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心理道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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缈無形。
物唯理聚,理散物零;唯理是實,萬裡鵬程。
九 唯心識理,理理相承。
物有聚散,物有毀成。
緣何而毀?緣何而成?成毀為果,成毀有因。
後物為果,前物為因。
因因無盡,無最後因。
馳心入幻,疑惑環生:因若有果,何必果生?因若無果,果安從生?乃知因果,方便立名。
唯理相承,果不虛生。
唯理相承,果乃天成。
因不生果,果不自因。
全因該果,全果徹因。
非因定果,亦果定因。
因果互定,基理為根。
因物果物,分段立名。
十 唯心識理,觀物皆理。
萬象森羅,唯理之布。
象如有狀,理實無形,潛移默運,萬象滋生。
唯理交會,象若宛成。
誰使理聚?自聚自凝,自成自化,天則流行,提挈造化,亘塞乾坤。
理無散往,千古常新。
謂理有往,泥理于象;謂理有散,定“空”(空間)求見。
掃象忘“空”,理則常呈。
新不成舊,但有新新。
誰雲有物?形形不形。
十一(贊知) 唯心識理,思入風雲;超以象外,萬化遊心;汰繁入簡,去雜成純;以一持萬,以故推今;研幾質測,窮幽極深;由顯知隐,以微知明;目營八表,神會玄冥。
宇宙之奧,匪如心靈。
丙、心與理(此節融理歸心) 一 “唯心識理,理乃心知。
心但覺理,理覺攸分。
心雖未覺,理自常呈;理之世界,外心潛存。
唯心之義,将不得成。
”此疑千古,難哉言明。
二 原彼執定,理在心外。
實由堅持,理有理相。
心虛無相,理若有相,心之與理,遂謂為二,理之世界,遂成心對。
然求實谛,當明下義。
三 理有其相,義隻一面。
蓋心求理,不孤立理,循理而轉,理自掃相。
理之世界,理無理相。
無相非對,執外失據。
通物之理,相無不掃。
因理通物,呈一于多。
一呈于多,多各有理;一多相貫,掃前理相。
萬象遞遷,衆物融會,物相理相,俱時而融。
洪鈞轉運,毀裂蒼穹;凡所有物,相無不融。
物中理相,亦複同融。
四 “物唯理聚,未聚無物;理有可聚,會當有聚,對實物言,物外有理。
”(上問下答),此先物(之)理,相亦不保。
凡思所及,理皆有限,唯有限理,思中顯相。
然理據理,高低相望,低者在高,高泯低相。
凡較高理,概彼低理,低理為分,高理為全。
會分歸全,唯全是實。
分相入全,分相皆喪。
五 理相之喪,由有包之。
包之者全,被包者分。
全能包分,以兼他分。
他分對此,恒為其反。
凡所知理,無論内外,無不有反,相依并在。
先後大小,時空範疇;一多因果,思想範疇;無不兩兩,輾轉陰陽。
孤立正理,未見其反。
思有不及,非無其反。
縱惟正理,心可離彼。
注目于虛,便使正忘。
孰使正忘?必有其理。
如無其理,理非至上。
忘正之事,于理何依?忘正之理,心之反理。
此理反正,适足銷正。
銷之使忘,此理堪任。
惟此反理,與正相對,銷正忘正,正不獨貴。
六 循此以思,理之世界,諸理相對,相對并在;并在相連,亦複互賴;互賴相滲,不得為二。
相對互滲,即為絕對。
相對兩端,中為交會。
絕對為中,攝彼相對;兩端在中,兩端同泯。
故理世界,理體不二;各類之理,必自相對,如八成四,如四成二,二複不二,統于太極。
太極絕對,全攝理類;理類泯相,虛而不昧。
七 心之窮理,由前溯後,由低溯高,由左溯右。
理運乎心,環心輻辏。
心不滞理,能銷理相。
心銷理相,相無不喪。
即此足證,心為理樞;相對之理,并存心體。
八 心之窮理,必求至極,貫彼衆理,會歸于一。
能覺無“限”,永超已成;“能”無不到,理豈外心?謂理外心,唯心有限。
破限名覺,心不自限。
心不自限,理不外心。
心之有覺,惟在其通。
能宛通所,即以狀覺。
能覺無限,在無不通。
凡有所通,皆依理路。
理之為德,即在資通。
舍資通德,無理可識。
能覺在通,心豈外理? 九 心之窮理,自超其覺。
超覺入理,即忘其覺;忘覺之覺,是為真覺。
理之顯心,自轉高理。
理轉高理,理如失己;失而無失,是為實理。
理即心體,理外無心;心外無理,窮理心明。
理如導心,心實顯理;所顯之理,實即心體;體自顯用,非心映理。
十 “言心覺理,次第包超,心雖顯理,理有未覺”。
(總前義設疑、下答)——凡止所言,心動有及。
