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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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經的定義 我們要研究經學,必須先要明白:什麼叫做經?經是些什麼?和什麼叫做經學? 就“經”字的本義來講,《說文解字》以為“經,織縱絲也”。

    因為織物的縱絲是有一定的次序而不能紊亂的,所以後來輾轉假借而為“法”字和“常”字的意義。

    “經”既可作“法”字、“常”字解,于是那些可為我們日常言行的法則的古書,都被蒙上一個“經”的名字了。

    但這不過是一般的解釋。

     據經學專門家的意見:今文學派以為經是孔子著作的專名,在孔子前或孔子後的著作均不得稱經,所以隻有《詩》、《書》、《禮》、《樂》、《易》、《春秋》可稱為“經”。

    古文學派以為經是一切書籍的通稱,不是孔子的“六經”所能專有;因為經是釘書的線,所以凡是線裝書都可稱經。

    這二種說法,古文派過于廣泛,今文派過于狹窄,也都未足為定論。

     實在,因了曆史的轉變,“經”字的意義也在随着時代而演化的。

    比較最時代、最适當的說法,現代人所稱的經的範圍,已由孔子删定的“六經”,擴張到以孔子為中心的其他書籍,如《孟子》、《爾雅》等,與上列諸家之說,都已不盡相合了。

     〔問題〕 (1)“經”字的本義怎樣? (2)何謂“經”? (3)“經”的範圍怎樣? 二 經目的演化 經的名稱,始見于《國語》。

    但孔子的著作六種被稱為經,卻始于《莊子·天運篇》。

    在《禮記》中則僅稱“四術”;揚雄、班固又僅稱“五經”。

    東漢以後,“經”的領域續漸擴張,于是又有“七經”、“九經”、“十經”、“十一經”、“十二經”、“十三經”、“十四經”及“二十一經”等等的稱号。

     四經。

    即“四術”,為《詩》、《書》、《禮》、《樂》。

     五經。

    因六經中佚去《樂經》,故稱五經。

    《白虎通》則以《易》、《書》、《詩》、《禮》、《樂》為五經。

     六經。

    《莊子》稱《詩》、《書》、《禮》、《樂》、《易》、《春秋》為六經;《史記》和《漢書》則稱六經為六藝。

    蓋舉其學叫藝,奉其書叫經。

     七經。

    西漢于六經外加《論語》稱七經;東漢則加《孝經》而去《樂經》。

    晉傅鹹以《易》、《詩》、《書》、《周官》、《左傳》、《論語》、《孝經》為七經。

    宋劉敞以《尚書》、《毛詩》、“三禮”、《公羊傳》、《論語》為七經。

    清聖祖《禦纂七經》則指《易》、《書》、《詩》、《春秋》、“三禮”等七種。

     九經。

    唐時所立學官,以《易》、《詩》、《書》、“三禮”、“春秋三傳”為九經。

    《經典釋文》則以《易》、《詩》、《書》、“三禮”、《春秋》、《論語》、《孝經》為九經。

     十經。

    《南史》以“五經”、“五緯”為十經。

    《宋書》則以為“《周易》、《尚書》、《毛詩》、《禮記》、《周官》、《儀禮》、《春秋左氏傳》、《公羊》、《谷梁》各為一經,《論語》、《孝經》為一經”,所以謂之十經。

     十一經。

    宋儒于十三經中除去《論語》、《孟子》,便為十一經。

    因為他們已将《論語》、《孟子》列入“四書”之故。

     十二經。

    名始見于《莊子·天道篇》。

    《經典釋文》以為有三義:一以“六經”加“六緯”為十二經;二以《易》上、下經并加孔子《十翼》為十二經;三以《春秋》分十二公為十二經。

    至唐太和中所刻十二經,則為《易》、《詩》、《書》、“三禮”、“三傳”、《論語》、《孝經》及《爾雅》。

     十三經。

    宋于唐之九經——《易》、《詩》、《書》、“三禮”、“三傳”外,增《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稱為十三經。

    現代所用廣義的經目,仍多以此為準。

     十四經。

    宋嘗并《大戴禮記》于十三經之末,稱為十四經。

     二十一經。

    清段玉裁主張于十三經外,應加《大戴禮記》、《國語》、《史記》、《漢書》、《資治通鑒》、《說文解字》、《周髀算經》、《九章算術》八書,為二十一經。

     總之,經目的範圍雖各各不同,然依普通的慣例,多以十三經為限。

    因為十四經的名稱既不普遍,而二十一經也不過是清代樸學家個人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