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周至唐的古物與政治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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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傳,不仁也。
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禮記·祭統》。
不論其為稱揚祖先之美,或遺傳後世子孫,其銅太少,不能大量地鑄造,于是有希望多賜獻的: “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後之鞶鑒予之。
虢公請器,王予之爵,鄭伯于是怨王。
”《左傳》莊二十一年。
“晉荀跞如周葬穆後……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薦彜器于王。
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而遠于王室,王靈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
’王曰:‘叔氏!而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密須之鼓,與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阙鞏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處參虛,匡有戎狄;其後襄之二路戚钺秬鬯雕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陽之田,撫征東夏,非分而何。
夫有勳而不廢有績而載,奉之以土田,撫之以彜器,旌之以車服,明之以文章,子孫不忘,所謂福也……’叔向曰:‘王……又求彜器……彜器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
’”《左傳》昭十五年。
有的以他人無款識的鼎,陳于宗廟,冒充自己的: 《漢書·郊祀志》:“鼎小有款識,不宜薦于宗廟。
” 《春秋》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 有的毀他人的古器而另鑄的: “呂人伐我東鄙圍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郓,取其鐘以為公盤。
”《左傳》襄十二年。
于是國際之間,以古物為外交,如: 晉伐齊戰于鞏,齊師敗績,“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獻玉磬與地,不可。
”《左傳》成二年。
晉執邾悼公疆魯田取邾田,魯乃“賄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
”《左傳》襄十九年。
晉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鐘。
”《左傳》成十年。
晉伐齊,齊“賂晉侯以宗器樂器”,鄭代陳,“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
”《左傳》襄二十五年。
齊伐燕,“燕人行成,曰‘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賂以瑤甕玉椟斝耳。
”《左傳》昭七年。
“齊侯伐徐……徐人行成……賂以甲父之鼎。
”《左傳》昭十六年。
晉伐鄭,“鄭人賂晉侯以……歌鐘二肆,及其镈磬。
”《左傳》襄十一年。
有為求古物而用兵的: “齊攻魯求岑鼎,魯君載他鼎以往,齊侯弗信而反之,為非,使人告魯侯曰:‘柳下季以為是,請因受之。
’魯君請于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賂以欲岑鼎也……’于是魯君乃以真岑鼎往也。
”《呂氏春秋·審己》。
伐人之國而“遷其重器。
”《墨子·非攻下》及《孟子·梁惠王下》。
甚至有盜掘古墓,欲得古物售以求利的: “國彌大,家彌富,葬彌厚,含珠鱗施。
夫玩好貨寶鐘鼎壺濫,輿馬衣被戈劍,不可勝其數,養生之具,無不從者,題湊之室,棺椁數襲,積石積炭,以環其外。
奸人聞之,傳以相告,上強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且死者彌久,生者彌疏;生者彌疏,則守者彌怠;守者彌怠,而葬器如故,其世固不安矣。
”《呂氏春秋·節喪》。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不亡之國者,是無不抇之墓也。
以耳目所聞見,齊燕嘗亡矣,宋中山已亡矣,趙韓魏皆亡矣,其皆故國矣。
自此以上者,亡國不可勝數,是故大墓無不抇也。
……又視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故宋未亡而東冢抇,齊未亡而莊公冢抇。
”《呂氏春秋·安死》。
有故意神秘其物的,如九鼎自傳說“商纣暴虐,鼎遷于周”後,而“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而王孫滿對楚莊王說: “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
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
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纣暴虐,鼎遷于周。
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底止。
成王定鼎于郏鄏,蔔世三十,蔔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左傳》宣三年。
“秦興師臨國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顔率,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請救于齊。
