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資本論》第三卷的系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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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似乎會歸于消滅。
最後,由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由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态的轉化,都在轉化過程中插入一系列的中間環節,極容易使人忘記“商品的價值是基礎。
這個商品價值會分成各種特殊的成分,價值的這些成分會進一步發展成各種收入的形式,轉化成不同生産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對這些個别的價值成分的關系,并按一定的範疇和名義在這些所有者間進行分配的事實,一點也不會影響價值的決定和價值決定的規律本身”[274]。
一個社會的總生産物或馬克思所稱的總收益,就是等于各種形成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物質要素,加利潤和地租借以表現的剩餘生産物的物質要素。
在總生産物價值中,除去墊付的并且在生産上消費掉的不變資本所借以補償的價值部分,就是總所得,即工資加利潤加地租。
而在總所得中除去以可變資本名義支給勞動者的工資,剩下的才是屬于資本家與地主的純所得,即由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加地租;然而,對于總收益、總所得、純所得的這種科學的區别和理解,在資産階級經濟學者是很難想通的。
他們夢寐以求的,是剩餘價值,即利潤加地租,可是,在理論上,他們卻自欺欺人地說政治經濟學的目的,在增進所謂國富或國民所得(工資+利潤+地租)。
圍繞着所得問題,在價值論上從而在分配上引起的種種混亂,有許多正是從這裡出發的。
由于他們不敢正視這個總所得與純所得的本質關系,遂不惜為逃避困難,而在理論上大兜其圈子,最富有特征的表現,是一面認定商品價值分解為工資+利潤+地租,一面又象不自覺其矛盾地認定工資+利潤+地租構成商品價值。
設把不變資本從商品價值中除去的錯誤做法放在一邊,那就無異是說,價值是各種所得的來源,同時各種所得又是價值的來源。
後面這種颠倒,被競争的過程弄得非常複雜了,所以馬克思接下去再從商品的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來全面清理一下由競争在其中所造成的假象與混亂。
在“競争的假象”這一章中,馬克思為商品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為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态的轉化,按照現實的經濟關系,設定了它們在轉化過程中的不可逾越的科學限界,這就使一切假象與詭辯,沒有逃避躲閃的餘地。
就社會總資本的生産物的價值,除去在轉化中不發生影響的不變資本部分來說,其餘價值部分轉化為各種所得形态,受着下列一系列經濟關系的制約。
首先,就總價值(除去不變資本)分解為各種所得而論,馬克思是這樣指示我們的:“逐年由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産資料或不變資本部分中去的價值,會分化并分解為不同的收入形式,即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種分化和分解不會改變價值本身的限界,不會改變那個分歸這些不同範疇的價值總和;和這些部分的相互比例的變化不會改變它們的總和,不會改變這個已定的價值量一樣。
”[275]那就表明,分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商品價值額,商品各價值部分的總和的絕對限界,是已經被确定了的;就個别的範疇(工資、利潤或地租)自身說,它們的平均的和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也是已經被确定了的。
再就剩餘價值與工資的關系說,剩餘價值的正常狀态,自始就是以一個與勞動力價值相當的工資作為前提,“如果勞動者為再生産本人的工資價值而必須用去的勞動日部分,在他的工資的生理最低限度上有它的最後限界,那麼,勞動日的另一個部分,即代表他的剩餘勞動的部分,也即表示剩餘價值的價值部分,就在勞動日的生理最高限度上,也就是,在勞動者在本人勞動力得以維持和再生産的情況下每日一般可以獻出的勞動時間的總量上,有它的限界”[276]。
而平均的工資,不過是在這個工資的物理的最低限界與勞動日的物理最高限界之間,由勞動者間,資本家間的競争所形成并由它來調節一般工資的水平。
“對每個國家來說,這個起調節作用的平均工資,在一定時期内都是一個定量。
因此,其他各種收入全部的價值,就有了一個限界。
”[277]剩餘價值本身的限界,既以工資為基礎,受到工資的制約,它分割成的兩個部分,平均利潤與地租,首先就受到剩餘價值本身大小的制約;“平均利潤加地租的總和,在它的正常形式上,也從來不能比總剩餘價值大,雖然它可以比總剩餘價值小”[278]。
并且,“象新加的、一般會分解為收入的商品價值的分割,會在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工資和剩餘價值的比率上,遇到一定的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一樣,剩餘價值本身分為利潤和地租的分割,也會在那些規定利潤率平均化過程的規律上遇到限界。
在利息和企業利潤的分割上,平均利潤本身就是二者合計的限界。
它提供一個定額的價值由它們去分割,并且也隻有這個能夠由它們去分割”[279]。
總起來說,商品價值(舍象去了不變資本)按照下面這樣的序列分解下去: 都一層一層地有它的量的限界與規定,在由價值到生産價格,到它的分解為各種所得的轉化中,由競争引起的變動,引起的工資價值、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總隻能在新創造的确定的商品價值所劃定的限界内進行。
盡管這些價值分解成的各種成分的确定的比例數,是偶然的,完全由競争的關系決定[280];盡管其中如地租在以獨占價格為基礎時,還會發生例外,但例外不會改變規律自身,不過使研究更為複雜[281]。
事實上,“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沒有取消利潤的限界,它不過改變了它在社會資本由以構成的不同各個特殊資本之間的分配,比例于它們各自在這個總資本中所占的價值部分,而把它均等分配在它們之間。
市場價格固然會提高到這個起調節作用的生産價格以上,或下降到它以下,但這些變動又會相互抵消。
我們隻要把一個相當長期間内的物價表拿來考察一下,把商品現實價值因勞動生産力變動而發生變化的情形和生産過程因自然事故或社會事故而受到擾亂的情形抛在一邊不說,我們看見(1)這各種差别的比較狹隘的限界,(2)這各種差别的互相均衡的規律性,就不免會覺得驚異”[282]。
市場價格的變動,是和勞動工資、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有密切關聯的;這個完全受競争支配的領域,從長期考察起來,其變動的差異既是那樣狹,而其均衡規律性又是那樣強,足見由競争在各種所得分配方面引起的變動,隻要肯從商品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一切呈現在所得問題上的假象和錯覺,是不難得到廓清的。
在所得問題或有關各種所得的分配問題的考察上,貫徹價值——剩餘價值原理,一定要歸結到分配關系從屬于生産關系這個大命題。
資本主義生産方式自始就以它具有這樣兩種特征來和一切其他的生産方式相區别:其一是,它不隻是把它的生産物當作商品來生産,并當作資本生産物來生産;其二是,它是把剩餘價值,當作直接的目的和決定的動機。
這種商品生産的主體是資本家,他購買生産資料和勞動力,來生産商品,生産資本生産物,就是為了要由此來實現剩餘價值。
這樣,所生産的商品的價值就包含生産資料價值或不變資本價值,勞動力價值或可變資本價值,再加剩餘價值。
由于剩餘價值是資本家在生産過程中強制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力價值以上支出勞動力的結果,分配的過程,就是二次的,先是年生産物價值分割為工資或勞動力價值與剩餘價值,然後才是剩餘價值分割為利潤(企業利潤和利息)和地租。
