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世界之肯定(默想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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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實世界之否定
我現在在作默想。
我自問:我的默想,将自何處開始?我感到我不知自何處開始。
覺随處可以開始,即等于莫有任何處可以開始。
因随處可以開始,則任何處均有同等的權利要求開始。
他們彼此互相否定,所剩下的,隻是不知所自開始的虛空。
我不滿意此虛空,我要求一個開始。
我為什麼要求一個開始,因為我在開始活動。
我現在要求一可供我作默想活動的場所。
這場所将在何方?我初不知道,但是我從我要求一活動場所,我便知道,我必須與一對象的世界相對,我必須待一對象的世界,來完成我的活動了。
同時我了解了,我為什麼一定要生于一世界中,以世界為我之環境,為我生命之所寄托的道理了。
于是一個哲學上陳舊的大問題“什麼是世界?我們當前的現實世界是否真實?”又呈現于我心中。
我同時了解了,這問題何以為人如此之重視,其原因正在人需要一個世界,需要一個真實的世界,為他生命活動拓展時之所憑依。
然而我們當前所見的現實的世界,可是真實的?可真是真實的?可真是真是真實的?這問題不知已擾亂無數人的心。
我過去也不知多少次在這問題上,懸擺我的思想。
但是今天這問題,重新呈現,仍好像我最初感此問題一樣的新鮮。
不,這應當像亞當初降落人世時,初見森羅萬象時,可能感到的此問題一樣的新鮮。
這問題,永遠對于任何人任何時是新鮮的,隻要他此時在作新鮮的活動,正希望有一真實的世界,為他生命活動拓展之所憑依。
新鮮的問題,使一切陳舊的答案,變為新鮮,我将重想一些似陳舊的答案,使我在當下獲得一新鮮的滿足。
我想起陳白沙的詩“無極老翁無極教,一番拈動一番新”。
這當前現實世界可是真實的?如果它是絕對真實,何以會引起我這問題?我開始去反省我何以會有此問題。
我即發現:在這問題之下,它便有是真實或不真實之兩種可能。
它也許真實,也許不真實。
我進一步的思想馬上告訴我,這當前之現實世界決不是真實的。
它是虛幻、是妄、是夢境。
我相信,人若隻在當前現實世界中生活,不問此世界是否真實,他隻是盲目地生活,這世界可以對他是真實的,他可說此世界是真實的。
但他之可說此世界是真實,隻因為他不覺此世界之不真實。
他說真實,隻是非不真實。
他說非不真實,隻是他不覺其不真實的心态之描述。
但是他決不能自覺地說此世界為真實,因他并不知他所謂真實之意義。
如果他隻要一天問到何謂真實,而去試問此世界是否真實時,他便必然最後會至少一度歸到,這當前現實世界是虛幻、是妄、是夢境。
我在此首先想到一種可笑的反駁的論調來。
許多人說,縱然我們所見一切,都是夢境是虛幻,但是有此夢境,有此虛幻,總是真實的。
這真是一可笑的駁論。
這一種駁論,我們隻要把他的話再翻一次:“誠然你是有此夢境,但是你所有的,隻是夢境;你是有此虛幻,但是你所有的,隻是虛幻。
夢境仍然是夢境,虛幻仍然是虛幻,你并莫有真實。
”隻要這樣一說,這種反駁的力量便被抵消了。
這當前現實世界之不真實,其最顯著的理由,便是它之呈現于時間。
時間中之一切事物皆是流轉,是無常,這可能就是否定當前現實世界的真實之最先一句話與最後一句話。
當前現實世界中無一事物是真實的,因為他們都要由現在的化為要過去的,生的必須滅,有的必成無。
曾生即非真生,曾有即成非真有,曾實即非真實。
有人說,一切事物曾生、曾有、曾實,便說它們至少有“生實有”之屬性,所以是實。
這是忘了有、生、實,乃與滅、無、虛相伴,同時為事物之形容詞。
