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心靈之凝聚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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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考證,而如愈決定,愈為永不可改移者。
此之謂人生之曆史意識本身之凝聚性。
然而自人當下之創造文化精神,以觀曆史,則曆史實存于人之曆史意識之中。
曆史中之事之意義與價值,皆在現在與未來。
如現在未來尚未決定,則曆史中之事之意義與價值,亦不決定;而唯由人之創造文化的精神,以刻刻加以翻新。
此之謂人之創造文化精神本身之開發性。
其次,從人類文化中之各部分看,則一切社會政治經濟之組織制度,為無數人之共同習慣、共同理想之聚積凝結所成,其性質遂比較固定而難變。
而一切文學藝術之作品、學術思想,則更賴于個人精神之創造與開發,其内容遂複雜而多歧。
故觀人類文化生活之軌道,必觀之于制度;論人類文化生活之生命,則必求之于文學藝術與學術思想。
組織制度,當求其安定而可久,足以凝聚群衆之人心;文學藝術與學術思想,則當求其能善化腐朽為神奇,足以開發個人之德慧,以文學藝術對學術思想而言,則文學藝術重在興動人之情感,偏于開發;學術思想重在統整人之觀念,偏于凝聚。
在學術思想中,則由約至博是開發,由博返約是凝聚。
故科學更重開發,哲學更重凝聚。
凡此之分,皆相對而言,可說者甚多,而不必一一加以列舉。
(五)人性人格與人文之關系 然文化乃原于人精神之創造,表現于社會。
唯人之人性自身,乃人一切精神之創造之本原。
人之人性原于天。
天心開發,天德流行,凝聚以成人心與人性。
人心人性開發,而有個人之人格實現,社會之人文化成。
然文化之内容,可分部門與領域,而個人之人格,則各為統一之獨體。
由個人之人格,分别發展開拓其各種心靈活動,而個人可有所貢獻于社會文化之各方面;社會文化之各方面之發達興盛,又聚合交凝,以陶養一人之人格。
故又可謂人文由人格而生,此如繁枝茂葉之原于一一之種子。
複可謂人格由人文而成,此如花葉相扶,還結為一一之果實。
果實或種子為自然世界生機之所寄;而個人之人格,為人文世界人類曆史世界生機之所寄。
故由觀人文世界之複雜豐富,至觀個人人格之統一而各為一獨體,而後吾人觀此人間之智慧,乃由分散而集中凝聚于此人間之至實與至真。
各種人格中,有由人性之自然的表現開發,及社會文化之自然的陶養鑄造,而成之自然人格;亦有真正能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
人之人性自然要表現開發,人所生息之社會文化,亦自然要去陶鑄出與之适應之人格。
由此而有上所謂自然人格。
此自然人格,如為一自然之人性,經社會文化之風氣之自然的吹拂,所成之果實。
而此果實,卻不必即能為開創未來文化之種子。
唯真正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乃能既承天心之開發、天德之流行,以有其自然之人性,而又不隻任此自然的人性自然的表現開發,而能自覺此人性之為我有,而自己決定其人格之如何形成;于是乃能一方承受其所生息之社會文化之陶鑄,又能轉而陶鑄其所生息之社會文化。
然後可為開創未來文化之種子,既能為果,亦能為因。
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即其心靈或精神能自覺的自己凝聚于其自己,以自己開發其自己之人格。
此宇宙間之開發凝聚之二大理,亦唯在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中,乃不複隻相對而并立,分散于外在之萬物,且顯其真正之統一,以直接呈現于此精神人格之内部。
(六)心靈之閉塞相與流蕩相之因與緣 心靈之開發不易,心靈之凝聚尤難。
大率質地樸厚者,心靈最待開發;而天資穎秀者,其心靈最須凝聚。
