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代時的宗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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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剪紙為錢也一定在漢朝之後。
有人說是始于魏晉的時候。
唐太常博士王嶼說過:“漢以來,喪葬瘗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
”當時王嶼做祠祭使,有祈禱或焚紙錢的事發生。
胡緻堂有過一番批評說: “古者祭必用币,[89]所以交神,猶人之相見,有贽以為禮,非利之也。
後世淫祀既衆,于是廢币帛而用楮泉,[90]是以賄交于神也。
[91]使神而果神也,夫豈可賄?使其不神而可賄也,又安用事?雖然,王玙行之,[92]而世以為羞,則當時猶未盡用也。
”(見《通鑒綱目》唐玄宗開元廿六年) 這一段話,把焚燒紙錢的迷信說得很清楚,可見當時焚燒紙錢非常普遍了。
這都足以看見祭祖的一件事,已經不是原來的用意,而完全變為迷信的舉動了。
五 宗教思想的倫理化 從上面我們所研究的祭天祀祖,已經可以看出中國的宗教思想充滿着倫理的精神。
《禮記》所說的“祭有十倫”,明明以祭祀為教孝之道,如曰: “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而教生焉……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見《祭統》) “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
”(見《祭義》)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
”(見《祭統》) “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
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見《祭統》) 這與孔子所說的“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同一意義。
中國是以倫理立國的,而倫理的中心就是孝,所以說:“先王以孝治天下。
”對于孝道的培植,認為是教育上的重要問題,但是用什麼方法培植呢?不外乎兩端:就是所謂“生則敬養,死則敬享”。
所以孟子認“養生喪死無憾”為“王道之始”。
[93]中國的孝道,既然包括在“養生送死”的兩條之中,我們便應當從這兩條的意義來研究中國倫理,前者是屬于人生的倫理,後者是屬于宗教的倫理。
在這裡我們且專門從後者來讨論送死的一部分。
所謂送死,又包括着慎終追遠的兩件事。
這兩件事是古人認為培養民德的方法,像曾子說: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見《論語》卷一) 孔子“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的兩句話,好像是“慎終追遠”的注腳。
喪祭盡禮,原是人子不得已的事情,其目的還是在“事生”,并不是叫人丢棄了父母之生而不事,專門去打算到喪祭方面,所謂“祭而豐,不如養之薄”,實在可以表明這種倫理思想的精神。
在《說苑》中記着一段故事:[94] “孔子行遊,中路聞哭者聲,其音甚悲。
孔子曰:‘驅之!驅之!前有異人音!’少進,見之,丘吾子也,擁鐮帶索而哭。
孔子辟車而下,問曰:‘夫子非有喪也,何哭之悲也?’丘吾子曰:‘吾有三失……吾少好學問,周遍天下,還後吾親亡,一失也……樹欲靜而風不定,子欲養而親不待,往而來者年也,不可得再見者親也。
請從此辭!’自刎而死!孔子曰:‘弟子記之!此足以為戒也!’于是弟子歸養者十三人。
”(見《說苑》卷十《敬慎》篇) 這段記事,就可以看出中國古代的提倡喪祭,正是間接地提倡敬養,[95]人子既不能敬養父母,乃不得已而盡心于喪祭,以求其心之所安而已。
