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各地發現古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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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器占少數,為戈、矛之類,有完整者,有殘缺者,該所正分别整理,交熟谙商周兩朝文字者研究,作古代曆史之考證雲。

    二十四年一月十三日《中央日報》。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為保存興善寺古塑,函陝省府,責成該寺寺僧及該區區保長加以保護,不得妄加塗飾,應将碑碣運至室内保護,其殘破者更應設法修葺。

    一月十三日《中央日報》。

     陝西省政府近準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函稱,頃準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函,以陝西膚施清涼山石佛,刀工秀緻,宜酌定辦法,以資保護等情,查膚施清涼山洞石佛。

    據原函所稱,刀工秀緻罕與倫比,自應力加保護,即希貴政府令饬膚施縣政府,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将石佛攝具照片,連同該洞略史,及現狀說明書,一并呈報本會以憑辦理等語,當經令饬膚施縣遵辦矣。

    一月十六日《西京日報》。

     南京調查古迹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假内政部舉行會議,由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科長裘善元主持,讨論發掘《天玺紀功碑》辦法,經各委員商量先進行測量地勢,然後雇工開始發掘,會議至六時始散。

    一月十九日《中央日報》。

     陝省考古會工作組主任徐炳昶,茲為擴大二期發掘工作計,故決定三組出發先行調查,現悉關于三組工作人員,業經由徐主任分配妥當,所需材料,亦經籌措完竣,定日内即由寶雞縣鬥雞台,分途出發工作,至該會分組研究工作,自前舉行第一次分組研究會議後,做充分之參考。

    記者昨晤該會某負責者,據談,現在人化石、陶瓷、貨泉三組,所征集之研究材料,均甚豐富,刻各組正分别整理,俾利研究工作之進行,關于該會所刊印一年來之工作報告,本可早期工竣,嗣因有部分古物登記表格未能整出,故中途耽延,刻已完竣,全部草稿,正由委員長核閱中。

    一月十八日《西京日報》。

     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以茂陵漢光武帝墓風景秀麗,現正計劃辟為公園,又對秦始皇墓及白馬寺、興善寺均将撥款修葺。

    一月十九日《大公報》。

     《天發神谶碑》,文為篆書,起筆為方渾形,落筆頗尖削,其書法挺勁雄健,較之他篆書猶為特異,系立于天玺元年八月,吳紀功德段石岡之碣也,于天祐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轉運副使胡宗師,遊天禧寺而發現,該殘碑三截,故今俗稱之曰三段碑,後自嘉慶十年,乙醜毀于火,由是不複見矣,拓本矜貴,不易得之而多翻刻者。

    其翻刻為佳者,為曙生東雲本,在北平以黃泥牆刻之,未拓數份即毀,故稱之曰黃泥本,近已不易得也,阮元督兩江時,曾召桐城刻家姚金壽,摹刻一幢,置于督署内,西花園石舫旁,即今之國民政府,其最次為四川、山東所翻刻者,予臨摹該碑有年,然所購者,皆翻刻本,因昨閱報載原石發現,則有同嗜者,不勝雀躍焉。

    一月二十一日南京《朝報》。

     教育部為征集參加倫敦藝展物品,派唐蘭、容庚來魯與教育廳接洽,決定以省立圖書館所藏之漢畫像,秦代碑瓦,及在滕縣出土之西周銅器,參加陳列,因運送不便初拓印拓片或攝影送陳,而教育部以此次運倫敦藝術品雖多,周代銅器絕少,拓片或攝影,不足供彼邦人士之觀賞研究,仍令将該原銅器送京。

    教廳奉令後,與省圖書館長王獻唐相商,該銅器共十三件,原系古人全套供器,故每器多系雙件,因運送不便,拟相同者各擇送一件:共得七件,鼎、敦、盤、彜、壺、罍、鬲等。

    妥為裝箱,不日啟運。

    其餘之漢畫像石刻,秦磚漢瓦有文字者,各拓送拓片,教部之藝展專員唐蘭、容庚二人,現已由濟赴開封征選雲。

    一月二十一日北平《晨報》。

     上海龍華寺住持僧性空,在地方法院以刑事告訴前住持僧元照侵占廟産,并附帶民訴要求追還被賣地産一百十五畝,判令仍由龍華寺照常管業,至價值至貴之梵文《貝葉經》七篇,古銅佛一尊俗稱太子佛,來自西竺,距今二千餘年,則請求判令元照賠償原告損害洋十萬元,而維古刹雲雲。

    該被告元照,自經市公安局獲案後,連同證物,移送法院偵察,繼而又據僧人敏豐亦向地方法院檢察處告訴元照擅将洪善寺中華路大南門西首民立學校對門廟宇拆毀,改建市房出賃收租。

    将一切佛像,移于龍華寺供奉,查此項廟産,為師父光鑒老和尚敲木魚每年募化建造。

    其時城頭尚未拆除,所有廟基方單,曆來由老和尚交與大南門口莫子經施主處保存,迨老和尚圓寂後,其方單被元照向莫家取回。

    民國十九年間,我從山上進香而歸,則見廟中菩薩,已經搬運一空,我當向诘問,據元照答稱,因市面不景氣,所以改造住房出租。

    我聆言大為反對,乃訴諸林康侯施主将元照喚至林宅诘問,據元照仍稱,市面不好,因此改建房屋二十餘幢,現在此項房屋,由元照之侄婿嚴望隆經收房租嚴住新造之福安裡二号,要求恢複原狀,将菩薩遷回雲雲。

