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清至現在的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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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古人數及書籍之增加
清初對于考古并不注意,是以《四庫全書總目》,連同宋元明以至清中葉以前,關于金石的書籍,共計五十八種。
清高宗以内府所藏古物甚多,仿宋徽宗《宣和博古圖》,命廷臣編《西清古鑒》四十卷于乾隆十四年編,十六年成書,内府刻本,卷首列有奉旨辦理諸臣,分為監理、編纂、摹篆、繪圖、繕書、校刊、監造七類,各類列辦理諸臣的職名,《甯壽鑒古》十六卷于乾隆十六年至四十年之間所編,民國二年涵芬樓縮印,《西清續鑒甲編》二十卷于乾隆四十五年編,至乾隆五十七年成書,宣統二年涵芬樓縮印,《西清續鑒乙編》二十卷亦乾隆四十五年,系據盛京所存的古物,北平古物陳列所存稿本。
共八十種,四千零七十四器,其中有文字的一千二百九十器。
清政府既提倡于上,阮元等作《積古齋鐘鼎彜器款識》于下,考古之風因而大盛,王靜安先生據錢坫、阮元、曹載奎、吳榮光、劉喜海、吳式芬、徐同柏、朱善斾、吳雲、潘祖蔭、吳大、劉心源、端方、羅振玉十四家,作《清朝金文著錄表》六卷,計得三代器二千六百三十五,秦器七十一,漢以後器五百五十八。
共計三千三百六十四,除僞器外,得三千二百九十四器。
容媛的《金石書錄目》,依物的性質分為十類,茲為列表于下: 除日本、高麗外,共九百零六種,六千零零七卷。
此外尚有《方志中金石志目》,江蘇二十三種三十八卷,浙江五十二種一百二十八卷,安徽七種十一卷,江西十二種十二卷,福建八種三十八卷,廣東三十種八十四卷,廣西三種十八卷,湖南十四種六十五卷,湖北七種二十二卷,四川二十八種三十卷,貴州一種一卷,雲南三種六卷,吉林一種一卷,黑龍江一種一卷,河北十五種四十卷,河南二十六種七十八卷,山東三十二種五十七卷,山西十二種二十一卷,陝西十九種二十四卷,甘肅一種一卷,察哈爾一種二卷,新疆一種二卷。
《方志金石目》共二百九十七種,六百八十卷。
連前約一千二百種,六千七百卷。
尚有叢書十二種,多與前列重複,故不另計。
依時代分,梁二人,唐二人,宋二十二人,元三人,明三十人,清三百三十三人,民國一百五十人,共計九百四十二人。
而清至現在,書與人約占清以前百分之九十,但據宣哲的《金石學著述考》稿本存佚共約二千二百餘種。
又依其《金石學人錄》除現在的人不計,及李遇孫的《金石學錄》及補并陸心源的補已有亦不計外,共得一千四百七十二人,三家合計共得二千三百六十人。
茲将宣哲先生所列的表于下: 依三家合計,清以前為八百五十五人,清代為一千五百零五人,若再加上民國以來一百五十人,是清至現在考古的人數占以前的三分之二以上,可知其考古之盛了。
二 考古書籍分類叙述 一 金 考古學上所謂金石之金,并非金銀之金,乃是銅字古寫。
原始人類,在未發明金屬以前,射箭的箭頭,有用石做的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均有,有用骨做的新石器時代。
但這些箭頭并不堅硬,待銅發明,用銅為箭頭,金字上的△即箭頭,其下&perp為箭幹,其中為翎。
箭射出去,隻有前進而無後退,故晉字從二箭,金晉同音為一來源。
另一民族用鳥前飛而不後退為進,襲用晉音。
及發明煉銅以銅做樂器,擊之發出聲,有于旁注童音為鐘,或注同音為銅。
但銅字在晚周始有,故考古家用古寫的銅字為金。
殷墟發掘,石器多于銅器,是殷代為石器的末期,銅器的初期。
而銅器有鼎、爵、刀、矛、戈、瞿、斧、矢等。
分析其銅器,禮器含錫百分之十,刀含錫百分之十五,矢含錫百分之十七,句兵含錫百分之二十,餘為黃銅,是含錫愈多其硬度愈大,在殷時已知合金之法。
銅器在殷為初期,在周為盛期,秦漢為衰期,六朝至今為末期。
六朝以後銅器多為鏡子及造象等。
鐵在周秦為初期,漢至清末為盛期,現在則為衰期。
但在銅器時代,為中國史上缺乏史料的時代,故曆來考古家多注意于銅器。
若鐵器本身上少有文字,而且使用鐵器濃盛之時,書籍甚廣,不借鐵器以補正史,故各家著錄者少。