生實有為正,滅虛無為負,正乘以負,結果隻是負。
一切事物必須消滅。
如夢如幻,是就其必須消滅上說,不是指作夢幻時之景象說。
作夢時幻時之景象,本無妨說是生、是有、是實。
隻他們之必須消滅,才構成他們之非真實性。
在此我又想到一種駁論:“就一切事物之各别而言,固無不消滅,然就整個現實世界言,則生者已滅,尚有新生,一切是新新不停,生生不已。
時間送往,亦迎來,時間不斷,現實世界永存。
所以就現實世界全體而言,則是真實的”。
但是,我馬上想到這種駁論是錯誤的。
其錯誤處,在忘了從現實世界上說,除了部分,無全體;除了散數,無總數。
如果各别事物必須消滅,則數盡時間中呈現之事物,均一一歸于消滅,最後便仍無一物之餘存。
生生不已的一面,即滅滅不已。
我們之幻想一多于部分事物的現實世界之全體事物,我們說生生而不說滅滅;我想唯一的理由,初隻是我們的心,要向前把握現實事物,作我們心之所寄托,亦隻是因我們要求一現實的對象世界,來作我們之生命活動之所憑依。
我們希望滅後之生,我們的心不願停在滅上,便總要注目在滅後之生,總停在生上。
所以我們總覺存在者多于消滅者,全體多于部分。
但是實際上在此處,全的觀念永遠與分的觀念同樣的延展。
我們對時間中繼續呈現之事物之全體,一齊加以接觸,本是不可能。
求全之活動,隻是一繼續去包括之活動。
因我們此活動之存在,所以也總覺有可包括之對象在前。
這也足以使我們産生全多于分之幻覺。
然而我們隻要真将我們此處所謂全的觀念,按捺下去,而問他内涵時,則他永遠與所謂部分的觀念相依而不離。
所以描狀部分的一切,便均所以描述全體。
每一部分事物,必須以生與滅二者來形容,生後必繼以滅,所以連綿不斷的生滅的事物之串系,最後的判語仍是滅。
如果我們在此地,又拿時間之繼續無最後,來說滅不能是宇宙之終,則最後說生,也是同樣不可能。
我們對于時間之繼續中,事物之全體,便都無話可說。
我們不說全體事物,便複歸于說部分事物。
而部分事物,則無不由生而滅。
在部分事物上,滅之為最後的歸宿的話,仍然有意義。
在此,我又想到一種駁論是說:事物雖滅,然而其潛勢不滅。
在時間中之事物與事物相交替間,一事物之潛勢,即保存于後一事物。
所以一事物,雖滅而實不滅。
因此,我們如果不注目在各别事物之生滅上,而注目在各别事物之間的潛勢之流行與保存上,則我們将發現現實世界之真實性了。
但是我再想,便覺上述之思想,須重遭批判。
我們說一事物雖滅,然而其潛勢尚流行,而保存于後一事物,這我們固無妨承認。
然而我們這樣由潛勢之存在,來說先一事物之不滅,全是建立在後一事物之存在上。
如後一事物亦必須滅,則由先一事物之潛勢之存在,而推論先一事物之不滅,便無意義。
如果一一事物均必須滅,則我們縱然注目在各别事物間之潛勢之流行上,仍然不能建立現實世界之真實性。
因為一切事物之潛勢,無最後的保存之所。
我們若根本上已把存在者多于消滅者之觀念,徹底鏟除,則事物之潛勢之保存,将絲毫不能增加此現實世界之真實性。
在此我又想有人會說,潛勢雖無實際事物之存在以保存之,但此潛勢之本身之流行,可自己存在于一潛勢之世界。
這潛勢世界,為實際存在事物消滅後之所遺留。
所以實際事物雖滅而亦不滅。
則我們要知道,如果說隻有潛勢的世界真存在,則等于我們已承認了實際事物的世界之不真實存在,已承認了實際事物之虛幻性。
而且我們說潛勢世界之存在,初隻因為我們曾肯定實際事物之存在或肯定其曾在。
我們乃從他之曾在曾有,于是推出:他雖無,而潛勢仍在仍有。
但是實際事物有曾存在曾有的屬性,亦有會消滅會無的屬性。
我們可以由其曾存在曾有,而推論出潛勢之亦具“存在”與“有”的屬性,我們也可由其會消滅會無,而說潛勢具“非存在”及“無”的屬性。
我們便亦不能說潛勢真存在真有。
一切實際事物因均兼具生與滅或有與無二屬性,故非真實,則由實際事物所推出之潛勢,亦依同理而非真實。