    曾奉吳德瑩檢察官偵查明确,起訴刑庭,一度開庭審訊未結。

    昨日下午二時,仍由邵欽植推事特開第三法庭續審,性空因病未到,由代理律師潘振聲出庭陳述前情,敏豐則偕所延之陸起律師相繼到庭,問官命提在押之元照至案問曰,你之民事上訴案現至如何程度,元照答稱,蘇州高院開庭結果,上訴駁回,仍照第一審判決定,問嚴望隆究住何處,答嚴住大南門民立學校對門福安裡二号即洪善寺舊址。

    問龍華寺古銅佛究有幾尊,答僅一尊毗盧佛,并無太子佛,官曰,這萬年簿上注名兩尊,是否你将太子佛已經賣掉了,答,實是一尊,訊至此,潘律師起稱,教育局登記時,該局曾經派員莅寺證明古銅佛确有兩尊,豈容狡辯。

    問官乃向敏豐略訊數語,谕曰,候定期饬傳嚴望隆,及陸明照、性空,等到庭再核,元照當庭請求交保,奉谕不準,着還押候示。

    一月二十二日《申報》。

     前年運故宮古物南下時,曾有北平各壇廟古樂器多件,連同封箱南運,共八十八箱,初寄存于行政院,去年移至陵園保存,現故宮博物院已會同内政部,今日上午八時,派員前往陵園啟箱檢查,屆時行政院亦派員前往監視,一月二十四日《朝報》。

     陝西省考古委員會,前于長安市蓮湖公園西北角,發現古代遺物。

    據考察所得,此次所發現之古物,謂系唐代太極宮院之南正門之一部,俟發掘後,即可決定究系何代遺物,聞該會現正籌備發掘工具,待齊全時,即行試掘雲。

    一月二十三日《西京日報》。

     陝省茂陵,舊為漢唐名勝之區,附近古迹,埋藏甚夥,尤以西漢石刻為最,南京考古會為保存古物起見,拟于今歲派員來陝,于茂陵籌設茂陵公園,俾資羅置珍藏,并于日昨緻函西京籌備委員會,事前商洽及協助,現悉該會委員長張繼據函後,深表贊同,拟即函覆前來籌設雲。

    一月二十二日《西京日報》。

     内政部以大同雲岡石佛,及延長清涼山石佛,在藝術上有重大價值,迩來疊遭盜竊,流失堪虞,特轉請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酌定保護辦法,并分咨各該省府,轉饬縣府查明,妥籌保護辦法。

    一月二十三日《大公報》。

     陝西考古會工作組自去歲十一月間由主任徐炳昶率領工作人員赴寶雞鬥雞台發掘古物以來,所獲三代及漢唐遺物為數頗多。

    最近考古會據該組報告,除所發掘之陶片瓦器外,并有瓦當一個,雖已殘缺,但古字尚存。

    此外并有破玻璃鼎一個,最有價值者則為寶劍一口,長約一米一一深的,銅鏡一個,鏡上有十餘字,因生鏽不甚清晰,無法辨識,徑大十一生的,其餘尚有鐵環瓦片玻璃罐碗鼎類甚多,現正在繼續發掘中雲。

    二十六日《大公報》。

     陝西褒谷漢魏碣碑崖,滿山遍野,其中最為世所珍貴,列為神品者,厥為《石門銘》,其他《石門頌》,《鄐君碑》,《山河堰》,以及大字之玉盆衮雪、石門、石虎等,則共稱為漢魏十三種,然考其實在,往昔傳世者,已達四十餘種之多,而究其全數尚不知其若幹。

