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宋明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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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中國之援,而中國亦若未始有秦者……則夏人舉矣。
當時宋以全國之力,不能克西夏,而蘇轼反欲以一秦當之,豈不可怪?然而一地方的實力,并非不足用,不過不善用之,所以發揮不出來罷了。
當南宋之世,賀州的林勳,曾獻一種《本政書》。
他又有《比較書》二篇。
《比較書》說: 桂州地東西六百裡,南北五百裡,以古尺計之,為方百裡之國四十。
當墾田二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頃;有田夫二百四萬八千;出米二十四萬八千斛;祿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祿兵三十萬人。
今桂州墾田約萬四十二頃;丁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五;稅錢萬五千餘缗;苗米五萬二百斛有奇;州縣官不滿百員;官兵五千一百人。
他所說古代田畝人口收入支出之數,固然不免誇大——因為古書本是計算之辭,并不是事實。
所說當時墾田丁口之數,亦非實際的情形——因為必有隐匿。
然而今古的相懸,要不能不認事實。
如此,則後世的人民,富厚快樂,必且數十百倍于古了,然亦未見其然。
然則上所不取之财,到哪裡去了呢?這自然另有剝削的人,取得去了。
——官和兵的數目雖減,要人民養活的人,其實并沒有減。
然則社會的貧窮,實在是組織不善之故。
以此推之,其弱,自然也是訓練之不得其法了。
照他的《本政書》說:苟能實行他的計劃,則民凡三十五年而役使一遍;而租稅的收入,則十年之後,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凡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
如欲以一秦之力,獨取西夏,自非有類乎這一種的組織不可,不過蘇轼不曾詳立計劃罷了。
所以一時代中的人物,其思想,總是相像的;有時候看似不同,而實際上仍有其共通之點。
講到教化問題,宋朝人也有其觸著根本的見解。
我們于此,請以歐陽修的《本論》為代表。
《本論》說: 佛法為中國患千餘歲,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嘗去矣,而複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遂至于無可奈何。
是果不可去邪?蓋亦未知其方也。
夫醫者之于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來,而治其受病之處。
病之中人,乘乎氣虛而入焉。
則善醫者不攻其疾,而務養其氣,氣實則病去,此自然之效也。
……佛為夷狄,去中國最遠,而有佛固已久矣。
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禮義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明,雖有佛無由而入。
及三代衰,王政阙,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
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阙廢之時而來,此其受患之本也。
……昔堯舜三代之為政,設為井田之法,藉天下之人,計其口而皆授之田。
……使天下之人,力皆盡于南畝,而不暇乎其他。
然又懼其勞且怠而入于邪僻也……于其不耕休力之時,而教之以禮。
……飾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悅之,使其易趣也;順其情性而節焉,所以防之,使其不過也。
然猶懼其未也,又為立學以講明之。
……其慮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備,防民之術甚周,誘民之道其笃。
……耳聞目見,無非仁義;樂而趣之,不知其倦;終身不見異物,又奚暇夫外慕哉?……及周之衰,秦并天下,盡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絕,後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強,其為治之具不備,防民之漸不周;佛于此時,垂乘而出,千有餘歲之間,佛之來者日益衆,吾之所為者日益壞。
