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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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馬光《資治通鑒》,區别門目,以類排纂;每事各詳起訖,自為标題;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始于三家分晉,終于周世宗的征淮南。
宋孝宗見而嘉歎,以賜東宮及江上諸帥。
但全書所述,僅限于政事,關于社會其他部分的事項,尚付阙如。
因為作者本以鈔《通鑒》為主,所述不容出《通鑒》以外,故亦無怪其然。
與袁樞同時,有章沖作《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五卷,成書之期,僅遲于《通鑒紀事本末》九年。
沖乃葉夢得的女婿,夢得深研《春秋》,故沖亦頗用心于《左傳》。
他乃取諸國事迹,排比年月,各以類從,使節目相承,首尾完具。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因其成書“在樞書之後九年”,以為“殆踵樞之義例而作”。
不知确否。
較後,有楊仲良的《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李焘所著《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帙繁重,仲良乃另為分門别類,編成此書。
每類之中,仍以編年紀事。
計太祖七卷,太宗七卷,真宗十四卷,仁宗二十四卷,英宗四卷,神宗三十四卷,哲宗二十六卷,徽宗二十八卷,欽宗六卷:共一百五十卷。
每朝各有事目,目中複有子目,北宋百七十年中政制的沿革興廢,粲然具備。
且李焘原書,今本已佚去徽欽二朝,賴此得以考見他的大概。
仲良此作,宋、元、明三代的史志及諸家目錄,均不見著錄,清代編《四庫全書》時亦未見。
阮元得抄本進呈,為作《提要》,始顯于世。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乃明人陳邦瞻所作。
起初有禮部侍郎馮琦,欲仿《通鑒紀事本末》的例,論次宋代事迹,分類排纂,以續袁樞的書,未成而沒。
禦史劉曰梧得他的遺稿,因命邦瞻增訂成書。
全書十之三為琦原作,十之七為邦瞻所增,自太祖代周,至文、謝的死,分一百九目。
書中紀事,兼及遼、金,故《四庫書目》以為:“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于體例無乖。
” 邦瞻又著《元史紀事本末》,凡四卷,列目二十有七。
其中《律令之定》一條,為臧懋修所增。
是書根據,不出《元史》與《續綱目》二書;又于元、明間事,以為應入《明史》,故遠不及《宋史紀事本末》的赅博。
《明史紀事本末》為清人谷應泰所撰,凡八十卷,每卷一目。
此書成時,《明史》尚未刊定,故取材多從野史。
相傳張岱嘗輯明一代遺事,作《石匮藏書》;應泰撰此書,乃以五百金購求其稿,岱慨然應允。
應泰此書,如與取材僅囿于正史的他書相較,實有天壤之别。
高士奇因章沖的《左傳事類始末》,加以推廣,作《左傳紀事本末》五十四卷。
凡周四卷,魯十一卷,齊七卷,晉十一卷,宋三卷,衛四卷,鄭四卷,楚四卷,吳三卷,秦二卷,列國一卷,分目各如其卷數。
章沖書以十二公為記,此書則以國為記,故編法略異。
他所定編書的例,有補遺、考異、辨誤、考證、發明五條,可見他不是專盲從原書,而曾加以一番精審的研究的。
《三藩紀事本末》四卷,為清康熙時楊陸榮所撰。
是書首紀福王、唐王、桂王始末及四鎮、二案,馬阮之奸;次紀順治初平浙、平閩、平粵、平江右事迹及魯王、益王之亂,饒州死難諸人,金聲桓之亂及清兵南征,何騰蛟、瞿式耜之死,孫可望、李延齡之變;次為桂王入緬,蜀亂、閩亂及雜亂。
在他的凡例裡,自稱“搜羅未廣,頗有疏漏”,頗有自知之明。
此外以紀事本末為書名的,尚有張鑒的《西夏紀事本末》三十六卷,李有棠的《遼史紀事本末》四十卷,《金史紀事本末》五十二卷。
此三書,與《通鑒紀事本末》、《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明史紀事本末》、《左傳紀事本末》及《三藩紀事本末》合稱《九種紀事本末》,頗行于世。
