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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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婦人難産者,皆因燥澀緊斂,故産戶不得開通。
宜先于降誕之月,自月之日,用長流水調益元散,日三服,産必易。
産後亦無一切虛熱氣血不和之疾。
如未入月,則不宜服之,以滑石滑胎故也。
凡婦人大産後,或臍腹腰痛,乃敗血惡物之緻然也。
醫者便作虛冷,以燥熱藥治之,誤已久矣!《難經》曰:諸痛為實。
實者,熱也。
可用導水丸、禹功散,瀉三、五行;然後以玉燭血通經、降火益水之藥治之。
獨不可便服黑神散燥熱之藥,當同半産治之。
凡婦人産後心風者,不可便作風治之。
宜調胃承氣湯二兩,加當歸半兩,細锉,用水三、四盞,同煎去滓,分作二服,大下三、五行則愈矣。
如未愈,以三聖散吐之。
蓋風狂便屬陽。
凡婦人産後一、二日,漸熱口幹,可用新汲水調玉燭散,或水調甘露散亦妙。
勿作虛寒治之。
濕門 凡婦人赤白帶下,或出白物如脂,可服導水丸、禹功散,或單用無憂散,量虛實加減;洩訖,服桂苓散、五苓散、葶苈木香散,同治濕法。
或用獨聖散上湧亦是。
室女白帶茶調散吐之;吐訖,可服導水丸、禹功散瀉之;次服葶苈木香散、四物湯、白術散之類則愈矣。
治白帶者,同瀉濕法則是也。
婦人有濁污水不止,亦同此法也。
寒門 凡婦人年二、三十,無病而無子,經血如常,或經血不調者,乃陰不升而陽不降,此上下不得交通,有所滞礙,不能為用故也。
可用獨聖散,湧訖寒痰二、三升;後用導水丸、禹功散,洩三、五行或十餘行;單用無憂散,洩十餘行,見寒熱虛實用之;次服蔥白粥三、五日。
胃氣宣通,腸中得實,可服玉燭散,更助白術散、茯苓之類。
降火益水,既濟之道,當不數月而有孕。
《内經》曰:婦人有癃、痔、遺溺、嗌幹諸症,雖服妙藥針灸,亦不能孕。
蓋沖脈、督脈、任脈有此病不能孕故也。
半産 凡婦人半産,俗呼曰“小産”。
或三、四月,或五、六個月,皆為半産,以男女成形故也。
或因憂恐暴怒、悲哀太甚,或因勞力撲打損傷,及觸冒暑熱。
慎勿用黑神散,以其犯熱藥,恐轉生他疾。
止宜用玉燭散、和經湯之類。
凡婦人天生無乳者,不治。
或因啼泣、暴怒、郁結,氣血閉塞,以緻乳脈不通,用精豬肉清湯,調和美味,于食後調益元散五七錢,連服三、五服;更用木梳梳乳房周回,則乳汁自下也。
又一法:豬蹄調下益元散,連服之。
又一法:針肩井二穴,良驗。
小兒風門 凡小兒三、五歲,或七、八歲,至十餘歲,發驚涎潮,抽搦如拽鋸,不省人事,目瞪喘急,将欲死者,《内經》曰:此者得之在母胎。
胞之所受悸惕、驚駭、恐懼之氣,故令小兒輕者為驚風天吊,重者為痫病風搐。
胎中積熱者為臍風。
以上諸風症,可用吐涎散吐之;吐訖,宜珠、犀、龍、麝,清涼墜痰之藥。
其食乳子母,皆宜服之。
安魂定魄之藥,定志丸之類是也。
故婦人懷孕之月,大忌悲憂驚怖,縱得子,必有前疾。
小兒風熱涎嗽者,可以通聖加半夏,同煎溫服。
凡小兒疳澀眼,數日不開,皆風熱所緻。
可服涼膈散,瀉肝經風熱郁甚,郁結散而自開也。
凡小兒通身浮腫,是風水腫也。
小便不通者,宜利小便則愈。
《内經》曰:三焦閉寒,水道不利。
水滿皮膚,身體痞腫,是乘之故。
可用長流水加燈心,煎五苓散,時時呷之;更于不透風處浴之,汗出則腫消。
一汗減半,再汗減七、八分,三汗消盡。
内外俱行也。
