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人生之虛妄與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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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上之錯誤之根原
我們都是人。
但我們大都皆非真實存在的人。
人并非一經存在,即已為一真實的存在。
人之存在中,實夾雜無數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人要成為一真實的存在,須經過一真實化之曆程。
此真實化的曆程,有種種次第。
一一經過去,是萬分艱難的。
此篇題名人生之虛妄與真實,實即論人生之如何去除其存在中所包含之虛妄的成分,以成就人生之真實化。
我們說,人存在并非即是一真實的存在,首因我們不能把人之存在,隻視作一自然的存在。
人亦不隻是一曆史上的存在。
對自然的存在,我們或可以說,隻要它存在,它便是一真實的存在,其内部可不涵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山存在,山便真實的存在。
水存在,水便真實的存在。
以至草長花開,鳥飛獸走,都可說是既如此存在了,便真實的如此存在了。
而且亦可說,在宇宙的曆史中,曾有如此如此之山水花草鳥獸之存在了。
但是我們卻不能說,人存在了,人之活動存在了,便如自然物一般,成為一真實之存在。
我們亦不能隻就曆史的眼光去說:隻要有某一人及其活動存在過,在宇宙與人類曆史中,總是曾有某人與某某活動存在過,因而人之存在,人之活動,無有不是真實的。
人與其活動之所以不能說一存在即為真實存在,是因人之存在與其活動之内部,可涵有虛妄或虛幻之成分。
此最直接的理由,是人有思想。
人有思想,是人的尊嚴的根原,但同時亦是人之存在中有虛妄或虛幻成分的根原。
大家都知道,人因有思想,故可了解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中的真理。
但是亦因人有思想,于是人有思想之錯誤。
人有思想之錯誤時,人可以把花視為草,鳥視為獸,這即是把存在的視為不存在,不存在的視為存在。
在此須知,我們不僅是把不存在者,加于客觀存在者之上,而淆亂了客觀的存在;而是我們之思想本身中,包含了錯誤。
當我們思想中包含錯誤時,似乎我們可說此錯誤的思想,仍是存在的,因此錯誤的思想,至少是存在于我個人之思想史中。
但這種說法,是在我有了錯誤的思想之後,再立于此錯誤的思想之外,以回溯此錯誤的思想,而視此思想為一曆史上的存在的話,而不是直就此錯誤的思想之本身,來看此錯誤的思想的話。
我們如果轉回頭來,直就錯誤的思想本身,來看此錯誤的思想,我們仍必須就其包含錯誤,而說其中有一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錯誤的思想之本身,所以包含虛妄或虛幻的成分,是因錯誤的思想,并不能自保持其自己之存在,其一度存在,乃向其以後之不再存在而趨。
當我們自覺一思想錯誤時,我們乃先自覺其存在,而繼自覺其不當存在,求使之不存在;而以自覺其不再存在,完成我們最初之對其存在之自覺。
因而此錯誤的思想,雖一度存在,而非真實存在。
其存在本身,即涵一将不存在,可不存在之意義,亦即涵一虛妄或虛幻之成分。
這個道理,并不難理解。
而涵虛妄成分的存在之通性,亦可由其存在而不能穩定,或其存在而将終歸于不再存在處說。
人有包含錯誤的思想,其中涵虛妄虛幻之成分,而思想是構成人之存在之一主要活動。
此亦即人之存在本身與人之活動中,可包含虛妄或虛幻成分之一最直接的證明。
