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新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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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是未知他的生活乃是自己的一念之誤所緻,這是由于自己的一念之誤而造成的。

    待到聽了和尚的話,才知這不幸的生活根源是自己的欲,要做到拒絕這欲和由欲而産生的苦痛,也由不得自己,因此便有“還玉”的話頭來。

    所謂玉者,不過是生活之欲的代表而已。

    它被攜入紅塵,并非是一僧一道所為,其實還是頑石本身自造的。

    後來引登彼岸,也絕不是一僧一道的力量所做的,也是頑石自己決心去欲的結果。

    難道唯獨寶玉一人是這樣嗎?不是的,人類之堕落與解脫,亦視其有此意志與否而已。

     姑不論這段八十回以後的文字,是否可以代表曹雪芹的思想。

    我們隻想從這兒能看出來王國維是怎樣借以表述自己的思想的。

    接着他又告訴我們說,男女之欲更強于飲食之欲。

    為什麼呢?因為前者是無盡的,後者是有限的,前者是形而上的,後者是形而下的。

    又比如所說生活之于苦痛,二者是一而非二,而苦痛的程度與主張生活之欲的程度為正比。

    所以前者的痛苦尤倍蓰于後者的苦痛。

    而《紅樓夢》一書,實在是揭示了這種生活、這種苦痛,乃是由于人的自造,又揭示給我們解脫的途徑,不可不求諸自己。

     基于上述的論點,王國維進一步認為生和苦痛是對立的,同時又是不可分割的,因為苦是和生俱來的。

    而苦又永遠得不到“究竟慰藉”。

    因為人生下來就有欲,欲又是無窮無盡的,因此欲是一切罪惡之源。

    而人們的堕落,正是由于人有所欲,人的意志自由所造成的罪惡啊!他便把曹雪芹引為同調,用他這一套見解去套《紅樓夢》。

     王國維解釋“玉”是“欲”的代表,是很有見地的。

    但他對《紅樓夢》的論斷卻是毫無是處。

    他的這種論斷正好落入主張“原罪”的宗教教義的泥坑裡去。

    而這種先天的原罪,又随着意志自由不斷擴大,因之,要想解決人類之堕落與解脫,也非得由意志來決定不可。

    剛好和主張意志自由的寶玉正唱反調,和清朝末葉的一批理學家所宣揚的:滄海泛濫,人欲橫流,洪水滔滔,末日來臨,得要歸心向善,去欲存真等等說教,倒唱了一個調子。

    現在僅就王國維提出的對“欲”和“苦痛”這對矛盾的解決方法來考察一下,就不難看出王國維的觀點和曹雪芹的思想距離該有多麼遠,橫在他們之間的鴻溝又有多麼深。

     王國維提出解決“欲”和“苦痛”的辦法,和曹雪芹貌既不合,神亦乖離。

    他對于人類解脫苦痛的途徑是: “解脫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殺。

    出世者,拒絕一切生活之欲也。

    彼知生活之無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無生之域,當其終也,恒幹雖存,固已形如槁木,而心如死灰矣。

    若生活之欲如故,但不滿于現在之生活,而求主張之于異日,則死于此者固不得不複生于彼,而苦海之流又将與生活之欲而無窮。

    ” 試看王國維竟而導緻出這樣的結論來: 要“求入于無生之域,當其終也,恒幹雖存,固已形如槁木,心同死灰矣”。

    “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則雖出世而無與于解脫,苟無此欲,則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

     這才真叫十足的還向荒唐演大荒哩!原來王國維大歌大頌的解脫之道,一再強調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殺。

    現在又承認自殺亦未始非解脫之一者也。

    雖然他舉的例子是鴛鴦之死,但對人生作全面的考查中,得出這樣的論斷,又強加到對《紅樓夢》贊語裡面,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了。

     我們不禁要問,就算在曹雪芹原稿中真的寫寶玉出家了,寶玉果真會得到“解脫”嗎?誰都會作同樣的回答:“沒有。

    ”連王國維自己也都不能自圓其說,何況連王國維覺得釋迦和耶稣也還未必求得“解脫”呢! 随後他又提出生生主義來,但他馬上就又對它失去信心,簡單地認為“所謂最大多數之最大福祉者,亦僅歸于倫理學之夢想而已”。

    就在這句話中,把他在哲學領域中所産生的困惑,輕而易舉地就“解脫”掉了。

    一個踉跄跌進叔本華的套褲裡去,從而發出感歎聲來。

    王國維感歎的聲音,又和“原罪”、“求罰”、“忏悔”、“解脫”這一串基督教義中的老腔舊調沒有什麼區别了。

    同時,他還把莊周鼓吹的“槁木死灰”複活起來,強加給曹雪芹,使它在曹雪芹身上得到續命的機會。

    王國維說: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

    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

    自犯罪,自加罰,自忏悔,自解脫。

    美術之務,在描寫人生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