二火類 凡小兒瘡瘾疹,麸瘡丹等疾,如遇火勝時,熒惑亂行之者,不可便用升麻散解之。
升麻湯味辛性溫,《内經》曰:積溫而成熱,是謂重火。
止可以辛涼之劑解之。
如遇平時,可以辛溫。
蓋平時無事,便同水化。
然而更宜審察病機,甚者亦不可以辛溫。
但發散之後,便以涼膈散加當歸,及白虎湯、玉露散煎服之。
更甚者,解毒湯、調胃散下之。
古人雲:斑疹瘡,首尾俱不可下。
皆誤矣。
豈不聞揚湯止沸,不如抽薪。
《内經》曰:五寅五申之歲,多發此病者,蓋明相火之所為也。
又曰:少陽客氣勝,丹疹外發。
又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
王太仆又謂: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豈可便用辛溫發散乎?緻熱勢增劇,漸成髒毒下血,切牙發搐,大熱明矣。
如白虎加人參,涼膈散加當歸、桔梗,勿問秋冬,但見瘡疹,用之神良。
凡小兒瘡瘾疹,麸瘡丹斑毒之後,髒毒下血,《内經》曰:少陽客氣勝,則丹瘡疹發于外也。
蓋餘熱不解,故髒毒下血。
治以黃連解毒湯、白虎湯、涼膈散,臨證選而用之。
所謂白虎,舊說秋冬勿用,皆誤也。
但有此症便用之。
蓋其證屬相火故也。
大人亦同。
凡小兒丹瘤浮腫,毒赤走引遍身者,乃邪熱之毒也。
可用磁盤撥出紫血,其病立愈。
如不愈者,後用涼膈散加大黃、芒硝,利三、五行為妙;次用拔毒散,掃三、五度必愈矣。
《經》曰:丹赤瘤,火之色也,相火主之。
凡小兒有赤瘤暴腫,可先用牛黃通膈丸瀉之;後用陽起石散敷之,則腫毒自消。
如不消,可用針砭刺,血出而愈矣。
凡小兒甜瘡久不愈者,俗呼為香瘡是也。
多在面部兩耳前。
一法:令母口中嚼白米成膏,子卧塗之,不過三上則愈矣。
小兒并母,皆忌雞、豬、魚、兔、酒、醋動風發熱之物。
如治甜指,亦同此法。
凡小兒面上瘡;謂眉煉瘡,耳上謂之轍耳;足上瘡謂之靴癬。
此三者一究其本,皆謬名也。
《經》曰:諸痛瘡瘍,皆屬心火。
乃血熱劇而緻然也。
或謂《内經》曰:大概不可使熱,以為皆然。
此不明造化之道也,慎勿妄信。
可用針刺之出血。
一刺不愈,當複刺之;再刺不愈,則三刺必愈矣。
《内經》曰:血實者決之。
眉煉不可用藥敷之,以其瘡多癢,癢則爬矣,藥入眼則目必損矣。
凡小兒牙疳齒齲者,是龈腐爛也。
下牙屬手陽明大腸之經,燥金為主;上牙屬足陽明胃經濕土,上下是腸胃二經也。
或積熱于内,或因服銀粉、巴豆大毒之藥,入于腸胃,乳食不能勝其毒,毒瓦斯循經而至于齒龈、牙縫嫩薄之分,反為害也。
可以麝香、玉線子治之。
乳母臨卧,常服黃連解毒湯一服,牙疳病則愈矣。
凡小兒身熱,吐瀉腹滿,不進飲食,可急與牛黃通膈丸,下過四、五行,則自愈矣。
蓋乳食便屬水,甚則成濕,以治濕法治之,用燥熱之藥非也。
凡小兒水洩不止,可用五苓散與益元散各停,用新汲水調下三、二錢,頻服,不拘時候。
若暴速注下,甚者屬火,涼膈通聖等散治之。
用者勿輕,非深于造化者,未易此語。
凡小兒、大人,小便不通,《内經》謂三焦約。
約者,不行也。
可用長流水煎八正散,時時灌之,大、小便利則止。
若不因熱藥所攻而緻此者,易治。
或因多服熱藥而燥劇至此者,非惟難治,不幸夭耳。
亦可用蜜水調益元散,送通膈丸。
凡小兒久瀉不止,至八、九月間,變為秋深冷痢者,洩瀉清白,時時撮痛,乳癖不化。
可用養脾丸,如黍米大,每服二、三十丸,米飲送下,日進三服則愈。
益黃散亦可用之。
凡治小兒之法,不可用極寒極熱之藥及峻補峻瀉之劑,或誤用巴豆、杏仁、硫黃、膩粉之藥。