    隻因閣道廢弛,懸崖絕壁,人目不睹,又或荒草朦蔽,苔藓封隐,遂使玲珑寶物,湮沒無聞,達人名士甚為惋惜。

    彭縣長莅任後,開擴大縣政會議之時,教育助理員米雪堂,即提議保存,以免一般漁利之徒,不分冬夏,漫事拓捶,寒暑驟變,大傷石身,将希世珍品,漸就剝落。

    此議提出後,當經大會表決,一緻贊成,決議在案,于上月中旬,縣府明令委任米雪堂為保存石門文獻事務所主任,聞米奉委後,即拟具詳細辦法請核示雲。

    二十五日《西京日報》。

     陝西省考古會于昨二十四日仍由羅懋德君領導工力前往蓮湖公園西北邊繼續試掘,掘獲古磚甚夥,陶器瓦片,繪有五色彩圖,究系何代所遺,仍待研究。

    惟掘出之古牆腳于東西兩端,已有間斷,北端尚有痕迹。

    據羅君語記者,該處以年代頗久,不無有滄海之變,仍當向東西兩端及北端繼續試掘,最後或可再有發現雲。

    二十五日《西京日報》。

     陝考古會在西安城内蓮湖公園,發現漢代古墓一座,發掘一周以來,二十九日獲殉葬物甚夥,陶器尤多,有漢磚一塊,上镌“長樂未央”等字,清晰可辨,現正繼續發掘中。

    三十一日《中央日報》。

     陝西省考古會工作組主任徐旭生氏,日前偕該會羅懋德君,往寶雞鬥雞台發掘古物,聞徐氏到寶雞後,即與羅君共同着手發掘。

    連日以來,發現古代彩色陶器甚夥,且此次得羅君之幫助,進行甚速,預料該處發掘工作,至遠于本年五月間,即可全部竣事雲。

    三十一日《中央日報》。

     兩年來之考古發掘事業及其貢獻: 按中國之考古發掘工作,由“北平人”發見後,已成為中國學術界之重要貢獻,年來各地發掘古墓之消息,時有批露,惟斷片零星,閱者殊難得其端緒,《申報》二十二年《年鑒》,曾特請李濟之君為綜合的紀述,今又約鄭君編寫此有系統之文,特先發表,以供研究此問題者之快睹。

     我國考古事業近兩年來,确有顯著之進展,及切實之貢獻。

    即以中央研究院所主持之發掘工作而論,兩年間已達至十三次之多,茲以時次列為簡表如下: (一)民國二十二年四月一日至五月二十八日——河南濬縣辛村第三次發掘; (二)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二月二十五日——第八次殷墟發掘; (三)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十日——第四次濬縣辛村發掘; (四)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山東滕縣安上村第一次發掘; (五)民國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安上村東曹王墓第一次發掘; (六)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十三年一月二十四日——第三次安陽後岡發掘; (七)民國二十三年三月九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第九次殷墟發掘; (八)民國二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二十二日——第四次後岡發掘; (九)民國二十三年四月二日至六月二日——第二次安陽侯家莊發掘——武官村發掘; (十)民國二十三年五月二日至五月十七日——河南鞏縣馬峪溝塌坡村第一次發掘; (十一)民國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日——河南廣武縣陳溝村隞王頂第一次發掘; (十二)民國二十三年十月二日——第十次殷墟發掘,侯家莊發掘是年底尚未訖工; (十三)民國二十三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第二次廣武縣發掘。

     在此兩年内之發掘,雖半為赓續舊日工作,然為探檢黑陶與彩陶文化分布,及接觸地域起見,主持者乃有沿黃河南岸調查發掘之計劃,河南鞏縣、廣武縣之試掘,即為其工作之第一步。

    而年來其他各方對考古工作之興趣,亦因以引起,如河南之古迹研究會,山東大學教授及實習生等皆起而參加工作也。

    發掘結果,其所貢獻于我國古史者,亦頗有可述,約略言之可得三項: 一、殷商建築文化之明了商代建築基礎,在第七次發掘時,已有發見,第八次發掘,複得版築房屋基址兩座,除石礎之外,并得銅鑄基礎十個,版築之下,複發現黑陶時代穴居之大圓坑,與連年發掘者得相當之聯絡;第二次侯家莊發掘時,複發見殷人居住之大圓穴洞,建築基址版築石礎土階地窖,與小屯殷墟無異——殷代建築文化得以明了。

     二、殷商文化程度之測定商代文化為自石器時代進入銅器時代之一關鍵,征之曆次出土器物已無疑義。

    惟于殷墟文化層内又時時有未曾冶煉過之銅礦石紅燒土碎塊木炭,及可供煉锠用者“将軍盔”發現,即可推定殷人冶鑄銅器之方法也。

     三、殷商文化分布實況之證實商代文化區域為自黃河以南,東迄山東一帶,昔年王國維已有此假定,在此兩年來發掘之結果,尤足證明此說不謬。

    甲骨文字為殷所獨有,而城子崖之陶器文字字體與之相近,至于蔔用甲骨則山東城子崖、安上村等地亦屢有發見,均經鑽灼與殷墟出土者大同小異,确受有殷商文化之影響。

    又黑陶文化,最初為城子崖所發見,為山東一帶所獨有,今則濬縣辛村、安陽後岡、侯家莊、鞏縣塌坡村等均有之,其出土器物,又與城子崖下層文化期同。

    第三次濬縣發掘時并得陶窯一座,甚為完全,此可見兩地文化交流分布之大概矣。

     此外則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會與陝西考古會于二十三年二三月間主持發掘陝西民政府廳内之唐代興慶宮及大明宮遺址,所得兩宮圖石,附比例尺頗精,所裨益于考古學界者,亦匪淺鮮。

     其因發掘結果,而印行報告之專集,在二十二年時有西北科學考察團印行之《高昌陶集》,而中央研究院之《城子崖發掘報告》已有出版預告,《殷墟發掘報告》則正在整理編輯中。

     同時考古團體,除前時已成立之西北科學考查團,廣州黃花考古學院等外,民國二十二年五月十四日上海成立中國考古會,二十三年春間西安成立陝西考古會,二十三年九月一日北平成立考古學社等。

    考古學社為南北考古學者所發起組織,已發行社刊一種,考古專集三種,考古叢書甲編一種乙編三種,專為研究上之工作。

     此外有必須記述者二事:一為考試院院長戴傳賢電請保護古墓之議;一為行政院院長汪兆銘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通電保護之令,關于反對發掘古墓之往複函電,詳見《燕京學報》第十五期中,至汪、蔣通電則申述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工作大綱,望全國協助進行,發揚民族精神。

