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志第六

關燈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

    而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題曰《春秋》也。

    周室既微,孔子明王道,一為魯司寇秉政,諸侯害之,大夫壅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于是去魯,斥乎齊,逐乎宋、衛,困于陳、蔡之間,已而反魯。

    魯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孫氏車子商獲獸,以為不祥,孔子曰:“麟也。

    ”麟者,仁獸也,有王者則至,無王者則不至。

    有以告者曰:“有麏而角者。

    ”孔子曰:“孰為來哉!孰為來哉!”反袂拭面,涕沾袍。

    顔淵死,子曰:“噫!天喪予。

    ”子路死,子曰:“噫!天祝予。

    ”及西狩獲麟,孔子曰:“吾道窮矣!弗乎弗乎!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見于後世哉!我欲載諸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故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得百二十國寶書,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托于魯而次《春秋》。

    據行事,仍人道,因興以立功,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借朝聘以正禮樂,上記隐,下至哀之獲麟,十二公,據魯,親周,故宋,運之三代,約其文辭而指博,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

    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後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王道備,人事浃。

    七十子之徒,口受其傳指,為有所刺譏褒諱挹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不可以書見也。

    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孔子不以空言說經也。

    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具論其語,成《春秋左氏傳》,以授曾申。

    申傳魏人吳起,起傳其子期,期傳楚人铎椒,為楚威王傅,為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為《铎氏微》,又作《抄撮》八卷,授趙人虞卿。

    虞卿作《虞氏微傳》二篇,《抄撮》九卷,授同郡荀卿,則左丘明之六傳弟子也。

    自是傳《春秋》者分為二義:有記載之傳,主于記事,《春秋》之《左氏傳》是也;有訓诂之傳,主于釋經,公羊、穀梁、鄒、夾之傳是也。

    鄒氏無師,夾氏有錄無書。

    而公羊、穀梁之傳,皆自蔔商。

    蔔商,字子夏,少孔子四十四歲。

    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春秋》屬之商,《孝經》屬之參也。

    ”齊人公羊高者,嘗受《春秋》于商,以傳其子平。

    而平傳子地,地傳子敢,敢傳子壽。

    至漢景帝時,壽乃與齊人胡母子都著于竹帛,《漢書·藝文志》著錄《公羊傳》十一卷者是也。

    大指明于解經,疏于征事。

    文十二年“秦伯使遂來聘”,《傳》雲:“賢缪公也。

    ”此誤以康公為缪公。

    而襄二年《傳》雲:“齊姜與缪姜,則未知其為宣夫人欤?成夫人欤?”昭二十年“曹伯廬卒于師”,《傳》雲:“未知公子喜時從欤?公子負刍從欤?”則當事人且不知矣,事之荒略何論焉。

    蓋《公羊傳》之不傳事,與左丘明之傳事不傳義者殊指也。

    至《傳》引子沈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又有高子曰、魯子曰,蓋皆《春秋》傳經之師。