我們之所以說潛勢之實有實存在,唯一的理由,亦隻在我們心要有所安頓,要安頓在一實有實存在的對象上。
然而自客觀上講,則如此之對象,在任何處,均是找不着的。
因為無論我們的心,在任何處建立如此之對象,以補償我們之損失,我們現見的一切實際事物之兼具之生與滅之二種屬性,總是一齊來向他附着,而使他與實際事物,表現同樣的非真實性。
如果有人問:生滅或有無,既是一事物平等的二屬性,則我們可以從其最後之滅無,說其非真實,我們又何妨從其先是有生,而說其真實?那麼我們便要知道,我們說事物之非真實,正是因其先有先生而說。
唯其先有而後無,先生而後滅,所以非真實。
非真實之語,正是合有無生滅的斷語,而不單是從無或滅一方面看的斷語。
非真實是對于生滅之事物之綜合的判詞,而單提其生與有來說其真實,則是片面的判詞。
我們說事物消滅而無,在謂語中隻有滅無一面,因在主詞中,已包含生有一面。
所以我們不須再說生有,我們已預設事物之曾生曾有。
但因其兼會滅無,所以我們說其非真實。
真實一詞,隻能用于事物之生有一面,而以事物之兼包含滅無一面,則要表狀事物之全體,便隻有用非真實之一詞。
非其實,即包含曾被認為真實之意義。
非真實,是曾被認為真實者之真實性之否定,同時即是包含了曾被認為真實之意義。
所以非真實一詞,是對于事物之綜合的判詞。
我們說事物非真實,是虛幻,正因為曾有此虛幻。
非真實之事物,唯其曾有,才是非真實,才是虛幻。
所以我們不否定現實世界中之事物之有,我們隻說他們之有是虛幻的,是非真實,這才是綜合的中道義。
現實世界中之一切事物是在時間中流轉,是無常、如夢、如幻,是非真實的。
一切存在者必須消滅,時間之流水,如在送一切萬物向消滅的路上走。
一切的花,一切的光,一切的愛,一切人生的事業,一切我們所喜歡之事物,均必化為空無。
這似是我反複的對現實世界的思維之最後的結論。
我想逃脫此結論,我曾用許多思想上的努力,但是我似終不能逃脫。
我思想的命運,似已經注定,隻能歸宿在此結論。
我愈想逃脫此結論,它愈逼迫我去接近他。
一切現在的都要化為過去的,人的最後命運是死。
叔本華的一比喻,常常在我心中呈現。
他說人生努力從事一切事務,征服一切困難,如舟子在海上,不斷的克服風波之危。
然而他拼命的向前航駛,最後隻是為達到一礁石,名死之礁石,在此礁石前,船身粉碎。
人生的一切努力算什麼,不過向死之礁石前進而已。
人生的一切享受,無論精神的、物質的,算什麼,一切被賜與的,在死時均須一一被索回。
過去的人已死,現在的人将死,“人何世而複新?世何人之能故?”我們說将來的人繼續的生,或将來的人更多,但是生多少,死多少,不爽分毫,生死相消,所增者又在何處?一人死,萬萬人亦死,所不同者在何處?我們看,人總是不斷的在那兒求生愛生,“前水複後水,古今相續流,今人非舊人,年年橋上遊”。
然而求算什麼?愛算什麼?我走到墳山,便想到冢中人,在生前均曾為活潑的小孩、強壯的青年。
我看見一群一群活潑的小孩,強壯的青年,我便要想到他們都将分布在田野的墳山。
時間之流水之沖毀一切,總是襲擊我的心靈。
過去,過去……一切均要過去,我現在于文中所發生的感歎,轉瞬便已過去。
我試停下筆,去把握,他已遠去,我無論如何招不回來。
我曾試去招,我的心便似沉入不可測的虛空,使我感一難以為言之苦痛。
“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
”我們現在讀到王羲之的蘭亭集序之此句話,我們之心境,似與千載以上之他的心境相通。
然而這種神交算什麼?我這種現在的神交之心靈,也轉瞬便過去了。
時間呀,你為什麼永不回頭?時間是殘酷的,一切是虛幻的,必歸于消滅的,這種情調,恐怕将永遠與我終身。
從時間中之一切事物之流轉及其必須消滅上,我知道了,此現實世界根本是無情的。
天心好生,同時即好殺。
現實世界,永遠是一自殺其所生的過程。
