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各地發現古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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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銅質。

    在銅器西北偏約半公尺,得鋤形鐵器三四件,鍘形鐵器一件,極厚大,柄上有穿,并有一石器,如茶杯形,農民見鐵已鏽爛,以為并無價值,故隻将銅器持來省垣求售,省立圖書館館長王獻唐購得之;見為周代銅器,一再詳詢有無其他物品,該農民始稱尚有上述之鐵器,王聞言如獲奇珍,又細詢之,始知為一古墓,蓋鄉人初恐掘墓有罪,堅不肯說也。

    王當囑該農民将鐵器一并送圖書館,以供研究,該農民以一堆爛鐵并不值錢,慨然應允。

    按銅器鐵器同處,在殷墟并未發現,此尚為第一次,而鐵器周代已有,就該銅器之為周代銅器,已可證明。

    實我國考古史上之重要發現也。

    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申報》。

     山西渾源縣前發現商周古物,近有為人賣給外商之訊,古物保管委員會北平辦事處乃函該縣士紳,探詢真相。

    原函雲: 上略前接北平故宮博物院轉來呈文一件,俱悉渾源出土之商周銅器,确為希世珍寶,如任其分散,殊屬可惜。

    現本處職司保管,不能聽貪官劣紳等之自由處置,惟不審是否仍在國内,前縣長袁興華之現在住址,可否代為探明,并将出土之年月及盜賣之經過,據實呈報,如能來平面呈,則更善矣下略。

     先是民國十二年舊曆正月十三日晚間有渾源縣西南十五裡東峪村鄉民高鳳山于其山田内發現古物,遂盡力發掘,除金珠等物以外,盡系古代銅器,高鳳山以一農人,初不知此為值錢古物,遂随時分散殆盡,僅留其易于出售者藏之,旋有銅器一事,為一于姓購去,因此轟動,其時渾源縣長謝恩承聞知此事,即饬縣衙警士佐成偉赴東峪調查,除高鳳山收存不計外,大小共得三十六件,暫時陳列于縣立圖書館内。

    至民國十三四年間平津古物商得訊,紛往估價,有法國商人拟以四萬元成交,旋以閻馮之役,因以擱置,此時一般金石家尚不能斷為何代古物。

    至民國十五年縣紳某以四萬元購去,但款項則當時隻付一小部分,約定至民國十八年歸清,讵次年該士紳即行故世,其子即行停付,直至民國二十一年始由縣中紳董交涉,将原物取出,由一麻姓鑒定,系商周時代之祭器,價值甚巨,旋又有北平古物商願出十萬元購買未果,于是經該縣紳學各界議定,非出價五十萬元者絕不脫手,以緻有人出價至三十萬元,亦未成議,現古物保管委員會正在注意此事之進展,因聞該項古物有運赴太原,且有被人出賣之說,一面渾源縣紳正向各方呼籲中。

    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申報》。

     皖北太和縣東關紡織娘廟附近,有居民張某日前在該處掘地取土,無意中發現磚墓一座,墓作長方形,全系磚砌,墓中積水深尺許,經張将水汲出,從事挖掘,當掘出古鏡一面,古碗一隻,古錢一枚,錢上有崇甯通寶四字。

    經考古家辨證,知系宋徽宗時代之錢币,三物古色古香,斑駁可愛,惟碗質較粗,且已殘缺不整,殊為可惜。

    墓雖無碑,以古錢證之,大約為宋代之墓,此外發現零碎之人骨,亦較今人之骨骼為大雲。

    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央日報》。

     陝西韓城縣北城門外之高阜,為赳赳寨環築,以城垛形勢險峻,為縣城重要之地,民國以來曆經軍隊駐守,城房破壞無餘,近年來為保衛總團派隊輪流駐紮,前日總團王團長因陝北匪訊不甯,為嚴慎城防起見,特饬令該寨所駐隊丁修治寨城,增築碉樓,該隊隊長當即督丁作工,乃正在寨之西北城下取土之際,砰然一響,土内忽發現一瓦罐,形甚老古,惜已破爛,不能細考,該隊長急嚴令審慎剜掘,入内尺許,又發現銅器數事,幸都全好,遂即擡送團部,計共大小五件:(一)銅鼎一件;(二)鼎蓋一件;(三)銅鍋一件;(四)鍋座一件已斷為二;(五)有銅頂一個不詳何用。

    總團收存此物,對其時代作風尚未研究真确,前日由各方人士參觀鑒别,亦莫知其名。

    幸呼延參議由宜來韓,記者亦往參觀,王團長乃供陳幾上,見該物内外均古色斑駁五彩,黴鏽殆滿,煞是奇觀,遂由呼延參議用其自帶快鏡拍照數片,次日攜往省垣,以資識者之研考。

    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西京日報》。

     陝西省政府近據寶雞縣長呈報,與考古會拟定換取保存該縣東嶽廟戲樓天花闆辦法,當經指令準如所拟辦理,著錄其原呈于次,奉令饬與考古會研究保存本縣東嶽廟戲樓天花闆辦法,當即函達研究會。

    據該會意見,以該廟天花闆為有價值之古物,據調查隻存二十餘塊,若任其懸置,必将損失淨盡,殊失保存古物之意,故決定換取保存,并議定辦法二項:(一)此二十餘塊中多有花紋同樣者,仍可分為兩份,其一份送去省城交學術機關保存陳列,以便全省學術界之欣賞研究,其他一份可由寶雞縣政府交由本地學術機關保存陳列,以便地方人之欣賞研究。