銅器的種類,據《小校經閣金文》,其類如下: 樂器——鐘、句鑃、錞于、铙、鈴、磬、銅鼓等。
造飯器——鼎、鬲、甗、釜、鍪、等。
飲器及酒器——卣、罍、壺、尊、爵、觥、觚、觯、端、角、斝、舉、彜等。
盛飯器——敦、簠、簋、豆、盤、盆、盧、盦等。
溫器——鬥等。
盛調和
清高宗以内府所藏古物甚多,仿宋徽宗《宣和博古圖》,命廷臣編《西清古鑒》四十卷于乾隆十四年編,十六年成書,内府刻本,卷首列有奉旨辦理諸臣,分為監理、編纂、摹篆、繪圖、繕書、校刊、監造七類,各類列辦理諸臣的職名,《甯壽鑒古》十六卷于乾隆十六年至四十年之間所編,民國二年涵芬樓縮印,《西清續鑒甲編》二十卷于乾隆四十五年編,至乾隆五十七年成書,宣統二年涵芬樓縮印,《西清續鑒乙編》二十卷亦乾隆四十五年,系據盛京所存的古物,北平古物陳列所存稿本。
共八十種,四千零七十四器,其中有文字的一千二百九十器。
清政府既提倡于上,阮元等作《積古齋鐘鼎彜器款識》于下,考古之風因而大盛,王靜安先生據錢坫、阮元、曹載奎、吳榮光、劉喜海、吳式芬、徐同柏、朱善斾、吳雲、潘祖蔭、吳大、劉心源、端方、羅振玉十四家,作《清朝金文著錄表》六卷,計得三代器二千六百三十五,秦器七十一,漢以後器五百五十八。
共計三千三百六十四,除僞器外,得三千二百九十四器。
容媛的《金石書錄目》,依物的性質分為十類,茲為列表于下: 除日本、高麗外,共九百零六種,六千零零七卷。
此外尚有《方志中金石志目》,江蘇二十三種三十八卷,浙江五十二種一百二十八卷,安徽七種十一卷,江西十二種十二卷,福建八種三十八卷,廣東三十種八十四卷,廣西三種十八卷,湖南十四種六十五卷,湖北七種二十二卷,四川二十八種三十卷,貴州一種一卷,雲南三種六卷,吉林一種一卷,黑龍江一種一卷,河北十五種四十卷,河南二十六種七十八卷,山東三十二種五十七卷,山西十二種二十一卷,陝西十九種二十四卷,甘肅一種一卷,察哈爾一種二卷,新疆一種二卷。
《方志金石目》共二百九十七種,六百八十卷。
連前約一千二百種,六千七百卷。
尚有叢書十二種,多與前列重複,故不另計。
依時代分,梁二人,唐二人,宋二十二人,元三人,明三十人,清三百三十三人,民國一百五十人,共計九百四十二人。
而清至現在,書與人約占清以前百分之九十,但據宣哲的《金石學著述考》稿本存佚共約二千二百餘種。
又依其《金石學人錄》除現在的人不計,及李遇孫的《金石學錄》及補并陸心源的補已有亦不計外,共得一千四百七十二人,三家合計共得二千三百六十人。
茲将宣哲先生所列的表于下: 依三家合計,清以前為八百五十五人,清代為一千五百零五人,若再加上民國以來一百五十人,是清至現在考古的人數占以前的三分之二以上,可知其考古之盛了。
二 考古書籍分類叙述 一 金 考古學上所謂金石之金,并非金銀之金,乃是銅字古寫。
原始人類,在未發明金屬以前,射箭的箭頭,有用石做的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均有,有用骨做的新石器時代。
但這些箭頭并不堅硬,待銅發明,用銅為箭頭,金字上的△即箭頭,其下&perp為箭幹,其中為翎。
箭射出去,隻有前進而無後退,故晉字從二箭,金晉同音為一來源。
另一民族用鳥前飛而不後退為進,襲用晉音。
及發明煉銅以銅做樂器,擊之發出聲,有于旁注童音為鐘,或注同音為銅。
但銅字在晚周始有,故考古家用古寫的銅字為金。
殷墟發掘,石器多于銅器,是殷代為石器的末期,銅器的初期。
而銅器有鼎、爵、刀、矛、戈、瞿、斧、矢等。
分析其銅器,禮器含錫百分之十,刀含錫百分之十五,矢含錫百分之十七,句兵含錫百分之二十,餘為黃銅,是含錫愈多其硬度愈大,在殷時已知合金之法。
銅器在殷為初期,在周為盛期,秦漢為衰期,六朝至今為末期。
六朝以後銅器多為鏡子及造象等。
鐵在周秦為初期,漢至清末為盛期,現在則為衰期。
但在銅器時代,為中國史上缺乏史料的時代,故曆來考古家多注意于銅器。
若鐵器本身上少有文字,而且使用鐵器濃盛之時,書籍甚廣,不借鐵器以補正史,故各家著錄者少。
銅器的種類,據《小校經閣金文》,其類如下: 樂器——鐘、句鑃、錞于、铙、鈴、磬、銅鼓等。
造飯器——鼎、鬲、甗、釜、鍪、等。
飲器及酒器——卣、罍、壺、尊、爵、觥、觚、觯、端、角、斝、舉、彜等。
盛飯器——敦、簠、簋、豆、盤、盆、盧、盦等。
溫器——鬥等。
盛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