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心靈之凝聚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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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如自鎖不出,遂成閉塞。

    流蕩之心,依于開發,而失開發之所依;閉塞之心依于凝聚,而失凝聚之所依。

    故在能自凝聚自開發之先天心體上,皆為無根,而隻根于此心體之一端之用。

    一端之用,不與他端相輔為用,以周行不殆,遂還自竭。

    故流蕩之行,閉塞之志,終難久持。

    持之既久,心靈之生命,乃歸于自殺。

     心靈之閉塞與流蕩,皆在先天心體上無根,而唯由于心靈之自陷于其凝聚或開發之一端,以使二者相離而生。

    至于此自陷之何以生,乃不能再問者。

    此是盡頭處。

    若人再問,即是執此自陷,為一實在之對象,而視如有體。

    此執之本身,即為自陷之加深。

    須知此自陷,實隻有相有用,亦可姑說依于一自陷性為根;然此性非心體之本性,而此性仍在心體上無根。

    故于此性,亦不能視如有體,而吾人之視自陷如有體之執,其本身亦隻是另一自陷。

    此另一自陷,還複在心體無根。

    此義讀者有疑,無妨暫存于心,以供參究,以待一朝之豁然,亦不必勉強求解。

    然由人心之自陷,而成閉塞與流蕩,則有外緣可說。

    明其外緣,則亦可助人之釋此惑。

     人之心靈之閉塞之外緣,即人過去生活所留于心靈之内在的累積習氣(私欲意見均由習氣成)。

    人之心靈流蕩之外緣,即人之當前生活所遇之環境中,外在的不斷刺激。

    然此過去生活之累積習氣,并不必然的決定當前之我為此累積習氣所縛,以緻此心之閉塞;而此環境之不斷刺激,亦不必然決定當前之我為此不斷刺激所搖,而緻此心之流蕩。

    故皆隻為當下此心之閉塞與流蕩之外緣,而不能為其因。

     我們前由人心能認識自然世界之萬象,而存記之于心,以見此心之為無盡藏。

    然人心匪特能認識自然世界之萬象,而存記之于心;亦且能将其在人間世界之生活中,自己所見所聞所感所思之一切,一并存記之于此無盡藏中。

    此皆可見人心之凝聚一切,而加以保存之盛德。

    然人心之每有一存記,乃人心自己之自呈其凝聚之用之一結果,而此一結果複有一吸注人心,還就其中,加以執著以沉陷其中之另一用,而足緻心靈閉塞之結果者。

    由此以觀此心為無盡藏,即亦為内含無盡之幽暗,而暗中如有無盡之陷阱者。

    吾人平日生活中,每一觀念之生,每一情欲之動,每一行事之成,當其保存于此無盡藏中時,皆可各從其類,凝為習慣。

    而此習慣既成,則無論為善為惡,皆為可吸引人之還就其中,加以執著而沉陷其中。

    則此時之惡習慣,固可導人為惡,善習慣亦可使人蔽于小善,而忘大善,以成不善。

    此習慣之可吸引人沉陷,如有一種不可見之氣,故名之為習氣。

     我們說人心之又一大用,在其能開發自然,創造文明文化與形成曆史。

    于是人之環境,即恒非一自然環境,而是一社會文化文明之環境。

    人今所處之自然環境,亦多早經人之改造,而非複自然之本相。

    由此而見人之精神能主宰自然,以開創出人文世界之盛德。

    然人所創造之文化之成績,由物質器物,至文物,如藝術作品與書籍等,所表現者,皆依人某一目的而成,亦所以供人之達某一目的之用者。

    故當其接于人之耳目之時,人即恒同時思如何加以應用。

    于是一物質器物或文物,分别言之,固無不可為人之心靈之繼起而有所開發之所憑借;然當其紛至沓來于人之前,為人所目不暇給之時,則可互相牽連,以成為對人心靈之一引誘,而導緻人心靈之流蕩者。

    如吾人至都市街頭,目迷五色,則恒不免導緻一心靈之流蕩,而自然界中之雲霞燦爛,則不導緻心靈之流蕩者。

    正以都市街頭之每一物,皆不自覺間引誘人對之作一要求,思憑借之以達一目的。

    然欲此物之目的未達,而彼物之刺激已來;于是人之心靈,遂方欲住此,又複之彼,遂成流蕩。

    夫心之欲得一物以達一目的,亦是一種心靈之開發,而當其既達一目的,則複歸于凝聚。

    至在此流蕩之心情中,其方欲住此,又複之彼;正是此心之尚未得凝聚之所,又複另求開發。

    後一開發之生,正承前一心靈之開發之用,其未完成處而起。

    故其先後一開發,未能直接依于先天之心體,而成浮遊無根者。

    此種人文事物之足導緻人心之流蕩而浮遊,不僅都市街頭目所迷之五色為然。

    即對于人與人間交遊聚會之事,一時代之社會文化風氣之變動轉移,學術思潮之動蕩起伏,人若無貞定凝聚之心靈,與之相遇,而隻是随人腳跟,學人言語,與時俯仰,随衆是非,無不可導緻心靈之流蕩而浮遊。

    人或于此冥然罔覺,遂由心靈之流蕩浮遊,進至生活上之放肆恣縱,對人态度之輕薄佻達,終于整個人格之堕落。

    是乃不知人造文化之成績,社會文化之風習,亦可為人心靈之重重誘惑,人心靈沒頂之漩流之義之過也。

     (七)心靈之開發與凝聚之易與難 我們如果了解此導緻人心靈之閉塞與流蕩之諸外緣,便知人心之能存記一切而為無盡藏,能開發自然,創造社會文化,固見人心之能“卷之以退藏于密,放之則彌六合”之盛德與大業;然此心所存記與社會文化之自身,同不足恃為我當下的心靈,自作主宰的任持其為一能開發又能凝聚的心靈之憑借。

    匪特不足恃之為憑借,而此亦正為吾人當下之心靈可能由之而緻閉塞之陷阱之所在,與可能由之而緻流蕩之漩流之所在。

    吾人唯有知此當下的心靈,于此之一無足恃,内見處處如有陷阱,外見處處如有漩流,而生一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之戰栗危懼之感,然後方足語于真正之自作主宰的精神人格之樹立,及能自己凝聚亦能自己開發的心靈之樹立。

     但是此樹立,似難而又不難。

    因此上所說為内外之陷阱與漩流,其本身亦并非陷阱與漩流。

    因其本身皆依于心靈之能凝聚一切、開發一切之盛德而有。

    唯因吾人之有堕落之可能,而後反照出其為陷阱與漩流。

    而此所反照出之陷阱與漩流,又實未嘗必然的決定吾人當下之心向之而堕落。

    故人于此一念超拔,内不為個人習氣之俘虜,外不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