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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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詳之。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無不利。
上于象為铉,而以陽居陰,剛而能溫。
故有玉铉之象,而其占為大吉,無不利。
蓋有是德,則如其占也。
《象》曰:玉铉在上,剛柔節也。
震下,震上。
震:亨。
震來,笑言啞啞,震驚百裡,不喪匕鬯。
,許逆反。
啞,烏客反。
喪,息浪反。
匕,必以反。
鬯,敕亮反。
震,動也。
一陽始生于二陰之下,震而動也。
其象為雷,其屬為長子。
震有亨道。
震來,當震之來時也。
,恐懼驚顧之貌。
震驚百裡,以雷言。
匕,所以舉鼎實。
鬯,以禾巨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
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
此卦之占,為能恐懼則緻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彖》曰:「震」,亨。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來」,恐緻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緻福,恐懼以緻福也。
則,法也。
「震驚百裡」,驚遠而懼迩也。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程子以為,「迩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
出,謂繼世而主祭也。
或雲「出」即「鬯」字之誤。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洊,在薦反。
省,悉井反。
初九,震來,後笑言啞啞,吉。
成震之主,處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象》曰:「震來」,恐緻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跻,子西反。
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
「億」字未詳。
又當喪其貨貝,而升于九陵之上。
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
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
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
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無眚矣。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
泥,乃計反。
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于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
遂者,無反之意。
泥,滞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喪,息浪反。
以六居五,而處震時,無時而不危也。
以其得中,故無所喪而能有事也。
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無喪矣。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兇。
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
婚媾有言。
索,桑落反。
矍,俱縛反。
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兇必矣。
然能及其震未及其身之時,恐懼修省,則可 以無咎,而亦不能免于婚媾之有言。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中,謂中心。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艮,止也。
一陽止于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
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于極而不進之意也。
其占則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無咎也。
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
艮其背,則止于所當止也。
止于所當止,則不随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
如是,則雖行于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
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
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此釋卦名。
艮之義則止也。
然行止各有其時,故時止而止,止也;時行而行,亦止也。
艮體笃實,故又有光明之義。
大畜于艮,亦以輝光言之。
「艮其止」,止其所也。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此釋卦辭。
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
背者,止之所也。
以卦體言,内外之卦,陰陽敵應而不相與也。
不相與,則内不見己,外不見人,而無咎矣。
晁氏雲:「‘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以陰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
占者如之,則無咎。
而又以其陰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拯,之淩反。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
三為限,則腓所随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
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
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聽也。
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熏心。
夤,引真反。
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
夤,膂也。
止于腓,則不進而已。
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
危厲熏心,不安之甚也。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無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
悔,謂以陰居陽。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正」字羨文,葉韻可見。
上九,敦艮,吉。
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于止者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漸,漸進也。
為卦止于下,而巽于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
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之」字疑衍,或是「漸」字。
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卦變釋利貞之意。
蓋此卦之變,自《渙》而來,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皆為得位之正。
其位,剛得中也。
以卦體言,謂九五。
止而巽,動不窮也。
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二者皆當以漸而進。
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
幹,水涯也。
始進于下,未得所安,而上複無應,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則為小子厲,雖有言,而于義則無咎也。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盤,飲食衎衎,吉。
衎,苦旦反。
盤,大石也。
漸遠于水,進于盤而益安矣。
衎衎,和樂意。
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飽,如《詩》言「素餐」。
得之以道,則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複,房六反。
鴻,水鳥,陸非所安也。
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夫征則不複,婦孕則不育,兇莫甚焉。
然以其過剛也,故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複」,雖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離,力智反。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桷,音角。
鴻不木栖。
桷,平柯也。
或得平柯,則可以安矣。
六四乘剛而順巽,故其象如此。
占者如之,則無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陵,高阜也。
九五居尊,六二正應在下,而為三四所隔,然終不能奪其正也。
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胡氏、程氏皆雲:「‘陸’當作‘逵’,謂雲路也。
」今以韻讀之,良是。
儀,羽旄旌纛之飾也。
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為儀飾。
位雖極高,而不為無用之象,故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進愈高,而不為無用。
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
兌下,震上。
歸妹:征兇,無攸利。
婦人謂嫁曰歸。
妹,少女也。
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
