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東垣先生用藥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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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經獨活加桂良。
通經用此藥為使,更有何病到膏肓。
諸經向導 太陰經向導圖 陽明經向導圖 厥陰經向導圖 少陽經向導圖 太陽經向導圖 少陰經向導圖 制方之法 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酸苦辛鹹甘淡之味。
各有所能,不可不通也。
藥之氣味,不比同時之物,味皆鹹,其氣皆寒之類是也。
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
互相氣味,各有濃薄,性用不等。
制其方者,必且明其為用。
經曰:味為陰,味濃為純陰,味薄為陰中之陽;氣為陽,氣濃為純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然,味濃則洩,薄則通;氣薄則發洩,濃則發熱。
又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凡此之味,各有所能。
然辛能散結、潤燥;苦能燥濕、堅軟;鹹能軟堅;酸能收緩收散;甘能緩急;淡能利竅。
故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緻津液、通其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凡此者,是明其氣味之用也。
若用其味,必明其氣之可否;用其氣,必明其味之所宜。
識其病之标本、髒腑、寒熱、虛實、微甚、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随其證而制其方也。
是故方有君臣、佐使、輕重、緩急、大小、反正逆從之制也。
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者為使。
用此随病之所宜,而又贊成方而用之。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去咽嗌近者奇之,遠者偶之。
汗者不奇,下者不偶。
補上治上,制之以緩;補下治下,制之以急。
急者氣味濃也,緩者氣味薄也;薄者少服而頻食,濃者多服而頓食。
又當明五氣之郁:木郁達之,謂吐,令條達也;火郁發之,謂汗,令疏散也;土郁奪之,謂下,令無壅滞也;金郁洩之,謂解表,利小便也;水郁折之,謂制其沖逆也。
通此五法,乃治病之大要也。
用藥各定分兩 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
藥之于證,所主同者則等分。
用藥酒洗曝幹 黃芩、黃連、黃柏、知母,病在頭面及手梢皮膚者,須用酒炒之。
借酒力以上騰也。
咽之下、臍之上,須酒洗之。
在下生用。
大凡生升、熟降。
大黃須煨,恐寒則損胃氣。
至于川烏、附子須炮,以制毒也。
黃柏、知母,下部藥也,久弱之人,須合用之者,酒浸,曝幹,恐寒傷胃氣也。
熟地黃,酒洗亦然。
當歸,酒浸,曝,發散之意也。
用藥根梢身例 凡根之在土者,中半以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之下行也,入土以為梢。
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
根升而梢降。
大凡藥根有上中下:人身半以上,天之陽也,用頭;在中焦用身;在身半以下,地之陰也,用梢。
述類象形者也。
用丸散藥例 仲景言:锉如麻豆大,與咀同意。
夫咀,古之制也。
古者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為粗藥。
煎之,使藥水清,飲于腹中則易升易散也,此所謂咀也。
今人以刀器锉如麻豆大,此咀之易成也。
若一概為細末,不厘清濁矣。
經雲: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髒,果何謂也?又曰: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咀之藥,取汁易行經絡也。
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
去濕,以生姜;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
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髒腑之積。
氣味濃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
去下部之疾,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
稠面糊,取其遲化,直至下焦。
或酒、或醋,取其收其散之意也。
犯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姜汁。