且看孔子答宰我問三年之喪的一段: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
’”(見《論語》卷十七) 孔子雖然不贊成宰我短喪的主張,但當面并不反對他,隻提出一個“安”字來反問他,宰我既然在良心上沒有什麼不安,孔子也就許他照他的良心去做罷!可見無論喪祭養生,隻須求其心之所安,人子對于父母,必須服從,必須養志,都不過以自己心之所安,推之于父母的心之所安。
本着這個心之所安的道理,應用到人生的一切行動上,那便是廣義的孝道了。
像《亢倉子》記載說: “發一言,舉一意,[96]不敢忘父母;營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事君不敢不忠,朋友不敢不信,臨下不敢不敬,向善不敢不勤;雖居獨室之中,亦不敢懈其誠:此之謂全孝。
”(見《亢倉子》第七《訓道》篇) 《曾子大孝》篇中也有同樣的說法,為什麼“不敢”呢?因為不這樣,則心便不安;一個人能處處求其心之所安,那便成一個完全的人,即這裡所說的“全孝”。
這樣,孝的範圍簡直把一切人生道德都包括在内。
一舉一動,都與孝道有關,都不敢忘父母,這父母豈不成了孝的宗教中的上帝嗎?所以中國的孝道,實在是一種宗教化的倫理,也可以說是倫理化的宗教。
我們假使用宗教的眼光來評論它的價值,我們便不能否認這種主張确是一種宗教思想,視父母如上帝,視孝敬如教義,視祭祀如祈禱,所以我們說宗教思想的倫理化,或者說倫理思想的宗教化。
[97] 附 錄 (一)《中庸》中的宗教思想 《中庸》是《禮記》中的一篇,鄭玄說是“孔子之孫子思作之,[98]以昭明聖祖之德”,故曆來都以為子思紹述孔子之意,傳道于再傳弟子孟子的過渡作品。
程頤謂為“孔門傳授心法”之書,把它從《禮記》中提出,列于四書之中。
但在西漢時似已有單行之本,為當時儒家所尊重,或即《漢志》所舉七篇《子思子》之一,小戴把它附于《禮記》的。
在它的内容上,曆來也有許多人懷疑過,歐陽修說“其說有異乎聖人”,沈作喆說“‘中’、‘和’之倒易”,[99]陳善說“雜漢儒之說”,[100]王柏疑其即《漢志》“《中庸說》二篇”,他以為二十章以前乃為上篇,二十一章以後乃為下篇,上篇以中庸為綱領,下篇以誠明為綱領;從性方面講,前者是說性的所自來,後者是說的實有;從教方面講,前者是以行為主,故曰修道;後者是以知為主,故曰明誠。
這的确有相當的理由。
全書讨論性命之道,是屬于形而上學的範圍,因此,我們也覺得與孔子的思想不類。
孔子生平對于性命天道沒有多少發揮,所以子貢歎為“不可得而聞”;而《中庸》中往往托孔子之言,發揮性命之理。
所以胡炳文說“中和之論,發于子思;中庸之論,本于仲尼”,是明明把“中和”、“中庸”分為兩種意義。
所謂“中和”是形而上的本體,“中庸”是道德的标準,開端一段讨論的“中和”,與下文“仲尼曰”以下讨論的“中庸”,确有些不同。
這些都是關于考據的問題,說來話長,不是在這裡所要注重的,所以現在不去管它了。
我們所要知道的,就是它裡面的宗教思想。
從它開端的三句話看,[101]所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就見得它承認人性是本于天的,[102]由天命之性,進而為率性之道,更進而為修道之教,性道教三者,由先天的性演成為後天的教,好像老子由無而有的道理一樣。
它叫這個先天的性謂中,[103]後天的教謂和,如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為天下之大本,和為天下之達道:大本是形而上的本體,達道是人生的行為,這是它承認人類的行為是根源于天的;[104]也叫它的名為道,正像老子“道本無名,強名曰道”一樣。
人不能須臾離這個道,所以人必須求道;道本不遠人,隻須求之于内在的天性。
孔子說過:“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這個“仁”,子思另替它題一個名稱叫做誠,故曰:“誠者,天之道也。
”誠是真實,是無私,是恒久不變,是無聲無臭,故曰:“至誠無息,不息則久”,“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
”這與佛教的佛性真如,基督教的上帝,沒有什麼兩樣。
