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體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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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載史伯的話都解說得非常詳細,“和”如五味的調和,八音的和諧,一定要有水、火、醬、醋各種不同的材料才能調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長短、疾徐各種不同的聲調才能使樂曲和諧。
晏子說:“君臣亦然。
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
”因此史伯也說,“以他平他謂之和”。
“同”就不如此,用晏子的話說:“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我又認為這個“和”字與“禮之用,和為貴”的“和”有相通之處。
因此譯文也出現了“恰到好處”的字眼。
老子像 《論語》書影 楊先生把“君子和而不同”,譯成“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見來糾正别人的錯誤意見,使一切都做到恰到好處,都不肯盲從附和”。
那末孔子講的“克己複禮為仁”,就“複禮”說,還要講“和”。
這個“和”,對當時的君主說,即“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
即“君主所肯定的,其中有應該否定的,臣子就獻上應該否定的,使君主肯定得正确。
君主所否定的,其中有應該肯定的,臣子獻上肯定的,來去掉君主所否定的”。
目的是使事情做到恰到好處。
這樣,不論君主肯定的也好,否定的也好,臣子倘認為肯定或否定得不夠正确,都要對君主提意見。
所以《憲問》篇:“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勿欺”即對君主要說真話,即“君子和而不同”,“同”是“盲從附和”,即說假話。
“犯之”,即犯顔谏诤,向君主提意見,即君主的話不論肯定或否定,隻要有不恰當的,都要向他提意見。
要是君主反對臣下向他提意見,那怎麼辦呢? 《子路》篇引孔子說:“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
’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孔子在這裡提出警告,要是君主的話不正确又不準别人違抗他,不近乎要亡國嗎!用亡國來警告君主,不要堅持自己錯誤的話。
這樣,孔子講的“克己複禮為仁”,還要“君子和而不同”,敢于對君主的不正确的意見提出批評,宣揚一種民主精神。
還有,《論語·憲問》篇: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也。
” 孔子的學生子貢,認為管仲輔佐公子糾,是公子糾的臣子。
齊桓公逼迫魯國殺了公子糾,管仲不為公子糾報仇,反而去輔助齊桓公,這是不忠,不忠當然不仁。
子貢從仁德高于忠德來看,所以認為管仲不仁。
孔子不這樣看,認為管仲輔佐桓公,聯合諸侯,建立霸業,使天下得到匡正,人民到今天還受到他的好處。
假使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着頭發,衣襟向左邊開,淪為夷狄了。
他難道像普通人一樣守着小忠小信,在山溝中自殺,還沒有人知道的嗎?孔子認為管仲倘為了公子糾而自殺,對人民沒有好處,是小忠小信。
管仲不死,輔佐桓公,建立霸業,能夠抵抗少數民族奴役漢族,使人民得到好處,這是對人民、對民族建立了大功,這種大功就值得稱為仁德,說“如其仁,如其仁”,重重地贊美管仲的仁德。
他認為這種大功,勝過為公子糾而自殺的小忠小信。
這是他把人民和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為君主的小忠小信,在看重對君主的忠信的時代,這種看法是辯證的。
