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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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二《淮陰侯列傳》)(4)漢武帝從建元六年(前135年)起,對外連年用兵,特别是對匈奴,進行了多次大規模的戰争,加以奢侈浪費,使得國庫空虛,人民窮困,國勢從此下降。
(見《漢書》卷六《武帝紀》)(5)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年)狄人攻衛,衛懿公準備抵抗,由于他淫樂奢侈,專愛養鶴,國人拒絕作戰,都說:“叫鶴去對付敵人吧,鶴是有祿位的,我們怎麼能作戰呢?”結果狄人滅了衛國。
(見《左傳》闵公二年)(6)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年),吳越發生戰争,越國戰敗,越王勾踐采大夫文種的建議,用美女寶器賄賂伯豁,伯顫就勸吳王許和,伍子胥卻極力勸吳王夫差乘機滅越,吳王仍偏聽伯豁的話,與越講和。
伯豁又不斷破壞吳王對伍子胥的信任,終于害死了伍子胥。
以後勾踐積聚了力量,把吳國滅掉。
(見《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7)漢元康二年(前64年),匈奴在車師(今新疆吐魯番、吉木薩爾地區)境内,與漢軍發生沖突,漢宣帝企圖乘機進攻匈奴。
但當時國内疚疫流行,又有水旱天災。
丞相魏相上書直谏,痛陳用兵的害處,于是宣帝就打消了進攻匈奴的念頭。
(見《漢書》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傳》)(8)春秋時,齊桓公有子十餘人,其中五子都請求立自己做太子。
桓公死後,五子争奪權位,率兵相攻。
周襄王十年(前642年),宋襄公率各國軍隊攻齊。
立公子昭做齊君,事亂暫告平息。
(見《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9)夏桀,底本作“商纣”,顯誤,今根據《尚書&bull湯誓》改正。
夏桀王荒淫無道,殘酷剝削,民衆十分恨他。
民衆都說:“你這個太陽什麼時候消失,我願和你一塊死亡!”由于人心背離,終于為商所滅。
(見《史記》卷三《殷本紀》) 5.軍需不備,取敗之道也。
行伍不充,取敗之道也。
備軍需、充行伍而災及吾民,以敗緻敗之道也。
[譯文]軍需不儲備,這是自取失敗的途徑。
兵員不充實,也是自取失敗的途徑。
為了儲備軍需,充實兵員,而繪本國民衆造成災害,更是由失敗走向失敗的途徑。
[舊注解]言不惟有上七事,兵與食用不足,雖足而災及于民,皆必取敗,亦當知警。
以敗緻敗者,謂以自己先有敗道,緻人之敗我也。
6.故國不富不可以興兵,民不和不可以合戰。
興兵而不計成敗之算,危急際也。
合戰而不審存亡之機,大難時也。
[譯文]所以,國家不富足,不可以逃行戰争;民衆不團結,不可以與敵人交戰。
進行戰争而不考慮勝敗的條件,這是最危急的時候。
與敵交戰而不詳察存亡的關鍵,這是大難臨頭的時候。
[舊注解]此承上言,必國富而民和,斯可興兵以合戰。
非危急大難,斷不可輕躁寡謀,而昧于成敗存亡之機也。
7.兵之所以妨民者五,司國計者,不可不知焉。
三時弛務,妨民之農。
隸籍充伍,妨民之業。
軍需辎重,妨民之财。
擐甲冠宵,妨民之力。
鼓行搏鬥,妨民之生。
此五者,聖王之所不免也。
[譯文]戰争所危害民衆的有五點,主持國家大計的人。
不可不了解。
春夏秋三季的農事廢馳,就會影響農民的生産,按戶征調兵員,就會妨害民衆的勞作。
征集軍需辎重,就會損害民衆的财産。
穿甲戴盔,就會削弱民衆的體力。
沖鋒搏鬥,就會危害民衆的生命。
這五點,就是“聖王”也是不可避免的。
[舊注解]妨,害也。
此舉兵興之害有五。
三時,春耕夏耘秋收也。
弛,廢而不張也。
軍需,軍中待用之物。
辎重,載器糧衣裝之車也。
擐,披之于身也。
冠,戴之于首也。
胄,盔也。
鼓行,聞鼓則進也。
搏,擊也。
夫妨農則食不足,妨業則家益虛,妨财則用日竭,妨力則令難行,妨生則死傷者衆。
故聖王雖有愛人之心,興則必緻此五害。
此所以不得已而後興,深切兇危之戒也。
8.故将之為國謀者,曰:士出何籍,馬出何牧,糧出何稅,财出何賦,器用出于何供,推挽(1)出于何力。
是以不難于戰勝,而難于不。
為斯民病;不難于殺敵,而難于不贻患于國。
兵以銷兵,然後興兵;戰以止戰,然後合戰。
期于遏敵之鋒,而非期于敵之盡也。
[注釋](1)推挽,即前拉後送,這裡指運輸辎重的民夫。
[譯文]所以将帥為國家設謀定計,要考慮的是:兵員從、什麼戶籍中征集,馬匹從什麼地方調用,糧食從什麼租稅中征收,錢财從什麼田賦中籌集,器材從什麼供應項目中征用,民夫從什麼徭役中征調。
