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春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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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紀傳本于春秋 二十四史之體例增損 史筆有二 史記與漢書 史記與三國志 四史文章 晉書與晉略 梁書 魏書與西魏書 新唐書與五代 史附南唐書 金史 明史與明史稿 二十四史補志十四家補表七家 趙翼廿二史劄記遠勝錢大昕廿二史考異[40]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兩書 資治通鑒與文獻通考 王應麟通鑒地理通釋與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 史學家與史家 章學誠文史通義 現代史學之趨勢 竹書紀年
漢劉氏向、歆父子叙錄群書為《七略》,無四部之名,而《太史公》百三十篇、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悉以隸《春秋》。
唐劉知幾《史通》論史六家,而統以二體,曰:“丘明傳《春秋》,子長著《史記》。
載筆之體,于斯備矣。
”蓋《春秋》編年之體,《史記》紀傳之祖也。
而會稽章學誠實齋揚榷文史,撰論《通義》,獨深有會于劉氏向、歆之意,而推原紀傳本于《春秋》,蓋紀編年以包舉大端,《春秋》之經也;傳列人以委曲細事,丘明之傳也。
一辨章流别,一考鏡源流,誼各有當,不必此之為是,而彼之為非也。
太史公綜合古今,發凡起例,創為百三十篇。
本紀以序帝王,世家以紀侯國,十表以譜年爵,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志人物。
然後國故朝章,網羅一編,顯隐必該,洪纖靡遺。
曆代作史者遂不出其範圍,《漢書》以下二十三史,可考而知也。
然而時移事易,體例增損,固亦有之。
陽湖趙翼雲崧撰《二十二史劄記》,勘比諸史,較其異同,條為五事,而參以鄙意,頗有可得而論者焉。
其一曰本紀。
古有《禹本紀》、《尚書》、《世紀》等書,太史公用其體以叙述帝王。
惟楚義帝立自項氏,政非己出,不為立紀。
項羽則宰制天下,封諸侯王,莫敢不聽命,自當入本紀。
《漢書》改為列傳,則以斷代為史,當王者貴。
惟《周本紀》、《秦本紀》,自其先世為侯伯皆入之,頗失裁斷。
然不如是,則先後參差,不得不為變例。
魏收作《魏書》,遂承用其例焉。
《金史》于《太祖本紀》之前,先立《世紀》以叙其先世,此則仿《尚書》、《世紀》之名,而視太史公為典切矣。
《三國志》但有《魏紀》,而吳、蜀二主,皆不立紀,以魏為正統故也。
《後漢書》又立《皇後紀》,蓋仿《史》、《漢·呂後紀》之例,不知太史公以政由後出,故《高紀》後即立《後紀》。
至班固則先立《孝惠紀》,孝惠崩,始立《後紀》,其體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廢,所立者非劉氏子,故不得以僞主紀年,而歸之于後也。
若東漢則各有帝紀,即女後臨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編在帝紀内,何必又立後紀?《新唐書》武後已改唐為周,故朝政則編入《後紀》,而宮闱瑣屑,仍立後傳,似得體要。
《宋史·度宗本紀》後,附瀛國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國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為君,而猶附于紀後,則以其正統緒餘,已登極建号,不得而沒其實也。
至馬令、陸遊《南唐書》作《李氏本紀》,吳任臣《十國春秋》為僭大号者皆作紀,殊太濫矣。
其時已有梁、唐、晉、漢、周稱紀,諸國皆偏隅,何得亦稱紀耶?其二曰世家。
太史公《衛世家》贊“餘讀《世家》言”雲雲,是古來本有《世家》一體,太史公用之以記王侯諸國。
劉知幾《史通·世家篇》曰:“司馬遷之記諸國也,其編次之體,與本紀不殊,蓋欲抑彼諸侯,異乎天子,故假以他稱,名為世家。
按世家之為義也,豈不以開國承家,世代相續。
