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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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忍病而畏冷,兼食冷飯。
又若兢顫惡寒,或發熱如溫瘧者,為失食忍饑,失洗不行,又食臭穢故也。
宜急飽冷食,冷又若惡食臭如死物氣者,為食溫作癖故也。
宜急以三黃湯下之,若不下,終不瘥。
又若咽中痛,鼻中塞,清涕出者,為衣溫近火故也。
但速脫衣,取冷當風,以冷石熨咽鼻當自瘥。
不須洗也。
又若胸脅滿,氣上嘔逆者,為饑而不食,藥氣上沖故也。
速與冷水洗,食冷飯止。
又若食便吐出,不得安住者,由癖故也。
宜急以甘草飲下之,不下當危人命爾。
甘草飲法。
甘草(二兩,炙)大黃(三兩,别漬)黃芩(二兩) 上三味,切,以水三升,煮三兩沸,去滓,分服,以利為度。
又若大便難,腹中堅如盤蛇者,為犯溫積久,腹中有幹糞不去故也。
宜銷酥蜜膏服一二升,津潤腹内即下。
若不可,服大黃、樸硝等下之。
又若患淋者,為久坐溫處,或乘鞍馬,坐處大熱,熱入膀胱故也。
但冷食,冷水洗,冷石熨腹,不過一日即瘥止。
又若寒栗頭掉,不自支持者,為食少,藥氣溢于肌膚,五髒失守,百脈搖動,與正氣相競故也。
宜強飲熱酒以和其脈,強食冷食以定其髒,強行以調其關節,強洗以宣其擁滞,即瘥。
又若小便稠數者,為熱食及啖諸熱餅肉之屬故也。
宜冷水洗腹,兼服栀子湯法。
栀子仁(二兩)甘草(炙)芒硝(湯成下)黃芩(各二兩) 上四味,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溫二服,取利即瘥。
又若失氣不可禁止者,為犯溫不時洗故也。
但冷水洗之即瘥。
又若遺糞不自覺者,為熱氣入胃,大腸不禁故也。
當冷洗即瘥。
又若目痛如刺者,為熱氣沖肝上眼故也。
但數冷食,清朝溫小便洗之,不過三日即瘥止。
又若耳鳴如風聲,又有汁出者,為自勞過度,陽事不節,氣上耳故也。
宜數飲食補之,節禁陽事即瘥。
又若口中傷爛,舌強而燥,不得食味者,為食少谷氣不足,藥氣積在胃管故也。
宜急作豉湯服之,豉湯法。
香豉(二升)葳蕤甘草(炙,各二兩)麥門冬(去心)小柏(各三兩) 上五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能頓服益佳。
再合為度。
又若關節強直不可屈伸,可久停息,不自勞洩,藥氣不散,漸侵筋血故也。
出力使溫,冷洗即瘥止。
又若得傷寒溫瘧者,為犯熱故也,宜以常治藥救之無咎,但勿服熱藥耳。
其傷寒瘧藥等,皆除破癖,不與寒食相妨,故通服也。
凡服寒食,雖已熱解而更病者,要先以寒食救之,終不中冷。
又若飲酒不解,食不得下,乍寒乍熱,不洗便熱,洗之複寒,甚者數十日,輕者數日,晝夜不得寝寐,愁悲恚怒,自驚跳悸,恍惚忘誤者,為犯溫積久,寝處失節,食熱作藥,内熱與藥并行,寒熱交争,雖以法救之,終不可解也。
昔皇甫氏曾餌此散,每發即欲自刑,尊親制之,乃免斯禍,強令飲食,其熱漸除。
縱家有寒熱藥,發急皆忘,雖素聰明,發皆頑冥,告令難喻,為茲斃者,不可勝數。
遂檢家兄士元救急之法,合三黃湯服之,大下便瘥止,而錄之。
又若脫衣便寒,着衣便熱,為脫着之間失适故也。
小寒自可着,小溫便可脫即止;洗則了然瘥矣,應洗忽忌之,忍則病成也。
又若齒龈腫,唇爛,牙齒搖痛,頰車噤,為坐犯熱故也。
宜時救之,可當風張口,使冷氣入咽,漱寒水即瘥。
又若脈洪實,或斷絕不足似死脈,或細數弦快,其所犯非一,此脈無醫不識也。
熱多則弦快,有癖則洪實,急痛則斷絕。
凡寒食藥熱,率常如此,自無所苦,非死。
唯勤節度為妙。
又若大便稠數,為坐久失節度将死之候也。
如此難治矣。
可與前大黃黃芩栀子芒硝湯下之,當十有一生耳。
可為必死之治,不可不利,緻死,令人恨也!又若人已困而脈不絕,為藥氣盛行于百脈,人之真氣已盡,藥氣尚自行,故不絕,非生氣也。
死後體因溫如生人肌,腹中雷鳴,顔色不變,一兩宿乃作死人也。
又若周體患腫,不能回轉者,為久坐不行,又不飲酒,藥氣滞在皮膚之内,血脈不通故也。
宜飲酒,冷水洗,自勞即瘥。
若不能行者,遣人扶持強行,使肢節調暢乃止。
亦不得令過度,使反發熱,或反熱者還當洗之。
又若食患冷不可下者,為久冷食,口中不知味故也。
