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南宋摩尼複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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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摩尼之盛,本藉回鹘之力。

    入宋而後,中國之摩尼教信者,乃漸自行組織教會,衍厥宗風。

    至南宋而複盛。

    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八雲:向讀沈繼祖劾朱文公疏,有“吃菜事魔”之語,不解所謂。

    (原疏見李心傳《道命錄》卷七上)傾讀李心傳《系年要錄》(見原書卷七十六):紹興四年(西一一三四)五月,起居舍人王居正言:“伏見兩浙州縣,有吃菜事魔之俗。

    方臘以前,法禁尚寬,而事魔之俗,猶未至于甚熾。

    方臘之後,法禁愈嚴,而事魔之俗,愈不可勝禁。

    自方臘之平,至今十餘年間,不幸而死者,不知幾千萬人矣。

    竊意陛下所宜恻然動心,而思欲究其所以然。

    臣聞事魔者,每鄉或村,有一二桀黠,謂之魔頭,盡錄其鄉村之人姓氏名字,相與詛盟,為事魔之黨。

    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黨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

    蓋不肉食則費省,故易足。

    同黨則相親,相親故相恤,而事易濟。

    臣以謂此先王道其民使相親相友相助之意;而甘淡薄,務節儉,有古淳樸之風。

    今民之師帥,既不能以是為政,乃為魔頭者,竊取以瞽惑其黨,使皆歸德于魔,于是從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說。

    民愚無知,以魔頭之說為皆可信,而争趨歸之。

    此所以法禁愈嚴而愈不可勝禁。

    臣愚伏望陛下念民迷之日久,下哀矜之诏書,許以自新,率衆歸善,庶舊染之俗,聞風丕變,實一方生靈赤子之幸。

    诏諸路帥憲司措置,毋得騷擾生事。

    ”乃知吃菜事魔,即今人所謂邪教也 宋人所指之吃菜事魔,是否為摩尼教,抑包含白蓮、白雲在内,今不可知。

    然此等儒釋道以外之教,教外人每并為一談,如《僧史略》之于唐代大秦、摩尼、火襖,《釋門正統》之于宋代摩尼、白蓮、白雲是也。

    《釋門正統》卷四有《斥僞志》。

    所謂僞,即當時盛行之摩尼、白蓮、白雲也。

    摩尼本素食,摩又音與魔同,目事摩尼者為事魔,想亦當時之惡谥。

    惟方臘是否為摩尼教,亦無他證。

    史但稱其托左道以惑衆而已。

    (《宋史》卷四八六)方勺《泊宅編》(《稗海》本卷下)言方臘始末甚詳,亦但稱其吃菜事魔而已,未明指為摩尼也。

    今觀王居正所論,于吃菜事魔之俗,實未有貶詞;至謂十餘年間,因此死者幾千萬人,則似非事實。

    當時事魔雖盛,其數未必至是。

    非千字或萬字衍文,即居正張皇過甚也。

    《十駕齋養新錄》又節引陸遊《條對狀》,則确指摩尼矣。

    原狀見《渭南文集》卷五,雲:自古盜賊之興,若止因水旱饑馑,迫于寒餓,嘯聚攻劫,則措置有方,便可撫定。

    惟是妖幻邪人,平時诳惑良民,結連素定,待時而發,則其為害,未易可測。

    伏緣此色人,處處皆有。

    淮南謂之二桧子,兩浙謂之牟尼教,江東謂之四果,江西謂之金剛禅,福建謂之明教、揭谛齋之類,名号不一,明教尤甚。

    至有秀才吏人軍兵,亦相傳習。

    其神号曰明使,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

    白衣烏帽,所在成社。

    僞經妖像,至于刻版流布。

    假借政和中道官程若清等為校勘,福州知州黃裳為監雕。

    更相結習,有同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