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 欲 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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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大陸讀者如我們之流,當着康賴德(Conrad)和勞狄(Loti)的海洋小說,雖說沒有他們的經驗,雖說我們感到生疏和困難,我們未嘗不和他們打成一片。
術語不曾把我們吓倒,我們共有的人性做成彼此的親昵。
當然,所謂親昵實際還有程度的差别。
我們不妨這樣處理讀者的經驗:第一,讀者完全沒有經驗第二,讀者具有不完備的經驗第三,讀者具有同樣完備的經驗第四,讀者具有更完備的經驗。
對于第一類讀者,無所謂“這才找到了表現”,或者全盤接受,或者全盤否定藝術家的經驗。
我們可以說天下幾乎沒有這類讀者。
比較單純的是第三類讀者,正是托氏舉出來的那類讀者。
然而,我相信,讀者大多數屬于第二類,最可畏的讀者屬于第四類。
讀者的類别如此龐雜,勿怪乎托氏要藝術家為自己寫,不為别人寫。
把冒險的損失丢開不提,藝術家的真誠至少可以強迫自己給自己尋找一份明白清楚的語言。
這裡的明白清楚是否即是共同的明白清楚,作者的明白清楚是否即是讀者的明白清楚,這就是說,作者的經驗(包括表現在内)是否即是讀者的經驗,往往不是三言兩語所能排解。
我開頭就說,人類的經驗大緻相同,但是,你以為晦,我以為顯,到了衆口紛纭的時候,一部作品還需要更長的時間,更多的讀者去試驗自己。
一個真誠的藝術家永遠在表現自我。
這裡的自我不是自私的存在,既不感傷,更不遊戲,是一切真實的可能的集中,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小小宇宙。
妨害藝術家表現的,往往不是葛洪所說的“才有清濁,思有修短”,而是他的虛榮。
同樣是讀者,虛榮妨害他去了解。
前者難得集中,一目矚盡他的宇宙後者屬于學究,不肯走出他的宇宙。
一般讀者愛惡材料,一種本質的取舍同行讀者褒貶語言,因為語言屬于技巧。
我們所謂的顯晦,好比那三兩位教授,十九抛開決定表現的材料,自以為是,支解托氏的明白清楚。
僅僅少數讀者,如托氏自己,體味藝術家的真誠,那匠心的匠心。
然而,談到顯晦,我們不由想起劉知幾的議論。
語言應當聽其自然,不可一味拟古,這空前的史論者進而主張“用晦”。
我們似乎有轉錄一下他全文的必要,因為我們幾乎忘記他最先提出顯晦問題: 章句之言,有顯有晦。
顯也者,繁詞缛說,理盡于篇中。
晦也者,省字約文,事溢于句外。
然則晦之将顯,優劣不同,較可知矣。
未能略小存大,舉重明輕,一言而巨細鹹該,片語而洪纖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
昔古文義,務卻浮詞,《虞書》雲:“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
”……此皆文如闊略,而語實周贍故覽之者初疑其易,而為之者方覺其難,固非雕蟲小技所能斥非其說也。
既而丘明受經,師範尼父夫經以數字包義,而傳以一句成言,雖繁約有殊,而隐晦無異。
故其綱紀而言邦俗也,則有“士會為政,晉國之盜奔秦。
……”斯皆言近而旨遠,辭淺而義深,雖發語已殚,而含意未盡,使夫讀者望表而知裡,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
晦之時義,不亦大戰!洎班馬二史,雖多謝五經,必求其所長,亦時值斯語……自茲已降,史道陵夷,作者蕪音累句,雲蒸泉湧。
其為文也,大抵編字不隻,捶句皆雙,修短取均,奇偶相配。
故應以一言蔽之者,辄足為二言,應以三句成文者,必分為四句,彌漫重沓,不知所裁……蓋作者言雖簡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遺,信而無阙,譬如用奇兵者,持一當百,能全克敵之功也,若才乏俊穎,思多昏滞,費詞既甚,叙事才周,亦猶售鐵錢者,以兩當一方,成貿遷之價也。
這裡所謂顯晦實際是一種修辭方法,目的在“望表而知裡,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
顯的弊病在空洞,沒有内容,最壞的例證便是六朝的四六骈俪。
用詩的節奏控制散文的進行,表示六朝文人根本缺乏散文本質的認識。
詩提煉人生的精華,散文沒有那樣純高的使命,貼切人生,同樣變化多端,劉知幾不曾提出經驗考慮,但是,他明白骈俪歪曲現實,損傷曆史的真實。
人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時間,所以劉知幾同樣反對“雅言,欲令學者何以參時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異?”事實決定曆史,生活決定表現。
史家“求其實錄”,然而并非表現不求經濟。
他用晦。
這是選擇,“略小存大,舉重明輕,一言而巨細鹹該,片語而洪纖靡漏”。
