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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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而“帝王之德”“以無為為常”也。
餘讀《漢書·藝文志》論列諸子十家,獨稱“道家者流,秉要執本,君人南面之術”,有以也夫!有以也夫! 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章炳麟《莊子解故》曰:“醇借為準。
《地官》‘質人壹其淳制’,《釋文》‘淳音準’是其例。
《易》曰:‘《易》與天地準。
’配神明準天地二句同意。
”),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于本數,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其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
其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
《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
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
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王念孫《讀書雜志》以一察連讀。
俞樾《諸子平議》曰:“察當讀為際,一際猶一邊也。
《廣雅·釋诂》‘際’、‘邊’并訓‘方’,是際與邊同義。
‘得其一際’即得其一邊,正不知全體之謂。
察、際并從祭聲,故得通用耳。
”)。
譬如耳目口鼻,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衆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
雖然,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梁啟超《莊子天下篇釋義》曰:“察古人之全,亦當讀為際。
察字與判字析字并舉,皆言割裂天地之美,萬物之理,古人之全,而僅得其一體,此所以不該不遍,而适成其為一曲之士也。
”),寡能備于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 博按:此亦品次“天下之治方術者”,承上文而申其指也。
“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三語,言“古之人”德無不普。
“明于本數”、“系于末度”二語,言“古之人”知無不該。
要而言之曰“備”。
大而贊之曰“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然而“配神明”、“醇天地”,此所謂“不離于宗,謂之天人;不離于精,謂之神人;不離于真,謂之至人;以天為宗,以德為本,以道為門,兆于變化,謂之聖人”者也。
惟宗“天”本“德”而“不離于精”、“不離于真”,所謂“配神明,醇天地”者,特“天人”、“神人”、“至人”、“聖人”之所謂。
“秉要執本”,至稽之“禮法度數,刑名比詳”以有事于百官,所以“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者,則固不能遺棄一切而不與民生事物為緣。
故曰“明乎本數,系于末度”,此“古之人”所為“六通四辟”,無愧于“備”,而運之小大精粗無不在者也。
自道德之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其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而不同“禮法度數,刑名比詳”之所謂“治之末”,此之謂“本數”。
而“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此所謂“明于本數”者也。
《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曰:“《樂》以和神,仁之表也。
《詩》以正言,義之用也。
《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
《書》以廣聽,知之術也。
《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
”然則“明于《詩》、《書》、《禮》、《樂》”之“鄒魯之士,搢紳先生”,殆即所謂“以仁為恩,以義為理,以禮為行,以樂為和,薰然慈仁,謂之君子”者也。
謂之“本數”者,若曰“禮法度數”之本爾,尚非真能宗“天”本“德”,而“不離于精”、“不離于真”者也。
《莊子·天運》篇載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孰知其故矣。
”老子曰:“六經,先王之陳迹也,豈其所以迹哉!”然則“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詩》、《書》、《禮》、《樂》”者,特是明“禮法度數”之本,尚非真能遺外形迹,深明道本而知“所以”者。
傥有“以本為精”,“以物為粗”,“澹然獨與神明居”,如所稱關尹、老聃者,則谥之曰博大真人(見下《疏記》三),蓋與古之所謂“天人”、“神人”、“至人”、“聖人”同實而殊名者也,厥為道家祖,“以有積為不足”,“建之以常無有”。
而遊文六藝,“明于本數”之鄒魯之士、搢紳先生,蓋後世儒家之所從出焉。