我于此了解了衆生之相殘,亦好似是代司殺者殺之一種形态。
衆生之相殘,即與時間之流水之沖毀一切,依于同一的原理。
衆生相殘,不過幫助時間去完成其毀滅萬物之工作而已。
這一種好生複好殺,是現實世界的本性。
過去是如此,現在是如此,将來怎樣?也許将來的科學發達了,可以使人不死。
然而,将來人不死,過去的人已死了,世界中之将來的人之不死,并不能湔洗其使過去的人死之罪惡。
如果将來有一天,人真不死,則以将來的人之不死,與過去現在的人之死,對照起來,将一方面更顯出過去及現在的世界之殘酷。
而且縱然人不死,現實世界,始終是表現于時間中的。
每一段時間,都是以前的一段時間之否定,人生每一種活動之開始,都是建築在過去有意義有價值的活動之消滅上面。
如果将來的人真不死,人不複有對死者之悲悼,人将改而悲悼每一段時間之過去。
如果人不有這些悲悼,這隻證明人的感情之麻木,并不足以抹殺可悲悼的事之存在。
一切有價值有意義的人生活動之不複再來,便是一可悲悼的事。
過去的活動之價值意義,永遠不能為現在的活動之價值意義所代替,因為人生每一活動所有之價值與意義,都是唯一無二的,所以其消滅與過去,便永遠是一可悲的事。
然而時間之流水便似在永遠不斷地創造此可悲的事,而現實始終本是表現于時間中。
所以現實世界,永遠是在本質上令人感到各種可悲的世界。
現實的世界,是一殘酷而可悲的宇宙,這是我對現實宇宙第二個判斷。
我現在的心境,自覺是與若幹之印度思想如小乘佛學者的心境相默契。
世界是無常、是空、是苦,人生的一切,畢竟是虛幻的。
我不相信任何人的心,如果通過生與滅之過程,來看世界萬物,會不覺到世界之畢竟空虛。
我不相信任何人在想到一切事物的畢竟歸于消滅時,還會以為人在現實世界中的努力,從現實世界上看,會有任何意義與價值,如果是有,也必然當在現實世界之上。
(二)心之本體之體會 上面一段思想,是常常在我心中呈現的思想。
那一段思想,使我判定了我們通常所謂現實世界本身之不真實性。
他是虛幻,同時是殘忍不仁的。
每一種人生之有意義價值之活動,均建立在以前的有意義價值活動之消滅上,所以人生永是不完滿,永遠包含着缺憾。
但是那一段思想,不曾使我想出世。
對那一段思想,我隻是常故意引發之,而體味之,以便把我的心,提升到現實世界之上,使我對于現實世界多生一些悲涼之感,與要求人生向上之感。
我的思想并不曾停在那一階段。
因為我首先反省到:我對現實世界之虛幻、殘忍不仁及不完滿之本身,有一種不滿。
我不願此現實世界是虛幻的,我隻是被理論的逼迫,而承認其虛幻性。
在我不想那些理論時,我總是執此現實世界為真實的。
而且此現實世界中之一切事物,均既生而又滅,有意義價值之事物不得保存,使我難過,更是确确實實的事。
這即證明我要求一真實的世界、善的世界、完滿的世界。
我之有此要求,是千真萬确的事。
此世界不能滿足我的要求,所以使我痛苦。
我痛苦,即證明此要求之确實存在。
現實宇宙是虛幻的。
但我這“要求一真實的、善的、完滿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實的。
此“要求真實的、善的、完滿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實的,我無論如何不能否認。
我自然亦可說我之此要求,亦是現實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實,這心理事實,也在生滅的過程中。
我此要求,亦可不表現于我的心,或随我生命之死亡,而不複存在。
然而當我想到我之此要求亦可由生而滅時,我對其可由生而滅之虛幻性,又有一種不滿,而表現出一更高的要求。
我知道我之此要求,永遠是面對着生滅無常、虛幻不實之一切事物,而要求恒常真實。
我這要求是絕對的。