再說,孔子講“克己複禮為仁”,要視聽言動都合于禮才能稱仁。
《八佾》篇有人問:“‘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立照壁),管氏亦樹塞門。
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有放器物的土台),管氏亦有反坫。
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管仲既然不能複禮,本不應稱仁。
但因他對人民、對民族建了大功,還是稱他為仁。
這種看法也是辯證的。
《論語》裡講到仁的地方還有很多,以上所舉是比較著名的。
即就以上所舉幾點看,孔子講仁,是一種很高的道德标準,它是與“義”結合的,是正義的;它是與“和”結合的,是民主的;它是從人民和民族的利益來考慮的,是有辯證觀點的。
這說明就“仁”字的理論意義看,立體的懂,是看得比較全面,比較确切的。
這是立體的懂的好處。
這樣的立體的懂,是不是符合《實踐論》講的“到達了事物的全體的、本質的、内部聯系的東西”。
《實踐論》又提到“到達了暴露周圍世界的内在的矛盾”,這就接觸到孔子講的仁,“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了。
像文天祥在犧牲前,他的衣帶中有贊:“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
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宋史》卷四一八《文天祥傳》)文天祥是真正懂得仁的理論意義的,認為仁是和義結合的,所以“義盡”才能“仁至”;認識到仁是為人民和民族的利益來考慮,他為了反對蒙古軍對漢族人民的屠殺和壓迫,甘于犧牲。
通過他的犧牲,來“暴露周圍世界的内在的矛盾”,來激發漢族人民反抗民族壓迫的崇高精神。
在這裡接觸到《荀子·勸學》裡講的:“君子之學也,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
端(同喘,微言)而言,蝡(微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
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朱子語類》裡對這作了反複闡說,如卷十一: 讀書,不可隻專就紙上求理義,須反來就自家身上(以手自指)推究。
秦漢以後無人說到此,亦隻是一向去書冊上求,不就自家身上理會。
自家見未到,聖人先說在那裡。
自家隻借他言語來就身上推究,始得。
今人讀書,都不就切己上體察,但于紙上看,文義上說得去便了。
如此,濟得甚事!……因提案上藥囊起,曰:“如合藥,便要治病,終不成合在此看。
如此,于病何補!”文字浩瀚,難看,亦難記。
将已曉得底體在身上,卻是自家易曉易做的事。
解經已是不得已,若隻就注解上說,将來何濟! 三 探索文章用意 古人寫文章,有的有針對性。
比方寫信,是給對方看的,隻要對方看懂就夠。
因此信裡的話,對方了解情況,看了就知道他為什麼這樣寫。
後來的讀者不了解情況,隻就信裡寫的話來探索作者的用意,就可能猜錯。
立體的懂,要求不光懂得書中寫的話,還要懂得當時的情況,懂得他為什麼這樣寫的用意。
否則把作者的用意搞錯了,就沒有弄懂,談不上立體的懂了。
比方司馬遷的《報任少卿書》,他寫這封信的用意是什麼,引起了後人的猜測,清朝包世臣在《複石贛州書》裡說: 上年曾于席間,論史公《答任安書》,二千年無能通者。
閣下比诘(近問)其故,世臣答以閣下博聞深思,誦之數十過,則自生疑;又百過,當自悟。
閣下次日見過雲:“客散後,即檢本讨尋,竟不能得端緒,唯覺通篇文章,與推賢薦士不相貫串耳,敢請其指歸。
”世臣複答以閣下半夜之間,多則十數過,何能即悟。
請再逐字逐句思之,又合全文思之,思之不已,則有得已。
非敢吝也,凡以學問之道。
聞而得,不如求而得之深固也。
閣下旋即奉差出省,繼複攝郡赴虔,遂爾遠違,忽複更歲。
昨奉手書,具問前事,委曲詳缛。
大君子之虛中,真學人之果力,悉見簡内。
世臣不敢不遂進其愚,以明麗澤(兩澤相連,比朋友互相切磋)互師之道矣。
竊謂推賢薦士,非少卿來書中本語。
史公諱言少卿求援,故以四字約來書之意,而斥(指)少卿為天下豪俊以表其冤。