    并于二十三年七月十二日在行政院成立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于十二月十七日通過采掘古物規則,采掘古物申請事項表,古物出境申請事項表等,此于開發中複寓保護之意,可謂雙方兼顧,意者今後盜墓之風及偷運古物出口之事可以止息,凡此皆可以促我考古事業之進展者也。

     修理雲岡石佛 平綏路沿線有代表人類創造能力之兩大名工,一為萬裡長城,次即雲岡石刻,前者足以顯示吾民族愛護國家抵禦侵略之偉大精神,後者足以顯示吾國古代藝術之造作能力。

    惜工程過于偉大,緻補苴修葺均感不易,近者政府當局頗緻力于保護文化古物,八達嶺之長城一部已由北平市府撥款修葺,大同之雲崗石刻,自平綏路特開遊覽專車後,中外仕女遊者日多,導倡修理之聲浪,亦與日俱高,若蔣委員長、何部長諸人于遊覽之後,均切囑地方人士緻力于保管修葺也。

    最近由平綏路局長沈昌氏奔走提倡,大同地方人士又組織大同建設委員會負責籌劃,何應欽部長首先捐款萬元,何競武氏及大同礦業公司亦各捐五千元。

    據地方估計,修葺之費,約需四萬五千元,除何氏等已捐之二萬元外,不足之數,則由地方籌集。

    最近期内,即将着手施工,行見此一千五百年前之造作,修理之後,日進于完美,在保存民族文化上,固具有重大意義也。

    茲覓得修建雲岡石窟寺初步施工計劃書,特志于此,借觇異日工竣後之規模。

     施工計劃: (一)建築雲岡新村。

    雲岡堡居民百數十戶,窯舍錯雜,接近石窟佛像,易于損毀,保管殊感困難,且小農多半窮苦,非為另籌廬舍,難饬遷徙,拟于堡南空地,建築新村,需地六十五畝,除原有民房地址十五畝外,需添購民地五十畝,每畝價洋二十五元,需洋一千二百五十元,建築石窯五百孔,每孔工料洋四十元,需洋二萬元,共計洋二萬一千二百五十元。

     (二)石窟四周建築圍牆,石窟面積遼闊,須四周建築圍牆,庶免損失,而便管理。

    拟于北面崖頂建築石牆三百丈,東西各建築石牆五十丈,南面東西各建築石牆五十丈,中間建築石基磚砌牆二百丈,高均八尺,圍牆内地畝系騰移民房地基,無須購買。

    石牆每丈工料洋四元,需洋二千元,花牆每丈工料八元,需洋一千六百元,共計洋三千六百元。

     (三)建築石壩,以防水患。

    雲岡西南兩面緊靠大河,夏秋多雨,泛濫堪虞,拟于西面建築石壩三十丈,以防水患,需工料洋二千元。

     (四)石窟安設門窗,或頂棚。

    拟于各石窟一律安設門窗,所有露天石佛,安設頂棚,以免風雨侵蝕,需工料洋五千元。

     (五)開渠引水。

    圍牆内原有民房地基一律修治平坦,裁積樹木花草,借資點綴,拟從西部山根開一小渠,引水入牆内,以便澆灌,需洋六百五十元。

     (六)修築公路。

    由縣城至雲岡計程三十裡,原有大車道直達左雲,馱炭牲車來往甚衆,遊覽車馬諸感不便,拟另辟汽車路以利交通,估計需洋一萬二千五百元,以上初步修建計劃,總計需洋四萬五千元。

    二十四年四月十六日《大公報》。

     陝西省政府,前奉行政院令,以古物保存委員會與名勝古迹古物保存會之職權,有所抵觸,應将各地之古物保存機關,除直隸于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者外,其他一律停止活動,聽候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通盤籌劃,等情,當經分别遵照,茲又奉到院令,饬在各地古物保管機關,停止活動期間,各地原有古物,應由教育主管機關,暫為保護,以免散佚。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西京日報》。

     故都紫禁城内外廷一石庫,在南薰殿之西,即前禦書處,原有房屋四十餘間,因年久失修,陸續倒塌者約七八間,此石庫中儲有石刻千餘件,大部分在磚瓦堆中,聞共有三大部份:(一)懋勤殿法帖;(二)淵鑒齋法帖;(三)清芬閣米帖,即米南宮帖。

    均系晉唐名家書法,有王羲之、李北海等多人之遺墨,因清雍正乾隆時代,收藏名家真迹甚多,為久遠流傳起見,故均刻石存入石庫,多年來無人過問,古物陳列所近年始派員整理,惟整理出者僅清芬閣米帖一部分,餘尚在繼續整理中。

    按米帖真迹,聞故宮隻有一張,此處石刻全系清高宗時代王亶望所藏,王因獨喜米帖,故收藏甚多。

    為永久保存起見,曾先後四次将米字石刻,所費不赀,後因事犯罪,全部财産充公,此石刻亦在沒收之列,始輾轉運入石庫。

    此次經整理後已移于弘義閣,石刻共三百餘塊,完整者隻二百七十五塊,每塊大小所差無幾,約長三尺,寬二尺,厚六寸,均為白大理石,文字内容,有拟古詩,漢十八侯銘,昨日帖,龍井記,阿房宮賦等,一百四十餘種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大公報》。

