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權 第十二

關燈
[說明]本篇着重說明了戰爭權諜的重要性,指出必須根據不同情況使用不同的戰術,強調掌握主動權的重要意義。最後從戰略高度指出“廊廟之論”、“受命之論”、“逾圾之論”,對制服敵國的重大作用。

    兵法曰:“千人而成權,萬人而成武。權先加入者,敵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敵無威接。”故兵貴先,勝于此,則勝彼矣;弗勝于此,則弗勝彼矣。

    凡我往則彼來,彼來則我往,相為勝敗,此戰之理然也。夫精誠在乎神明①,戰(楹)(權)在乎道之所極②。有者無之,無者有之,安所信之③?先王之所傳聞者,任正去詐,存其慈順,決無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圖不知止之敗,惡在乎必往有功④?輕進而求戰,敵複圖止我往,而敵制勝矣。故兵法曰:“求而從之,見而加之,主人不敢當而陵之,必喪其權。”

    凡奪者無氣,恐者不守,(可)敗者無人⑤,兵無道也。意往而不疑則從之,奪敵而無敗則加之,明視而高居則威之,兵道極矣。

    其言無謹偷矣⑥,其陵犯無節(被)(破)矣⑦,水潰雷擊,三軍亂矣。必安其危,去其患,以智決之。高之以廊廟之(谕)(論)⑧,重之以受命之論,銳之以逾垠之論⑨,則敵國可不戰而服。

    注釋

    ①精誠——準确的判斷,指“料敵決勝”。

    ②權—一原作楹,從鄂局本改。

    ③安——疑問代詞,怎麼、哪裡的意思。

    ④惡(wū烏)——同烏。何,哪裡。

    ⑤可——實為衍文,當删。

    ⑥偷——洩露軍事機密。

    ⑦破——原作被,從鄂局本改。

    ⑧論——原作谕,從鄂局本改。

    ⑨逾垠一見《戰威第四》注⑨。

    譯文

    兵法說:“上千人的隊伍就形成權勢,上萬人的隊伍就形成武力。以形成權勢的隊伍發起進攻,敵人便無力量交鋒;以形成武力的隊伍發起進攻,敵人便無威勢接仗。”所以用兵貴在先機而動,在這點上比敵人強,就能戰勝敵人;在這點上比不上敵人,就不能戰勝敵人。

    我進攻過去他打過來,他打過來我反攻過去,互有勝負,這是戰争的一般規律。精通戰争在于頭腦清醒眼光敏銳,掌握作戰權謀在于對戰争規律的深刻理解。有者示無,無者示有,敵人哪裡能摸到底細呢?古代國君流傳下來這樣的說法:任用正直的人,排除奸詐的人,保存良善的人,應該處決的人就毫不留情地用刑。所以,懂得戰争規律的人,一定首先考慮一味冒進帶來的失敗,何在于幻想一攻過去就能成功,如果輕率冒進求戰,敵人卻堵住了我軍去路,這樣敵人就取得制勝權了。所以兵法說:“敵人求戰就馬上應戰,見到敵人就馬上進攻,守軍在寡不敵衆的情況下而攻擊來犯之敵,必然會喪失主動權。”

    凡處于被動地位就喪失士氣,衆心恐懼就不堅守陣地,偶—失利就潰散無人,這是用兵不内行的緣故。決定出擊而無疑慮就發兵,奪取主動權立于不敗之地則發起進攻,明察敵情而居高臨下威逼敵人,信這樣,用兵的道理就極精通了。

    講話不謹慎就會洩露軍事機密,進攻無節制就會被擊破,部隊象水潰雷擊那樣急暴,三軍就亂套了。一定要轉危為安,消除禍患,這就必須用智謀作出決斷。有高明的朝廷決策,注重任命得力将領,有着強有力的戰鬥行軍,那麼,敵國就可以不戰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