中間述李陵事者,明與陵非素相善,尚力為引救,況少卿有許死之誼乎?實緣自被刑後,所為不死者,以《史記》未成之故。
是史公之身,乃《史記》之身,非史公所得自私。
史公可為少卿死,而《史記》必不能為少卿廢也。
結以“死日是非乃定”,則史公與少卿所共者,以廣少卿而釋其私憾。
是故文瀾雖
晏子說:“君臣亦然。
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
”因此史伯也說,“以他平他謂之和”。
“同”就不如此,用晏子的話說:“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亦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我又認為這個“和”字與“禮之用,和為貴”的“和”有相通之處。
因此譯文也出現了“恰到好處”的字眼。
老子像 《論語》書影 楊先生把“君子和而不同”,譯成“君子用自己的正确意見來糾正别人的錯誤意見,使一切都做到恰到好處,都不肯盲從附和”。
那末孔子講的“克己複禮為仁”,就“複禮”說,還要講“和”。
這個“和”,對當時的君主說,即“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
即“君主所肯定的,其中有應該否定的,臣子就獻上應該否定的,使君主肯定得正确。
君主所否定的,其中有應該肯定的,臣子獻上肯定的,來去掉君主所否定的”。
目的是使事情做到恰到好處。
這樣,不論君主肯定的也好,否定的也好,臣子倘認為肯定或否定得不夠正确,都要對君主提意見。
所以《憲問》篇:“子路問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勿欺”即對君主要說真話,即“君子和而不同”,“同”是“盲從附和”,即說假話。
“犯之”,即犯顔谏诤,向君主提意見,即君主的話不論肯定或否定,隻要有不恰當的,都要向他提意見。
要是君主反對臣下向他提意見,那怎麼辦呢? 《子路》篇引孔子說:“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
’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孔子在這裡提出警告,要是君主的話不正确又不準别人違抗他,不近乎要亡國嗎!用亡國來警告君主,不要堅持自己錯誤的話。
這樣,孔子講的“克己複禮為仁”,還要“君子和而不同”,敢于對君主的不正确的意見提出批評,宣揚一種民主精神。
還有,《論語·憲問》篇: 子貢曰:“管仲非仁者與?桓公殺公子糾,不能死,又相之。
”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
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自經于溝渎而莫之知也。
” 孔子的學生子貢,認為管仲輔佐公子糾,是公子糾的臣子。
齊桓公逼迫魯國殺了公子糾,管仲不為公子糾報仇,反而去輔助齊桓公,這是不忠,不忠當然不仁。
子貢從仁德高于忠德來看,所以認為管仲不仁。
孔子不這樣看,認為管仲輔佐桓公,聯合諸侯,建立霸業,使天下得到匡正,人民到今天還受到他的好處。
假使沒有管仲,我們都會披散着頭發,衣襟向左邊開,淪為夷狄了。
他難道像普通人一樣守着小忠小信,在山溝中自殺,還沒有人知道的嗎?孔子認為管仲倘為了公子糾而自殺,對人民沒有好處,是小忠小信。
管仲不死,輔佐桓公,建立霸業,能夠抵抗少數民族奴役漢族,使人民得到好處,這是對人民、對民族建立了大功,這種大功就值得稱為仁德,說“如其仁,如其仁”,重重地贊美管仲的仁德。
他認為這種大功,勝過為公子糾而自殺的小忠小信。
這是他把人民和民族的利益看得高于為君主的小忠小信,在看重對君主的忠信的時代,這種看法是辯證的。
再說,孔子講“克己複禮為仁”,要視聽言動都合于禮才能稱仁。
《八佾》篇有人問:“‘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門(立照壁),管氏亦樹塞門。
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有放器物的土台),管氏亦有反坫。