    (二)必須将陳列保存機關之名稱地點及天花闆之數量花紋樣式詳細登記于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之西安辦事處,以免流弊。

    以上辦法,是否可行,請示遵雲雲。

    二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西京日報》。

     中央監察委員張溥泉,前曾購置蕭梁古墓,特贈與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加以建設,俾便保存古迹。

    該會承受後,對建設方面,即聘名工程師詳密設計,造成偉大建築。

    茲據該會負責人稱,是項工程已于前日開始興工,蕭秀古墓圍牆業已完成,至其他重要建設,正在慎重修造,俾期早日竣工,各界可資觀瞻。

    二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中央日報》。

     教育部準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函,以該會為古物保管總樞,挈領提綱,統籌全局,自屬責無旁貸,但其保存意義之重大,要在各方共喻斯旨,協力推行,方克收事半功倍之效,況先民事物所垂示,前代名迹之留遺,或有助于文士之研求,或有益于藝事之改進,其嬗遞之迹,無不與學術上有息息相通之關鍵,是故凡屬教育機關,對于古物保管問題,尤應深切注意,同負提倡扶持之責。

    該會有鑒于此,經于第八次常務會議提出讨論,決議“函請教部通令全國學校,盡量協助保存古物古迹事項,并設法于教科書内插入保存古物古迹之材料”,似此通力合作,共策進行,不特民族精神賴以興起行見固有文化日益昌明,且使青年學子其在求學時代,關于愛護古物要義,已鹹具有相當之認識,推其所至,收效尤宏,教部準函後,除饬司函知京滬各大書局于編輯教科書,應斟酌插入保存古物古迹之教材外,并于昨七日通令直轄各校院,及各省市教廳局遵照,對于保存古物古迹盡量協助。

    二十四年六月八日《中央日報》。

     興平縣西之馬嵬坡下有唐楊太真墓,清時建築房舍,甚形寬敞,騷人墨客,題詠頗多,兩廊檐下,嵌碣殆遍,今值災荒之後,屋宇無存,一冢巍然,凄涼無限。

    聞邵主席前由鳳翔返省,行經該處,不忍見千百年之名勝古迹,與荒煙蔓草同一蕭條,遂囑段縣長略為修蓋房舍,借以保存古迹,刻已召工估計,修理費約需洋二千餘元,業經具文呈報省府,一俟奉到指令,即行招工開始建築雲。

    二十四年六月十一日《西京日報》。

     中央古物保委會,以豫陝為曆代帝都,遺址尤繁,皆先民遺迹,史料保存之所。

    近因各地建築繁興,遺址多被鏟除,或土人擅自取土,緻史迹日就湮滅,為保存古迹起見,拟将各地重要遺址,設法圈禁,不準在其上或五十公尺内有所建築,并拟樹立碑記,以便識别。

    二十四年九月十日《大公報》。

     金陵大學福氏古物陳列館,前既經校董會通過核準,以四萬元建築,特組建築委員會,俾負專責,早日促其實現,該項委員會在京委員,暑假時特集議一次,對于陳列館之建築地點,經常維持費,以及古物由平運京辦法,均有具體之決議,建築工程,刻在準備中,日内即可着手雲。

    二十四年九月十八日《中央日報》。

     蘭州市西園駱駝巷地方,發掘古代陶壇七隻,泥黃斑爛,形式甚古,據雲,系明代之物,現政府已派人将該器運回,日内即将陳列于民衆教育館,俾衆觀覽雲。

    二十四年九月十二日《中央日報》。

     京市工務局,日前興工開辟上海路時,發現古冢一處,當即呈報市府派員前往查勘,即将掘出之青磚一塊,攜回研究。

    茲經市府發交主管古物當局研究,審核結果認為此磚系為六朝古物,惟究為何人之墓,則尚未查出,乃即派人續往将此冢内之踏步磚四面圍磚,等等,完全掘出,以備繼續考查,并拟日内函請行政院參事滕固等考古專家數人,共同開會考定雲。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央日報》。

     中央研究院駐彰發掘殷墟團,自本月七日,招考掘工四百名,在距彰西北十裡侯家莊洹河北岸距河道二裡許,迄北一裡許高崗,殷陵墓地發掘以來,初因無正式墓坑,工人亦未增加,近二三日内,忽掘出正式墓地遺坑四個,每坑約占地一畝七分,須有掘工一百六七十名工作,方可周轉運用,四坑共用掘工,需七百名左右,刻下所有工人,不敷工作之用,該團特定今十八日明十九日兩日,再招挖夫三百名加入工作,又該發掘團主任梁思永氏,自侯家莊發掘工作開始以來,率領職員石璋如、劉兆林、李奇生等十餘人,常川宿住于該莊村内,以便指導工作,惟因鄉間土匪出沒無常,且恐不良分子阻撓工作,特請專員公署派保安第七團第二大隊第五中隊士兵十二三人,由班長一人率領,移駐該莊,維護治安,梁氏為防患于未然計,并商同侯家莊,武官村之壯丁隊十餘人,亦加入防匪,每至夜間,即與保安隊聯合巡防,另由該團每月津貼保安壯丁兩隊火食費洋若幹元雲。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大公報》。