這也正是馬克思要在第一卷講生産過程時讨論工資,而在第三卷講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時讨論其他分配形态的一個重要原因。
從這裡我們也看到了,把各種所得形态不加區别地混同起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掩蓋剝削的實質。
事實上,逐年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産資料中的價值在工資、利潤、地租諸所得形态間進行分配以前,已經有表現在土地私有權與勞動手段占有權上的分配作為前提。
這說明,資本主義的分配關系,是從屬于生産關系并與生産關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
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盡管一直都強調資本主義是合理的、自然的制度,說它的分配關系和生産關系一樣是合理的、自然的。
但等到各種殘存的舊社會遺制,都被迅速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制度所代替和清除以後,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不自然的性質,才開始為他們中間的一部分未完全失去“科學研究的良心”的經濟學者所承認。
但作為資産階級的經濟學者,他們的觀點,總隻能是片面的,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不合理、不自然的地方,隻限于分配方面,并且那種“更進一步的、更有批判性質的意識,承認分配關系的曆史發展性質,不過同時更加固執地認為,生産關系本身有不變的、由人類本性生出的,從而與一切曆史發展都獨立無關的性質”[283]。
其實,分配關系不過表示為生産關系的一個方面,“隻把分配關系看作曆史性的東西但不把生産關系也這樣看的見解,從一方面說,隻是一種對資産階級經濟學開始批判,但仍然擺不脫它的限制的見解”[284]。
不能從生産關系來看分配關系,就不能正确地由商品價值關系來看各種所得的形态,結果,對于由工資勞動者、資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形成的近代社會的三大階級,就以為他們分别是以單純勞動力、資本與土地,為他們的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來源。
這一來,“當作這樣的收入,它們不是和那種當作它們的源泉的商品價值相聯系,而是和那些當作它們的源泉的特别的物質生産要素相聯系”[285]。
其結果,就使得人們在社會各階級的所得的問題上,發生這樣的錯覺:“乍看起來,好象就是收入和收入源泉的同一性。
三個大的社會集團,其中包括的成員,即形成這些集團的個人,分别依靠工資、利潤和地租,也就是分别依靠他們的勞動力的利用,他們的資本的利用和他們的土地所有權的利用來生活。
”[286] 這就是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心目中的資産階級社會的階級觀。
既然資本家階級的所得是靠“資本的價值增殖”;地主階級的所得,是靠“土地所有權的價值增殖”;勞動者階級的所得,是靠“勞動力的價值增殖”,那就是誰也沒有剝削誰,那就和整個資産階級(包括資本家與地主)完全是由勞動者階級的剩餘勞動養活的馬克思主義的剩餘價值理論相反了。
(四)值得提起的若幹問題 當我們就這一卷的結構及其主要内容作了上述的概括說明以後,覺得應當提起我們注意的,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就第三卷對第一卷、第二卷的聯系及其所表現的特點講,我們慣常在說,那是由本質到現象,由我們不易把握察知的抽象形态到我們熟悉的可以意識到的具體現象形态。
但是由本質到現象雲雲,是不能從字面來了解的,好象第三卷隻是談現象。
完全不是這樣的。
我們在前兩卷,隻接觸到價值、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率……這些抽象的概念範疇,舉凡價格、利潤、利潤率、競争、需要供給、企業利潤、生息資本、地租等等經濟關系及其規律表現,都是到第三卷才正式讨論到。
馬克思也說,“我們在這個第三卷将要說明的各種資本形式,和資本在社會表面上,在不同資本的相互行動中,在競争中,在生産當事人自己的普通意識中所借以出現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更加接近了。
”[287]但開始讨論這些具體現象形态,并不是說他不再講到它們的本質關系。
恰好相反,馬克思正是把前面已經分析過的本質關系,作為他進一步來研究這些具體現象形态的理論基礎。
在第一卷講相對剩餘價值概念的那一章,我們看到這樣的文句:“資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是要和那些趨勢的現象形式相區别的。
“我們不要在這裡考察,資本主義生産的内在規律如何表現為資本的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争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并如何在資本家個人的意識中作為發動的動機,不過這自始就是非常明白的:象天體的顯而易見的運動,隻有那些已經認識天體的現實運動,即不能由感官直接認識的運動的人方才可以理解一樣,關于競争的科學分析,也隻有在資本的内部性質已經被我們把握之後,方才是可能的。
”[288]很顯然,馬克思在研究資本之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時不要考察的那些問題,即資本主義生産的内部規律如何表現為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争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的問題,卻正好是第三卷所要讨論的,并且它們還隻是在研究了資本主義生産的内部規律之後,才好讨論的。
第三卷的每一個論點,每一個理論說明,都是把前兩卷,特别是第一卷關于價值與剩餘價值的基本理論作為依據。
也就是說,都在“把可見的僅僅表面上的運動還原為内部的現實的運動”[289];都在把資本家個人意識中由競争造成的颠倒錯亂的觀念,用價值與剩餘價值設定的限界,來加以解析。
競争“必然會在這些人的頭腦中,起一種完全颠倒的作用。
但若已知價值和剩餘價值的限界,要理解資本的競争怎麼會把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再進一步轉化為商業價格,并且把剩餘價值轉化為平均利潤,那就容易了”[290]。
在同卷第七篇“競争的假象”那一章,馬克思就是根據這個原則,來綜合地概括地說明一切由競争引起的假象。
從這裡,我們就知道,從本質到現象的含義,要比我們一般理解的深刻得多:一方面是透過現象去抓本質,一方面則是把現象還原到本質。
隻有在前面已經透過外表現象抓住了本質關系,才好在後面把外部運動還原到本質關系。
這裡存在着不能逾越的嚴密的邏輯程序。
其次,對于這一卷的結構,也有一些象是疑難之點,需要予以釋明。
比方說,第三篇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利潤平均化和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着眼點都是利潤,都還是産業資本所生産的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也都還是把利潤當作整體,即到這裡為止,依舊沒有講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态,如企業利潤、利息等等。
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先分别論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态之後,再回頭來綜述它作為一個整體所表現的一般趨勢?還有,在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之前就商人資本或商業資本的兩個亞種:商品經營資本與貨币經營資本,來說明商業利潤,而在企業利潤中,又包含有商業利潤,這個章法和程序,也象頗費揣測。
