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心理道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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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部,為全書人生之路三編十部中最後一部。
動筆之初,旨在自娛,非以喻衆。
乃吾初所欲從事之哲學著作之導言。
一般讀者,須先讀完後二編,方可略明其立言之故,否則宜緩讀為佳。
唯後二編,重樸實說理。
以文字體裁論,此部與本編為近,故列為本編附錄。
因本部多用東土哲學典籍中之成語,由此諸成語之暗示性,讀者亦可意會其所啟示之哲學意境。
此意境雖尚未清晰,有似煙霧迷離之遠景;然人對茲迷離遠景,或反可引出深遠幽渺之思,向往超脫之情。
故列為附錄,讀者如讀之有疑,亦不必勉強求解也。
一、明宗 甲、心象 乙、物理 丙、心與理 二、呈用——文化 三、立體——率性 四、世出世間 五、思道 第一節明宗 甲、心象 一 茫茫大塊,悠悠高旻。
乾坤父母;藐然我身。
形骸七尺,百年電驚。
時空局限,與物無分。
謂人同物,異執紛綸。
凡彼外論,莫得其情。
二 反躬内省,孰覺物身?有身有物,唯覺所明。
自覺此覺,覺“覺”誰人?求之靡前,汲之愈深;泉源混混,沖而徐盈;攪之不濁,澄之不清。
伊彼覺源,先天地生。
猗欤此覺,不賴身存。
三 覺者伊何?心光照耀。
耳目伊何?光之發竅。
明照自茲,遠無不到。
所照者境,能照所到。
“能”、“所”(能覺與所覺)不離,到實不到(言無所謂到,以本不離也)。
光徹萬象,萬象在抱。
心即宇宙,斯言匪奧。
四 光照之喻,喻取一分。
光之照物,相與彌盈。
唯心攝象,心複上臨。
上臨曰“縱”,攝象惟“橫”。
帶象為攝,超象為臨。
覺源不竭,運化無形。
“能”既帶“所”,如複上升;并前“能”“所”,推之下沉;心恒在頂,自明其明;視先之明,己之留痕。
雪泥指爪,鴻飛冥冥。
五 唯心之德,不滞不溺;新新不已,棄其舊迹。
周巡萬象,與時消息。
不在象中,不在象側;謂之象中,甯謂象側;常運于虛,通前後實。
象如波端,心居波脊;波波相運,端不可得。
六 萬象遷流,前逝後生;方生方逝,方逝方生。
當下所見,唯此方生;生時宛有,一逝無痕。
一有一逝,和合成名。
有逝和合,生即不生。
以此觀世,何有何存?時運萬物,如水注壑;未來未有,過去先零;現在不住,倏爾沉淪。
自時觀世,世界匪真。
七 心随時運,變化無方;雖雲随化,不失至常。
今覺昔覺,覺覺交光,匪惟相續,覺性無雙。
謂之相續,外論無妨。
反躬内省,今昔無疆。
今覺覺“昔”,今昔同行。
今不至昔,焉得交光?今若至昔,時變何傷?時惟外變,覺自真常。
(道德自我之建立中世界之肯定——第一、二、三節,不外注解上七段之意。
) 八 象常象變,互為紀綱;常在變中,變謂變常。
唯心之德,用變體常。
用能滞所,滞所用傷。
能不滞所,變用其方。
因用恒變,用乃無疆。
由用之變,用乃得常。
用常體常,體用相将。