     豫西鞏縣石窟寺石刻佛像,創自北魏,與洛陽伊阙、大同雲岡,同為宇内巨觀,雕镂之精,論者謂為世界佛教藝術之模範,價值甚高,因啟中外人士之觊觎,盜竊者時有所聞。

    前經該地士紳劉茂燦募款建屋,築垣維護,不幸本年六月八日,洛水漫溢,寺被巨殃,牆垣房屋,概歸烏有,因之近日被盜甚夥,倘不設法保護,不特被水淹蝕,抑恐遺失将盡,劉氏目賭此狀,遂來汴與政學兩界多人商讨保護辦法。

    本省聞人胡石青等,亦不忍古迹毀滅,遂聯合組織保管石窟寺古迹委員會,設于河南博物館,今日已推定胡石青、張中孚等二十餘人為籌備委員,關百益為委員長,積極進行讨論保存方案,籌募基金,從事建修,并拟于該寺内籌設圖書館與公共花園,以便遊客于鑒賞古迹之餘,兼有閱書暢懷之快雲。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日《大公報》。

     臯蘭天德鄉西津地方,有明肅王墓一座,基廣數十畝,圍牆甚高,墓如小丘,距今已三百餘年,近因保存古迹,責成當地民衆保管,故該陵尚屬完好。

    乃日前忽有河南口音盜匪五人,至該陵内踏勘,口稱在此處修建碉堡,附近農民,聞知其事,即報告保甲長,以備接洽,不料次日,即發現墓旁掘有深坑。

    該處民衆,知為盜陵,遂加意防守,果于夜間發現陵牆上,有人往來,似系觀風,該處保甲人員,當向前圍捕,忽聞槍聲亂響,于是村民麇集,群盜放槍拒捕,其中二盜乘間兔脫,餘三盜因拒捕格鬥,受傷被執,由王保長解送縣府訊辦。

    縣府訊明确情後,于十五日送交法院法辦,聞盜匪一姓林,一姓崔,年齡均在三十左右,詢其名字則皆堅不肯吐。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西京日報》。

     太原縣境天龍山摩崖石佛像,為北齊時所造,其在我國藝術價值,不在雲岡石佛之下,比年以來,屢經盜賣,幾于損毀無遺。

    古物保管委員會北平分會,前曾派員來晉調查,歸後呈報該會,轉咨晉省府,請饬太原縣限期查明,依法逮捕,追回已運各像,按律懲治,以儆将來。

    至已毀各像,除全軀無存者外,其殘餘一部者,應責成主犯繳認罰款,依法修補完整,仿照杭州靈隐寺飛來峰石洞佛像例,設鐵制門栅,庶可保殘餘,并緻函津海關監督公署,及佛教總會各機關,請協同該會根究一切。

    最近盜運之主犯張蘭亭、杜增全等二人,已在平被捕,并供出盜賣犯侯敦鄉,特函本省查緝,但侯現已逃遁,省會公安局已将其弟緝獲訊辦。

    茲将古物保管委員會調查員調查報告探錄如下:該天龍山北朝石刻造像,共分東西兩區,東區各洞,原有大小佛像,上下各層,悉被鑿毀,或身完頭失,或全體殘碎,洞頂雲龍,亦悉然無存,洞外石壁原有碑刻,亦大半經人鑿取,僅遺空穴。

    西區各洞,除最大座像,僅遭矐目,未損頭身,餘者亦皆被毀壞,總觀各像被毀之處,鑿痕極新,碎片石屑,散布滿洞,決為最近所為,斷非舊迹,又查造像所在,住于天龍寺之後山嶺,登陟艱難,石刻堅重,斷非一手一足所能盜鑿,亦非一朝一夕所能為功,且運送下山,必經寺門,山靜人稀,覺察甚易。

    寺中原有僧人淨亮、普渡二人及太原派駐天龍山警二名,常川駐内,倘非同謀盜運,則截留禁止,隻須舉手之勞,複查天龍寺殿前置巨大佛頭一枚。

    據言系被盜于山間所拾取,則造像被盜之事,當為寺人所熟悉。

    前後參詳,此項石刻之盜鑿私售,寺僧駐警,實有夥同勾結嫌疑,該管縣政府亦難辭放任疏忽之責雲雲。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大公報》。

     修築同蒲鐵路工人,在山西永濟縣挖出唐朝古碑二塊,閻主任為保存古迹起見,特令該段将發現之碑運送來省,現已運至綏靖公署,交由秘書處收管,并雇用工匠三名,連日趕拓碑文,聞拟拓印五百份,分送各機關及閻氏友好,印畢後即存交傅公祠保存。

    按該碑一塊上載八卦,八卦圈外,刻有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等十二相,八卦圈内,刻有大唐呂故谘議墓志銘等字樣,另一塊上刻墓志銘及序,詳述呂大夫谘議參軍懷俊事實綦詳雲。

    二十四年九月三十日《大公報》。

     京市工務局,日前開辟上海路,掘得古物一批,計二十餘件,内有陶器、瓦罐、古劍、錢币及瓦俑等,均蒼老古樸,類似六朝古物,當經工務局驗收呈報市府,聘請考古專家滕固、裘善元等,前往市府将各古物群加鑒定,認為各件,均系六朝初期古墓之殉葬物品,其中一部分頗屬名貴,現在決定送南京古物陳列所保存,供人浏覽,并待專家研究雲。