至于在最後一篇各種所得及它們的源泉中,又用生産過程的分析的章目,來考察勞動每年總生産物的價值,考察社會總資本的生産物的價值,這和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有什麼聯系呢?為什麼《資本論》的作者沒有象現在一般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人所做的那樣,索性把那一篇(第二卷第三篇)移到這一卷第七篇來講呢?恩格斯不是表示過,要是他,他就會把第二卷第三篇的内容,保留到最後,保留到第三卷已經有初步鑽研之後再講嗎?[291]我想分别就這幾個有關結構的問題,講講我的學習體會。
關于前三篇專門講産業利潤問題,我們隻要了解馬克思、恩格斯批評資産階級經濟學者,不曾把利潤當作一個總體來論述,不曾把利潤這個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态,與它的各種具體形态區别開來,就知道這個章法的重要意義。
馬克思由第一卷、第二卷的本質探索,到第三卷開始接觸到現象形态,他并不是一下把所有的現象形态全盤托出,而是根據現實的邏輯的要求,一步一步前進的。
恩格斯這樣指示我們,到第三卷“将會知道,由剩餘價值的廣泛的理解,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轉化為利潤和地租,也就是,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在資本家階級内部實行分配的規律,其中還有多少中間的環節必須要抓住”[292]。
其間有些什麼中間環節呢?最關重要的就是在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的時候,還不能直接轉到各種具體分配形态,而必須有一個把利潤作為一個整體來講述它,如何平均化,如何由剩餘價值到生産價格,然後才好再講到利潤率的一般趨勢。
隻有這樣,就不但廓清了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把價值與生産價格,把剩餘價值與利潤,把利潤一般與其各種具體形态攪在一起所引起的混亂;同時如象在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中所講到的實際情況,也正好是第一卷第七篇資本主義積累的一般規律的具體化。
不管總利潤在資産階級内部如何實行分配,它的榨取過程總要受到上述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的支配。
因為資産階級間的第二次分配,總是要從屬于他們與勞動者階級間的第一次分配的。
至于接下去先講商業利潤,然後又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的做法,那應該視為是高度嚴密邏輯程序的貫徹。
他首先從商業利潤入手,并不是認為獲得商業利潤的商業資本,比産業或生産資本還重要,而是因為由剩餘價值轉化過來的利潤,自始就是作為産業資本的利潤出現的。
産業資本家得不到商業資本家的幫助,就不能獲得他們之間由競争形成的平均利潤,所以,在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的規律的支配下,他們必須讓商業資本家從那個平均利潤中也取得一個與其資本相應的分額。
結果,原來産業上的平均利潤,就因商業利潤參加平均化過程而降低了。
但産業資本也好,商業資本也好,都不能希望完全獲有這個降低了的平均利潤,因為它們用以從事工商企業的資本,不論是自備的,還是借入的,都不能不從它們的利潤中,為這宗貨币資本額,分出一個相應的部分作利息。
所以,在商業資本利潤以後,緊接着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實在是再恰當再順理成章不過了。
至于第三卷第七篇講總生産過程的分析與第二卷第三篇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的聯系以及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内容為什麼不留在第三卷後面一起來說明的問題,我是這樣來理解的:馬克思在第一、二、三三卷的終篇,都歸結到了再生産的論述,但在第一卷在資本積累過程中,講規模擴大的資本主義生産過程,是從生産角度出發;在第二卷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中,講社會産品的價值在簡單再生産與擴大再生産條件下的實現,是從流通角度出發;而第三卷在生産過程的分析中,講勞動者在一年内創造的年生産物價值部分,表現在三種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常年價值額上,則是從分配的角度出發。
在這三方面所研究的内容不同,所分别批判了的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錯誤見解,也不一樣。
如果說,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運動,不妨在講到了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中的各種具體資本運動形态以後,再作綜合的叙述,那就不但在講資本的流通過程時,隻能論到個别資本的運動,不能使它和社會總資本的運動聯系起來,而且在第二卷緊接着各種具體分配形态的考察之後,再把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的内容插進去,那就難免要變更第三卷後半部的整個系統,而把有關流通過程與分配過程的問題放在一起來處理,恐怕那也是不無困難的。
再次,第三卷是就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說明剩餘價值在資産階級間的分配。
為什麼分配問題要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說明呢?其中的道理,是不是說,第一卷、第二卷分别考察的剩餘價值的生産與流通,需要運用抽象的分析法,暫時設定種種假設,作着本質的探讨,而分配則不适于這麼做,必須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去考察呢?這樣顯然未說明問題。
問題的關鍵所在,乃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主體,是資産階級,是各類資本家和地主,他們分别在工商業、農業、金融業方面從事這樣那樣的投資活動,他們相互進行着你死我活的競争,就是要從社會總剩餘價值中,從總利潤中,攫取最大可能的分額,或者至少要掙得與其資本成比例的分額。
他們不斷把資本從不利的用途移到有利的用途,不斷引起金融市場、勞動市場、商品市場的供需關系的不同反應和波動,而所有這些方面的實際活動,都包括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中。
這就是馬克思為什麼要就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考察剩餘價值的分配的現實原因。
必須在這裡附帶地指出,由于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是包羅萬象的,盡管馬克思自己也說在這個第三卷,不能是對于生産過程與流通過程的統一的廣泛的考察,而甯是要發現并說明,“資本的運動過程當作一個總體來看時所生的各種具體形式”[293]。
但就是這個被大大地限制了的考察範圍,也是千頭萬緒,要發現、要說明的問題,要批判分析的論點,都是不勝枚舉。
從這一卷前三篇陸續提出來的并作了概括分析的各種範疇及其規律,已夠我們鑽研體會了;接下去三篇所處理的商業利潤,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以及地租,特别是關于後面兩者,都是異常繁雜的問題,都要結合到工商業乃至農業的全面發展關系始能有所理解,并才能對于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在這些方面存在的片面的看法,予以批判和廓清。
如果說,象第一卷那樣,透過現象去抓資本主義的内在的本質關系,是困難的,那麼,象第三卷這樣,面對着資本主義運動的各種表象形象形态,而分别把它們還原到那種本質關系,那也是困難的,也許還是更困難的。
恩格斯說這一卷把“最困難的問題,已經被說明被解釋得好象簡單的輕而易舉的事了。
”[294]他說它“是全書最後的帶着王冠的部分,甚至會使第一卷感到失色”[295]。
這無疑是因他深切感到馬克思在這一卷裡面妥善處理了政治經濟學上的一些非常棘手的問題。