九 體既恒常,緣何用變?用若真變,體焉得常?當知用變,唯自用觀;自體觀用,變實不變。
變惟顯現,明鏡高懸;影宛來去,明鏡無遷。
十 自心觀象,象随心顯。
心體不變,象亦無遷。
惟心之德,不滞不溺;舍此轉他,象若宛移。
似離謂往,将即謂來,往來交替,遂成三世。
時間範疇,由斯以立。
時哉時哉,依用假立。
既立之後,反加于心,謂心有變,妄議紛纭。
十一 自心觀象,象依心存。
心用流行,象若浮沉;已逝非喪,惟顯之隐。
當前一念,萬劫常存;永矢弗忘,作用潛生。
自心觀世,幻必依真。
世界幻影,攝幻者真。
心真世真,世界堅凝。
乙、物理(上節以心攝象,此節化象為理) 一 唯心攝象,象實萬殊。
然彼萬殊,同為心“所”(心之所對)。
心“能”本一,一實統多。
統多之事,類同别異。
心随時運,舍彼接此。
當其接此,心光兩歧;方注于此,即複彼彼。
彼彼者何?類同之始。
既複彼彼,轉而此此。
此此者何?類同之次。
既此此已,平觀彼此。
彼彼此此,别異茲起。
類同别異,皆緣反視。
反視伊何?心注逝“所”。
心若外傾,“所”遂自成。
自同自異,轉與心對。
客觀物界,蓋由斯立;空間觀念,蓋由斯起。
二 心注逝“所”,狀若外傾。
唯此外傾,非特成“所”;當其成“所”,亦複成“能”。
緣此反視,逆轉時向。
時向呈變,逆轉複常。
複常于變,類同之始;用不滞常,再變此常,又複他常,類同之次。
彼此置定,心遊其間;以此斥彼,以彼斥此。
二者相拒,各居其位;心為其樞,不偏不倚;兩端在握,得顯至常。
三 别異類同,彼彼此此。
謂此為此,定此于内;謂此非彼,定彼于外。
心光規物,内外齊規。
一念雙規,世界重分。
心之宰物,于此肇基。
四 彼彼此此,心之物物;唯此物物,不同物役。
緣心規物,規而不着;當其規物,即複推物。
謂此為此,還此于此;謂此非彼,還彼于彼。
物還其物,心即自還。
陶人作器,器成手遷;心之規物,凱歌而旋。
五 唯心規物,規而不着;類同别異,事乃無已。
初惟具象,時空隔距;繼得共相,異所同狀。
曰形曰色,參伍錯列:朝霞卧波,月明映雪,春山如笑,殘花若泣。
望彼共相,宛然獨立,遊綠飛紅,有魂失魄;漂蕩東西,不知所息。
無家可歸,長為世客;勞也誠勞,逸也誠逸,朝發昆侖,暮觀海日。
時空誠大,共相貫攝,不行而至,其行無迹。
心有共相,時空失力。
六 唯心之德,不滞不溺。
共相不忘,亦複成執;故得共相,還以附物。
以相狀物,使有所屬。
視物為主,遊客來宿。
主居時空,有家有屋。
衆客齊來,或延或拒;拒者謂非,延者謂是。
拒者何之,望門投止。
客既入門,門複外閉。
相入物門,是名為理。
相唯乎此,理實通彼;理之為言,貫同入異。
理屬于物,轉名物理。
客行入屋,外惟見屋;遂謂物實,相成虛廓。
推相入物,心得超脫。
(注)此段謂以所見之相,表狀所謂物,歸之于物,遂謂物之能以如是相表之,而不誤者,由物有顯如是相之理。
七 物具多相,物具衆理。
相既入門,稱名曰理。
孤客遠來,問主誰氏?冠蓋滿堂,皆雲是理。
同宿于茲,到有早遲,明晨分手,還各分馳。
歡言揖讓,聊定主賓,先到為君,後到為臣。
臣忘其我,君忘自尊,名分随定,聊便呼稱。
(注)初謂物有理,然析物至極,惟得物之衆理。
物所表現之衆理,有邏輯上之隸屬關系。
茲以時間之先後,喻諸理邏輯上之先後。
