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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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辰,若先天,皆《易》之支流餘裔,推衍繁密,附會闳多,先儒取其說之近理者以為《易》家占候。

    近人好言象數,而不能施之于占候,特重儓耳。

    此外言數者,惟河洛所托最尊,其數亦出自然,故太乙九宮,明堂則之。

    見《大戴禮·盛德篇》。

    宋儒言圖書者,本之《大戴記》注言“九室法龜文”,而劉牧互易圖、書之數,蓋以圖與書同為九宮故也。

    《五行大義》引《黃帝九宮法》曰:“戴九履一,左三右七。

    二四為肩,六八為足。

    五居中宮,總禦得失。

    其數則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宮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

    太乙行九宮法從一始。

    ”《乾鑿度》鄭注略同。

    又雲:“天一之行,始于離宮。

    太乙之行,始于坎宮。

    ”按此篇皆據《洪範》九疇以立說,九疇,先儒以為即《洛書》,孔安國、劉歆、馬融皆有此說,故盧辯注《大戴記·明堂篇》謂“九室法龜文”。

    徐嶽《數術記遺》有九宮算,甄鸾注與《五行大義》所引說同。

    宋人之圖,自有所本,孫星衍謂宋人誤以太乙九宮為《洛書》,非也。

    《五行大義》又雲:“天一,地二。

    天三,地四。

    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

    天九,地十。

    天地之數,合五十有五。

    九宮用者,天除一,地除二,人除三,餘四十有九,以當蓍策之數。

    又四時除四,餘四十五。

    五者,五行。

    四十者,五行之成數。

    ”《乾鑿度》雲:“《易》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

    九者,氣數之究也,乃複變而為一。

    ”與《列子·天瑞篇》同。

    又雲:“陽以七,陰以八為象。

    《易》一陰一陽,合而為十五之謂道。

    陽變七之九,陰變八之六,亦合之十五,則彖變之數若一。

    陽動而進,變七之九,象其氣之息也。

    陰動而退,變八之六,象其氣之消也。

    故太乙取其數以行九宮,四正四維,皆合于十五。

    ”鄭注亦引“天一地二”以釋之,謂:“一變為七,是今陽爻之象;七變為九,是今陽爻之變;二變為六,是今陰爻之變;六變為八,是今陰爻之象。

    七在南方,象火;九在西方,象金;六在北方,象水;八在東方,象木。

    ”其言方位進退,與宋人所言《河圖》之數,一一吻合。

    《後漢書·劉瑜傳》謂“《河圖》授嗣,正在九房”,九房者,明堂九室也。

    蓋“天一地二”以下二十字,為《河圖》之數,聖人則之以演《易》,“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為《洛書》之數,聖人則之以演疇,故孔安國謂:“《河圖》,則八卦是也。

    《洛書》,則九疇是也。

    ”見《易·系辭正義》。

    劉歆雲:“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畫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之,九疇是也。

    《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見《漢書·五行志》。

    此即宋儒《書》亦可為《易》,《圖》亦可為《範》之說也。

    又《禮運疏》引《中侯握河紀》雲:“伏羲氏有天下,龍馬負圖,出于河,遂法之畫八卦。

    《龜書》,洛出之。

    ”《宋書·符瑞志》:“伏羲受《龍圖》,畫八卦,所謂河出《圖》者也。

    禹時洛出《龜書》六十五字,是謂洛出《書》者也。

    ”漢儒相傳古義如此。

    宋儒不取緯書,故不得二圖之來曆,而其圖則遠有端緒,并非宋人所臆造也。

    關子明《易傳》言圖書,與《乾鑿度》、《五行大義》皆同。

    關《易》世以為阮逸僞作,然阮逸亦是宋仁宗時人,在邵子前。

    大抵治《易》者不言象數則已,言象數則易流于術數。

    當西漢時,卦變之說未興,其言《易》以陰陽災變為主。

    故卦氣之學,流傳最遠。

    自是厥後,言《易》而近術數者三家,卦氣主日,納甲主月,爻辰主星,皆言天象以明人事。

    揚子雲用《三統曆》,衍《太玄》以明《易》。

    漢儒家法本自如此,然其源皆出于緯書,緯書多漢人附益,非盡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

    漢儒以卦氣、納甲明消息,而以消息為伏羲十言之教,其說亦出于緯,與康節之《先天》托諸伏羲意同。

    凡言數學者皆如此。

    卦氣見《易緯稽覽圖》。

    爻辰之法,詳見《五行大義》,謂“天有九星,地有九州,以二十八宿分系于九宮。

    其星則天蓬、天輔等名”,今太乙壬遁所用者也。

    《楚辭·九辨序》:“天有九星,以正機衡。

    ”劉向《九歎》:“訊九鬿與六神。

    ”王逸注:“九鬿,北鬥九星也。

    ”蓋鬥為天樞,運乎中央,臨制四鄉。

    測算家用七星,占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