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門拾記》——蘆焚先生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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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是譴責的。
在《巨人》的起首,他告訴我們: 我不喜歡我的家鄉可是懷念着那廣大的原野。
在《叙》裡,他描寫一段風景說道: 漸漸的樹影長了,牛犢鳴了,砍草的孩子負着滿滿的荊籃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了,直到黃昏,這叫做散步。
為什麼要這末一句,在田園的景色之後?“這叫做散步。
”你可以聽見他揶揄的聲音。
對于一個城市人,這種反感近乎不可解。
但是,作者是從鄉下來的,一個荒旱兵匪,土棍惡紳,孤寡老弱的凄慘世界,一切隻是一種不諧和的拼湊:自然的美好,人事的醜陋。
尤其可怕的是自然的冷靜,人事的鼎沸。
所以作者會說: 一個人說“那樣的地方連一天也不能住”,至于我呢,倒以為能在那裡住一天的人,世間的事,便沒有不能忍受的了。
帶着這樣一顆厭惡的心情,他開始他的“素描”。
《霧的晨》是他最早的一篇。
一個詩意的題目,藏着一件慘絕的事實一段文靜的描寫,接着便是兩句粗淺的揶揄。
主人公是一條有人性(最劣等的人性)的狗。
為什麼用狗?因為作者有所譏諷。
我們現代文學出了一位諷刺的巨匠,無論熱嘲,無論冷罵,都是他的本色。
不用說,這是《阿Q正傳》的魯迅。
蘆焚先生的失敗不在于他的熱衷,而在于他的笨拙:他不能不叫我們覺出他的有意。
一件藝術作品,一件作者想要求得他的效果的作品,即使是着眼在内容的魯迅,必須避免他的有意:因為這會破壞他所需要的力量。
他必須跳出俗淺的比喻。
我們用不着指責《裡門拾記》的作者,因為他的自覺心,或者他的同情心,此後不由自主,潛移默化了他的忿怒。
我們憎恨生命,卻熱戀着生命。
蘆焚先生不喜歡他的家鄉,臨了他把公道還給他的家鄉。
說實話,處在今日的我們,即使是最厭世的鐵石心腸,也難免七分人道主義的情緒。
象牙之塔倒了,人人站在曠野受風襲着。
蘆焚先生的怒氣,漸漸變了質,不是變了質,是蒸成水汽,化在太空,留下那絕對不能蒸化的,那更有勢力的,那暗中維系着人與人的,我是說,人類的同情心。
一個作者需要平衡(不是中庸)。
對于一個年輕人,便是像蘆焚先生那樣愛好诮讓的心靈,把握平衡不是一樁容易事。
他必須遊離自我,認清他極端的傾向,還它一個相當的分量。
蘆焚先生的憎恨不容他停留,或者不容他分心。
他較長的《谷》的人物不過是一個速寫。
他把情感給了景色,卻把憎恨給了人物。
和《村中喜劇》類似的一個故事,沈從文先生的《蕭蕭》(收在《新與舊》裡面)才像一出喜劇,因為他有一點兒愛他的人物。
然而蘆焚先生另一個真實的自我,會不時出來修正他的諷刺的。
這就是他的同情。
詩是他的衣飾,諷刺是他的皮肉,而人類的同情,這基本的基本,才是他的心。
我們必須多讀幾遍那篇動人的傑作《過嶺記》(收在《谷》裡面)。
無論是沒有未來的退伍的老兵,無論是充滿希望的健康的小茨兒,我們全該手拉手來翻山越嶺——人生。
無論是中途踬覆的過客,巨人,酒徒,寡婦,女巫,都是強壯的,倔強的,和平的,勿怪那位新來的美國牧師會看做:“那些中國人的臉有多麼平靜!”也就是這一點共同的命運,這種永生的人類的同情,把《南行記》《湘行散記》和《裡門拾記》挽在一道,證明我們的作家有一個相同的光榮的起點:無論遠在雲南,鄙在湘西,或者活在破了産的内地。