我不能真把此要求,單純的視作現實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實。
因我之此要求,如果隻是一現實世界之心理事實,它如何能永遠位于現實世界之上,對于整個現實世界,表示不滿?我在發此要求時,明覺到整個的現實世界,隻是我之不滿之對象。
我自問:我的默想,将自何處開始?我感到我不知自何處開始。
覺随處可以開始,即等于莫有任何處可以開始。
因随處可以開始,則任何處均有同等的權利要求開始。
他們彼此互相否定,所剩下的,隻是不知所自開始的虛空。
我不滿意此虛空,我要求一個開始。
我為什麼要求一個開始,因為我在開始活動。
我現在要求一可供我作默想活動的場所。
這場所将在何方?我初不知道,但是我從我要求一活動場所,我便知道,我必須與一對象的世界相對,我必須待一對象的世界,來完成我的活動了。
同時我了解了,我為什麼一定要生于一世界中,以世界為我之環境,為我生命之所寄托的道理了。
于是一個哲學上陳舊的大問題“什麼是世界?我們當前的現實世界是否真實?”又呈現于我心中。
我同時了解了,這問題何以為人如此之重視,其原因正在人需要一個世界,需要一個真實的世界,為他生命活動拓展時之所憑依。
然而我們當前所見的現實的世界,可是真實的?可真是真實的?可真是真是真實的?這問題不知已擾亂無數人的心。
我過去也不知多少次在這問題上,懸擺我的思想。
但是今天這問題,重新呈現,仍好像我最初感此問題一樣的新鮮。
不,這應當像亞當初降落人世時,初見森羅萬象時,可能感到的此問題一樣的新鮮。
這問題,永遠對于任何人任何時是新鮮的,隻要他此時在作新鮮的活動,正希望有一真實的世界,為他生命活動拓展之所憑依。
新鮮的問題,使一切陳舊的答案,變為新鮮,我将重想一些似陳舊的答案,使我在當下獲得一新鮮的滿足。
我想起陳白沙的詩“無極老翁無極教,一番拈動一番新”。
這當前現實世界可是真實的?如果它是絕對真實,何以會引起我這問題?我開始去反省我何以會有此問題。
我即發現:在這問題之下,它便有是真實或不真實之兩種可能。
它也許真實,也許不真實。
我進一步的思想馬上告訴我,這當前之現實世界決不是真實的。
它是虛幻、是妄、是夢境。
我相信,人若隻在當前現實世界中生活,不問此世界是否真實,他隻是盲目地生活,這世界可以對他是真實的,他可說此世界是真實的。
但他之可說此世界是真實,隻因為他不覺此世界之不真實。
他說真實,隻是非不真實。
他說非不真實,隻是他不覺其不真實的心态之描述。
但是他決不能自覺地說此世界為真實,因他并不知他所謂真實之意義。
如果他隻要一天問到何謂真實,而去試問此世界是否真實時,他便必然最後會至少一度歸到,這當前現實世界是虛幻、是妄、是夢境。
我在此首先想到一種可笑的反駁的論調來。
許多人說,縱然我們所見一切,都是夢境是虛幻,但是有此夢境,有此虛幻,總是真實的。
這真是一可笑的駁論。
這一種駁論,我們隻要把他的話再翻一次:“誠然你是有此夢境,但是你所有的,隻是夢境;你是有此虛幻,但是你所有的,隻是虛幻。
夢境仍然是夢境,虛幻仍然是虛幻,你并莫有真實。
”隻要這樣一說,這種反駁的力量便被抵消了。
這當前現實世界之不真實,其最顯著的理由,便是它之呈現于時間。
時間中之一切事物皆是流轉,是無常,這可能就是否定當前現實世界的真實之最先一句話與最後一句話。
當前現實世界中無一事物是真實的,因為他們都要由現在的化為要過去的,生的必須滅,有的必成無。
曾生即非真生,曾有即成非真有,曾實即非真實。
有人說,一切事物曾生、曾有、曾實,便說它們至少有“生實有”之屬性,所以是實。
這是忘了有、生、實,乃與滅、無、虛相伴,同時為事物之形容詞。
生實有為正,滅虛無為負,正乘以負,結果隻是負。
一切事物必須消滅。
如夢如幻,是就其必須消滅上說,不是指作夢幻時之景象說。
作夢時幻時之景象,本無妨說是生、是有、是實。