    二十四年十月三日《朝報》。

     北平阜城門外,距城八裡許,地名八裡莊,該處有古刹摩诃庵者,近發現該寺東偏院壁上,嵌有石刻,明陳萬言等摹刻,五代高僧夢因法師,及宋僧道肯所書三十二體金剛經全部,北平市政府為保護古物起見,近除饬令公安局轉饬西郊區署,及自治區公所,妥為保護外,并轉饬文物整理實施處轉函工務局查勘估修,以重古物,現聞所屬奉令後,已開始進行雲。

    按該項經帖,宋時極有名,不幸原本久佚,至明萬曆時,汪尚書可受,忽于浮箧中得之,刊以棗木版,攜入舊京,經徐中丞陳太史等分摹,□在六十方,現發現于摩诃庵,且查該經書于八百年前刻,亦距今四百餘載,名貴堪與五塔寺金剛寶座相等,實為稀世奇珍。

    二十四年十月三日《華中日報》。

     考古家衛聚賢等,頃于江蘇省金山,發現有一楚康王之故城,昨據參與考據之衛聚賢氏語記者,根據前次往金山之勘察,對斯古城微有發現,前次曾在斯處拾得瓦片,識其花紋,與栖霞山所得相同,是則此古城當為秦以上物,其西有秦皇馳道,北為金山,渡江即至金山,古城址會于北,本人及張鳳、金祖同、陳志良諸君,定今日由滬乘汽車再度前往踏勘,并準備發掘之計劃雲。

    二十四年十月三日《申報》。

     國立中央研究院駐彰殷墟發掘團,自今秋開始在彰城西北鄉,洹河北岸侯家莊村北殷陵墓地發掘以來,招募工人,工作情形,異常緊張。

    聞該團共已挖出殷陵遺墓五處,各墓坑内,近來掘殷代人頭骷髅有六七十個,并有一最大墓坑附近,發現若幹向所未見之珍貴古物,聞其中計有殷代之古銅提梁卣一件,高三尺許,粗與水桶彷彿,周身遍鑿極精緻之細花紋,又銅盒一件,高二尺許,方圓四尺許,口蓋分上下二層,底下有蠹,較之周圍大出一圈,蓋上所镌之花紋,及盒之形式,在彰德殷墟産古區内,從所未見,又玉石狸貓一隻,其形式大小與現代之貓形無異,惟通身花樣,及玉石顔色之潔淨,實所罕見。

    其餘同時掘獲古物,尚有二十餘件,其名目及詳情不悉,但此批貴重古物,乃在殷陵墓坑四周馬道内出土,其正式墓中古物,尚未掘出。

    據傳該坑深入水底,刻已掘至水面,據該團主持人推測,墓中最重要遺物仍在水底,拟自今日起開始,令工人入水挖掘,必須将水葬坑中之古物掘出方止。

    該團并以深秋冷冽,為體諒工人起見,特規定凡下水工作者,每日均發給雙倍工資,現拟先行排水,再事挖掘,總期早日将坑中遺物掘獲,完成研究文化曆史之宗旨雲。

    二十四年十月十七日《大公報》。

     晉文獻委會自成立後,對曆代名人佚著,力事尋訪搜求,收獲頗多,近又在平遙縣搜得傅青主著《東漢書姓名韻》二十本,系傅子侄手抄原本,極珍貴,現已交山西書局影印問世,又傅著《西漢書姓名韻》、《左傳姓名韻及地名韻》等,尚在訪尋中。

    二十四年十月六日《東南日報》。

     修理曲阜孔子陵廟工程計劃,現由行政院呈送中央審核,不久即可由财部撥款興工,該項工程預算,計孔廟孔陵修理費九十八萬八千零六十元,又修孔廟至孔陵道路需費一萬七千三百元,又顔廟在曲阜城内,自二十年經軍隊炮毀後,倒塌不堪,修複需洋六萬七千八百元,又修理兖州至曲阜公路,長約三十裡,需八萬四千元。

    此次并拟在孔廟側購地,建一房屋,名曰仰聖堂,專為招待來賓之所,計需三萬元,以上共計一百一十八萬七千一百六十元。

    二十四年十月七日《大公報》。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西安辦事處,以陝省碑林所有石刻之碑,累累陳列,計有一千四百餘種,排列面積,計有四千餘方,各碑建立年代,自漢起迄清止,無代不有,在文化上,價值頗巨,最寶貴者為《唐開成石經》、《大學》、《論語》,以及《九成宮》等碑。

    惟近鑒于該碑林年久失修,房屋摧毀,破壞不堪,設若倒塌,則各瑰寶将埋沒或破壞,故為維護俾資國人永久考據起見,即先着手整理,将各碑依年代排成次序,以資易于識别,至修築工費,前經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議決,修建經費為十萬元,刻正拟具施工計劃,俟詳細辦法拟定,呈請行政院審核後,即可決定雲。