其結果是“言近而旨遠,辭淺而義深”言近辭淺在這裡須和生活一緻,近似我們所謂的明白清楚。
劉知幾的晦有它具體的象征的雙重作用。
它沒有通行晦澀的意思。
我們可以說:它是顯。
幸而他是第一個給顯晦下定義,不然的話,我們難免責備他名詞混淆。
他究竟勝過後人,不曾斷章取義,而且尤其可貴,他有一個清晰的演
術語不曾把我們吓倒,我們共有的人性做成彼此的親昵。
當然,所謂親昵實際還有程度的差别。
我們不妨這樣處理讀者的經驗:第一,讀者完全沒有經驗第二,讀者具有不完備的經驗第三,讀者具有同樣完備的經驗第四,讀者具有更完備的經驗。
對于第一類讀者,無所謂“這才找到了表現”,或者全盤接受,或者全盤否定藝術家的經驗。
我們可以說天下幾乎沒有這類讀者。
比較單純的是第三類讀者,正是托氏舉出來的那類讀者。
然而,我相信,讀者大多數屬于第二類,最可畏的讀者屬于第四類。
讀者的類别如此龐雜,勿怪乎托氏要藝術家為自己寫,不為别人寫。
把冒險的損失丢開不提,藝術家的真誠至少可以強迫自己給自己尋找一份明白清楚的語言。
這裡的明白清楚是否即是共同的明白清楚,作者的明白清楚是否即是讀者的明白清楚,這就是說,作者的經驗(包括表現在内)是否即是讀者的經驗,往往不是三言兩語所能排解。
我開頭就說,人類的經驗大緻相同,但是,你以為晦,我以為顯,到了衆口紛纭的時候,一部作品還需要更長的時間,更多的讀者去試驗自己。
一個真誠的藝術家永遠在表現自我。
這裡的自我不是自私的存在,既不感傷,更不遊戲,是一切真實的可能的集中,是一個具體而微的小小宇宙。
妨害藝術家表現的,往往不是葛洪所說的“才有清濁,思有修短”,而是他的虛榮。
同樣是讀者,虛榮妨害他去了解。
前者難得集中,一目矚盡他的宇宙後者屬于學究,不肯走出他的宇宙。
一般讀者愛惡材料,一種本質的取舍同行讀者褒貶語言,因為語言屬于技巧。
我們所謂的顯晦,好比那三兩位教授,十九抛開決定表現的材料,自以為是,支解托氏的明白清楚。
僅僅少數讀者,如托氏自己,體味藝術家的真誠,那匠心的匠心。
然而,談到顯晦,我們不由想起劉知幾的議論。
語言應當聽其自然,不可一味拟古,這空前的史論者進而主張“用晦”。
我們似乎有轉錄一下他全文的必要,因為我們幾乎忘記他最先提出顯晦問題: 章句之言,有顯有晦。
顯也者,繁詞缛說,理盡于篇中。
晦也者,省字約文,事溢于句外。
然則晦之将顯,優劣不同,較可知矣。
未能略小存大,舉重明輕,一言而巨細鹹該,片語而洪纖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
昔古文義,務卻浮詞,《虞書》雲:“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
”……此皆文如闊略,而語實周贍故覽之者初疑其易,而為之者方覺其難,固非雕蟲小技所能斥非其說也。
既而丘明受經,師範尼父夫經以數字包義,而傳以一句成言,雖繁約有殊,而隐晦無異。
故其綱紀而言邦俗也,則有“士會為政,晉國之盜奔秦。
……”斯皆言近而旨遠,辭淺而義深,雖發語已殚,而含意未盡,使夫讀者望表而知裡,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
晦之時義,不亦大戰!洎班馬二史,雖多謝五經,必求其所長,亦時值斯語……自茲已降,史道陵夷,作者蕪音累句,雲蒸泉湧。
其為文也,大抵編字不隻,捶句皆雙,修短取均,奇偶相配。
故應以一言蔽之者,辄足為二言,應以三句成文者,必分為四句,彌漫重沓,不知所裁……蓋作者言雖簡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遺,信而無阙,譬如用奇兵者,持一當百,能全克敵之功也,若才乏俊穎,思多昏滞,費詞既甚,叙事才周,亦猶售鐵錢者,以兩當一方,成貿遷之價也。
這裡所謂顯晦實際是一種修辭方法,目的在“望表而知裡,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字外”。
顯的弊病在空洞,沒有内容,最壞的例證便是六朝的四六骈俪。
用詩的節奏控制散文的進行,表示六朝文人根本缺乏散文本質的認識。
詩提煉人生的精華,散文沒有那樣純高的使命,貼切人生,同樣變化多端,劉知幾不曾提出經驗考慮,但是,他明白骈俪歪曲現實,損傷曆史的真實。
人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時間,所以劉知幾同樣反對“雅言,欲令學者何以參時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異?”事實決定曆史,生活決定表現。
史家“求其實錄”,然而并非表現不求經濟。
他用晦。
這是選擇,“略小存大,舉重明輕,一言而巨細鹹該,片語而洪纖靡漏”。
其結果是“言近而旨遠,辭淺而義深”言近辭淺在這裡須和生活一緻,近似我們所謂的明白清楚。
劉知幾的晦有它具體的象征的雙重作用。
它沒有通行晦澀的意思。
我們可以說:它是顯。
幸而他是第一個給顯晦下定義,不然的話,我們難免責備他名詞混淆。
他究竟勝過後人,不曾斷章取義,而且尤其可貴,他有一個清晰的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