三月二十九日 (選自《咀華二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47年版) *** [1]原載《文學雜志》第1卷第2期,後收入《咀華二集》。
——編者
在《巨人》的起首,他告訴我們: 我不喜歡我的家鄉可是懷念着那廣大的原野。
在《叙》裡,他描寫一段風景說道: 漸漸的樹影長了,牛犢鳴了,砍草的孩子負着滿滿的荊籃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了,直到黃昏,這叫做散步。
為什麼要這末一句,在田園的景色之後?“這叫做散步。
”你可以聽見他揶揄的聲音。
對于一個城市人,這種反感近乎不可解。
但是,作者是從鄉下來的,一個荒旱兵匪,土棍惡紳,孤寡老弱的凄慘世界,一切隻是一種不諧和的拼湊:自然的美好,人事的醜陋。
尤其可怕的是自然的冷靜,人事的鼎沸。
所以作者會說: 一個人說“那樣的地方連一天也不能住”,至于我呢,倒以為能在那裡住一天的人,世間的事,便沒有不能忍受的了。
帶着這樣一顆厭惡的心情,他開始他的“素描”。
《霧的晨》是他最早的一篇。
一個詩意的題目,藏着一件慘絕的事實一段文靜的描寫,接着便是兩句粗淺的揶揄。
主人公是一條有人性(最劣等的人性)的狗。
為什麼用狗?因為作者有所譏諷。
我們現代文學出了一位諷刺的巨匠,無論熱嘲,無論冷罵,都是他的本色。
不用說,這是《阿Q正傳》的魯迅。
蘆焚先生的失敗不在于他的熱衷,而在于他的笨拙:他不能不叫我們覺出他的有意。
一件藝術作品,一件作者想要求得他的效果的作品,即使是着眼在内容的魯迅,必須避免他的有意:因為這會破壞他所需要的力量。
他必須跳出俗淺的比喻。
我們用不着指責《裡門拾記》的作者,因為他的自覺心,或者他的同情心,此後不由自主,潛移默化了他的忿怒。
我們憎恨生命,卻熱戀着生命。
蘆焚先生不喜歡他的家鄉,臨了他把公道還給他的家鄉。
說實話,處在今日的我們,即使是最厭世的鐵石心腸,也難免七分人道主義的情緒。
象牙之塔倒了,人人站在曠野受風襲着。
蘆焚先生的怒氣,漸漸變了質,不是變了質,是蒸成水汽,化在太空,留下那絕對不能蒸化的,那更有勢力的,那暗中維系着人與人的,我是說,人類的同情心。
一個作者需要平衡(不是中庸)。
對于一個年輕人,便是像蘆焚先生那樣愛好诮讓的心靈,把握平衡不是一樁容易事。
他必須遊離自我,認清他極端的傾向,還它一個相當的分量。
蘆焚先生的憎恨不容他停留,或者不容他分心。
他較長的《谷》的人物不過是一個速寫。
他把情感給了景色,卻把憎恨給了人物。
和《村中喜劇》類似的一個故事,沈從文先生的《蕭蕭》(收在《新與舊》裡面)才像一出喜劇,因為他有一點兒愛他的人物。
然而蘆焚先生另一個真實的自我,會不時出來修正他的諷刺的。
這就是他的同情。
詩是他的衣飾,諷刺是他的皮肉,而人類的同情,這基本的基本,才是他的心。
我們必須多讀幾遍那篇動人的傑作《過嶺記》(收在《谷》裡面)。
無論是沒有未來的退伍的老兵,無論是充滿希望的健康的小茨兒,我們全該手拉手來翻山越嶺——人生。
無論是中途踬覆的過客,巨人,酒徒,寡婦,女巫,都是強壯的,倔強的,和平的,勿怪那位新來的美國牧師會看做:“那些中國人的臉有多麼平靜!”也就是這一點共同的命運,這種永生的人類的同情,把《南行記》《湘行散記》和《裡門拾記》挽在一道,證明我們的作家有一個相同的光榮的起點:無論遠在雲南,鄙在湘西,或者活在破了産的内地。
三月二十九日 (選自《咀華二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47年版) *** [1]原載《文學雜志》第1卷第2期,後收入《咀華二集》。
——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