    二十四年十月十九日《西京日報》。

     杞縣東北雙塔社附近之村首,發現宋代名人宋郊古墓一座,碑文墓志完整無缺,且有古物甚夥。

    此次發掘,系由該村農民張姓者因修築房屋,使用土方,在村邊隙地挖掘,偶爾發現,張遂視若至寶,隐匿不示他人,後為宋郊後裔族人得悉,群議向張索要,借尊先賢而重古物,奈張不允發還,現已向縣府起訴,請求追還雲。

    二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央日報》。

     河南安陽發掘工作,據言現正發掘殷商皇室古墓,該項工作,始于去秋,在該縣西北之侯家莊西北岡距著名出甲骨文之小屯西北約五裡,發掘殷商皇室大墓及殉葬小墓,該地住居遺址甚少,除已發掘之十一座大墓外,尚有超過一千之小墓,大墓之面積最大者,約六百二十五公尺,最小者約七十公尺,墓室四周,均有墓道,全角如亞字,墓内曾施以經過之大壓力硬土,墓之上口離現地面為一公尺左右,其底部則在十二公尺水面以下,因經過多次之翻掘最早或在唐宋前,故出土物甚少,現所得之銅器、石器、骨蚌等,一部分系彼等未掘獲之地所出,一部分則為彼等棄而不取者也。

    小墓百分之九十九,系大墓之殉葬者,或殺人做祭之犧牲品,按其形狀,可分為方坑、長坑兩種,内容則可分為人頭葬、無頭葬、俯身葬及動物葬等數種。

    人頭葬均埋在方形坑内,每坑十具,間亦有三具,七、八、九及數十具者特甚少耳,此類人頭葬坑,現已掘出百餘。

    無頭葬則埋在長方形坑内,每坑十具或六七具不等,均為無人頭之軀體,現共掘出四十餘坑。

    俯身葬亦埋在長方坑内,每坑自一二三具至十一具不等,因其頭骨軀體俱全,而頭身向下,故名之曰俯身葬。

    此類墓葬,大約系活埋者,數目現尚未統計。

    至于動物葬之情形,與俯身葬相同。

    統觀上述情形,古代帝王之專制殘忍情形,可以概見矣。

    二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新聞報》。

     内政部前據市民仇繼恒等呈請以陳可園及秦南崗兩先生墳墓,在本市住宅區内,查兩先生于文化上頗有貢獻,其墳墓亟應保存以重古迹,請轉咨南京市政府查照辦理,内部據呈,當即咨請市府查照,市府得咨後,即将此案饬交社會局辦理,當經社會局會同工務局,查明陳可園先生墓,事迹确實,準予保留,至于秦南崗先生墓,則俟住宅區正式劃定後再行核辦雲。

    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朝報》。

     存放北平柏林寺之《釋藏經版》,自内部接管後,各地自請領印者日多,該部特拟具規則,呈準政院公布施行,該規則規定領經者,須納保證金,及限制不得私賣與損毀等項八十八條。

    二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東南日報》。

     駐彰國立中央研究院殷墟發掘團,自今秋在城西北侯家莊開始挖掘以來,頗有成績,該團日前又曾在小營村西地,掘出殷陵水葬墓坑,該坑建築工程,甚為浩大,坑之深度,達水底四公尺餘,因坑底深在水中,而殉葬遺物當在水内,該團為完成發掘工作,以窺古代建築全豹起見,特由滬購買抽水機一架,運抵彰德,日前裝設竣事,即使一部工人擔任抽水工作,另挑選一部年青力壯之工人,六七十名,每日發給雙資,均下坑底入水工作,一面挖泥,一面尋覓古物。

    二十九日午後,果在坑底水泥中,掘獲殷商時代珍貴銅玉古物十餘件,内有潔玉玲珑杯兩隻,式樣精巧,又玉器戈頭刀一柄,長不及尺,寬二三寸許,厚寸餘,細花壘壘,極其美妙,其餘古物名目,尚未詳知。

    刻下該團在侯家莊工作十分緊張,每逢星期假日,仍照常工作,拟在今歲隆冬大凍以前,将全部工作完成雲。

    二十四年十一月三日《大公報》。

     國立中央研究院,駐彰殷墟發掘團,自今秋在洹北侯家莊殷陵發掘以來,成績甚佳,該團前曾在侯家莊北,發見水葬殷陵墓坑,特由滬運來抽水機器排除積水,加緊發掘,昨日果在墓坑中掘獲遺物多件,内有白玉猴像、人像各一,高均尺許,形式極為玲珑,此外并有金鑲玉戈頭三柄,長一尺三四寸,寬三寸餘,兩面均有精細花紋,又銅鑲玉戈頭兩柄,花紋亦甚精緻雲。

    二十四年十一月十日《大公報》。

     同蒲鐵路路基,自向晉南開始修築以來,因挖土之處甚多,因之地下埋藏古物,屢有發現,茲晉南曲沃縣境,于日前修築路基,挖土時,由工作之陸軍第三百九十團士兵,挖出瓦缶一具,指揮人員,當命小心起出,毫無損壞,當即送交團部。

    該缶系灰色,底小口大,叩之聲锵锵然,高十七公分約合市尺五寸半,口徑三十五公分合市尺一尺三寸,外底徑十七公分合市尺五寸半,内底徑十五公分合市尺五寸,缶内周圍有朱色,紅字仍甚鮮亮,尤為可貴,系草隸體,共二十三行,二百十八字,惟一時尚難全識,隻開首熹平二年四字尚易辨認按熹平為後漢靈帝年号,詞句之間,似系說明葬事,蓋為當時殉葬物也。