    而壽及胡母子都博采其義以為坿益,是傳義亦不盡出公羊子也。

    《穀梁傳》者,始于魯人穀梁赤,亦雲自子夏,與《公羊傳》同。

    惟公羊高親受指子夏,而穀梁赤秦孝公同時人,乃後代傳聞,以授荀卿。

    荀卿亦傳《左氏》,而授《穀梁傳》于齊人浮丘伯,以傳魯申公,亦系口說,未知誰著竹帛。

    而題《穀梁傳》者,蓋著師傳之始穀梁,《漢書·藝文志》著錄《穀梁傳》十一卷者是也。

    其傳指在解經,與《公羊》同。

    其傳文每往複诘難以盡其義,亦與《公羊》同。

    然傳義則有與《公羊》同者,亦有與《公羊》異者,而與《公羊》異者,或并存其義,或直斥其非。

    莊二年:“公子慶父帥師伐于餘丘。

    ”《公羊》雲:“邾婁之邑也。

    曷為不系乎邾婁?國之也。

    曷為國之?君存焉爾。

    ”而《穀梁》則雲:“公子貴矣,師重矣。

    而敵人之邑,公子病矣。

    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

    ”其一曰“君在而重”之說,即兼存《公羊》“曷為國之?君存焉爾”之義也。

    文十二年:“子叔姬卒。

    ”《公羊》雲:“此未适人,何以卒?許嫁矣。

    ”而《穀梁》則雲:“其曰子叔姬,貴也,公之母姊妹也。

    其一傳曰:‘許嫁以卒之也。

    ’”此所謂“其一傳”,明是《公羊傳》矣。

    此并存其義者也。

    宣十五年:“初稅畝,冬蝝生。

    ”《穀梁》雲:“蝝,非災也。

    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

    ”此《穀梁》非《公羊》之說也。

    《公羊》以為宣公稅畝,應是而有天災,《穀梁》以為不然,故曰“非災也,非稅畝之災也”,此直斥其非者也。

    此《穀梁》義之與《公羊》異者也。

    與《公羊》同者,隐公不書即位,《公羊》雲“成公意”,《穀梁》雲“成公志”。

    鄭伯克段于鄢,皆雲“殺之”。

    如此者不可枚舉矣。

    蓋《穀梁》晚出,因得監省《公羊》之違畔,而或取,或不取,或非之,或兼存之,與《公羊傳》義有同有不同也。

    《公羊》、《穀梁》皆解正《春秋》,《春秋》所無者,《公》、《穀》未嘗言之。

    而《左氏》叙事見本末,則有《春秋》所無而《左氏》為之傳者焉,有《春秋》所有而《左氏》不為傳者焉。

    故漢博士謂“左氏不傳《春秋》”,而推本《公》、《穀》,以為真孔子之意也。

    然秦火之後,漢初惟《左氏傳》最先出。

    孝惠之世,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蓋受學于荀卿者也。

    然則漢之獻書,張蒼最先,而漢之得書,首《春秋左氏傳》。

    以先著竹帛,多古字古言,謂之古學。

    而《公羊》漢時乃興,傳以今文,謂之今學。

    胡母生子都以治《公羊春秋》為景帝博士,與廣川董仲舒同業,仲舒著書稱其德,年老,歸教于齊。

    齊之言《春秋》者宗事之。

    菑川公孫弘年四十餘,乃學《春秋》雜說,亦頗受胡母生之說焉。

    而董仲舒少治《春秋》,與胡母生俱為博士,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授業,或莫見其面,蓋三年不窺園,其精如此。

    進退容止,非禮不行,學士皆師尊之。

    武帝即位,舉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而仲舒以賢良對策,大緻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以觀天人相與之際,而得之于正。

    謂:“正次王,王次春。

    春者,天之所為也。

    正者,王之所為也。

    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而下以正其所為,正王道之端雲爾。

    ’謹案《春秋》謂一元之意,一者萬物之所從始也,元者辭之所謂大也。

    謂一為元者,視大始而欲正本也。

    《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貴者始。

    故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

    四方正,遠近莫敢不一于正。

    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萬事,見素王之文焉。

    上揆諸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于古,考之于今。

    故《春秋》之所譏,災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惡,怪異之所施也。

    書邦家之過,兼災異之變,以此見人之所為,其美惡之極,乃與天地流通而往來相應,此亦言天之一端也。

    《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也。

    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

    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

    邪辟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

    ”自漢治雜黃老、刑名,而武帝更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學校之官,其議胥自仲舒發之。

    公孫弘治《春秋》不如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丞相,封平津侯。

    仲舒以弘為從谀,而官不過二千石。

    相江都、膠西兩國,辄事驕王,正身以率下,數上疏谏争,教令國中,所居而治,及去位歸居,終不問家産業,以修學著書為事。

    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議,使使者及廷尉張湯就其家而問之,其對皆以《公羊》家法,而有《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著《漢書·藝文志》,《春秋決事》十卷,見《隋書·經籍志》,此仲舒以《公羊》斷獄也。

    仲舒尤喜以《公羊》明陰陽災異,所著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說《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複數十篇,十餘萬言,後世結集其篇,曰《春秋繁露》。

