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編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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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央政府組織概況
清初左都禦史與六部合稱七卿,加理藩院合稱八衙門。
大理卿與六部、通政司亦通稱九卿。
清代中央政府組織上與明制不同處: A.形成軍機處,為内閣核心機關。
B.六科給事中移隸都察院。
C.廢五軍都督府,以八旗都統統旗兵。
D.增置理藩院。
E.特置内務府。
用人特點:理藩院尚書皆以滿人、蒙古人為之。
其餘各機關兵官除八旗都統外,皆滿人、漢人各一員,屬官亦滿漢并列。
第二章 由親王議政到專制極權 一、清初之合議政體與議政大臣 清初建國于關外,其政體本于八旗兵制。
八旗兵制初設四旗,以旗色為别,曰黃,曰紅,曰藍,曰白;後增四旗,參用其色而鑲之(幅之黃、白、藍者,鑲紅緣;幅之紅者,鑲白緣),共為八旗。
八旗旗主稱為八固山王。
大事由八固山王合議,故類似于合議政體。
而推擇一個有才德能受谏者為此合議組織之“主席”,即為汗。
此本由部落社會推選部族酋長之制承襲而來。
太祖之世,八固山王中,其強者為四大貝勒,較弱者為四小貝勒。
太宗皇太極即汗位時,大貝勒代善(帝長兄),二貝勒阿敏(帝叔舒爾哈齊之子,帝堂兄),三貝勒莽古爾泰(帝兄)參議政事。
凡朝會,三個貝勒列坐左右。
此正見四人聯合統治,非定于一尊。
後來太宗各個鏟除,合議制度遂告解體。
太宗始即帝位,國号大清。
然部族勢力仍極強。
及順治即位,多爾衮以攝政王當政,親王權勢之強可知。
然多爾衮政治才能極高,緻力集中政權之政策(如罷諸王貝勒管理部院事務),使後世皇帝專制得到不少便利。
順治親政繼續推行多爾衮政策,但亦有所改變,皇權得以更加鞏固。
順治前議政大臣多選自武職,順治時雖然仍有議政大臣,但自順治始滿蒙大學士及尚書等文臣亦得與議政大臣之選,且其任用權操之于君主,故與初期大不相同。
至雍正創建軍機處,皇帝權力更加集中,逐步推行其專制制度,達到中國曆史上君主專制之最高點。
二、清代專制 明代廢宰相,由皇帝兼任,直統諸政務分職機關,在制度上講,仍可謂是正常的,隻是皇帝兼宰相之任,精神體力不能負荷,發生很多毛病。
清代則更進一步,表現在行政上有很多不合理不合法制的現象。
(1)皇帝“寄信上谕”由軍機大臣承皇帝意旨拟定後,不經相關部、院大臣過目,直接送到受命人(其發出雖由兵部,但兵部不能看)。
(2)各部尚書滿漢各一人,皆向皇帝論事,侍郎亦直接向皇帝論本部事,不受尚書節制。
結果各部、院長官不能辦事,一切聽皇帝指揮。
(3)除中央之部、院長官與地方之督、撫、藩、臬外,他人不能專折言事,翰林院亦不例外,庶民更無上言之可能。
以視明代之廣開言路大不相同。
(4)任官引見——大臣任命由皇帝個人決定,吏部不知道,亦無“廷推”之制。
下級官員由吏部授任,但須引見,表示出于皇恩授予。
(5)給事中雖有其官,但已無封駁權。
(6)府、州、縣學明倫堂置卧碑,規定: A.生員不得言事; B.不得立盟結社; C.不得刊刻文字。
此即禁止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出版自由。
乾隆《書程頤論經筵劄子後》雲:“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
”(此節取自錢穆先生《曆代政治得失》) 第三章 軍機處 沈任遠曰: 滿清入關後,仍以内閣總理政務。
内閣大學士官至一品,位尊權重。
自雍正七年(1729)設立軍機房,後改為軍機處,内閣大權漸為所奪,内閣雖仍掌票拟,但重要大事均由軍機大臣承旨處理。
在内閣、軍機處之外,有時逢幼主即位,設置攝政王,如順治時的多爾衮、宣統時的載沣;或者另選輔佐大臣,如順治時的議政王大臣、康熙時的輔政大臣、乾隆時的總理王大臣、同治時的贊襄王大臣,權力均在内閣或軍機處之上。
不過這都是臨時設置,不是常制。
日常總理政務的,還是内閣與軍機處,而軍機處的地位尤為重要。
趙翼《軍機處述》: 軍機處本内閣之分局,國初如前明舊制,機務出納悉關内閣。
其軍事付議政王大臣議奏。
康熙中,谕旨或有令南書房翰林撰拟,是時南書房最為親切地,如唐翰林學士掌内制也。
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内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洩事機,始設軍需房于隆宗門内,選内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
後名軍機處。
地近宮廷,便于宣召。