”然孔子以一布衣,栖皇終老,未嘗開國承家,而亦列之世家者,太史公見義于贊曰:“天下君王至于賢人衆矣,當時則榮,殁則已焉。
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
”豈不以孔子開來繼往,以六藝世其家,勝于天下君王開國承家,以爵土世其家邪?而宋儒王安石《讀孔子世家》乃譏之曰:“進退無所據”,“自亂其例”。
太史公所為緻歎于“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者道也”。
《漢書》則有列傳而無世家,雖爵土弗替之王侯,亦以入列傳。
然傳者,傳一人之生平也。
王侯開國,子孫世襲,故稱世家,今一體改列傳,而其子孫嗣爵者,又不能不如世家之次其世系。
其體世家,其名列傳,斯則進退無所據矣。
然自《漢書》定例後,曆代因之。
《晉書》于僭僞諸國數代相傳者,不曰世家,而曰載記,蓋以劉、石、苻、姚諸君有稱大号者,不得以侯國例之也。
歐陽修《五代史》則于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北漢、楚、越、閩、南平皆稱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國世家》。
《遼史》于高麗、西夏,則又變其名曰《外記》。
此本紀之變體,而非世家之本然也。
其三曰表。
太史公作十表,昉于周之譜牒,曰:《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秦楚之際月表》,《漢興以來諸侯年表》,《高祖功臣侯年表》,《惠景間侯者年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與紀傳相為出入。
紀傳之所有者,則綜以挈其綱;紀傳之所無者,則該以拾其遺。
作史體要,莫大于是。
《漢書》因之,作七表,以《太史公書·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皆無與于漢也,其餘諸侯王,皆本太史公舊表,而增武帝以後沿革以續之,惟《外戚恩澤侯表》、《百官公卿表》則補太史公之所無。
至《古今人物表》,則殊非宜。
蓋以漢為書,而表綜古今,不知限斷,劉知幾譏之,宜也。
見《史通·表曆第七》。
《後漢書》、《三國志》、《宋》、《齊》、《梁》、《陳》、《魏》、《齊》、《周》、《隋》諸《書》及《南北史》皆無表,《舊唐書》亦無表,《新唐書》有《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以增舊書之所無。
薛《五代史》無表,歐《五代史》亦無表,但有《十國世家年譜》。
按譜之建名,起于周代;表之所作,因譜象形。
故桓君山有雲:“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斜上,并效《周譜》。
”譜之于表,其實一也。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而表之多者,《遼史》為最,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遊幸表》、《部屬表》、《屬國表》。
表多,則傳可省。
如皇子、皇族、外戚之類,功名卓著者既為列傳,此外無功過者,則傳之不勝傳,而又不容盡沒其姓氏,惟列之于表,既著明其世系官位,而功罪則附書。
内而各部族,外而各屬國,亦列之為表,凡朝貢叛服征讨勝負之事,皆附書以省筆墨。
故《遼史》列傳不多,《遼史》列傳四十六卷。
而一代之事迹赅焉,此作史良法也。
《金史》有《宗室》、《交聘》二表。
《交聘表》數宋人三失,而惜不知守險,不能自強,而切中事機,卓然有良史之風。
《元史》有《後妃》、《宗室世系》、《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而《明史》五表,則仍諸史之舊有者四,曰《諸王》,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輔》;創諸史之新例者一,曰《七卿》。
蓋明太祖廢左右丞相,而分其政于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而督察院糾核百司,為任亦重,故合而七也。