當作白酒糜多着蘇,熱食一兩頓,若小悶者,還令冷凍飲料食,即瘥止。
又若下部臭爛者,為坐薦席濃熱故也。
當坐冷水中,即瘥。
又若兢顫惡寒,或發熱如溫瘧者,為失食忍饑,失洗不行,又食臭穢故也。
宜急飽冷食,冷又若惡食臭如死物氣者,為食溫作癖故也。
宜急以三黃湯下之,若不下,終不瘥。
又若咽中痛,鼻中塞,清涕出者,為衣溫近火故也。
但速脫衣,取冷當風,以冷石熨咽鼻當自瘥。
不須洗也。
又若胸脅滿,氣上嘔逆者,為饑而不食,藥氣上沖故也。
速與冷水洗,食冷飯止。
又若食便吐出,不得安住者,由癖故也。
宜急以甘草飲下之,不下當危人命爾。
甘草飲法。
甘草(二兩,炙)大黃(三兩,别漬)黃芩(二兩) 上三味,切,以水三升,煮三兩沸,去滓,分服,以利為度。
又若大便難,腹中堅如盤蛇者,為犯溫積久,腹中有幹糞不去故也。
宜銷酥蜜膏服一二升,津潤腹内即下。
若不可,服大黃、樸硝等下之。
又若患淋者,為久坐溫處,或乘鞍馬,坐處大熱,熱入膀胱故也。
但冷食,冷水洗,冷石熨腹,不過一日即瘥止。
又若寒栗頭掉,不自支持者,為食少,藥氣溢于肌膚,五髒失守,百脈搖動,與正氣相競故也。
宜強飲熱酒以和其脈,強食冷食以定其髒,強行以調其關節,強洗以宣其擁滞,即瘥。
又若小便稠數者,為熱食及啖諸熱餅肉之屬故也。
宜冷水洗腹,兼服栀子湯法。
栀子仁(二兩)甘草(炙)芒硝(湯成下)黃芩(各二兩) 上四味,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溫二服,取利即瘥。
又若失氣不可禁止者,為犯溫不時洗故也。
但冷水洗之即瘥。
又若遺糞不自覺者,為熱氣入胃,大腸不禁故也。
當冷洗即瘥。
又若目痛如刺者,為熱氣沖肝上眼故也。
但數冷食,清朝溫小便洗之,不過三日即瘥止。
又若耳鳴如風聲,又有汁出者,為自勞過度,陽事不節,氣上耳故也。
宜數飲食補之,節禁陽事即瘥。
又若口中傷爛,舌強而燥,不得食味者,為食少谷氣不足,藥氣積在胃管故也。
宜急作豉湯服之,豉湯法。
香豉(二升)葳蕤甘草(炙,各二兩)麥門冬(去心)小柏(各三兩) 上五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溫三服,能頓服益佳。
再合為度。
又若關節強直不可屈伸,可久停息,不自勞洩,藥氣不散,漸侵筋血故也。
出力使溫,冷洗即瘥止。
又若得傷寒溫瘧者,為犯熱故也,宜以常治藥救之無咎,但勿服熱藥耳。
其傷寒瘧藥等,皆除破癖,不與寒食相妨,故通服也。
凡服寒食,雖已熱解而更病者,要先以寒食救之,終不中冷。
又若飲酒不解,食不得下,乍寒乍熱,不洗便熱,洗之複寒,甚者數十日,輕者數日,晝夜不得寝寐,愁悲恚怒,自驚跳悸,恍惚忘誤者,為犯溫積久,寝處失節,食熱作藥,内熱與藥并行,寒熱交争,雖以法救之,終不可解也。
昔皇甫氏曾餌此散,每發即欲自刑,尊親制之,乃免斯禍,強令飲食,其熱漸除。
縱家有寒熱藥,發急皆忘,雖素聰明,發皆頑冥,告令難喻,為茲斃者,不可勝數。
遂檢家兄士元救急之法,合三黃湯服之,大下便瘥止,而錄之。
又若脫衣便寒,着衣便熱,為脫着之間失适故也。
小寒自可着,小溫便可脫即止;洗則了然瘥矣,應洗忽忌之,忍則病成也。
又若齒龈腫,唇爛,牙齒搖痛,頰車噤,為坐犯熱故也。
宜時救之,可當風張口,使冷氣入咽,漱寒水即瘥。
又若脈洪實,或斷絕不足似死脈,或細數弦快,其所犯非一,此脈無醫不識也。
熱多則弦快,有癖則洪實,急痛則斷絕。
凡寒食藥熱,率常如此,自無所苦,非死。
唯勤節度為妙。
又若大便稠數,為坐久失節度将死之候也。
如此難治矣。
可與前大黃黃芩栀子芒硝湯下之,當十有一生耳。
可為必死之治,不可不利,緻死,令人恨也!又若人已困而脈不絕,為藥氣盛行于百脈,人之真氣已盡,藥氣尚自行,故不絕,非生氣也。
死後體因溫如生人肌,腹中雷鳴,顔色不變,一兩宿乃作死人也。
又若周體患腫,不能回轉者,為久坐不行,又不飲酒,藥氣滞在皮膚之内,血脈不通故也。
宜飲酒,冷水洗,自勞即瘥。
若不能行者,遣人扶持強行,使肢節調暢乃止。
亦不得令過度,使反發熱,或反熱者還當洗之。
又若食患冷不可下者,為久冷食,口中不知味故也。
當作白酒糜多着蘇,熱食一兩頓,若小悶者,還令冷凍飲料食,即瘥止。
又若下部臭爛者,為坐薦席濃熱故也。
當坐冷水中,即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