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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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接受,……而且,使讀者也走進書中去了,……它是以意象征服了讀者的心。

     我看《紅樓夢》,并不感到它是二百多年前寫的,沒有這種時間隔閡,這和《紅樓夢》摒棄那些“套頭”大有關系。

    一個作家選擇他的表現形式,這就不單純是個形式問題了。

    為什麼屠格涅夫選擇了《獵人日記》那樣的形式,波特萊爾選擇了《惡之華》那樣的形式,喬伊斯選擇了《尤裡西斯》那樣的形式,這是值得深思的。

    曹雪芹其實已經舍棄章回小說的形式,隻是照顧讀者的習慣,才勉強運用它。

    我們從回目标題并不考究,以及每回的解題詩和結尾詩,也不完整上看(好多是後人填上的),也可以反映出曹雪芹不但不重視這種形式,而且在脫離這種形式。

    《紅樓夢》的創作方法是最接近現代長篇小說的手法的。

    這裡,我不須舉出一、二、三、四的論點來,因為那樣,豈不才脫下“舊套頭”,又換上“新套頭”了?那也是不符合曹雪芹精神的。

     在這裡,不是要使《紅樓夢》捧走幾個杯,因為那對《紅樓夢》添不了任何光彩,但是有一點還是要重複幾句的,我看《紅樓夢》是寫心靈世界的第一部作品,曹雪芹自己就指出,他表現的是幽微靈秀地,他控訴的是無可奈何天,在這兩個方面撞擊的過程和細節當中,作者在捕捉一切心理變化,這也就是曹雪芹的本領之所在。

    曹雪芹為寶玉、黛玉立傳,但他寫兩人的筆墨并不多,可是在每個人的身上,在每個事物的發生中,都在反映着兩人的精神面貌,有一段文字,後來被作者删去了,就是寫薛蟠直着脖子看林黛玉,不由看呆了。

    這段文字可能因過于露骨而被删去,但可以證明我的話是有些道理的,大觀園裡人人心目中有個寶玉,時時刻刻在掂量着他,那自不在話下,但對林黛玉又何曾不是這樣?從這被删去的文字中,就已洩露了天機,至于薛姨媽不管作好也罷,作歹也罷,她都是以林黛玉為對手的…… 不久前,我看了列藏本《紅樓夢》,幾乎完全證實我以前曾說過:《紅樓夢》才是第一部不受章回體例限制的小說,回目隻是為了便于提及情節而設的。

    這個推論在列藏本上又得到實證。

     研究列藏本的學者,已注意到這個問題。

    指出:“抄本中如第二十一回結束語把且聽下回的‘回’字改成‘冊’,像這樣把‘下回’改成‘下冊’的還有好多回,另外,還有好多回的結尾是把‘且聽’改為‘且看’,這種改動,證明了作者在選擇是否保留傳統的說書的形式來劃分章回,或是采取一種新的形式,這裡作者已經不掩飾是在寫書,而不是講故事。

    這書将按章回的冊子來劃分,因此,作者面對的不是聽者而是讀者。

    ” 又如第九回和第十回是密切銜接着的,所以第九回煞尾隻用兩句詩:“在他門下過,怎敢不低頭”來作結。

     第十一回和第十二回實際上是接着的,十一回末尾連“不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字樣都沒有,十二回故意用“話說”兩字來起頭。

    這“話說”兩字在這裡已是全無意義了。

     其他例證還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别的版本卻找不到這種例證,這絕對不是抄手所能作的,這隻能是作者本人才能作的。

    我并不想評定這個版本是在庚辰或甲戌本之前或之後,我隻想說一點,曹雪芹是寫小說,一反過去的說小說,他曾公開說過,有給他南酒燒鵝吃的,他就為之寫書,可以證明。

    《金瓶梅》标明“詞話”,可見它是說唱文字的繼續,和《三國演義》是一個模式,我國第一部訴諸視覺的長篇小說,是《紅樓夢》。

     (原載台灣《聯合報》副刊,198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