換言之,它所說的誠,[105]就是天命之性;能順此天性以合于道,就叫做“誠之”,故曰“誠之者,人之道也”。
這就是所謂外内之道,誠是内在的,誠之是外行的;内在的誠是自然的,外行的誠是學成的;自然的誠是仁,學成的誠是知,所以說:“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成己之仁就是“自誠明”,成物之知就是“自明誠”;“自誠明謂之性”,也就是它所說的“中”;“自明誠謂之教”,也就是它所說的“和”。
[106]這大概是子思在形而上方面的發揮,我們在這一種發揮上,很可以看出他的宗教思想。
他所說的天命好像是十分抽象的,但是他以為在這個抽象的天命之中,有一種具體的鬼神在内支配,他說: “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 他又說: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 “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
” 鬼神既可質,則鬼神便成為支配天命監察道德的宗教的神了。
他信古代聖王皆受命于天,無論是舜,還是文王、武王,[107]都因其有大德,故得“受祿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
所以他更引證許多《詩經》的話,來說明祭祀的不可忽略,如曰: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祭神之外,又須注重祭先,如曰: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
” 祀先之禮,必須要“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以他叙述到武王、周公,如何“上祀先公”,如何“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如何“宗廟飨之,子孫保之”,如何“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
這些都是古代天祖崇拜思想的遺傳,為子思所特别注重的。
總之,在這一本書裡,從形而上的天命之性,說到道德修養方面的知仁勇三達德,無非注重到“誠”的一個字,一則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則可以與天地參”,再則曰“至誠如神”,求己之誠,以合于天之誠,這與佛教的禅定,基督教的祈禱,以求其“明心見性”、“完全像上帝”有相同的意義。
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庸》這本書,是儒家經籍中最富有宗教思想的一種。
(二)《楚辭》中的宗教思想 《楚辭》是曆來詩歌中最富宗教思想的一種。
如果我們要從曆來詩歌中去研究宗教思想,很有許多話可說。
像《詩經》中的《頌》,完全是屬于宗教的範圍,即使在《風》、《雅》中,也充滿着古代的對天思想。
其他如上古時代的許多歌謠祝辭,正是不勝枚舉。
後乎《楚辭》的,則如漢代著名的十七章《安世房中歌》、十九章《郊祀歌》,以及賈誼、司馬相如、揚雄等等的詞賦中,有很多可以作研究宗教思想的材料。
再降而至于六朝及唐宋時代的詩詞中,也有不少表顯他們的宗教思想的(參閱張仕章編《中國古代宗教詩歌集》)。
但是我們在這裡卻無暇去作全部的研究,我們單單承認在一部《楚辭》中的宗教思想,足以為一切詩歌家的代表,所以我們隻把《楚辭》作研究的對象。
據王逸所注《楚辭》,根源于劉向所輯的諸家作品,自屈原、宋玉、景差而外,又有漢代的賈誼、淮南小山、東方朔、嚴忌、王褒等作,皆列入之。
屈宋皆楚産,故辭以楚名,自甚合宜,而漢代諸儒既非楚産,為什麼也列入其中?因其文辭相類的緣故,非楚人的作品,也稱它為《楚辭》了。
我們從宗教思想上研究,卻不能不以楚人的作品做根據。
因為楚在南方,《楚辭》為南方思想的表現,與北方思想所表現的《詩經》,自是不同,好像老子思想與孔子思想的不同、印度宗教與阿拉伯宗教顯然的分别一樣。
《詩經》所表現的宗教思想,是肯定的天人感應,而《楚辭》所表現的卻帶點懷疑的色彩了。
