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志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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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務持其平,猶之修之用心也。
臨川王安石介甫與蘇轍同輩,而神宗倚畀作相,置經義局,以安石提舉,修定其《新經詩義》三十卷,大指依據毛公,安石訓其義,而訓其辭者則其子元澤。
蓋亦王氏《新經》三書之一也。
安石又撰《字說》二十卷,以相輔翼,與《三經》并頒學官,于是宋之學風一變。
然多襲其義理,而傳安石名物訓诂之學者,曰山陰陸佃農師、仙遊蔡卞元度。
佃,安石客;卞,安石婿也。
佃作《埤雅》,卞作《毛詩名物解》,大指皆以《字說》為宗。
而卞之書二十卷,凡十一類,曰《釋天》、《釋百谷》、《釋草》、《釋木》、《釋鳥》、《釋[10]獸》、《釋蟲》、《釋魚》、《釋馬》、《雜釋》、《雜解》。
論者或诋其議論穿鑿,征引瑣碎,無裨于經義。
然征引發明,有出于陸玑[11]《草木蟲魚疏》、孔穎達《正義》外者。
安石之《新經詩義》不傳,而卞之學出于安石,此可以考見安石《新經詩義》之一斑焉。
然安石《新經詩義》于毛公尚少诃辭,而诋毛公,廢《詩》序,毅然力持,昌言不忌者,其自南宋莆田鄭樵漁仲始乎?樵之學雖自成一家,而師心自是,撰《夾漈詩傳辨妄》二十六卷,大指以為:“《毛詩》自鄭、毛既箋之後,而學者笃信康成,故此書專行,齊、魯、韓三家遂廢,緻今學者隻憑毛氏,且以序為子夏所作,更不敢拟議。
蓋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
”極言《毛序》之不可偏信也。
然設以聽訟為喻,詩者,其事也;齊、魯、韓、毛,則證驗之人也。
《毛詩》本書具在,流傳甚久,譬如其人親身到官,供指詳明,具有本末者也;齊、魯、韓三家本書已亡,于他書中間見一二,而真僞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無可追對,徒得之風聞道聽以為其說如此者也。
今舍《毛詩》而求證于齊、魯、韓,猶聽訟者以親身到官所供案牍為不可信,乃采之于旁人傳說而欲以斷其事,論者不以為允也。
既朱子撰《詩集傳》二十卷,而殿以《詩序辨說》,以大小序自為一編而辨其是非,蓋用鄭樵之說也。
然考朱子注《詩》,蓋兩易稿,其初稿全宗小序,卷首自序作于淳熙四年,中無一語斥小序,蓋猶初稿之序。
金華呂祖謙伯恭撰《呂氏家塾讀詩記》,中引朱子曰者,即采朱子注《詩》初稿說也。
朱子與祖謙交最契,其初論《詩》亦最合,顧朱子晚年改從鄭樵而自變前說,而祖謙仍堅主毛、鄭。
故祖謙沒,朱子作《家塾讀詩記》序,稱“少時淺陋之說,伯恭父誤有取焉。
既久,自知其說有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
伯恭父反不能不置疑于其間,熹竊惑之。
方将與反複其說以求真是之歸,而伯恭父已下世”,蓋深不平于祖謙之故見自封。
然迄後攻序宗序,兩家角立相争而不能以偏廢,嗜祖謙書者終不絕也。
祖謙書三十二卷,博采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诂,後陳文義,翦截貫穿,如出一手,有所發明,則别出之,蕲以闡發詩人“躬自厚而薄責于人”之旨,蓋宋儒《詩》學之詳正,未有逾于祖謙者也。