此外尚有不名為“紀事本”,而其書在紀事本末一類書中占有極高的位置的,為馬骕的《繹史》。
此書纂錄開辟至秦末的事,首為世系圖、年表,不入卷數,次太古十卷,次三代二十卷,春秋七十卷,戰國五十卷,别錄十卷,凡一百六十卷。
每事各立标題,詳其始末。
其事迹皆引古籍,先後排比;相類的事,别随文附注;或有異同訛舛,則為疏通辨證。
故與他書排纂年月,镕鑄成篇者,迥不相同。
其别錄十卷,為《天官》、《律呂通考》、《月令》、《洪範五行傳》、《地理志》、《詩譜》、《食貨志》、《考工記》、《名物訓诂》及《古今人表》。
前九篇亦荟萃諸書之文而成,惟《古今人表》則全依《漢書》。
這十篇,相當于紀傳體史的表志。
總之,此書搜羅繁富,語必有征,事必赅實,在同類書中,可算是“白眉”了。
〔問題〕 (1)紀事本末和紀傳、編年有何不同? (2)紀事本末體創于何書?内容怎樣? (3)《左傳事類始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4)《續通鑒紀事本末》的著作有哪幾種?内容怎樣? (5)《宋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6)《元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7)《明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8)《左傳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9)《三藩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10)《九種紀事本末》是指哪幾種書? (11)《繹史》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六 政書 政書一目,《隋書·經籍志》分為“舊事”、“儀注”、“刑法”三類,後代的多數目錄學家都依據它。
舊事或稱故事,亦作典故;儀注或作禮法;刑法亦作政刑,亦稱法令,僅名稱上略有不同。
清代編《四庫全書》,始據錢溥《秘閣書目》,合并為政書一門。
張之洞《書目答問》就襲用他,成為四種重要史體之一。
政書專紀文物制度,系導源于紀傳體的《書志》一門。
然紀傳體大都為斷代史,故所叙《書志》,如欲追叙來源于前代,則有犯體制;不叙則又源委不明,往往捉襟見肘,不能盡善盡美。
于是令人感到有統括史志,别成專書的必要。
唐人杜佑的《通典》,便是應這要求的第一部創作。
《通典》凡二百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及邊防八門,每門又各分子目。
門目的次序的先後,據他的《自序》說:“既富而教,故先食貨;行教化在設官,任官在審才,審才在精選舉,故選舉、職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興禮樂,故次禮次樂;教化堕則用刑罰,故次兵次刑;設州郡分領,故次州郡;而終之以邊防。
”是很有意義的。
所載上始黃、虞,訖于唐之天寶;肅、代以後,或有沿革,亦附載注中。
此書雖名為杜佑創作,實在也有藍本。
在他之先有劉秩這個人,嘗仿《周官》體制,摭拾百家舊籍,分門排比,作《政典》三十五卷。
佑以為猶未詳備,因補其所缺,增益新目,遂另成這部巨著。
此書雖以創作推尊,然疏漏實多,而體制亦不如宋人鄭樵《通志》的可取。
《通志》亦二百卷,它的體裁,和《通典》不同,為通史體。
梁武帝嘗勅吳均等續《史記》作《通史》六百二十卷,上自漢代的太初,下終齊代,其書不久即散佚。
鄭樵繼為此書,凡成帝紀十八卷,皇後列傳二卷,年譜四卷,略五十一卷,列傳百二十五卷。
其中紀、傳二體,大抵删錄諸史,稍有移掇,為例不純;年譜仿《史記》諸表的例,惟間以大封拜、大政事錯雜其中,亦繁漏無定;後人謂其“終是向司馬遷圈中讨生活,松柏之下,其草不植”。
評骘頗确。
但作者平生精力所在,全在書中二十略。
二十略之目,為《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谥》、《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雠》、《圖譜》、《金石》、《災祥》及《草木昆蟲》。
其中《氏族》、《六書》、《七音》、《都邑》及《草木昆蟲》五略,都為舊史書志所無。
