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志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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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小雅》初無變、正之名,則不從漢說;至《楚茨》、《南山》等四篇,則小序與《集傳》之說并存,不置可否,蓋小序皆以為刺幽王,義有難通,而《集傳》所雲,又于古無考,故阙所疑也。

    雖援據不廣,時有阙略,要其大綱,則與鑿空臆撰者殊矣。

    然猶折衷漢、宋也。

    明宗室朱謀[12]郁儀撰《詩故》十卷,乃專以《毛詩》小序為主而考證以舊說。

    其曰《詩故》者,蓋《漢書·藝文志》載《詩》類有《魯故》、《齊後氏故》、《齊孫氏故》、《韓故》、《毛詩故訓傳》,顔師古注:“曰故者,道其旨意也。

    ”謀是書,蓋用漢儒之舊名,故其說《詩》亦多以漢學為主,與朱子《詩集傳》多所異同。

    其間自立新義者,如以《小星》為暬禦入直,以《斯幹》為成王營洛、周公所賦之類,似失之穿鑿。

    然謀博極群書,學有根柢,要異乎剽竊陳言。

    蓋自胡廣等《五經大全》一出,應舉窮經,久分兩事。

    謀生長帝室,不借應舉為進取,乃得以研究遺文,發揮古義也。

    經術盛衰之故,此亦可知其大凡矣。

    迨明之亡也,吳江陳啟源長發撰《毛詩稽古編》三十卷。

    前二十四卷,依次解經,而不載經文,但表篇目,其無所論說,則并篇目亦不載;次為《總诂》五卷,分六子目,曰《舉要》,曰《考異》,曰《正字》,曰《辨物》,曰《數典》,曰《稽疑》;末為附錄一卷,則統論風、雅、頌之旨。

    訓诂一準諸《爾雅》,篇義一準諸小序,而诠釋經旨,則一準諸《毛傳》,而鄭《箋》佐之,其名物則多以陸玑《疏》為主。

    題曰“毛詩”,明所宗也;曰“稽古編”,明為唐以前專門之學也。

    所辨正者,惟朱子《集傳》為多,歐陽修《詩本義》、呂祖謙《讀詩記》次之,嚴粲《詩緝》又次之。

    所掊擊者,惟劉瑾《詩集傳》為甚,輔廣《詩童子問》次之,但廣書皆循文演義,故所駁惟訓解之辭,而瑾書兼辨訂故實,故所駁多考證之語。

    其堅持漢學,不容一語之出入,雖未免或有所偏,然引據赅博,疏證詳明,一一皆有本之談。

    蓋明代說經諸儒,喜騁虛辨,迨清儒矯為征實之學以挽頹波,古義彬彬,于斯為盛,而啟源實先河也。

    然當啟源之世,亦有兼綜漢、宋不主一家者,桐城錢澄之飲光、吳江朱鶴齡長孺,其尤著者也。

    澄之撰《田間詩學》十二卷,大旨以小序首句為主,而非有意于攻朱子《集傳》。

    于漢、唐以來之說,亦不主于一人。

    所采諸儒論說,自漢唐注疏、朱子《集傳》以外,凡二程子、張子、歐陽修、蘇轍、王安石、楊時、範祖禹、呂祖謙、陸佃、羅願、謝枋得、嚴粲、輔廣、真德秀、邵忠允、季本、郝敬、黃道周、何楷二十家。

    其中王、楊、範、謝四家,今無傳本,蓋采于他書;陸、羅二家,本無《詩》注,蓋草木鳥獸之名,引其《埤雅》、《爾雅翼》也。

    自稱毛、鄭、孔三家之書,錄者十之二,《集傳》錄者十之三,諸家各本錄者[13]十之四,持論頗為精核,而于名物訓诂、山川地理言之尤詳。

    嘗語人曰:“《詩》與《尚書》、《春秋》相為表裡,必考之《三禮》以詳其制作,征諸《三傳》以審其本末,稽之《五雅》以核其名物,博之《竹書紀年》、《皇王大紀》以辨其時代之異同與情事之疑信,即今輿記以考古之圖經而參以平生所親曆。

    ”亦可見其考證之切實矣。

    至鶴齡則與陳啟源同裡,嘗序啟源之《毛詩稽古編》,而撰《詩經通義》十二卷,則自序稱“此書蓋與啟源商榷而成”,又稱“啟源《毛詩稽古編》專崇古義,此書則參停于今古之間”。

    蓋其專主小序,而兼綜漢、宋,與澄之《田間詩學》同。

    惟甄采較狹,于漢用毛、鄭,唐用孔穎達,宋用歐陽修、蘇轍、呂祖謙、嚴粲,并世用陳啟源,其釋音明用陳第,并世用顧炎武,其凡例九條及考訂鄭氏《詩譜》,皆具有條理,雖參用今古,與啟源之專崇古義者不同,然啟源之《毛詩稽古編》屢稱焉。

    惟啟源、鶴齡與錢澄之三人者,明之遺老而非清儒也。

    清儒之傳經者,首推長州惠氏,三世以經學著稱,而發祥者惠周惕字元龍也。

    著有《易傳》、《春秋》、《三禮問》及《詩說》,而《詩說》三卷最佳,其大旨謂大、小雅以音别,不以政别;謂正雅、變雅美刺錯陳,不必分《六月》以上為正,《六月》以下為變,《文王》以上為正,《民勞》以下為變;謂《二南》二十六篇皆房中之樂,不必泥其所指何人;謂天子、諸侯均得有頌,《魯頌》非僭,大抵引據确實,樹義深切,而于《毛傳》、鄭《箋》、朱《傳》,無所專主,多自以己意考證,則又與錢澄之、朱鶴齡之兼采漢宋、折衷同異者殊科。