惟《公劉》以後,編纂已備而條例未竟,學者惜焉。
崇德輔廣漢卿者,初從呂祖謙遊,後複從朱子講學,即世所稱慶元輔氏也。
顧輔氏撰《詩童子問》十卷,大指主于掊擊《詩》序,羽翼《詩集傳》,與祖謙說《詩》之宗序者不同。
而慶元王應麟伯厚旁采諸書所引齊、魯、韓三家《詩》逸文,撰《詩考》一卷,中采《韓詩》較夥,齊、魯二家僅寥寥數條。
蓋《韓詩》最後亡,唐以來注書之家,引其說者多也。
後之輯三家《詩》者,或訾應麟為未備,然古書散佚,搜采為難,後人踵事增修,較創修自易為力,筚路藍縷,終當以應麟為首庸也。
自序稱:“漢言《詩》者四家,師異指殊。
賈逵撰《齊魯韓詩與毛氏異同》,梁崔靈恩采三家本為《集注》,今惟毛《傳》、鄭《箋》孤行。
韓僅存《外傳》,而魯、齊《詩》亡久矣。
諸儒說《詩》,一以毛、鄭為宗,未有參考三家者。
獨朱文公《集傳》多從《韓詩》,一洗末師專己守殘之陋。
嘗語門人:‘《文選注》多《韓詩》章句,欲寫出。
’應麟竊觀傳記所述,三家緒言尚多有之,網羅遺佚,傅以《說文》、《爾雅》諸書,萃為一編,以扶微學,廣異義,亦文公之意雲爾。
讀《集傳》者,或有考于斯。
”亦朱子《集傳》之羽翼也。
慈溪楊簡敬仲撰《慈湖詩傳》二十卷,大要本孔子“無邪”之旨,而據《後漢書》之說,以小序為出自衛宏,不足深信,要與朱子無大殊。
其它箋釋文義,如以“聊樂我員”之“員”為姓,以“六駁”為“赤駁”之訛,以“天子葵之”之“葵”為有向日之義,間有附會穿鑿。
然其于一名一物,一字一句,必斟酌去取,旁征遠引,曲暢其說。
其考核六書,則自《說文》、《爾雅》以及史傳之音注,無不悉搜;其訂正訓诂,則自齊、魯、毛、韓以下以至方言雜說,無不博引,可謂折衷同異,自成一家之言者。
至篇中所論,謂《左傳》不可據,謂《爾雅》亦多誤,謂鄭康成不善作文,甚至自序之中,以《大學》之釋《淇澳》為多牽合,而诋子夏為小人儒,斯又大言炎炎,而為朱子之所不敢出者。
蓋簡之學出陸九淵,九淵固謂“學苟知道,六經皆我注腳”,而朱子尚信經傳、道問學也。
然簡之放言自恣,無所畏避,尚不如金華王柏魯齋之甚也。
柏之學,雖淵源于朱子,而撰《詩疑》二卷,則攻駁毛、鄭不已,并本經而攻駁之;攻駁本經不已,又并本經而删削之。
其以《行露》首章為亂入,據《列女傳》為說,猶有所本也;以《小弁》“無逝我梁”四句為漢儒所妄補,猶曰其詞與《谷風》相同,似乎移綴;以《下泉》末章為錯簡,謂與上三章不類,猶著其疑也。
至于《召南》删《野有死麇》,《邶風》删《靜女》,《鄘風》删《桑中》,《衛風》删《氓》、《有狐》,《王風》删《大車》、《丘中有麻》,《鄭風》删《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箨兮》、《狡童》、《褰裳》、《豐》、《東門之》、《風雨》、《子衿》、《野有蔓草》、《溱洧》,《秦風》删《晨風》,《齊風》删《東方之日》,《唐風》删《綢缪》、《葛生》,《陳風》删《東門之池》、《東門之枌》、《東門之楊》、《防有鵲巢》、《月出》、《株林》、《澤陂》,凡三十二篇。
按:書中所列之目實止三十一篇,疑傳刻者脫其一篇。
又曰:“《小雅》中凡雜以怨诽之語,可謂不雅。
予今歸之《王風》,且使《小雅》粲然整潔。
”其所移之篇目雖未具列,其降《雅》為《風》,已明言之矣。
又曰:“《桑中》當曰《采唐》,《權輿》當曰《夏屋》,《大東》當曰《小東》。