’顔率至齊謂齊王曰:‘夫秦之于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
周之君臣内自畫計,與秦不若歸之大國。
夫存危國,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将以救周,而秦兵罷。
” “齊
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禮記·祭統》。
不論其為稱揚祖先之美,或遺傳後世子孫,其銅太少,不能大量地鑄造,于是有希望多賜獻的: “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後之鞶鑒予之。
虢公請器,王予之爵,鄭伯于是怨王。
”《左傳》莊二十一年。
“晉荀跞如周葬穆後……王曰:‘伯氏,諸侯皆有以鎮撫王室,晉獨無有,何也?’……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鎮撫其社稷,故能薦彜器于王。
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而遠于王室,王靈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
’王曰:‘叔氏!而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無分乎?密須之鼓,與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阙鞏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處參虛,匡有戎狄;其後襄之二路戚钺秬鬯雕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陽之田,撫征東夏,非分而何。
夫有勳而不廢有績而載,奉之以土田,撫之以彜器,旌之以車服,明之以文章,子孫不忘,所謂福也……’叔向曰:‘王……又求彜器……彜器之來,嘉功之由,非由喪也。
’”《左傳》昭十五年。
有的以他人無款識的鼎,陳于宗廟,冒充自己的: 《漢書·郊祀志》:“鼎小有款識,不宜薦于宗廟。
” 《春秋》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 有的毀他人的古器而另鑄的: “呂人伐我東鄙圍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郓,取其鐘以為公盤。
”《左傳》襄十二年。
于是國際之間,以古物為外交,如: 晉伐齊戰于鞏,齊師敗績,“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獻玉磬與地,不可。
”《左傳》成二年。
晉執邾悼公疆魯田取邾田,魯乃“賄荀偃束錦,加璧乘馬,先吳壽夢之鼎。
”《左傳》襄十九年。
晉會諸侯伐鄭,“鄭子罕賂以襄鐘。
”《左傳》成十年。
晉伐齊,齊“賂晉侯以宗器樂器”,鄭代陳,“陳侯使司馬桓子賂以宗器。
”《左傳》襄二十五年。
齊伐燕,“燕人行成,曰‘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賂以瑤甕玉椟斝耳。
”《左傳》昭七年。
“齊侯伐徐……徐人行成……賂以甲父之鼎。
”《左傳》昭十六年。
晉伐鄭,“鄭人賂晉侯以……歌鐘二肆,及其镈磬。
”《左傳》襄十一年。
有為求古物而用兵的: “齊攻魯求岑鼎,魯君載他鼎以往,齊侯弗信而反之,為非,使人告魯侯曰:‘柳下季以為是,請因受之。
’魯君請于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賂以欲岑鼎也……’于是魯君乃以真岑鼎往也。
”《呂氏春秋·審己》。
伐人之國而“遷其重器。
”《墨子·非攻下》及《孟子·梁惠王下》。
甚至有盜掘古墓,欲得古物售以求利的: “國彌大,家彌富,葬彌厚,含珠鱗施。
夫玩好貨寶鐘鼎壺濫,輿馬衣被戈劍,不可勝其數,養生之具,無不從者,題湊之室,棺椁數襲,積石積炭,以環其外。
奸人聞之,傳以相告,上強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且死者彌久,生者彌疏;生者彌疏,則守者彌怠;守者彌怠,而葬器如故,其世固不安矣。
”《呂氏春秋·節喪》。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不亡之國者,是無不抇之墓也。
以耳目所聞見,齊燕嘗亡矣,宋中山已亡矣,趙韓魏皆亡矣,其皆故國矣。
自此以上者,亡國不可勝數,是故大墓無不抇也。
……又視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故宋未亡而東冢抇,齊未亡而莊公冢抇。
”《呂氏春秋·安死》。
有故意神秘其物的,如九鼎自傳說“商纣暴虐,鼎遷于周”後,而“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而王孫滿對楚莊王說: “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
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
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纣暴虐,鼎遷于周。
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奸回昏亂,雖大輕也。
天祚明德,有所底止。
成王定鼎于郏鄏,蔔世三十,蔔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左傳》宣三年。
“秦興師臨國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顔率,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請救于齊。
’顔率至齊謂齊王曰:‘夫秦之于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
周之君臣内自畫計,與秦不若歸之大國。
夫存危國,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将以救周,而秦兵罷。
” “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