心動有及,即有不及;故彼窮理,永無終極;惟心能超,及所不及;乃證凡理,不在心外。
——然複當知:心之未發,寂然不動,本無所及;以無所及,無所不及。
心有所及,即所于“所”;此所于“所”,為心之限。
所“所”成限,乃有不及。
故心未發,即無所限;以無所限,即無不及。
知心未發,理實呈全。
心誠息動,當下廓然,虛靈不昧,旁通無窮。
理惟資通,此虛即理。
自心言虛,即理之實。
心體至虛,理無不實。
心理如如,得無可得。
本心即理,亦即太極。
斯為了義,言思回絕。
心理本然,誠賴默識。
第二節呈用——文化 一(贊心) 唯心之體,覺性無限;自明自照,能所渾然;靈光不昧,萬象虛涵;百理平鋪,八方輻辏;相對相滲,無相可言,陰陽合德,天理純全;充實凝聚,元氣内完。
二 唯心之用,覺有所覺;太極既分,兩儀斯出,能所兩開,内外宛若;物似外來,我似内接。
明月在天,流光地隙,自忘其我,凝神物相;物物分立,殊态異狀;剛柔相推,複變其相。
萬象森羅,吾心安放?裂彼大全,分析其理,科學之知,緣茲以起。
三 然此分析,唯似裂全。
凝視此分,唯此分顯;永存分後,背景之全。
鳥鳴樹巅,樹在山前,山有重巒,重巒映天。
分有不分,知有不知。
不分在後,為分所居;不知在後,為知之基。
知基者何,理體之全。
理體為基,知有所知;分析知分,餘若不知。
然複須知,分析所得,為一共理。
凡一共理,皆異中同,抽同自異,故名分析。
此異中同,實亦統異。
是一分析,即含綜合。
凡彼析物,歸得關系。
凡有關系,連多為一。
析物愈細,關系彌多,愈知關系,愈連他物。
分析之功,正為綜合。
彼科學理,期在廣備,理理相關,冀成統系。
凡此足證,分不離全;科學分析,惟似裂全。
彼先裂全,終複向全;全似前招,實自前還。
前招之全,後全之影。
波心蕩月,流光四裂,風定波平,期映滿月。
分析求備,歸在全識。
四 唯彼科學,先裂分全。
由分溯全,唯賴分連。
連彼衆分,連之複連;以分無盡,終不成全。
故科學理,理體所分;科學之知,隻顯分理。
分理依全,不同全理。
爰有哲學,會分歸全。
會分歸全,不由外合。
凡彼外合,有所不合,故合所得,終與分對。
哲學會分,溯分所自。
科學之知,知其所知;哲學之知,知所以知。
知所以知,知知所自。
知之所自,知中之理。
反溯知理,識
物唯理聚,理散物零;唯理是實,萬裡鵬程。
九 唯心識理,理理相承。
物有聚散,物有毀成。
緣何而毀?緣何而成?成毀為果,成毀有因。
後物為果,前物為因。
因因無盡,無最後因。
馳心入幻,疑惑環生:因若有果,何必果生?因若無果,果安從生?乃知因果,方便立名。
唯理相承,果不虛生。
唯理相承,果乃天成。
因不生果,果不自因。
全因該果,全果徹因。
非因定果,亦果定因。
因果互定,基理為根。
因物果物,分段立名。
十 唯心識理,觀物皆理。
萬象森羅,唯理之布。
象如有狀,理實無形,潛移默運,萬象滋生。
唯理交會,象若宛成。
誰使理聚?自聚自凝,自成自化,天則流行,提挈造化,亘塞乾坤。
理無散往,千古常新。
謂理有往,泥理于象;謂理有散,定“空”(空間)求見。
掃象忘“空”,理則常呈。
新不成舊,但有新新。
誰雲有物?形形不形。
十一(贊知) 唯心識理,思入風雲;超以象外,萬化遊心;汰繁入簡,去雜成純;以一持萬,以故推今;研幾質測,窮幽極深;由顯知隐,以微知明;目營八表,神會玄冥。
宇宙之奧,匪如心靈。
丙、心與理(此節融理歸心) 一 “唯心識理,理乃心知。
心但覺理,理覺攸分。
心雖未覺,理自常呈;理之世界,外心潛存。
唯心之義,将不得成。
”此疑千古,難哉言明。
二 原彼執定,理在心外。
實由堅持,理有理相。
心虛無相,理若有相,心之與理,遂謂為二,理之世界,遂成心對。
然求實谛,當明下義。
三 理有其相,義隻一面。
蓋心求理,不孤立理,循理而轉,理自掃相。
理之世界,理無理相。
無相非對,執外失據。
通物之理,相無不掃。
因理通物,呈一于多。
一呈于多,多各有理;一多相貫,掃前理相。
萬象遞遷,衆物融會,物相理相,俱時而融。
洪鈞轉運,毀裂蒼穹;凡所有物,相無不融。
物中理相,亦複同融。
四 “物唯理聚,未聚無物;理有可聚,會當有聚,對實物言,物外有理。
”(上問下答),此先物(之)理,相亦不保。
凡思所及,理皆有限,唯有限理,思中顯相。
然理據理,高低相望,低者在高,高泯低相。