還須談到的是,盡管恩格斯對這一卷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但我們一般讀者的看法,似乎有些領會不到。
有人這樣提問過,第一卷已經把有關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形态的最基本的理論闡述了,那會成為我們鑽研政治經濟學和一般社會科學的基礎;第二卷關于社會總資本運動,關于再生産公式的考察,對于我們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也無疑有提供啟示與參考的極大的價值;至于第三卷的現實意義,似乎有些講不來了。
事實上,《資本論》是一個完整的學說,是一個嚴密的科學體系。
從整體分割開來,強調其中某一部分對于我們有這樣那樣的用途,就不免失之片面了。
比如說,不聯系到第三卷就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講到的那些資本現象形态,我們對于第一卷中的資本理論,顯然會感到抽象;又比如,對于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理論問題,決不能說,隻有第二卷第三篇講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部分才有參考價值。
事實上,我們的論壇上,不正在辯論社會主義計劃價格,究竟是以商品價值為依據,還是以商品的生産價格為依據麼?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生産價格範疇,為什麼不存在?不讀第三卷第二篇,不了解商品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的經濟條件,誰是誰非能夠分辨得清麼?當然,隻要不從整體脫離開,就某些部分的理論,對我們有較大的現實意義,那也是講得通的。
我們已經知道,第三卷包羅了非常豐富的内容,其中就有許多特别适用于作為反對當代資産階級庸俗經濟學者與現代修正主義者、改良主義者抨擊歪曲馬克思經濟學說的理論根據。
他們從不同角度把馬克思的經濟學說或《資本論》,當作是隻反映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資本主義經濟現實的,是“過了時”的,從而加以否定。
他們講得最得意的論點,就是說馬克思是處在自由資本主義時代,而在馬克思逝世(一八八三年)以後,我們已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了。
我們怎麼可以拿自由資本主義時代的理論,硬套到壟斷資本主義時代的現實上來呢?他們似乎一點也沒有想到,社會科學—經濟學的理論,就是要把社會經濟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發展規律發現和反映出來,而這種發現又必須是從所研究的資産階級社會的内部聯系中,發現出來的必然的規律貫徹着的基本傾向。
十九世紀前期,資本主義已經在西歐許多國家發展成熟了,那就是說,它的内在的必然的發展傾向,已經可以由科學的研究來加以确定了。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七篇“資本積累過程”中指出的資本主義積累的曆史趨勢,即最後“剝奪者被剝奪”的歸宿,不正是這個發展傾向嗎?如果說馬克思在第一卷那裡所講的,太概括了一些,他在第三卷第三篇,已經把它進一步具體化了,特别是在第五篇講“信用在資本主義生産中的作用”那一章,他就股份公司産生所出現的新局面,已經把自由資本主義轉化到壟斷資本主義的各種端緒,明确指出來了。
且不講恩格斯後來編訂三卷時附加進去的有關自由競争已在英國為獨占所代替的按語[296],馬克思自己早已就股份公司出現引起的各個别資本直接結合起來的社會資本與私人資本的對立,社會性企業與私人的企業的對立,而指出了整個資本主義向着獨占、向着金融資本統治發展的必然傾向。
他對于由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以驚人比例發展所招緻的資本股份化趨勢說:“這是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本身以内的揚棄,因而是一個會自行揚棄的矛盾,那顯然隻是作為一個過渡點,以便進入到一個新的生産形式中去。
……它在一定部門内形成了壟斷,因而要求國家的幹涉。
它再生産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在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的形式上,再生産出了一種新的寄生蟲,并由公司的創立、股票的發行和股票的買賣,引出了一整個體系的欺騙和詐欺。
”[297]他并還表示:“股份制度并沒有克服财富當作社會财富和當作私有财富的性質上的對立,卻不過在一個新的形式上發展了它。
”[298]事實上,列甯往後在《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中所指出的一些新現象,如生産集中與壟斷、工業與銀行資本相結合、資本輸出……等等,已在《資本論》的第三卷中,已經在個别場合,當作必然要産生的萌芽狀态提示出來了。
這說明,《資本論》并不單純是對于十九世紀前期或其中葉前後的資本主義經濟狀況的反映,而更重要的是它從那種經濟狀況的内部聯系中,發現了此後發展的較具體過程及其必然歸趨。
從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資本主義的現實經濟生活,不完全證實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預見嗎?怎麼說《資本論》過時了呢? 最後還必須講到,由于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特别在第三卷中,論證資本主義由自由趨向獨占或壟斷的過渡趨勢,是結合着對資産階級庸俗經濟學者單從表面現象觀察事物的批判展開的。
所以,他在那裡,就不但指出了資本主義經濟向何處去的問題,同時也預見到了資産階級經濟學進一步庸俗化的途徑。
那第一要講到的,就是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發展,是以它的勞動生産力不斷提高,是以它的資本構成中的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比例的不斷增大為特征。
這反映在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腦子裡,就會是這樣:“跟着相對剩餘價值在真正的獨特的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的發展——同時勞動的社會生産力也會發展——這各種生産力以及勞動在直接勞動過程中的社會聯系,都好象由勞動轉移到資本上面來了。
因此,資本已經變成了一種非常神秘的東西,因為勞動所有的社會生産力,都好象不為勞動本身所有,而為資本所有,從資本自己的胎裡生出。
”[299]當代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強調在十九世紀,特别是同世紀前期的生産條件中,勞動所占的比例,比資本為大,所以資本家剝削了勞動者;在二十世紀,資本在生産條件中所占的比例,比勞動為大,所以勞動者剝削了資本家。
這種庸俗透頂的濫調,就是把上述的表面觀察作為基礎。
但這裡還有更離奇的引伸。
既然資本自身有增殖價值的力量,所增殖的價值要歸功于資本自身,要歸功于資本所有權,那麼,由剩餘價值轉為地租的東西,首先就是對這種資本所有權的支付,再才是對于運用這種資本的企業家的經營活動的功能的支付。
這就是說,“利潤的一部分現在要在一個形式上表現為一個自然為資本所有的果實,表現為利息;利潤的别一個部分則在一個相反的形式上表現為資本的特有的果實,表現為企業利潤。
一個單純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的結果,另一個則單純表現為用資本進行操作的結果,表現為資本參加過程或活動資本家發揮功能的結果”[300]。
利潤經過這樣的質的分割,從它作為資本所有權的單純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就有了由奧地利經濟學派以至所謂北歐學派的專為金利生活者辯護的理論體系;從它作為用資本來發生功能的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又看到了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奧地利學派衣缽的英國馬歇爾教授的謬論了,他毫不覺得羞赧地宣告,資本家的利潤不過是酬報他們管理經營的工資。
