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間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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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間争,如因荊州之利而間餌吳蜀之争。

    (3)因疑問廢,如因項羽之疑而間緻範增之廢。

    (4)诳者,虛而欺之也。

    亂者,詭以誤之也。

    離者,潰内人也。

    散者,絕外援也。

     [注釋](1)見第23條“舊注解”注(1)。

    (2)見第4條“舊注解”注(6)。

    (3)見第35條“舊注解”注(8)。

    (4)見第22條“舊注解”注(17)。

     44.是故間敵國者,在先得其情。

    欲得敵情者,必不惜千金。

    吝千金而失間之心者,敗也。

    捐千金而得敵之情者,勝也。

    此勝敗之機,不可不察也。

     [譯文]所以,要離間敵國的,首先在于獲得敵情。

    要想獲得敵情,一定不能吝惜重金。

    吝惜重金而失去間諜的忠心,就要失敗。

    耗費重金而獲得敵方的情況,就能勝利。

    這是勝敗的關鍵+不可不加以考慮。

     [舊注解]此言待間諜之勝敗。

    間為密事,賞之當厚。

    厚則人盡心力,而敵情無不知,故勝。

    不厚則人不惬願(1),而無心于效用,故敗。

    然則欲圖大功者,何靳(2)千金哉?漢祖與陳平金,不問出入:(3)項羽刻印刓,忍弗能予,(4)勝敗之機,正在于此。

     [注釋](1)惬qiè(竊),滿足。

    惬願,滿足願望的意思。

    (2)靳jín(近),吝惜。

    (3)漢高帝三年(前204年),陳平向漢高祖劉邦建議,利用反間,使楚軍内部分裂。

    劉邦采納了他的建議,并給他大量金錢,令其自行支配,終于離間項羽與範增、鐘離昧等的關系,瓦解了楚軍領導核心。

    (見《史記》卷五十六《陳丞相世家》)(4)刓wán(完),磨損。

    漢高帝元年(前206年)。

    韓信向劉邦評論項羽時說,項羽對有功而應當封爵的人,刻了印信,手持不舍,直到把印角都磨損圓了;還是不肯把它給與受封的人。

    (見《漢書》卷三十四《韓信傳》) 45.凡間諜之人,或望敵之風,而傳僞于我,或被敵之虐,而洩情于彼,此皆覆敗之所關也。

     [譯文]擔任間諜的人,可能根據風聞傳說,而把不真實的情況報告給我軍,也可能(行間被擒)受到敵人的嚴刑拷問,而把情況洩露給敵人,這是與敗亡息息相關的事。

     [舊注解]此與下節,又言間之勝敗。

    夫傳彼之僞,洩我之情,比比皆然。

    主将不察,敗可立待。

    則夫間諜之使,安可非其人乎! 46.故諜為敵擒而得歸者,勿聽其言。

    如得實情,則颠倒而用之。

    敵之諜者,為我所得,欲滅其迹,則殺之因之。

    欲用反間,則厚之脫之。

    此必勝之方,兵之要也。

     [譯文]所以,間諜被敵擒獲而又回來的,不要輕信他的話。

    如果得到了敵人的真實情況,就改變我原定計劃來利用它。

    敵人間諜被我捕獲,要想消滅他的蹤迹,就将他殺掉或監禁起來。

    要利用他進行反間,就優待他或把他放回去。

    這些都是取勝的方法,用兵的重要問題。

     [舊注解]處己間敵,間之法克盡,故無不勝。

    勿聽者,不遽信也。

    颠倒用者,轉移其事,使敵乖所之也。

    厚之,如趙奢佯為增壘,而善食秦人之間。

    (1)脫之,如武穆佯言糧盡,而陰逸曹成之諜。

    (2) [注釋](1)周赧王四十五年(前270年),秦軍圍攻阏與(今山西和順)。

    趙将趙奢率兵救援,到了離邯鄲(今河北邯鄲)三十裡的地方停止不進,增設營壘。

    秦軍派間諜去偵察。

    趙奢為了利用秦間,就很好地招待他,然後把他送走。

    間諜回去報告,秦将誤信趙軍不再前進。

    趙奢乘機率軍迅速趕到阏與附近,大破秦軍。

    (見《史記》卷八十一《廉頗蔺相如列傳》)(2)曹成,底本作“李成”,顯誤,今根據《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改正。

    宋紹興二年(1132年),嶽飛率軍進攻曹成,進入賀州(今廣西賀縣東南),捕到曹成的間諜,就有意讓他聽到“軍糧已經用完,全軍哲返茶陵(今湖南茶陵)”的情況,然後把他放走。

    間諜回去報告,曹成大喜,放松了戒備。

    嶽飛乘夜襲擊,大破曹成。

    (見《宋史》卷三六五《嶽飛傳》) 47.故間諜可用而不可恃,用之者智也,恃之者愚也。

     [譯文]所以,間諜可以使用不可以依賴,善于使用間諜是聰明的,完全依賴間諜是愚蠢的。

     [舊注解]此通承前意而結之以示警。

    李靖(1)曰:“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間能成事,亦能敗事。

    ”(2)此間諜之所以可用不可恃也。

    用之,謂善用之也,指上“捐千金而得敵情”言,非識機者不能.故曰智。

    恃之,指上“望敵風而傳僞于我”言,即信聽之不察,故曰愚。

    智愚分而勝負判,然則人将求為智者乎,将甘為愚者乎,信當擇而慎之矣。

     [注釋](1)李靖,唐初軍事家,官至兵部尚書,精熟兵法,現有《李衛公問對》傳世,另在《通典》中保存有他論兵的部分内容。

    (2)見《通典》卷一五一《兵四&bull間諜》。

    原文是:“夫水所以能濟舟,亦有因水而覆沒者;間所以能成功,亦有憑間而傾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