稀糊為丸,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
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
蠟丸者,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也。
大抵湯者“蕩”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不能速去之,其用藥之舒緩而治之意也。
升合分兩 古之方劑,锱铢分兩,與今不同。
謂如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
雲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盞也。
雲铢者,六
通經用此藥為使,更有何病到膏肓。
諸經向導 太陰經向導圖 陽明經向導圖 厥陰經向導圖 少陽經向導圖 太陽經向導圖 少陰經向導圖 制方之法 夫藥有寒熱溫涼之性,酸苦辛鹹甘淡之味。
各有所能,不可不通也。
藥之氣味,不比同時之物,味皆鹹,其氣皆寒之類是也。
凡同氣之物必有諸味,同味之物必有諸氣。
互相氣味,各有濃薄,性用不等。
制其方者,必且明其為用。
經曰:味為陰,味濃為純陰,味薄為陰中之陽;氣為陽,氣濃為純陽,氣薄為陽中之陰。
然,味濃則洩,薄則通;氣薄則發洩,濃則發熱。
又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洩為陰;鹹味湧洩為陰,淡味滲洩為陽。
凡此之味,各有所能。
然辛能散結、潤燥;苦能燥濕、堅軟;鹹能軟堅;酸能收緩收散;甘能緩急;淡能利竅。
故經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緻津液、通其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心欲軟,急食鹹以軟之;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凡此者,是明其氣味之用也。
若用其味,必明其氣之可否;用其氣,必明其味之所宜。
識其病之标本、髒腑、寒熱、虛實、微甚、緩急而用其藥之氣味,随其證而制其方也。
是故方有君臣、佐使、輕重、緩急、大小、反正逆從之制也。
主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臣者為使。
用此随病之所宜,而又贊成方而用之。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去咽嗌近者奇之,遠者偶之。
汗者不奇,下者不偶。
補上治上,制之以緩;補下治下,制之以急。
急者氣味濃也,緩者氣味薄也;薄者少服而頻食,濃者多服而頓食。
又當明五氣之郁:木郁達之,謂吐,令條達也;火郁發之,謂汗,令疏散也;土郁奪之,謂下,令無壅滞也;金郁洩之,謂解表,利小便也;水郁折之,謂制其沖逆也。
通此五法,乃治病之大要也。
用藥各定分兩 為君者最多,為臣者次之,佐者又次之。
藥之于證,所主同者則等分。
用藥酒洗曝幹 黃芩、黃連、黃柏、知母,病在頭面及手梢皮膚者,須用酒炒之。
借酒力以上騰也。
咽之下、臍之上,須酒洗之。
在下生用。
大凡生升、熟降。
大黃須煨,恐寒則損胃氣。
至于川烏、附子須炮,以制毒也。
黃柏、知母,下部藥也,久弱之人,須合用之者,酒浸,曝幹,恐寒傷胃氣也。
熟地黃,酒洗亦然。
當歸,酒浸,曝,發散之意也。
用藥根梢身例 凡根之在土者,中半以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之下行也,入土以為梢。
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
根升而梢降。
大凡藥根有上中下:人身半以上,天之陽也,用頭;在中焦用身;在身半以下,地之陰也,用梢。
述類象形者也。
用丸散藥例 仲景言:锉如麻豆大,與咀同意。
夫咀,古之制也。
古者無鐵刃,以口咬細,令如麻豆,為粗藥。
煎之,使藥水清,飲于腹中則易升易散也,此所謂咀也。
今人以刀器锉如麻豆大,此咀之易成也。
若一概為細末,不厘清濁矣。
經雲: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髒,果何謂也?又曰: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咀之藥,取汁易行經絡也。
若治至高之病,加酒煎。
去濕,以生姜;補元氣,以大棗;發散風寒,以蔥白;去膈上痰,以蜜。
細末者,不循經絡,止去胃中及髒腑之積。
氣味濃者白湯調,氣味薄者煎之,和渣服。
去下部之疾,其丸極大而光且圓;治中焦者,次之;治上焦者,極小。
稠面糊,取其遲化,直至下焦。
或酒、或醋,取其收其散之意也。
犯半夏、南星,欲去濕者,以生姜汁。
稀糊為丸,取其易化也;水浸宿,炊餅,又易化;滴水丸,又易化。
煉蜜丸者,取其遲化而氣循經絡也。
蠟丸者,取其難化,而旋旋取效也。
大抵湯者“蕩”也,去大病用之;散者“散”也,去急病用之;丸者“緩”也,不能速去之,其用藥之舒緩而治之意也。
升合分兩 古之方劑,锱铢分兩,與今不同。
謂如咀者,即今锉如麻豆大是也。
雲一升者,即今之大白盞也。
雲铢者,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