“企業利潤和監督工資或管理工資的混同,原來是由于利潤在利息以上的餘額和利息相對而言采取的對立的形式。
但由于一種辯護的意圖,不要把利潤看為是剩餘價值或無酬的勞動,但把它看為是資本家自己所做的勞動的工資,這種混亂更進一步發展了。
”[301]其當然的結果是,資産階級古典經濟學者由勞動來說明價值,由價值論引出分配論的做法,被視為是不合實際情況了,因為利潤中的一部分——利息——既然是由資本自身産生,另一部分企業利潤,又被視為是資本家借資本來進行活動的機能的結果,這就不但否定了資産階級與勞動階級的分配,為第一次分配;資産階級間的分配,為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從屬于第一次分配的理論,并還根本否定了分配與價值與剩餘價值的聯系,他們根本把價值看成可有可無的東西。
比如晚近最露頭角的凱恩斯一派的經濟學,就在丢開價值理論而大談其國民收入分配的學說,在他們的心目中,第一次的分配,倒反而是從屬于第二次的分配。
由英國費邊學派以至凱恩斯,就力言勞動者所得的減少或失業狀況的發生,就是由于地租利息收入者,把生産的重要成果吞食了。
這是百分之百的庸俗現象論。
馬克思早就把他們這種病根指出來了:“庸俗經濟學所做的事情,實際不過是傳教似地,拿這種生産的囿于資産階級生産關系的代理人的觀念來進行解釋、系統化和辯護。
所以,庸俗經濟學對于各種經濟關系的疏遠的現象形态……會特别覺得熟悉,并且這各種經濟關系的内部聯系越是隐蔽,它們對它來說就會越加象是不說自明(雖然對普通人來說,它們本來也是容易理解的),那是一點也不足為怪的。
”[302]這是我們批判當代任何一派資産階級經濟學理論所必須認識的前提。
因為所有那些流派的共同特征,就是丢開社會生産關系本質,去抓那些經濟關系的疏遠的現象形态。
最後,由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由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态的轉化,都在轉化過程中插入一系列的中間環節,極容易使人忘記“商品的價值是基礎。
這個商品價值會分成各種特殊的成分,價值的這些成分會進一步發展成各種收入的形式,轉化成不同生産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對這些個别的價值成分的關系,并按一定的範疇和名義在這些所有者間進行分配的事實,一點也不會影響價值的決定和價值決定的規律本身”[274]。
一個社會的總生産物或馬克思所稱的總收益,就是等于各種形成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物質要素,加利潤和地租借以表現的剩餘生産物的物質要素。
在總生産物價值中,除去墊付的并且在生産上消費掉的不變資本所借以補償的價值部分,就是總所得,即工資加利潤加地租。
而在總所得中除去以可變資本名義支給勞動者的工資,剩下的才是屬于資本家與地主的純所得,即由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加地租;然而,對于總收益、總所得、純所得的這種科學的區别和理解,在資産階級經濟學者是很難想通的。
他們夢寐以求的,是剩餘價值,即利潤加地租,可是,在理論上,他們卻自欺欺人地說政治經濟學的目的,在增進所謂國富或國民所得(工資+利潤+地租)。
圍繞着所得問題,在價值論上從而在分配上引起的種種混亂,有許多正是從這裡出發的。
由于他們不敢正視這個總所得與純所得的本質關系,遂不惜為逃避困難,而在理論上大兜其圈子,最富有特征的表現,是一面認定商品價值分解為工資+利潤+地租,一面又象不自覺其矛盾地認定工資+利潤+地租構成商品價值。
設把不變資本從商品價值中除去的錯誤做法放在一邊,那就無異是說,價值是各種所得的來源,同時各種所得又是價值的來源。
後面這種颠倒,被競争的過程弄得非常複雜了,所以馬克思接下去再從商品的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來全面清理一下由競争在其中所造成的假象與混亂。
在“競争的假象”這一章中,馬克思為商品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為剩餘價值到各種所得形态的轉化,按照現實的經濟關系,設定了它們在轉化過程中的不可逾越的科學限界,這就使一切假象與詭辯,沒有逃避躲閃的餘地。
就社會總資本的生産物的價值,除去在轉化中不發生影響的不變資本部分來說,其餘價值部分轉化為各種所得形态,受着下列一系列經濟關系的制約。
首先,就總價值(除去不變資本)分解為各種所得而論,馬克思是這樣指示我們的:“逐年由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産資料或不變資本部分中去的價值,會分化并分解為不同的收入形式,即工資、利潤和地租,但這種分化和分解不會改變價值本身的限界,不會改變那個分歸這些不同範疇的價值總和;和這些部分的相互比例的變化不會改變它們的總和,不會改變這個已定的價值量一樣。
”[275]那就表明,分為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商品價值額,商品各價值部分的總和的絕對限界,是已經被确定了的;就個别的範疇(工資、利潤或地租)自身說,它們的平均的和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也是已經被确定了的。
再就剩餘價值與工資的關系說,剩餘價值的正常狀态,自始就是以一個與勞動力價值相當的工資作為前提,“如果勞動者為再生産本人的工資價值而必須用去的勞動日部分,在他的工資的生理最低限度上有它的最後限界,那麼,勞動日的另一個部分,即代表他的剩餘勞動的部分,也即表示剩餘價值的價值部分,就在勞動日的生理最高限度上,也就是,在勞動者在本人勞動力得以維持和再生産的情況下每日一般可以獻出的勞動時間的總量上,有它的限界”[276]。
而平均的工資,不過是在這個工資的物理的最低限界與勞動日的物理最高限界之間,由勞動者間,資本家間的競争所形成并由它來調節一般工資的水平。
“對每個國家來說,這個起調節作用的平均工資,在一定時期内都是一個定量。
因此,其他各種收入全部的價值,就有了一個限界。
”[277]剩餘價值本身的限界,既以工資為基礎,受到工資的制約,它分割成的兩個部分,平均利潤與地租,首先就受到剩餘價值本身大小的制約;“平均利潤加地租的總和,在它的正常形式上,也從來不能比總剩餘價值大,雖然它可以比總剩餘價值小”[278]。
并且,“象新加的、一般會分解為收入的商品價值的分割,會在必要勞動和剩餘勞動、工資和剩餘價值的比率上,遇到一定的起調節作用的限界一樣,剩餘價值本身分為利潤和地租的分割,也會在那些規定利潤率平均化過程的規律上遇到限界。
在利息和企業利潤的分割上,平均利潤本身就是二者合計的限界。
它提供一個定額的價值由它們去分割,并且也隻有這個能夠由它們去分割”[279]。
總起來說,商品價值(舍象去了不變資本)按照下面這樣的序列分解下去: 都一層一層地有它的量的限界與規定,在由價值到生産價格,到它的分解為各種所得的轉化中,由競争引起的變動,引起的工資價值、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總隻能在新創造的确定的商品價值所劃定的限界内進行。
盡管這些價值分解成的各種成分的确定的比例數,是偶然的,完全由競争的關系決定[280];盡管其中如地租在以獨占價格為基礎時,還會發生例外,但例外不會改變規律自身,不過使研究更為複雜[281]。
事實上,“價值到生産價格的轉化,沒有取消利潤的限界,它不過改變了它在社會資本由以構成的不同各個特殊資本之間的分配,比例于它們各自在這個總資本中所占的價值部分,而把它均等分配在它們之間。
市場價格固然會提高到這個起調節作用的生産價格以上,或下降到它以下,但這些變動又會相互抵消。
我們隻要把一個相當長期間内的物價表拿來考察一下,把商品現實價值因勞動生産力變動而發生變化的情形和生産過程因自然事故或社會事故而受到擾亂的情形抛在一邊不說,我們看見(1)這各種差别的比較狹隘的限界,(2)這各種差别的互相均衡的規律性,就不免會覺得驚異”[282]。
市場價格的變動,是和勞動工資、利潤率、地租率的變動有密切關聯的;這個完全受競争支配的領域,從長期考察起來,其變動的差異既是那樣狹,而其均衡規律性又是那樣強,足見由競争在各種所得分配方面引起的變動,隻要肯從商品價值是基礎這個原則出發,一切呈現在所得問題上的假象和錯覺,是不難得到廓清的。
在所得問題或有關各種所得的分配問題的考察上,貫徹價值——剩餘價值原理,一定要歸結到分配關系從屬于生産關系這個大命題。
資本主義生産方式自始就以它具有這樣兩種特征來和一切其他的生産方式相區别:其一是,它不隻是把它的生産物當作商品來生産,并當作資本生産物來生産;其二是,它是把剩餘價值,當作直接的目的和決定的動機。