隻他們之必須消滅,才構成他們之非真實性。
在此我又想到一種駁論:“就一切事物之各别而言,固無不消滅,然就整個現實世界言,則生者已滅,尚有新生,一切是新新不停,生生不已。
時間送往,亦迎來,時間不斷,現實世界永存。
所以就現實世界全體而言,則是真實的”。
但是,我馬上想到這種駁論是錯誤的。
其錯誤處,在忘了從現實世界上說,除了部分,無全體;除了散數,無總數。
如果各别事物必須消滅,則數盡時間中呈現之事物,均一一歸于消滅,最後便仍無一物之餘存。
生生不已的一面,即滅滅不已。
我們之幻想一多于部分事物的現實世界之全體事物,我們說生生而不說滅滅;我想唯一的理由,初隻是我們的心,要向前把握現實事物,作我們心之所寄托,亦隻是因我們要求一現實的對象世界,來作我們之生命活動之所憑依。
我們希望滅後之生,我們的心不願停在滅上,便總要注目在滅後之生,總停在生上。
所以我們總覺存在者多于消滅者,全體多于部分。
但是實際上在此處,全的觀念永遠與分的觀念同樣的延展。
我們對時間中繼續呈現之事物之全體,一齊加以接觸,本是不可能。
求全之活動,隻是一繼續去包括之活動。
因我們此活動之存在,所以也總覺有可包括之對象在前。
這也足以使我們産生全多于分之幻覺。
然而我們隻要真将我們此處所謂全的觀念,按捺下去,而問他内涵時,則他永遠與所謂部分的觀念相依而不離。
所以描狀部分的一切,便均所以描述全體。
每一部分事物,必須以生與滅二者來形容,生後必繼以滅,所以連綿不斷的生滅的事物之串系,最後的判語仍是滅。
如果我們在此地,又拿時間之繼續無最後,來說滅不能是宇宙之終,則最後說生,也是同樣不可能。
我們對于時間之繼續中,事物之全體,便都無話可說。
我們不說全體事物,便複歸于說部分事物。
而部分事物,則無不由生而滅。
在部分事物上,滅之為最後的歸宿的話,仍然有意義。
在此,我又想到一種駁論是說:事物雖滅,然而其潛勢不滅。
在時間中之事物與事物相交替間,一事物之潛勢,即保存于後一事物。
所以一事物,雖滅而實不滅。
因此,我們如果不注目在各别事物之生滅上,而注目在各别事物之間的潛勢之流行與保存上,則我們将發現現實世界之真實性了。
但是我再想,便覺上述之思想,須重遭批判。
我們說一事物雖滅,然而其潛勢尚流行,而保存于後一事物,這我們固無妨承認。
然而我們這樣由潛勢之存在,來說先一事物之不滅,全是建立在後一事物之存在上。
如後一事物亦必須滅,則由先一事物之潛勢之存在,而推論先一事物之不滅,便無意義。
如果一一事物均必須滅,則我們縱然注目在各别事物間之潛勢之流行上,仍然不能建立現實世界之真實性。
因為一切事物之潛勢,無最後的保存之所。
我們若根本上已把存在者多于消滅者之觀念,徹底鏟除,則事物之潛勢之保存,将絲毫不能增加此現實世界之真實性。
在此我又想有人會說,潛勢雖無實際事物之存在以保存之,但此潛勢之本身之流行,可自己存在于一潛勢之世界。
這潛勢世界,為實際存在事物消滅後之所遺留。
所以實際事物雖滅而亦不滅。
則我們要知道,如果說隻有潛勢的世界真存在,則等于我們已承認了實際事物的世界之不真實存在,已承認了實際事物之虛幻性。
而且我們說潛勢世界之存在,初隻因為我們曾肯定實際事物之存在或肯定其曾在。
我們乃從他之曾在曾有,于是推出:他雖無,而潛勢仍在仍有。
但是實際事物有曾存在曾有的屬性,亦有會消滅會無的屬性。
我們可以由其曾存在曾有,而推論出潛勢之亦具“存在”與“有”的屬性,我們也可由其會消滅會無,而說潛勢具“非存在”及“無”的屬性。
我們便亦不能說潛勢真存在真有。
一切實際事物因均兼具生與滅或有與無二屬性,故非真實,則由實際事物所推出之潛勢,亦依同理而非真實。
我們之所以說潛勢之實有實存在,唯一的理由,亦隻在我們心要有所安頓,要安頓在一實有實存在的對象上。
然而自客觀上講,則如此之對象,在任何處,均是找不着的。