凡讀《通志》的人,都注意它的二十略而不及其他,故《書目答問》也把它列入政書一門,現代學者也都以政書看視它。
二十略明代已有單刻本,可見古今人的眼光大緻相近。
《文獻通考》為元人馬端臨所撰。
全書凡三百四十八卷,計《田賦考》七卷,《錢币考》二卷,《戶口考》二卷,《職役考》二卷,《征榷考》六卷,《市籴考》二卷,《土貢考》一卷,《國用考》五卷,《
宋孝宗見而嘉歎,以賜東宮及江上諸帥。
但全書所述,僅限于政事,關于社會其他部分的事項,尚付阙如。
因為作者本以鈔《通鑒》為主,所述不容出《通鑒》以外,故亦無怪其然。
與袁樞同時,有章沖作《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五卷,成書之期,僅遲于《通鑒紀事本末》九年。
沖乃葉夢得的女婿,夢得深研《春秋》,故沖亦頗用心于《左傳》。
他乃取諸國事迹,排比年月,各以類從,使節目相承,首尾完具。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因其成書“在樞書之後九年”,以為“殆踵樞之義例而作”。
不知确否。
較後,有楊仲良的《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
李焘所著《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帙繁重,仲良乃另為分門别類,編成此書。
每類之中,仍以編年紀事。
計太祖七卷,太宗七卷,真宗十四卷,仁宗二十四卷,英宗四卷,神宗三十四卷,哲宗二十六卷,徽宗二十八卷,欽宗六卷:共一百五十卷。
每朝各有事目,目中複有子目,北宋百七十年中政制的沿革興廢,粲然具備。
且李焘原書,今本已佚去徽欽二朝,賴此得以考見他的大概。
仲良此作,宋、元、明三代的史志及諸家目錄,均不見著錄,清代編《四庫全書》時亦未見。
阮元得抄本進呈,為作《提要》,始顯于世。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乃明人陳邦瞻所作。
起初有禮部侍郎馮琦,欲仿《通鑒紀事本末》的例,論次宋代事迹,分類排纂,以續袁樞的書,未成而沒。
禦史劉曰梧得他的遺稿,因命邦瞻增訂成書。
全書十之三為琦原作,十之七為邦瞻所增,自太祖代周,至文、謝的死,分一百九目。
書中紀事,兼及遼、金,故《四庫書目》以為:“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于體例無乖。
” 邦瞻又著《元史紀事本末》,凡四卷,列目二十有七。
其中《律令之定》一條,為臧懋修所增。
是書根據,不出《元史》與《續綱目》二書;又于元、明間事,以為應入《明史》,故遠不及《宋史紀事本末》的赅博。
《明史紀事本末》為清人谷應泰所撰,凡八十卷,每卷一目。
此書成時,《明史》尚未刊定,故取材多從野史。
相傳張岱嘗輯明一代遺事,作《石匮藏書》;應泰撰此書,乃以五百金購求其稿,岱慨然應允。
應泰此書,如與取材僅囿于正史的他書相較,實有天壤之别。
高士奇因章沖的《左傳事類始末》,加以推廣,作《左傳紀事本末》五十四卷。
凡周四卷,魯十一卷,齊七卷,晉十一卷,宋三卷,衛四卷,鄭四卷,楚四卷,吳三卷,秦二卷,列國一卷,分目各如其卷數。
章沖書以十二公為記,此書則以國為記,故編法略異。
他所定編書的例,有補遺、考異、辨誤、考證、發明五條,可見他不是專盲從原書,而曾加以一番精審的研究的。
《三藩紀事本末》四卷,為清康熙時楊陸榮所撰。
是書首紀福王、唐王、桂王始末及四鎮、二案,馬阮之奸;次紀順治初平浙、平閩、平粵、平江右事迹及魯王、益王之亂,饒州死難諸人,金聲桓之亂及清兵南征,何騰蛟、瞿式耜之死,孫可望、李延齡之變;次為桂王入緬,蜀亂、閩亂及雜亂。
在他的凡例裡,自稱“搜羅未廣,頗有疏漏”,頗有自知之明。
此外以紀事本末為書名的,尚有張鑒的《西夏紀事本末》三十六卷,李有棠的《遼史紀事本末》四十卷,《金史紀事本末》五十二卷。
此三書,與《通鑒紀事本末》、《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明史紀事本末》、《左傳紀事本末》及《三藩紀事本末》合稱《九種紀事本末》,頗行于世。
此外尚有不名為“紀事本”,而其書在紀事本末一類書中占有極高的位置的,為馬骕的《繹史》。
此書纂錄開辟至秦末的事,首為世系圖、年表,不入卷數,次太古十卷,次三代二十卷,春秋七十卷,戰國五十卷,别錄十卷,凡一百六十卷。
每事各立标題,詳其始末。