至雲“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蓋“系于末度”,所謂“以法為分,以名為表,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其數一二三四,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者也。
按《說文·部》:“官,吏事君也。
”《一部》:“吏,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
”《史部》:“事,職也,從史省聲。
”“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
”江永《周禮疑義舉要·秋官》篇雲:“凡官府簿書謂之中,故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斷庶民獄訟之中’,皆謂簿書,猶今之案卷也。
此中字之本義。
故掌文書者謂之史,其字從又從中。
又者,右手,以手持簿書也。
吏字、事字皆有中字,天有司中星,後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義。
”《周禮》大小官多名史以此,故“百官”即“史”。
謂之“世傳之史”者,按《春秋左氏》隐八年傳:衆仲曰:“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古者官有世族,故曰“世傳之史”。
然《孟子》書叙五霸桓公為盛,葵丘之會,四命曰“士無世官”(《孟子·告子下》),則是齊桓之時,世官已為禁令。
而莊子生于春秋之衰,故曰“舊法”,然去古未遠,故曰“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
史之所明在數度,《禮記·郊特牲》雲:“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是也。
而謂之“系于末度”者,《莊子·天道》篇雲“禮法度數,刑名比詳,治之末”,故曰“末度”也。
《荀子·榮辱》篇雲:“循法則度量刑辟圖籍,不知其義,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也,父子相傳以持王公,是故三代雖亡,治法獨存。
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
”曰“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即“系”之意。
曰“父子相傳以持王公”,即“世傳”之義,其言與莊子合。
故曰“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也。
“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者。
按《說文·宀部》:“宦,仕也。
”段玉裁注:“《人部》:‘仕者,學也。
’《左傳》‘宦三年矣’,服虔雲:‘宦,學也。
’《曲禮》‘宦學事師’注雲:‘宦,仕也。
’熊氏雲:‘宦謂學官事。
學謂習六藝。
’二者俱是事師。
”此“百官”之“事”,所由流而成為“百家之學”;而益征《漢書·藝文志》雲“某家者流出于某官”之說為不可易也。
惟百家之學,“系于末度”,而非莊子意之所先。
《莊子·
餘讀《漢書·藝文志》論列諸子十家,獨稱“道家者流,秉要執本,君人南面之術”,有以也夫!有以也夫! 古之人其備乎!配神明,醇天地(章炳麟《莊子解故》曰:“醇借為準。
《地官》‘質人壹其淳制’,《釋文》‘淳音準’是其例。
《易》曰:‘《易》與天地準。
’配神明準天地二句同意。
”),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明于本數,系于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其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
其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
《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
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
天下大亂,賢聖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王念孫《讀書雜志》以一察連讀。
俞樾《諸子平議》曰:“察當讀為際,一際猶一邊也。
《廣雅·釋诂》‘際’、‘邊’并訓‘方’,是際與邊同義。
‘得其一際’即得其一邊,正不知全體之謂。
察、際并從祭聲,故得通用耳。
”)。
譬如耳目口鼻,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猶百家衆技也,皆有所長,時有所用。
雖然,不該不遍,一曲之士也。
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梁啟超《莊子天下篇釋義》曰:“察古人之全,亦當讀為際。
察字與判字析字并舉,皆言割裂天地之美,萬物之理,古人之全,而僅得其一體,此所以不該不遍,而适成其為一曲之士也。
”),寡能備于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 博按:此亦品次“天下之治方術者”,承上文而申其指也。
“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三語,言“古之人”德無不普。
