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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诂與訓有别 釋名與說文 說文不可以诂經 說文聲韻之研究條例 古音自宋儒發明 诂與訓有殊。

    诂者所以通古今之言,訓者所以籀章句之指。

    诂者,古言也。

    古今異言,以今言解古言,使人易知也。

    訓者,順也。

    聖人發言為經,語有緩急,順以為解,勿乖其指也。

    二者交濟,莫可一阙。

    诂而不訓,其失則拘而流于瑣,漢儒是也。

    訓而不诂,其弊也臆而失之疏,宋儒是也。

    自昔解诂,必本聲音。

    先擇同音之字,如《中庸》:“仁者,人也。

    ”不獲,乃求之一音之轉,如“義者,宜也”。

    不獲,乃求之雙聲,如《易傳》:“象者,材也。

    ”“漸者,進也。

    ”“頤者,養也。

    ”《孟子》:“序者,射也。

    ”又不得,乃求之疊韻,如《易傳》:“乾,健也。

    ”“坤,順也。

    ”“坎,陷也。

    ”“離,麗也。

    ”《孟子》:“庠者,養也。

    ”“校者,效也。

    ”聲韻鹹不可得,乃求諸習慣易知之字。

    《爾雅·釋诂》,漢儒箋經,大率如此,可考而按也。

     劉熙《釋名》,以諧聲解诂,得《爾雅》之意。

    許慎《說文》,以同體分部,本《急就》之語。

     休甯戴震東原為漢學大師,皖派開山。

    每謂有志聞道,當先從事于字義制度名物,以通六經之語。

    考諸篆書,由《說文》以睹古聖人制作本始;更念《爾雅》,為承學津筏,又殚心其書,遂為後來治學者開一法門。

    其學一傳而為金壇段玉裁懋堂。

    段玉裁闡揚師說,窮微極博,撰《說文解字注》,因字形以說字音字義,謂:“《說文》、《爾雅》相為表裡。

    治《說文》,而後《爾雅》及傳注明。

    《說文》、《爾雅》及傳注明,而後謂之通小學,而後可通群經之大義。

    ”而于是漢學之機括以發。

    然《爾雅》本為诂經,而《說文》隻以解字。

    桐城方東樹植之為《漢學商兌》,辨之極詳,其大指以為:“許君自序,緣秦初作隸書,而古文絕。

    漢初,猶試諷籀書,試八體。

    其後尉律不課,小學不修,莫達其說。

    宣、平以後,張敞、杜業、揚雄諸儒,通其學者,著《訓纂篇》等書,始稍稍略複存之。

    及新莽居攝,甄豐頗改定古文,而壁書及張蒼所獻《春秋左氏傳》,及郡國所得山川古文,時人不識,共相非訾,詭更正文,鄉壁虛造,變亂常行,不合孔氏古文,謬于篆,故博采通人,考之賈逵,作《說文》。

    其書以秦篆為本,合以《史籀》大篆及古文。

    古文者,《易》孟氏,《書》孔氏,《詩》毛氏,《禮》、《周官》、《春秋》左氏、《論語》、《孝經》及山川奇字。

    據此雲雲,是許君作《說文》,本以經古文解說文字,非以文字訓诂經義。

    許沖上表言:‘今五經之道,昭炳光明。

    而文字者,其本所由生’雲雲,語意分明。

    蓋謂經義本解已著,此特引證,用以說解文字耳。

    《說文》既作,複作《五經異義》,則許氏未嘗以專用《說文》足證經矣。

    《說文》所引經文,多有一字殊見。

    如《易》既引‘以往吝’,又引‘以往遴’;《書》既引‘旁逑孱功’,又引‘旁救僝功’,‘方鸠僝功’;《詩》既引‘亵袢’,又引‘绁絆’;《論語》既引‘色勃如也’,又引‘色艴如也’,此類甚多。

    當由經師各承一家之學,各以所見為定本,是以不合,而許君亦不能定之。

    今于許君所不能定,而欲求之《說文》以定,益以惑矣。

    《說文》所引異字,即今經文讀某之字,洪容齋及近人錢大昕氏嘗錄出凡數百字。

    今經文皆不複見,不适于用,不與馬、鄭相應,是後人尚不能得其所異之字,又何能以之定經之說乎?許君本以六書之義解說文字,謂聖人不虛作,必有依據。

    所謂依據者,指六義也。

    凡以明聖人作此字之義,有一定依據也。

    若夫經義則不然。

    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