屈原從憂愁幽思中作成的《離騷》,自然帶着悲觀厭世而近于懷疑,所以他雖說“皇天無私阿兮”,“皇剡剡其揚靈兮”,但卻發出無數對天的責問,而有《天問》之作。
我們讀那篇《天問》的時候,見得他那種對天的懷疑,純從憂憤中吐出來的話,當他在先王之廟與公卿祠堂中,見壁間所畫着的天地山川神靈及古賢聖事迹,遂書其壁而問之,發洩他天道何所憑的懷疑思想。
他又因懷疑莫決,乃往太蔔鄭詹尹那裡去,要稽問神明,決之蓍龜。
但到底神明還是不能憑,龜策還是不能知,《蔔居》一篇便是這個意思。
根據這一點來讀《楚辭》,覺得屈原對于天道鬼神的懷疑,純從他所遭遇的不良環境而來,所以他又有《遠遊》之作,“托配神仙,與俱遊戲,周曆天地,無所不到”,與莊子的《逍遙遊》一樣從悲觀中産生的達觀思想。
我們又從他所作的《九歌》,可以看見楚人的迷信。
題辭所說:“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
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怫郁,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上陳事神之敬,下以見己之冤結。
”第一曰東皇太一,是天之尊神。
第二曰雲中君,是雲神。
第三曰湘君,第四曰湘夫人,皆水神,或謂即堯之二女。
第五曰大司命,第六曰少司命,即風雨之神。
第七曰東君,即日神。
第八曰河伯,即河神。
[108]第九曰山鬼,即山中的鬼鬽。
第十曰國殇,為國戰死的鬼魂。
第十一曰禮魂,言緻祀盡其敬禮,以總結上述各神鬼的祭祀。
這十一段便是當時祭祀鬼神的樂歌,好像《舊約》中的《詩篇》、印度教的《吠陀》一樣,但是既有十一章,為什麼隻稱為《九歌》呢?大約末二章是總結上意,不算在内;或者中間隻有九類神鬼之故,我們卻不得而知;有人說九是陽數,是“否極”的意思,我們也不能肯定。
不過這足以看出南方人民的鬼神崇拜,與屈原的托詞以申己意。
至于他所作的《九章》,與《離騷》同一意旨,無非描寫他的憂思而已。
後來像宋玉所作《九辯》、《招魂》,景差所作《大招》,賈誼所作《惜誓》,小山所作《招隐士》,東方朔所作《七谏》,嚴忌所作《哀時命》,王褒所作《九懷》,劉向所作《九歎》,王逸所作《九思》;一方面悲憫屈原的放逐,以哀其志;一方面追慕其文之麗雅,藉寫己意。
在思想方面,皆與屈原同有悲觀懷疑的表現,現在不必再事瑣說了。
有人說是始于魏晉的時候。
唐太常博士王嶼說過:“漢以來,喪葬瘗錢,後世以紙寓錢為鬼事。
”當時王嶼做祠祭使,有祈禱或焚紙錢的事發生。
胡緻堂有過一番批評說: “古者祭必用币,[89]所以交神,猶人之相見,有贽以為禮,非利之也。
後世淫祀既衆,于是廢币帛而用楮泉,[90]是以賄交于神也。
[91]使神而果神也,夫豈可賄?使其不神而可賄也,又安用事?雖然,王玙行之,[92]而世以為羞,則當時猶未盡用也。
”(見《通鑒綱目》唐玄宗開元廿六年) 這一段話,把焚燒紙錢的迷信說得很清楚,可見當時焚燒紙錢非常普遍了。
這都足以看見祭祖的一件事,已經不是原來的用意,而完全變為迷信的舉動了。
五 宗教思想的倫理化 從上面我們所研究的祭天祀祖,已經可以看出中國的宗教思想充滿着倫理的精神。
《禮記》所說的“祭有十倫”,明明以祭祀為教孝之道,如曰: “崇事宗廟社稷,則子孫順孝;盡其道,端其義,而教生焉……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
”(見《祭統》) “祀乎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
”(見《祭義》)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
”(見《祭統》) “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
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見《祭統》) 這與孔子所說的“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同一意義。