“明于本數”、“系于末度”二語,言“古之人”知無不該。
要而言之曰“備”。
大而贊之曰“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
然而“配神明”、“醇天地”,此所謂“不離于宗,謂之天人;不離于精,謂之神人;不離于真,謂之至人;以天為宗,以德為本,以道為門,兆于變化,謂之聖人”者也。
惟宗“天”本“德”而“不離于精”、“不離于真”,所謂“配神明,醇天地”者,特“天人”、“神人”、“至人”、“聖人”之所謂。
“秉要執本”,至稽之“禮法度數,刑名比詳”以有事于百官,所以“育萬物”、“和天下”、“澤及百姓”者,則固不能遺棄一切而不與民生事物為緣。
故曰“明乎本數,系于末度”,此“古之人”所為“六通四辟”,無愧于“備”,而運之小大精粗無不在者也。
自道德之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
“其在于《詩》、《書》、《禮》、《樂》者,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而不同“禮法度數,刑名比詳”之所謂“治之末”,此之謂“本數”。
而“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之”,此所謂“明于本數”者也。
《漢書·藝文志·六藝略》曰:“《樂》以和神,仁之表也。
《詩》以正言,義之用也。
《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
《書》以廣聽,知之術也。
《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
”然則“明于《詩》、《書》、《禮》、《樂》”之“鄒魯之士,搢紳先生”,殆即所謂“以仁為恩,以義為理,以禮為行,以樂為和,薰然慈仁,謂之君子”者也。
謂之“本數”者,若曰“禮法度數”之本爾,尚非真能宗“天”本“德”,而“不離于精”、“不離于真”者也。
《莊子·天運》篇載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孰知其故矣。
”老子曰:“六經,先王之陳迹也,豈其所以迹哉!”然則“鄒魯之士,搢紳先生”多能明“《詩》、《書》、《禮》、《樂》”者,特是明“禮法度數”之本,尚非真能遺外形迹,深明道本而知“所以”者。
傥有“以本為精”,“以物為粗”,“澹然獨與神明居”,如所稱關尹、老聃者,則谥之曰博大真人(見下《疏記》三),蓋與古之所謂“天人”、“神人”、“至人”、“聖人”同實而殊名者也,厥為道家祖,“以有積為不足”,“建之以常無有”。
而遊文六藝,“明于本數”之鄒魯之士、搢紳先生,蓋後世儒家之所從出焉。
至雲“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蓋“系于末度”,所謂“以法為分,以名為表,以參為驗,以稽為決,其數一二三四,百官以此相齒,以事為常”者也。
按《說文·部》:“官,吏事君也。
”《一部》:“吏,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
”《史部》:“事,職也,從史省聲。
”“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
”江永《周禮疑義舉要·秋官》篇雲:“凡官府簿書謂之中,故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斷庶民獄訟之中’,皆謂簿書,猶今之案卷也。
此中字之本義。
故掌文書者謂之史,其字從又從中。
又者,右手,以手持簿書也。
吏字、事字皆有中字,天有司中星,後世有治中之官,皆取此義。
”《周禮》大小官多名史以此,故“百官”即“史”。
謂之“世傳之史”者,按《春秋左氏》隐八年傳:衆仲曰:“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古者官有世族,故曰“世傳之史”。
然《孟子》書叙五霸桓公為盛,葵丘之會,四命曰“士無世官”(《孟子·告子下》),則是齊桓之時,世官已為禁令。
而莊子生于春秋之衰,故曰“舊法”,然去古未遠,故曰“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
史之所明在數度,《禮記·郊特牲》雲:“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是也。
而謂之“系于末度”者,《莊子·天道》篇雲“禮法度數,刑名比詳,治之末”,故曰“末度”也。
《荀子·榮辱》篇雲:“循法則度量刑辟圖籍,不知其義,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也,父子相傳以持王公,是故三代雖亡,治法獨存。
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
”曰“謹守其數,慎不敢損益”,即“系”之意。
曰“父子相傳以持王公”,即“世傳”之義,其言與莊子合。
故曰“明而在數度者,舊法世傳之史,尚多有之”也。
“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者。
按《說文·宀部》:“宦,仕也。
”段玉裁注:“《人部》:‘仕者,學也。
’《左傳》‘宦三年矣’,服虔雲:‘宦,學也。
’《曲禮》‘宦學事師’注雲:‘宦,仕也。
’熊氏雲:‘宦謂學官事。
學謂習六藝。
’二者俱是事師。
”此“百官”之“事”,所由流而成為“百家之學”;而益征《漢書·藝文志》雲“某家者流出于某官”之說為不可易也。
惟百家之學,“系于末度”,而非莊子意之所先。
《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