其事迹皆引古籍,先後排比;相類的事,别随文附注;或有異同訛舛,則為疏通辨證。
故與他書排纂年月,镕鑄成篇者,迥不相同。
其别錄十卷,為《天官》、《律呂通考》、《月令》、《洪範五行傳》、《地理志》、《詩譜》、《食貨志》、《考工記》、《名物訓诂》及《古今人表》。
前九篇亦荟萃諸書之文而成,惟《古今人表》則全依《漢書》。
這十篇,相當于紀傳體史的表志。
總之,此書搜羅繁富,語必有征,事必赅實,在同類書中,可算是“白眉”了。
〔問題〕 (1)紀事本末和紀傳、編年有何不同? (2)紀事本末體創于何書?内容怎樣? (3)《左傳事類始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4)《續通鑒紀事本末》的著作有哪幾種?内容怎樣? (5)《宋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6)《元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7)《明史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8)《左傳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9)《三藩紀事本末》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10)《九種紀事本末》是指哪幾種書? (11)《繹史》的作者為誰?内容怎樣? 六 政書 政書一目,《隋書·經籍志》分為“舊事”、“儀注”、“刑法”三類,後代的多數目錄學家都依據它。
舊事或稱故事,亦作典故;儀注或作禮法;刑法亦作政刑,亦稱法令,僅名稱上略有不同。
清代編《四庫全書》,始據錢溥《秘閣書目》,合并為政書一門。
張之洞《書目答問》就襲用他,成為四種重要史體之一。
政書專紀文物制度,系導源于紀傳體的《書志》一門。
然紀傳體大都為斷代史,故所叙《書志》,如欲追叙來源于前代,則有犯體制;不叙則又源委不明,往往捉襟見肘,不能盡善盡美。
于是令人感到有統括史志,别成專書的必要。
唐人杜佑的《通典》,便是應這要求的第一部創作。
《通典》凡二百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及邊防八門,每門又各分子目。
門目的次序的先後,據他的《自序》說:“既富而教,故先食貨;行教化在設官,任官在審才,審才在精選舉,故選舉、職官次焉;人才得而治以理,乃興禮樂,故次禮次樂;教化堕則用刑罰,故次兵次刑;設州郡分領,故次州郡;而終之以邊防。
”是很有意義的。
所載上始黃、虞,訖于唐之天寶;肅、代以後,或有沿革,亦附載注中。
此書雖名為杜佑創作,實在也有藍本。
在他之先有劉秩這個人,嘗仿《周官》體制,摭拾百家舊籍,分門排比,作《政典》三十五卷。
佑以為猶未詳備,因補其所缺,增益新目,遂另成這部巨著。
此書雖以創作推尊,然疏漏實多,而體制亦不如宋人鄭樵《通志》的可取。
《通志》亦二百卷,它的體裁,和《通典》不同,為通史體。
梁武帝嘗勅吳均等續《史記》作《通史》六百二十卷,上自漢代的太初,下終齊代,其書不久即散佚。
鄭樵繼為此書,凡成帝紀十八卷,皇後列傳二卷,年譜四卷,略五十一卷,列傳百二十五卷。
其中紀、傳二體,大抵删錄諸史,稍有移掇,為例不純;年譜仿《史記》諸表的例,惟間以大封拜、大政事錯雜其中,亦繁漏無定;後人謂其“終是向司馬遷圈中讨生活,松柏之下,其草不植”。
評骘頗确。
但作者平生精力所在,全在書中二十略。
二十略之目,為《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禮》、《谥》、《器服》、《樂》、《職官》、《選舉》、《刑法》、《食貨》、《藝文》、《校雠》、《圖譜》、《金石》、《災祥》及《草木昆蟲》。
其中《氏族》、《六書》、《七音》、《都邑》及《草木昆蟲》五略,都為舊史書志所無。
凡讀《通志》的人,都注意它的二十略而不及其他,故《書目答問》也把它列入政書一門,現代學者也都以政書看視它。
二十略明代已有單刻本,可見古今人的眼光大緻相近。
《文獻通考》為元人馬端臨所撰。
全書凡三百四十八卷,計《田賦考》七卷,《錢币考》二卷,《戶口考》二卷,《職役考》二卷,《征榷考》六卷,《市籴考》二卷,《土貢考》一卷,《國用考》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