     陝省韓城南鄉芝川鎮有司馬坡,坡左高阜為漢代太史公司馬遷墓址,墓前有廟,巍峨壯觀,古物蒼秀,為韓原八景之一,曆代名人經此訪谒者,題石留詠,四壁殆滿。

    民元以來,屢經兵燹,廟漸損毀,頃該縣地方官紳,發起重修,經費已呈請省府撥款五千元,并由當地籌募五千元,俾觀厥成。

    關于太史廟及墓之沿革原呈所述甚詳,呈中略謂太史公司馬子長為古龍門人,即今韓城,韓人追念先哲,建廟至祭,祀典獨尊,廟後即公墓所在,古柏蒼勁,碧苔參差,數千年來,傳為勝迹,廟前俯臨芝水,江山圖畫,尤饒風光。

    竊以史公在我中華,文章才識,曠絕千古,文化之所系,關系至巨。

    清乾隆間畢公秋帆撫陝,倡導文教,首将公廟而新之,風聲所樹,士林景仰,鼎革以還,國家多故,墓隴荒廢,追念前徽,為之感慨雲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大公報》。

     豫省地處腹心,先民文化遺産甲于他省,二十年來,我國古物流出海外,其中亦以豫省為多。

    國立中央研究院及河南省政府鑒于古物之喪失,為我國文化上之重大損失,特于民國二十一年春合組河南古迹研究會,從事調查發掘研究等項工作,既足以杜私人之發掘,尤便考古研究。

    成立迄今,已有三載,茲該會特乘成立三周年紀念之期,在龍亭西偏院會址内舉行第二次成績展覽會,借将三年來工作成績公諸社會,并借以促進社會對古物之重視,冀由參觀古物之感發,以達于民族之複興。

    此項展覽會會期定為七日,自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五月四日止。

    茲将各項情形分志于後: 工作概況:河南古迹研究會,以委員會為最高機關,由中央研究院推薦李濟、張嘉謀、郭寶鈞、董作賓,豫省府推薦王幼橋、杜襄、關百益、王公度為委員,并由委員中互推張嘉謀為委員長,李濟為工作主任,關百益為秘書,主持常務。

    此外另設文牍技術員等分任各項事務,經費由河南教育專款項下開支,每月三百零六元,臨時費年由院府雙方各撥二千元。

    關于工作方面,研究工作,由研究院委派專員駐會從事研究。

    至發掘工作,則以濬縣為試辦區。

    該會前二年工作,皆集中于濬縣。

    民國二十一年春舉行第一次發掘,是役得辛村黑陶文化遺址一,大赉店彩陶文化遺址一,衛侯殘墓二。

    同年秋舉行第二次發掘,是役清理衛殘墓十一。

    二十二年春舉行第三次發掘,是役得劉莊彩陶遺址一,清理衛殘墓二十一,漢墓一。

    同年秋舉行第四次發掘,是役清理衛殘墓五十一,所得遺物:計銅器一千零七件此次展覽者即其一部,馬骨四十箱共七十二架,陶石器八十箱,均在分别整理中。

    該會以濬縣試辦成績尚不惡,乃小作結束,移工作重心于豫西。

    二十三年春舉行廣武第一次發掘,得陳溝彩陶遺址一,同時分隊發掘鞏縣塌坡彩陶遺址一。

    秋季舉行廣武第二次發掘,得青台彩陶遺址一。

    同時分支發掘黑陶遺址之一部,四處所獲遺物,計共陶器七十餘箱,大部尚未取出。

    又二十三年夏南陽草店地方暴露漢墓,亦曾分支前往量度。

    以上即該會三年來工作之情形也。

     遺址概述:(一)劉莊彩陶遺址,在平漢路淇橋河之西,劉莊之南,正當淇河南灣處,遺物頗豐,得陶窯一座,六窗一門,及石斧等,并得瓦槽葬一,藏物土穴一,與仰韶發現者相同。

    遺物三十箱,已着手整理。

    (二)大赉店彩陶遺址,大赉店為一土寨,相傳為武王克商大赉諸侯之地,遺址在寨西南,距淇河橋東約一裡,地下蘊藏,以彩陶為主,又有黑陶、灰陶及秦漢以後遺物,此址自史前期至曆史期,常有人類居住,堆積情形極複雜。

    (三)陳溝彩陶遺址,距廣武西北十八裡,在溝東山峰上,遺物有彩陶石器房基瓦棺葬等,彩陶圖案精美,皆與器形有一定關系,據此材料頗使人感悟中國古代禮制與許多故事傳說,皆為山居習慣之遺蛻。

    (四)青台彩陶遺址,在廣武高村鎮之東,彩陶圖案與陳溝同風,而尤進步。

    (五)塌坡彩陶遺址,在鞏縣西北二十裡,緊瀕黃河南岸,址在村東半裡半塌河中,彩陶花紋簡單,與大赉店略同。

    (六)辛村黑陶遺址,在平漢路濬縣站之西約六裡,得土穴八,穴内出鼎、鬲、盎、盆等器,尚有其他骨石骨甚多。

    (七)辛村衛侯殘墓,在辛村村舍下,及其迤東,分二種:甲種為公侯夫人之墓,形制偉大;乙種為公侯侍從之墓,形制較小;遺珍因被盜掘,十不存一,僅得殘遺,于古車制、古兵制、古方相制等,可得大部之解決。