若用此藥,反生他病。
小兒易虛易實,腸胃嫩弱,不勝其毒。
若治之,用分陰陽,利水道,最為急,用桂苓甘露散之類。
凡婦人難産者,皆因燥澀緊斂,故産戶不得開通。
宜先于降誕之月,自月之日,用長流水調益元散,日三服,産必易。
産後亦無一切虛熱氣血不和之疾。
如未入月,則不宜服之,以滑石滑胎故也。
凡婦人大産後,或臍腹腰痛,乃敗血惡物之緻然也。
醫者便作虛冷,以燥熱藥治之,誤已久矣!《難經》曰:諸痛為實。
實者,熱也。
可用導水丸、禹功散,瀉三、五行;然後以玉燭血通經、降火益水之藥治之。
獨不可便服黑神散燥熱之藥,當同半産治之。
凡婦人産後心風者,不可便作風治之。
宜調胃承氣湯二兩,加當歸半兩,細锉,用水三、四盞,同煎去滓,分作二服,大下三、五行則愈矣。
如未愈,以三聖散吐之。
蓋風狂便屬陽。
凡婦人産後一、二日,漸熱口幹,可用新汲水調玉燭散,或水調甘露散亦妙。
勿作虛寒治之。
濕門 凡婦人赤白帶下,或出白物如脂,可服導水丸、禹功散,或單用無憂散,量虛實加減;洩訖,服桂苓散、五苓散、葶苈木香散,同治濕法。
或用獨聖散上湧亦是。
室女白帶茶調散吐之;吐訖,可服導水丸、禹功散瀉之;次服葶苈木香散、四物湯、白術散之類則愈矣。
治白帶者,同瀉濕法則是也。
婦人有濁污水不止,亦同此法也。
寒門 凡婦人年二、三十,無病而無子,經血如常,或經血不調者,乃陰不升而陽不降,此上下不得交通,有所滞礙,不能為用故也。
可用獨聖散,湧訖寒痰二、三升;後用導水丸、禹功散,洩三、五行或十餘行;單用無憂散,洩十餘行,見寒熱虛實用之;次服蔥白粥三、五日。
胃氣宣通,腸中得實,可服玉燭散,更助白術散、茯苓之類。
降火益水,既濟之道,當不數月而有孕。
《内經》曰:婦人有癃、痔、遺溺、嗌幹諸症,雖服妙藥針灸,亦不能孕。
蓋沖脈、督脈、任脈有此病不能孕故也。
半産 凡婦人半産,俗呼曰“小産”。
或三、四月,或五、六個月,皆為半産,以男女成形故也。
或因憂恐暴怒、悲哀太甚,或因勞力撲打損傷,及觸冒暑熱。
慎勿用黑神散,以其犯熱藥,恐轉生他疾。
止宜用玉燭散、和經湯之類。
凡婦人天生無乳者,不治。
或因啼泣、暴怒、郁結,氣血閉塞,以緻乳脈不通,用精豬肉清湯,調和美味,于食後調益元散五七錢,連服三、五服;更用木梳梳乳房周回,則乳汁自下也。
又一法:豬蹄調下益元散,連服之。
又一法:針肩井二穴,良驗。
小兒風門 凡小兒三、五歲,或七、八歲,至十餘歲,發驚涎潮,抽搦如拽鋸,不省人事,目瞪喘急,将欲死者,《内經》曰:此者得之在母胎。
胞之所受悸惕、驚駭、恐懼之氣,故令小兒輕者為驚風天吊,重者為痫病風搐。
胎中積熱者為臍風。
以上諸風症,可用吐涎散吐之;吐訖,宜珠、犀、龍、麝,清涼墜痰之藥。
其食乳子母,皆宜服之。
安魂定魄之藥,定志丸之類是也。
故婦人懷孕之月,大忌悲憂驚怖,縱得子,必有前疾。
小兒風熱涎嗽者,可以通聖加半夏,同煎溫服。
凡小兒疳澀眼,數日不開,皆風熱所緻。
可服涼膈散,瀉肝經風熱郁甚,郁結散而自開也。
凡小兒通身浮腫,是風水腫也。
小便不通者,宜利小便則愈。
《内經》曰:三焦閉寒,水道不利。
水滿皮膚,身體痞腫,是乘之故。
可用長流水加燈心,煎五苓散,時時呷之;更于不透風處浴之,汗出則腫消。
一汗減半,再汗減七、八分,三汗消盡。
内外俱行也。
二火類 凡小兒瘡瘾疹,麸瘡丹等疾,如遇火勝時,熒惑亂行之者,不可便用升麻散解之。
升麻湯味辛性溫,《内經》曰:積溫而成熱,是謂重火。
止可以辛涼之劑解之。
如遇平時,可以辛溫。
蓋平時無事,便同水化。