其四曰書志。
八書乃太史公所創,以紀朝章國典。
《漢書》因之作十志:《律曆志》則本于《律書》、《曆書》也,《禮樂志》則本于《禮書》、《樂書》也,《食貨志》則本于《平準書》也,《郊祀志》則本于《封禅書》也,《天文志》則本于《天官書》也,《溝洫志》則本于《河渠書》也。
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藝文》四志。
宋儒鄭樵作《通志》,開宗明義,以為“書契以來,惟司馬遷《史記》,會《詩》、《書》、《左傳》、《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之言,通黃帝、堯、舜至于秦、漢之世,勒成一書,擅制作之規模。
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會通之志。
由其斷漢為書,是緻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間隔。
”蓋歸獄于班書之斷代,無以觀其會通也。
然其中亦自有别。
固之斷漢為書者,惟本紀、列傳耳。
至表則有《古今人物》,所載自秦而往,不言漢事。
而志之《禮樂》、《刑法》、《食貨》、《郊祀》、《五行》、《地理》、《溝洫》諸篇,尤皆上溯邃古,下迄當代,何嘗斷漢為書而不觀其會通耶?蓋人物可以間世而一出,不礙斷代列傳,而典章必有所因而制作,何能置前不論也。
至于志《藝文》,則增損劉《略》,删七為六,通著六藝諸子,皆非漢人著述,更何得謂之斷漢為書?《隋書·經籍志》雖變六略而為四部,然兼錄古今載籍,則與班同,以為皆其時柱下之所藏也。
唐宋《經籍》、《藝文》諸志因之。
獨《明史·藝文》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厘次成志,此則斷代著錄之創例耳,而班《書》不然。
然則班《書》斷代,隻限紀傳,而非所論于十志。
其後《律曆》、《禮樂》、《天文》、《地理》、《刑法》,曆代史皆不能無。
《後漢書》改《地理》為《郡國》,又增《禮儀》、《祭祀》、《百官》、《輿服》四志。
《三國》無志。
《晉宋》、《齊書》大概與前書同,惟《宋書》增《符瑞志》,不知何所取義?史公傳《龜策》,以三代聖王重蔔筮也。
然且為《史通》所疑。
見《史通·外篇·古今正史第二》。
若東漢而後,圖谶之學,直是妖言,篝火狐鳴,帛書牛腹,自昔觊觎非分者,莫不造為符命以搖惑人心。
沈休文乃欲以挽力征逐鹿之風,何異揚湯而止沸也。
《南齊書》亦分《祥瑞》于《五行》之外,蕭子顯特欲侈其先世受命,以掩其篡奪之迹耳,休文至此胡為乎?《梁》、《陳書》及《南史》無志,《魏書》改《天文》為《天象》,《地理》為《地形》,《祥瑞》為《靈征》,餘皆相同,而增《官氏》、《釋老》二志。
《齊》、《周》及《北
唐劉知幾《史通》論史六家,而統以二體,曰:“丘明傳《春秋》,子長著《史記》。
載筆之體,于斯備矣。
”蓋《春秋》編年之體,《史記》紀傳之祖也。
而會稽章學誠實齋揚榷文史,撰論《通義》,獨深有會于劉氏向、歆之意,而推原紀傳本于《春秋》,蓋紀編年以包舉大端,《春秋》之經也;傳列人以委曲細事,丘明之傳也。
一辨章流别,一考鏡源流,誼各有當,不必此之為是,而彼之為非也。
太史公綜合古今,發凡起例,創為百三十篇。
本紀以序帝王,世家以紀侯國,十表以譜年爵,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志人物。
然後國故朝章,網羅一編,顯隐必該,洪纖靡遺。
曆代作史者遂不出其範圍,《漢書》以下二十三史,可考而知也。
然而時移事易,體例增損,固亦有之。
陽湖趙翼雲崧撰《二十二史劄記》,勘比諸史,較其異同,條為五事,而參以鄙意,頗有可得而論者焉。
其一曰本紀。
古有《禹本紀》、《尚書》、《世紀》等書,太史公用其體以叙述帝王。
惟楚義帝立自項氏,政非己出,不為立紀。
項羽則宰制天下,封諸侯王,莫敢不聽命,自當入本紀。
《漢書》改為列傳,則以斷代為史,當王者貴。
惟《周本紀》、《秦本紀》,自其先世為侯伯皆入之,頗失裁斷。
然不如是,則先後參差,不得不為變例。
魏收作《魏書》,遂承用其例焉。
《金史》于《太祖本紀》之前,先立《世紀》以叙其先世,此則仿《尚書》、《世紀》之名,而視太史公為典切矣。
《三國志》但有《魏紀》,而吳、蜀二主,皆不立紀,以魏為正統故也。