凡較高理,概彼低理,低理為分,高理為全。
會分歸全,唯全是實。
分相入全,分相皆喪。
五 理相之喪,由有包之。
包之者全,被包者分。
全能包分,以兼他分。
他分對此,恒為其反。
凡所知理,無論内外,無不有反,相依并在。
先後大小,時空範疇;一多因果,思想範疇;無不兩兩,輾轉陰陽。
孤立正理,未見其反。
思有不及,非無其反。
縱惟正理,心可離彼。
注目于虛,便使正忘。
孰使正忘?必有其理。
如無其理,理非至上。
忘正之事,于理何依?忘正之理,心之反理。
此理反正,适足銷正。
銷之使忘,此理堪任。
惟此反理,與正相對,銷正忘正,正不獨貴。
六 循此以思,理之世界,諸理相對,相對并在;并在相連,亦複互賴;互賴相滲,不得為二。
相對互滲,即為絕對。
相對兩端,中為交會。
絕對為中,攝彼相對;兩端在中,兩端同泯。
故理世界,理體不二;各類之理,必自相對,如八成四,如四成二,二複不二,統于太極。
太極絕對,全攝理類;理類泯相,虛而不昧。
七 心之窮理,由前溯後,由低溯高,由左溯右。
理運乎心,環心輻辏。
心不滞理,能銷理相。
心銷理相,相無不喪。
即此足證,心為理樞;相對之理,并存心體。
八 心之窮理,必求至極,貫彼衆理,會歸于一。
能覺無“限”,永超已成;“能”無不到,理豈外心?謂理外心,唯心有限。
破限名覺,心不自限。
心不自限,理不外心。
心之有覺,惟在其通。
能宛通所,即以狀覺。
能覺無限,在無不通。
凡有所通,皆依理路。
理之為德,即在資通。
舍資通德,無理可識。
能覺在通,心豈外理? 九 心之窮理,自超其覺。
超覺入理,即忘其覺;忘覺之覺,是為真覺。
理之顯心,自轉高理。
理轉高理,理如失己;失而無失,是為實理。
理即心體,理外無心;心外無理,窮理心明。
理如導心,心實顯理;所顯之理,實即心體;體自顯用,非心映理。
十 “言心覺理,次第包超,心雖顯理,理有未覺”。
(總前義設疑、下答)——凡止所言,心動有及。
心動有及,即有不及;故彼窮理,永無終極;惟心能超,及所不及;乃證凡理,不在心外。
——然複當知:心之未發,寂然不動,本無所及;以無所及,無所不及。
心有所及,即所于“所”;此所于“所”,為心之限。
所“所”成限,乃有不及。
故心未發,即無所限;以無所限,即無不及。
知心未發,理實呈全。
心誠息動,當下廓然,虛靈不昧,旁通無窮。
理惟資通,此虛即理。
自心言虛,即理之實。
心體至虛,理無不實。
心理如如,得無可得。
本心即理,亦即太極。
斯為了義,言思回絕。
心理本然,誠賴默識。
第二節呈用——文化 一(贊心) 唯心之體,覺性無限;自明自照,能所渾然;靈光不昧,萬象虛涵;百理平鋪,八方輻辏;相對相滲,無相可言,陰陽合德,天理純全;充實凝聚,元氣内完。
二 唯心之用,覺有所覺;太極既分,兩儀斯出,能所兩開,内外宛若;物似外來,我似内接。
明月在天,流光地隙,自忘其我,凝神物相;物物分立,殊态異狀;剛柔相推,複變其相。
萬象森羅,吾心安放?裂彼大全,分析其理,科學之知,緣茲以起。
三 然此分析,唯似裂全。
凝視此分,唯此分顯;永存分後,背景之全。
鳥鳴樹巅,樹在山前,山有重巒,重巒映天。
分有不分,知有不知。
不分在後,為分所居;不知在後,為知之基。
知基者何,理體之全。
理體為基,知有所知;分析知分,餘若不知。
然複須知,分析所得,為一共理。
凡一共理,皆異中同,抽同自異,故名分析。
此異中同,實亦統異。
是一分析,即含綜合。
凡彼析物,歸得關系。
凡有關系,連多為一。
析物愈細,關系彌多,愈知關系,愈連他物。
分析之功,正為綜合。
彼科學理,期在廣備,理理相關,冀成統系。
凡此足證,分不離全;科學分析,惟似裂全。
彼先裂全,終複向全;全似前招,實自前還。
前招之全,後全之影。
波心蕩月,流光四裂,風定波平,期映滿月。
分析求備,歸在全識。
四 唯彼科學,先裂分全。
由分溯全,唯賴分連。
連彼衆分,連之複連;以分無盡,終不成全。
故科學理,理體所分;科學之知,隻顯分理。
分理依全,不同全理。
爰有哲學,會分歸全。
會分歸全,不由外合。
凡彼外合,有所不合,故合所得,終與分對。
哲學會分,溯分所自。
科學之知,知其所知;哲學之知,知所以知。
知所以知,知知所自。
知之所自,知中之理。
反溯知理,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