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占征兇,而無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歸妹,人之終始也。
釋卦名義也。
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
說以動,所歸妹也。
說,音悅。
又以卦德言之。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又以卦體釋卦辭。
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随,歸妹之象。
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
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娣,音弟。
跛,波我反。
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
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謂有常久之德。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眇能視,承上爻而言。
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
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
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
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适,而反歸為娣之象。
或曰:須,女之賤者。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九四,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月幾望,吉。
袂,彌計反。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
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望之象。
而占者如 之,則吉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刲,苦圭反。
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而不終者也。
故其象如此,而于占為無所利也。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假,更白反。
豐,大也。
以明而動,盛大之勢也,故其占有亨道焉。
然王者至此,盛極當衰,則又有憂道焉。
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但能守常,不至于過盛則可矣,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
《彖》曰:「豐」,大也。
明以動,故豐。
以卦德釋卦名義。
「王假之」,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釋卦辭。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此又發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緻刑。
折,之舌反。
取其威照并行之象。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
配主,謂四,旬,均也,謂皆陽也。
當豐之時,明動相資,故初九之遇九四,雖皆陽剛,而其占如此也。
《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戒占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蔀,音部。
六二居豐之時,為離之主,至明者也。
而上應六五之柔暗,故為豐蔀見鬥之象。
蔀,障蔽也。
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
往而從之,則昏暗之主,必反見疑,唯在積其誠意以感發之,則吉。
戒占者宜如是也。
虛中,有孚之象。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
沬、昧同,莫佩反。
折,食列反。
沛,一作「旆」,謂幡幔也,其蔽甚于蔀矣。
沬,小星也。
三處明極,而應上六,雖不可用,而非咎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
《象》與六二同。
夷,等夷也,謂初九也。
其占為當豐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則吉也。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質雖柔暗,若能來緻天下之明,則有慶譽而吉矣。
蓋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
占者能如是,則如其占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阒其無人,三歲不觌,兇。
阒,苦具鳥反。
以陰柔居豐極,處動終,明極而反暗者也。
故為豐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
無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兇甚矣。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
「窺其戶,阒其無人」,自藏也。
藏,謂障蔽。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旅,羇旅也。
山止于下,火炎于上,為去其所止而不處之象,故為旅。
以六五得中于外,而順乎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離麗于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貞,則吉。
旅非常居,若可苟者。
然道無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須臾離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以卦體、卦德釋卦辭。
旅之時義大矣哉。
旅之時為難處。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當旅之時,以陰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仆貞。
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其童仆之貞信,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
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得童仆貞」,終無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仆,貞厲。
喪,息浪反。
《象》同。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
喪其童仆,則不止于失其心矣。
故貞字連下句為義。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
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以陽居陰,處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
然非其正位, 又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
「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射,石亦反。
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
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
雖不無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逮,言其譽命聞于上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号咷,喪牛于易,兇。
喪、易,并去聲。
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驕而不順,兇之道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
「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入也。
一陰伏于二陽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
陰為主,故其占為小亨;以陰從陽,故又利有所往。
然必知所從,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見大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釋卦義也。
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
重巽,故為申命也。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以卦體釋卦辭。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 五。
柔,謂初四。
《象》曰:随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随,相繼之義。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初以陰居下,為巽之主,卑巽之過,故為進退不果之象。
若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象》曰:「進退」,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二以陽處陰而居下,有不安之意。
然當巽之時,不厭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為能過于巽,而丁甯煩悉其辭,以自道達,則可以吉而無咎,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為屢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陰柔無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
而以陰居陰,處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為蔔田之吉占也。
三品者,一為幹豆,一為賓客,一以充庖。
《象》曰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铉,大吉,無不利。
上于象為铉,而以陽居陰,剛而能溫。