中國是以倫理立國的,而倫理的中心就是孝,所以說:“先王以孝治天下。
”對于孝道的培植,認為是教育上的重要問題,但是用什麼方法培植呢?不外乎兩端:就是所謂“生則敬養,死則敬享”。
所以孟子認“養生喪死無憾”為“王道之始”。
[93]中國的孝道,既然包括在“養生送死”的兩條之中,我們便應當從這兩條的意義來研究中國倫理,前者是屬于人生的倫理,後者是屬于宗教的倫理。
在這裡我們且專門從後者來讨論送死的一部分。
所謂送死,又包括着慎終追遠的兩件事。
這兩件事是古人認為培養民德的方法,像曾子說: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見《論語》卷一) 孔子“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的兩句話,好像是“慎終追遠”的注腳。
喪祭盡禮,原是人子不得已的事情,其目的還是在“事生”,并不是叫人丢棄了父母之生而不事,專門去打算到喪祭方面,所謂“祭而豐,不如養之薄”,實在可以表明這種倫理思想的精神。
在《說苑》中記着一段故事:[94] “孔子行遊,中路聞哭者聲,其音甚悲。
孔子曰:‘驅之!驅之!前有異人音!’少進,見之,丘吾子也,擁鐮帶索而哭。
孔子辟車而下,問曰:‘夫子非有喪也,何哭之悲也?’丘吾子曰:‘吾有三失……吾少好學問,周遍天下,還後吾親亡,一失也……樹欲靜而風不定,子欲養而親不待,往而來者年也,不可得再見者親也。
請從此辭!’自刎而死!孔子曰:‘弟子記之!此足以為戒也!’于是弟子歸養者十三人。
”(見《說苑》卷十《敬慎》篇) 這段記事,就可以看出中國古代的提倡喪祭,正是間接地提倡敬養,[95]人子既不能敬養父母,乃不得已而盡心于喪祭,以求其心之所安而已。
且看孔子答宰我問三年之喪的一段: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
’”(見《論語》卷十七) 孔子雖然不贊成宰我短喪的主張,但當面并不反對他,隻提出一個“安”字來反問他,宰我既然在良心上沒有什麼不安,孔子也就許他照他的良心去做罷!可見無論喪祭養生,隻須求其心之所安,人子對于父母,必須服從,必須養志,都不過以自己心之所安,推之于父母的心之所安。
本着這個心之所安的道理,應用到人生的一切行動上,那便是廣義的孝道了。
像《亢倉子》記載說: “發一言,舉一意,[96]不敢忘父母;營一手,措一足,不敢忘父母;事君不敢不忠,朋友不敢不信,臨下不敢不敬,向善不敢不勤;雖居獨室之中,亦不敢懈其誠:此之謂全孝。
”(見《亢倉子》第七《訓道》篇) 《曾子大孝》篇中也有同樣的說法,為什麼“不敢”呢?因為不這樣,則心便不安;一個人能處處求其心之所安,那便成一個完全的人,即這裡所說的“全孝”。
這樣,孝的範圍簡直把一切人生道德都包括在内。
一舉一動,都與孝道有關,都不敢忘父母,這父母豈不成了孝的宗教中的上帝嗎?所以中國的孝道,實在是一種宗教化的倫理,也可以說是倫理化的宗教。
我們假使用宗教的眼光來評論它的價值,我們便不能否認這種主張确是一種宗教思想,視父母如上帝,視孝敬如教義,視祭祀如祈禱,所以我們說宗教思想的倫理化,或者說倫理思想的宗教化。
[97] 附 錄 (一)《中庸》中的宗教思想 《中庸》是《禮記》中的一篇,鄭玄說是“孔子之孫子思作之,[98]以昭明聖祖之德”,故曆來都以為子思紹述孔子之意,傳道于再傳弟子孟子的過渡作品。
程頤謂為“孔門傳授心法”之書,把它從《禮記》中提出,列于四書之中。
但在西漢時似已有單行之本,為當時儒家所尊重,或即《漢志》所舉七篇《子思子》之一,小戴把它附于《禮記》的。
在它的内容上,曆來也有許多人懷疑過,歐陽修說“其說有異乎聖人”,沈作喆說“‘中’、‘和’之倒易”,[99]陳善說“雜漢儒之說”,[100]王柏疑其即《漢志》“《中庸說》二篇”,他以為二十章以前乃為上篇,二十一章以後乃為下篇,上篇以中庸為綱領,下篇以誠明為綱領;從性方面講,前者是說性的所自來,後者是說的實有;從教方面講,前者是以行為主,故曰修道;後者是以知為主,故曰明誠。
這的确有相當的理由。
全書讨論性命之道,是屬于形而上學的範圍,因此,我們也覺得與孔子的思想不類。
孔子生平對于性命天道沒有多少發揮,所以子貢歎為“不可得而聞”;而《中庸》中往往托孔子之言,發揮性命之理。
