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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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肥也。
肥者令人内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而為消渴。
《通評虛實論》曰:消瘅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之人,膏粱之疾也。
或言人惟胃氣為本。
脾胃合為表裡,脾胃中州,當受溫補以調飲食。
今消渴者,脾胃極虛,益宜溫補。
若服寒藥,耗損脾胃,本氣虛乏而難治也。
此言乃不明陰陽寒熱虛實補瀉之道,故妄言而無畏也。
豈知《腹中論》雲: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芳草石藥。
石藥發癫,芳草發狂。
注言:多飲數溲,謂之熱中;多食數溲,謂之消中。
多喜曰癫,多怒曰狂。
芳,美味也。
石,謂英乳。
乃發熱之藥也。
《經》又曰:熱中消中,皆富貴人也。
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岐伯曰:芳草之味美,石藥之氣悍,二者之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服此二者。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夫熱氣悍,藥氣亦然。
所謂飲一溲二者,當肺氣從水而出也,其水谷之海竭矣。
凡見消渴,便用熱藥,誤人多矣。
故《内經》應言:渴者皆如是。
豈不昭晰欤?然而猶有惑者,諸氣過極反勝也者,是以人多誤也。
如陽極反似陰者是也。
若不明标本,認似為是,始終乖矣。
故凡見下部覺冷,兩膝如冰,此皆心火不降,狀類寒水,宜加寒藥,下之三、五次,則火降水升,寒化自退。
然而舉世皆同執迷,至如《易》《素》二書,棄如朽壞,良可悲夫!故處其方,必明病之标本,達藥之所能,通氣之所宜,而無加害者,可以制其方也已。
所謂标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标,此為病之本末也。
标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雲: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标。
蓋為病,髒病最急也。
又雲:六氣為胃之本。
假若胃熱者,胃為标,熱為本也。
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
為政之理,補賤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标本,按法治之,何必謀于衆?《陰陽别論》曰:謹熟陰陽,無與衆謀。
《标本病傳論》曰:知标知本,萬舉萬當。
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标知本,用之不殆。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适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複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标與本,易而弗損。
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明知勝複,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元紀大論》曰:至數極而道不惑。
可謂明矣。
所謂藥之巧能者,溫涼不同,寒熱相反,燥濕本異雲雲,前已言之矣。
斯言氣也,至于味之巧能,如酸能收,甘能緩,辛能散,苦能堅,鹹能軟,酸屬木也。
燥金主于散落而木反之,土濕主于緩而水勝之,故能然也。
若能燥濕而堅火者,苦也。
《易》曰:燥萬物者,莫燥乎火。
凡物燥則堅也。
甘能緩苦急而散結。
甘者,土也。
燥能急結,故緩則急散也。
辛能散抑、散結、潤燥。
辛者,金也。
金主散落,金生水故也。
況抑結散,則氣液宣行而津液生也。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開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鹹能軟堅。
鹹者,水也。
水潤而柔,故勝火之堅矣。
此五髒之味也。
其為五味之本也淡也。
淡,胃土之味也。
胃土者,地也。
地為萬物之本,胃為一身之本。
《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
故五味之本淡也。
以配胃土,淡能滲洩利竅。
夫燥能急結,而甘能緩之;淡為剛土,極能潤燥,緩其急結,令氣通行,而緻津液滲洩也。
故消渴之人,其藥與食,皆宜淡劑。
《至真要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六者,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堅,或軟,所以利而行之,調其氣也。
《本草》雲:藥有三品:上品為君,主養命,小毒,以應天;中品為臣,主養性,常毒,以應人;下品為佐使,主治病,大毒,以應地。
不在三品者,氣毒之物也。
凡此君臣佐使者,所以明藥之善惡也。
處方之道,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佐使。
适其病之所根,有君、臣、佐、使、奇、偶、小、大之制;明其歲政君臣脈位,而有逆、順、反、正、主療之方,随病所宜以施用。
其治法多端,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微者逆而制之,甚者從而去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堅者軟之,軟者堅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甚者瀉之,吐之下之,摩之益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制之,适足為用,各安其氣,必清必淨,而病氣衰去,髒腑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陰陽加,氣之所衰,不可以為功也。