故有玉铉之象,而其占為大吉,無不利。
蓋有是德,則如其占也。
《象》曰:玉铉在上,剛柔節也。
震下,震上。
震:亨。
震來,笑言啞啞,震驚百裡,不喪匕鬯。
,許逆反。
啞,烏客反。
喪,息浪反。
匕,必以反。
鬯,敕亮反。
震,動也。
一陽始生于二陰之下,震而動也。
其象為雷,其屬為長子。
震有亨道。
震來,當震之來時也。
,恐懼驚顧之貌。
震驚百裡,以雷言。
匕,所以舉鼎實。
鬯,以禾巨黍酒和郁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
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
此卦之占,為能恐懼則緻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彖》曰:「震」,亨。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
「震來」,恐緻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緻福,恐懼以緻福也。
則,法也。
「震驚百裡」,驚遠而懼迩也。
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程子以為,「迩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
出,謂繼世而主祭也。
或雲「出」即「鬯」字之誤。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洊,在薦反。
省,悉井反。
初九,震來,後笑言啞啞,吉。
成震之主,處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象》曰:「震來」,恐緻福也。
「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跻,子西反。
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
「億」字未詳。
又當喪其貨貝,而升于九陵之上。
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
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
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
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無眚矣。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九四,震遂泥。
泥,乃計反。
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于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
遂者,無反之意。
泥,滞溺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喪,息浪反。
以六居五,而處震時,無時而不危也。
以其得中,故無所喪而能有事也。
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無喪矣。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兇。
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
婚媾有言。
索,桑落反。
矍,俱縛反。
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兇必矣。
然能及其震未及其身之時,恐懼修省,則可 以無咎,而亦不能免于婚媾之有言。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雖兇無咎,畏鄰戒也。
中,謂中心。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艮,止也。
一陽止于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
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于極而不進之意也。
其占則必能止于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無咎也。
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
艮其背,則止于所當止也。
止于所當止,則不随身而動矣,是不有其身也。
如是,則雖行于庭除有人之地,而亦不見其人矣。
蓋艮其背而不獲其身者,止而止也,行其庭而不見其人者,行而止也。
動靜各止其所,而皆主夫靜焉,所以得無咎也。
《彖》曰:「艮」,止也。
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此釋卦名。
艮之義則止也。
然行止各有其時,故時止而止,止也;時行而行,亦止也。
艮體笃實,故又有光明之義。
大畜于艮,亦以輝光言之。
「艮其止」,止其所也。
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此釋卦辭。
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
背者,止之所也。
以卦體言,内外之卦,陰陽敵應而不相與也。
不相與,則内不見己,外不見人,而無咎矣。
晁氏雲:「‘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以陰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
占者如之,則無咎。
而又以其陰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拯,之淩反。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
三為限,則腓所随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
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
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聽也。
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熏心。
夤,引真反。
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
夤,膂也。
止于腓,則不進而已。
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
危厲熏心,不安之甚也。
《象》曰:「艮其限」,危熏心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無咎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
悔,謂以陰居陽。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正」字羨文,葉韻可見。
上九,敦艮,吉。
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于止者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漸,漸進也。
為卦止于下,而巽于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
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之」字疑衍,或是「漸」字。
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以卦變釋利貞之意。
蓋此卦之變,自《渙》而來,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皆為得位之正。
其位,剛得中也。
以卦體言,謂九五。
止而巽,動不窮也。
以卦德言,漸進之義。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二者皆當以漸而進。
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
幹,水涯也。
始進于下,未得所安,而上複無應,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則為小子厲,雖有言,而于義則無咎也。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六二,鴻漸于盤,飲食衎衎,吉。
衎,苦旦反。
盤,大石也。
漸遠于水,進于盤而益安矣。
衎衎,和樂意。
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素飽,如《詩》言「素餐」。
得之以道,則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複,房六反。
鴻,水鳥,陸非所安也。
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夫征則不複,婦孕則不育,兇莫甚焉。
然以其過剛也,故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複」,雖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離,力智反。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桷,音角。
鴻不木栖。
桷,平柯也。
或得平柯,則可以安矣。
六四乘剛而順巽,故其象如此。
占者如之,則無咎也。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陵,高阜也。
九五居尊,六二正應在下,而為三四所隔,然終不能奪其正也。
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吉也。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胡氏、程氏皆雲:「‘陸’當作‘逵’,謂雲路也。
」今以韻讀之,良是。
儀,羽旄旌纛之飾也。
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為儀飾。
位雖極高,而不為無用之象,故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進愈高,而不為無用。
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
兌下,震上。
歸妹:征兇,無攸利。
婦人謂嫁曰歸。
妹,少女也。
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
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占征兇,而無所利也。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歸妹,人之終始也。
釋卦名義也。
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
說以動,所歸妹也。
說,音悅。