此處我們萬不能由人之有錯誤的思想,是人之思想史中的事實,是一曆史上的存在,去否認人與其活動中,包含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我們不僅不能從人所有之一切活動,皆是曆史上的存在的觀點,去否定人之存在中之虛妄成分。
而且我們還要說,人之存在中之所以有虛妄成分之根原,亦即在人之存在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
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是人之尊嚴的根原,而亦是入之存在中含虛妄成分的根原。
何以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會成為其存在含虛妄成分的根原?我們可說,人之思想所以會犯錯誤,即由人之把其過去的生命曆史中,所經驗了解的東西,移用至現在。
人以花為草,即由其生命曆史中,曾先見過草或想過草,遂移用其對草的觀念,以觀花。
人以鳥為獸,即由其生命曆史中,先見過獸,或想過獸,遂移用其對獸之觀念以觀念。
人如果無生命曆史,或有生命曆史而不能重視或自覺其生命曆史中之一切,則一切思想的錯誤,将不可能。
人對一切當前所經驗者,便皆可如其所如而直覺之,另不加任何解釋。
此中亦即可無任何虛妄的成分。
然而由人之為曆史性的存在,而又能思想,則人不能莫有錯誤,而其存在中不能莫有虛妄的成分。
人之所以能把對過去經驗中的東西之觀念,移用來解釋現在所經驗,可說由于人之現在心,能把過去經驗中之觀念,自其原存在之系統中遊離,而拉至現在;亦可說由于人過去心中之此觀念,自能自其原存在之系統中,超拔脫穎而出,以躍至現在。
此同是根據于人之心靈與其觀念之具一内在的自己超越性。
此超越性,是人之尊嚴的更深的根原之所在,但在此一意義中,亦是人之思想會錯誤,人之存在中會包含虛幻成分之根原所在。
(二)謊言之根原與絕此根原之道 但是由人之思想上、知識上之錯誤,所展示出人之存在中之虛妄的成分,并不是人生求真實化的主要障礙。
人在此要忘掉此虛妄的成分之存在,是不難的。
此首因人在思想錯誤,而未自覺其錯誤時,人不覺其思想中有虛妄的成分。
而在人既覺其思想錯誤時,人必已接觸一使之自認錯誤的真實。
故人在此時才舍去一自覺為錯的思想,立即代以一自覺為真的思想,即方使一思想在心靈中,由存在至不存在,即同時接上另一存在的思想。
此中,人之心靈遂永無落空之虞。
所以人在求知識的曆程中,人雖然盡可不斷發現其原來的思想之錯誤與虛妄,然而人亦同時不斷有相繼的自認為真的思想之生出,而覺其思想之活動,與其人生之存在,仍步步落實,而可一無人生之虛幻感。
在此,人如果由此而想到,人之一切進一步的思想與知識,都同樣可錯誤時,人亦可能不去求進一步的思想知識,而即以其已有的思想知識自足;或進而牢執其已有之思想知識,以緻化之為成見而不惜。
如此,人仍可不覺其思想知識之有錯誤的可能,而如可當下安頓其人生之存在于所牢執之思想知識中,而另無由思想知識之錯誤而生出的任何人生之虛幻感。
因而本文之論人生之存在中之虛妄成分,亦将不再自人之思想知識中,包含錯誤一方面去說,而将自人生之行為實踐方面去說。
從人之行為實踐方面說,我們說人生真實化之首先的障礙,或人生之存在中所包含之第一個虛妄或虛幻之成分,即人之會說诳。
而人生要求真實化第一步,即當求不說诳,不妄語。
此事似易而實難。
這是因人之總會說诳,亦根于人能思想,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及人之具内在的超越性;而與在一般求知識上的真理之思想曆程中,人之總會犯錯誤,有類似的理由。
然二者之情形,又各不相同。
人之說诳、與人之求真理之思想曆程中犯錯誤二者之情形之不同在于:犯思想上的錯誤,而此思想尚未被自覺為錯誤時,此思想隻對其外面之存在事物為不真實的。
然此時自人之思想之内部看,我們可并不覺其不真實。
而我們在說诳時,則我明知此诳言是诳言,而不合乎存在的事實的。
此時我是先在我内部,自覺此诳言之不真實。