井田最先廢,而兼并遊惰之奸起。
其後……教民之具,相次而盡廢,然後民之奸者,有暇而為他,其良者,泯然不見禮義之及已。
……佛于此時,乘其隙,方鼓其雄誕之說而牽之,則民不得不從而歸矣。
此篇對于史事的觀察,未必正确,然宗教的根源,乃是社會的缺陷,則其說确有至理。
現在請引我所作的《大同釋義》一段: 宗教果足以維持民心,扶翼民德,使之風淳俗美,漸臻上理邪?宗教者,社會既缺陷後之物,聊以安慰人心,如酒之可以忘憂雲爾。
宋儒論佛教,謂其能行于中國,乃由中國禮義之教已衰,故佛得乘虛而入;亦由制民之産之法已敝,民無以為生,不得不托于二氏以自養。
斯言也世之人久目為迂闊之論矣,然以論宗教之所由行,實深有理緻,不徒可以論佛教也。
世莫不知宗教為安慰人心之物,夫必其心先有不安,乃須有物焉以安慰之,此無可疑者也。
人心之不安,果何自來哉?野蠻之民,知識淺陋,日月之運行,寒暑之疊代,風雨之調順與失常,河川之安流與泛濫,皆足以為利為害,而又莫知其所以然,則以為皆有神焉以司之,乃從而祈之,而報之,故斯時之迷信,可謂由對物而起。
人智既進,力亦增大,于自然之力,知所以禦之矣;知祈之之無益,而亦無所事于報矣;此等迷信,應即消除,然宗教仍不能廢者,何也?則社會之缺陷為之也。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無論其為大為小,為公為私,而皆有一缺陷随乎其後,人孰能無所求?憾享用之不足,則有托生富貴之家等思想焉;含冤憤而莫伸,則有為厲鬼以報怨等思想焉。
凡若此者,悉數難終,而要皆社會缺陷之所緻,則無疑也。
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所惡莫甚于死,缺憾不能以人力彌補者,亦莫如生死;故佛家謂生死事大,無常迅速,借此以畏怖人。
天國淨土諸說,亦無非延長人之生命,使有所畏,有所歆耳。
然死果人之所畏邪?求生為人欲之一,而人之有欲,根于生理。
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則皆無是戒焉。
然則血氣澌滅而至于死,亦如倦者之得息,勞者之知歸耳,又何留戀之有?《唐書·黨項傳》謂其俗,老而死,子孫不哭,少死以為夭枉,乃悲。
此等風俗,在自命為文明之人,必且诮其薄,而不知正由彼之社會,未甚失常,生時無甚遺憾,故死亦不覺其可悲也。
龜長蛇短,人壽之修短,固不系其歲月之久暫,而視其心事之了與未了;心事苟百未了一,雖逮大齊,猶為夭折也,曷怪其眷戀不舍?又曷怪旁觀者之悲恸哉?夫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所惡莫甚于死,不能以人力彌補者,亦莫如生死,然其為社會之所為,而非天然之缺憾猶如此,然則宗教之根柢,得不謂為社會之缺陷邪?儒者論郅治之極,止于養生送死無憾,而不雲死後有天堂可升,淨土可入,論者或譏其教義不備,不足以普接利鈍,而惡知夫生而有欲,死則無之,天堂淨土,本非人之所願欲邪?故曰宋儒論佛教之言,移以論一切宗教,深有理緻也。
又一段說: 孔子果聖人乎?較諸佛、回、耶諸教主,亞裡斯多德、柏拉圖、康德諸大哲如
當時宋以全國之力,不能克西夏,而蘇轼反欲以一秦當之,豈不可怪?然而一地方的實力,并非不足用,不過不善用之,所以發揮不出來罷了。
當南宋之世,賀州的林勳,曾獻一種《本政書》。
他又有《比較書》二篇。
《比較書》說: 桂州地東西六百裡,南北五百裡,以古尺計之,為方百裡之國四十。
當墾田二百二十五萬二千八百頃;有田夫二百四萬八千;出米二十四萬八千斛;祿卿大夫以下四千人;祿兵三十萬人。
今桂州墾田約萬四十二頃;丁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五;稅錢萬五千餘缗;苗米五萬二百斛有奇;州縣官不滿百員;官兵五千一百人。
他所說古代田畝人口收入支出之數,固然不免誇大——因為古書本是計算之辭,并不是事實。
所說當時墾田丁口之數,亦非實際的情形——因為必有隐匿。
然而今古的相懸,要不能不認事實。
如此,則後世的人民,富厚快樂,必且數十百倍于古了,然亦未見其然。
然則上所不取之财,到哪裡去了呢?這自然另有剝削的人,取得去了。
——官和兵的數目雖減,要人民養活的人,其實并沒有減。
然則社會的貧窮,實在是組織不善之故。
以此推之,其弱,自然也是訓練之不得其法了。
照他的《本政書》說:苟能實行他的計劃,則民凡三十五年而役使一遍;而租稅的收入,則十年之後,民之口算,官之酒酤,與凡茶、鹽、香、礬之榷,皆可弛以予民。
如欲以一秦之力,獨取西夏,自非有類乎這一種的組織不可,不過蘇轼不曾詳立計劃罷了。
所以一時代中的人物,其思想,總是相像的;有時候看似不同,而實際上仍有其共通之點。
講到教化問題,宋朝人也有其觸著根本的見解。
