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人生略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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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名人生略賦,實則一随筆,無以名之,故名之曰賦。
其内容不外就第四部精神之表現中,前二節之大意,以較富情味之言寫出。
然亦多有通于第一部第二部之意者。
本書文字過于樸實嚴肅,而此文又病輕率,然附之于此,亦可一平衡本書之作風也。
上篇 一 唯人生之秘奧兮,若常見之一字。
忽疑其非如是筆劃所成兮,則愈觀而不似。
故交忽忘其名姓兮,欲相呼而語滞, 唯此化素習為生疏兮,實哲學之所始。
生自何來兮,死将何适?萬物變化兮,吾将安息? 執常應變兮,孰為其則?情志紛綸兮,高下奚别? 唯一一問題之多葛藤兮,蓋終古今而莫決。
緣惑與生本俱始兮,生則不能無惑也。
念古聖哲已決其生之惑兮,吾仍将求所以自得也。
唯人皆求所以自得兮,此群言之所以無極也。
然誠知心同理同兮,言雖多方,而未嘗不緻一也。
吾所謂一或非彼之一兮,其不一,終當歸于大一也。
唯吾信此大一其永存兮,乃援筆而為斯文。
二 唯人生可兩面觀兮,外觀為物,内觀為心。
吾身與物相刃相靡而同倫兮,亦十四原質之所成。
生理結構,雖靈巧兮,何殊一至複雜之機輪。
物理化學之定律,有必然兮,吾身之動,亦不能不遵。
吾身在空間,有一定之位置兮,吾身在時間,隻現存。
過去之身,已随時化兮,固一往而無痕。
吾身之存不存于未來兮,乃缥缈而無憑。
大星來遇兮,地裂天崩,下一刹那兮,烏知死生。
吾身之現存兮,實唯天恩,主宰吾身之未來兮,乃命運之神。
三 然吾内觀,則不見吾身之物兮,唯見知情志之流行。
如有真君而不得其朕兮,蓋此真君本無色與形。
無色形,安得謂之物兮,非物者,不在空間而存。
知攝外而志達外兮,情通内外而彌綸。
彼真君之知情志,應物之無方兮,将何一定位置之可尋。
常動而不息兮,貫乎往昔與來今。
知察往以識來兮,情與志懷故而慕新。
彼運轉之力,通于三世兮,安得謂之隻存于現在也? 彼常不自滿于現在,而期望于未來兮,彼已超乎現在也! 彼明不安于所謂外在必然之勢,使我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匪來自外也。
内求自由之念,乃欲否定所感之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當原自此真君。
唯此真君之自身,必為自由兮,無論其否定之成與不成。
常言之有成與不成,但其迹象兮,自其相續求成之念而觀,則念念皆成也。
昭氏之鼓琴,撥弦而動兮,固将斷續其音。
然彼觀樂者,凝神于音聲兮,固知此天樂之響雲。
唯情志之所不安兮,莫不能移身而動物。
充内形外兮,身物皆情志之外殼。
此外殼,唯情志之流所鼓蕩兮,固未嘗被視為束縛。
誠内觀此情志之流之鼓蕩身物兮,便唯見此自由之充拓。
有自由而無必然兮,有心而無物。
唯此兩面觀皆無不可兮,人固有身,亦複有心。
觀内觀外由人自擇兮,心之與身,固可謂相待而成。
然唯觀内可統觀外兮,以心統身,理乃自真。
四 原觀外所見之我身,唯我知之所對兮,而我之知,則統于心。
我身,乃我知之活動,所投注之一點兮,亦唯我知之活動之一極限與邊沿。
我觀我身之變化,見此極限邊沿之自開辟,而投形色于我兮,宛若一增加我知之内容之泉源。
然我試舍此知,而問我身安在兮,則唯感身與情志之相連。
情志之動,若恒伴身之動,而以身之動為表現兮,此吾對吾身,
其内容不外就第四部精神之表現中,前二節之大意,以較富情味之言寫出。
然亦多有通于第一部第二部之意者。
本書文字過于樸實嚴肅,而此文又病輕率,然附之于此,亦可一平衡本書之作風也。
上篇 一 唯人生之秘奧兮,若常見之一字。
忽疑其非如是筆劃所成兮,則愈觀而不似。
故交忽忘其名姓兮,欲相呼而語滞, 唯此化素習為生疏兮,實哲學之所始。
生自何來兮,死将何适?萬物變化兮,吾将安息? 執常應變兮,孰為其則?情志紛綸兮,高下奚别? 唯一一問題之多葛藤兮,蓋終古今而莫決。
緣惑與生本俱始兮,生則不能無惑也。
念古聖哲已決其生之惑兮,吾仍将求所以自得也。
唯人皆求所以自得兮,此群言之所以無極也。
然誠知心同理同兮,言雖多方,而未嘗不緻一也。
吾所謂一或非彼之一兮,其不一,終當歸于大一也。
唯吾信此大一其永存兮,乃援筆而為斯文。
二 唯人生可兩面觀兮,外觀為物,内觀為心。
吾身與物相刃相靡而同倫兮,亦十四原質之所成。
生理結構,雖靈巧兮,何殊一至複雜之機輪。
物理化學之定律,有必然兮,吾身之動,亦不能不遵。
吾身在空間,有一定之位置兮,吾身在時間,隻現存。
過去之身,已随時化兮,固一往而無痕。
吾身之存不存于未來兮,乃缥缈而無憑。
大星來遇兮,地裂天崩,下一刹那兮,烏知死生。
吾身之現存兮,實唯天恩,主宰吾身之未來兮,乃命運之神。
三 然吾内觀,則不見吾身之物兮,唯見知情志之流行。
如有真君而不得其朕兮,蓋此真君本無色與形。
無色形,安得謂之物兮,非物者,不在空間而存。
知攝外而志達外兮,情通内外而彌綸。
彼真君之知情志,應物之無方兮,将何一定位置之可尋。
常動而不息兮,貫乎往昔與來今。
知察往以識來兮,情與志懷故而慕新。
彼運轉之力,通于三世兮,安得謂之隻存于現在也? 彼常不自滿于現在,而期望于未來兮,彼已超乎現在也! 彼明不安于所謂外在必然之勢,使我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匪來自外也。
内求自由之念,乃欲否定所感之不自由兮,此求自由之念,當原自此真君。
唯此真君之自身,必為自由兮,無論其否定之成與不成。
常言之有成與不成,但其迹象兮,自其相續求成之念而觀,則念念皆成也。
昭氏之鼓琴,撥弦而動兮,固将斷續其音。
然彼觀樂者,凝神于音聲兮,固知此天樂之響雲。
唯情志之所不安兮,莫不能移身而動物。
充内形外兮,身物皆情志之外殼。
此外殼,唯情志之流所鼓蕩兮,固未嘗被視為束縛。
誠内觀此情志之流之鼓蕩身物兮,便唯見此自由之充拓。
有自由而無必然兮,有心而無物。
唯此兩面觀皆無不可兮,人固有身,亦複有心。
觀内觀外由人自擇兮,心之與身,固可謂相待而成。
然唯觀内可統觀外兮,以心統身,理乃自真。
四 原觀外所見之我身,唯我知之所對兮,而我之知,則統于心。
我身,乃我知之活動,所投注之一點兮,亦唯我知之活動之一極限與邊沿。
我觀我身之變化,見此極限邊沿之自開辟,而投形色于我兮,宛若一增加我知之内容之泉源。
然我試舍此知,而問我身安在兮,則唯感身與情志之相連。
情志之動,若恒伴身之動,而以身之動為表現兮,此吾對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