今集諸經驗方附于篇末。
劉河間先生三消論 神白散 治真陰素被損虛,多服金石等藥,或嗜炙爆桂府滑石(六兩)甘草
肥者令人内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而為消渴。
《通評虛實論》曰:消瘅仆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之人,膏粱之疾也。
或言人惟胃氣為本。
脾胃合為表裡,脾胃中州,當受溫補以調飲食。
今消渴者,脾胃極虛,益宜溫補。
若服寒藥,耗損脾胃,本氣虛乏而難治也。
此言乃不明陰陽寒熱虛實補瀉之道,故妄言而無畏也。
豈知《腹中論》雲: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芳草石藥。
石藥發癫,芳草發狂。
注言:多飲數溲,謂之熱中;多食數溲,謂之消中。
多喜曰癫,多怒曰狂。
芳,美味也。
石,謂英乳。
乃發熱之藥也。
《經》又曰:熱中消中,皆富貴人也。
今禁膏粱,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岐伯曰:芳草之味美,石藥之氣悍,二者之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服此二者。
帝曰:何以然?岐伯曰:夫熱氣悍,藥氣亦然。
所謂飲一溲二者,當肺氣從水而出也,其水谷之海竭矣。
凡見消渴,便用熱藥,誤人多矣。
故《内經》應言:渴者皆如是。
豈不昭晰欤?然而猶有惑者,諸氣過極反勝也者,是以人多誤也。
如陽極反似陰者是也。
若不明标本,認似為是,始終乖矣。
故凡見下部覺冷,兩膝如冰,此皆心火不降,狀類寒水,宜加寒藥,下之三、五次,則火降水升,寒化自退。
然而舉世皆同執迷,至如《易》《素》二書,棄如朽壞,良可悲夫!故處其方,必明病之标本,達藥之所能,通氣之所宜,而無加害者,可以制其方也已。
所謂标本者,先病而為本,後病而為标,此為病之本末也。
标本相傳,先當救其急也。
又雲: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标。
蓋為病,髒病最急也。
又雲:六氣為胃之本。
假若胃熱者,胃為标,熱為本也。
處其方者,當除胃中之熱,是治其本也。
故六氣乃以甚者為邪,衰者為正,法當瀉甚補衰,以平為期。
養正除邪,乃天之道也。
為政之理,補賤之義也。
大凡治病,明知标本,按法治之,何必謀于衆?《陰陽别論》曰:謹熟陰陽,無與衆謀。
《标本病傳論》曰:知标知本,萬舉萬當。
不知标本,是謂妄行。
《至真要大論》曰:知标知本,用之不殆。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
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适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複起,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夫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
言标與本,易而弗損。
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明知勝複,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天元紀大論》曰:至數極而道不惑。
可謂明矣。
所謂藥之巧能者,溫涼不同,寒熱相反,燥濕本異雲雲,前已言之矣。
斯言氣也,至于味之巧能,如酸能收,甘能緩,辛能散,苦能堅,鹹能軟,酸屬木也。
燥金主于散落而木反之,土濕主于緩而水勝之,故能然也。
若能燥濕而堅火者,苦也。
《易》曰:燥萬物者,莫燥乎火。
凡物燥則堅也。
甘能緩苦急而散結。
甘者,土也。
燥能急結,故緩則急散也。
辛能散抑、散結、潤燥。
辛者,金也。
金主散落,金生水故也。
況抑結散,則氣液宣行而津液生也。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開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鹹能軟堅。
鹹者,水也。
水潤而柔,故勝火之堅矣。
此五髒之味也。
其為五味之本也淡也。
淡,胃土之味也。
胃土者,地也。
地為萬物之本,胃為一身之本。
《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
故五味之本淡也。
以配胃土,淡能滲洩利竅。
夫燥能急結,而甘能緩之;淡為剛土,極能潤燥,緩其急結,令氣通行,而緻津液滲洩也。
故消渴之人,其藥與食,皆宜淡劑。
《至真要大論》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六者,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堅,或軟,所以利而行之,調其氣也。
《本草》雲:藥有三品:上品為君,主養命,小毒,以應天;中品為臣,主養性,常毒,以應人;下品為佐使,主治病,大毒,以應地。
不在三品者,氣毒之物也。
凡此君臣佐使者,所以明藥之善惡也。
處方之道,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之用者為佐使。
适其病之所根,有君、臣、佐、使、奇、偶、小、大之制;明其歲政君臣脈位,而有逆、順、反、正、主療之方,随病所宜以施用。
其治法多端,溫者清之,清者溫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微者逆而制之,甚者從而去之,燥者潤之,濕者燥之,堅者軟之,軟者堅之,急者緩之,客者除之,留者卻之,勞者溫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衰者補之,甚者瀉之,吐之下之,摩之益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灸之制之,适足為用,各安其氣,必清必淨,而病氣衰去,髒腑和平,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陰陽加,氣之所衰,不可以為功也。
今集諸經驗方附于篇末。
劉河間先生三消論 神白散 治真陰素被損虛,多服金石等藥,或嗜炙爆桂府滑石(六兩)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