否則質地之樸厚,或歸于智慧之閉塞,而天資之穎秀,難免于聰明之浮露,而歸于精神之流蕩。
閉塞為心靈開發之大敵,流蕩為心靈凝聚之大敵。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不知心靈之有大閉塞與大流蕩之患者,亦不足以知心靈之凝聚與開發之要也。
人之生也,形氣限之,限于身軀之七尺,限于有生之百年。
唯人此身軀之勞而必求息,則人心有白日之昭明,亦有睡眠之昏沉。
唯此百年内,人不能長壯不老,則人有精力充沛之時,亦有神志衰退之期。
欲養此身軀,人不能無飲食之事,欲續此生命,又不能免男女之欲。
此皆人與生物之所同,自然所施于人之大限。
然謂此為心靈之大患所在,或溯原此心靈之閉塞與流蕩,于此人與生物所同有之大限,則又似是而實非。
蓋凡此人與生物所同受之限制,實依于天地間凝聚開發相依而有之公理。
此觀前文所論而自明。
人依此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幼壯,而衰老,而有飲食男女之事,以與萬物共此天地間之公理,以自凝聚自開發其自然生命,固不必足見人之德性之所存,然要亦非人真罪惡之所在。
人心靈之閉塞與流蕩,乃人之心靈内部之罪惡。
若徒溯其原于人自然生命中所受之限制,此乃卸責歸罪之方,是由吾人未嘗凝聚此心以觀此心所生之謬見也。
如實言之,人心靈之閉塞與流蕩,隻有其如何如何之閉塞與流蕩之相貌,可資描寫。
其外緣,亦可加叙述。
然實無決定其必有此閉塞流蕩之外在原因可追溯。
無論追溯之于自然之限制,或人類祖先之亞當,或前生之業障,此皆出位之思,而無究竟之論可得。
如謂此原于一魔,則此魔亦不在外,而非有實體,足決定人心之必有如是閉塞或如是流蕩也。
若果真有外在原因或實體之魔,足決定人心之必有如是閉塞或流蕩,則此心靈如是閉塞或流蕩之命運,即必然注定,決無可逃;而化閉塞為開發,以凝聚止流蕩之事,亦終古無可能。
人之自開發而自凝聚,以成自作主宰之人格,亦終古無可能矣。
心靈流蕩之相貌,為開發複開發,而無凝聚。
心靈閉塞之相貌,為凝聚複凝聚,而無開發。
開發複開發而無凝聚,如開發之離凝聚以遠揚;凝聚複凝聚而無開發,如凝聚之舍開發而自鎖。
人心靈之開發與凝聚,乃相依相養以為命。
而當其相離,則開發如遠揚無歸,遂成流蕩;
此之謂人生之曆史意識本身之凝聚性。
然而自人當下之創造文化精神,以觀曆史,則曆史實存于人之曆史意識之中。
曆史中之事之意義與價值,皆在現在與未來。
如現在未來尚未決定,則曆史中之事之意義與價值,亦不決定;而唯由人之創造文化的精神,以刻刻加以翻新。
此之謂人之創造文化精神本身之開發性。
其次,從人類文化中之各部分看,則一切社會政治經濟之組織制度,為無數人之共同習慣、共同理想之聚積凝結所成,其性質遂比較固定而難變。
而一切文學藝術之作品、學術思想,則更賴于個人精神之創造與開發,其内容遂複雜而多歧。
故觀人類文化生活之軌道,必觀之于制度;論人類文化生活之生命,則必求之于文學藝術與學術思想。
組織制度,當求其安定而可久,足以凝聚群衆之人心;文學藝術與學術思想,則當求其能善化腐朽為神奇,足以開發個人之德慧,以文學藝術對學術思想而言,則文學藝術重在興動人之情感,偏于開發;學術思想重在統整人之觀念,偏于凝聚。
在學術思想中,則由約至博是開發,由博返約是凝聚。
故科學更重開發,哲學更重凝聚。
凡此之分,皆相對而言,可說者甚多,而不必一一加以列舉。
(五)人性人格與人文之關系 然文化乃原于人精神之創造,表現于社會。
唯人之人性自身,乃人一切精神之創造之本原。
人之人性原于天。
天心開發,天德流行,凝聚以成人心與人性。
人心人性開發,而有個人之人格實現,社會之人文化成。
然文化之内容,可分部門與領域,而個人之人格,則各為統一之獨體。
由個人之人格,分别發展開拓其各種心靈活動,而個人可有所貢獻于社會文化之各方面;社會文化之各方面之發達興盛,又聚合交凝,以陶養一人之人格。
故又可謂人文由人格而生,此如繁枝茂葉之原于一一之種子。
複可謂人格由人文而成,此如花葉相扶,還結為一一之果實。
