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的《哭花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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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哭花詞》嵌在《石頭記》卷二十七。

     這不是曹雪芹的這是林黛玉的。

    至少曹雪芹這樣想至少一般情感的讀者這樣想。

     從十五歲到二十歲,隻要是讀書人,他的靈魂便一定雙手交給《石頭記》的字裡行間。

    有誰默不下來這首著名的動人的《哭花詞》嗎?我曉得有人能夠一字不遺,從頭到尾,背出全部繡像《石頭記》。

    你我或許自愧不如。

    但是,你沒有讀了又讀那首《哭花詞》?三百六十一個字。

    有誰真就不記得嗎?我提醒第一句: 花謝花飛飛滿天。

     然後末一句: 花落人亡兩不知。

     薄命人在這裡尋到身影同知音。

    便是我們這些莽男子,雖說不會像賈寶玉那樣“不覺恸倒”,卻也難免一灑同情之淚。

     有什麼東西在魔誘讀者。

     “林黛玉真可憐!她的詩也真傷心!” 另一位比較清醒的讀者說:“詩真好!曹雪芹真有本領!” 是的,詩是好詩,也真傷心,但是,說實話,曹雪芹不一定就算有本領,因為真有本領在知道本領的運用。

     詩是好詩。

    它抓牢人類情緒生活最哀傷最永久最真實的一面。

    它從林黛玉的心與口哭出,深深喚起我們的共鳴。

    它可以獨立,以它自身的存在獲得不朽。

    一個最好的證明,便是我們可以單獨把它從小說的進行剔出,留連往返地誦讀。

    它在小說的吸力之外,自成一種吸力,或者,不如說,以它的吸力助成小說的吸力。

     曹雪芹正和我們一般的舊小說家相同,随時随地往小說裡面安放詩詞,盡量推呈他男女人物的才子佳人氣氛,藉以表現自己的才子佳人氣氛,滿足自己詩文兩能的虛榮心理。

    所不同的是,他有天才。

    一切我們在庸俗小說中感到的惡濁的賣弄,一切值得高人雅士厭棄的意識作用,一切不為士大夫社會所知的自卑感覺,曹雪芹以他稀有的天才(禀賦和修養)化之于無形,不惟無害,反而有所為力于他所需要的情調,他雅緻化了通常小說的俗淺。

     而且,尤其難得的,更非一般舊小說家所能望其項背的,是他附加的詩詞和他人物的性格,環境與身世相合。

    這不容易。

    想想那些粗浮的未入流作家,即使一句對話也同他們的人物無關,僅僅為了故事而在敷衍場面,我們自然明白他們的詩詞具有何等炫耀的姿态。

    我們難得遇見一首自為完整的詩詞。

    我們把這叫做詩詞,因為它有詩詞的形貌,因為我們沒有别的名字稱呼,因為我們的傳統寬宏大量,容許它沐猴而冠。

    無論如何,我們不承認這是藝術,因為藝術的根植是人生,決定它的是真誠,然而我們這些未入流作家卻在作僞,在自騙自。

    他們甚至于不是良好的說書人,他們太想到施展才學。

    一個娓娓動人的老婆子永遠是本分的,她自感而感人。

     我們沒有忘掉小說的發展程序。

    最早的小說是史詩,叙事詩,贊美詩。

    中國小說并不蔑視這條法例。

    接受自古以來流行在民間的形式,我們的舊小說家是聰明的,也是必然的。

    然而,文人永遠是文人,他們永遠錯把表現的工具尊做表現的神聖。

    拾起了平話的通俗形式,不斤斤于較量人生,他們濫用文墨,以為出口成章便可奪魁。

    他們到死不忘自己是文人,未嘗一刻提醒自己是人。

     曹雪芹正是文人與人的一個無間的拼合。

    承繼中國小說的傳統,他把它帶到一種更高的境界,藝術和人生相成相長,在這裡各得其所。

    一般舊小說家施才逞能,念念不忘于身分,用一個時髦名詞,主觀地強制客觀的形象。

    他們的愛情故事不是理想的,因為他們就沒有理想他們有的是破滅的欲望,然而沒有經驗,或者不曾經驗他們的情節是傳奇的,材料是日常而又荒唐的,日常叫他們離現實近,荒唐又把他們從現實逐開。

    曹雪芹是現實的,他有柔軟的心靈吸收色相,熟練的藝術烘托人生。

    他的奇怪成分隻是一種寄托。

    而且,藝高人(讓我改一下這句成語)謙虛,他從來不在他的小說裡出頭露面,自以為是地瞎三話四一番。

    他知道那隻是丢醜。

    他要小說自己去幫自己解釋。

    他不費力,便自自然然把自己提到現實手法的高峰。

     他是人。

    人給他一切。

    同時他是文人。

    文人助他完成一切。

    他不像他的前人目無餘子,虛榮而又淺薄,錯把文人當做一切。

    唯其如此,唯其具有和易的美德,他屬于中國最好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