而我之說出一诳言,即似由我之内部,迸發出一不真實,而同時要求人之視為真實。
說謊是由我有意的制造一不真實,而要使之對他人為真實,以代替他人原來所能認識的真實。
這與我們有意求真理,而無意犯思想錯誤,緻不合真實時之情形,全然不同。
說謊是一要掩蔽真實,而使人之求知真實
但我們大都皆非真實存在的人。
人并非一經存在,即已為一真實的存在。
人之存在中,實夾雜無數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人要成為一真實的存在,須經過一真實化之曆程。
此真實化的曆程,有種種次第。
一一經過去,是萬分艱難的。
此篇題名人生之虛妄與真實,實即論人生之如何去除其存在中所包含之虛妄的成分,以成就人生之真實化。
我們說,人存在并非即是一真實的存在,首因我們不能把人之存在,隻視作一自然的存在。
人亦不隻是一曆史上的存在。
對自然的存在,我們或可以說,隻要它存在,它便是一真實的存在,其内部可不涵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山存在,山便真實的存在。
水存在,水便真實的存在。
以至草長花開,鳥飛獸走,都可說是既如此存在了,便真實的如此存在了。
而且亦可說,在宇宙的曆史中,曾有如此如此之山水花草鳥獸之存在了。
但是我們卻不能說,人存在了,人之活動存在了,便如自然物一般,成為一真實之存在。
我們亦不能隻就曆史的眼光去說:隻要有某一人及其活動存在過,在宇宙與人類曆史中,總是曾有某人與某某活動存在過,因而人之存在,人之活動,無有不是真實的。
人與其活動之所以不能說一存在即為真實存在,是因人之存在與其活動之内部,可涵有虛妄或虛幻之成分。
此最直接的理由,是人有思想。
人有思想,是人的尊嚴的根原,但同時亦是人之存在中有虛妄或虛幻成分的根原。
大家都知道,人因有思想,故可了解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中的真理。
但是亦因人有思想,于是人有思想之錯誤。
人有思想之錯誤時,人可以把花視為草,鳥視為獸,這即是把存在的視為不存在,不存在的視為存在。
在此須知,我們不僅是把不存在者,加于客觀存在者之上,而淆亂了客觀的存在;而是我們之思想本身中,包含了錯誤。
當我們思想中包含錯誤時,似乎我們可說此錯誤的思想,仍是存在的,因此錯誤的思想,至少是存在于我個人之思想史中。
但這種說法,是在我有了錯誤的思想之後,再立于此錯誤的思想之外,以回溯此錯誤的思想,而視此思想為一曆史上的存在的話,而不是直就此錯誤的思想之本身,來看此錯誤的思想的話。
我們如果轉回頭來,直就錯誤的思想本身,來看此錯誤的思想,我們仍必須就其包含錯誤,而說其中有一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錯誤的思想之本身,所以包含虛妄或虛幻的成分,是因錯誤的思想,并不能自保持其自己之存在,其一度存在,乃向其以後之不再存在而趨。
當我們自覺一思想錯誤時,我們乃先自覺其存在,而繼自覺其不當存在,求使之不存在;而以自覺其不再存在,完成我們最初之對其存在之自覺。
因而此錯誤的思想,雖一度存在,而非真實存在。
其存在本身,即涵一将不存在,可不存在之意義,亦即涵一虛妄或虛幻之成分。
這個道理,并不難理解。
而涵虛妄成分的存在之通性,亦可由其存在而不能穩定,或其存在而将終歸于不再存在處說。
人有包含錯誤的思想,其中涵虛妄虛幻之成分,而思想是構成人之存在之一主要活動。
此亦即人之存在本身與人之活動中,可包含虛妄或虛幻成分之一最直接的證明。
此處我們萬不能由人之有錯誤的思想,是人之思想史中的事實,是一曆史上的存在,去否認人與其活動中,包含虛妄或虛幻的成分。
我們不僅不能從人所有之一切活動,皆是曆史上的存在的觀點,去否定人之存在中之虛妄成分。
而且我們還要說,人之存在中之所以有虛妄成分之根原,亦即在人之存在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