    繁一作蕃,解之者曰:“繁露,冕之所垂,有聯貫之象。

    《春秋》比事屬辭,立名或取諸此也。

    ”其書十七卷,發揮《春秋》之旨,多主《公羊》,而後世《公羊》家所稱“存三統”、“張三世”、“異外内”三科九旨,一切非常異義可怪之論,罔不導自《春秋繁露》。

    何謂存三統?曰:“《春秋》應天,作新王之事,時正黑統。

    王魯,尚黑,绌夏,親周,故宋,以《春秋》當新王。

    《春秋》當新王者奈何?曰:王者之法必正号,绌王謂之帝,封其後以小國,使奉祀之。

    下存二王之後以大國,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客而朝。

    故同時稱帝者五,稱王者三,所以昭五端,通三統也。

    是故周人之王,尚推神農為九皇,而改号軒轅謂之黃帝,因存帝颛顼、帝喾、帝堯之帝号,绌虞而号舜曰帝舜,錄五帝以小國。

    下存禹之後于杞,存湯之後于宋,以方百裡,爵号公,皆使服其服,行其禮樂,稱先王客而朝。

    《春秋》作新王之事,變周之制,當正黑統。

    而殷、周為王者之後,绌夏改号禹謂之帝禹,錄其後以小國。

    故曰绌夏,存周,以《春秋》當新王。

    ”此著于《三代改制質文篇》者也。

    何謂張三世?曰:“《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

    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

    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

    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

    僖、闵、莊、桓、隐,君子之所傳聞也。

    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

    ”此著于《楚莊王篇》者也。

    何謂異外内?曰:“内其國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夷狄。

    ”此著于《王道篇》者也。

    雖無三科、九旨之目,而後之言三科、九旨者本焉。

    弟子遂者,蘭陵褚大,東平嬴公,廣川段仲溫、呂步舒。

    大至梁相。

    步舒丞相長史。

    惟嬴公守學不失師法,為昭帝谏大夫,授東海孟卿、魯眭孟。

    孟,名弘,以字行,少時好俠,鬥雞走馬,長乃變節,從嬴公受《春秋》,以明經為議郎,至符節令。

    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昌邑有枯社木卧複生,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有蟲食柳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己立”。

    孟推《春秋》之意,以為“石、柳皆陰類,下民之象。

    泰山者,岱宗之嶽,王者易姓告代之處。

    今大石自立,僵柳複起,非人力所為,此當有從匹夫為天子者。

    枯社木複生,故廢之家公孫氏當複興者也”。

    孟意亦不知其所在,即說曰:“先師董仲舒有言:‘雖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

    ’漢家堯後,有傳國之運。

    漢帝宜誰差天下,求索賢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裡,如殷、周二王後,以承順天命。

    ”書上,廷尉奏孟祅言惑衆,伏誅。

    後五年,皇曾孫病己興于民間,即位為孝宣帝,其言乃驗。

    征孟子為郎。

    孟弟子百餘人,惟東海嚴彭祖、魯顔安樂為明,質問疑誼,各持所見。

    孟曰:“《春秋》之意,在二子矣。

    ”孟死,彭祖、安樂各專門教授,由是《公羊春秋》有顔、嚴之學。

    彭祖,字公子,為宣帝博士,至太子太傅,著有《春秋公羊傳》十二卷,見《隋書·經籍志》。

    然廉直不事權貴。

    或說曰:“君亡左右貴人之助,經誼雖高,不至宰相,願少自抑。

    ”彭祖曰:“凡通經術,固當修行先王之道,何可委曲從俗,苟求富貴乎?”竟以太傅官終。

    授琅玡王中,為元帝少府,家世傳業。

    中授同郡公孫文、東門雲。

    雲為荊州刺史,文東平太傅,徒衆尤盛。

    顔安樂,字公孫,本眭孟姊子,與嚴彭祖并推孟高第弟子。

    家貧,為學精力,有《公羊顔氏記》十一篇,見《漢書·藝文志》。

    官至齊郡太守丞,授淮陽泠[1]豐次君、淄川任公。

    公為少府,豐淄川太守。

    由是顔家有泠、任之學。

    始琅玡貢禹少翁事嬴公,成于眭孟,至禦史大夫。

    蘭陵疏廣仲翁事孟卿,至太子太傅。

    而廣授琅玡筦路,路為禦史中丞。

    禹授颍川堂谿惠,惠授泰山冥都,都為丞相史。

    都與路又事顔安樂,故顔氏複有筦、冥之學。

    路授颍川孫寶子嚴,為大司農。

    豐授東海馬宮遊卿、琅玡左鹹,宮至太師大司徒,而鹹為郡守九卿,徒衆尤盛。

    推而《公羊春秋》之盛,自董仲舒。

    武帝時,瑕丘江公之言《穀梁春秋》,與董仲舒并。

    仲舒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而江公之先受《穀梁春秋》及《詩》于魯申公,傳子至孫為博士,然呐于口,上使與仲舒議,不如仲舒。

    而丞相公孫弘本為《公羊》學,比輯其議,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興。

    太子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