八 晨雞唱曉,曦光微明,理無定在,客複長征。
浮生暫會,宛爾相親。
開門話别,阡陌縱橫,各奔就道,約會長亭。
方言再會,衆客齊驚。
回顧居舍,倏爾奔騰。
煙飛霧滅,缥
動筆之初,旨在自娛,非以喻衆。
乃吾初所欲從事之哲學著作之導言。
一般讀者,須先讀完後二編,方可略明其立言之故,否則宜緩讀為佳。
唯後二編,重樸實說理。
以文字體裁論,此部與本編為近,故列為本編附錄。
因本部多用東土哲學典籍中之成語,由此諸成語之暗示性,讀者亦可意會其所啟示之哲學意境。
此意境雖尚未清晰,有似煙霧迷離之遠景;然人對茲迷離遠景,或反可引出深遠幽渺之思,向往超脫之情。
故列為附錄,讀者如讀之有疑,亦不必勉強求解也。
一、明宗 甲、心象 乙、物理 丙、心與理 二、呈用——文化 三、立體——率性 四、世出世間 五、思道 第一節明宗 甲、心象 一 茫茫大塊,悠悠高旻。
乾坤父母;藐然我身。
形骸七尺,百年電驚。
時空局限,與物無分。
謂人同物,異執紛綸。
凡彼外論,莫得其情。
二 反躬内省,孰覺物身?有身有物,唯覺所明。
自覺此覺,覺“覺”誰人?求之靡前,汲之愈深;泉源混混,沖而徐盈;攪之不濁,澄之不清。
伊彼覺源,先天地生。
猗欤此覺,不賴身存。
三 覺者伊何?心光照耀。
耳目伊何?光之發竅。
明照自茲,遠無不到。
所照者境,能照所到。
“能”、“所”(能覺與所覺)不離,到實不到(言無所謂到,以本不離也)。
光徹萬象,萬象在抱。
心即宇宙,斯言匪奧。
四 光照之喻,喻取一分。
光之照物,相與彌盈。
唯心攝象,心複上臨。
上臨曰“縱”,攝象惟“橫”。
帶象為攝,超象為臨。
覺源不竭,運化無形。
“能”既帶“所”,如複上升;并前“能”“所”,推之下沉;心恒在頂,自明其明;視先之明,己之留痕。
雪泥指爪,鴻飛冥冥。
五 唯心之德,不滞不溺;新新不已,棄其舊迹。
周巡萬象,與時消息。
不在象中,不在象側;謂之象中,甯謂象側;常運于虛,通前後實。
象如波端,心居波脊;波波相運,端不可得。
六 萬象遷流,前逝後生;方生方逝,方逝方生。
當下所見,唯此方生;生時宛有,一逝無痕。
一有一逝,和合成名。
有逝和合,生即不生。
以此觀世,何有何存?時運萬物,如水注壑;未來未有,過去先零;現在不住,倏爾沉淪。
自時觀世,世界匪真。
七 心随時運,變化無方;雖雲随化,不失至常。
今覺昔覺,覺覺交光,匪惟相續,覺性無雙。
謂之相續,外論無妨。
反躬内省,今昔無疆。
今覺覺“昔”,今昔同行。
今不至昔,焉得交光?今若至昔,時變何傷?時惟外變,覺自真常。
(道德自我之建立中世界之肯定——第一、二、三節,不外注解上七段之意。
) 八 象常象變,互為紀綱;常在變中,變謂變常。
唯心之德,用變體常。
用能滞所,滞所用傷。
能不滞所,變用其方。
因用恒變,用乃無疆。
由用之變,用乃得常。
用常體常,體用相将。
九 體既恒常,緣何用變?用若真變,體焉得常?當知用變,唯自用觀;自體觀用,變實不變。
變惟顯現,明鏡高懸;影宛來去,明鏡無遷。
十 自心觀象,象随心顯。
心體不變,象亦無遷。
惟心之德,不滞不溺;舍此轉他,象若宛移。
似離謂往,将即謂來,往來交替,遂成三世。
時間範疇,由斯以立。
時哉時哉,依用假立。
