期寫作訓練是有切近的目标的。
早期的中學校章程裡似乎沒有課程标準。
那時一般人對于國文課程的看法,一半恐怕還是科舉的,一半或少數也許看作做人的訓練的一部分。
後來教育部定出了課程标準,國文課程的目标有一條是,“養成用語體文及語言(初中)以及文言文(高中)叙事,說理,表情,達意之技能”。
這是寫作的目标。
課程标準裡自然隻能定到這個地步,但對于一般中學生,這裡所定的還嫌廣泛些。
早期一般中學生的練習寫作,是沒有切近的目标的;他們既鄙棄科舉的觀念,也不明白做人的訓練的意念。
他們練習寫作隻是應付校章,這中間自然不少隻圖敷衍塞責的。
但那時學校的一般管理還嚴,學生按時練習寫作的究竟還是多數。
五四運動以後,一般學校的管理比較松懈起來,有些國文教師,以及許多學生,對于寫作練習都有偷懶的情形,往往有一學期隻作文一二次的。
有時教師連這一兩回作文都不改,隻悄悄的沒收,讓它們散失了去。
可是另一面也有許多學生自己找着了寫作的目标,就是創作,高興的寫下去;或按教師規定的期限,或隻管自己寫下去。
一般的說,這二十年來中學生的白話文—特别是記叙文、抒情文方面—确有不小的進步,雖然實際上進步的還隻是少數人。
他們是找着了創作這個切近的目标,鼓起興趣,有所為的寫作,才能如此。
訓練學生寫作而不給他們指示一個切近的目标,他們往往不知道是寫
另立名目容易使學生誤會這些應用文之外,别的文都是不能應用的,因此不免忽略。
而他們對于這些應用文也未必有興趣,為的還用不着。
再說教本裡選一些這種應用文,隻是示範,真用的時候還得去查專書。
所以我覺得不如夥在别的教材一起,而使全部的文言教材主要的目的都為了應用—這裡所謂應用是廣義的。
課程标準裡所列舉的“總理傳記及遺著”……一部分也是所謂應用文,也可混合選入。
清末民初的文言跟這些,都該有一部分列在精讀教材裡,和古文占同等地位。
因為從訓練寫作一方面看,這兩種教材比古文還更切用些。
至于全部文言教材如何按照課程标準斟酌變通的去分配去安排,問題很多,本篇不能讨論。
白話文教材好像容易辦些。
古白話文不多,現代白話文曆史很短,選材的問題自然簡單些。
不過白話文的發展還偏在文學一面,應用的白話文進步得很緩。
記叙文(包括描寫文),抒情文,選起來還容易,說明文,議論文,就困難,經濟而條理密的少,内容也往往嫌廣嫌深,不适于中學生,現在教本裡所選的有許多隻是湊數。
就是記叙文,也因篇幅關系隻能選短些的,不無遷就的時候。
至于其他應用的白話文,如書信等等,似乎剛在發展,還沒有什麼表現,自然更難選錄。
因此白話文教材主要的隻是文學作品。
而現代文學還在開創時期,成名比較容易,青年人多半想嘗試一下。
于是乎一般中學生的寫作不約而同的走上創作的路。
他們所愛讀的也隻是文學教材,就是記叙文和抒情文。
但是二十多年來成功的固然有,失敗的卻是大多數。
其中寫不通白話文的姑不必論,有些寫通了的也不能分辨文章的體裁,到處濫用文學的調子。
葉先生文裡說他“曾經接到過幾個學生的白話信,景物的描寫與心情的抒寫全像小說,卻與寫信的目的全不相幹”。
這種信隻是些浮而不實的廢話,濫用文學的調子隻是廢話而已。
可是,如上文所說,這種情形不能全由學生負責,白話文的發展,所謂客觀條件,也有決定的力量。
欣賞文學的興趣和能力自然是該培養的。
但是到處濫用文學的調子并不能算欣賞文學。
這種興趣是不正确的。
這些學生既然不大能辨别文學和非文學的界限,他們的欣賞能力也就靠不住。
欣賞得從辨别入手,辨别詞義,句式,條理,體裁,都是基本。
囫囵吞棗的欣賞隻是胡塗的愛好,沒有什麼益處。
真能欣賞的人不一定要自己會創作;從現在分工的時代看,欣賞和創作盡不妨是兩回事兒。
施蟄存先生在《愛好文學》一文(二十八年注196五月十八日《中央日報》昆明版)裡說:“我們歡迎多數青年人愛好文學而不歡迎多數愛好文學的青年大家都動手寫作(即創作)。
愛好文學是表示他對于文學有感情,但要成為一個好的創作家,僅僅靠這一點點感情是不夠的。
”這是很确切的話。
不過欣賞文學的結果,自己的寫作受些影響,帶些文學的趣味,卻是不難的,也是很好的,雖然不是必要的。
我們可以引用梁啟超先生的話,說這是“筆鋒常帶情感”。
但是不帶或少帶情感的筆鋒隻要用得經濟,有條理,也可以完成寫作的大部分的使命。
不過有“創作”做目标,學生對于寫作的興趣好得多;他們覺得寫作是有所為的,不止是機械的練習。
固然,寫作是基本的訓練,是生活技術的訓練—說是做人的訓練也無不可。
可是隻這個廣泛的目标是不能引起學生注意的。
清末民初的家族裡注重子弟的寫作,還是科舉的影響。
父兄希望子弟能文,可以作官。
子弟或者不贊成作官這目标,或者胡裡胡塗,莫名其妙。
但在父兄的嚴切的督促之下,都隻跟着走。
這時期寫作訓練是有切近的目标的。
早期的中學校章程裡似乎沒有課程标準。
那時一般人對于國文課程的看法,一半恐怕還是科舉的,一半或少數也許看作做人的訓練的一部分。
後來教育部定出了課程标準,國文課程的目标有一條是,“養成用語體文及語言(初中)以及文言文(高中)叙事,說理,表情,達意之技能”。
這是寫作的目标。
課程标準裡自然隻能定到這個地步,但對于一般中學生,這裡所定的還嫌廣泛些。
早期一般中學生的練習寫作,是沒有切近的目标的;他們既鄙棄科舉的觀念,也不明白做人的訓練的意念。
他們練習寫作隻是應付校章,這中間自然不少隻圖敷衍塞責的。
但那時學校的一般管理還嚴,學生按時練習寫作的究竟還是多數。
五四運動以後,一般學校的管理比較松懈起來,有些國文教師,以及許多學生,對于寫作練習都有偷懶的情形,往往有一學期隻作文一二次的。
有時教師連這一兩回作文都不改,隻悄悄的沒收,讓它們散失了去。
可是另一面也有許多學生自己找着了寫作的目标,就是創作,高興的寫下去;或按教師規定的期限,或隻管自己寫下去。
一般的說,這二十年來中學生的白話文—特别是記叙文、抒情文方面—确有不小的進步,雖然實際上進步的還隻是少數人。
他們是找着了創作這個切近的目标,鼓起興趣,有所為的寫作,才能如此。
訓練學生寫作而不給他們指示一個切近的目标,他們往往不知道是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