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宋至明的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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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周至唐,古物在政治與學術兩方面個别的貴重,故上文分為兩章叙述;宋以後的古物,政治與學術打成一片,故不另分章。

     一 宋代的考古 宋初對于古物,也是不注重的,他承五代時周顯德二年九月一日敕,“除朝廷法物軍器官物及鏡并寺觀内鐘磬钹相輪大珠玲铎外,應兩京諸送州府銅器物諸色,限五十日内并須毀廢送官”《五代會要》。

    是以他“或發古冢,毀佛像器物”鑄錢《宋史·食貨志》。

    及至宋真宗鹹平三年西曆一〇〇〇年政府仿漢宣帝美陽得鼎古事,诏儒者考正: 按舊圖雲“鹹平三年,好畤令黃郓獲是器,詣阙以獻,诏句中正杜鎬詳其文”《考古圖》卷二《仲信父方旂甗銘釋》。

     “鹹平三年乾州獻古銅鼎,狀方而有四足,上有古文二十一字,诏儒臣考正而句中正杜鎬驗其款識,以為史信父甗。

    中正引《說文》甗甑也。

    又引《墨子》夏後鑄鼎四足而方,《春秋傳》晉侯賜子産二方鼎雲,此其類也。

    ”《金石錄》卷十一甗銘引《真宗實錄》。

     至仁宗景祐時因正樂而始為“不毀”,于是注意古物。

     “景祐中修大樂,冶工給銅更鑄編鐘,得古鐘有銘于腹,因存而不毀,即寶龢鐘也。

    修知太常禮院時,嘗于太常寺按樂,命工扣之,與王樸夷則清聲合。

    初王樸做編鐘皆不圓,至李照等奉诏修樂,皆以樸鐘為非,及得寶龢,其狀正與樸鐘同,知樸為有法也。

    ”《集古錄跋尾》卷一古器銘。

     “慶曆中葉清臣守長安,得秦公鐘上之,大樂考之,音中大呂。

    ”《東觀餘論·秦昭和鐘銘說》。

     “皇祐中诏定大樂,有司校之,皆與《周官》不合。

    ”《考古圖》卷二《方乳曲文次鬲銘》。

     “皇祐中議樂官既逸胡琴等,雲《明堂位》有著尊……”《考古圖》卷四《壺尊銘》。

     “皇祐三年诏出秘閣及太常所藏三代鐘鼎器付修太樂所參較齊量,又诏墨器以賜宰執。

    承相平陽公命承奉郎知國子監書學楊元明釋其文。

    ”《籀史》。

     政府既注意古物,官吏及人民多為呈獻。

     “鹹平三年好畤令黃郓獲是器,詣阙以獻。

    ”《考古圖》卷二《仲信父方旂甗銘釋》。

     “鹹平三年同州民湯善德,獲于河濱以獻。

    ”《考古圖》卷三《太公缶釋》。

     “慶曆中葉清臣守長安,得秦公鐘上之。

    ”《東觀餘論·秦昭和鐘銘說》。

     “崇甯初商州得古鼎,刻文甚完……尋上之。

    ”《續考古圖》卷四《鼎釋》。

     “崇甯元年泰州甘谷新邊民耕得之,獻于定西高廟。

    ”《續考古圖》卷二《熊足盤》。

     “崇甯三年甲申歲,孟冬月,應天府崇福院掘地得古鐘六枚,以宋公鐘又獲于宋地,宜為朝廷符瑞,尋上進焉。

    ”《續考古圖》卷四《公鐘》。

     其時士大夫亦喜古物。

     “嘉祐中劉敞為永興守,長安為秦漢故都,多古物奇器,埋沒于荒基敗冢,往往為耕夫牧豎得之,遂得傳于人間。

    劉氏喜藏古器,由此所獲頗多。

    ”《集古錄跋尾》卷一。

     “士大夫知留意三代鼎彜之學實始于伯時李公麟神宗哲宗時人。

    ”《籀史》。

     據哲宗元祐七年呂大臨《考古圖》所列收藏古物的,共有四十處: (1)秘閣按此當為帝王所藏。

     (2)太常按即《集古錄跋尾》雲“修知太常禮院時”,為政府置造樂器處。

     (3)内藏按原注雲“皇祐中降付修文伏樂所”,與秘閣為二,故另列。

     (4)河南文氏潞公 (5)丹陽蘇氏子容 (6)臨江劉氏邍父 (7)河南張氏景先 (8)睢陽王氏仲至 (9)新平張氏舜民芸叟按即張舜民字芸叟。

     (10)廬江李氏辟伯時按即李辟字伯時。

     (11)開封劉氏瑗伯玉 (12)京兆田氏槩 (13)扶風乞伏氏 (14)京兆呂氏 (15)京兆薛氏紹彭道祖 (16)眉山蘇氏子瞻 (17)颍川韓氏持正 (18)京兆範氏巽之 (19)洛陽曹氏 (20)東平榮氏啟道 (21)河南寇氏準 (22)丹陽蔡氏肇天啟 (23)河南許氏 (24)河南 (25)扶風王氏筌子其 (26)京兆孫氏求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