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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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原是拙作人生之路十部中之三部。

    因此三部文字體裁相近,内容思想,照應較密,可合成一全體。

    故分出名為道德自我之建立。

    其餘七部中之五部,改名人生之體驗,已交中華書局印出,讀者可參看(按其中之一部名物質、生命與心,後發表于心物與人生一書,又一部名意味之世界,發表于三十三年之哲學評論)。

     本書之寫作,原非為人,而是為己。

    隻緣我自己,時不免精神不安,頗少天君泰然,海闊天空之景象。

    常念一切精神之不安,皆由陷于現實自我,不能超拔。

    而我若幹年來思想之結果,已使我深信形上界之真實自我之存在。

    在此思想與生活之矛盾間,故我常欲有以自責自勵,以改造自己之過失。

    我在作此諸文時,複正當數年前,精神最不安之時。

    每獨步空山,臨曠野,天高地迥,覺宇宙之無窮,懷古思來,嗟吾生之悠忽。

    念平生所學,到此竟無受用,何以為人?于是将昔日所思,而切于自己之生活者,寫成此書。

    恒中夜起坐,一燈熒熒,遙望星月,炯然與吾心相照,頓覺萬感俱寂,靈光炯露。

    書成,藏諸箧中,本未示人。

    然每當悔吝複生之時,即展卷自讀,總能使庶幾之志,揭然有所存,恻然有所感。

    前年冬理想與文化創刊,乃陸續在該刊發表。

    發表以後,他人亦多有讀之,而有所感發者。

    以友人牟宗三、周輔成、李源澄諸先生之鼓勵,乃決定一并付印。

     我最初之所以不想發表此書,是因此書全是自己一人說話,書中對一理,雖亦曾反複辯論,然通通是自己與自己之敵對思想相辯論。

    寫作時既根本未想着我以外之他人,故亦不必能切合他人,解答他人之疑問。

    本書于道德哲學上之不同學說之本身,既無所叙述與讨論,則他人對我此書中所表現之思想,亦難清晰把握,所以我不發表。

    四年來,亦屢欲将此書中之思想,以另一形式表達,加上對不同學說之叙述與讨論,并把節目增詳,再提出可能引起之問題,加以答複,使之更能切合他人。

    但始終未能動筆。

    到了現在,雖我仍有此志,然而我已深自懷疑,我所欲寫另一書,縱然寫成,其價值即使可代替此書但其對人之好處,是否多于此書,亦是問題。

    我現在要自己提出理由,來為此書寫作之形式,作一番辯護。

     我此書寫作形式之一切缺點,都是由于它是為己而非為人。

    但是我近又覺到正因其寫作時不是為人,而是為己,所以有其不可替代之價值。

    因我深信道德的問題,永遠是人格内部的問題;道德生活,永遠是内在的生活;道德的命令,永遠是自己對自己下命令,自己求支配自己,變化自己,改造自己。

    人必須要在自己真切的求支配自己、變化自己、改造自己時,才能有真正的道德意識之體驗。

    一個人希望他人有道德,而對人講道德,亦隻能出于自己之真切的成己成物之道德意識——這一種道德意識當然是最高的。

    如其不然,其對人講道德之動機,可根本是不道德的,如出于為名、為利、好勝之私。

    一個人如出于為名、為利、好勝之私,而為人講道德,其所講出的話,亦不必即是錯誤,更不必即使人不道德;然而此種話說出時之情味,與話中之思想内容,必使人有不諧和之感;同時不能真正感發人之道德意識。

    然而我寫此書時,至少自己是确想支配自己,變化自己,改造自己,我相信其是出于一種相當真切的道德意識的。

    我寫時,除了激勵我自己以外,是别無目的。

    我自然無那種要感發他人之道德意識,或成己複成物,而為人立言之道德意識,然而我亦無低于完成我自己之道德人格以下之目的。

    誠然,因我自己修養不足,我人格之種種缺點,必然仍反映于我寫此書時之心境,而流露于文字之中。

    然而至少在我當時之自覺之中,我之動機是純潔的。

    我在寫此書時,未讨論到與我思想不同之各派學說,同時我亦無與别派學說敵對之意識,因而無任何争勝之意識。

    就我個人來說,那時精神的不安,是一特殊的不安,其渴求一道德理想,來支配自己之心之強烈,是後來所少有的。

    我不能保定以後還有同樣特殊的精神的不安來刺激我,使我有那種強烈的道德意識;我同時不能保定我如果以後要作一與不同派道德學說,讨論是非的道德學書,絕對能免除由敵對意識,而引起的争勝心。

    而夾雜争勝心的道德哲學著作,無論其内容如何豐富,論證如何堅強,依我自己的标準,便是絕對低于從純粹的道德意識出發,而寫出之著作的。

    所以我現在不能承認我另想寫的那書寫出以後,其價值可以代替此書。

    我自己寶貴我寫此書時之心境,所以我對此書寫作之形式,亦不願多所改動。

    同時我相信從真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