《後漢書》又立《皇後紀》,蓋仿《史》、《漢·呂後紀》之例,不知太史公以政由後出,故《高紀》後即立《後紀》。
至班固則先立《孝惠紀》,孝惠崩,始立《後紀》,其體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廢,所立者非劉氏子,故不得以僞主紀年,而歸之于後也。
若東漢則各有帝紀,即女後臨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編在帝紀内,何必又立後紀?《新唐書》武後已改唐為周,故朝政則編入《後紀》,而宮闱瑣屑,仍立後傳,似得體要。
《宋史·度宗本紀》後,附瀛國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國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為君,而猶附于紀後,則以其正統緒餘,已登極建号,不得而沒其實也。
至馬令、陸遊《南唐書》作《李氏本紀》,吳任臣《十國春秋》為僭大号者皆作紀,殊太濫矣。
其時已有梁、唐、晉、漢、周稱紀,諸國皆偏隅,何得亦稱紀耶?其二曰世家。
太史公《衛世家》贊“餘讀《世家》言”雲雲,是古來本有《世家》一體,太史公用之以記王侯諸國。
劉知幾《史通·世家篇》曰:“司馬遷之記諸國也,其編次之體,與本紀不殊,蓋欲抑彼諸侯,異乎天子,故假以他稱,名為世家。
按世家之為義也,豈不以開國承家,世代相續。
”然孔子以一布衣,栖皇終老,未嘗開國承家,而亦列之世家者,太史公見義于贊曰:“天下君王至于賢人衆矣,當時則榮,殁則已焉。
孔子布衣傳十餘世,學者宗之。
”豈不以孔子開來繼往,以六藝世其家,勝于天下君王開國承家,以爵土世其家邪?而宋儒王安石《讀孔子世家》乃譏之曰:“進退無所據”,“自亂其例”。
太史公所為緻歎于“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者道也”。
《漢書》則有列傳而無世家,雖爵土弗替之王侯,亦以入列傳。
然傳者,傳一人之生平也。
王侯開國,子孫世襲,故稱世家,今一體改列傳,而其子孫嗣爵者,又不能不如世家之次其世系。
其體世家,其名列傳,斯則進退無所據矣。
然自《漢書》定例後,曆代因之。
《晉書》于僭僞諸國數代相傳者,不曰世家,而曰載記,蓋以劉、石、苻、姚諸君有稱大号者,不得以侯國例之也。
歐陽修《五代史》則于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北漢、楚、越、閩、南平皆稱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國世家》。
《遼史》于高麗、西夏,則又變其名曰《外記》。
此本紀之變體,而非世家之本然也。
其三曰表。
太史公作十表,昉于周之譜牒,曰:《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秦楚之際月表》,《漢興以來諸侯年表》,《高祖功臣侯年表》,《惠景間侯者年表》,《建元以來侯者年表》,《建元以來王子侯者年表》,《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與紀傳相為出入。
紀傳之所有者,則綜以挈其綱;紀傳之所無者,則該以拾其遺。
作史體要,莫大于是。
《漢書》因之,作七表,以《太史公書·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皆無與于漢也,其餘諸侯王,皆本太史公舊表,而增武帝以後沿革以續之,惟《外戚恩澤侯表》、《百官公卿表》則補太史公之所無。
至《古今人物表》,則殊非宜。
蓋以漢為書,而表綜古今,不知限斷,劉知幾譏之,宜也。
見《史通·表曆第七》。
《後漢書》、《三國志》、《宋》、《齊》、《梁》、《陳》、《魏》、《齊》、《周》、《隋》諸《書》及《南北史》皆無表,《舊唐書》亦無表,《新唐書》有《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以增舊書之所無。
薛《五代史》無表,歐《五代史》亦無表,但有《十國世家年譜》。
按譜之建名,起于周代;表之所作,因譜象形。
故桓君山有雲:“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斜上,并效《周譜》。