因為無論我們的心,在任何處建立如此之對象,以補償我們之損失,我們現見的一切實際事物之兼具之生與滅之二種屬性,總是一齊來向他附着,而使他與實際事物,表現同樣的非真實性。
如果有人問:生滅或有無,既是一事物平等的二屬性,則我們可以從其最後之滅無,說其非真實,我們又何妨從其先是有生,而說其真實?那麼我們便要知道,我們說事物之非真實,正是因其先有先生而說。
唯其先有而後無,先生而後滅,所以非真實。
非真實之語,正是合有無生滅的斷語,而不單是從無或滅一方面看的斷語。
非真實是對于生滅之事物之綜合的判詞,而單提其生與有來說其真實,則是片面的判詞。
我們說事物消滅而無,在謂語中隻有滅無一面,因在主詞中,已包含生有一面。
所以我們不須再說生有,我們已預設事物之曾生曾有。
但因其兼會滅無,所以我們說其非真實。
真實一詞,隻能用于事物之生有一面,而以事物之兼包含滅無一面,則要表狀事物之全體,便隻有用非真實之一詞。
非其實,即包含曾被認為真實之意義。
非真實,是曾被認為真實者之真實性之否定,同時即是包含了曾被認為真實之意義。
所以非真實一詞,是對于事物之綜合的判詞。
我們說事物非真實,是虛幻,正因為曾有此虛幻。
非真實之事物,唯其曾有,才是非真實,才是虛幻。
所以我們不否定現實世界中之事物之有,我們隻說他們之有是虛幻的,是非真實,這才是綜合的中道義。
現實世界中之一切事物是在時間中流轉,是無常、如夢、如幻,是非真實的。
一切存在者必須消滅,時間之流水,如在送一切萬物向消滅的路上走。
一切的花,一切的光,一切的愛,一切人生的事業,一切我們所喜歡之事物,均必化為空無。
這似是我反複的對現實世界的思維之最後的結論。
我想逃脫此結論,我曾用許多思想上的努力,但是我似終不能逃脫。
我思想的命運,似已經注定,隻能歸宿在此結論。
我愈想逃脫此結論,它愈逼迫我去接近他。
一切現在的都要化為過去的,人的最後命運是死。
叔本華的一比喻,常常在我心中呈現。
他說人生努力從事一切事務,征服一切困難,如舟子在海上,不斷的克服風波之危。
然而他拼命的向前航駛,最後隻是為達到一礁石,名死之礁石,在此礁石前,船身粉碎。
人生的一切努力算什麼,不過向死之礁石前進而已。
人生的一切享受,無論精神的、物質的,算什麼,一切被賜與的,在死時均須一一被索回。
過去的人已死,現在的人将死,“人何世而複新?世何人之能故?”我們說将來的人繼續的生,或将來的人更多,但是生多少,死多少,不爽分毫,生死相消,所增者又在何處?一人死,萬萬人亦死,所不同者在何處?我們看,人總是不斷的在那兒求生愛生,“前水複後水,古今相續流,今人非舊人,年年橋上遊”。
然而求算什麼?愛算什麼?我走到墳山,便想到冢中人,在生前均曾為活潑的小孩、強壯的青年。
我看見一群一群活潑的小孩,強壯的青年,我便要想到他們都将分布在田野的墳山。
時間之流水之沖毀一切,總是襲擊我的心靈。
過去,過去……一切均要過去,我現在于文中所發生的感歎,轉瞬便已過去。
我試停下筆,去把握,他已遠去,我無論如何招不回來。
我曾試去招,我的心便似沉入不可測的虛空,使我感一難以為言之苦痛。
“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
”我們現在讀到王羲之的蘭亭集序之此句話,我們之心境,似與千載以上之他的心境相通。
然而這種神交算什麼?我這種現在的神交之心靈,也轉瞬便過去了。
時間呀,你為什麼永不回頭?時間是殘酷的,一切是虛幻的,必歸于消滅的,這種情調,恐怕将永遠與我終身。
從時間中之一切事物之流轉及其必須消滅上,我知道了,此現實世界根本是無情的。
天心好生,同時即好殺。
現實世界,永遠是一自殺其所生的過程。
我于此了解了衆生之相殘,亦好似是代司殺者殺之一種形态。
衆生之相殘,即與時間之流水之沖毀一切,依于同一的原理。
衆生相殘,不過幫助時間去完成其毀滅萬物之工作而已。
這一種好生複好殺,是現實世界的本性。