    疊經名人考究,确為漢代之物無疑,與前者甘肅出土之漢人墨迹“流沙墜簡”不相上下,實為至寶,該團已呈綏署,不日即行包裝運省。

    晉北懷仁縣屬大峪口村附近山上,日前忽塌下大石一塊,并有石碑一塊,随之而下,碑上有朱色一方,業經考古家鑒定此碑系“李陵”碑,碑上之朱色,為楊業碰碑時之血迹,至今未退。

    此外晉北修築路基時,亦不時有古陶器之發現,但均不甚名貴。

    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中央日報》。

     臨沂縣亭子村發現漢墓,内有五铢錢及衣上所用小銅器甚多,墓周圍全漢畫石,堪與嘉祥武梁祠畫像媲美,渾厚偉大,足代表魯東南漢代藝術作風,石甚大,已運濟一塊,存省圖書館,餘石亦将運濟保存。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央日報》。

     永嘉太平嶺義師地方山後,有宋朝兵部侍郎薛朝師公古墓一座,相傳因被奸臣讒殺後,宋王覺其冤死,敕賜金頭銀腳配合殓葬等語,以是引起盜賊垂涎,突于前晚,被盜掘開墳圹毀損古迹而去,其後裔薛立夫等聞報後,業已呈請縣當局,嚴行緝案究辦。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東南日報》。

     魯東諸城日照,有古城遺址一方,中央研究院前曾派王湘、祁延霈等前往考察,拟于來年春季,開始發掘。

    又魯南臨沂亭子頭村,于本年八月間,曾發現古墓,經該縣民衆教育館長王毓珠前往考察,由其中取出古錢數枚,碑碣數件,呈送到省,經省立圖書館考查研究,該墓為東漢古墓,現已由該縣民教館長王毓珠,将所有物品全部送省立圖書館保存雲。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公報》。

     餘姚逍路頭,上林湖湖邊,本月十二日發見唐代古瓷碎片,發掘者為上林湖鄉民陸佑三,瓷色晶瑩如玉,一時哄傳遐迩。

    時杭州古玩商秦立聲适由甬回杭,途經餘姚,聞訊亟往訪問,一見果系珍品,遂以廉價悉數購得。

    查《嘉靖志》載“唐宋時置宮監窯,尋廢”,又《六研齋筆記》載“南宋時餘姚有秘色瓷,粗樸而耐久,今人卒以官窯目之,于柴世宗時始進禦”雲雲。

    按上兩說,則此次上林湖發現之斷殘瓷盤,确為唐代珍奇之秘色瓷也。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新聞報》。

     西京籌備委員會,在鹹陽昭陵附近吳村,發掘石獅一對,體座完好,較昭陵八駿尤大,證為唐代遺物。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朝報》。

     成都聞人龔熙台、羅一士、林君墨等,自民國二十年間,呈奉省府,令準成立四川古物保存會以來,因頻年大局多故,未能如豫陝各省就地發掘,多所供獻,即耳目所及,亦有時礙于搜讨,近為南北兩郊,因公平治古廟古墓,特約集同志,前往各處視察,并呈省府準該會遇有古物,特許運至古物保存會保存。

    二十四年十二月四日《華中日報》。

     餘姚南鄉夏家山頂,有該地農民夏阿忠,于前日在山麓斜崖下發現一橢形小穴,以鐵杆探之,深不可測,嗣邀得當地村人發掘,達一日夜未見其底,惟見爍耀綠光,翌晨繼績發掘,果掘出長約三尺之古劍一柄,斑爛剝蝕,柄上有隸書“泰吉”二字,不知為何代物雲。

    二十四年十二月五日《中央日報》。

     樂亭縣徐官屯農人徐亭雨十一月三十日,于園中掘挖菜窖,深甫三尺,見有石闆一塊,掀而視之,乃一石窟,内藏石獅、銅鼎、金瓶、玉硯等共十二件,村民傳為奇談,往觀者甚衆雲。

    二十四年十二月八日《大公報》。

     洛陽為曆代故都,名勝古迹,遍地皆是,尤以帝王陵寝,先賢邱墓,豐碑高冢,遠近相望,俗語雲,“洛陽邙嶺無卧牛之地”,其陵墓之多,可以想見。

    惟是大小陵寝,皆為先民遺迹,曆史上之價值,何等偉大,乃近有不逞之徒,專以盜墓為事,昏夜聚衆,列炬持械,任意發掘,冀獲微利,不惟殘及白骨,抑且影響治安,近更變本加厲,益肆披猖,入土新柩,亦遭盜發,抛露棺椁,殘毀屍骸,倘系貧戶茔葬,白骨屍身,辄揚曬墓外,以洩盜掘者徒勞無獲之恨,似此殘忍情況,死者固屬難安,生者深為含恨。

    洛區專署,洞悉此等劣風,殊屬窮兇極惡,若不嚴加制止,何以安幽魂而存遺迹,頃特剀切布告禁絕,并派員負責緝查,務祈澈底遏止。

    布告文最後有,望各界民衆,嚴行禁止,勿得以身試法,乃惡風未緝,轉相效尤,以漏網為可觊,置法令于不顧,滅絕人道,破壞治安,匪性既不可移,嚴刑當繩其後,本署為人心風俗計,為地方安甯計,為維持人道保存道德文化計,決不容此輩匪徒,僥幸漏網等語。

