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上古到戰國的社會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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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求于人,就非得其允許不可,或者守著社會上公認的交換規則,進行交換,則相需甚殷的一方面,總是吃虧,而其勢較緩的一方面,總是處于有利的地位的。

    所以在春秋戰國時,商人的勢力大盛。

    便國家也不能不謹守和他們訂立的契約;指鄭子産不肯強市商人貨物之事。

    見《左氏》昭公十六年。

    甚而至于與他們分庭抗禮。

    子貢之事,見《史記·貨殖列傳》。

    一方面,都市的工商業家,鄉下的大地主,新階級興起了;一方面,則因戰争的劇烈,亡國敗家者相随屬,而封建時代的貴族,日益淪落;于是貴賤的階級漸平,貧富的階級以起。

    然而當這時代,國家的政治權力,不是縮小了,而反是擴大了。

    因為政治是所以調和矛盾,也可說是優勝的一個階級用來壓迫劣敗的階級的。

    社會的矛盾,日益加甚,自然政治的權力,日益加大。

    但是這時候,代表政治上的權力的,不是從來擁有采地的封建主,而是國王所信任的官僚。

     官僚階級是怎樣興起的呢?那便是:(1)新興的工商家,和地主階級中較有知識的分子;(2)沒落的舊貴族尤多,他們的地位身份雖然喪失,其政治上的才能和知識,是不會随而喪失的。

    現代的縣名,還有一部分沿自秦漢時代,秦漢的縣名很容易看得出,有一部分就是古代的國名;可見其本為一獨立國。

    獨立國夷而為縣,并不是從秦漢時代開始的;春秋戰國時,早已有許多小國,變成大國中的一縣了。

    國變而為縣,便是固有君主的撤廢,中央政府派遣地方官吏的成功。

    質而言之,就是後代的改土歸流。

    因封建制度崩潰,而官僚階級增多;亦因官僚階級增多,而大國的君主,權力愈擴大,封建政體,因之愈趨于崩潰。

    還有加重大國的權力的,便是軍隊的加多與加精。

    在古代,大約是征服之族服兵役,被征服之族則不然的。

    這并不是被征服之族,都不會當兵,不過不用他做正式的軍隊罷了。

    我國古代,天子畿方千裡,公侯皆方百裡,幅員的大小,為百與一之比,而兵額卻不過兩三倍,就是為此。

    《禮記·文王世子》是古代的庶子官管理王族之法,而其中說戰則守于公祢;鄢陵之戰,晉國人說“楚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可見古代的戰鬥,不但全用征服之族,組織軍隊,并且還是以王族為中心的。

    至于被征服之族,則不過叫他保守本地方,并不用他做正式的軍隊,所以說寓兵于農。

    寓兵于農,謂以農器為兵器,非謂以農夫為軍人,見《六韬·農器》篇。

    到春秋時,這種情形就大變了。

    變遷的途徑有二:一是蓄養勇士,求其戰鬥力之加強;一是訓練民衆,求其兵數之加多。

    前者如齊莊公是其代表;後者如管仲作内政寄軍令,是其代表。

    到戰國時代,則這兩種趨勢,同時并進。

    如魏國的兵制,挑選人民強壯的,複其身,利其田宅;見《荀子·議兵》篇。

    又如秦國商鞅之法,把全國的人民都訓練成戰士。

    此等多而且精的軍隊,自然非小國所能抵敵了。

     政治上的互相争鬥,可以說是使人群趨于分争角立的,而自經濟上言之,則總以互相聯合為有利。

    亦且人類的本性,原是互相親愛的;政治上的分争,隻可說是社會的病态。

    所以在封建時代,政治上的情形,雖然四分五裂,而社會的同化作用,還是不斷進行的。

    《中庸》說:“今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

    ”可見當春秋戰國時,社會的物質和精神,都已大略一緻;因為隻從古相傳下來,憑恃武力的階級所把持,以緻統一不能實現罷了。

    此等政治上争鬥的性質,固因有國有家者,各欲保守其固有的地位,而至于分争;亦因其貪求無已,不奪不餍,而漸趨于統一。

    并兼之勢日烈,則統一之力加強。

    政治的社會的兩力并行,而統一遂終于實現。

     統一,自然是有利的事。

    人類不論從哪一方面講,總是以統一為有利的。

    但是前此的分争,固然不好,後來雖勉強統一,而其聯結的辦法,還不是最好的。

    因而處于這一個大國家社會之中的人,不能個個都得到利益;而且有一部分是被犧牲的。

    而國家社會的自身,亦因此而不得進化。

    這種趨勢,是從皇古時代,因社會内部的分化和其相互間的争鬥而就開始進行的;到戰國的末年,已經過很長的時間了。

    在這長時期中,從民族和國家的全體上看,是由分趨合,走上了進化的大路的。

    從社會組織上看,則因前此良好的制度逐漸廢墜;人和人相互之間的善意逐漸消失;而至于釀成病态。

    于是有所謂政治者,起而對治之。

    政治是藥,他是因病而起的,亦是想治好病的。

    人誰不想好?誰肯安于壞?于是有政治上種種的主張而形成政治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