果實或種子為自然世界生機之所寄;而個人之人格,為人文世界人類曆史世界生機之所寄。
故由觀人文世界之複雜豐富,至觀個人人格之統一而各為一獨體,而後吾人觀此人間之智慧,乃由分散而集中凝聚于此人間之至實與至真。
各種人格中,有由人性之自然的表現開發,及社會文化之自然的陶養鑄造,而成之自然人格;亦有真正能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
人之人性自然要表現開發,人所生息之社會文化,亦自然要去陶鑄出與之适應之人格。
由此而有上所謂自然人格。
此自然人格,如為一自然之人性,經社會文化之風氣之自然的吹拂,所成之果實。
而此果實,卻不必即能為開創未來文化之種子。
唯真正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乃能既承天心之開發、天德之流行,以有其自然之人性,而又不隻任此自然的人性自然的表現開發,而能自覺此人性之為我有,而自己決定其人格之如何形成;于是乃能一方承受其所生息之社會文化之陶鑄,又能轉而陶鑄其所生息之社會文化。
然後可為開創未來文化之種子,既能為果,亦能為因。
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即其心靈或精神能自覺的自己凝聚于其自己,以自己開發其自己之人格。
此宇宙間之開發凝聚之二大理,亦唯在自作主宰之精神人格中,乃不複隻相對而并立,分散于外在之萬物,且顯其真正之統一,以直接呈現于此精神人格之内部。
(六)心靈之閉塞相與流蕩相之因與緣 心靈之開發不易,心靈之凝聚尤難。
大率質地樸厚者,心靈最待開發;而天資穎秀者,其心靈最須凝聚。
否則質地之樸厚,或歸于智慧之閉塞,而天資之穎秀,難免于聰明之浮露,而歸于精神之流蕩。
閉塞為心靈開發之大敵,流蕩為心靈凝聚之大敵。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不知心靈之有大閉塞與大流蕩之患者,亦不足以知心靈之凝聚與開發之要也。
人之生也,形氣限之,限于身軀之七尺,限于有生之百年。
唯人此身軀之勞而必求息,則人心有白日之昭明,亦有睡眠之昏沉。
唯此百年内,人不能長壯不老,則人有精力充沛之時,亦有神志衰退之期。
欲養此身軀,人不能無飲食之事,欲續此生命,又不能免男女之欲。
此皆人與生物之所同,自然所施于人之大限。
然謂此為心靈之大患所在,或溯原此心靈之閉塞與流蕩,于此人與生物所同有之大限,則又似是而實非。
蓋凡此人與生物所同受之限制,實依于天地間凝聚開發相依而有之公理。
此觀前文所論而自明。
人依此理,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而幼壯,而衰老,而有飲食男女之事,以與萬物共此天地間之公理,以自凝聚自開發其自然生命,固不必足見人之德性之所存,然要亦非人真罪惡之所在。
人心靈之閉塞與流蕩,乃人之心靈内部之罪惡。
若徒溯其原于人自然生命中所受之限制,此乃卸責歸罪之方,是由吾人未嘗凝聚此心以觀此心所生之謬見也。
如實言之,人心靈之閉塞與流蕩,隻有其如何如何之閉塞與流蕩之相貌,可資描寫。
其外緣,亦可加叙述。
然實無決定其必有此閉塞流蕩之外在原因可追溯。
無論追溯之于自然之限制,或人類祖先之亞當,或前生之業障,此皆出位之思,而無究竟之論可得。
如謂此原于一魔,則此魔亦不在外,而非有實體,足決定人心之必有如是閉塞或如是流蕩也。
若果真有外在原因或實體之魔,足決定人心之必有如是閉塞或流蕩,則此心靈如是閉塞或流蕩之命運,即必然注定,決無可逃;而化閉塞為開發,以凝聚止流蕩之事,亦終古無可能。
人之自開發而自凝聚,以成自作主宰之人格,亦終古無可能矣。
心靈流蕩之相貌,為開發複開發,而無凝聚。
心靈閉塞之相貌,為凝聚複凝聚,而無開發。
開發複開發而無凝聚,如開發之離凝聚以遠揚;凝聚複凝聚而無開發,如凝聚之舍開發而自鎖。
人心靈之開發與凝聚,乃相依相養以為命。
而當其相離,則開發如遠揚無歸,遂成流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