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是人之尊嚴的根原,而亦是入之存在中含虛妄成分的根原。
何以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會成為其存在含虛妄成分的根原?我們可說,人之思想所以會犯錯誤,即由人之把其過去的生命曆史中,所經驗了解的東西,移用至現在。
人以花為草,即由其生命曆史中,曾先見過草或想過草,遂移用其對草的觀念,以觀花。
人以鳥為獸,即由其生命曆史中,先見過獸,或想過獸,遂移用其對獸之觀念以觀念。
人如果無生命曆史,或有生命曆史而不能重視或自覺其生命曆史中之一切,則一切思想的錯誤,将不可能。
人對一切當前所經驗者,便皆可如其所如而直覺之,另不加任何解釋。
此中亦即可無任何虛妄的成分。
然而由人之為曆史性的存在,而又能思想,則人不能莫有錯誤,而其存在中不能莫有虛妄的成分。
人之所以能把對過去經驗中的東西之觀念,移用來解釋現在所經驗,可說由于人之現在心,能把過去經驗中之觀念,自其原存在之系統中遊離,而拉至現在;亦可說由于人過去心中之此觀念,自能自其原存在之系統中,超拔脫穎而出,以躍至現在。
此同是根據于人之心靈與其觀念之具一内在的自己超越性。
此超越性,是人之尊嚴的更深的根原之所在,但在此一意義中,亦是人之思想會錯誤,人之存在中會包含虛幻成分之根原所在。
(二)謊言之根原與絕此根原之道 但是由人之思想上、知識上之錯誤,所展示出人之存在中之虛妄的成分,并不是人生求真實化的主要障礙。
人在此要忘掉此虛妄的成分之存在,是不難的。
此首因人在思想錯誤,而未自覺其錯誤時,人不覺其思想中有虛妄的成分。
而在人既覺其思想錯誤時,人必已接觸一使之自認錯誤的真實。
故人在此時才舍去一自覺為錯的思想,立即代以一自覺為真的思想,即方使一思想在心靈中,由存在至不存在,即同時接上另一存在的思想。
此中,人之心靈遂永無落空之虞。
所以人在求知識的曆程中,人雖然盡可不斷發現其原來的思想之錯誤與虛妄,然而人亦同時不斷有相繼的自認為真的思想之生出,而覺其思想之活動,與其人生之存在,仍步步落實,而可一無人生之虛幻感。
在此,人如果由此而想到,人之一切進一步的思想與知識,都同樣可錯誤時,人亦可能不去求進一步的思想知識,而即以其已有的思想知識自足;或進而牢執其已有之思想知識,以緻化之為成見而不惜。
如此,人仍可不覺其思想知識之有錯誤的可能,而如可當下安頓其人生之存在于所牢執之思想知識中,而另無由思想知識之錯誤而生出的任何人生之虛幻感。
因而本文之論人生之存在中之虛妄成分,亦将不再自人之思想知識中,包含錯誤一方面去說,而将自人生之行為實踐方面去說。
從人之行為實踐方面說,我們說人生真實化之首先的障礙,或人生之存在中所包含之第一個虛妄或虛幻之成分,即人之會說诳。
而人生要求真實化第一步,即當求不說诳,不妄語。
此事似易而實難。
這是因人之總會說诳,亦根于人能思想,人之為具曆史性的存在及人之具内在的超越性;而與在一般求知識上的真理之思想曆程中,人之總會犯錯誤,有類似的理由。
然二者之情形,又各不相同。
人之說诳、與人之求真理之思想曆程中犯錯誤二者之情形之不同在于:犯思想上的錯誤,而此思想尚未被自覺為錯誤時,此思想隻對其外面之存在事物為不真實的。
然此時自人之思想之内部看,我們可并不覺其不真實。
而我們在說诳時,則我明知此诳言是诳言,而不合乎存在的事實的。
此時我是先在我内部,自覺此诳言之不真實。
而我之說出一诳言,即似由我之内部,迸發出一不真實,而同時要求人之視為真實。
說謊是由我有意的制造一不真實,而要使之對他人為真實,以代替他人原來所能認識的真實。
這與我們有意求真理,而無意犯思想錯誤,緻不合真實時之情形,全然不同。
說謊是一要掩蔽真實,而使人之求知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