過去是如此,現在是如此,将來怎樣?也許将來的科學發達了,可以使人不死。
然而,将來人不死,過去的人已死了,世界中之将來的人之不死,并不能湔洗其使過去的人死之罪惡。
如果将來有一天,人真不死,則以将來的人之不死,與過去現在的人之死,對照起來,将一方面更顯出過去及現在的世界之殘酷。
而且縱然人不死,現實世界,始終是表現于時間中的。
每一段時間,都是以前的一段時間之否定,人生每一種活動之開始,都是建築在過去有意義有價值的活動之消滅上面。
如果将來的人真不死,人不複有對死者之悲悼,人将改而悲悼每一段時間之過去。
如果人不有這些悲悼,這隻證明人的感情之麻木,并不足以抹殺可悲悼的事之存在。
一切有價值有意義的人生活動之不複再來,便是一可悲悼的事。
過去的活動之價值意義,永遠不能為現在的活動之價值意義所代替,因為人生每一活動所有之價值與意義,都是唯一無二的,所以其消滅與過去,便永遠是一可悲的事。
然而時間之流水便似在永遠不斷地創造此可悲的事,而現實始終本是表現于時間中。
所以現實世界,永遠是在本質上令人感到各種可悲的世界。
現實的世界,是一殘酷而可悲的宇宙,這是我對現實宇宙第二個判斷。
我現在的心境,自覺是與若幹之印度思想如小乘佛學者的心境相默契。
世界是無常、是空、是苦,人生的一切,畢竟是虛幻的。
我不相信任何人的心,如果通過生與滅之過程,來看世界萬物,會不覺到世界之畢竟空虛。
我不相信任何人在想到一切事物的畢竟歸于消滅時,還會以為人在現實世界中的努力,從現實世界上看,會有任何意義與價值,如果是有,也必然當在現實世界之上。
(二)心之本體之體會 上面一段思想,是常常在我心中呈現的思想。
那一段思想,使我判定了我們通常所謂現實世界本身之不真實性。
他是虛幻,同時是殘忍不仁的。
每一種人生之有意義價值之活動,均建立在以前的有意義價值活動之消滅上,所以人生永是不完滿,永遠包含着缺憾。
但是那一段思想,不曾使我想出世。
對那一段思想,我隻是常故意引發之,而體味之,以便把我的心,提升到現實世界之上,使我對于現實世界多生一些悲涼之感,與要求人生向上之感。
我的思想并不曾停在那一階段。
因為我首先反省到:我對現實世界之虛幻、殘忍不仁及不完滿之本身,有一種不滿。
我不願此現實世界是虛幻的,我隻是被理論的逼迫,而承認其虛幻性。
在我不想那些理論時,我總是執此現實世界為真實的。
而且此現實世界中之一切事物,均既生而又滅,有意義價值之事物不得保存,使我難過,更是确确實實的事。
這即證明我要求一真實的世界、善的世界、完滿的世界。
我之有此要求,是千真萬确的事。
此世界不能滿足我的要求,所以使我痛苦。
我痛苦,即證明此要求之确實存在。
現實宇宙是虛幻的。
但我這“要求一真實的、善的、完滿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實的。
此“要求真實的、善的、完滿的世界”之要求,是真實的,我無論如何不能否認。
我自然亦可說我之此要求,亦是現實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實,這心理事實,也在生滅的過程中。
我此要求,亦可不表現于我的心,或随我生命之死亡,而不複存在。
然而當我想到我之此要求亦可由生而滅時,我對其可由生而滅之虛幻性,又有一種不滿,而表現出一更高的要求。
我知道我之此要求,永遠是面對着生滅無常、虛幻不實之一切事物,而要求恒常真實。
我這要求是絕對的。
我不能真把此要求,單純的視作現實世界中之一心理事實。
因我之此要求,如果隻是一現實世界之心理事實,它如何能永遠位于現實世界之上,對于整個現實世界,表示不滿?我在發此要求時,明覺到整個的現實世界,隻是我之不滿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