”則并篇名改之矣。
顧柏亦自知诋斥聖經,或為公論所不許,乃托詞于漢儒之竄入。
至于謂《碩人》第二章形容莊姜之色太亵,《黃鳥》乃淺識之人所作,則更直排孔子删定之失當,不複托詞于漢儒矣。
此又楊簡之所不敢者也。
元儒金華許謙益之稱受學于王柏,而于柏《詩疑》所欲删之《國風》三十二篇,則疑而未敢遽信。
論者或斥謙存已放之鄭聲也。
見蘭溪吳師道正傳為謙撰《詩集傳名物鈔》序。
然謙撰《詩集傳名物鈔》八卷,考訂名物音訓,鹹有依據,信足以補朱子之放阙焉。
同時有安福劉瑾公瑾者,其學問淵源亦出朱子。
撰《詩傳通釋》二十卷,發明《集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
惟廣書皆循文演義,而瑾兼辨訂故實,雖證實蹈虛不同,然義理一也。
蓋宋以前之說《詩》者,罔不毛、鄭是宗。
歐陽修、蘇轍而後,别解漸生。
鄭樵、朱子而後,異幟高張。
迄末年,乃古義黜而新學立。
故有元一代之說《詩》者,無非朱《傳》之箋疏,許謙之《詩集傳名物鈔》、劉瑾之《詩傳通釋》兩書其尤著者也。
至仁宗行科舉法,定為功令,而明制因之。
永樂間,行在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詩經大全》二十卷,亦主于闡揚朱《傳》,遵憲典也。
然元人笃守師傳,有所闡明,皆由心得。
明則靖難以後,耆儒宿學,略已喪亡,廣等無可與謀,乃剽竊舊文以應诏。
此書名為官撰,實本劉瑾之《詩傳通釋》而稍損益之,惟改其中“瑾案”二字為“劉氏曰”,又劉書以小序分隸各篇,是書則從朱子舊本合為一篇,小變其例而已。
自是宋學昌而漢義绌,朱《傳》行而《毛詩》廢矣。
然明儒《詩》學亦有宏究漢義而不宗朱《傳》者。
監利李先芳伯承撰《讀詩私記》二卷,釋義多從毛、鄭,毛、鄭有所難通,則參之呂祖謙《讀詩記》、嚴粲《詩緝》。
其自序曰:“文公謂小序不得《小雅》之說,一舉而歸之刺。
馬端臨謂文公不得鄭、衛之風,一舉而歸之淫。
胥有然否,不自揣量,折衷其間。
”蓋不專主一家,故議論宏通,絕無區分門戶之見。
如說《鄭風·子衿》,仍從學校之義,則不取宋學;謂《國
臨川王安石介甫與蘇轍同輩,而神宗倚畀作相,置經義局,以安石提舉,修定其《新經詩義》三十卷,大指依據毛公,安石訓其義,而訓其辭者則其子元澤。
蓋亦王氏《新經》三書之一也。
安石又撰《字說》二十卷,以相輔翼,與《三經》并頒學官,于是宋之學風一變。
然多襲其義理,而傳安石名物訓诂之學者,曰山陰陸佃農師、仙遊蔡卞元度。
佃,安石客;卞,安石婿也。
佃作《埤雅》,卞作《毛詩名物解》,大指皆以《字說》為宗。
而卞之書二十卷,凡十一類,曰《釋天》、《釋百谷》、《釋草》、《釋木》、《釋鳥》、《釋[10]獸》、《釋蟲》、《釋魚》、《釋馬》、《雜釋》、《雜解》。
論者或诋其議論穿鑿,征引瑣碎,無裨于經義。
然征引發明,有出于陸玑[11]《草木蟲魚疏》、孔穎達《正義》外者。
安石之《新經詩義》不傳,而卞之學出于安石,此可以考見安石《新經詩義》之一斑焉。
然安石《新經詩義》于毛公尚少诃辭,而诋毛公,廢《詩》序,毅然力持,昌言不忌者,其自南宋莆田鄭樵漁仲始乎?樵之學雖自成一家,而師心自是,撰《夾漈詩傳辨妄》二十六卷,大指以為:“《毛詩》自鄭、毛既箋之後,而學者笃信康成,故此書專行,齊、魯、韓三家遂廢,緻今學者隻憑毛氏,且以序為子夏所作,更不敢拟議。
蓋事無兩造之辭,則獄有偏聽之惑。
”極言《毛序》之不可偏信也。