    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央日報》。

     無錫縣屬第五區劉潭橋鄉沿河,據鄉民傳述,素有古墓一所,因滄海桑田之變遷,墓址已變河身,高年人士談之津津有味,但對于相當考證,迄未發現,故僅供口頭傳述,未可作好古者之憑吊。

    日昨邑人俞雨三等便中經過該處,為好奇心所動,在河岸尋覓有無物證,作為墓址之探讨,殘碑斷碣,細加摩挲,無意中瞥見河畔小橋,其中有黃石條一方,兩端架于岸上,系簡單之橋梁,苔痕砂草,泯隐中發現該石上镌有“黃墓橋”三字,筆劃雖經風霜剝落,全角尚可辨别,一時鄉老聞訊,齊來觀看,對于過去之談助中,又多一有力證據。

    俞君是天津市前任市董,據其個人研究,認為該墓或即系三國時黃蓋之墓,當時江東一帶,為孫吳區域,黃蓋乃吳國老将,字公覆,湖南零隆人,曹操八十三萬大軍東下,黃奉令與周瑜魯肅等迎擊于赤壁,以苦肉計詐降,乃實施火攻,大敗曹兵,以功加偏将軍,及葬處是否即今之劉潭橋,固未能武斷,而退一步言,無名古墓,發現一種有姓氏之物證,未嘗非考古之一助,現俞君等正将上述各節,繼續研究,冀得有可恃之考證雲。

    二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央日報》。

     隴海西鹹段三橋附近,因掘土發現漢代五铢錢之模型及銅鏡模型,按漢時之造币廠,或即設于該處。

    又邠縣築碉堡,發現周姜嫄公劉廟碑一方,字迹清楚,惟斷為二,現存于縣府。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東南日報》。

     晉南各縣地下埋沒古物甚多,興築同蒲鐵路以來,因挖掘土方,疊有發現,前日南工十一段,在聞喜縣境内之隘口鎮,挖掘土方工作部隊突又發現大宗古物,證明系漢代制造,為本省空前之大收獲。

    計古缸一,色灰黃,長三尺許,高四五寸,寬尺餘,底面書有漢熹平制等朱筆字樣,瓦二十餘個,各長三尺許,寬尺許,厚三四寸,磚五百餘塊,較普通大條磚略大,此項古磚,有識者謂系明朝遺物,以上各物,均完好無缺,尚有碎磚甚多。

    該工作部隊挖出後,即送交該管工段,前日已由工段派員由同蒲路運抵太原,轉用大車五輛送繳太原綏靖署,經綏署賈秘書長檢視後,已令轉送民衆教育館陳列,并供考古學家之研究。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東南日報》。

     長安城西十五裡許,即為漢代之故都未央宮,至今宮址僅存,巍然荒阜,上有石碑一塊,上镌“當今皇帝萬歲萬歲萬萬歲”字樣,宮南三裡許,即為三橋鎮,為長安鹹陽間之重鎮,今隴海路即由此通過。

    日來隴海土方工程積極進行之際,忽在鎮西二裡許之村莊掘土,發現漢代造币廠之遺址,其規模尚能辨識,并獲漢代所使用之五铢錢模型甚多,皆為鐵質。

    按此物已在地下埋沒一千七百餘年,又發現銅鏡之模型數件,概為當時宮中嫔妃所用銅鏡制造之處,洵為珍品。

    現此項古物,已由西安古物保管辦事處派員前往查勘并收存。

    又邠縣為古邠國之故都,在唐代亦極繁盛,縣長日前呈報省府,謂在城垣修建碉堡,檢修姜嫄廟之殘磚,發現唐代古碑一塊,上書姜嫄公劉廟碑,記載甚詳。

    該碑為高郢所撰,韋丹所建,張誼所書,張绾篆額,撰書絕佳,镌工尤美,惜碑已兩斷,殘缺不全,惟字裡行間,尚能辨識,現已将該碑運到縣府保存雲。

    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央日報》。

     内政部呈,為西安碑林多年失修,經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拟具整理計劃及經費預算,請核定酌予補助案,決議,中央補助五萬元。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中央日報》。

     浙江省立西湖博物館于前月間将杭市鳳凰山所發掘之南宋官窯瓷器十六件,函送河北博物院請為交換,茲得該院交換之物品有石器時代之用具,如渑池不招寨出土之骨針、骨尖頭、石斧、石刀、石鑿、石尖頭,及西甯拉漢金出土之骨闆、骨飾等九件,又巨鹿出土之宋代小碗及殘瓷,與北平護國寺舍利塔下掘出之小泥塔二尊,及清代正紅旗滿洲都統奏稿二種,旗員龔官譜一幅,均為罕見之物,現已陳列于該館曆史文化部。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東南日報》。

     東陽舉辦國民勞動服役,民衆工作頗為努力,茲有六都鄉後裡村,東北角後田坂,顧姓地上,被服役者,掘獲古磚二塊,上載有元嘉二十年字樣,事聞于縣府,為保全古迹起見,已令該鄉鄉長,前往提取,送縣以資研究雲。