為軍機大臣者,皆親信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于此矣。
(《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一一八) 按:太和門為紫禁城内首重正門,門外非内庭深岩邃密之地。
隆宗門位保和殿之後側,乃城中
大理卿與六部、通政司亦通稱九卿。
清代中央政府組織上與明制不同處: A.形成軍機處,為内閣核心機關。
B.六科給事中移隸都察院。
C.廢五軍都督府,以八旗都統統旗兵。
D.增置理藩院。
E.特置内務府。
用人特點:理藩院尚書皆以滿人、蒙古人為之。
其餘各機關兵官除八旗都統外,皆滿人、漢人各一員,屬官亦滿漢并列。
第二章 由親王議政到專制極權 一、清初之合議政體與議政大臣 清初建國于關外,其政體本于八旗兵制。
八旗兵制初設四旗,以旗色為别,曰黃,曰紅,曰藍,曰白;後增四旗,參用其色而鑲之(幅之黃、白、藍者,鑲紅緣;幅之紅者,鑲白緣),共為八旗。
八旗旗主稱為八固山王。
大事由八固山王合議,故類似于合議政體。
而推擇一個有才德能受谏者為此合議組織之“主席”,即為汗。
此本由部落社會推選部族酋長之制承襲而來。
太祖之世,八固山王中,其強者為四大貝勒,較弱者為四小貝勒。
太宗皇太極即汗位時,大貝勒代善(帝長兄),二貝勒阿敏(帝叔舒爾哈齊之子,帝堂兄),三貝勒莽古爾泰(帝兄)參議政事。
凡朝會,三個貝勒列坐左右。
此正見四人聯合統治,非定于一尊。
後來太宗各個鏟除,合議制度遂告解體。
太宗始即帝位,國号大清。
然部族勢力仍極強。
及順治即位,多爾衮以攝政王當政,親王權勢之強可知。
然多爾衮政治才能極高,緻力集中政權之政策(如罷諸王貝勒管理部院事務),使後世皇帝專制得到不少便利。
順治親政繼續推行多爾衮政策,但亦有所改變,皇權得以更加鞏固。
順治前議政大臣多選自武職,順治時雖然仍有議政大臣,但自順治始滿蒙大學士及尚書等文臣亦得與議政大臣之選,且其任用權操之于君主,故與初期大不相同。
至雍正創建軍機處,皇帝權力更加集中,逐步推行其專制制度,達到中國曆史上君主專制之最高點。
二、清代專制 明代廢宰相,由皇帝兼任,直統諸政務分職機關,在制度上講,仍可謂是正常的,隻是皇帝兼宰相之任,精神體力不能負荷,發生很多毛病。
清代則更進一步,表現在行政上有很多不合理不合法制的現象。
(1)皇帝“寄信上谕”由軍機大臣承皇帝意旨拟定後,不經相關部、院大臣過目,直接送到受命人(其發出雖由兵部,但兵部不能看)。
(2)各部尚書滿漢各一人,皆向皇帝論事,侍郎亦直接向皇帝論本部事,不受尚書節制。
結果各部、院長官不能辦事,一切聽皇帝指揮。
(3)除中央之部、院長官與地方之督、撫、藩、臬外,他人不能專折言事,翰林院亦不例外,庶民更無上言之可能。
以視明代之廣開言路大不相同。
(4)任官引見——大臣任命由皇帝個人決定,吏部不知道,亦無“廷推”之制。
下級官員由吏部授任,但須引見,表示出于皇恩授予。
(5)給事中雖有其官,但已無封駁權。
(6)府、州、縣學明倫堂置卧碑,規定: A.生員不得言事; B.不得立盟結社; C.不得刊刻文字。
此即禁止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出版自由。
乾隆《書程頤論經筵劄子後》雲:“使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
”(此節取自錢穆先生《曆代政治得失》) 第三章 軍機處 沈任遠曰: 滿清入關後,仍以内閣總理政務。
内閣大學士官至一品,位尊權重。
自雍正七年(1729)設立軍機房,後改為軍機處,内閣大權漸為所奪,内閣雖仍掌票拟,但重要大事均由軍機大臣承旨處理。
在内閣、軍機處之外,有時逢幼主即位,設置攝政王,如順治時的多爾衮、宣統時的載沣;或者另選輔佐大臣,如順治時的議政王大臣、康熙時的輔政大臣、乾隆時的總理王大臣、同治時的贊襄王大臣,權力均在内閣或軍機處之上。
不過這都是臨時設置,不是常制。
日常總理政務的,還是内閣與軍機處,而軍機處的地位尤為重要。
趙翼《軍機處述》: 軍機處本内閣之分局,國初如前明舊制,機務出納悉關内閣。
其軍事付議政王大臣議奏。
康熙中,谕旨或有令南書房翰林撰拟,是時南書房最為親切地,如唐翰林學士掌内制也。
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内閣在太和門外,儤直者多,慮漏洩事機,始設軍需房于隆宗門内,選内閣中書之謹密者入直繕寫。
後名軍機處。
地近宮廷,便于宣召。
為軍機大臣者,皆親信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于此矣。
(《清朝續文獻通考》卷一一八) 按:太和門為紫禁城内首重正門,門外非内庭深岩邃密之地。
隆宗門位保和殿之後側,乃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