然而更宜審察病機,甚者亦不可以辛溫。
但發散之後,便以涼膈散加當歸,及白虎湯、玉露散煎服之。
更甚者,解毒湯、調胃散下之。
古人雲:斑疹瘡,首尾俱不可下。
皆誤矣。
豈不聞揚湯止沸,不如抽薪。
《内經》曰:五寅五申之歲,多發此病者,蓋明相火之所為也。
又曰:少陽客氣勝,丹疹外發。
又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
王太仆又謂: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豈可便用辛溫發散乎?緻熱勢增劇,漸成髒毒下血,切牙發搐,大熱明矣。
如白虎加人參,涼膈散加當歸、桔梗,勿問秋冬,但見瘡疹,用之神良。
凡小兒瘡瘾疹,麸瘡丹斑毒之後,髒毒下血,《内經》曰:少陽客氣勝,則丹瘡疹發于外也。
蓋餘熱不解,故髒毒下血。
治以黃連解毒湯、白虎湯、涼膈散,臨證選而用之。
所謂白虎,舊說秋冬勿用,皆誤也。
但有此症便用之。
蓋其證屬相火故也。
大人亦同。
凡小兒丹瘤浮腫,毒赤走引遍身者,乃邪熱之毒也。
可用磁盤撥出紫血,其病立愈。
如不愈者,後用涼膈散加大黃、芒硝,利三、五行為妙;次用拔毒散,掃三、五度必愈矣。
《經》曰:丹赤瘤,火之色也,相火主之。
凡小兒有赤瘤暴腫,可先用牛黃通膈丸瀉之;後用陽起石散敷之,則腫毒自消。
如不消,可用針砭刺,血出而愈矣。
凡小兒甜瘡久不愈者,俗呼為香瘡是也。
多在面部兩耳前。
一法:令母口中嚼白米成膏,子卧塗之,不過三上則愈矣。
小兒并母,皆忌雞、豬、魚、兔、酒、醋動風發熱之物。
如治甜指,亦同此法。
凡小兒面上瘡;謂眉煉瘡,耳上謂之轍耳;足上瘡謂之靴癬。
此三者一究其本,皆謬名也。
《經》曰:諸痛瘡瘍,皆屬心火。
乃血熱劇而緻然也。
或謂《内經》曰:大概不可使熱,以為皆然。
此不明造化之道也,慎勿妄信。
可用針刺之出血。
一刺不愈,當複刺之;再刺不愈,則三刺必愈矣。
《内經》曰:血實者決之。
眉煉不可用藥敷之,以其瘡多癢,癢則爬矣,藥入眼則目必損矣。
凡小兒牙疳齒齲者,是龈腐爛也。
下牙屬手陽明大腸之經,燥金為主;上牙屬足陽明胃經濕土,上下是腸胃二經也。
或積熱于内,或因服銀粉、巴豆大毒之藥,入于腸胃,乳食不能勝其毒,毒瓦斯循經而至于齒龈、牙縫嫩薄之分,反為害也。
可以麝香、玉線子治之。
乳母臨卧,常服黃連解毒湯一服,牙疳病則愈矣。
凡小兒身熱,吐瀉腹滿,不進飲食,可急與牛黃通膈丸,下過四、五行,則自愈矣。
蓋乳食便屬水,甚則成濕,以治濕法治之,用燥熱之藥非也。
凡小兒水洩不止,可用五苓散與益元散各停,用新汲水調下三、二錢,頻服,不拘時候。
若暴速注下,甚者屬火,涼膈通聖等散治之。
用者勿輕,非深于造化者,未易此語。
凡小兒、大人,小便不通,《内經》謂三焦約。
約者,不行也。
可用長流水煎八正散,時時灌之,大、小便利則止。
若不因熱藥所攻而緻此者,易治。
或因多服熱藥而燥劇至此者,非惟難治,不幸夭耳。
亦可用蜜水調益元散,送通膈丸。
凡小兒久瀉不止,至八、九月間,變為秋深冷痢者,洩瀉清白,時時撮痛,乳癖不化。
可用養脾丸,如黍米大,每服二、三十丸,米飲送下,日進三服則愈。
益黃散亦可用之。
凡治小兒之法,不可用極寒極熱之藥及峻補峻瀉之劑,或誤用巴豆、杏仁、硫黃、膩粉之藥。
若用此藥,反生他病。
小兒易虛易實,腸胃嫩弱,不勝其毒。
若治之,用分陰陽,利水道,最為急,用桂苓甘露散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