    二十五年一月十一日《東南日報》。

     河北邢台縣二區荊村鋪農民李九成,昨日與其子在該村西北前灣地方掘土,深及三尺許,忽見有磚痕,李某随磚痕而掘之,将磚痕掘盡,即發現古墓一座,墓為磚砌成,寬約六尺,高約八尺,并由墓中掘出紅瓦三個,綠瓦一個,瓷瓶二個,瓷碗一個。

    據談,此墓系漢時某人之墓,一時轟動附近,觀衆絡繹不絕。

    二十五年二月十四日《東南日報》。

     内政部以與曆史文化有關之碑版、造像、畫壁等古迹古物,各地必多留存,特咨請各省府轉饬所屬各縣,對于此項古迹古物,應認真保護,不得任意毀壞,又該項古迹古物,凡可拓印,無論是否完全,并須一律拓印二份,轉送該部,以憑查考雲。

    二十五年一月十八日《朝報》。

     山東省民政教育兩廳,遵奉行政院命令,會拟關于孔子奉祀官府與林廟應設職員名額,及設置警察機關,以管理攸關我國曆史文化之遺物遺迹,并維持聖域内之治安,業經呈準實行。

    至關于孔聖林廟物品保存辦法,據民教兩廳所拟應劃清公有私有範圍,分别登記保存,以垂永久,而便稽核,所有應需鑒定登記及攝制照片等款項,究由何款支用,迄未有着。

    四日民政教育兩廳,以此舉攸關古物古迹之保存,勢在必行,特會銜拟具提案呈請省府政務會議讨論,當經議決,準由修複孔廟存款利息項下開支,茲将原文采錄如後: 民教兩廳會呈稱,前奉交行政院令,拟據内教兩部會呈,關于孔奉祀官府與林廟應設職員名額,及設置警察機關等一案情形,應準照辦,令仰遵照一案,業經分别函令遵辦,并簽呈鑒核在案,查會商紀錄第五項,關于山東省民教兩廳所拟辦法,第一項拟準如所拟辦理,其第三項所稱劃分公有私有範圍一節,雖可準予照辦,但關于登記及攝制照片各項,似應同時一律辦理,惟鑒定登記攝制照片所用款項,應由何款開支,理合呈請核示等情,應如何辦理,請公決。

    據二十五年二月六日《中央日報》。

     金山奄城古物展覽 年來江浙古物發現日多。

    如常州奄城遺址與金山陶片,以及上虞、蘇州、嘉興、海鹽等處,亦有古物出土,由此可證古代吳越,已文物燦然,且因此項古物與北方發現者迥異,可知古代吳越,自有其本位文化。

    現常州奄城與金山之古物,經考古家衛聚賢、金祖同、陳志良等之整理,特于昨今兩日十五十六在上海文廟路民教館舉行金山奄城古物展覽會,陳列古陶片等千餘件,潘公展氏并拟計劃呈蘇省府,拟大事發掘各地古物,茲分志如次: 奄城遺址古物一斑奄城遺址古物,為去歲所發現,其地在常州城南二十裡。

    奄為殷末周初東方大國,距今已三千年,此次所陳列之奄城古物,計有陶片石物兩種:(甲)陶片有面有幾何花紋之古代陶片,花紋有人字紋、回字紋、重格回字紋、田字紋、方格紋、席紋、麻布紋、波浪紋、蛇皮紋、指爪紋等三十四種。

    質料有紅泥、白泥、紫泥、黃泥、黑泥、青泥、灰泥等。

    陶器以未敷釉彩者為多,器物有瓶、瓿、甑、盤、碗、缶、盆沙等,共數百件。

    (乙)石物共三四件,有上尖下巨如錐形者,有上下皆尖者,各器俱屬未經鑿磨而打成者。

     金山古物陶片居多金山古物發現于金山縣金山衛戚家墩,以陶器為最多,計有:(一)石器兩件;(二)鬲片數十件,其質為沙泥混合物,非銅質;(三)鼎足三件,頗完整,長一二英寸,質有白陶質,紅色沙泥混合物,黃沙泥質等;(四)土器一件,隻存口徑,周圍四英尺;(五)鐵镕渣一件;(六)古井陶圈;(七)漢瓦三張;(八)陶片數百斤,與奄城發現者相同。

     古代吳越文化燦然南方各地發現古物,足以證明古代吳越,已文物燦然,且從此種古物與北方發現者比較,則迥然不同,蓋各有系統。

    衛聚賢并告記者,年來上虞、蘇州、海鹽、嘉興及上海、昆山等處,陸續發現者,花紋形式,均極相同,足以證實古代吳越,有其本位文化。

     潘公展氏計劃發掘中委潘公展氏,鑒于南方古物發現雖多,但均零星,預料埋藏地下者,必極豐富,特拟訂計劃,呈江蘇省政府,拟請蘇省府将此次展覽之古物,每縣發給五套,分東南西北中五區陳列,陳列地點以民衆教育館或小學校為宜,倘當地有同樣古物發現時,即可随時發掘,以便保存整理,借睹古代南方文化演進之痕迹雲。

    二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東南日報》。

     衛聚賢氏日昨應蘇州的國學會及東吳大學講演之餘,往蘇州西南十五裡之石湖處遊覽,石湖北有大河名越來溪,河西有小山名磨盤山,高約十餘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