這種商品生産的主體是資本家,他購買生産資料和勞動力,來生産商品,生産資本生産物,就是為了要由此來實現剩餘價值。
這樣,所生産的商品的價值就包含生産資料價值或不變資本價值,勞動力價值或可變資本價值,再加剩餘價值。
由于剩餘價值是資本家在生産過程中強制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力價值以上支出勞動力的結果,分配的過程,就是二次的,先是年生産物價值分割為工資或勞動力價值與剩餘價值,然後才是剩餘價值分割為利潤(企業利潤和利息)和地租。
這也正是馬克思要在第一卷講生産過程時讨論工資,而在第三卷講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時讨論其他分配形态的一個重要原因。
從這裡我們也看到了,把各種所得形态不加區别地混同起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就在掩蓋剝削的實質。
事實上,逐年新加勞動新加入到生産資料中的價值在工資、利潤、地租諸所得形态間進行分配以前,已經有表現在土地私有權與勞動手段占有權上的分配作為前提。
這說明,資本主義的分配關系,是從屬于生産關系并與生産關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
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盡管一直都強調資本主義是合理的、自然的制度,說它的分配關系和生産關系一樣是合理的、自然的。
但等到各種殘存的舊社會遺制,都被迅速發展起來的資本主義制度所代替和清除以後,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不自然的性質,才開始為他們中間的一部分未完全失去“科學研究的良心”的經濟學者所承認。
但作為資産階級的經濟學者,他們的觀點,總隻能是片面的,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不合理、不自然的地方,隻限于分配方面,并且那種“更進一步的、更有批判性質的意識,承認分配關系的曆史發展性質,不過同時更加固執地認為,生産關系本身有不變的、由人類本性生出的,從而與一切曆史發展都獨立無關的性質”[283]。
其實,分配關系不過表示為生産關系的一個方面,“隻把分配關系看作曆史性的東西但不把生産關系也這樣看的見解,從一方面說,隻是一種對資産階級經濟學開始批判,但仍然擺不脫它的限制的見解”[284]。
不能從生産關系來看分配關系,就不能正确地由商品價值關系來看各種所得的形态,結果,對于由工資勞動者、資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形成的近代社會的三大階級,就以為他們分别是以單純勞動力、資本與土地,為他們的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來源。
這一來,“當作這樣的收入,它們不是和那種當作它們的源泉的商品價值相聯系,而是和那些當作它們的源泉的特别的物質生産要素相聯系”[285]。
其結果,就使得人們在社會各階級的所得的問題上,發生這樣的錯覺:“乍看起來,好象就是收入和收入源泉的同一性。
三個大的社會集團,其中包括的成員,即形成這些集團的個人,分别依靠工資、利潤和地租,也就是分别依靠他們的勞動力的利用,他們的資本的利用和他們的土地所有權的利用來生活。
”[286] 這就是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心目中的資産階級社會的階級觀。
既然資本家階級的所得是靠“資本的價值增殖”;地主階級的所得,是靠“土地所有權的價值增殖”;勞動者階級的所得,是靠“勞動力的價值增殖”,那就是誰也沒有剝削誰,那就和整個資産階級(包括資本家與地主)完全是由勞動者階級的剩餘勞動養活的馬克思主義的剩餘價值理論相反了。
(四)值得提起的若幹問題 當我們就這一卷的結構及其主要内容作了上述的概括說明以後,覺得應當提起我們注意的,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就第三卷對第一卷、第二卷的聯系及其所表現的特點講,我們慣常在說,那是由本質到現象,由我們不易把握察知的抽象形态到我們熟悉的可以意識到的具體現象形态。
但是由本質到現象雲雲,是不能從字面來了解的,好象第三卷隻是談現象。
完全不是這樣的。
我們在前兩卷,隻接觸到價值、剩餘價值、剩餘價值率……這些抽象的概念範疇,舉凡價格、利潤、利潤率、競争、需要供給、企業利潤、生息資本、地租等等經濟關系及其規律表現,都是到第三卷才正式讨論到。
馬克思也說,“我們在這個第三卷将要說明的各種資本形式,和資本在社會表面上,在不同資本的相互行動中,在競争中,在生産當事人自己的普通意識中所借以出現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更加接近了。
”[287]但開始讨論這些具體現象形态,并不是說他不再講到它們的本質關系。
恰好相反,馬克思正是把前面已經分析過的本質關系,作為他進一步來研究這些具體現象形态的理論基礎。
在第一卷講相對剩餘價值概念的那一章,我們看到這樣的文句:“資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是要和那些趨勢的現象形式相區别的。
“我們不要在這裡考察,資本主義生産的内在規律如何表現為資本的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争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并如何在資本家個人的意識中作為發動的動機,不過這自始就是非常明白的:象天體的顯而易見的運動,隻有那些已經認識天體的現實運動,即不能由感官直接認識的運動的人方才可以理解一樣,關于競争的科學分析,也隻有在資本的内部性質已經被我們把握之後,方才是可能的。
”[288]很顯然,馬克思在研究資本之一般的必然的趨勢時不要考察的那些問題,即資本主義生産的内部規律如何表現為外部運動,如何當作競争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的問題,卻正好是第三卷所要讨論的,并且它們還隻是在研究了資本主義生産的内部規律之後,才好讨論的。
第三卷的每一個論點,每一個理論說明,都是把前兩卷,特别是第一卷關于價值與剩餘價值的基本理論作為依據。
也就是說,都在“把可見的僅僅表面上的運動還原為内部的現實的運動”[289];都在把資本家個人意識中由競争造成的颠倒錯亂的觀念,用價值與剩餘價值設定的限界,來加以解析。
競争“必然會在這些人的頭腦中,起一種完全颠倒的作用。
但若已知價值和剩餘價值的限界,要理解資本的競争怎麼會把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再進一步轉化為商業價格,并且把剩餘價值轉化為平均利潤,那就容易了”[290]。
在同卷第七篇“競争的假象”那一章,馬克思就是根據這個原則,來綜合地概括地說明一切由競争引起的假象。
從這裡,我們就知道,從本質到現象的含義,要比我們一般理解的深刻得多:一方面是透過現象去抓本質,一方面則是把現象還原到本質。
隻有在前面已經透過外表現象抓住了本質關系,才好在後面把外部運動還原到本質關系。
這裡存在着不能逾越的嚴密的邏輯程序。
其次,對于這一卷的結構,也有一些象是疑難之點,需要予以釋明。
比方說,第三篇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利潤平均化和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着眼點都是利潤,都還是産業資本所生産的剩餘價值轉化來的利潤,也都還是把利潤當作整體,即到這裡為止,依舊沒有講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态,如企業利潤、利息等等。
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先分别論到它的各種具體形态之後,再回頭來綜述它作為一個整體所表現的一般趨勢?還有,在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之前就商人資本或商業資本的兩個亞種:商品經營資本與貨币經營資本,來說明商業利潤,而在企業利潤中,又包含有商業利潤,這個章法和程序,也象頗費揣測。