然設以聽訟為喻,詩者,其事也;齊、魯、韓、毛,則證驗之人也。
《毛詩》本書具在,流傳甚久,譬如其人親身到官,供指詳明,具有本末者也;齊、魯、韓三家本書已亡,于他書中間見一二,而真僞未可知,譬如其人元不到官,又已身亡,無可追對,徒得之風聞道聽以為其說如此者也。
今舍《毛詩》而求證于齊、魯、韓,猶聽訟者以親身到官所供案牍為不可信,乃采之于旁人傳說而欲以斷其事,論者不以為允也。
既朱子撰《詩集傳》二十卷,而殿以《詩序辨說》,以大小序自為一編而辨其是非,蓋用鄭樵之說也。
然考朱子注《詩》,蓋兩易稿,其初稿全宗小序,卷首自序作于淳熙四年,中無一語斥小序,蓋猶初稿之序。
金華呂祖謙伯恭撰《呂氏家塾讀詩記》,中引朱子曰者,即采朱子注《詩》初稿說也。
朱子與祖謙交最契,其初論《詩》亦最合,顧朱子晚年改從鄭樵而自變前說,而祖謙仍堅主毛、鄭。
故祖謙沒,朱子作《家塾讀詩記》序,稱“少時淺陋之說,伯恭父誤有取焉。
既久,自知其說有未安,或不免有所更定。
伯恭父反不能不置疑于其間,熹竊惑之。
方将與反複其說以求真是之歸,而伯恭父已下世”,蓋深不平于祖謙之故見自封。
然迄後攻序宗序,兩家角立相争而不能以偏廢,嗜祖謙書者終不絕也。
祖謙書三十二卷,博采諸家,存其名氏,先列訓诂,後陳文義,翦截貫穿,如出一手,有所發明,則别出之,蕲以闡發詩人“躬自厚而薄責于人”之旨,蓋宋儒《詩》學之詳正,未有逾于祖謙者也。
惟《公劉》以後,編纂已備而條例未竟,學者惜焉。
崇德輔廣漢卿者,初從呂祖謙遊,後複從朱子講學,即世所稱慶元輔氏也。
顧輔氏撰《詩童子問》十卷,大指主于掊擊《詩》序,羽翼《詩集傳》,與祖謙說《詩》之宗序者不同。
而慶元王應麟伯厚旁采諸書所引齊、魯、韓三家《詩》逸文,撰《詩考》一卷,中采《韓詩》較夥,齊、魯二家僅寥寥數條。
蓋《韓詩》最後亡,唐以來注書之家,引其說者多也。
後之輯三家《詩》者,或訾應麟為未備,然古書散佚,搜采為難,後人踵事增修,較創修自易為力,筚路藍縷,終當以應麟為首庸也。
自序稱:“漢言《詩》者四家,師異指殊。
賈逵撰《齊魯韓詩與毛氏異同》,梁崔靈恩采三家本為《集注》,今惟毛《傳》、鄭《箋》孤行。
韓僅存《外傳》,而魯、齊《詩》亡久矣。
諸儒說《詩》,一以毛、鄭為宗,未有參考三家者。
獨朱文公《集傳》多從《韓詩》,一洗末師專己守殘之陋。
嘗語門人:‘《文選注》多《韓詩》章句,欲寫出。
’應麟竊觀傳記所述,三家緒言尚多有之,網羅遺佚,傅以《說文》、《爾雅》諸書,萃為一編,以扶微學,廣異義,亦文公之意雲爾。
讀《集傳》者,或有考于斯。
”亦朱子《集傳》之羽翼也。
慈溪楊簡敬仲撰《慈湖詩傳》二十卷,大要本孔子“無邪”之旨,而據《後漢書》之說,以小序為出自衛宏,不足深信,要與朱子無大殊。
其它箋釋文義,如以“聊樂我員”之“員”為姓,以“六駁”為“赤駁”之訛,以“天子葵之”之“葵”為有向日之義,間有附會穿鑿。
然其于一名一物,一字一句,必斟酌去取,旁征遠引,曲暢其說。
其考核六書,則自《說文》、《爾雅》以及史傳之音注,無不悉搜;其訂正訓诂,則自齊、魯、毛、韓以下以至方言雜說,無不博引,可謂折衷同異,自成一家之言者。
至篇中所論,謂《左傳》不可據,謂《爾雅》亦多誤,謂鄭康成不善作文,甚至自序之中,以《大學》之釋《淇澳》為多牽合,而诋子夏為小人儒,斯又大言炎炎,而為朱子之所不敢出者。
蓋簡之學出陸九淵,九淵固謂“學苟知道,六經皆我注腳”,而朱子尚信經傳、道問學也。
然簡之放言自恣,無所畏避,尚不如金華王柏魯齋之甚也。