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管仲既然不能複禮,本不應稱仁。
但因他對人民、對民族建了大功,還是稱他為仁。
這種看法也是辯證的。
《論語》裡講到仁的地方還有很多,以上所舉是比較著名的。
即就以上所舉幾點看,孔子講仁,是一種很高的道德标準,它是與“義”結合的,是正義的;它是與“和”結合的,是民主的;它是從人民和民族的利益來考慮的,是有辯證觀點的。
這說明就“仁”字的理論意義看,立體的懂,是看得比較全面,比較确切的。
這是立體的懂的好處。
這樣的立體的懂,是不是符合《實踐論》講的“到達了事物的全體的、本質的、内部聯系的東西”。
《實踐論》又提到“到達了暴露周圍世界的内在的矛盾”,這就接觸到孔子講的仁,“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了。
像文天祥在犧牲前,他的衣帶中有贊:“孔曰成仁,孟曰取義,惟其義盡,所以仁至。
讀聖賢書,所學何事?而今而後,庶幾無愧。
”(《宋史》卷四一八《文天祥傳》)文天祥是真正懂得仁的理論意義的,認為仁是和義結合的,所以“義盡”才能“仁至”;認識到仁是為人民和民族的利益來考慮,他為了反對蒙古軍對漢族人民的屠殺和壓迫,甘于犧牲。
通過他的犧牲,來“暴露周圍世界的内在的矛盾”,來激發漢族人民反抗民族壓迫的崇高精神。
在這裡接觸到《荀子·勸學》裡講的:“君子之學也,入乎耳,著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
端(同喘,微言)而言,蝡(微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
小人之學也,入乎耳,出乎口,口耳之間則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軀哉!”《朱子語類》裡對這作了反複闡說,如卷十一: 讀書,不可隻專就紙上求理義,須反來就自家身上(以手自指)推究。
秦漢以後無人說到此,亦隻是一向去書冊上求,不就自家身上理會。
自家見未到,聖人先說在那裡。
自家隻借他言語來就身上推究,始得。
今人讀書,都不就切己上體察,但于紙上看,文義上說得去便了。
如此,濟得甚事!……因提案上藥囊起,曰:“如合藥,便要治病,終不成合在此看。
如此,于病何補!”文字浩瀚,難看,亦難記。
将已曉得底體在身上,卻是自家易曉易做的事。
解經已是不得已,若隻就注解上說,将來何濟! 三 探索文章用意 古人寫文章,有的有針對性。
比方寫信,是給對方看的,隻要對方看懂就夠。
因此信裡的話,對方了解情況,看了就知道他為什麼這樣寫。
後來的讀者不了解情況,隻就信裡寫的話來探索作者的用意,就可能猜錯。
立體的懂,要求不光懂得書中寫的話,還要懂得當時的情況,懂得他為什麼這樣寫的用意。
否則把作者的用意搞錯了,就沒有弄懂,談不上立體的懂了。
比方司馬遷的《報任少卿書》,他寫這封信的用意是什麼,引起了後人的猜測,清朝包世臣在《複石贛州書》裡說: 上年曾于席間,論史公《答任安書》,二千年無能通者。
閣下比诘(近問)其故,世臣答以閣下博聞深思,誦之數十過,則自生疑;又百過,當自悟。
閣下次日見過雲:“客散後,即檢本讨尋,竟不能得端緒,唯覺通篇文章,與推賢薦士不相貫串耳,敢請其指歸。
”世臣複答以閣下半夜之間,多則十數過,何能即悟。
請再逐字逐句思之,又合全文思之,思之不已,則有得已。
非敢吝也,凡以學問之道。
聞而得,不如求而得之深固也。
閣下旋即奉差出省,繼複攝郡赴虔,遂爾遠違,忽複更歲。
昨奉手書,具問前事,委曲詳缛。
大君子之虛中,真學人之果力,悉見簡内。
世臣不敢不遂進其愚,以明麗澤(兩澤相連,比朋友互相切磋)互師之道矣。
竊謂推賢薦士,非少卿來書中本語。
史公諱言少卿求援,故以四字約來書之意,而斥(指)少卿為天下豪俊以表其冤。
中間述李陵事者,明與陵非素相善,尚力為引救,況少卿有許死之誼乎?實緣自被刑後,所為不死者,以《史記》未成之故。
是史公之身,乃《史記》之身,非史公所得自私。
史公可為少卿死,而《史記》必不能為少卿廢也。
結以“死日是非乃定”,則史公與少卿所共者,以廣少卿而釋其私憾。
是故文瀾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