至于在最後一篇各種所得及它們的源泉中,又用生産過程的分析的章目,來考察勞動每年總生産物的價值,考察社會總資本的生産物的價值,這和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有什麼聯系呢?為什麼《資本論》的作者沒有象現在一般編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人所做的那樣,索性把那一篇(第二卷第三篇)移到這一卷第七篇來講呢?恩格斯不是表示過,要是他,他就會把第二卷第三篇的内容,保留到最後,保留到第三卷已經有初步鑽研之後再講嗎?[291]我想分别就這幾個有關結構的問題,講講我的學習體會。
關于前三篇專門講産業利潤問題,我們隻要了解馬克思、恩格斯批評資産階級經濟學者,不曾把利潤當作一個總體來論述,不曾把利潤這個剩餘價值的代表形态,與它的各種具體形态區别開來,就知道這個章法的重要意義。
馬克思由第一卷、第二卷的本質探索,到第三卷開始接觸到現象形态,他并不是一下把所有的現象形态全盤托出,而是根據現實的邏輯的要求,一步一步前進的。
恩格斯這樣指示我們,到第三卷“将會知道,由剩餘價值的廣泛的理解,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轉化為利潤和地租,也就是,進而理解剩餘價值如何在資本家階級内部實行分配的規律,其中還有多少中間的環節必須要抓住”[292]。
其間有些什麼中間環節呢?最關重要的就是在講到剩餘價值利潤化的時候,還不能直接轉到各種具體分配形态,而必須有一個把利潤作為一個整體來講述它,如何平均化,如何由剩餘價值到生産價格,然後才好再講到利潤率的一般趨勢。
隻有這樣,就不但廓清了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把價值與生産價格,把剩餘價值與利潤,把利潤一般與其各種具體形态攪在一起所引起的混亂;同時如象在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中所講到的實際情況,也正好是第一卷第七篇資本主義積累的一般規律的具體化。
不管總利潤在資産階級内部如何實行分配,它的榨取過程總要受到上述第三篇利潤率傾向下降的規律的支配。
因為資産階級間的第二次分配,總是要從屬于他們與勞動者階級間的第一次分配的。
至于接下去先講商業利潤,然後又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與利息的做法,那應該視為是高度嚴密邏輯程序的貫徹。
他首先從商業利潤入手,并不是認為獲得商業利潤的商業資本,比産業或生産資本還重要,而是因為由剩餘價值轉化過來的利潤,自始就是作為産業資本的利潤出現的。
産業資本家得不到商業資本家的幫助,就不能獲得他們之間由競争形成的平均利潤,所以,在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的規律的支配下,他們必須讓商業資本家從那個平均利潤中也取得一個與其資本相應的分額。
結果,原來産業上的平均利潤,就因商業利潤參加平均化過程而降低了。
但産業資本也好,商業資本也好,都不能希望完全獲有這個降低了的平均利潤,因為它們用以從事工商企業的資本,不論是自備的,還是借入的,都不能不從它們的利潤中,為這宗貨币資本額,分出一個相應的部分作利息。
所以,在商業資本利潤以後,緊接着講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實在是再恰當再順理成章不過了。
至于第三卷第七篇講總生産過程的分析與第二卷第三篇講的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的聯系以及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内容為什麼不留在第三卷後面一起來說明的問題,我是這樣來理解的:馬克思在第一、二、三三卷的終篇,都歸結到了再生産的論述,但在第一卷在資本積累過程中,講規模擴大的資本主義生産過程,是從生産角度出發;在第二卷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中,講社會産品的價值在簡單再生産與擴大再生産條件下的實現,是從流通角度出發;而第三卷在生産過程的分析中,講勞動者在一年内創造的年生産物價值部分,表現在三種所得——工資、利潤和地租——的常年價值額上,則是從分配的角度出發。
在這三方面所研究的内容不同,所分别批判了的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錯誤見解,也不一樣。
如果說,第二卷第三篇所講的社會總資本運動,不妨在講到了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中的各種具體資本運動形态以後,再作綜合的叙述,那就不但在講資本的流通過程時,隻能論到個别資本的運動,不能使它和社會總資本的運動聯系起來,而且在第二卷緊接着各種具體分配形态的考察之後,再把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與流通的内容插進去,那就難免要變更第三卷後半部的整個系統,而把有關流通過程與分配過程的問題放在一起來處理,恐怕那也是不無困難的。
再次,第三卷是就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說明剩餘價值在資産階級間的分配。
為什麼分配問題要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說明呢?其中的道理,是不是說,第一卷、第二卷分别考察的剩餘價值的生産與流通,需要運用抽象的分析法,暫時設定種種假設,作着本質的探讨,而分配則不适于這麼做,必須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去考察呢?這樣顯然未說明問題。
問題的關鍵所在,乃在資本主義社會的主體,是資産階級,是各類資本家和地主,他們分别在工商業、農業、金融業方面從事這樣那樣的投資活動,他們相互進行着你死我活的競争,就是要從社會總剩餘價值中,從總利潤中,攫取最大可能的分額,或者至少要掙得與其資本成比例的分額。
他們不斷把資本從不利的用途移到有利的用途,不斷引起金融市場、勞動市場、商品市場的供需關系的不同反應和波動,而所有這些方面的實際活動,都包括在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中。
這就是馬克思為什麼要就資本主義生産的總過程來考察剩餘價值的分配的現實原因。
必須在這裡附帶地指出,由于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是包羅萬象的,盡管馬克思自己也說在這個第三卷,不能是對于生産過程與流通過程的統一的廣泛的考察,而甯是要發現并說明,“資本的運動過程當作一個總體來看時所生的各種具體形式”[293]。
但就是這個被大大地限制了的考察範圍,也是千頭萬緒,要發現、要說明的問題,要批判分析的論點,都是不勝枚舉。
從這一卷前三篇陸續提出來的并作了概括分析的各種範疇及其規律,已夠我們鑽研體會了;接下去三篇所處理的商業利潤,利潤分割為企業利潤和利息以及地租,特别是關于後面兩者,都是異常繁雜的問題,都要結合到工商業乃至農業的全面發展關系始能有所理解,并才能對于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在這些方面存在的片面的看法,予以批判和廓清。
如果說,象第一卷那樣,透過現象去抓資本主義的内在的本質關系,是困難的,那麼,象第三卷這樣,面對着資本主義運動的各種表象形象形态,而分别把它們還原到那種本質關系,那也是困難的,也許還是更困難的。
恩格斯說這一卷把“最困難的問題,已經被說明被解釋得好象簡單的輕而易舉的事了。
”[294]他說它“是全書最後的帶着王冠的部分,甚至會使第一卷感到失色”[295]。
這無疑是因他深切感到馬克思在這一卷裡面妥善處理了政治經濟學上的一些非常棘手的問題。
還須談到的是,盡管恩格斯對這一卷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但我們一般讀者的看法,似乎有些領會不到。
有人這樣提問過,第一卷已經把有關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形态的最基本的理論闡述了,那會成為我們鑽研政治經濟學和一般社會科學的基礎;第二卷關于社會總資本運動,關于再生産公式的考察,對于我們正在進行的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也無疑有提供啟示與參考的極大的價值;至于第三卷的現實意義,似乎有些講不來了。
事實上,《資本論》是一個完整的學說,是一個嚴密的科學體系。
從整體分割開來,強調其中某一部分對于我們有這樣那樣的用途,就不免失之片面了。