所以胡炳文說“中和之論,發于子思;中庸之論,本于仲尼”,是明明把“中和”、“中庸”分為兩種意義。
所謂“中和”是形而上的本體,“中庸”是道德的标準,開端一段讨論的“中和”,與下文“仲尼曰”以下讨論的“中庸”,确有些不同。
這些都是關于考據的問題,說來話長,不是在這裡所要注重的,所以現在不去管它了。
我們所要知道的,就是它裡面的宗教思想。
從它開端的三句話看,[101]所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就見得它承認人性是本于天的,[102]由天命之性,進而為率性之道,更進而為修道之教,性道教三者,由先天的性演成為後天的教,好像老子由無而有的道理一樣。
它叫這個先天的性謂中,[103]後天的教謂和,如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為天下之大本,和為天下之達道:大本是形而上的本體,達道是人生的行為,這是它承認人類的行為是根源于天的;[104]也叫它的名為道,正像老子“道本無名,強名曰道”一樣。
人不能須臾離這個道,所以人必須求道;道本不遠人,隻須求之于内在的天性。
孔子說過:“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這個“仁”,子思另替它題一個名稱叫做誠,故曰:“誠者,天之道也。
”誠是真實,是無私,是恒久不變,是無聲無臭,故曰:“至誠無息,不息則久”,“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
”這與佛教的佛性真如,基督教的上帝,沒有什麼兩樣。
換言之,它所說的誠,[105]就是天命之性;能順此天性以合于道,就叫做“誠之”,故曰“誠之者,人之道也”。
這就是所謂外内之道,誠是内在的,誠之是外行的;内在的誠是自然的,外行的誠是學成的;自然的誠是仁,學成的誠是知,所以說:“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成己之仁就是“自誠明”,成物之知就是“自明誠”;“自誠明謂之性”,也就是它所說的“中”;“自明誠謂之教”,也就是它所說的“和”。
[106]這大概是子思在形而上方面的發揮,我們在這一種發揮上,很可以看出他的宗教思想。
他所說的天命好像是十分抽象的,但是他以為在這個抽象的天命之中,有一種具體的鬼神在内支配,他說: “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 他又說: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 “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
” 鬼神既可質,則鬼神便成為支配天命監察道德的宗教的神了。
他信古代聖王皆受命于天,無論是舜,還是文王、武王,[107]都因其有大德,故得“受祿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
所以他更引證許多《詩經》的話,來說明祭祀的不可忽略,如曰: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 祭神之外,又須注重祭先,如曰: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
” 祀先之禮,必須要“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所以他叙述到武王、周公,如何“上祀先公”,如何“修其祖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如何“宗廟飨之,子孫保之”,如何“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
這些都是古代天祖崇拜思想的遺傳,為子思所特别注重的。
總之,在這一本書裡,從形而上的天命之性,說到道德修養方面的知仁勇三達德,無非注重到“誠”的一個字,一則曰“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則可以與天地參”,再則曰“至誠如神”,求己之誠,以合于天之誠,這與佛教的禅定,基督教的祈禱,以求其“明心見性”、“完全像上帝”有相同的意義。