    (八)劉莊漢代殘墓,殘墓系破劉莊彩陶遺址而葬者,僅存陶鐘、陶倉等三十餘件,并有五铢錢。

    (九)青台唐代墓葬,墓系破青台彩陶遺址而葬者,形制甚小,出陶俑、陶車、陶馬等。

    (十)南陽漢代殘墓,南陽為光武故都,漢代大墓頗多,民國二十二年草店地方塌陷其一,明器星散,亭堂猶存,梁柱門楣,皆有畫像,該會派人前往量度拓撫,借資研究。

     會場布置:該會在龍亭西偏院,院落尚不過于狹小,惟房屋甚少,僅西屋一所,及屋後外屋一排,展覽會即以西屋及院中正北之屋為陳列室,共計三室,外表布置極為簡單,該會門首及龍亭間前紮有牌坊兩座,上懸紅布橫額,負有重大意義之展覽會,即在此中舉行也。

     陳列古物:展覽會中所陳列者,均系古迹研究會年來發掘之收獲,計分三室陳列:計第一陳列室,系濬縣辛村大赉店衛莊出土之黑陶、彩陶,及衛墓出土物,廣武陳溝鞏縣塌坡之黑陶、彩陶,及廣武青台彩陶,并唐墓出土物。

    各物均置桌上,加注說明,雖多殘破不全,然古代文化進步之征象,已足以此中略觀一二。

    此外四壁懸人塌印之南陽草店漢墓亭堂梁柱門楣圖樣,亦頗珍貴。

    第二陳列室所陳者,為:(一)史前期遺物,有骨器、獸骨、石斧、錢、刀、環、蚌、蛤等物,均置室中間三櫃中。

    (二)辛村衛墓出土物,有松石、金玉、龜甲、象牙、骨角之屬,有數品雕镂精工,不讓今人,可見衛人藝術程度之高,玉瑱、象揥、副笄、六珈,《衛風》所詠,非盡誇也。

    尚有貝蛤螺钿之屬,磨刻亦頗費功。

    此外有西周時代之假面具,殉葬甲冑戈戟禮器等,以及殉葬之魚,或系玉制,或系蚌制,或系銅制,不下數百尾。

    各物分置玻璃盒玻璃櫥中。

    (三)四壁懸南陽草店漢墓中之畫象。

    第三陳列室在第二陳列室之後,所陳者均系衛墓所出之車器,分置玻璃櫃櫥中。

     觀衆情形:龍亭在此春光明媚之際,本為士女遊屐荟集之所,惟參觀展覽會者,則寥若晨星,諒系殘銅碎瓦不能引起一般人興趣之故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新聞報》。

     北平圖書館前為贊助讀書運動起見,曾舉行圖書展覽多日,茲又為表現中國古代文化起見,特将殷墟書契之甲骨多片,古瓦銘文,宋元明椠之古本圖書,及閩縣何氏捐贈之古王斧,北齊造象,唐代古瓷等,在圖書陳列室陳列,俾衆觀覽,其中有蘇文忠公手批古文,及王安石、王晦庵等人文集,彌足珍貴。

    又該館門内東首之文源閣記為乾隆三十年禦筆,滿文與滿字并列。

    該館亦将鸠工拓印,以廣流傳,惜原碑中有斷文數道,用灰黏合,文字未能完好,殊為美中不足雲。

    二十四年五月三日《晨報》。

     中央為保存各地古物以作曆代文化之考證,特經規定所有古物保存機關組織,悉直隸于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蔣委員長、汪院長曾會銜通電各省,饬各地古物保存機關,停止活動,聽候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通盤籌劃,予以改組或裁撤。

    茲悉該會以是項機關,散處各省,确切統計,亟待詳為調查,加以整理,除已向内教兩部調閱各地古物保存機關案卷以憑考核外,并制定各地古物保存機關調查表,呈由行政院通令各省機關按照詳查具報,俾便統一管理。

    二十四年五月八日《朝報》。

     北平古物陳列所前奉内部第三六二号令開據英使館稱英國上校ColandelF.Y.Feffeys曾于庚子之役,在廢清皇宮内取得《開國方略》一冊,現為敦睦兩國邦誼,特将該書交還我外交部,轉由内部交北平古物陳列所保存。

    茲悉該書已于昨日運抵北平,日内即公開展覽。

    據該館第一科科長李仁俊晤記者,庚子之役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慈禧皇太後攜德宗遠走西安,各國駐軍遂進駐皇宮,此書即系此役遺失。

    該書為清初印本,内容對于經國策略,包括異常完備,舉凡軍事政治等計劃,應有盡有,誠為經略國家之重要冊籍。

    該書定于本周内在武英殿公開展覽雲。

    二十四年五月十九日《朝報》。

     幕府山為京市郊外名勝之一,山西有晉山導及溫太真墓,惟因年代久遷湮沒障聞,中央古物保管會同人有鑒及此,特于日前專往調查該山一帶古迹。

    此行除訪得疑似溫峤之古墓及一無名古墓外,并發現古洞一座,系屬古代墓門之遺迹,墓上之拱門頗堪供建築學士之研究,該會拟立石碣布告居民,勿使損壞,以期清理後,借以考證古代喪葬之制,并訪求左近有無溫氏遺裔,責成按時祭掃。