比如說,不聯系到第三卷就資本主義生産總過程講到的那些資本現象形态,我們對于第一卷中的資本理論,顯然會感到抽象;又比如,對于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理論問題,決不能說,隻有第二卷第三篇講社會總資本的再生産部分才有參考價值。
事實上,我們的論壇上,不正在辯論社會主義計劃價格,究竟是以商品價值為依據,還是以商品的生産價格為依據麼?社會主義社會不存在生産價格範疇,為什麼不存在?不讀第三卷第二篇,不了解商品價值轉化為生産價格的經濟條件,誰是誰非能夠分辨得清麼?當然,隻要不從整體脫離開,就某些部分的理論,對我們有較大的現實意義,那也是講得通的。
我們已經知道,第三卷包羅了非常豐富的内容,其中就有許多特别适用于作為反對當代資産階級庸俗經濟學者與現代修正主義者、改良主義者抨擊歪曲馬克思經濟學說的理論根據。
他們從不同角度把馬克思的經濟學說或《資本論》,當作是隻反映十九世紀中葉以前的資本主義經濟現實的,是“過了時”的,從而加以否定。
他們講得最得意的論點,就是說馬克思是處在自由資本主義時代,而在馬克思逝世(一八八三年)以後,我們已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代了。
我們怎麼可以拿自由資本主義時代的理論,硬套到壟斷資本主義時代的現實上來呢?他們似乎一點也沒有想到,社會科學—經濟學的理論,就是要把社會經濟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發展規律發現和反映出來,而這種發現又必須是從所研究的資産階級社會的内部聯系中,發現出來的必然的規律貫徹着的基本傾向。
十九世紀前期,資本主義已經在西歐許多國家發展成熟了,那就是說,它的内在的必然的發展傾向,已經可以由科學的研究來加以确定了。
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七篇“資本積累過程”中指出的資本主義積累的曆史趨勢,即最後“剝奪者被剝奪”的歸宿,不正是這個發展傾向嗎?如果說馬克思在第一卷那裡所講的,太概括了一些,他在第三卷第三篇,已經把它進一步具體化了,特别是在第五篇講“信用在資本主義生産中的作用”那一章,他就股份公司産生所出現的新局面,已經把自由資本主義轉化到壟斷資本主義的各種端緒,明确指出來了。
且不講恩格斯後來編訂三卷時附加進去的有關自由競争已在英國為獨占所代替的按語[296],馬克思自己早已就股份公司出現引起的各個别資本直接結合起來的社會資本與私人資本的對立,社會性企業與私人的企業的對立,而指出了整個資本主義向着獨占、向着金融資本統治發展的必然傾向。
他對于由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以驚人比例發展所招緻的資本股份化趨勢說:“這是資本主義生産方式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本身以内的揚棄,因而是一個會自行揚棄的矛盾,那顯然隻是作為一個過渡點,以便進入到一個新的生産形式中去。
……它在一定部門内形成了壟斷,因而要求國家的幹涉。
它再生産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在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的形式上,再生産出了一種新的寄生蟲,并由公司的創立、股票的發行和股票的買賣,引出了一整個體系的欺騙和詐欺。
”[297]他并還表示:“股份制度并沒有克服财富當作社會财富和當作私有财富的性質上的對立,卻不過在一個新的形式上發展了它。
”[298]事實上,列甯往後在《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的最高階段》中所指出的一些新現象,如生産集中與壟斷、工業與銀行資本相結合、資本輸出……等等,已在《資本論》的第三卷中,已經在個别場合,當作必然要産生的萌芽狀态提示出來了。
這說明,《資本論》并不單純是對于十九世紀前期或其中葉前後的資本主義經濟狀況的反映,而更重要的是它從那種經濟狀況的内部聯系中,發現了此後發展的較具體過程及其必然歸趨。
從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的資本主義的現實經濟生活,不完全證實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預見嗎?怎麼說《資本論》過時了呢? 最後還必須講到,由于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特别在第三卷中,論證資本主義由自由趨向獨占或壟斷的過渡趨勢,是結合着對資産階級庸俗經濟學者單從表面現象觀察事物的批判展開的。
所以,他在那裡,就不但指出了資本主義經濟向何處去的問題,同時也預見到了資産階級經濟學進一步庸俗化的途徑。
那第一要講到的,就是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發展,是以它的勞動生産力不斷提高,是以它的資本構成中的不變資本對可變資本比例的不斷增大為特征。
這反映在資産階級經濟學者的腦子裡,就會是這樣:“跟着相對剩餘價值在真正的獨特的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中的發展——同時勞動的社會生産力也會發展——這各種生産力以及勞動在直接勞動過程中的社會聯系,都好象由勞動轉移到資本上面來了。
因此,資本已經變成了一種非常神秘的東西,因為勞動所有的社會生産力,都好象不為勞動本身所有,而為資本所有,從資本自己的胎裡生出。
”[299]當代資産階級經濟學者強調在十九世紀,特别是同世紀前期的生産條件中,勞動所占的比例,比資本為大,所以資本家剝削了勞動者;在二十世紀,資本在生産條件中所占的比例,比勞動為大,所以勞動者剝削了資本家。
這種庸俗透頂的濫調,就是把上述的表面觀察作為基礎。
但這裡還有更離奇的引伸。
既然資本自身有增殖價值的力量,所增殖的價值要歸功于資本自身,要歸功于資本所有權,那麼,由剩餘價值轉為地租的東西,首先就是對這種資本所有權的支付,再才是對于運用這種資本的企業家的經營活動的功能的支付。
這就是說,“利潤的一部分現在要在一個形式上表現為一個自然為資本所有的果實,表現為利息;利潤的别一個部分則在一個相反的形式上表現為資本的特有的果實,表現為企業利潤。
一個單純表現為資本所有權的結果,另一個則單純表現為用資本進行操作的結果,表現為資本參加過程或活動資本家發揮功能的結果”[300]。
利潤經過這樣的質的分割,從它作為資本所有權的單純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就有了由奧地利經濟學派以至所謂北歐學派的專為金利生活者辯護的理論體系;從它作為用資本來發生功能的結果這一方面來看,我們又看到了在很大程度上繼承奧地利學派衣缽的英國馬歇爾教授的謬論了,他毫不覺得羞赧地宣告,資本家的利潤不過是酬報他們管理經營的工資。
“企業利潤和監督工資或管理工資的混同,原來是由于利潤在利息以上的餘額和利息相對而言采取的對立的形式。
但由于一種辯護的意圖,不要把利潤看為是剩餘價值或無酬的勞動,但把它看為是資本家自己所做的勞動的工資,這種混亂更進一步發展了。
”[301]其當然的結果是,資産階級古典經濟學者由勞動來說明價值,由價值論引出分配論的做法,被視為是不合實際情況了,因為利潤中的一部分——利息——既然是由資本自身産生,另一部分企業利潤,又被視為是資本家借資本來進行活動的機能的結果,這就不但否定了資産階級與勞動階級的分配,為第一次分配;資産階級間的分配,為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從屬于第一次分配的理論,并還根本否定了分配與價值與剩餘價值的聯系,他們根本把價值看成可有可無的東西。
比如晚近最露頭角的凱恩斯一派的經濟學,就在丢開價值理論而大談其國民收入分配的學說,在他們的心目中,第一次的分配,倒反而是從屬于第二次的分配。
由英國費邊學派以至凱恩斯,就力言勞動者所得的減少或失業狀況的發生,就是由于地租利息收入者,把生産的重要成果吞食了。
這是百分之百的庸俗現象論。
馬克思早就把他們這種病根指出來了:“庸俗經濟學所做的事情,實際不過是傳教似地,拿這種生産的囿于資産階級生産關系的代理人的觀念來進行解釋、系統化和辯護。
所以,庸俗經濟學對于各種經濟關系的疏遠的現象形态……會特别覺得熟悉,并且這各種經濟關系的内部聯系越是隐蔽,它們對它來說就會越加象是不說自明(雖然對普通人來說,它們本來也是容易理解的),那是一點也不足為怪的。
”[302]這是我們批判當代任何一派資産階級經濟學理論所必須認識的前提。
因為所有那些流派的共同特征,就是丢開社會生産關系本質,去抓那些經濟關系的疏遠的現象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