又以卦德言之。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又以卦體釋卦辭。
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雷動澤随,歸妹之象。
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
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娣,音弟。
跛,波我反。
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
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已,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恒,謂有常久之德。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眇能視,承上爻而言。
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
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内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
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
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适,而反歸為娣之象。
或曰:須,女之賤者。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九四,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月幾望,吉。
袂,彌計反。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
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望之象。
而占者如 之,則吉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刲,苦圭反。
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而不終者也。
故其象如此,而于占為無所利也。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假,更白反。
豐,大也。
以明而動,盛大之勢也,故其占有亨道焉。
然王者至此,盛極當衰,則又有憂道焉。
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但能守常,不至于過盛則可矣,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
《彖》曰:「豐」,大也。
明以動,故豐。
以卦德釋卦名義。
「王假之」,尚大也。
「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釋卦辭。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此又發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緻刑。
折,之舌反。
取其威照并行之象。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
配主,謂四,旬,均也,謂皆陽也。
當豐之時,明動相資,故初九之遇九四,雖皆陽剛,而其占如此也。
《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戒占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鬥,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蔀,音部。
六二居豐之時,為離之主,至明者也。
而上應六五之柔暗,故為豐蔀見鬥之象。
蔀,障蔽也。
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
往而從之,則昏暗之主,必反見疑,唯在積其誠意以感發之,則吉。
戒占者宜如是也。
虛中,有孚之象。
《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無咎。
沬、昧同,莫佩反。
折,食列反。
沛,一作「旆」,謂幡幔也,其蔽甚于蔀矣。
沬,小星也。
三處明極,而應上六,雖不可用,而非咎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
「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鬥,遇其夷主,吉。
《象》與六二同。
夷,等夷也,謂初九也。
其占為當豐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則吉也。
《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質雖柔暗,若能來緻天下之明,則有慶譽而吉矣。
蓋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
占者能如是,則如其占矣。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阒其無人,三歲不觌,兇。
阒,苦具鳥反。
以陰柔居豐極,處動終,明極而反暗者也。
故為豐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
無人、不觌,亦言障蔽之深,其兇甚矣。
《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
「窺其戶,阒其無人」,自藏也。
藏,謂障蔽。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旅,羇旅也。
山止于下,火炎于上,為去其所止而不處之象,故為旅。
以六五得中于外,而順乎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離麗于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貞,則吉。
旅非常居,若可苟者。
然道無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須臾離也。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以卦體、卦德釋卦辭。
旅之時義大矣哉。
旅之時為難處。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當旅之時,以陰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仆貞。
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其童仆之貞信,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
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得童仆貞」,終無尤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仆,貞厲。
喪,息浪反。
《象》同。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
喪其童仆,則不止于失其心矣。
故貞字連下句為義。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
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以陽居陰,處上之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
然非其正位, 又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
「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射,石亦反。
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
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
雖不無亡矢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上逮,言其譽命聞于上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号咷,喪牛于易,兇。
喪、易,并去聲。
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驕而不順,兇之道也。
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
「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入也。
一陰伏于二陽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
陰為主,故其占為小亨;以陰從陽,故又利有所往。
然必知所從,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見大人也。
《彖》曰:重巽以申命,釋卦義也。
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
重巽,故為申命也。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以卦體釋卦辭。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 五。
柔,謂初四。
《象》曰:随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随,相繼之義。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初以陰居下,為巽之主,卑巽之過,故為進退不果之象。
若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象》曰:「進退」,志疑也。
「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二以陽處陰而居下,有不安之意。
然當巽之時,不厭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為能過于巽,而丁甯煩悉其辭,以自道達,則可以吉而無咎,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九三,頻巽,吝。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為屢失,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陰柔無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
而以陰居陰,處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為蔔田之吉占也。
三品者,一為幹豆,一為賓客,一以充庖。
《象》曰