    無錫顧棟高震滄撰《毛詩類釋》二十一卷,蓋析《毛詩》名物為二十一類而為之釋也。

    惟諸家之釋名物者,多泛濫以炫博,而棟高此書則采錄舊說,頗為謹嚴,又往往因以發明經義,與但征故實體同類書者有别,亦庶幾抒所自得,能出新意者。

    然清儒說經之所為别幟于宋、元者,在能宏究漢義,辨明家法。

    其始也,闡揚毛、鄭古文以破宋儒臆測之談,及其既也,則又旁采今文齊、魯、韓諸家逸文而駕之晚出毛、鄭古文之上。

    至如惠、戴二氏,抒所得而出新義,非所貴于清儒也。

    休甯戴震東原之撰《毛鄭詩考正》四卷、《考正鄭氏詩譜》一卷、《杲溪詩經補注》二卷,金壇段玉裁懋堂之撰《毛詩故訓傳》三十卷、《詩經小學》一卷,江都焦循理堂之撰《毛詩補疏》五卷,嘉應李黼平繡子之撰《毛詩義》二十四卷,桐城馬瑞辰元伯之撰《毛詩傳箋通釋》三十二卷,泾縣胡承珙墨莊之撰《毛詩後箋》三十卷,崇明陳奂碩甫之撰《詩毛氏傳疏》三十卷、《毛詩說》一卷、《毛詩傳義類》十九篇、《釋毛詩音》四卷、《鄭氏箋考正》一卷。

    而陳奂師事段玉裁,治《毛詩》、《說文》,以為鄭康成習《韓詩》,兼通齊、魯,最後治《毛詩》,箋《詩》乃在注《禮》之後,以《禮》注《詩》,非墨守一氏,《箋》中有用三家申毛者,有用三家改毛者,因撰《鄭氏箋考征》,而後知毛古文、鄭用三家從今文之不同術也。

    析毛、鄭之殊旨,明音義之通借,乃放[14]《爾雅》,編作《義類》,于一切聲音訓诂之用,天地山川之大,宮室衣服制度之精,鳥獸草木蟲魚之細,分别部居,各為探索。

    久乃刬除,條例章句,糅成作疏,捃取先秦之舊說,搴擇末漢之微言,置鄭《箋》而疏《毛傳》,署曰《詩毛氏傳疏》,蓋諸家之尤矜慎者矣。

    斯則闡揚毛、鄭古文以破宋儒臆測之談者也。

    它如會稽範家相蘅洲之因宋王應麟《詩考》而輯《三家詩拾遺》十卷,視應麟書為赅備矣,然猶未及侯官陳喬枞樸園也。

    自後嘉興馮登府柳東撰《三家詩異文疏證》一卷,邵陽魏源撰《詩古微》十七卷,吳江迮鶴壽青厓撰《齊詩翼氏學》四卷。

    而陳喬枞秉其家學,以父壽祺撰《三家詩遺說考》未成,次第補緝,成《魯詩遺說考》六卷、《齊詩遺說考》四卷、《韓詩遺說考》五卷,各述授受源流,而冠以叙錄一篇。

    又撰《詩經四家異文考》四卷、《齊詩翼氏學疏證》二卷。

    蓋喬枞之考據詳博,與魏源之議論宏辨,言今文者骈稱二難焉。

    晚清善化皮錫瑞鹿門撰《詩經通論》,亟稱陳《考》搜采之備,魏源駁辨之快,顧有不足于魏源之好創新說,曰:“解經是樸學,不得用巧思。

    解經須确憑,不得任臆說也。

    ”然其右今三家而抑《毛傳》,實與魏源同指。

    斯又旁采今文齊、魯、韓諸家逸文而欲駕之晚出毛、鄭古文之上者也。

    此外又有連江陳第季立之《毛詩古音考》、昆山顧炎武甯人之《詩本音》、曲阜孔廣森約之《詩聲類》,具詳《小學聲韻篇》,茲不複贅。

    纂《詩志》第四。

     注解: [1] 滿,原作“蒲”,據《漢書·韋賢傳》改。

     [2] 君字原脫,據《漢書·儒林傳》補。

     [3] 墜,當作“墬”,即“地”之古字。

     [4] 與流,原作“流與”,據《漢書·藝文志》改。

     [5] 辠,原作“辜”。

    《漢書·儒林傳》作“辠”,即“罪”之古字,據改。

     [6] 圈,原作“固”。

    據《西漢年紀》卷九改。

     [7] 陽,原作“作”,據《漢書·翼奉傳》改。

     [8] 韋,原作“韓”,據《隋書·經籍志》改。

     [9] 随,原作“隋”,據《華陽國志·後賢志》,改。

     [10] 釋字原脫,據《毛詩名物解》補。

     [11] 玑,原作“機”,據《四庫總目考證》當作“玑”。

     [12] ,原作“玮”,誤。

     [13] 者,原作“之”,據《四庫提要》“田間詩學”條改。

     [14] 放,按文意當作“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