所以進行戰争,不難于戰勝敵人,而難于不像民衆受害;不難于殺敵立功,而難于不給國家遺留後患。
要舷,用軍隊消滅敵方軍隊,然後使用軍隊;用戰争制止戰争,然後與交戰。
目的在于挫敗敵人的鋒銳,
(見《漢書》卷六《武帝紀》)(5)周惠王十七年(前660年)狄人攻衛,衛懿公準備抵抗,由于他淫樂奢侈,專愛養鶴,國人拒絕作戰,都說:“叫鶴去對付敵人吧,鶴是有祿位的,我們怎麼能作戰呢?”結果狄人滅了衛國。
(見《左傳》闵公二年)(6)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年),吳越發生戰争,越國戰敗,越王勾踐采大夫文種的建議,用美女寶器賄賂伯豁,伯顫就勸吳王許和,伍子胥卻極力勸吳王夫差乘機滅越,吳王仍偏聽伯豁的話,與越講和。
伯豁又不斷破壞吳王對伍子胥的信任,終于害死了伍子胥。
以後勾踐積聚了力量,把吳國滅掉。
(見《史記》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7)漢元康二年(前64年),匈奴在車師(今新疆吐魯番、吉木薩爾地區)境内,與漢軍發生沖突,漢宣帝企圖乘機進攻匈奴。
但當時國内疚疫流行,又有水旱天災。
丞相魏相上書直谏,痛陳用兵的害處,于是宣帝就打消了進攻匈奴的念頭。
(見《漢書》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傳》)(8)春秋時,齊桓公有子十餘人,其中五子都請求立自己做太子。
桓公死後,五子争奪權位,率兵相攻。
周襄王十年(前642年),宋襄公率各國軍隊攻齊。
立公子昭做齊君,事亂暫告平息。
(見《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9)夏桀,底本作“商纣”,顯誤,今根據《尚書&bull湯誓》改正。
夏桀王荒淫無道,殘酷剝削,民衆十分恨他。
民衆都說:“你這個太陽什麼時候消失,我願和你一塊死亡!”由于人心背離,終于為商所滅。
(見《史記》卷三《殷本紀》) 5.軍需不備,取敗之道也。
行伍不充,取敗之道也。
備軍需、充行伍而災及吾民,以敗緻敗之道也。
[譯文]軍需不儲備,這是自取失敗的途徑。
兵員不充實,也是自取失敗的途徑。
為了儲備軍需,充實兵員,而繪本國民衆造成災害,更是由失敗走向失敗的途徑。
[舊注解]言不惟有上七事,兵與食用不足,雖足而災及于民,皆必取敗,亦當知警。
以敗緻敗者,謂以自己先有敗道,緻人之敗我也。
6.故國不富不可以興兵,民不和不可以合戰。
興兵而不計成敗之算,危急際也。
合戰而不審存亡之機,大難時也。
[譯文]所以,國家不富足,不可以逃行戰争;民衆不團結,不可以與敵人交戰。
進行戰争而不考慮勝敗的條件,這是最危急的時候。
與敵交戰而不詳察存亡的關鍵,這是大難臨頭的時候。
[舊注解]此承上言,必國富而民和,斯可興兵以合戰。
非危急大難,斷不可輕躁寡謀,而昧于成敗存亡之機也。
7.兵之所以妨民者五,司國計者,不可不知焉。
三時弛務,妨民之農。
隸籍充伍,妨民之業。
軍需辎重,妨民之财。
擐甲冠宵,妨民之力。
鼓行搏鬥,妨民之生。
此五者,聖王之所不免也。
[譯文]戰争所危害民衆的有五點,主持國家大計的人。
不可不了解。
春夏秋三季的農事廢馳,就會影響農民的生産,按戶征調兵員,就會妨害民衆的勞作。
征集軍需辎重,就會損害民衆的财産。
穿甲戴盔,就會削弱民衆的體力。
沖鋒搏鬥,就會危害民衆的生命。
這五點,就是“聖王”也是不可避免的。
[舊注解]妨,害也。
此舉兵興之害有五。
三時,春耕夏耘秋收也。
弛,廢而不張也。
軍需,軍中待用之物。
辎重,載器糧衣裝之車也。
擐,披之于身也。
冠,戴之于首也。
胄,盔也。
鼓行,聞鼓則進也。
搏,擊也。
夫妨農則食不足,妨業則家益虛,妨财則用日竭,妨力則令難行,妨生則死傷者衆。
故聖王雖有愛人之心,興則必緻此五害。
此所以不得已而後興,深切兇危之戒也。
8.故将之為國謀者,曰:士出何籍,馬出何牧,糧出何稅,财出何賦,器用出于何供,推挽(1)出于何力。
是以不難于戰勝,而難于不。
為斯民病;不難于殺敵,而難于不贻患于國。
兵以銷兵,然後興兵;戰以止戰,然後合戰。
期于遏敵之鋒,而非期于敵之盡也。
[注釋](1)推挽,即前拉後送,這裡指運輸辎重的民夫。
[譯文]所以将帥為國家設謀定計,要考慮的是:兵員從、什麼戶籍中征集,馬匹從什麼地方調用,糧食從什麼租稅中征收,錢财從什麼田賦中籌集,器材從什麼供應項目中征用,民夫從什麼徭役中征調。
所以進行戰争,不難于戰勝敵人,而難于不像民衆受害;不難于殺敵立功,而難于不給國家遺留後患。
要舷,用軍隊消滅敵方軍隊,然後使用軍隊;用戰争制止戰争,然後與交戰。
目的在于挫敗敵人的鋒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