我們于此,請以歐陽修的《本論》為代表。
《本論》說: 佛法為中國患千餘歲,世之卓然不惑而有力者,莫不欲去之;已嘗去矣,而複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遂至于無可奈何。
是果不可去邪?蓋亦未知其方也。
夫醫者之于疾也,必推其病之所自來,而治其受病之處。
病之中人,乘乎氣虛而入焉。
則善醫者不攻其疾,而務養其氣,氣實則病去,此自然之效也。
……佛為夷狄,去中國最遠,而有佛固已久矣。
堯舜三代之際,王政修明;禮義之教,充于天下;于此之明,雖有佛無由而入。
及三代衰,王政阙,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中國。
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阙廢之時而來,此其受患之本也。
……昔堯舜三代之為政,設為井田之法,藉天下之人,計其口而皆授之田。
……使天下之人,力皆盡于南畝,而不暇乎其他。
然又懼其勞且怠而入于邪僻也……于其不耕休力之時,而教之以禮。
……飾之物采而文焉,所以悅之,使其易趣也;順其情性而節焉,所以防之,使其不過也。
然猶懼其未也,又為立學以講明之。
……其慮民之意甚精,治民之具甚備,防民之術甚周,誘民之道其笃。
……耳聞目見,無非仁義;樂而趣之,不知其倦;終身不見異物,又奚暇夫外慕哉?……及周之衰,秦并天下,盡去三代之法,而王道中絕,後之有天下者,不能勉強,其為治之具不備,防民之漸不周;佛于此時,垂乘而出,千有餘歲之間,佛之來者日益衆,吾之所為者日益壞。
井田最先廢,而兼并遊惰之奸起。
其後……教民之具,相次而盡廢,然後民之奸者,有暇而為他,其良者,泯然不見禮義之及已。
……佛于此時,乘其隙,方鼓其雄誕之說而牽之,則民不得不從而歸矣。
此篇對于史事的觀察,未必正确,然宗教的根源,乃是社會的缺陷,則其說确有至理。
現在請引我所作的《大同釋義》一段: 宗教果足以維持民心,扶翼民德,使之風淳俗美,漸臻上理邪?宗教者,社會既缺陷後之物,聊以安慰人心,如酒之可以忘憂雲爾。
宋儒論佛教,謂其能行于中國,乃由中國禮義之教已衰,故佛得乘虛而入;亦由制民之産之法已敝,民無以為生,不得不托于二氏以自養。
斯言也世之人久目為迂闊之論矣,然以論宗教之所由行,實深有理緻,不徒可以論佛教也。
世莫不知宗教為安慰人心之物,夫必其心先有不安,乃須有物焉以安慰之,此無可疑者也。
人心之不安,果何自來哉?野蠻之民,知識淺陋,日月之運行,寒暑之疊代,風雨之調順與失常,河川之安流與泛濫,皆足以為利為害,而又莫知其所以然,則以為皆有神焉以司之,乃從而祈之,而報之,故斯時之迷信,可謂由對物而起。
人智既進,力亦增大,于自然之力,知所以禦之矣;知祈之之無益,而亦無所事于報矣;此等迷信,應即消除,然宗教仍不能廢者,何也?則社會之缺陷為之也。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但恨在世時,飲酒不得足;無論其為大為小,為公為私,而皆有一缺陷随乎其後,人孰能無所求?憾享用之不足,則有托生富貴之家等思想焉;含冤憤而莫伸,則有為厲鬼以報怨等思想焉。
凡若此者,悉數難終,而要皆社會缺陷之所緻,則無疑也。
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所惡莫甚于死,缺憾不能以人力彌補者,亦莫如生死;故佛家謂生死事大,無常迅速,借此以畏怖人。
天國淨土諸說,亦無非延長人之生命,使有所畏,有所歆耳。
然死果人之所畏邪?求生為人欲之一,而人之有欲,根于生理。
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則皆無是戒焉。
然則血氣澌滅而至于死,亦如倦者之得息,勞者之知歸耳,又何留戀之有?《唐書·黨項傳》謂其俗,老而死,子孫不哭,少死以為夭枉,乃悲。
此等風俗,在自命為文明之人,必且诮其薄,而不知正由彼之社會,未甚失常,生時無甚遺憾,故死亦不覺其可悲也。
龜長蛇短,人壽之修短,固不系其歲月之久暫,而視其心事之了與未了;心事苟百未了一,雖逮大齊,猶為夭折也,曷怪其眷戀不舍?又曷怪旁觀者之悲恸哉?夫人之所欲,莫甚于生,所惡莫甚于死,不能以人力彌補者,亦莫如生死,然其為社會之所為,而非天然之缺憾猶如此,然則宗教之根柢,得不謂為社會之缺陷邪?儒者論郅治之極,止于養生送死無憾,而不雲死後有天堂可升,淨土可入,論者或譏其教義不備,不足以普接利鈍,而惡知夫生而有欲,死則無之,天堂淨土,本非人之所願欲邪?故曰宋儒論佛教之言,移以論一切宗教,深有理緻也。
又一段說: 孔子果聖人乎?較諸佛、回、耶諸教主,亞裡斯多德、柏拉圖、康德諸大哲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