    另函請江甯縣政府令饬該地區保長及警察就近保管,勿使湮沒。

    尚有無名古墓五對石刻,亦同時立一石橛,禁止摧毀,以存古迹。

    二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央日報》。

     新鄭縣西北二十餘裡順曉地方,最近忽發現一地洞,每日往觀者絡繹不絕,曾約友數人前往觀察,到達後,見村民圍觀者如堵,有入内者,有外出者。

    餘等乃相攜進洞,黑暗異常,對面不見掌,入内者,多持燈火照路,餘等直過第一門第二門而至第三門,該門寬七八尺,完全以石砌成。

    過第三門,有一小河,河水寬三四丈,深可半尺,餘等涉水而過。

    過第四門,又一小河,深二三尺。

    再前行過第五門,又一河,寬四丈,有人以繩測之,深四丈餘,見對面一大房,房石鋪地,房中間,為一大墓,墓旁皆由石闆方石砌成,遊人至此路絕,不能再進,故其墓間情形,不得而知。

    據觀者雲,此為明朱元璋墓按朱元璋在南京,此說或不可靠,确否待證。

    又傳初入洞者,獲一小瓦壺,注冷水後,能變為沸水,至此壺落于何人之手,則尚待調查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南京《朝報》。

     濰縣織布業發達,故與布業有關系之工業,亦甚重要。

    有信豐壓布印花工廠者,規模甚大,去年馮玉祥至濰縣,曾參觀該工廠。

    最近該廠在濰縣城東南角,建造房屋,掘地取土時發現古墓三座,其一系土坑,内有人骨,獲瓦器五件,内有一甬紫色,粗砂陶器,已破其一邊,其一系磚墓,墓道内牆上刻有花紋,有馬形,等等。

    第一門略低,入第一門後二三步,又一石門,門内有大圓屋一處。

    據聞當初發現時,内有石刻墓志,為工人取去。

    又有銅鏡二枚,一鏡背後,镌有文字,另有旌一,尚完好,其文雲“劉公之柩”。

    另一墓則系沙墓,發現之後,經皆縣人士将瓦甬及銅鏡拓片寄省立圖書館,請館長王獻唐評閱。

    聞經評閱之後,斷定有瓦甬之墓系漢代,因漢代以後,已無用甬殉葬者,其銅鏡則确為六朝時物,就中以漢墓為最有價值,拟日内派人赴濰調查,以憑研究漢時禮葬習俗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朝報》。

     清河縣去年曾出土大批宋瓷,天寒地凍,即停掘挖,今春解凍,城南一帶農民,遂又紛紛挖掘,惟出土多粗件,無甚珍貴者。

    近日城西南田家村及孟官莊一帶,亦發現大批宋瓷,較上年城郊出土者尤佳,連日掘出甚夥,城内坐莊之平津古玩商均争往收買,前往參觀者,亦絡繹不絕雲。

    二十四年四月十九日《大公報》。

     皖北宿縣,昔為楚地,境内古物甚多,大都湮沒土中,近年疊有發現,頗惹好古者之注意。

    最近又發現古物十四件,頃據宿邑來人談,謂縣之第一區東二鋪地方,有土溝一道,當地人稱為嫁女溝,該處有居民李家瑞者,日前在溝中挖地取土,無意之間,掘獲古物多件,計有古銅器鏡二面,一尚完整,一已損壞,鏡面生有綠鏽,背面刻有花紋,陶器八件,其中有古盆二:一為圓形,盆底有孔;一為方形,盆側有孔,形式奇特,與現代人類所用之盆迥不相類。

    其他六件,為古人所用之器皿,形狀特别,俱不識為何物。

    此外有蚌屬器物一件,形式極小。

    又有金屬器三件,一為圓形,兩為長形,體積甚小,人亦不識作何用,大小十四件,古色古香,斑爛可愛。

    掘獲李家瑞,以是項古物關系文獻,頗有考證價值,不願認為私有,拟決送交區公所,轉呈縣政府,保存歸公,以資考古。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日《大公報》。

     餘姚縣明文淵閣大學士孫如遊公古墓,及明光祿寺大夫孫志峰公古墓,先後被盜殉葬珍物。

    省教育廳以二公為舜水儒宗,遺學行世,特于日前令饬縣教育局調查被掘經過,教局奉命後,已将調查所得呈報教廳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東南日報》。

     杭市自鳳凰山發現古銅器後,頗引起古董家之注意,且最近有西人探得在杭市閘口南星橋之間,有山一座,名烏龜山,有大批古代瓷器在山中,日前有英國某威爵士,曾由滬乘車來杭,前往該山發掘瓷器,其古代瓷器之珍貴,已可知也。

