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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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方第九卷所治如下:治服寒食散方治寒食散發動諸方治服傳病諸決(待考) 上三件 治服寒食散方 服草木之藥則速發,須調飲食;金石者則遲起而難息。

    其始得效者,皆是草木盛也,金石乃延引日月。

    草木少時便息,石勢猶自未盛。

    其有病者不解消息,便謂頓休,續後更服,或得病固藥微,倍複增石,或便雜服衆石,非一也。

    石之為性,其精華之氣,則合五行,乃益五髒,其濁穢便同灰土。

    但病家血氣虛少,不能宣通更陳瘀,便成堅積。

    若其精華氣不發,則冷如冰。

    而病者服之望石入腹即熱,既見未熱,服之彌多。

    既見石不即效,便謂不得其力,至後發動之日,都不自疑是石,不肯作石消息,便作異治者,多緻其害。

     道弘道人制《解散對治方》,說草石相對之和,有的能發動為證,世人逐易,不逆思尋古今方說,至于動散,臨急便就服之,即不救疾,便成委禍。

    大散由來早難将之藥,夫以大散難将,而未經服者,乃前有慎耳。

    既心期得益,苟就服之,已服之人,便應研習救解之宜,異日動之,便得自救也。

    夫身有五石之藥,而門内無解救之人,輕信對治新方,逐易服之,從非棄是,不當枉命誤藥邪?檢《神農本草經》,說草石性味,無對治之和,無指的發動之說,按其對治之和,亦根據本草之說耳。

    且大散方說主患,注藥物,不說其所主治,亦不說對和指的發動之性也。

    覽皇甫士安撰《解散說》及将服消息節度,亦無對和的發之說也。

    複有禀丘家,将溫法以救變敗之色,亦無對和的動之說。

    若以藥性相對為神者,栝蒌惡幹姜,此是對之大害者。

    道弘說對治而不辨此,道弘之方焉可從乎?今不從也。

    當從皇甫節度,自更改栝蒌,便為良矣。

    患熱則不服其藥,惟患冷者服之耳,自可以除栝蒌。

    若虛勞腳弱者,以石斛十分代栝蒌;若風冷上氣咳者,當以紫苑十分代栝蒌。

    二法極良。

    若雜患常疾者,止除栝蒌而已,慎勿加餘物。

     治寒食散發動諸方 論曰:凡服五石散,及鐘乳諸石丹藥等,既瘥節度,觸動多端,發動雖殊,将攝相似。

     比來人遇其證,專執而治之,或取定古法,則與本性有違,或取決庸醫,則昧于時候,皆為自忤。

    遂推石過,深省其理,未曰合宜。

    每尋古醫,互相晦見,直言沐浴,實未探微,寒溫适情,蓋須自度,随時之義,易所通焉。

    故陶正白雲:昔有人服寒食散,檢古法以冷水淋身滿二百罐,登時缰斃。

    又有取汗,乃于狹室中四角安火,須臾則殒。

    據茲将息。

    豈不由人,追之昔事,守株何甚!今列篇章,幸擇長而錄用耳。

    寒食藥得節度者,一月辄解,或二十日解,堪溫不堪寒,即已解之候也。

    其失節度者,或頭痛欲裂,為服藥食溫作癖,宜急下之。

     又若手腳卒患頑癖者,為犯熱經久故也。

     急與冷水洗,飲熱清酒,進冷食即止。

    一法飲冷清酒亦止。

     又若體上生瘡,結氣腫痛不得動者,為自勞太過也。

    宜服香豉飲法。

     香豉(三升)蔥白(一虎口)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三沸服之。

    不止,乃至三四劑,自止。

     又若腰痛欲折,兩目欲脫者,為熱上肝膈,腰腎冷極故也。

    宜服黃連飲法。

     黃連甘草(炙,各一兩)葳蕤(二兩) 上三味,切,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樸硝一兩,頓服,得微利止。

     又若眩冒欲倒者,為衣濃犯熱故也。

    宜冷水淋頭并洗之,須臾即愈。

     又若腳疼欲折者,為久坐溫處故也。

    宜常須單床行役,并以冷水洗浴即止。

     又若腹脹欲裂者,為久坐下熱,衣溫失食故也。

    宜數冷食冷洗,當風取冷,須臾即瘥。

     又心痛如刺者,為應食不食,應洗不洗,寒熱相擊,氣結不通,填于心中故也。

    宜數飲熱酒,任性多少,酒氣行,經絡通達,淋以冷水,又冷淹手中,搭着苦處,溫複易之,須臾解也。

    解後仍速與冷食,食多益善。

    于諸痛之中,心痛最急,宜速救之。

     又若發急,遍身熱如湯火,或氣結不識人,時倒,口噤不開,不自覺知者,救之要以熱酒随其性灌之。

    卒不得下者,當打去齒灌之,咽中寒盛,酒入必還出,但灌勿止,半日許以酒下氣徹乃蘇。

    酒卒不下者。

    難可救矣。

     又若下痢如寒中者,為行止食飲犯熱所緻,宜速脫衣,冷食、冷凍飲料、冷水洗即瘥。

     又若百節酸疼者,為卧處太濃,又蓋覆被衣,溫不脫故也。

    但單床薄被單衣,或以冷水洗,勿着新衣,着故垢衣,雖冬寒常須散發受風,仍以冷石熨其衣,勿系帶,若犯此,酸悶者,急入冷水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