”譜之于表,其實一也。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而表之多者,《遼史》為最,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遊幸表》、《部屬表》、《屬國表》。
表多,則傳可省。
如皇子、皇族、外戚之類,功名卓著者既為列傳,此外無功過者,則傳之不勝傳,而又不容盡沒其姓氏,惟列之于表,既著明其世系官位,而功罪則附書。
内而各部族,外而各屬國,亦列之為表,凡朝貢叛服征讨勝負之事,皆附書以省筆墨。
故《遼史》列傳不多,《遼史》列傳四十六卷。
而一代之事迹赅焉,此作史良法也。
《金史》有《宗室》、《交聘》二表。
《交聘表》數宋人三失,而惜不知守險,不能自強,而切中事機,卓然有良史之風。
《元史》有《後妃》、《宗室世系》、《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而《明史》五表,則仍諸史之舊有者四,曰《諸王》,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輔》;創諸史之新例者一,曰《七卿》。
蓋明太祖廢左右丞相,而分其政于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而督察院糾核百司,為任亦重,故合而七也。
其四曰書志。
八書乃太史公所創,以紀朝章國典。
《漢書》因之作十志:《律曆志》則本于《律書》、《曆書》也,《禮樂志》則本于《禮書》、《樂書》也,《食貨志》則本于《平準書》也,《郊祀志》則本于《封禅書》也,《天文志》則本于《天官書》也,《溝洫志》則本于《河渠書》也。
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藝文》四志。
宋儒鄭樵作《通志》,開宗明義,以為“書契以來,惟司馬遷《史記》,會《詩》、《書》、《左傳》、《國語》、《世本》、《戰國策》、《楚漢春秋》之言,通黃帝、堯、舜至于秦、漢之世,勒成一書,擅制作之規模。
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會通之志。
由其斷漢為書,是緻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間隔。
”蓋歸獄于班書之斷代,無以觀其會通也。
然其中亦自有别。
固之斷漢為書者,惟本紀、列傳耳。
至表則有《古今人物》,所載自秦而往,不言漢事。
而志之《禮樂》、《刑法》、《食貨》、《郊祀》、《五行》、《地理》、《溝洫》諸篇,尤皆上溯邃古,下迄當代,何嘗斷漢為書而不觀其會通耶?蓋人物可以間世而一出,不礙斷代列傳,而典章必有所因而制作,何能置前不論也。
至于志《藝文》,則增損劉《略》,删七為六,通著六藝諸子,皆非漢人著述,更何得謂之斷漢為書?《隋書·經籍志》雖變六略而為四部,然兼錄古今載籍,則與班同,以為皆其時柱下之所藏也。
唐宋《經籍》、《藝文》諸志因之。
獨《明史·藝文》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厘次成志,此則斷代著錄之創例耳,而班《書》不然。
然則班《書》斷代,隻限紀傳,而非所論于十志。
其後《律曆》、《禮樂》、《天文》、《地理》、《刑法》,曆代史皆不能無。
《後漢書》改《地理》為《郡國》,又增《禮儀》、《祭祀》、《百官》、《輿服》四志。
《三國》無志。
《晉宋》、《齊書》大概與前書同,惟《宋書》增《符瑞志》,不知何所取義?史公傳《龜策》,以三代聖王重蔔筮也。
然且為《史通》所疑。
見《史通·外篇·古今正史第二》。
若東漢而後,圖谶之學,直是妖言,篝火狐鳴,帛書牛腹,自昔觊觎非分者,莫不造為符命以搖惑人心。
沈休文乃欲以挽力征逐鹿之風,何異揚湯而止沸也。
《南齊書》亦分《祥瑞》于《五行》之外,蕭子顯特欲侈其先世受命,以掩其篡奪之迹耳,休文至此胡為乎?《梁》、《陳書》及《南史》無志,《魏書》改《天文》為《天象》,《地理》為《地形》,《祥瑞》為《靈征》,餘皆相同,而增《官氏》、《釋老》二志。
《齊》、《周》及《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