    記者昨在湖濱見一西人,乘黃包車一輛,車中置有一大蒲包碎瓷,詢問車夫,始悉該西人由烏龜山挖掘而來,該車夫稱已拉該西人同往山間挖掘二日,每日必攜歸一大包,今日起山間農民因看外國人發掘,知有古董,亦在山間扒挖,蒲包中有小古碗一隻。

    據該西人稱在五百年前之物,系向山間挖掘之農民出洋二元購來,彼所挖掘所得大多碎瓷,拟歸去著中國之瓷器一書,該西人并稱浙江許多名山有古董,惟無人研究,但是偶有發見,即作古董賣去雲。

    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東南日報》。

     唐代名将相裴度以讨平淮蔡,封晉國公,正色立朝,言無不盡,權奸雖忌之,無敢謗者,時人目為馬上相公,以身系天下安危者三十年,罷官後治第洛都,在午橋鎮作墅名綠野堂與文人白居易等觞詠其間,卒後谥文忠,其墓在伊川境,日前被人盜發掘,獲墓志一方,聞對裴生平事績記載極詳雲。

    二十四年五月四日《中央日報》。

     國立中央研究院駐豫北彰德殷墟發掘團,自民十七在該縣西北小屯村發掘以來,每年分春秋兩季發掘,疊有所獲,頗為中外注意,該團職員詳述發掘殷墟之概況,茲将各情錄之于後,以供關心古迹者之研究。

    駐彰殷墟發掘團在彰發掘,此次總稱為第十一次在侯家莊北崗發掘單稱為第一次,殷墟發掘為第二次,由今春三月十五日開始工作,仍由梁思永氏為主任,督率石璋如、劉兆林等職員十人,在城西十裡侯家莊北崗發掘,該職員等常川駐侯家莊村内,設立臨時辦公處,每日督工發掘,所招工人不下三百餘人,每人工資大洋四角,所招之工人多數系洹河兩岸殷墟附近各村住民,工作時間每早六點半上工,十一點半放工進餐,下午一時仍行工作至六時半停止。

    此次所掘該處殷墟遺址,系殷代東西兩陵,工作隻分為東西兩所,發掘面積約占地十餘畝之多,墓基室内形式,與房舍大緻無異,惟此次殷陵遺墓,多數早已被盜掘,内中殉葬珍貴遺物被盜一空,墓室土牆被盜掘之洞顯然可見,誠足令人浩歎。

    此次所掘之殷陵,内中出土之古物,最足寶貴者,其一即為“人頭”,掘出之數約有六百餘個,此項“人頭”與現代人頭無異,大小及形狀皆同,人頭骨上間有字迹,殊有研究之價值。

    其次即為“饕餮”,出土者數亦頗多。

    再次者即為三代銅器、甲骨文、陶片等甚多。

    “饕餮”者據傳為上等珍貴白玉石鑿成類人形,高低大小一尺至三尺者不等。

    據聞該團此次在侯家莊發掘殷陵墓地,掘獲之人頭饕餮純系殉葬遺物,較其餘出土物實不及也。

    該團拟定六月中旬停止工作雲。

    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東南日報》。

     豫北輝縣、汲縣、獲嘉等縣,屢次發現古物,茲悉獲嘉東南鄉農民徐某,因修理房屋需土築牆,于日前率領子侄在自己田地挖土,忽掘出大批瓦器,計開:(一)“人面洗”,此物為長圓形,兩邊有耳,分大中小三号,最大者約四五寸,最小者如鵝蛋形,共計三十餘件。

    按此物為古時凡人死後家屬親友各執其一,用棉蘸水洗面之需,故名人面洗。

    (二)爐,該爐有圓形,有方形,并有長方形,大小不一,雖無字迹,但有花紋,其花紋為镌陰文。

    共計十一個。

    (三)“長命燈”,一個有三腿,并有虎頭柄,惜因保護不周,緻将該柄打落,但原柄尚存。

    此外并有“大花瓶”一,高約三尺,圓形“瓦盆”一,均有刻花。

    以上各物質地一律。

    最可貴者,該瓦器上均現星星鐵片,頗有價值。

    據考古家言,凡瓦器能現出金銀片者,皆為秦漢以上之物。

    按該縣為古殷州,據聞周武王伐纣各諸侯多葬于此,是否可靠,仍待專家研讨雲。

    二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循環報》。

     我國古代器具,最初為石器陶器,商始用銅,至于鐵器雖始見于《管子·輕重篇》,但隻文字紀載,并未見實在器具。

    吳大澂曾得周代一鐵錢範,已為希世之珍,其他鐵器發現之最早者,首推秦之鐵券,秦以上之鐵器則極不易獲,鐵器究竟何時發明,因佐證太少,迄今為考古家之一大疑案。

    讵最近在濟市東南鄉八十裡之小南營地方,竟發現周代鐵器四件,實為我國考古史上空前之大收獲,特志其詳情如下: 濟南市東南八十裡之小南營,古名蟠龍莊,今名小南營,村北四裡有大南營,土人相傳宋楊業駐營于此,故名小南營莊。

    該莊農民日前在村西南角約半裡地方,發現古墓一座,掘深二米後,發現人骨多塊,似有頭骨、肋骨、胫骨等,并有銅器多件,分類排列,戈與戈同處,劍與劍同處,最奇特者有槍形戰器二具,為前所未見,每具有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