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庸》這本書,是儒家經籍中最富有宗教思想的一種。
(二)《楚辭》中的宗教思想 《楚辭》是曆來詩歌中最富宗教思想的一種。
如果我們要從曆來詩歌中去研究宗教思想,很有許多話可說。
像《詩經》中的《頌》,完全是屬于宗教的範圍,即使在《風》、《雅》中,也充滿着古代的對天思想。
其他如上古時代的許多歌謠祝辭,正是不勝枚舉。
後乎《楚辭》的,則如漢代著名的十七章《安世房中歌》、十九章《郊祀歌》,以及賈誼、司馬相如、揚雄等等的詞賦中,有很多可以作研究宗教思想的材料。
再降而至于六朝及唐宋時代的詩詞中,也有不少表顯他們的宗教思想的(參閱張仕章編《中國古代宗教詩歌集》)。
但是我們在這裡卻無暇去作全部的研究,我們單單承認在一部《楚辭》中的宗教思想,足以為一切詩歌家的代表,所以我們隻把《楚辭》作研究的對象。
據王逸所注《楚辭》,根源于劉向所輯的諸家作品,自屈原、宋玉、景差而外,又有漢代的賈誼、淮南小山、東方朔、嚴忌、王褒等作,皆列入之。
屈宋皆楚産,故辭以楚名,自甚合宜,而漢代諸儒既非楚産,為什麼也列入其中?因其文辭相類的緣故,非楚人的作品,也稱它為《楚辭》了。
我們從宗教思想上研究,卻不能不以楚人的作品做根據。
因為楚在南方,《楚辭》為南方思想的表現,與北方思想所表現的《詩經》,自是不同,好像老子思想與孔子思想的不同、印度宗教與阿拉伯宗教顯然的分别一樣。
《詩經》所表現的宗教思想,是肯定的天人感應,而《楚辭》所表現的卻帶點懷疑的色彩了。
屈原從憂愁幽思中作成的《離騷》,自然帶着悲觀厭世而近于懷疑,所以他雖說“皇天無私阿兮”,“皇剡剡其揚靈兮”,但卻發出無數對天的責問,而有《天問》之作。
我們讀那篇《天問》的時候,見得他那種對天的懷疑,純從憂憤中吐出來的話,當他在先王之廟與公卿祠堂中,見壁間所畫着的天地山川神靈及古賢聖事迹,遂書其壁而問之,發洩他天道何所憑的懷疑思想。
他又因懷疑莫決,乃往太蔔鄭詹尹那裡去,要稽問神明,決之蓍龜。
但到底神明還是不能憑,龜策還是不能知,《蔔居》一篇便是這個意思。
根據這一點來讀《楚辭》,覺得屈原對于天道鬼神的懷疑,純從他所遭遇的不良環境而來,所以他又有《遠遊》之作,“托配神仙,與俱遊戲,周曆天地,無所不到”,與莊子的《逍遙遊》一樣從悲觀中産生的達觀思想。
我們又從他所作的《九歌》,可以看見楚人的迷信。
題辭所說:“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
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怫郁,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上陳事神之敬,下以見己之冤結。
”第一曰東皇太一,是天之尊神。
第二曰雲中君,是雲神。
第三曰湘君,第四曰湘夫人,皆水神,或謂即堯之二女。
第五曰大司命,第六曰少司命,即風雨之神。
第七曰東君,即日神。
第八曰河伯,即河神。
[108]第九曰山鬼,即山中的鬼鬽。
第十曰國殇,為國戰死的鬼魂。
第十一曰禮魂,言緻祀盡其敬禮,以總結上述各神鬼的祭祀。
這十一段便是當時祭祀鬼神的樂歌,好像《舊約》中的《詩篇》、印度教的《吠陀》一樣,但是既有十一章,為什麼隻稱為《九歌》呢?大約末二章是總結上意,不算在内;或者中間隻有九類神鬼之故,我們卻不得而知;有人說九是陽數,是“否極”的意思,我們也不能肯定。
不過這足以看出南方人民的鬼神崇拜,與屈原的托詞以申己意。
至于他所作的《九章》,與《離騷》同一意旨,無非描寫他的憂思而已。
後來像宋玉所作《九辯》、《招魂》,景差所作《大招》,賈誼所作《惜誓》,小山所作《招隐士》,東方朔所作《七谏》,嚴忌所作《哀時命》,王褒所作《九懷》,劉向所作《九歎》,王逸所作《九思》;一方面悲憫屈原的放逐,以哀其志;一方面追慕其文之麗雅,藉寫己意。
在思想方面,皆與屈原同有悲觀懷疑的表現,現在不必再事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