既立之後,反加于心,謂心有變,妄議紛纭。
十一 自心觀象,象依心存。
心用流行,象若浮沉;已逝非喪,惟顯之隐。
當前一念,萬劫常存;永矢弗忘,作用潛生。
自心觀世,幻必依真。
世界幻影,攝幻者真。
心真世真,世界堅凝。
乙、物理(上節以心攝象,此節化象為理) 一 唯心攝象,象實萬殊。
然彼萬殊,同為心“所”(心之所對)。
心“能”本一,一實統多。
統多之事,類同别異。
心随時運,舍彼接此。
當其接此,心光兩歧;方注于此,即複彼彼。
彼彼者何?類同之始。
既複彼彼,轉而此此。
此此者何?類同之次。
既此此已,平觀彼此。
彼彼此此,别異茲起。
類同别異,皆緣反視。
反視伊何?心注逝“所”。
心若外傾,“所”遂自成。
自同自異,轉與心對。
客觀物界,蓋由斯立;空間觀念,蓋由斯起。
二 心注逝“所”,狀若外傾。
唯此外傾,非特成“所”;當其成“所”,亦複成“能”。
緣此反視,逆轉時向。
時向呈變,逆轉複常。
複常于變,類同之始;用不滞常,再變此常,又複他常,類同之次。
彼此置定,心遊其間;以此斥彼,以彼斥此。
二者相拒,各居其位;心為其樞,不偏不倚;兩端在握,得顯至常。
三 别異類同,彼彼此此。
謂此為此,定此于内;謂此非彼,定彼于外。
心光規物,内外齊規。
一念雙規,世界重分。
心之宰物,于此肇基。
四 彼彼此此,心之物物;唯此物物,不同物役。
緣心規物,規而不着;當其規物,即複推物。
謂此為此,還此于此;謂此非彼,還彼于彼。
物還其物,心即自還。
陶人作器,器成手遷;心之規物,凱歌而旋。
五 唯心規物,規而不着;類同别異,事乃無已。
初惟具象,時空隔距;繼得共相,異所同狀。
曰形曰色,參伍錯列:朝霞卧波,月明映雪,春山如笑,殘花若泣。
望彼共相,宛然獨立,遊綠飛紅,有魂失魄;漂蕩東西,不知所息。
無家可歸,長為世客;勞也誠勞,逸也誠逸,朝發昆侖,暮觀海日。
時空誠大,共相貫攝,不行而至,其行無迹。
心有共相,時空失力。
六 唯心之德,不滞不溺。
共相不忘,亦複成執;故得共相,還以附物。
以相狀物,使有所屬。
視物為主,遊客來宿。
主居時空,有家有屋。
衆客齊來,或延或拒;拒者謂非,延者謂是。
拒者何之,望門投止。
客既入門,門複外閉。
相入物門,是名為理。
相唯乎此,理實通彼;理之為言,貫同入異。
理屬于物,轉名物理。
客行入屋,外惟見屋;遂謂物實,相成虛廓。
推相入物,心得超脫。
(注)此段謂以所見之相,表狀所謂物,歸之于物,遂謂物之能以如是相表之,而不誤者,由物有顯如是相之理。
七 物具多相,物具衆理。
相既入門,稱名曰理。
孤客遠來,問主誰氏?冠蓋滿堂,皆雲是理。
同宿于茲,到有早遲,明晨分手,還各分馳。
歡言揖讓,聊定主賓,先到為君,後到為臣。
臣忘其我,君忘自尊,名分随定,聊便呼稱。
(注)初謂物有理,然析物至極,惟得物之衆理。
物所表現之衆理,有邏輯上之隸屬關系。
茲以時間之先後,喻諸理邏輯上之先後。
八 晨雞唱曉,曦光微明,理無定在,客複長征。
浮生暫會,宛爾相親。
開門話别,阡陌縱橫,各奔就道,約會長亭。
方言再會,衆客齊驚。
回顧居舍,倏爾奔騰。
煙飛霧滅,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