柏之學,雖淵源于朱子,而撰《詩疑》二卷,則攻駁毛、鄭不已,并本經而攻駁之;攻駁本經不已,又并本經而删削之。
其以《行露》首章為亂入,據《列女傳》為說,猶有所本也;以《小弁》“無逝我梁”四句為漢儒所妄補,猶曰其詞與《谷風》相同,似乎移綴;以《下泉》末章為錯簡,謂與上三章不類,猶著其疑也。
至于《召南》删《野有死麇》,《邶風》删《靜女》,《鄘風》删《桑中》,《衛風》删《氓》、《有狐》,《王風》删《大車》、《丘中有麻》,《鄭風》删《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車》、《山有扶蘇》、《箨兮》、《狡童》、《褰裳》、《豐》、《東門之》、《風雨》、《子衿》、《野有蔓草》、《溱洧》,《秦風》删《晨風》,《齊風》删《東方之日》,《唐風》删《綢缪》、《葛生》,《陳風》删《東門之池》、《東門之枌》、《東門之楊》、《防有鵲巢》、《月出》、《株林》、《澤陂》,凡三十二篇。
按:書中所列之目實止三十一篇,疑傳刻者脫其一篇。
又曰:“《小雅》中凡雜以怨诽之語,可謂不雅。
予今歸之《王風》,且使《小雅》粲然整潔。
”其所移之篇目雖未具列,其降《雅》為《風》,已明言之矣。
又曰:“《桑中》當曰《采唐》,《權輿》當曰《夏屋》,《大東》當曰《小東》。
”則并篇名改之矣。
顧柏亦自知诋斥聖經,或為公論所不許,乃托詞于漢儒之竄入。
至于謂《碩人》第二章形容莊姜之色太亵,《黃鳥》乃淺識之人所作,則更直排孔子删定之失當,不複托詞于漢儒矣。
此又楊簡之所不敢者也。
元儒金華許謙益之稱受學于王柏,而于柏《詩疑》所欲删之《國風》三十二篇,則疑而未敢遽信。
論者或斥謙存已放之鄭聲也。
見蘭溪吳師道正傳為謙撰《詩集傳名物鈔》序。
然謙撰《詩集傳名物鈔》八卷,考訂名物音訓,鹹有依據,信足以補朱子之放阙焉。
同時有安福劉瑾公瑾者,其學問淵源亦出朱子。
撰《詩傳通釋》二十卷,發明《集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
惟廣書皆循文演義,而瑾兼辨訂故實,雖證實蹈虛不同,然義理一也。
蓋宋以前之說《詩》者,罔不毛、鄭是宗。
歐陽修、蘇轍而後,别解漸生。
鄭樵、朱子而後,異幟高張。
迄末年,乃古義黜而新學立。
故有元一代之說《詩》者,無非朱《傳》之箋疏,許謙之《詩集傳名物鈔》、劉瑾之《詩傳通釋》兩書其尤著者也。
至仁宗行科舉法,定為功令,而明制因之。
永樂間,行在翰林學士胡廣等奉敕撰《詩經大全》二十卷,亦主于闡揚朱《傳》,遵憲典也。
然元人笃守師傳,有所闡明,皆由心得。
明則靖難以後,耆儒宿學,略已喪亡,廣等無可與謀,乃剽竊舊文以應诏。
此書名為官撰,實本劉瑾之《詩傳通釋》而稍損益之,惟改其中“瑾案”二字為“劉氏曰”,又劉書以小序分隸各篇,是書則從朱子舊本合為一篇,小變其例而已。
自是宋學昌而漢義绌,朱《傳》行而《毛詩》廢矣。
然明儒《詩》學亦有宏究漢義而不宗朱《傳》者。
監利李先芳伯承撰《讀詩私記》二卷,釋義多從毛、鄭,毛、鄭有所難通,則參之呂祖謙《讀詩記》、嚴粲《詩緝》。
其自序曰:“文公謂小序不得《小雅》之說,一舉而歸之刺。
馬端臨謂文公不得鄭、衛之風,一舉而歸之淫。
胥有然否,不自揣量,折衷其間。
”蓋不專主一家,故議論宏通,絕無區分門戶之見。
如說《鄭風·子衿》,仍從學校之義,則不取宋學;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